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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演講的技能訓練

青年演講的技能訓練

  一,多聽別人演講,多聽別人說話,以提高有聲語言的表達能力。

  資產階級革命家、美國第16任總統林肯,是聞名於世的大演講家。他的成功就在於他從青少年時代就開始了對的刻苦練習,並做到了多看、多聽。他年青時當過農民、伐木人、店員、郵電員以及土地測量員等等。為了成為一名律師,他常常徒步30英里,到一個法院去聽律師們的辯護詞,看他們如何,如何做手勢。他一邊傾聽那些政治家、演說家的聲若洪鐘、慷慨激昂的演說,一邊模仿他們。他聽了那些雲遊四方的福音傳教士揮舞手臂,聲震長空的佈道,回來後也學他們的樣子,對著樹林和玉米地反覆練習演講。演講的成功使林肯終於成為一名雄辯的律師並最終踏入政界。

  二,多聽電臺、電視臺播音員、節日主持人播音、講話,提高自己普通話的標準程度和音色、音質、音量的水準,以達到演講語言流暢悅耳、優美動聽的目的。

  三,多聽自己的講話練習或錄音(像)。正如羅馬哲人塞涅卡說的那樣:“在向別人說些什麼之前,首先要把它說給自己聽聽。”初學演講者在正式上臺講話之前,應該反覆地練習講幾遍,可以對親朋好友講,可以找個偏僻無人的地方講,也可以對著鏡子或錄音(像)機講。每講一遍,自己都要留心的`聽,仔細地找出語言上的毛病,或請內行人挑刺指出弱點和不足,並認真加以改正。如果每次演講、發言之前都能堅持試講、試聽幾遍,長此以往,其口語表達能力則會不斷提高。

  四,學會“聽”話的藝術。

  要學會說話,首先就應該學會“聽”話。“聽君一席話,勝讀十年書。”會“聽”話的人既能很好地領會,理解別人說話的意思,又能仔細地欣賞、揣摸別人說話的技巧,更能從別人的言談中聽出言下之意和絃外之音,同時,還要做到察顏觀色。

  演講的合適長度

  首先要看場合,看演講的性質,是不是即興演講,如果是即興演講,長篇大論就過了些。

  演講到底是長一些好,還是短一些好,不能一概而論,只要有內容,有感情,長短都可以;不過,演講最好還是短一些為好。特別是如果本來就沒有多少話可說,而喋喋不休,便會讓人生厭,即使演講的內容很充實,如果太長,也會讓聽眾受不了。據說,美國作家馬克。吐溫聽一個教士佈道。他覺得這個教士的演講很不錯,他便準備給教士五十元錢作為報酬。但當教士講到十分鐘時,他便決定只給他十元錢,當教士說了三十分鐘還沒有結束時,他決定只給他一元錢。到了一個鐘頭,教士還沒有結束的意思,他不但不想給他錢了,還從他的盤子裡取了十元錢走了。這當然只是一個不一定真實的軼事,但這卻告訴我們這樣一個道理,如果演講如老太婆的裹腳——又臭又長,必然會讓聽眾生厭。

  所以說,與其長而讓聽眾生厭,毋寧短一些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其實演講短一些未必不能把問題說清楚,短,一方面能讓聽眾意猶未盡,一方面能表現出演講者的概括能力。例如有這樣一個例子:

  有一個演講者上臺後慷慨激昂地說:“我演講的題目是‘說堅守崗位’”。說罷,什麼也不再說,便下了臺。在聽眾十分不解,甚至感到有些氣憤時,演講者又走上了臺說:“如果我在演講時離開講臺是不能容忍的話,那麼,在工作時間擅離職守的人難道不應該遣責嗎?我的演講完了,謝謝大家。”這時,聽眾發出熱烈的掌聲。

  這個演講可謂是短中之最了。聽眾的掌聲說明他的演講是的。因為演講者雖然話不多,但他能借助下臺這個行動,來說明自己演講的內容,雖短,卻非常有力。因而他的演講給聽眾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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