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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分流及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初三分流及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職業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因材施教、分類指導的教育教學原則,透過實施初中分流和職業教育,滿足不同學生群體的教育發展需要,現就做好20xx年初三分流及職業學校春季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望認真貫徹執行。

  一、指導思想

  以《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決定》、《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建設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現代職業教育體系的意見》和《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發展現代職業教育的意見》為指導,立足學生髮展實際需求,透過實施初三分流和職業教育,提升學生的就業創業能力,拓寬升學渠道,搭建人才成長立交橋,促進學生共同發展。

  二、任務目標

  根據全縣教育實際,確定20xx年全縣初三分流及職業學校春季招生指導性任務目標為800人,各初中具體任務指標見附件

  1、暑期招生按市縣要求在20xx年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中統一安排部署。

  三、相關政策

  (一)初三分流及職業學校春季招生學生實行春季入學、春季註冊、春季畢業,學制三年。

  (二)分流學生和職業學校暑期招收的學生同樣享受國家中職生免學費及相關資助政策。

  (三)分流學生實行原初中、職業學校雙學籍管理。職業學校要及時為新生註冊上報學籍;同時,各初中要保留分流學生學籍,按相關規定和要求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義務教育證書。

  四、時間安排

  為便於分流工作開展,保證分流效果,各初中可根據自身需要在春節後統一組織一次並可提前聯絡職業學校協助做好宣傳工作。報名工作結束後,各初中要將分流情況及時上報縣教育局,職業學校要根據分流情況做好學生入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初中、職業學校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明確分流工作和職業教育對學生終身發展的意義和作用,認真做好分流招生工作。要成立分流和招生工作領導工作機構,統籌兼顧,周密組織,加強管理。嚴禁在分流工作和新生交接工作中出現管理空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確保分流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

  (二)嚴格把握分流原則。分流工作要堅持“統一組織、正面引導、家長同意、學生自願”的原則。要尊重學生和家長意願,從基礎知識、興趣特長等多方面綜合分析學生狀況和發展潛力,確定發展方向,引導學生自覺自願參與分流。嚴禁強制分流、“一刀切”等錯誤做法。對不願分流的學生,要鼓勵他們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透過“一考多取”“一生多選”等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確定去向。

  (三)創新工作思路,透過深入細緻地宣傳和思想工作以及辦學吸引力的進一步提升,努力形成分流招生工作的強大合力。要把各級發展職業教育的政策措施說細講透並結合透過職業教育成功成才的.典型,幫助學生和家長全面分析、準確定位,轉變成才觀念,達到“水到渠成”,自願分流的目的。

  職業學校要進一步突出特色,落實好中等職業教育升學、就業、免學費及資助政策,更加註重學校管理和內涵發展,不斷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和就業服務水平,增強學生成功成才的榮譽感和幸福感,依靠理想的就業和優異的春季高考成績吸引學生報考職業學校。

  六、完善初中分流和職業學校招生工作考評機制

  完善考評,將初三分流和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納入縣教育局20xx年對各初中、職業學校千分制考核。分流工作結束後,各初中要及時上報分流人數及相關材料,屆時,將各學校初三分流人數與秋季招生數一併計入全年招生任務完成數,依據完成比例計入考核總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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