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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機租賃合同

起重機租賃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起重機租賃合同,歡迎大家分享。

起重機租賃合同1

  甲 方:

  乙 方:

  為貫徹“友好協商、互惠互利、責權明確”的方針,明確雙方在本工程中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專案:新加坡·南京生態科技島市政專案二期道路工程一標段

  第二條 施工地址: 南京市建鄴區江心洲

  第三條 工作內容:

  第四條 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1、租金:該汽車吊月租賃費為 每月元/臺。此價格不含稅)。

  2、租賃時間:租賃時間按月計算,超過一個月,但其超過時間不足18天的,按照每天 元/臺結算;超過18天而不足一個月的當月按一個月計算。

  3、付款方式:次月5號前結清上月產生的費用。

  第五條 甲方權利與責任:

  1、租賃時間內負責該車的用油及車輛工作人員的吃住。

  2、負責協調乙方進場作業過程中,業主要求辦理的出入證。

  3、負責對現場吊裝構件及過程的專項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派人協助乙方吊裝前的墊實、支腿工作。

  5、租賃期內汽車吊的作業人的工作歸甲方安排,乙方人員必須無條件遵守建設方、總包方、監理方及專案部的相關規定;乙方人員在安全使用前提下應當無條件服從甲方安排,甲方對乙方不稱職的作業人員有權處罰和辭退,乙方應當支援甲方工作。

  6、甲方相關人員有權在巡查中,對乙方的安全隱患、施工錯誤及時提醒,避免安全及質量事故;對不重視甲方提出的安全隱患做出整改導致安全事故的,乙方負全部責任;對重大安全隱患乙方不予重視的,甲方有權停機使用,其停機造成的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7、在租賃期內,甲方有義務做好乙方進場人員的進場登記工作;有權利檢查乙方與派駐甲方的作業人員之間的手續,並做好相關的存檔工作。對於用工手續不齊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完成,在整改期內不能做到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用工手續齊備的人員進駐甲方現場作業。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與責任:

  1、乙方在進場前應當向甲方提供裝置的各種有效證件、起重機其中效能表及相關資料。

  2、乙方應當在進場前給作業人員辦理好特種作業證、保險、平安卡及用工合同等相關手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乙方裝置進場前應該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裝置使用狀況良好,保證現場安全使用要求;使用中乙方應當堅持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保證其正常執行,各安全裝置應當齊全、準確、靈敏、可靠;每個月乙方應當集中對本裝置進行兩次以上聯合大檢查,所有的檢查和保養工作,乙方應當做好相關的文字記錄。

  4、乙方在進場時應當結合本工程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的3級安全教育交底,並將小組人員的分工情況以書面形式報給甲方。

  5、乙方負責派駐現場人員的安全防護勞保措施,並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住奧專案部的要求佩戴好。對不服從甲方現場安全管理的人員,乙方須支援和配合。

  6、對現場吊裝安全又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溝通協商,確保吊裝工作安全。

  7、汽車吊的支腿、司索、指揮等與吊裝作業有重大關係的部位作業,以乙方人員為主;對訊號不明、重量不明的情況,乙方有權拒絕作業。

  8、吊裝用的各種相關繩索、卡環、布帶等由乙方負責。

  9、本次甲方租用的汽車吊的操作司機、指揮及司索工歸乙方派遣,乙方負責其派遣人員的工資。

  第七條 安全生產:

  1、乙方汽車吊在使用前的支腿時,應當對汽車吊的各支腿認真支墊,對有疑問的地方乙方應當向甲方的工程技術人員諮詢;各支腿應當逐個進行壓頂。

  2、在構件吊裝時,乙方作業人員應當堅持仔細觀察起吊周邊環境是否合適、起吊離地時必須慢速、起吊過程必須勻速及慢速就位等吊裝注意事項,確保吊裝安全。

  3、起重指揮工作歸乙方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起吊前乙方司索指揮人員必須對工程中的各起吊繩索、吊具、吊鉤、吊裝方法及保護鎖具等做認真檢查,在確認無誤後方可給出起吊指令。

  4、施工中的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起重吊裝“十不弔”原則,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對於違章作業,甲乙雙方有權制止;對於雙方溝通中指令不明確時,乙方應當及時與甲方現場負責人及時溝通,在指令明確和可靠的前提下,乙方作業人員方可指揮起重裝置作業。

  5、在租賃期內,乙方應答配備適合本工作的作業人數,避免作業人員疲勞作業。

  6、在作業前,汽車吊操作人員及指揮人員應當瞭解作業路線,對影響吊裝安全的路線和障礙物,乙方應當及時告知甲方協調配合;對有人透過作業路線的位置,甲方應當協助做好場地維護工作;對有障礙物影響的地方,甲方應當協調清除,保證吊裝安全。

  第八條 安全責任:

  1、汽車吊操作、司索、指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因乙方使用無特種作業證人員上崗,導致事故發生的,乙方負全部責任。

  2、汽車吊操作及指揮人員在現場作業時,因精力不集中、檢查不仔細導致發出的指揮訊號錯誤和操作速度不當等,給甲方人員及其他單位人員造成傷害的,乙方應承擔主要責任。

  3、在汽車吊作業範圍內的吊裝作業,因乙方提供的繩索、吊具等不符合使用要求造成傷害事故的,乙方負主要責任;甲方操作人員借用乙方繩索、吊具在汽車吊作業範圍外作業,出現傷害事故的,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4、在超過汽車吊起重效能70%以上的吊裝作業,乙方應當特別注意起吊方法和順序,並應特別注意對起重有決定因素位置的吊裝檢查(如:支腿位置、其中鋼絲繩、路線、制動機構等),因乙方檢查工作和準備工作不當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在起吊前,乙方發現有關構件資料及支腿情況需要改善和明確的,甲方應當積極配合和處理,因甲方無視乙方正確的建議(如口頭不予理睬,應當有書面報告)導致的事故,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5、如發生人身、機械及構件傷害事故,由雙方有關部門共同調查處理,事故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九條 甲乙雙方現場作業代表及職責:

  1、現場作業代表:甲方; 乙方。

  2、現場作業代表的職責:主要危險源的相互提醒;協商吊裝過程的總體計劃;雙方配合過程的聯絡。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若起重機需要延期使用,延期使用期間按照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執行。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費用付清後失效。

  3、本合同的一切修正、補充均以書面形式為準,並有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5、現場業建設方、監理方、總包方的安全管理細則同樣對乙方有效。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2

  出租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為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租賃用途和期限

  1、本租賃裝置用於乙方施工;

  2、本裝置租賃期限自約為_____個月。

  二、租賃費用

  1、押金:乙方在租賃裝置進工地前應繳納押金、賃裝置使用完畢結算後,扣除租金及其他費用後,餘額退還乙方;

  2、租費:從裝置檢測合格後開始計算至乙方通知甲方拆卸之日止、,不足一個月的按天數計算。出租費在每月、30、日前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將裝置拆卸歸還。拆卸費、運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本租賃裝置的安裝、拆卸、運輸、進退場費每臺人民幣計整(其中安裝、拆卸包括汽吊16噸以內,特殊環境條件塔拆超出部分差價按實際算,運費含裝置標準獨立高度以內,超出部分按實計算),均由乙方負責,裝置進場後付清;

  4、裝置基礎預埋件費每臺人民幣計由乙方負責;

  三、裝置使用及維修

  1、裝置必須由甲、乙雙方驗收合格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使用,、若乙方擅自使用,由此產生的相關責任由乙方承擔;

  2、本租賃裝置駕駛員必須持有相關部門頒發的上崗證。駕駛員由、乙方聘請,其報酬由乙方支付,對聘用的駕駛員的日常工作由乙方負、責管理,現場指揮人員及輔助人員由乙方配備(指揮人員需要配合、格人員擔任);

  3、乙方委託甲方維護保養,養護費用每臺每月元。

  4、租賃結束十天內付清所有租賃、保養、維修、配件的費用。

  四、雙方責任

  1、裝置基礎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裝置技術資料進行設計並施工,必須保證質量,因裝置基礎下沉、塌方所造成裝置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負責;

  2、因指揮人員指揮失誤所造成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3、因工地現場及場地人員條件因數所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4、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因機械裝置本身質量問題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五、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時交納租金及維修、配件、保養等費用的,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以每日按欠費的千分之三計算。

  六、其他事項

  1、未盡事宜協調補充,另見附件;

  2、如有爭議協調不成,由甲方所在的法院管轄;

  3、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租賃完畢付清自行失效;

  4、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__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

  20___年____月____日;20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3

  出租單位:

  承租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程名稱:

  施工地點: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進場時間: 月。

  起用時間: 年 日。

  合同期限: 月。

  第三條 租金計費方法及交納期限

  1、塔機租賃合同簽定後,在機械進場錢乙方需繳納甲方押金(中途不抵衝租金)。

  2、塔機在進場安裝前,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塔機進出場費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3、塔機基礎預埋件由乙方提供,或甲方提供,費用由乙方承擔支付

  4、塔機租金按日曆天數連續計算,租金超出兩月按實計天數計算,(本租金為稅前價格,如需甲方開具發票,乙方需另付稅金)。

  5、塔機租金從塔機安裝除錯完畢後開始計算,1個月後,乙方支付甲方第1個月租金,以後每月結算一次,租金不受自然條件、社會因素的影響(包括節假日、放假、乙方生產安排不當造成停工待料或被質量檢查、勞動保護等部門停工等因故停機),乙方必須在合同日期5日內結賬付清,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塔機作業,造成損失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拖欠甲方租金超過10日,應向甲方按所欠租金總額每日3‰支付利息,塔機退場前需一次性結清所有費用。

  6、塔機報停時,乙方需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具體停機時間由甲乙雙方到現場共同確定,如因乙方未能結清塔機費用或現場不具備拆除條件造成甲方塔機不能退場,乙方需繼續支付租金。

  第四條 塔機租賃期間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合格完好的機械裝置和所需的各種資料,符合有關部門的檢驗標準,提供基礎圖;

  2、對塔機進行安全檢查,遇有乙方不能解決的重大故障,在接到乙方通知後應做到在最短時間內到現場排除。

  3、甲方在乙方整個使用週期中提供新主鋼絲繩一根,再次更換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責任

  1、負責製作塔機基礎,塔機進出場前應具備拆裝運輸條件,如“三通一平”接通電源,配備塔機專用配電箱,提供能滿足25噸吊車施工作業的安裝場地,如場地不能滿足25噸吊車,由此造成的吊車費差價由乙方負責。

  2、負責施工現場勘測,保證基礎土質符合本機承重要求,並承擔因基礎問題回填土及地下障礙不明等原因造成的一切責任事故(包括機械、人身安全事故)及所有經濟損失的賠償。

  3、遇有各級主管部門檢查塔機須積極配合,自覺遵守幾點裝置使用必須服從的安全原則,杜絕違反操作規程使用裝置。對違反規定造成的塔機損害及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完全責任。

  4、配備合格的機組人員,提供機組人員食宿,負責下班後和節假日的安全保衛工作,如塔機及附件發生被盜和破壞,由乙方負責賠償。乙方施工人員未經同意,嚴禁上塔私自操作,由此產生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負責支付因違章使用造成裝置損壞而檢修的一切費用。

  5、配備合格的有證訊號工,瞭解本塔機的起重效能和起重特點,嚴格遵守本塔機的有關使用規定,塔機使用過程中,鉤頭以下所有專用弔頭由專案部安排專人經常檢查,如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五條 安全責任:

  開機工由工地負責安排與租賃單位無關,機械安裝經有關單位檢測合格後交由乙方到主管部門辦理使用證後方可使用,使用期內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透過原告方人民法院解決。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雙方應嚴格履行。

  第七條 補充條款

  出租方(甲方蓋章):承租單位(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日期:日期:

起重機租賃合同4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裝置概況:製造廠家:

  2、生產許可證號: 合格證號:

  3、主要技術引數:

  二、租賃期限:

  1、從甲方交付乙方使用,至乙方書面通知停止使用日止,預計租 期 十二 個月。

  2、少於 個月計算,超出實際使用時間計算租金。

  三、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萬元臺

  2、支付方式:

  3、裝置租金從雙方驗收及公司生產處複驗收合格後第二天開始計算。

  4、裝置租金已包含裝置維修的各種材料、人工費用。

  四、裝置進退場與履約保證金

  1、臺(包括材料、預埋件、扶牆連線人工費等)。

  2、裝置進退場費用付款:於月

  五、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在租賃期間,甲方如將出租財產所有權轉給第三方,不必徵求乙方同意,但應告知乙方所有權轉移的情況。出租財產所有權取得方即成為本合同的出租方,享有原出租方享有的權利,承擔原出租方承擔的義務,、裝置型號: 規格:得另行提出超過原出租方承諾的任何要求。

  2、承租方如因工作需要,將租用財產轉給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須徵得出租方的同意。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或委託第三方)不得對裝置進行拆裝,不得轉移使用,也不得抵押給第三方。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根據乙方提供的建築資料,編制裝置拆裝方案,提供裝置的基礎資料和圖紙,協助乙方預埋地腳螺栓。所用螺栓應符合使用說明書的規定要求。

  2、按乙方的要求,準時進場安裝,按裝置的各項安全規範要求裝拆裝置,承擔裝置裝拆過程中引發的安全責任。

  3、甲方提供的裝置必須是符合國家有關質量及其標準、效能良好的裝置。承擔由於質量問題而引發的安全責任,並負責裝置的維修和配件的費用。

  4、出示單位安裝資格證和上崗人員資格證。在向乙方移交該裝置備案的技術資料後,經指定的起重裝置檢測機構出具合格檢測報告。

  5、提供具有操作證的操作人員,並進行行政、技術、業務教育,遵守工地的規章制度,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安排,做好裝置日常保養,提供全天優質服務,承擔由於司機操作引起的安全責任。

  6、對以上的安全責任,承擔事故造成的直接損失。

  7、上級或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時因甲方提供的裝置造成乙方受處罰停工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8、對提供的機械裝置進行定期(每月一次)的安全檢查和維修保養,按乙方提供的《裝置檢查標準》和《施工現場機械裝置維修保養記錄》並做好相應記錄交乙方備案。、

  9、操作人員或起重司機按十不弔規定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甲方無權干涉乙方施工現場對裝置的正常安排使用。

  10、裝置進場前做好維護保養,保證裝置完好,按乙方提供的《施工現場機械裝置維修保養記錄》做好相應記錄交乙方備案。

  1

  1、按《____市建築起重裝置安裝使用、拆卸登記管理辦法》辦理相關手續。

  1

  2、按乙方《塔吊拆裝規定》做好裝置驗收資料。

  1

  3、甲方提供的裝置符合國家環保標準和符合乙方職業健康安全要求。甲方對裝置進行維修保養所產生的廢機油、廢氣、廢料符合國家環保要求,按環保部門要求進行處理,不得隨意傾倒或堆放在場地內。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向甲方提供建築資料,根據甲方提供的裝置資料,負責裝置的基礎施工及其費用。

  2、負責提供裝置按規定日期進入和撤離場地的環境和條件,如因現場無作業條件及道路不暢通,致使裝置誤期或者因建築物阻礙裝置不能拆除的,乙方按誤期照付日租金(日租金月租金30天)。如因特殊原因雙方可協商租金減免。

  3、負責架設裝置電源線至使用地點。按裝置用電要求,把開關裝好在裝置作業附近5米內,並支付其電費。負責配置裝置專用的接地線和防雷的地極。

  4、負責裝置進入施工現場後的安全保衛工作,做好甲方裝置進退場的清點、擺放。如有丟失照價賠償。配合甲方裝拆工作,積極疏導行人,禁止裝置裝拆範圍內非作業人員進入。

  5、負責配備充足的合格持證的指揮人員、司索及指揮用具,承擔指揮不當、綁紮不當引起的安全責任。

  6、負責自備各種司索、吊具轉入甲方,向甲方提供裝拆過程中使用的氧氣、電焊。

  7、負責提供裝置操作人員的食、宿(餐費自理、被子蚊帳等自備)。

  8、提供驗收裝置使用的重物。

  9、在各大型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前,將相關資訊通知甲方。

  八、違約責任

  1、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故終止合同需經雙方協商妥善解決。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的,不能視為違約。

  3、乙方不能保證裝置安全使用,經甲方書面通知後3天仍無改善措施的,甲方有權停機或停租,其行為不視為違約。

  4、甲方不能保證裝置安全使用,並存在安全隱患,經乙方書面通知後3天仍未整改的,乙方有權拒付當月租金,其行為不視為違約。

  5、合同生效後7天內裝置不進場,雙方可視為解除合同。如由甲方造成的其行為視為違約,由甲方承擔乙方道路及基礎施工損失。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經濟合同糾紛自行協商不能解決時,到有管轄權的工商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呈請有管轄權的人民裁決。

  十、未盡事宜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其他事項(由雙方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5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和義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工程概況

  1.1 工程名稱:

  1.2 工程地點:

  1.3 結構形式:

  2、租賃裝置品牌:型號:

  數量: 臺

  租賃裝置產權人:

  3、租賃期限:預計租賃期限為年日至月 日,起租日以甲方通知日期為準,以乙方租賃裝置到達甲方現場開始計算,停租日以甲方書面通知日為準。

  4、租賃形式:按形式

  租賃單價: 元/臺班·臺

  5、合同總價:(實際結算以雙方確認單為準)。

  6、租金結算及支付

  6.1每天由吊機組填寫租賃機械使用數量確認單,一式兩份,並於當日交甲方有關人員確認。僅本合同所列人員或其書面授權的人員才有權對籤認單進行確認。

  甲方人員為: 乙方人員為: 。

  甲方應在當日內對確認單做出確認。日確認單作為租金結算依據。

  6.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租金,從起租日次月及後每月10日支付確認單確認的上月租金的 70 %,若剩餘租賃期不滿30天,以(月租金/30天)×實際租賃天數計取租金。

  6.3 租金構成內容:以(月租金/30天/8小時)×實際租賃裝置使用小時數計取租金。

  6.4裝置離開施工現場甲方支付總檯班數金額的6.5餘下款項在本合同的租賃關係終止後10天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交最終的'結算報告,甲方應於收到最終結算報告後30天內,由甲方的專案部對其提交的報告資料進行初審後,提交甲方的合約部及審計部稽核確認。審查完畢,並於審查同意後的應向乙方支付租金餘款。

  7、雙方義務

  7.1 甲方義務

  7.1.1甲方向乙方提供作業場地,乙方作業人員的住宿。

  7.1.2 甲方負責配合乙方辦理裝置進場相關手續。

  7.1.3 甲方可以提供乙方員工生活,但乙方需支付甲方生活費。

  7.2乙方義務

  7.2.1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企業營業執照、租賃資質證明、起重作業人員崗位證書影印件、有關部門頒發的租賃編號及所在市級安監局檢驗合格證的影印件。所有資質影印件交甲方安全管理部稽核、備案,符合要求後方可簽訂租賃合同。

  7.2.2乙方應於交付租賃裝置時向甲方提供租賃裝置的權屬證明檔案及質量合格證明檔案。乙方須保證租賃裝置不存在任何危及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的因素。

  7.2.3乙方進場人員應遵守現場規章制度,持證上崗,向甲方提供安全優質服務。在保證安全的條件下,必須滿足施工需要。

  7.2.4在租賃期限內,乙方對租賃裝置負有免費維修的義務。乙方應在接到報修電話4小時之內,另派同規格起重裝置到甲方現場進行替換,乙方不得另行收費。

  7.2.5在裝置使用期間,乙方要保證定期組織專業人員對起重機械裝置進行全面檢查,填寫“起重機械定期檢查記錄”,並交甲方備案;乙方裝置操作人員按規定填寫“施工起重機械執行記錄”。

  7.2.6 乙方在收到甲方停止租賃通知之日起當日離開現場。不得因甲方未付清應租金而延誤出場,延誤期間乙方無權收取租賃費。

  7.2.7 乙方委派的吊車司機及司索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證書。由於乙方作業人員的原因而發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裝置質量原因造成安全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7.2.8乙方負責起重裝置燃油費用、工人工資、生活費用、裝置維修、保養等一切費用。

  8、安全施工

  8.1乙方配備專業指揮司索工(持證上崗),明確指揮方式(報話機、旗語、口哨,使用報話機指揮人員必須說普通話),按照操作規程負責起重的指揮工作。

  8.2乙方機組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行業標準JGJ33-20xx《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和相關規定施工。

  8.3乙方吊車司機應按司索工指揮操作機械,拒絕非司索工及其他人員的指揮。

  8.4夜間施工甲方要配有足夠的照明裝置。

  8.5乙方司索工、吊車司機嚴禁酒後指揮操作機械,一經甲方發現,立即開除現場並不作結算。

  8.6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租賃器械安全使用的有關規定,禁止超載作業,防止高空墜落事故,杜絕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9、違約責任

  9.1甲方無故未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對確認單予以確認,應承擔違約責任。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或雙方協商的支付時間支付租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9.2乙方未在甲方通知進場日進場,每延期一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3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部分,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9.3因租賃裝置本身的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無法正常施工,延誤甲方工期,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日 20xx元。由於上述原因導致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責任。

  9.4乙方違反本合同關於安全施工的規定而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應自行承擔。

  9.5租賃期內裝置出現故障,在甲方規定時間內未修復,甲方有權讓乙方另派同等裝置進行替換,否則每延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500元,遲延超過__2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約,且不給予租金結算。

  9.6合同期內,乙方起重裝置維修期間不予計時,甲方不支付維修期內的一切費用。因甲方的原因(除資金支付原因)造成停機的,停機期間租金按照實際停機天數×裝置臺班折舊費(折舊費=日租賃費用×30%)向乙方支付。

  9.7租賃期間,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對租賃物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權不支付租金,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每日1500元,造成的損失超出違約金的部分,乙方應當對不足部分予以賠償。

  9.8如乙方委派到甲方現場人員不配合甲方工作或消極怠工、罷工等情況,乙方不但要另派作業人員到甲方現場配合,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必須負全責。

  9.9乙方單方解除合同,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額50%的違約金。

  10、禁止權利轉讓

  乙方不得在執行與甲方期間將裝置租給第三方。如有類似情況發生,視為乙方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本合同月租額20%的違約金。

  11、糾紛解決的方式

  甲、乙雙方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按照以下第______種方式執行:

  第1種:將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提交工程所屬地區仲裁委員會並按該會仲裁規則仲裁;

  第2種: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雙方各執 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6

  承租方(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吊裝需要租用乙方汽車起重機,配合甲方吊裝,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係,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作地點及車型、內容

  1、租用吊車型別及數量8噸汽車吊

  2、施工地點:馬鞍山

  3、施工內容:吊裝

  4、租車時間: 年 月— 年 月止,初計貳個月。

  二、租金和費用計算方式

  1、租鑫定萬貳仟元/月(進出場費壹仟元),超小時按時另計收費。

  2、白天必須按八小時制作業計算,晚上加班按月租計時收費。

  3、乙方提供駕駛員壹人(上下車均會操作)。

  三、安全責任

  1、施工時應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執行。甲乙雙方均有權阻止對方的違章操作、違章指揮,堅持實施吊車作業“十不弔”原則。甲方需配備合格的起重指揮,現場的安全管理由甲方負責。

  2、由於對施工場地面和地下設施情況申報不清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3、吊裝作業前,甲方負責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嚴禁幹超出作業方案以外的工程,甲方指派專人指揮作業,雙方統一訊號確保作業,施工過程中若發生野蠻作業,乙方吊車機組人員有權拒絕作業。由於指揮失誤或因安全措施未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其責任和損失由甲方負責。

  4、施工中若發生安全事故時,責任劃分原則為:吊鉤以上屬於吊車機械裝置引發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負責;吊鉤以下(鋼絲繩、卸扣、捆紮、指揮等原因)引發的安全責任由甲方負責。

  5、路途安全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裝置,不得擅自轉移作業地點,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2、按時支付租賃費用。逾期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所欠金額×0.5%/天),承擔違約責任。

  3、吊車在工地上停置時,由甲方負責保管,如果由於保管不嚴而造成的損失,其損失由甲方負責。

  4、必須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裝置的一切不良行為。

  5、甲方無償提供機組人員的住宿和伙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機組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現場領導的指揮,並遵守有關規章制度。

  2、車輛維護保養由乙方負責。乙方提供的裝置必須保證執行正常,如果裝置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更換其他裝置。

  3、吊車所需液壓油和潤滑油、配件等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4、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車效能表一份。

  5、吊車在租用期間維護和保養時間每月為吊車在租用期間維護和保養時間每月為 天,原則上在無作業時保養。

  6、乙方吊車司機按日填寫任務單,作為結算原始憑據。

  六、結算及付款方式

  1、裝置進入甲方施工現場之日或裝置離開乙方公司基地之日起計算租金,退場租金支付完畢之日停止計算租金,不足一月按實際天數計算。

  2、裝置到場日或裝置離開公司基地之日為起租日期,乙方提供有效票據,稅金由甲方承擔,租金以現金或銀行彙總的方式均可。

  3、甲方必須每月按時支付吊車租金,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車輛所需燃油由甲方無償提供。

  八、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傳真籤合同,自雙方簽訂後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行: 開戶行:

  帳號: 帳號: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7

  承租人(甲方):(單位全稱)xxx______

  出租人(乙方):(單位全稱)xxx______

  行業確認證書號:xxx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66號)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租賃建築起重機械裝置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明細:

  租金計算。機械裝置租金每月合計xxx__元。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員則租金包括工資(見表二),租金每月共計xxx__元。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從機械裝置啟用日起計算。在租賃期內,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停機或停止使用,甲方應按租金標準照常支付租賃費。

  支付方式:xxxxxx________。

  支付時間:xxxxxx________。

  第二條 專案名稱、使用地點

  專案名稱:xxxxxx________。

  使用地點:xxxxxx________。

  第三條 租賃期限

  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____日內,續簽合同。

  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甲方承諾租賃期不少於____個月,則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少於____個月,按____個月結算租賃費。

  本合同簽定之日起____日內,裝置進場安裝。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經安裝單位自檢、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並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之日為啟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裝置停止使用,並拆卸完畢具備機械裝置退場條件之日為停用日。停用日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由於甲方的原因(如現場施工條件不具備、高壓線防護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機械裝置驗收合格後停機待用或造成驗收不合格,機械裝置啟用日為驗收合格時間或組織驗收時間。

  機械裝置自啟用日起至停用日止為雙方確定的租賃期限。

  第四條 保證金

  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xxx__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前____日內支付保證金。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餘額退還甲方。

  其他約定:xxxxxx____。

  第五條 機械裝置操作、維護與修理

  雙方約定機械裝置由________方負責操作、由________方負責維護。

  因故障造成機械裝置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維護時,乙方應當自接到甲方通知時起____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____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故障發生第____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裝置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裝置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雙方約定機械裝置正常維護保養時間為____小時/月,具體時間安排為:xxx__。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機械裝置。

  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裝置的操作和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裝置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裝置,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為機械裝置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裝置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裝置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之日起____日內,組織租賃、安拆、監理單位對其進行驗收,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並負責配備相應的機械裝置管理人員,督促做好機械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

  負責按三相五線制配置機械裝置專用開關箱,以及工地配電箱至專用開關箱的電纜線;負責配備使用中所需對講機以及各種配套吊運材料的吊具,負責提供工地宿舍,作為機械裝置常用配件倉庫及司機休息場所。

  按機械裝置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裝置,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裝置,不得對機械裝置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二、乙方權利義務

  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按月收取租金。

  機械裝置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進場機械裝置的完好性。

  負責提供的內業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裝置備案證、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進場前維修保養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交接班和運轉記錄,行業確認證書和營業執照(影印件)等。

  負責提供機械裝置司機____名/臺,指揮工____名/臺。進場前,負責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安全教育,上崗人員須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專案部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專案部提供優質服務,同時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若出現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調處理直至更換。

  按合同約定負責機械裝置在租賃期間的每月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不定期進行機械裝置檢修、巡修,並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負責機械裝置在各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並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處罰及相關費用。

  機械裝置安裝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礎預埋件;機械裝置附著頂升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附著預埋件、附牆裝置(含撐杆)。

  租賃期滿後____日內,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乙方應將保證金餘額及時返還甲方。

  第七條 雙方安全責任

  三、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機械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有多臺機械裝置交叉作業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機械裝置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機械裝置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機械裝置活動範圍內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四、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機械裝置的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對機械裝置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2.在對機械裝置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乙方對機械裝置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3.當機械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機械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五、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1.本著“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

  2.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置、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六、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__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租金逾期滿____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影響機械裝置進場安裝超過____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________元。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裝置,致使機械裝置受到嚴重損壞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其他約定:xxxxxx________。

  七、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應按照每逾期一日每臺次________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累計逾期滿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裝置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裝置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臺次________元/日的違約金。累計停工超過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及時返還保證金,應按照每逾期一日________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其他約定:xxxxxx________。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____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向xxxxxx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向xxxxxx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頁,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

  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簽訂地:xxxxxx。

  其他約定:xxxxxx。

  承租人:(甲方簽章)xxx__ 出租人:(乙方簽章)xxx__

  住所:xxx__ 住所:xxx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xxx__ 電話:xxx__

  傳真:xxx__ 傳真:xxx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賬號:xxx__ 賬號:xxx__

  xx編碼:________ xx編碼: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8

  使用單位甲方:出租單位乙方:

  一、合同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建設部令第166號)等。

  二、裝置資訊:

  裝置型別:塔式起重機型號:生產廠家:產權備案號:出廠時間:

  租賃期限:6個月,不足6個月按6個月計算,超出6個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

  裝置使用所在地:松山湖

  三、租金、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月租為元/月,(大寫:);不含稅從安裝完畢檢測合格交付使用後形如計算租期。

  (二)進出場費每臺元();

  (三)付款方式:

  1、進出場費:在該機安裝好檢測合格交付使用後二十五天內,甲方支付進場費20000元(大寫:貳萬元整);餘款25000元在退場後,辦好退場的相關手續並移交相關資料後二十五天內付清。該費用包含裝置進場的運輸費和人工費、安裝(拆卸)機械費和人工費、報建費用、檢測費用、租期內的維修保養費等所有相關費用,除租金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2、月租:在該機使用滿一個月後二十五天之內付清該月月租;

  3、甲方如不按上述規定時間付款,乙方停止該使用。

  4、甲方租用塔吊的工程完工時停止塔吊使用時間,應提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做好辦理拆卸手續。

  5、甲方必須保證塔吊退場所需道路能夠進出,12米平板車與25噸吊車進出,如因甲方的道路造成乙方裝置不能正常進退場,所造成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五、甲乙雙方安全生產責任:

  1、乙方(出租單位)提供裝置責任

  (1)須有起重機械特種裝置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並在建設主管部門辦理產權登記等;

  (2)明確屬國家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超過安全技術標準或者製造廠家的使用年限的、經檢達不到安全技術標準規定的、沒有完整安全技術檔案的、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裝置不得出租、使用。

  (3)乙方應檔自裝置驗收合格之日起30日內,將裝置驗收資料、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名單等,向建設主管部門辦理裝置使用登記。登記標誌置於裝置的顯著位置;

  (4)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境以及季節氣候變化,對裝置採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如施工現場使用的裝置的安全防護不到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比如雷擊、塔吊碰撞、人為故意損壞、配件丟失的等);

  (5)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後,方可生重新投入使用;

  2、對乙方提供的裝置技術檔案的約定,技術檔案應包括:

  (1)購銷合同、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安裝使用說明書、備案證明等原始資料;

  (2)定期檢驗報告、定期自行檢查記錄、定期維護保養記錄、維修和技術改造記錄、執行故障和生產安全事故記錄、累計運轉記錄等執行資料

  (3)歷次安裝驗收資料;

  (4)以上技術檔案資料應影印加蓋公章後交專案部,並以“一機一檔”的方式保管,以備查閱。

  3、對甲方(使用單位)的責任:

  (1)裝置安裝完畢後,甲方應當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部門單位進行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2)制定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在裝置活動範圍內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4)設定相應的裝置管理機構或者配置專職的裝置管理人員;

  (5)制定專職裝置管理人員、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檢查;

  (6)乙方負責安裝、拆除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安裝檢測費用由乙方負責。

起重機租賃合同9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甲方在 工程,租用乙方 臺雙籠2T施工升降機,型號為: 安裝高度 米,租賃形式為包月。

  甲乙雙方確認如下事項:

  一、租賃期:暫定 個月,甲方要求乙方在 年 月 日,把裝置運進場,乙方裝置進場安裝除錯的時間不超過3天,甲方在裝置安裝完畢後有2天時間搭馬道、防護棚和樓層安全門井並組織進行驗收,從第6天開始為裝置起租日直至裝置退租之日終止。

  二、裝置進出場費(含裝置運進、運出、維護及拆裝費用)人民幣 壹臺。裝置安裝完畢時(裝置進場的第4天),甲方向乙方當即支付此費用的一半,拆裝完畢後付清剩餘款。

  三、租賃費及兩種付款方式:

  1、月租賃費價 (大寫: )(臺/月);

  2、雙方商議支付月租賃費價 (大寫: )(臺/月)。

  付租賃費方式: 每兩月支付一次,支付70﹪,餘款工程完成後半年內付清。

  租賃費不足一月按日計算(日租賃費=月租賃費/30天)。

  四、升降機司機:由乙方負責配備 3 人,司機持操作證或實習證明上崗。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班次。

  五、升降機如因裝置故障等原因造成的整機無法執行,每超過14小時,扣乙方一天台班費。乙方保證裝置月故障率不超過5﹪(月運轉420小時*5﹪=21小時)。

  六、雙方責任:

  甲方:

  1、根據《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和《河北省建築工程材料裝置使用管理規定》,在裝置安裝完畢後對裝置進行驗收,在驗收合格之日起30天內向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建委辦理使用登記。

  2、負責對升降機司機進行進場安全教育。負責對電纜線和暫存在地面的井字架和附牆架等物品的看護,如有丟失負責賠償。

  3、承擔因甲方違章指揮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裝置事故責任。

  4、負責安排乙方司機的現場休息場所和飲食問題。

  5、甲方為乙方每月提供1個工作日的維修保養時間(累計14小時)。

  6、進場後甲方提供安裝所需的吊裝裝置(如塔吊或汽車吊),並配備1至2個架子工。入場前和出場前,甲方為乙方裝置的進場或出場提供便利的道路交通條件,達到“進出無障礙”。

  7、甲方按照乙方技術要求做好裝置基礎並在電梯基礎旁(一般應在離基礎4至5米處)設定50KW電源控制箱,應專箱專用,不得和其他裝置混用。

  乙方:

  1、負責施工升降機的進出場運輸、安裝、維護、故障修理與拆除作業;負責該作業全過程的安全生產,對該作業全過程中所發生的人身傷害和裝置事故承擔責任。

  2、操作司機必須在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人員的指揮。

  3、承擔因司機違章操作、操作失誤或裝置故障造成的人身傷害與裝置事故的責任。

  4、確保裝置運轉良好,在裝置發生故障時及時維修和搶修。

  5、司機積極配合甲方工作,按甲方規定時間上下班。服務態度達到甲方滿意。

  6、向甲方提供營業執照影印件並加蓋公章。

  七、補充條款: .

  八、合同糾紛:發生合同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若不能解決可由任何一方提請調解直至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合同簽約地址: .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0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裝備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乙方租賃甲方起重機械裝置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履行。

  一、租賃物

  甲方將公司持有的起重機械裝置(以下簡稱“裝置”) 捌 臺,有償提供給乙方使用。裝置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技術引數詳見本合同附件。

  二、裝置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期自20xx年 7 月 30 日起,至20 19 年 6 月 14 日止。

  三、裝置費用交納及付款方式

  1、裝置租金

  1.1 根據友好協商,乙方同意按照月交納 捌 臺裝置的租金,每月合計 25000元(大寫:人民幣貳萬伍仟元整)。

  1.2 本合同下,如遇須計算裝置日租金的,則日租金=月租金/30天。

  2、押金

  乙方同意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的五個工作日內交納 75000 元(大寫:人民幣柒萬伍仟元整)作為合同定金,乙方在計租期開始後,合同定金自然轉為合同押金,合同押金(定金)不計息。合同期滿時,如乙方無違約行為,甲方按合同訂立時的押金原數返還給乙方。如有違約行為,甲方有權從押金中扣除有關違約費用。

  3、付款方式

  3.1 經甲、乙雙方協定,本合同從20xx年 7 月 30 日開始計租,每月15日為計租日。乙方自計租日起開始交納裝置租金;由於甲方原因,裝置在20xx年7月15日仍未辦理《特種裝置安全使用證》的,則乙方自甲方辦理完裝置《特種裝置安全使用證》之日起開始交納裝置租金。

  3.2 乙方同意採用先付費後使用的租賃方式租用裝置,即乙方根據合同第三條第1款約定,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後五個工作日內向甲方交納裝置租金。

  3.3 逾期交納裝置租金的,乙方須按應交租金總額的萬分之五乘以實際延遲天數交納滯納金。

  四、機械裝置維護與修理

  1、甲方為乙方提供 捌 臺裝置一年的質保期,質保期以株洲市技術監督局或相關職能部門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2、甲方負責質保期內裝置的定期保養、維修等工作;乙方自行負責臺裝置質保期外的定期保養、維修等工作。

  3、乙方對裝置負有保管、日常保養的責任,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和反映裝置的執行狀況。

  五、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1 有義務在質保期內對裝置進行定期維修和保養。

  1.2 有義務負責應由甲方承擔的裝置檢測、年檢等。

  1.3 有義務保證出租的裝置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保證出租裝置及其配套(如軌道和供電等)安全可靠,無安全隱患。

  1.4 因甲方原因導致裝置損壞或安全事故的,甲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和損失。

  1.5 因乙方原因導致裝置損壞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品牌、型號、效能的裝置或賠償損失。

  1.6 負責裝置保修期內裝置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進行及時整改。

  2、乙方權利義務

  2.1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的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裝置。

  2.2 有權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裝置的定期維修保養服務。

  2.3 乙方應保證安全、正常地使用裝置。因乙方原因導致裝置破損和安全事故的,乙方應承擔相關責任和損失,

  2.4負責操作人員、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現場技術交底,並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報甲方備案。

  2.5 由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照裝置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裝置,不得違規或超負荷作業。

  2.6 為裝置提供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裝置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裝置的安全。

  2.7 因乙方操作人員違規或操作不當造成的裝置或裝置配件損壞,由乙方負責相關費用;

  2.8 因乙方安全管理和保管不善而造成的裝置或裝置配件損壞、丟失的,由乙方照價賠償損失或丟失的部分。

  2.9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裝置轉讓、轉租及抵押,不得對裝置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2.10 在合同期滿後,乙方應保證裝置配件齊全,能夠繼續正常、安全使用。

  六、雙方安全責任

  1、甲方安全責任

  1.1 負責質保期內裝置安全保護裝臵的定期檢查和維護,對裝置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1.2 在質保期內對裝置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甲方對機械裝置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1.3 負責聯絡製造廠家為乙方操作人員提供使用前的培訓。

  2、乙方責任

  2.1 乙方負責制定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2 施工現場有多臺裝置交叉作業時,乙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裝置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2.3 乙方負責做好裝置周邊電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2.4 乙方負責在機械裝置活動範圍內設臵明細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2.5 乙方應對操作人員、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臵、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2.6 當裝置出現故障或發生異常情況是,操作人員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待排查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3、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本著“誰操作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將以支付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支付對方作為違約責任。

  2、如乙方延期支付租金及費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第三條第3.3款繳納滯納金。如乙方延期一個月仍未交納或未交齊裝置租金的,經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仍未交齊,甲方有權採取終止對乙方水、電供應等限制措施。

  3、如乙方延期兩個月仍未交納或未交齊裝置租金,經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仍未交齊的,甲方有權解除本租賃合同,乙方須在補交未交齊租金和費用的同時,支付甲方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甲方在收取違約金的同時不再收取乙方本合同第三條第3.3款中約定的滯納金。

  4、乙方在租賃期間,如將該廠房及裝置轉租,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果乙方擅自中途轉租,甲方有權在押金中扣除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

  5、如甲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裝置或提供的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一個月裝置租金作為違約金。

  6、如甲方在20xx年 7 月 25 日仍未將裝置安裝完成,甲方須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乙方應交年租金的萬分之五乘以實際延遲天數,同時,乙方有權從應交付甲方的租金中直接抵扣違約金。

  7、因甲方發生產權、債權糾紛等事項,影響乙方正常生產經營或違反合同規定的,應承擔違約責任,因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七、其它

  1、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乙方確認如下地址及收件人為乙方的通訊聯絡地址及聯絡人、電話。

  聯絡地址:

  聯 系 人:

  聯絡電話:

  甲方以上述地址及收件人為收件物件向郵局投遞的郵件(檔案)即視為合法送達。

  3、如遇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一切損失,甲、乙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中的租金均為含稅金額,乙方將款項付至甲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賬戶中,如有變動,須另行書面通知。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未達成一致,可訴於租賃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3、合同一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叄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1

  承租人(甲方): (單位全稱)

  出租人(乙方): (單位全稱)

  行業確認證書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原建設部令第166號)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租賃建築起重機械裝置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與支付

  1.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明細表

  表一、機械裝置租賃及租金計算表 (如不夠用可另附表格)

  機 械 名 稱數量規格/型號生產廠商租賃期限/

  起止時間租金標準

  (元/月臺)租金小計(元)

  合 計

  表二、機械裝置操作人員工資計算表

  工 種 類 別人 數月 工 資工作期限/起止時間工資小計(元)備 注

  塔機司機

  塔機指揮工

  施工升降機司機

  合 計

  2.租金計算。機械裝置租金每月合計 元(見表一)。按合同約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員則租金包括工資(見表二),租金每月共計 元。不足月的尾數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實際使用天數計算。租金從機械裝置啟用日起計算。在租賃期內,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停機或停止使用,甲方應按租金標準照常支付租賃費。

  3.支付方式:

  4.支付時間:

  第二條 專案名稱、使用地點

  專案名稱:

  使用地點:

  第三條 租賃期限

  1.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雙方應在租賃期滿前 日內,續簽合同。

  2.租賃期滿,甲方繼續使用機械,乙方沒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甲方承諾租賃期不少於 個月,則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少於 個月,按 個月結算租賃費。

  3.本合同簽定之日起 日內,裝置進場安裝。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經安裝單位自檢、檢驗檢測機構檢驗合格並由甲方組織有關單位驗收合格之日為啟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機械裝置停止使用,並拆卸完畢具備機械裝置退場條件之日為停用日。停用日須經雙方書面確認。

  4.由於甲方的原因(如現場施工條件不具備、高壓線防護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機械裝置驗收合格後停機待用或造成驗收不合格,機械裝置啟用日為驗收合格時間或組織驗收時間。

  5.機械裝置自啟用日起至停用日止為雙方確定的租賃期限。

  第四條 保證金

  1.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為本合同的履約保證金。

  2.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前 日內支付保證金。租賃期滿,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餘額退還甲方。

  3.其他約定: 。

  第五條 機械裝置操作、維護與修理

  1.雙方約定機械裝置由 方負責操作、由 方負責維護。

  2.因故障造成機械裝置無法正常作業的,按合同約定由乙方負責維護時,乙方應當自接到甲方通知時起 小時內到達現場維修。乙方自接到維修通知起 小時/日內未能修復的,自故障發生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機械裝置恢復正常作業日止。但機械裝置故障系因甲方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造成的,甲方仍應支付停工期間的租金。

  3.雙方約定機械裝置正常維護保養時間為 小時/月,具體時間安排為:

  第六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機械裝置。

  2.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機械裝置的操作和維修保養服務。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機械裝置毀損、滅失或者出現故障無法使用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換同等型號、效能的機械裝置,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3.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方式和金額支付租金和其他費用。

  4.為機械裝置提供進出場作業、維護保養作業的便利和安全作業環境,負責機械裝置及其附件(如電纜等)在施工現場的保護保管工作,保護機械裝置的安全。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裝置毀損、滅失的,應賠償乙方損失。

  5.負責司機、指揮工的日常安全教育和進場安全技術交底,並簽定安全生產責任狀。

  6.甲方應在機械裝置進場安裝完畢之日起 日內,組織租賃、安拆、監理單位對其進行驗收,及時辦理使用登記;並負責配備相應的機械裝置管理人員,督促做好機械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檢查工作。

  7.負責按三相五線制配置機械裝置專用開關箱,以及工地配電箱至專用開關箱的電纜線;負責配備使用中所需對講機以及各種配套吊運材料的吊具,負責提供工地宿舍,作為機械裝置常用配件倉庫及司機休息場所。

  8.按機械裝置操作規程和合同約定管理使用機械裝置,不得違章或超負荷作業。由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9.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租機械裝置,不得對機械裝置進行改造或增設他物。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按月收取租金。

  2.機械裝置進場前,應認真地進行維修和保養,保證進場機械裝置的完好性。

  3.負責提供的內業技術資料包括機械裝置備案證、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進場前維修保養記錄、定期檢查、維護和保養記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進場前的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記錄、交接班和運轉記錄,行業確認證書和營業執照(影印件)等。

  4.負責提供機械裝置司機 名/臺,指揮工 名/臺。進場前,負責與上崗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進行安全教育,上崗人員須持證上崗。在租賃期間,司機、指揮工應嚴格遵守甲、乙雙方有關的勞動紀律,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甲方專案部正常的施工安排,為甲方專案部提供優質服務,同時有權拒絕甲方提出的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若出現司機、指揮工違反或不能滿足上述要求,甲方有權要求退回,乙方應及時協調處理直至更換。

  5.按合同約定負責機械裝置在租賃期間的每月定期檢查、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不定期進行機械裝置檢修、巡修,並及時將結果書面反饋甲方。

  6.負責機械裝置在各種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的整改,並承擔應由乙方承擔的處罰及相關費用。

  7.機械裝置安裝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基礎預埋件;機械裝置附著頂升前,負責提供符合要求的附著預埋件、附牆裝置(含撐杆)。

  8.租賃期滿後 日內,保證金扣除應付的機械裝置毀損、滅失賠償金後,乙方應將保證金餘額及時返還甲方。

  第七條 雙方安全責任

  一、甲方安全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機械裝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施工現場有多臺機械裝置交叉作業時,甲方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防止機械裝置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3.甲方負責做好機械裝置周邊的高壓線、障礙物的防護工作。

  4.甲方負責在機械裝置活動範圍內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對集中作業區做好安全防護。

  二、乙方安全責任

  1.負責機械裝置的安全保護裝置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對機械裝置的安全可靠性負責。

  2.在對機械裝置進行檢修、檢查、維護保養作業過程中,乙方對機械裝置及相關作業人員的安全負責。

  3.當機械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時,司機應及時通知甲乙雙方相關人員,機械裝置應立即停止使用,乙方應組織人員及時排除故障之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三、雙方共同安全責任

  1.本著“誰違章誰承擔責任”的原則,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機械裝置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嚴禁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嚴禁機械裝置帶病運轉。

  2.機械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甲乙雙方均應對司機、指揮工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督促上述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規範作業方式,確保不超載,且貨物放置、綁紮符合安全要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租金的,按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租金逾期滿 日未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

  2.按合同約定的進場時間,若因甲方原因影響機械裝置進場安裝超過 日,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元。

  3.甲方未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方法使用機械裝置,致使機械裝置受到嚴重損壞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4.其他約定:

  二、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無法提供合同約定的機械裝置或提供的機械裝置型號和規格與合同不符,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2.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日期提供機械裝置的,應按照每逾期一日每臺次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累計逾期滿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

  3.在合同期間因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指派的操作、維護人員的行為,但乙方按照合同約定對機械裝置進行維修保養的時間除外)導致機械裝置停工的,每停工一天,甲方除扣減相應的租金外,可要求乙方支付每臺次 元/日的違約金。累計停工超過 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4.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期及時返還保證金,應按照每逾期一日 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其他約定:

  第九條 不可抗力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告知對方,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 日內向對方當事人提供證明。

  第十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行業主管部門調解,協商或者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 頁,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 份,乙方 份。

  2.本合同附件以及合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書面檔案,經雙方簽署確認後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合同簽訂地:

  5.其他約定:

  承 租 人:(甲方簽章) 出 租 人:(乙方簽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 戶 銀 行: 開 戶 銀 行:

  帳 號: 帳 號:

  郵 政 編 碼: 郵政 編 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2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

  甲方向乙方租賃50T汽車起重機壹臺(為五節臂)。

  二、租賃時間:

  從 月 日至根據施工情況工程結束為止(大約3—4個月)。

  三、施工地點:

  四、財務結算:

  1、臺班收費標準:按包月計費每月31000元。

  2、付款時間:滿三十天結算一次,付款60%;其餘款項40%租賃合同結束後十五天內付清;租賃期間付款延期不得超過十五天,否則乙方有權停止作業。

  3、工作時間:白天工作制,每天工作不超過十個半小時。晚上加班時間累計十個半小時按一天標準計算。

  六、雙方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負荷起吊。

  (吊車本身機械問題或駕駛員操作不當引發事故由乙方負責,如甲方指揮不當引發事故由甲方負責)。

  七、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訊號,確保施工安全。

  八、乙方機組人員負責機械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執行狀態,裝置出現故障應及時維修。

  乙方機組人員在不違反安全規程的前提下,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排程與指揮。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違者承擔月租金的50%的經濟損失。

  2、在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租賃裝置上隨意增加和扣除部件,不得以租賃裝置進行轉租或抵押,否則責任由乙方全部負責。

  十、其他約定:

  食宿由甲方負責;機械燃油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工資由乙方負責,乙方機組人員受甲方專案部管理;乙方機組人員若不服從甲方專案部管理。 甲方有權讓乙方撤換乙方機組人員。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租賃費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二、根據工程需要本合同順延期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經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毀約,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違約方負責。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3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就甲方在 業基花苑商住樓 工程專案向乙方租用起重機械裝置(以下簡稱“裝置”)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供雙方遵守、履行。

  一、 裝置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及用租金:

  本次租賃的裝置為廣西建工集團建築機械製造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牛頭牌系列,根據各種規格型號不同,工作臂長分別為:50 – 70 米,最大起重量: 6 – 18 噸,臂端起重量: 1 – 3 噸,無附著獨立自由高度分別為: 40 – 60 米,最大起升高度為: 176 – 280 米。

  二、 租賃期限及相關事宜:

  1、裝置租賃期為裝置安裝除錯完備,交付使用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甲方書面通知停止租賃並付清合同標明的裝置在本工程所產生的費用及裝置退場為止。

  2、甲方保證該裝置在本工程租賃期不少於則按 12 個月支付租金,多於 12 個月則按實際租期支付租金。租期尾數不足月的,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即每月租金除以30天為日租金)。 

  三、 租金、進退場費的結算及支付方式:

  1、月租金以人民幣計算,包含操作司機工資,裝置保養、維修、日常維護等費用,憑收據結算不含稅。

  2、進退場費為人民幣:起重機臺。(含裝置進場安裝、報檢、頂升、拆卸、運輸等所需的費用)憑收據結算不含稅。

  3、進退場費在裝置進場安裝自檢、除錯完備並能正常使用時,甲方在10日內一次性付款貳萬伍仟元正,餘款待該裝置拆卸完成後一次性付清。

  4、月租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應按時辦理好交付使用手續,租金按每月結算一次,以起租日至第二個月的今天為一個月,甲方於每月10前付給乙方上個月租金,以後每月以此類推。

  5、甲方可以現金、支票、電匯或銀行匯票任何一種方式支付裝置的進退場費及租金,如使用任何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期票或銀行承兌匯票支付上述款項,均視為拖欠租金行為。

  6、乙方收取進退場費及租金時,出具收款收據,如甲方要求乙方出具正式發票時,甲方需另外支付發票金額7.5%的稅金。

  四、 甲方責任:

  1、必須嚴格按照乙方提供的裝置基礎受力資料製作基礎,並提供施工方案及基礎驗收報告給乙方辦理安裝報檢。基礎達到保養期後,通知乙方裝置進場,安排安裝的具體時間。

  2、負責工地現場道路暢通,確保裝置進退場時的吊車、板車順利出入。清除安裝及拆卸現場的障礙,確保裝置在安裝、拆卸時50T汽車吊車有足夠的作業空間。如因施工現場障礙原因造成裝置不能正常安裝、拆卸或解體,需要使用超過25T以上的吊車,則超出部分,需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3、在裝置基礎2米範圍內,設定一個專用電箱,配備200A的漏電和閘刀開關,供電電線截面不少於25m㎡,負責裝置的用電。

  4、負責配備裝置吊鉤以下的吊裝用具、索具、對講機等。加強專案對裝置的管理工作,做好安全交底,並指定一名管理人員安排、監督裝置班組工作。

  5、保證按約定日期,準時向乙方支付租金。並負責提供裝置操作司機的食宿。

  6、保證裝置的正常供電,特別是在裝置運作及頂升過程中,如須停電要提前告知現場操作司機及工作人員。如在裝置操作司機及現場工作人員未知情的情況下突然停電,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責任方負責。

  五、 乙方責任:

  1、負責辦理裝置的報裝、報驗、安檢取證及裝置進退場的運輸、裝拆、頂升調試等工作,並承擔相應的安全責任。

  2、在承租期內,乙方保證提供裝置是符合國家有關裝置質量及其標準的裝置,並負相應的責任。

  3、每臺裝置負責配備2名操作司機,工資由乙方發放。如因操作不當而引發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及責任人承擔。乙方司機必須堅持做好交接班記錄及裝置日常保養與安全裝置檢查維護等工作。

  4、乙方委派的裝置操作司機,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在不違反操作規程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和管理,保證按時、按量完成甲方現場管理人員指派的吊裝工作。對於不服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工作安排,且態度惡劣的操作司機,甲方有權隨即將其清退出場,乙方要按照甲方意見及時更換操作司機。

  5、乙方裝置維修人員應做到全天候24小時服務,如遇突發大故障,必須全力搶修。

  6、租賃期內乙方應按照“日常維護、強制保養、定期檢測、視情修理”的原則,實施維修保養計劃。每月定期對裝置進行安全檢查和技術鑑定工作,確保裝置安全執行,並承擔其費用。

  六、 其它約定事項:

  1、合同簽訂後,在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在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單方變更或解除合同,必須向另一方賠償本合同所約定的租金和進退場費總額20%的違約金(不含稅),還必須在七天內付清尚欠的租金及違約金。

  2、本合同標明的裝置,所有權屬乙方,甲方在按時支付租金的前提下只擁有裝置的使用權,任何情況下,甲方無權轉讓、變賣、抵押、扣押及處置所租賃的裝置。

  3、裝置退場,如需對現場道路進行平整,回填或加固等,此項工作及所產生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4、若裝置因質量原因,經相關檢測部門檢測,因驗收不合格而不能使用時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乙方給予甲方800元人民幣的罰款。

  5、乙方操作司機必須按時上班,每天工作時間為16小時,如遇特殊情況必須配合甲方施工吊裝,保證裝置正常作業,在施工過程中,如因乙方操作司機上班時間影響吊裝時間每次超過30分鐘(每月超過3次),即開始處罰乙方300元人民幣/次。

  6、未經乙方授權,不能隨意開啟所租賃的裝置,若甲方在未經乙方書面或口頭同意,違規操作租賃裝置,由此所引發的一切後果由甲方負責。

  7、若乙方無故或與其他藉口停止裝置使用,甲方有權更換租賃單位,由於更換租賃單位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在租賃期內,每月因故障停用累計超過36小時,扣減相應的租金。無論何種原因引起甲方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合同以外的其他責任。若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裝置的損壞及安全事故,雙方互免追究責任。

  9、租金原則上是連續計算,不因國家節假日而改變,也不因工程專案停頓而停止。因工程停工待料超過兩個月以上,甲方可要求乙方協商解決報停或退場事宜。

  10、逾期付款,乙方有權停止裝置的使用,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責。甲方應在書面通知停止租賃日期10天內付清租賃款。在沒有付清租賃款項的情況下,乙方保留不退場的權利,同時,租期繼續延續,直至付清租賃款項為止。

  11、租賃期結束,如甲方付清所有租賃期內的費用,工程無障礙物能正常拆卸,乙方在接到甲方拆卸通知後,必須在15天內將裝置拆除運走(特殊情況順延),否則甲方有權安排專業人員拆卸,由此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12、甲方若在乙方裝置拆除並運走後,仍拖欠租金,乙方保留繼續追款的權利,並按所拖欠租金總額每日千分之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內容與本協議據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兩份,乙方執一份,經甲、乙雙方負責人簽字、蓋章生效,合同有效期從簽字之日起至甲方付清租賃款項裝置拆離現場之日止。如果雙方發生糾紛,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原告方可在單位所在地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起重機租賃合同14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有關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租賃裝置)租賃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以下合同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1、租賃裝置使用目的: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結構型別:

  1、4建築面積:

  1、5建築高度:

  2、租賃裝置:

  2、1租用裝置名稱:塔式起重機(以下簡稱:塔吊)

  2、2規格型號:

  2、3裝置編號:

  2、4塔高____米,臂長____米,臂頭起重量____噸,軌道長度____米。

  2、5市建委頒發的統一編號________________。

  2、6塔吊裝置的附件包括塔吊電纜、鋼軌、枕木及隨機工具等。

  2、7乙方保證其所交付的裝置是其所有的或有權處分的。

  3租賃裝置數量____臺。

  4租賃期間:

  4、1租賃期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4、2甲方可根據工程需要書面通知乙方延長租賃期限,本合同延續,雙方繼續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5、塔吊安裝準備:

  5、1乙方應在訂立本合同後即時向甲方提供有關塔吊安裝的現場和技術要求。甲方按照要求,提供拆、立塔現場條件,做好場地、道路、電源等準備工作。

  5、2乙方須按甲方提供的使用要求及場地情況,向甲方提供塔基處理方案及圖紙。

  5、3塔吊基礎預埋件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技術指導,甲方安裝。甲方按乙方要求進行塔基施工,經乙方驗收合格後立塔。

  6、塔吊進場

  6、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進場。甲方應當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

  6、2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關塔吊使用要求、安檢部門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以及其他技術資料的影印件文字並加蓋公章。

  6、3塔吊的運輸由乙方負責,運輸費用及運輸風險由乙方承擔。

  6、4乙方保證進場塔吊質量是符合國家標準的、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符合其所提供的單證的質量說明,並經市建委和技術質量監督局檢驗合格,技術性能良好。

  6、5乙方遲延進場,或不符合6、4要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元。

  7、塔吊的安裝、除錯與驗收:

  7、1塔吊的安裝、除錯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安裝、除錯,確保正常使用。

  7、2乙方必須委託具有相應拆裝資質的企業進行塔吊拆裝,作業人員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同一臺裝置的安裝和預升、錨固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塔式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及起重機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原廠使用規定。

  7、3安裝、除錯完畢後,乙方必須依照有關規定辦理驗收手續。有關驗收資料、塔式起重機安裝(包括路基軌道鋪裝)頂升、錨固等交底和驗收記錄表(八張表格),乙方應在塔吊正式作業前交甲方村檔備案。

  7、4除錯、安裝後不能達到驗收或施工要求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施工安全交底與協議:

  8、1甲、乙雙方在施工前共同對塔機組人員和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甲、乙雙方依據有關規定訂立《安全管理協議》。

  8、2塔吊吊裝作業時,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組織設計、安全交底、《安全管理協議》要求。

  9、塔吊作業防護

  9、1吊裝嚴禁超出施工現場的範圍。

  9、2甲方對妨礙塔吊回轉半徑內安全作業的變壓器、供電線路、房屋、人行道等設施進行防護。如因防護不當而發生事故,由甲方負責。

  10、塔吊作業人員:

  10、1每臺塔吊乙方應當配備的專業操作人員包括:塔吊司機____人;訊號工___人;掛鉤工___人。塔吊司機、訊號工應當專人專崗,掛鉤工應當相對固定。

  10、2起重機械司機及訊號人員應具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熟知和遵守裝置效能及施工組織設計中吊裝方法,並具備相應的實踐操作能力,保證滿足甲方施工要求。

  10、3乙方應確保甲方作業班次要求,保證在塔吊效能允許的範圍內滿足施工需要。塔吊司機應當積極配合施工,甲方需要加班加點,塔吊司機保證隨叫隨到,優質服務。

  10、4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應當接受甲方的工作指令,密切配合甲方工作,不得破壞甲方的工作規章管理制度。

  10、5乙方應當對其指派的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乙方指派的操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證施工安全。甲方提供勞動保護用具。

  10、6乙方應當對其指派的操作人員辦理工傷保險,並對塔吊司機進行定期體檢。

  10、7甲方對乙方配備的塔吊司機提供食宿條件。非因甲方過錯導致操作人員在生活中發生的任何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10、8乙方提供的操作人員不能滿足施工要求,或對甲方施工工作造成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操作人員進行調整。

  11、塔吊作業:

  11、1塔吊司機應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並嚴格執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的十字作業法。

  11、2塔吊司機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十不弔”規定,確保安全生產,發現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責令停機,並立即通知乙方共同採取措施。

  11、3塔吊嚴禁超載和帶病執行,執行中禁止養護;操作人員離機或者作業中停電的,必須切斷電源。

  11、4乙方應認真執行塔吊的交接班制度,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11、5吊索具、鋼絲繩、鋼絲繩、吊鉤、卡環必須使用安全產品,保證施工安全。

  11、6乙方使用塔機需要頂升、錨固,需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以便安排工作計劃。塔機及逮子繩以所有部件由乙方免費提供。

  11、7乙方操作人員違章作業造成損害的,承擔全部責任。

  12、禁止行為:

  12、1未經乙方授權,甲方不得將租賃裝置轉租、抵押、質押。

  12、2在租賃期間,除非本合同約定,或雙方另行商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停機。因乙方停機影響甲方正常施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13、塔吊故障:

  13、1塔吊發生故障,乙方應當及時搶修或予以更換。由於未及時搶修或更換,導致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13、2塔機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積極組織搶修。在早6時至晚22時正常使用段內,維修時間超過4小時,扣除____日臺班費;維修時間超過8小時,扣除當月10%臺班費;維修時間每超過24小時,扣除________元。

  13、3乙方對因機械故障所引發的事故及損害承擔全部責任。

  14、裝置的維修和保養:

  14、1裝置租賃期間,維修與保養由乙方負責,保證塔式起重機執行中裝置(四限位、兩保險)靈敏、可靠;保持良好的適用狀態;塔機乾淨整潔達到衛生檢查要求標準;機械噪音控制符合環保要求。

  14、2乙方應認真實施維修、保養制度。塔吊維護、保養的具體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每月維護保養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

  14、3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塔吊管理進行檢查。檢查記錄雙方各備一份村檔。

  15、租賃費:

  15、1進出場費:塔吊進場安裝驗收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進出場費(含塔基預埋、進場安裝、出場拆卸及運輸頂升及錨固等費用)____元。

  15、2塔吊臺班費:按照國家有關標準採取按月結算的方式,每月臺班租賃按____元/月,月租賃費計算按約定臺班費/____x作業天數,甲方提供24小時配合服務。結算方式:支票結算;甲方出具租賃業正式發票,乙方每月按時支付甲方上月臺班費,租用停止時,乙方辦理報停手續,並按報停手續結算,租賃費用在拆塔後半年內結清。

  15、3甲方具備承擔一定風險能力。當建設單位出現資金暫不到位時,甲方應予允許並充分理解,保證不影響乙方施工生產需要。

  16、其他事項:

  16、1施工中,如因設計或建設單位導致使用需求改變,須提前一週通知甲方,費用由雙方商議。

  16、2塔吊裝置的附件運至本合同約定的交付地點,並經甲方查驗、簽收後,塔吊附件由甲方保管。如在工地丟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16、3由於政策性、上級指示或不可抗力造成停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取損失費。

  16、4甲方必須服從配合乙方關於建立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過程中的各項要求及接受乙方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並在限時內整改安全隱患。

  16、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執行。雙方就塔吊租賃有關事宜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7、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時起生效。

  18、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因本合同的履行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起訴。

  19、本合同共八頁。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20、補充條款:

  20、1在拆塔過程中,如果場地不能滿足甲方使用50頓汽車吊時,甲方所租用的大型吊車所發生的費用由乙甲各方各承擔50%。

  20、2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簽署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訂立時間:____________

起重機租賃合同15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工程施工需要,向乙方申請,租用 _ 型塔機 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了明確雙方責任,恪守信譽,經雙方同意特立本合同,以便共同監督執行。

  1、 結算方法:

  1、塔吊租賃費用按月包乾,每月租費人民幣 。(不開發票)不滿一月按實際天數計算租賃,每天人民幣 。

  2、機械進出場費為人民幣 ,機械安裝除錯完畢,由檢測部門檢測合格後,甲方付清進場費,從即日起開始計算租金。

  3、租金每月結算一次,滿一個月後次月的10天內付清上月租金,如甲方未按時支付租金,乙方有權停機並要求付清租金。因此而造成的停機,停機期間租金不變。()因停電、節假日或施工原因而造成的停機,停機期間租金不變。

  4、甲方通知乙方拆除塔吊時,付清所有租賃費,如甲方不付清租賃費,乙方有權延續計算租賃費,直到塔吊拆除。

  二、甲方責任:

  1、負責裝置基礎施工,並承擔基礎製作費用。

  2、提供安全,可靠的電源,並將電源引到塔吊下的電源箱。

  3、積極配合乙方裝置安裝,拆除工作,保證道路暢通。

  4、負責裝置進場後的安全保衛工作,如裝置零件被盜,甲方負責賠償。

  5、免費給乙方操作人員安排住宿,在本公司食堂就餐(餐費自理)。

  6、必須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裝置的進場和出場。

  三、乙方責任:

  1、積極配合甲方施工,準備兩名操作人員,提供24小時優質服務。

  2、做好裝置維修、保養,及時處理故障,做到一天故障4小時內解決,大故障24小時內排除,月累計停機維修,不超過3天,如果超過3天,甲方扣相應的臺班費。

  3、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杜絕安全事故,拒絕一切違章指揮,嚴格違章操作,凡屬操作原因發生事故,乙方承擔責任。

  4、乙方應配備專職指揮人員,因指揮造成的失誤或乙方人員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服從甲方、總包、監理、業主等管理人員的現場管理,不得與現場管理人員發生衝突,否則後果自負。

  四、雙方權利:

  1、甲、乙雙方不得無故單方撕毀本合同,否則將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2、本合同僅限 工程使用。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4、本合同必須有雙方負責人(代表)簽字、蓋章,經簽字、蓋章,合同即日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有必要,可上訴至法院,按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五、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或以合同附件形式補充其條款,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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