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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鑰匙管理規定

酒店鑰匙管理規定

  20xx年01月07日文號:eo—08001

  致:各部門

  由:總辦

  主題:xx酒店鑰匙管理規定

  為了加強大廈設施裝置、物料用具的管理,方便大廈日常運作管理,強化各職級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理順各區域、各崗位鑰匙的管理,特作如下規定:

  一、鑰匙掌控許可權:

  1、大廈所有區域、所有崗位,門、櫥、櫃、抽屜鑰匙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保管一套。總辦應建立鑰匙保管明細,將所有鑰匙進行統一登記、編號,由專人管理,未經批准,無特殊情況,禁止動用。如有動用,須持使用部門主管、總經理辦公室主管、分管領導、總經理籤批檔案許可後,到總經理辦公室辦理借用手續。

  2、各部門負責區域的所有崗位,門、櫥、櫃、抽屜鑰匙由各部門主管統一保管一套,以備特殊情況下使用。應建立備用鑰匙明細和使用記錄,每次動用應詳細記錄使用時間、使用人、使用原因等情況。

  3、酒店各部門、各工作間的鑰匙安排專人管理。不準帶出店外,或交無關人員代存,下班後交專人(或指定部位)管理,並當麵點清,作好交接記錄。

  二、上項第三條中鑰匙的保管:

  1、客房區域的所有崗位,門、櫥、櫃、抽屜鑰匙,由房務中心統一保管,房務部對鑰匙的數量、領用時間和另用人作出明確規定,當值房務中心領班根據部門規定負責鑰匙的管理,並做好鑰匙的.交領記錄。

  2、其他區域的所有崗位,門、櫥、櫃、抽屜鑰匙,由總檯統一保管,房務部對鑰匙的數量、領用時間和另用人作出明確規定,當值房務中心領班根據部門規定負責鑰匙的管理,並做好鑰匙的交領記錄。

  3、各部門、各崗位鑰匙在非正常使用時間,一律按照上述規定移交區域鑰匙。房務中心和前臺分別負責所管鑰匙的領用登記、核對、移交工作,在部門人員交班時要做好鑰匙的移交,所管鑰匙在規定時間內未上交的,房務中心領班和總檯員工要及時核查,確保鑰匙按時上交。

  4、非特殊情況,其他部門人員不得領用除本部門以外區域的鑰匙,保安部員工例常巡查時,須與當值大堂副理或值班經理一起領用。

  5、如遇特殊情況,需要開啟其他部門的門、櫥、櫃、抽屜時,須經值班經理同意,並由保安人員到場的情況下一起開啟。

  三、各部門對鑰匙的數量、領用的時間和領用人作出的規定內容發生變化,應在第一時間以書面形式知會前廳部總服務檯。

  四、負責鑰匙掌控部門應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加強鑰匙管理,非指定人員、非指定時間、非指定情況,不得隨意對外派發鑰匙,遇有例外情況,需由所在部門經理電話通知,當事人領用簽字後,由所在部門經理補籤。

  五、鑰匙交接,雙方相關人員應進行嚴格的核對交接,一經交接,有關鑰匙的任何差錯,均由最終簽字確認人負責。

  六、各種門、櫥、櫃、抽屜鑰匙必須嚴格管理,不準丟失、損壞。如丟失鑰匙,禁止私自撬開,應由所在部位負責人在場,保衛部人員監督,工程部維修人員處理,並對責任人按鎖的原價處以2—5倍罰款。如鑰匙損壞無法使用時,應立即報告保衛部核實,並將損壞不能使用的鑰匙交回總辦,經總辦批准後再重新配製,費用自理。如有鎖和鑰匙的質量問題,由工程部、部門領導鑑定確認後,由工程部安排維修更換。

  七、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總經理辦公室行使監督檢查權。後附鑰匙領用記錄標樣。

  上述規定望各部門遵照執行。

  總辦

  抄報:總經理總助抄送:各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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