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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銷售合同

商品房銷售合同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商品房銷售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品房銷售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經營的房產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指定乙方為獨家銷售代理,銷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____ 開發建設的房產(房產具體情況詳見本合同的附件),該房產為(別墅、寫字樓、公寓、住宅、廠房),銷售面積共計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個月,可迴圈延期。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銷售代理商。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推廣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如特別要求製作電視廣告、印製單獨的宣傳材料、售樓書等,該費用則由甲方負責並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2。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銷售價目詳見本合同的附件。

  2。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但浮動幅度原則上控制在______%內。

  3。甲方同意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下靈活浮動______%內,低於此幅度時應徵得甲方的認可。

  第五條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為成交額的____%。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本合同規定的銷售價目時,超出部分歸乙方。

  2。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

  3。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銷售合同簽訂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所約定房產的代銷即告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後應不遲於3天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轉來的代理佣金後應開具收據。

  如乙方代甲方收取房價款,並在扣除乙方應得佣金後,將其餘款項返還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

  4。因客戶對認購書違約而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五五分成。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影印件和銀行帳戶;

  (2)政府有關部門批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批准檔案、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3)關於代售房地產的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裝置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收據、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給甲方;

  (5)甲方簽署的委託乙方銷售的獨家代理委託書。

  以上檔案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甲方保證若客戶購買的房地產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產權不清,所發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一屋二賣等誤訂情況。

  3。甲方應按時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有關費用。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好以下工作:

  (1) 根據市場,制定推廣計劃;

  (2) 在委託期內,進行網路、媒體、

  聲訊電話等方式的廣告、宣傳,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的銷售活動;

  (3) 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4) 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5) 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簽署房產認購或預定合約,並收取定金;

  (6) 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

  2。乙方在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或過度承諾。

  3。乙方應信守本合同所規定的銷售價格與浮動幅度。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乙方應告知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4。乙方收取客戶所付款項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和變更

  1。在本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協作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2。在履約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可透過協商、訴訟方式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銷售合同2

  甲方(委託方):

  乙方(代理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全權代理銷售甲方專案事業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標的

  1、代理專案名稱:

  專案位置:

  2、代理標的相關檔案:

  (1)立項批准檔案影印件;

  (2)土地使用權證影印件;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影印件;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影印件;

  (5)施工許可證影印件;

  (6)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影印件;

  二、甲方責任

  1、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上述專案“五證”影印件,甲方保證相關檔案的真實性及合法性,如有不實,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給乙方造成損失,應予以賠償。

  2、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乙方進場後3天內,甲方應將樓盤配套設施標準、裝修標準及所用全部材料明細、物業服務專案及擬收費標準和依據書面告知乙方,作為乙方與購房戶簽訂合同的附件。

  3、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3天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樣本供乙方參照其與客戶簽訂。銷售價目祥見本合同的附件。

  4、本合同簽訂5日內甲方向乙方提供可使用標準售樓處(含裝修)、專案沙盤、來電顯示電話4部、飲水機3臺、談判座椅4套、辦公座椅3套、辦公電腦4臺,沙發等物品;乙方向甲方出具接收單,如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上述物品歸還甲方,如乙方使用不當造成人為損壞或遺失由乙方照價(折舊後)賠償;售房部水、電、電話費由乙方承擔。

  5、甲方須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備案、按揭貸款手續及房屋產權登記的相關工作,並負責與相關各部門的關係協調。

  6、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房號不發生一房兩賣的誤訂情況。

  7、所有售房款,必須存入甲方指定賬戶,銀行按揭貸款手續由乙方辦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8、在銷售過程中,如甲方該專案相關手續及證件未完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獨自承擔。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予以賠償。

  9、甲方負責處理乙方在銷售過程中的有關與工商、城管等政府部門的對外協調工作,雙方應配合處理好相關稅務事宜。

  10、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有利於房屋銷售的其他相關工作。

  11、有義務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以防止對乙方和銷售造成的不利影響。

  三、乙方責任

  1、保證代理過程中各項商務活動完全貫徹甲方的銷售政策(前提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並符合合同相關規定,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負責甲方所交給乙方的財產及物品的完整性,如乙方有人為損壞乙方按照折舊後價格賠償。

  3、負責客戶電話諮詢及上門諮詢客戶的電話追訪以及相鄰樓盤市場走勢的分析等。

  4、負責售房人員的招聘、培訓、管理和辭退,並負責人員工資和獎金及相關福利。

  5、負責該專案全程策劃、推廣,策劃費由乙方承擔,但策劃內容需交甲方審閱批准後方可釋出。

  6、有義務做好本和同的保密工作,以防止對甲方和銷售造成的不利影響。

  7、本專案所有廣告費用由甲方承擔,廣告宣傳由乙方決定甲方審閱。

  四、代理內容

  1、代理週期:本樓盤代理週期從年月日到年月日。

  五、代理銷售提成(佣金)費用事宜

  1、顧客繳納定金並簽訂購房協議均視為銷售成功(根據市場代理範圍:情況乙方可收取客戶保留金20xx元及20xx元以內由乙方自行處理)。

  2、佣金提成:乙方按售房款2%提取佣金。乙方視市場銷售情況,在甲方確認的銷售價目基礎上,向上靈活浮動,乙方實際銷售的價格超出本合同規定的銷售價目時,超出部分歸乙方。

  4、甲、乙雙方同意客戶購房有三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以全款付清。

  (2)分期付款,以付清總房款的50%。

  (3)銀行按揭付款方式以20%-30%為首期款。

  (4)結算標準:以該套房屋實際付款金額結算,銀行貸款部分只需客戶在銀行簽字後,甲方給乙方結算該套貸款部分代理銷售佣金,如不按時足額支付乙方代理銷售佣金,乙方有權在合同約定最後一日起收取客戶房款,補足乙方上月代理銷售佣金。每月結算代理銷售佣金1次(即每月28日為結算日,3日內付清)。

  5、如有客戶退房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退房,若甲方單方面同意客戶退房,甲方須支付乙方該套房屋全額代理銷售佣金,乙方有權在對該套房屋進行銷售,並按約定提取代理銷售佣金。

  6、凡乙方代理銷售過程中所銷售房源業主有退房事宜,由乙方負責,乙方結算的代理銷售佣金由甲方在乙方下次結算的代理銷售佣金中扣除。扣取客戶的違約金甲乙雙方各得50%,與當月代理銷售佣金一併結算。

  六、雙方違約責任

  1、甲方:

  (1)因有關工期與房屋質量及手續問題造成客戶與公司糾紛,由此產生的客戶退房,由甲方獨自承擔。

  (2)甲方如不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代理銷售佣金,甲方每天須按應付代理銷售佣金的1%支付滯納金給乙方,如一月為支付代理銷售佣金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銷售工作並透過收取客戶購房款彌補乙方合同約定所得。

  (3)甲方不得另行委託其他人銷售或自己銷售,否則甲方違約並承擔相關違約責任。

  (4)甲方保證若購買的房產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所產生的任何糾紛均由甲方負責。

  2、乙方:

  (1)不得以虛假之詞欺騙客戶,只有在甲方同意的書面宣傳資料範圍內對客戶進行銷售承諾,若私自進行上述承諾以外的書面承諾,視為乙方違約,由此引起的客戶與公司的糾紛費用及退房違約金由乙方承擔。

  (2)銷售款項由甲方收取,乙方無權收取定金及購房款,否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銷售權,追回挪用款項,並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為確認雙方間的義務,甲方應出具相應依據給乙方。

  (3)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銷售樓盤以外的任何商業銷售活動,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七、其他事宜

  1、乙方在稅務部門開出代理銷售佣金發票向甲方結賬,不再向甲方提供任何稅收和其他費用。

  2、本合同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終止時結算付清相關款項後自動失效。

  3、本合同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附房源明細清單,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甲方代表(簽字):

  簽約時間:

  乙方(簽章):

  乙方代表(簽字):

商品房銷售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之相關規定,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並共同信守下列條款。

  第一條 協議的標的

  1、產品的名稱、規格、價格、數量及金額:

  本協議所確定的產品為甲方自產的 系列產品,具體的名稱、規格、價格、數量及金額以甲方的價格表(附件1)或甲方發貨清單為準。

  2、產品的技術標準和質量,符合甲方產品質量的企業標準或國家標準。

  3、產品的包裝均以甲方出廠標準,包裝物甲方不予以回收,不另計價。

  4、本協議確定的計量單位為件,規格見包裝a上的提示或報價表標註。

  第二條 交貨、驗收方式

  1、甲方實行含稅出廠價。

  2、乙方收到產品後應及時驗收,若有異議應以書面形式在三天內向甲方提出,並提交貨運原件,以便協助解決。否則甲方視為乙方以按要求收貨。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向乙方提供質量合格產品的義務。

  2、甲方有及時、準確的向乙方提供產品相關資料和證件的義務。

  3、乙方在保質期內如發現產品質量問題,甲方經查證後,屬甲方責任的,甲方有無償調換、退貨的義務(乙方造成的除外)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

  2、乙方年銷售任務為________萬元,每月最低________萬元。乙方在銷售期間應按月、季度的銷售計劃進貨。如連續三個月未完成銷售任務的80%或全年未完成銷售任務的80%,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經銷權。無論是乙方放棄還是甲方取締其經銷權,乙方應無條件保證甲方產品的可持續穩定發展以及配合甲方做好渠道、市場的交接工作。

  3、乙方承諾在甲方產品到達乙方倉庫1月內在 建立完善的甲方產品銷售體系。

  4、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的促銷商品等支援的權利。

  5、甲方提供不超過生產日期60天的產品給乙方,否則乙方有權拒收。

  6、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業務代表不定期到乙方查詢經營及庫存情況。

  7、乙方的銷售價格不得低於甲方提供的價格銷售和跨區銷售、否則取消所有返利,並取消銷售甲方產品的資格。

  第五條 銷售要求及銷售政策

  1、為保證甲、乙雙方經營利益和有效銷售甲方的產品,甲方提供 元人民幣作為誠信鋪底金,協議到期或終止時乙方必須將誠信鋪底金全額支付給甲方。

  2、乙方應在協議有效期內銷售系列產品________萬元。

  4、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內完成銷售任務________萬元,甲方按銷售額的 返利給乙方。

  5、乙方在協議有效期內內完成銷售任務_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按銷售額的________返利給乙方。

  6、協議有效期內銷售額在________萬元以下則無返利。

  7、所有返利都必須是在協議期滿且貨款結清後的次月甲方以產品兌現給乙方。

  第六條 價格與結算

  1、甲方產品的價格以甲方蓋公章的附件1為準,甲方視成本及市場原材料變化有權更改供應價格,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新價格調整前已付款則無論甲方價格做任何調整本批貨以原供價為準。

  2、結算方式:先款後貨,甲方在收到乙方貨款5日內按乙方指定地點將貨物發出。

  3、付款方式:由乙方將貨款存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不得將現金交與甲方業務人員,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不良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無法解決之爭議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透過訴訟解決協議爭議。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的附件是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變更,雙方必須書面為之;

  3、甲方業務代表未經甲方書面傳真確認,不得向乙方借取貨物或現金,不得行使超出協議範圍之外的權力,由此引發的一切責任甲方不予承擔。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共——_____頁,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5、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7、補充條款。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商品房銷售合同4

  甲方(出賣人):姓名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姓名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車輛等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願意講起享有所有權的 (車輛型號 牌照 行駛里程等車輛資訊) 車輛有償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乙方同意購買符合第一條約定的甲方的車輛。

  第三條 購車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元,乙方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部構成款,

  第四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支付購車款的當日辦理車輛過戶手續,因此產生的稅費由___________方承擔。

  第五條 甲方承諾在車輛過戶前甲方沒有因轉讓車輛肇事負債,也沒有講該車輛以任何形式進行抵押或者為自己以及第三方提供擔保。

  第六條 甲方承諾其享有該車輛的完整所有權,任意第三人對該車輛均不享有任何權利。

  第七條 乙方沒有按照約定支付購車款,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按照全部購車款的___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還有其他損失的,甲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和承諾,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立即返還乙方支付的全部購車款,並按照全部購車款的_____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還有其他損失的,甲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可以依法向(有利於自己的) 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___________式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有___________份,各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商品房銷售合同5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照種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的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新、舊)機動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有權出售屬於自己的(新、舊)機動車,(或乙方受_________的委託),有權出售車牌號碼為:_________的(新、舊)機動車(見附件一:《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託書》)。

  第二條 (新、舊)機動車狀況

  車牌號碼:_________;

  出廠日期:_________;

  已行駛公里數:_________;

  車輛型別:_________;

  廠牌型號:_________;

  (初次)登記日期:_________;

  顏色:_________;

  發動機號:_________;

  車架號:_________;

  車輛購置附加費繳費憑證編號:_________;

  養路費繳付憑證編號:_________;有效期從_________至_________,最近一次年檢時間:_________;

  車輛瑕疵狀況:_________。

  第三條 價款

  (新、舊)機動車價格(不含稅費):_________;金額大寫:_________。

  (新、舊)機動車交易中所發生的稅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雙方各負一半();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負責()、乙方負責()、雙方各負責一半()。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付款時間

  1.付款方式(支票、現金):_________。

  2.付款時間:_________。

  第五條 驗收時間、驗收方式及交換時間、手續

  1.驗收時間:_________。

  2.驗收方式:雙方約定車輛由甲、乙雙方當面驗收,並辦理相關手續。

  3.交接時間、交接手續:車輛驗收合格後,雙方辦理車輛交接,乙方應在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協助甲方辦理完車輛過戶、轉籍手續,並向甲方移交與車輛相關的各種檔案和證明(見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檔案和證明清單》)。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與乙方當面驗收車輛,審驗乙方提供的賣車相關檔案和手續;

  2.持本人(或本單位)有效證件,按規定與乙方共同辦理車輛交易過戶或轉籍手續;

  3.車輛交接後在辦理過戶期間,車輛使用中發生的任何總問題,由使用者自行負責;

  4.不得采取脅迫、欺詐、提供虛假檔案或虛假證明等手段進行交易;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負責向甲方提供有在的檔案和證明(見附件三:《乙方向甲方移交的檔案和證明清單》);

  2.如實向甲方陳述保證真實性,並對車輛狀況的陳述保證真實性,對隱瞞車輛存在的重大質量問題承擔賠償責任;

  3.協助甲方辦理車輛過戶、轉籍手續;

  4.因乙方原因致使成交車輛在約定期限內不能辦理過戶、轉籍手續的,應接受甲方退車要求,解除合同、全數退還車款,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並承擔因此產生的法律責任;

  5.因出售車輛的所有權或委託權問題,造成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承擔因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第八條 變更解除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但責任方因此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依照有關法律、法規承擔違約責任,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條 解決合同爭議的方式

  合同發生糾紛,可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調解不成時約定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2.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其他方式:_________。

  第十一條 幾項具體約定

  1.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遵守公安、交通等部門有關的車輛管理規定,並遵守(新、舊)機動車交易市場的規定,因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對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雙方共同違反有關規定,則損失共同承擔;

  2.乙方收取甲方全部購車款後,按規定向甲方開具收款憑證;

  3.本合同_________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_份,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留存_________份;

  4.本合同經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其它約定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附件一 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託書

  附件二 乙方身份證(或單位證明)影印件

  附件三 乙方應向甲方移交的檔案和證明清單

  1.機動車行駛證

  2.車輛購置附加費憑證

  3.養路費繳會憑證

  4.車輛年檢證明

  5.稅訖證明

  6.其它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說明

  1.此合同文字適用於本省行政區域內的(新、舊)機動車買賣交易。

  2.賣方(乙方)對其出售的(新、舊)機動車應具有所有權;或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有(新、舊)機動車經營資格,且具有(新、舊)機動車所有人出具的《授權銷售(新、舊)機動車委託書》,才能與買方(甲方)簽訂此合同。

  3.簽訂此合同應_________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和持_________分,辦理車輛過戶或轉籍手續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留存_________份。

  4.本合同應使用鋼筆填寫。

  5.本合同不得翻印。

商品房銷售合同6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為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協商一致,於__年___月__日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以下稱“該合同”),並同意根據該合同之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以補充該合同未盡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據《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第____號將在____市區____路____號的____單元____層____號的商品房(以下稱“該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該________之建築材料及裝置以附錄________為標準。

  4.甲、乙雙方同意按附錄所列之該商品房售價及付款辦法付款。對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據附錄____之規定期限依時交付樓價款者,由滯付之日起計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須按該合同第____條向甲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之滯納金。同時甲方還可以書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時支付樓價欠款及/或滯納金,甲方有權視乙方違約而作中途退房處理並有權終止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並報知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機關備案後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樓價款由甲方按該合同第八條之規定扣除違約金及/或滯納金,並於甲方將該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時,賠償甲方因轉售引致的損失後,退回乙方。轉售如有盈餘,則歸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樓價款不足以支付違約金及損失賠償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之權利。

  6.乙方應於甲方發出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及方式付清樓價餘款(若有)、滯納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該合同及本協議下應繳的款項,並接受甲方移交鎖匙;否則甲方將有權根據本協議第5條收取滯納金及/或違約金並安排處理該商品房,乙方不得對此提出任何異議。乙方並須向甲方負責因乙方逾期收摟而引致的任何損失及費用。收樓前如該商品房有未妥善之處,乙方不得藉此拒絕收樓。

  7.乙方繳清本協議第6條的款項後,應即辦理領取該商品房鎖匙的手續,甲方向乙方移交鎖匙當天即視為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之日。如乙方於繳清該款項後十天內仍未辦理該手續,視為乙方已實際收樓。

  8.在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後如該商品房被他人佔用或遭受損毀或物業內部的裝置、設施被破壞,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無須根據該合同所訂定之日期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並可延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金及/或滯納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誤;

  (5)市政府配套設施及安裝之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檔案之批准;

  (7)圖紙之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時政府的法規而引致的延誤;

  (10)供水、供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室內外的水電設施。

  甲方應將延期原因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預見的情況下,甲方須再度延期支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則須出示承建商有關檔案及得到有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據該合同或本協議之規定有權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該合同或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或經延期屆滿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須按該合同第_______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的滯納金。但如果由該合同期限或依本協議第9條款經延期後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後,甲方仍未能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視為甲方違約。屆時乙方有權在三十天內單方面以書面提出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並報___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備案。甲方應將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項、上述滯納金及該合同第_______條規定的違約金在接獲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稅費概不獲退還),但乙方將不得要求其他賠償。如乙方在三十天內未以書面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則甲方每月應照以上方法,支付滯納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權更改該商品房之圖紙,如更改後該商品房面積不多於或不少於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不得提出異議,但該商品房售價則因面積多少而增減。如少於或多於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可選擇接受新面積,而售價亦因面積多少而增減或在收到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後七天內以書面提出取消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將在收到通知書後十四天內將乙方所交樓價款無息追還(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稅費概不獲退還),甲方亦可以將該商品房另賣予別人。有關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建築設計、裝修規格以及裝置均以房產執照載明為準。該商品房之圖紙及規劃如有更改,以有關部門批准之圖紙及規劃為標準,不再通知。乙方不可提出異議。

  12.《房產執照》詳列之面積與出售面積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負2%內時,互不補/退差價,超過正負2%之部分,甲、乙雙方應當互相返補。

  13.甲方須根據該合同第五條款負責保修該商品房,但對因任何不可抗力或由乙方過失或其他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或改動或在保修期滿後出現的問題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保修之義務。如該商品房經乙方裝修改變原狀,甲方亦無須負保修之義務。

  14.乙方除按時繳付該合同及本協議規定之樓價款外,並同意在簽訂本協議及在接收該商品房之前,按政府部門和甲方及大廈管理公司之要求繳清契稅、交易費及管理費、保證金等應付之費用。

  15.乙方在接收該商品房後,須承擔該商品房的一切風險及負責支付該商品房的一切稅費及/或其他費用。

  16.乙方使用該商品房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乙方所購商品房只可作附錄所列用途使用,並確認和遵守該大廈管理公約。乙方在使用期間未得該大廈的管理人及責制市有關的建設和房地產管理部門批准,不得擅自:

  (1)改變該商品房的外觀及結構;

  (2)改變使用功能;

  (3)設定工場;

  (4)儲存任何違禁品;

  (5)在該商品房內加建任何部分和上蓋。

  如確需改變,乙方應取得設計之有關部門和房產管理之有關部門的同意,並辦理相應的手續,且該商品房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因裝修而影響該大廈的整體觀瞻,甲方有權提議改變或終止乙方裝修。因乙方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外觀及/或結構而損害了他人利益或者造成嚴重後果,所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擔。

  17.自本協議簽訂日起,乙方或其承讓人應按政府有關規定繳納該商品房土地使用費及其他一切應繳之費用及稅項。

  18.該商品房建成後乙方享有該商品房之房產權及相當於該商品房建築面積佔大廈總面積比例的土地使用權,該大廈除甲方已售出的房屋外全屬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保留以下絕對權利而不需得到乙方同意:

  (1)按政府的規定製定大廈管理公約,決定大廈管理人、管理費用的分攤及管理人的酬金;

  (2)將該大廈任何部分(除該商品房及其他已賣出的單位外)改變為該大廈之公共部分,及隨時收回該部分歸甲方所有;

  (3)將該大廈任何部分(除該商品房及其他已賣出的單位外)賣出或交還政府;

  (4)有權更改該大廈或其中任何部分之名稱及編號,無須向業主負責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損失、費用或開支。

  19.乙方在轉讓該商品房時,應於有關轉讓檔案簽署之日起立即就使用變化情況以書面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未收到通知前乙方要負責該商品房應支付的管理費用)。

  20.該商品房於交付後,由甲方委託之公司負責及實行統一管理。乙方理解並同意由甲方擬訂的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為該合同及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乙方必須在簽署該合同及本協議之同時,與甲方簽署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的承諾書。乙方的承讓人必須簽署該大廈管理公約之承諾書,同意無條件嚴格遵守所有該大廈管理公約之條款、規定及分擔與管理該大廈有關的一切費用和稅項而不得提出異議。

  21.乙方出租、轉讓、繼承或抵押該商品房時,必須向房管部門辦妥合法手續。出租、轉讓、繼承及/或抵押合約中必須載明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抵押權人應當無條件接受大廈管理公約。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必須在和該大廈管理人簽訂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的承諾書後,方可佔用該商品房。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向管理人簽訂承諾書之前的一切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2.乙方及其承讓人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當地有關的法律及政令按時繳交應繳付的地稅及其他市政通訊、水、電費用。同時乙方及其承讓人於入住時必須償還甲方代墊付之水、電力、煤氣、電話等之開戶費、按金、表費等支出。

  23.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以書面通知甲方。

  24.甲方根據該合同及/或本協議發出通知書予乙方(包括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根據其記錄之乙方最後通訊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往乙方,在寄出48小時後,甲方可當作乙方已收到通知書處理。

  25.本協議為該合同的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協議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及訴訟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7.本協議的附錄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書寫及印刷之文字均具同等效力。

  28.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直接向有管轄權之人民法院起訴。

  29.該合同及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所在地房地產交易市場登記機關一份、公證機關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買方訂購以下產品

  型號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修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金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質量

  賣方提供的貨物必須是符合原廠質量檢測標準和國家質量檢測標準以及合同規格和效能要求。

  三、交貨方式、時間、地點

  賣方須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交貨,由買方到賣方公司所在地提貨,當場交貨。

  四、驗收

  貨物到達後,由賣方完成對的貨物安裝除錯,由買方對貨物的品種、質量、型號、數量進行檢驗,如發現貨物的品種、質量、型號、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買方有權拒絕接受。貨物由買方驗收合格並運走後,賣方不承擔貨物的品種、型號、數量與合同規定不符的責任。

  五、貨款支付

  買方首交訂貨款(大寫)______%貨款(即人民幣:______圓整)。在賣方交貨,並安裝完畢,買方驗收合格後,______日內買方一次性支付全部餘額(大寫):______%貨款(即人民幣:______萬圓整)。

  六、售後服務

  本合同所指的貨物自驗收合格之日起,按______年內免費保修,具體實施辦法見產品保修卡;如是硬體本身的故障,免費上門服務;如是作業系統崩潰或受病毒、木馬攻擊及人為損壞方面的問題,需上門服務,賣方收取一定的服務費;送修免費。

  七、違約責任

  買方無正當理由拒收貨物,如拒收貨物對賣方造成損失,賣方有權追索。買方逾期付款,買方每日償付賣方欠款總額百分之______的滯納金;賣方交貨當時所交貨物的品種、型號、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標準的,買方有權拒收;賣方不履行售後服務的有關義務,對買方造成損失,買方有權追索。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爭議產生的訴訟,由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受理。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 賣方與買方各執一份。 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購買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經買賣雙方協商一致並按合同法有關規定處理。

  買方:___________(簽章) 賣方:__________(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

商品房銷售合同7

  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檔案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檔案號】為 。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 ,規劃用途為 ,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

  第二條 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

  第 【幢】【座】 【單元】【層】 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 ,屬 結構,層高為 ,建築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幣)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 幣) 千 百 拾 萬 千 百 拾 元整。

  第五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

  2分期付款 。

  3其他方式 。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檔案。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第九條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 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 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

  第十一條 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

  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 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 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 %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七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

  第十八條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一條 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 份,買受人 份, 份, 份。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 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 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商品房銷售合同8

  第一條 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層高】【淨高】為:________米,【坡屋頂淨高】最低為:________米,最高為:_______米。該商品房朝向為:_______________。有______個陽臺,其中________個陽臺為封閉式,________個陽臺為非封閉式。

  第三條 抵押情況

  1、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1、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幣,總金額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2、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金額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3、按照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借貸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六條 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七條:設計變更的約定

  (一)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設計審查單位批准,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的下列設計變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設計審查單位批准變更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並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八條 逾期付款責任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並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該比率應當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交付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規劃驗收批准檔案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該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出賣人已取得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房屋權屬證明;

  第十條 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的承諾

  1、市政基礎設施:

  2、其他設施

  第十一條 逾期交房責任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該時限應當不小於第十條第(1)項中的時限),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小於第十條第(1)項中的比率),並於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後,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_(該比率應當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並於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面積差異處理

  1、根據第五條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2、根據第五條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建築面積結算房價款;

  (2)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十三條 商品房質量、裝飾、裝置標準的約定

  1、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2、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內(該時限應當不低於60日),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並按照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四條 共有權益的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屋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外牆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第十五條 前期物業服務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為:__________,資質證號為: __________。

  (二)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__________/月。平方米(建築面積),由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年】【半年】【季】收取。價格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第十九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申請辦理該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出賣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未申請預售登記的,買受人可以申請預售登記。預售的商品房已抵押的,預售登記應當由出賣人和買受人雙方共同申請。

商品房銷售合同9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定》之規定,甲方特委託乙方代理銷售甲方的房地產開發專案,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委託銷售專案名稱及地址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銷售房屋為________[預售商品房][現房],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_______(商品房屋註冊登記證號:_________)

  第三條 受託銷售範圍

  (一)乙方受託銷售範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受託銷售房屋計_________套,銷售總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三)銷售面積計價方式按下列第_________項計價:

  1.按套(單元)計價;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價;

  3.按建築面積計價。

  第四條 委託銷售代理方式

  甲、乙雙方選擇下列第_________項代理方式:

  (一)整體包銷:乙方在一定期限內以甲方名義銷售,向甲方支付包銷價款,獲取銷售差價利益,並保證在包銷期限屆滿時完成甲方應售商品房。

  (二)風險代理:甲方在未支付代理費用的情況下,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對房屋進行銷售,產生的權利義務由甲方承擔,乙方按銷售業績及約定獲取報酬。

  (三)一般代理:乙方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對房屋進行銷售,產生的權利義務由甲方承擔。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式的具體內容、事項等由甲、乙雙方另行訂立補充協議。

  第五條 銷售價格

  (一)本合同約定的銷售範圍內的房屋價格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起價_________元/平方米,最高價_________元/平方米,均價_________元/平方米;

  2.售價_________元/平方米,可上、下浮動_________%至_________%;

  3.按樓層、戶型定價銷售(見附件)

  (二)在實際銷售中,每套房屋售價如需折扣優惠,須經甲方同意。

  (三)房屋售價經甲方同意折扣銷售的,代理服務費應按下列第________項計算:

  1.房屋原售價;

  2.房屋折扣後售價。

  (四)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銷售計劃及進度

  完成售房套數(套)完成售房面積(平方米)完成售房金額 (元)

  第七條 銷售收款

  甲方_________[同意][不同意]由乙方代收購房定金及預付款;如甲方同意代收的,乙方應在收到購房定金及預付款後________日內將代收款項交付給甲方。

  第八條 合同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6.在合同簽訂前,委託人應當向受託人出示所售房屋的有關證書、證明檔案(原件)等資料。

商品房銷售合同10

  第一條 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普通住宅】【經濟適用住房】【公寓】【別墅】【辦公】【商業】【】:________;【層高】【淨高】為:________米,【坡屋頂淨高】最低為:________米,最高為:_______米。該商品房朝向為:_______________。有______個陽臺,其中________個陽臺為封閉式,________個陽臺為非封閉式。

  第四條 抵押情況

  1、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及在建工程均未設定抵押;

  2、該商品房所分攤的土地使用權已經設定抵押,抵押權人為:____________,抵押登記部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登記日期為:_____________。

  第五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1、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幣,總金額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2、按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金額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3、按照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拾______元人民幣整(大寫)。

  第六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七條 出賣人保證該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設計變更的約定

  (一)經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設計審查單位批准,建築工程施工圖設計檔案的下列設計變更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設計審查單位批准變更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二)買受人應當在通知送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逾期未予以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

  (三)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已付房款,並按照_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條 逾期付款責任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應當自解除合同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日內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並由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後,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計算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該比率應當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並於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起_____日內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一條:交付條件

  1、該商品房已取得規劃驗收批准檔案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

  2、有資質的房產測繪機構出具的該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出賣人已取得了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房屋權屬證明;

  第十二條 市政基礎設施和其他設施的承諾

  1、市政基礎設施:

  2、其他設施

  第十三條 逾期交房責任

  (1)逾期在_____日之內(該時限應當不小於第十條第(1)項中的時限),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該違約金比率應當不小於第十條第(1)項中的比率),並於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_____日(該日期應當與第(1)項中的日期相同)後,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買受人全部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第十一條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計算向買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萬分之______(該比率應當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並於該商品房實際交付之日起_____日內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面積差異處理

  1、根據第五條按照套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2、根據第五條按照建築面積計價的約定,雙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則處理:

  (1)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均在3%以內(含3%)的,根據實測建築面積結算房價款;

  (2)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其中有一項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十六條 商品房質量、裝飾、裝置標準的約定

  1、該商品房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質量經檢測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日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照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2、該商品房室內空氣質量經檢測不符合國家標準的,自該商品房交付之日起_______日內(該時限應當不低於60日),買受人有權退房。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應當自退房通知送達之日起______日內退還買受人全部已付款,並按照_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由出賣人承擔賠償責任。因此而發生的檢測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第二十一條 共有權益的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屋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2、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外牆面使用權歸全體產權人共有;

  第二十二條 前期物業服務

  (一)出賣人依法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為:__________,資質證號為: __________。

  (二)前期物業管理期間,物業服務收費價格為__________/月.平方米(建築面積),由物業管理企業按照【年】【半年】【季】收取。價格構成包括物業區域內保潔費、公共秩序維護費、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維護費、綠化養護費、綜合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______份,買受人______份,______份,______份。

  第二十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申請辦理該商品房預售合同登記備案手續。出賣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未申請預售登記的,買受人可以申請預售登記。預售的商品房已抵押的,預售登記應當由出賣人和買受人雙方共同申請。

商品房銷售合同11

  隨著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特別是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越來越多的人民群眾透過房地產市場解決住房問題、改善住房條件。作為保證商品房交易正常進行的重要法律制度一一商品房銷售合同,成為人民群眾關注的焦點。商品房銷售合同不僅是保證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手段,也是保護廣大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有效方法。然而,由於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房時法律意識淡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更由於房地產市場中不法開發商的合同欺詐行為,以及人們對司法手段管理合同和行政手段管理合同界限混淆不清等原因,使商品房銷售中的合同欺詐行為成為人民群眾近年來消費投訴的熱點問題。國務院也將合同欺詐行為作為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的一個重要方面。能不能依法做好商品房銷售合同管理工作,為人民群眾創造一個放心的消費環境,是房產管理部門義不容辭的責任,也是貫徹落實十六大精神,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內容。做好這項工作,也是用實際行動推動我市依法治市工作程序的一項重要內容。

  一、對商品房銷售合同實行行政管理的基本概念

  我國對商品房銷售合同實行行政管理,這是符合我國國情、具有中國特色的。馬克思主義認為,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有一個重要職能,那就是組織經濟建設和文化建設,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生活需要。對商品房銷售合同實行行政管理,就是國家行使這樣一種職能的具體體現。國家透過房地產管理部門運用行政管理手段,與司法手段有機結合,達到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利,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目的。

  房產主管部門是受市政府委託,負責我市房地產市場統一規劃和監督管理的職能部門。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對商品房銷售進行管理。多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嚴格依法行政,認真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推動了我市房地產市場的健康發展,也用實際行動推動了我市依法行政的程序。

  為了對商品房銷售合同進行更加有效的管理,國家頒佈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規、政策。先後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合同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95號)、《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建設部令88號)、《**市房地產市場管理條例》等等。最高人民法院於20xx年5月7日公佈的《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的審理適用法律作出了更加明確、具體的規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規定了房地產價格申報制度,並明確了“商品房預售實行預售許可證制度”。建設部第95號令《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對商品房預售管理的有關問題進一步作了細化。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者應當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l995年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聯合頒法了《商品房購銷合同示範文字》,20xx年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又聯合對《商品房購銷合同示範文字》進行了修訂,並更名為《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字》,規定了1 3項主要內容。推行《示範文字》有利於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避免因合同缺少項和當事人意見表示不真實、不確切,而出現顯失公平和違法條款;有利於減少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促進合同糾紛的解決;有利於調動消費者的購房熱情,促進住房消費,拉動經濟增長。透過運用行政手段管理商品房銷售合同,推行《示範文字》,對規範房地產市場行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二、為什麼要對商品房合同進行管理

  對商品房合同依法進行管理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宏偉目標的要求。在我國實現翻兩番的目標後,人民群眾生活逐漸由溫飽型向小康型轉變。黨的十六大又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小康不小康,關鍵看住房。建設部為小康社會的住房確定的目標是“戶均一套房,人均一間房,設施齊全,功能齊備”。在新的時期、新的形勢下,將會有更多的人民群眾透過房地產市場解決住房問題,提高居住質量,改善居住環境。創造一個公平、公正、公開的秩序正常的房地產交易環境,就顯得更加重要。因此必須依法加強對商品房銷售合同實施管理。

  對商品房銷售合同實施管理是“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這個完整科學體系中,始終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三個代表”的最終歸宿,也是我們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必然體現在我們的工作實踐中,落實在一步一步紮實具體的工作中。加強商品房銷售合同管理,與人民群眾的利益息息相關。因此,只有維護好房地產交易市場的正常秩序,為人民群眾創造一個寬鬆的住房消費環境,才能真正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

  對商品房銷售合同進行管理是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要求。商品房銷售合同是國家對房地產市場進行微觀調控的主要手段之一,透過商品房銷售合同的調整,使得房地產市場交易活動井然有序,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但是,我們還應清醒地看到房地產市場中仍有不法開發商違規開發、銷售商品房,損害廣大消費者利益,其中合同欺詐行為就是近年來反映比較突出的問題。為此,國務院、建設部均將整頓以合同欺詐消費者行為作為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的一個重要方面。因此,只有加強對商品房銷售合同的管理,消除開發商的不法行為,才能保護廣大消費者的利益,保證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三、加強商品房銷售合同管理應重點做好的工作

  由於商品房不僅是人民群眾改善居住條件,提高居住環境的要求,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實現家庭財富普遍有所提高的重要環節,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意義重大。更由於商品房從預售到竣工交付的時間一般較長,具有較大的風險性和投機性,涉及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所以我們要紮實做好商品房銷售合同管理。

  1、進一步加強對房地產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提高消費者房地產法律、法規意識,讓商品房消費者做到明明白白消費。據統計,目前,消費者在購房時自己聘請律師的不到2%,法律意識比較淡薄,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大多數人認為:目前新版《商品房買賣合同》是國家制訂的,以為很全面,《合同示範文字》可以保護自己的利益,且大多數人在購房時有一種從眾心理,大家都這樣簽了,我也這樣籤算了。因此,加大對房地產的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培育消費者的法律意識,是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基礎性工作,也是推進我市依法治市程序的重要內容。加強商品房銷售合同管理,就必須大力宣傳有關法律、法規,使之家喻戶曉,人人明白。

  2、嚴格對商品房銷(預)售進行管理。按照建設部《城市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對商品房銷(預)售的規定,一是嚴格按規定辦理預售許可證,同時配合新聞媒體,定期向社會公佈預售許可辦理情況,以供廣大消費者監督和作為購房參考;二是銷售商品房時必須用《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字》,不使用的不予辦理產權證;三是加強對商品房銷(預)售的檢查巡查。

  3、會同工商部門加大對房地產廣告的管理力度。《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釋出商品房銷售宣傳廣告,應當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等有關規定,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但現實中,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某些廣告,談不上真實、合法、科學、準確更是無從談起。目前的商品房銷售中所涉及的廣告內容,l00%真實、合法、科學、準確的幾乎沒有,一般都包含了30%以上的虛假成分。對廣告中大量的承諾性內容也不能全部約定在合同中,這些都嚴重地損害了消費者利益,必須堅決予以糾正。在商品房銷(預)售時,房地產銷(預)售廣告必須註明預售許可證號及准予預售的相關內容。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釋出的商品房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所明示的事項,應當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約定。

  4、推行《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字》,規範商品房銷售合同管理制度。現在某些商品房開發商單方面制訂某些對開發商有利不可商談的條款;違反法律規定,單方擴大相關法律術語的內涵與外延等等來損害廣大消費者利益。為此,必須對已經出售的商品房的合同進行定期檢查,對不按法律規定簽訂合同;不按法律規定明示相關法規及合同文字的:對違反法律擴大解釋或侵犯消費者利益的合同條款,除要加以糾正外,還要對商品房開發商予以相應的處罰,以維護合同制度的嚴肅性。

  5、房地產產權產籍管理部門從嚴建立和管理抵押貸款他項權證和商品房買賣中的產權辦理檔案,在辦理他項權證或產權證上杜絕一房多貸,一房多賣行為。

商品房銷售合同12

  鑑於目前房地產市場中諸多糾紛源於面積資料,為減少房屋交付使用時因面積問題產生的爭議、保護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出賣人和買受人願意以套內使用面積作為房屋價款結算的依據;本著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友好協商,現就房屋套內使用面積條款約定如下:

  一、面積定義:套內使用面積等於套內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之和,各功能空間使用面積等於各功能空間牆體內表面所圍合的水平投影面積之和;所謂功能使用空間包括臥室、起居室(廳)、廚房、衛生間、餐廳、過廳、過道、前室、貯藏室、壁櫃等(不包括陽臺部分)。

  二、面積種類:本協議中所指的暫測面積是指在房屋未交付前,根據出賣人提供的圖紙測量得出的面積。本協議所指的實測面積是指在房屋工程竣工後,由相關測量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對實際存在的房屋進行測量後得出的面積資料。

  三、面積約定:出賣人和買受人根據雙方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買受人所購房屋套內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暫測套內使用面積結果以出賣人提供的平面圖紙為測量依據。

  面積誤差率=|暫測套內使用面積-實測套內使用面積|÷暫測套內使用面積×100%四、誤差處理一:買受人所購房屋套內使用面積經過實際測量後,若實測套內使用面積與暫測套內使用面積出現誤差時,當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大於暫測套內使用面積時,買受人無須支付多餘價款。

  五、誤差處理二:如果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於暫測套內使用面積,且面積誤差率絕對值在3%(含3%)以內的,則出賣人應當在向買受人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面積資料後30日內,向買受人退還房屋差價款,房屋差價款=[(暫測套內使用面積-實測套內使用面積)÷暫測套內使用面積]×100%×房屋總價款。

  六、誤差處理三:如果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於暫測套內使用面積,面積誤差率絕對值超過3%的,則買受人在出賣人向買受人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報告後30日內有權退房。如買受人在該期限內未書面提出退房要求,視為買受人接受該房屋的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在向買受人出具該商品房的實測面積報告後30日內,對面積誤差率超過3%以上的部分,向買受人雙倍退還該部分的房屋差價款;面積誤差率絕對值在3%以內的部分仍然根據前條(誤差處理二)的規定退還買受人。

  七、面積數值:《商品房買賣合同》第三條中所述房屋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及本協議中所述套內使用面積均為暫測面積;其中該套房屋的實測建築面積,仍作為出賣人或其他相關機構(如物業公司、房屋權屬登記機構)辦理權屬登記、繳納稅費和物業管理等費用的結算依據。

  八、測量機構:對面積資料進行測量時,聘請的測量機構應當具有政府相關部門許可的商品房測量資質。

  九、面積例項:為有利於本協議的理解與適用,現舉例說明如下:

  1、暫測套內使用面積:有一正方形居室,共計售價100萬元人民幣。四面牆長度相等,站在室內以兩牆交接點為起點和終點,測量任意一起點與終點之間的距離均為10米,則內牆周長4*10=40米,牆厚30釐米,門寬100釐米,因此套內使用面積暫測資料為10*10=100平方米。

  2、實測面積增加:若房屋竣工後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大於100平方米,則買受人僅支付100萬元即可,無須另行結算。

  3、實測面積減少一:當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於100平方米但大於97平方米(包括97平方米),例如實測面積為98平方米,則出賣人向買受人退還該小於部分的房屋差價款,差價款的具體數額[(100-98)/100]*100%*100萬=2萬元。

  4、實測面積減少二:當實測套內使用面積小於97平方米時,例如是95平方米,則買受人可以選擇解除或者不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當不解除《商品房買賣合同》情況下,由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面積差價款,差價款數額為[(97-95)/100]*100%*100萬*2+[(100-97)/100]*100%*100萬=4萬元+3萬元=7萬元。

  十、其他條款:

  本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同時簽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協議與《商品房買賣合同》有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本協議由中文書寫,任何譯本僅作參考,其他文字文字之條款或意思表示與中文文字不一致的,均以中文文字為準;

  本協議一式肆份,出賣人貳份,買受人壹份,房屋買賣合同備案登記機構壹份,各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_________ 買受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銷售合同13

  出賣人:榆林市昌泰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合同法》、《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乙方自願購買甲方位於榆林經濟開發區的商品房.為明確雙方責任,訂立此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商品房位於榆林市經濟開發區,榆林市昌泰房地產公司開發的綜合樓 單元號,建築面積為平方米.

  第二條:商品房的售價及支付辦法

  1.商品房售價:乙方確定所購買的商品房屬住宅樓的第

  層,每平方米售價 元,房屋共計人民幣(大寫 .

  2.支付辦法:在合同簽訂之日起十日內,乙方首付商品房總價的30%,計人民幣 元;第二次交款期限六十日,即在6月1日前交房價的60%,餘款在甲方為乙方辦理完畢產權證時一次交清.每次付款時間不得超出合同規定時間的五天,如乙方超出時限,甲方需按日加收應交房款1%的滯納金,若時間超過一個月,視為乙方違約,經甲方通知乙方後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按售房款的10%作為對甲方的違約損失補償.

  第三條:產權證的辦理

  房屋產權證由甲方負責辦理至乙方名下.土地使用權為共有,所辦理

  房屋產權證的契稅及相關費用按國家規定分別由甲、乙承擔.

  第四條:商品房的交產及物業管理

  1.商品房交產:甲方於年 月 日將商品房交會乙方使用,若乙方接到通知十日內不能接管時,按商品房售房價款的千分之三,按日計取管費;若甲方按時不能交房時,按商品房售價款的千分之三,按日計扣違約金.

  2.管理費用:乙方所購商品房的水、暖、電、天然氣、電話等一切設施的上戶費及其他管理費用,均由乙方按各行業的管理規定及一時繳納,並辦理相關手續.確需甲方出面時,由乙方出資甲方統一辦理或建設.

  第五條:保修範圍及期限

  按建築規範要求,建築物各部位出現的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維修並承擔一切費用,保修期為一年.保修內容不包括乙方提出的改建部分或由於乙方裝修不當、破壞結構所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七條: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條款,補充條款與本合同條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存檔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年 月日

商品房銷售合同14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今就連續性商品交易事宜訂立契約條款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將其製造下列內容的商品連續賣給乙方,乙方買進。

  商品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貨款的支付方式,以每月底甲方所交貨物的數量為準,乙方於第二個月底前以現金支付。但如獲甲方的同意,乙方可以九十日內的支票支付甲方。

  第三條 乙方若有不支付貨款、支票無法兌現、停止付款或違反本合約條款的情況,則無需通知催告,乙方即失去貨款債務期限的利益,並需一次付清本合約所規定的一切債務。

  第四條 本合約不預先訂定期限。

  第五條 乙方就第一條的產品保證,以甲方所定的批發價銷售,並指導其所屬的零售店亦當以此價格銷售。

  前項甲乙雙方,及乙方所屬的零售店間,得另根據甲方所定的條件訂立再銷售價格合約。

  第六條 乙方的銷售地區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欲於上述地區外銷售,必須獲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 乙方於甲方要求時,為履行本合約的債務,需依照甲方的指定,採取下列一種或同時二種的方式。

  (1) 推舉甲方同意的連帶保證人。

  (2) 提供不動產作為擔保,並根據事先約定付清款項以避免甲方行使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3) 提供保證金。

  (4) 寄託有價證券。

  (5) 乙方的賒帳債權讓轉予甲方。

  (6) 交付庫存的甲方製品。

  第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約的條款,或依據第三條債務失去期限的利益,與發生下列的情形時,甲方為顧及其未來。可解除本合約

  (1) 乙方的信用有重大變化時。

  (2) 乙方的公司組織上有重大變化時。

  第九條 若發生與本合約有關的爭執,雙方同意以甲方總公司所在地的法院為第一審法院。

  本契約一式三份,甲、乙雙方與連帶保證人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商品房銷售合同15

  出賣人: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出讓][轉讓][劃撥]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圖見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賃等情況見附件二。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萬元)

  2、分期付款。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五條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於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 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

  第六條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後,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________×100%

  合同約定面積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出賣人關於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徵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並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第十二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本專案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m2,位於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範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水;

  2、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電;

  3、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通氣;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

  2、_________

  第十三條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牆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第十七條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後,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宣告及保證

  出賣人:

  1、出賣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

  1、買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透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透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蓋章):_________買受人(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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