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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公司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報告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報告成為了一種新興產業。那麼一般報告是怎麼寫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獨立董事述職報告,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公司獨立董事述職報告1

各位股東及股東代表: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等規定,現將本人20xx年度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情況報告如下,請予評議。

  (一)履行獨立董事職責總體情況

  20xx年本人能積極出席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歷次會議,認真審議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各項議案,對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積極維護公司及公司股東尤其是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利益,勤勉盡責地履行了獨立董事職責,較好地發揮了獨立董事的作用。

  (二)出席會議情況及投票情況:

  1、出席會議情況:20xx年度公司共召開董事會會議8次(含臨時會議2次)和股東大會2次,本人均能親自出席會議。

  2、投票表決情況:本著對公司和全體股東負責的態度,能夠主動關注與瞭解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認真審閱提交董事會審議的各項議案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季度報告等,積極參與討論並發表個人意見。投票表決中,除對20xx年度利潤分配方案持保留意見外,對其他各項議案均投了贊成票。在日常履職中,能認真履行作為獨立董事應當承擔的職責,為公司的發展和規範運作提出建議,為董事會作出正確決策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發表獨立意見情況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和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規定,在本年度召開的董事會上本人發表的獨立意見如下:

  1、在20xx年xx月xx日召開的五屆十七次董事會上,本人與其他三位獨立董事一起對提交本次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及年度報告等進行了審查,發表瞭如下獨立意見:

  (1)關於傅靜坤趙文娟辭去公司獨立董事及吳雪芳辭去公司董事的議案。以上三人均向公司董事會提交了書面辭呈,其辭職理由充分,符合有關規定。

  (2)關於提名楊如生李曉帆為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經核查其個人履歷等相關資料,未發現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以及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並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現象。其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及身體狀況均能勝任所聘任的職責要求。

  (3)關於聘任高建柏為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經核查認為,提名方式、任職資格、聘任程式均符合有關規定,其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及身體狀況均能勝任所聘任的職責要求。

  (4)關於對參與土地競拍等事項授權經營班子許可權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對經營班子的授權,考慮了公司的實際情況,有利於提高決策效率,授權許可權符合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5)關於調整20xx年期初資產負債表相關專案及其金額的議案。公司按照新的會計準則,對20xx年期初資產負債表相關專案及其金額進行調整,符合有關規定。

  (6)關於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獨立意見:報告期內,沒有發現公司有違規擔保事項的發生。公司為商品房承購人向銀行提供抵押貸款擔保,我們認為,該擔保事項系公司為購買本公司商品房的業主所提供的擔保,屬於行業內普遍現象。公司已制定了嚴格的對外擔保審批許可權和程式,能有效防範對外擔保風險。

  (7)關於對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的意見:我們認為,20xx年度公司認真開展加強公司治理專項活動,以深圳證監局對公司治理現場檢查為契機,公司修訂了《內部控制制度》等相關制度,目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形成了以公司環境控制、業務控制、會計系統控制、電子資訊系統控制、資訊傳遞控制、內部審計控制制度為基礎的公司內部控制體系。該內部控制體系覆蓋了公司運營的各個層面和環節,能夠適應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對編制真實、公允的財務報表提供製度上的保證,有效控制公司各項業務的開展,保證公司對子公司實施監管,對關聯交易、對外擔保、募集資金、重大投資、資訊披露等重要業務與事項有效控制,從而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的正常進行,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內部各項制度提供保證。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符合公司內部控制的實際情況。

  2、在20xx年xx月xx日召開的五屆二十次董事會上,本人與其他三位獨立董事一起,對公司關聯方資金佔用和對外擔保事項向公司相關人員進行了核查和核實,發表瞭如下說明和獨立意見:

  (1)公司能夠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報告期內不存在控股股東及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的情況,也不存在公司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況。

  (2)報告期內,公司及所屬全資子公司新增擔保0.35億元,截至報告期末,公司擔保餘額為22.76億元,佔公司淨資產的比重為87.76%,擔保總額超過淨資產50%部分的金額為9.79億元。報告期內,公司未為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也未向集團外任何無產權關係的企業提供擔保。

  我們認為:公司為所屬全資子公司對外融資及辦理各類工程保函提供的擔保,是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及融資的需要,擔保事項均履行了相關決策程式,不存在違反決策程式提供擔保的現象。公司為商品房承購人向銀行提供的抵押貸款擔保事項,屬於行業內正常業務,公司已制定了嚴格對外擔保審批許可權和程式,能有效防範對外擔保風險。

  3、在20xx年xx月xx日召開的五屆二十一次董事會上,本人與其他三位獨立董事一起,對提交五屆二十一次董事會審議的《關於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20xx年度薪酬的議案》發表瞭如下獨立意見:

  (1)經核查,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20xx年度的薪酬是由基本年薪、效績年薪和獎勵年薪三部分構成,薪酬構成基本合理,薪酬方案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

  (2)根據20xx年度效益情況和《公司管理人員年度薪酬與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公司內部董事、監事均按照其崗位職務領取薪酬,其中董事長的薪酬已經由深圳市國資委核定。

  (3)財務總監孫靜亮20xx年度未在公司領取薪酬,但公司向控股股東深圳市國資委劃轉了30萬元用於支付其薪酬;公司監事會主席趙寧20xx年度未在公司領取薪酬,公司向控股股東深圳市國資委劃轉18萬元相關款項用於支付其薪酬。

  (4)《關於公司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20xx年度薪酬的議案》已經董事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審議透過。

  4、在20xx年xx月xx日召開的五屆二十二次董事會上,本人與其他三位獨立董事一起,對提交五屆二十二次董事會審議的《關於對深圳市天健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減資的議案》《關於對深圳市天健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相關資產調整的議案》《關於轉讓深圳市水務投資有限公司30%股權的議案》發表瞭如下獨立意見:

  (1)經核查,本次對深圳市天健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進行減資,是推動物業公司主輔分離工作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實際,同時兼顧了主輔分離企業員工的利益,因此是必要的和切實可行的。

  (2)關於對深圳市天健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相關資產調整的方案,符合國家八部委和深圳市政府關於企業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分流的政策要求,操作上可行,目前不會對本公司經營及盈利能力構成影響。

  (3)關於轉讓深圳市水務投資有限公司30%股權的議案,轉讓原因主要是中短期投資效益不明顯,同時是為了盤活存量資產,集中資源發展房地產主業,以緩解公司目前的資金壓力。

  (三)保護社會公眾股東合法權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對公司資訊披露情況的調查。20xx年度,本人透過與公司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等相關人員的溝通,能及時獲取公司資訊披露的情況資料。公司能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規定》的要求,認真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2、對公司治理結構及經營管理的調查。20xx年度修訂了《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董事會議事規則》《總經理工作細則》等治理制度,目前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基本完善,規範運作良好,公司治理的實際狀況與《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等規範性檔案的要求基本一致。20xx年度凡經董事會審議決策的重大事項,本人都能認真進行稽核,如有疑問能主動向相關人員諮詢瞭解詳細情況,有效地履行了獨立董事的職責,獨立、客觀、審慎地行使表決權。

  3、落實保護社會公眾股股東合法權益方面。公司能按照《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

  《資訊披露管理規定》開展工作,並在《公司章程》和《股東大會議事規則》中明確了保護社會公眾股股東合法權益的有關規定。本人能積極發表獨立意見(如對利潤分配方案的意見),積極維護廣大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合法權益。

公司獨立董事述職報告2

  旅遊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述職報告作為北京京西風光旅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在度,本人誠信、勤勉、盡責、忠實履行職責,積極出席相關會議,認真審議董事會各項議案,對公司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現將度履行職責情況述職如下:

  一、出席董事會會議情況

  度,公司共計召開董事會會議8次,其中以現場投票方式召開4次,通訊方式召開4次。本人現場出席4次,沒有委託出席或未出席情形,本著謹慎的態度對各次董事會提交的各項議案經過審議後進行投票,未出現提出反對、棄權意見的情形。

  本人認為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的召開完全符合法定程式,重大經營決策事項及其他重大事項均履行了相關審批程式,合法有效,未對董事會和股東大會上審議的各項議案提出異議,對各次董事會會議審議的議案投票贊成。

  二、發表獨立意見情況

  1.關於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的意見

  確認公司《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真實客觀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內控制度執行和監督的實際情況。認為公司能夠按照《公司法》、《證券法》、《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主機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健全以對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關聯交易內部控制、對外擔保內部控制和資訊披露內部控制為核心的完整的內部控制體系,形成了科學的決策、執行和監督機制,公司內控制度得到有效執行,保障了公司資產安全,確保公司資訊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公平,各項經營管理活動協調、有序、高效執行。

  2.關於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情況的說明及獨立意見

  根據證監發[]56號文《關於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本人閱讀了公司提供的相關資料,基於獨立判斷的立場,本人認為:

  (1)報告期內,公司與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之間不存在佔用資金的情況。

  (2)報告期內,公司與關聯方之間的資金往來屬於正常的經營性關聯交易的資金往來,交易程式合法,定價公允,沒有損害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3)公司與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間發生的資金往來是正常的經營和日常資金調撥所致,有利於公司的經營和公司控股公司的發展,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3.關於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說明及獨立意見

  依據《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56號)、《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120號)要求,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本人對公司報告期內對外擔保情況進行了核查和監督,就公司執行情況進行了專項說明並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報告期內,公司無對外擔保情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龍泉賓館有限公司為公司提供745萬元貸款的連帶責任擔保,佔公司報告期末經審計淨資產的2.8%。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擔保屬於公司生產經營和資金合理使用的需要,沒有損害公司及公司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利益,並履行了相關的審批程式,無違規情況。

  公司擔保情況符合證監發[]56號文和證監發[]120號文的規定。

  4.對增補楊麗軍女士為公司董事候選人的獨立意見

  作為北京京西風光旅遊開發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對第四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討論的《關於增補楊麗軍女士為董事候選人的議案》進行了事前審議。

  基於獨立判斷,認為董事會增補楊麗軍女士為董事候選人的程式規範,楊麗軍女士的任職資格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同意增補楊麗軍女士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123旅遊有限公司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5.對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的獨立意見

  本著審慎、負責的態度,本人對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事項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1)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方案切實可行,符合公司戰略,有利於公司改善自身資本結構,減少財務風險,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風險能力,為股東提供長期穩定的回報。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發展前景看好,有利於公司長期戰略決策的延續和實施。

  (2)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定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百三十六的相關規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相關規定,符合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和《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等規定。

  (3)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未涉及關聯交易事項,不存在迴避表決的情況,董事會表決程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

  6.對公司資產出售事項的獨立意見

  針對公司本年度資產出售事項,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1)本次交易的標的是公司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武夷山國際花園酒店有限公司30%股權暨相關債權。受讓方為福建省海外環球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2)本次交易有利於公司業務整合,最佳化資源配置,提高整體資產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發展戰略。本次股權轉讓價格以福建武夷資產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閩武夷評報崇字()第011號資產評估報告為依據,交易雙方遵循客觀、公平、公允的原則,不存在利益傾斜,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和其他股東利益的情形。

  (3)本次交易涉及的相關決策程式和審批許可權符合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檔案以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4)本次交易提交董事會審議前經本人事先認可,本人同意《關於出售武夷山國際花園酒店有限公司30%股權暨相關債權的議案》。

  三、保護社會公眾股東合法權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公司資訊披露情況

  透過對公司度資訊披露情況進行的監督和檢查,本人認為公司能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資訊披露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地進行資訊披露,資訊披露工作維護了公司和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2.對公司的治理情況及經營管理的監督

  本人對公司提供的各項材料和有關介紹進行認真稽核。在此基礎上,獨立、客觀、審慎地行使表決權,深入瞭解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內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執行情況;對董事、高管履職情況進行有效地監督和檢查,充分履行了獨立董事的職責,促進了董事會決策的科學性和客觀性,切實地維護了公司和股東的利益。

  四、在年度報告工作中的監督作用

  作為公司董事會審計委員負責人,本人認真學習了中國證監會及深圳證券交易所對報工作相關要求,聽取了管理層對本年度的生產經營情況和重大事項的進展情況彙報,與公司度年審註冊會計師進行了多次溝通,聽取註冊會計師介紹有關審計情況,對年審會計師的工作進行了總結和評價,保證了年度報告的全面、完整、真實。

  五、自身學習情況

  透過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本人對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保護社會公眾股東合法權益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和認識,提高了保護公司和中小股東權益的思想意識,切實加強了對公司和投資者的保護能力。123

公司獨立董事述職報告3

各位股東及股東代理人:

  我們(*****)作為江西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根據《公司法》、《證券法》、《關於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和要求,在20xx年度工作中,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出席

  相關會議,認真審議董事會各項議案,對重大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努力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現將20xx年度我們履行職責情況述職如下:

  一、20xx年度出席董事會次數及投票情況

  姓名報告期應出席親自出委託出缺席次數投票情況備註

  董事會次數席次數席次數(反對次數)

  黃開忠99000

  喻學輝99000

  二、股東大會會議出席情況

  20xx年度,公司召開了20xx年年度股東大會會議、兩次臨時股東大會及股權分置改革相關股東會議,我們均親自參加了會議。

  三、發表獨立意見的情況

  1、關於續聘公司財務審議機構的獨立意見,該意見認為:

  中磊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在公司20xx年及以前年度為公司提供審計服務的過程中,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遵循獨立、客觀、公正的執業準則,順利完成了公司的財務審計工作。為此,同意續聘中磊會計師事務所有限責任公司為公司20xx年度財務審計機構,支付的審計費用合理。

  2、關於公司對信達資產管理公司的相關債務的債務人變更、債務及或有債務確認的獨立意見,該意見認為:

  透過此次債務人變更及債務確認,將有助於改善公司的資產及負債結構和降低財務費用,促進公司朝著健康穩定的方向發展,維護了全體股東的利益,尤其是維

  江西**地產20xx年年度股東大會會議材料護了中小股東的利益。

  3、關於江中集團收購公司股份的獨立意見,該意見認為:

  此次收購不存在損害其他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情況,此次收購完成後亦不影響公司的獨立性。

  4、關於債權債務重組暨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該意見認為:

  透過此次債權債務重組,不僅解決了公司原控股股東江紙集團長期佔用上市公司資金的情況,同時降低了公司債務,改善了公司財務狀況,公司淨資產有所提高。因此,此次債權債務重組有利於維護公司利益,有利於保護中小股東的利益。

  5、關於重大資產置換、非公開發行暨關聯交易的獨立意見,該意見認為:

  公司此次重大資產置換與非公開發行股份符合公開、公平和合理的原則,交易方式公平合理,沒有損害公司股東的利益。目的在於最佳化公司資產質量,提高公司核心競爭力,最大限度地保護廣大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6、關於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獨立意見,該意見認為:

  股改方案的實施將解決公司的股權分置問題,充分保護了流通股股東的利益,有利於流通股股東和非流通股股東形成共同利益基礎,有利於完善公司的股權制度和治理結構、規範公司運作,有利於公司的持續健康發展,符合全體股東和公司的利益。

  四、日常工作及為保護投資者權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推動公司法人治理,認真履行了獨立董事的職責。報告期內,對於需經董事審議的議案,均認真稽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瞭解有關議案起草情況,積極推動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為保護全體投資者利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2、對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管理、資金往來、重大擔保等情況,我們詳實聽取了相關人員彙報,及時瞭解公司的日常經營狀態和可能產生的經營風險,在董事會上發表意見,行使職權。

  3、加強自身學習。我們積極學習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加深對相關法規尤其是涉及到規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保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等相關法規的認識和理解,以不斷提高對公司和投資者利益的保護能力,形成自覺保護全體股東權益的思想意識。

  4、持續關注公司的資訊批露工作,關注媒體對公司的報道,將相關資訊及時反饋給公司,促進雙方互動,讓公司和大股東充分了解中小投資者的要求,也讓中

  江西**地產20xx年年度股東大會會議材料小投資者認識到一個真實的上市公司。

  在新的一年裡,我們作為獨立董事將繼續做到獨立公正地履行職責,加強同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經營管理層之間的溝通與合作,為公司董事會提供決策參考建議,增強公司董事會的決策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公司的經營業績,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和全體股東合法權益。希望公司在本屆董事會領導之下,在新的一年裡更加穩健經營、規範運作,增強公司的贏利能力,更好地樹立自律、規範、誠信的上市公司形象。

公司獨立董事述職報告4

  各位股東及股東代表: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等規定,現將本人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情況報告如下,請予評議。

  (一)履行獨立董事職責總體情況

  本人能積極出席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歷次會議,認真審議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各項議案,對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

  見,積極維護公司及公司股東尤其是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利益,勤勉盡責地履行了獨立董事職責,較好地發揮了獨立董事的作用。

  (二)出席會議情況及投票情況:

  1、出席會議情況:公司共召開董事會會議8次(含臨時會議2次)和股東大會2次,本人均能親自出席會議。

  2、投票表決情況:本著對公司和全體股東負責的態度,能夠主動關注與瞭解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認真審閱提交董事會審議的各項議案及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季度報告等,積極參與討論並發表個人意見。投票表決中,除對利潤分配方案持保留意見外,對其他各項議案均投了贊成票。在日常履職中,能認真履行作為獨立董事應當承擔的職責,為公司的發展和規範運作提出建議,為董事會作出正確決策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發表獨立意見情況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和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規定,在本年度召開的董事會上本人發表的獨立意見如下:

  1、在月日召開的五屆十七次董事會上,本人與其他三位獨立董事一起對提交本次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及年度報告等進行了審查,發表瞭如下獨立意見:

  (1)關於傅靜坤趙文娟辭去公司獨立董事及吳雪芳辭去公司董事的議案。以上三人均向公司董事會提交了書面辭呈,其辭職理由充分,符合有關規定。

  (2)關於提名楊如生李曉帆為公司獨立董事候選人的議案。經核查其個人履歷等相關資料,未發現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以及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並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現象。其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及身體狀況均能勝任所聘任的職責要求。

  (3)關於聘任高建柏為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經核查認為,提名方式、任職資格、聘任程式均符合有關規定,其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及身體狀況均能勝任所聘任的職責要求。

  (4)關於對參與土地競拍等事項授權經營班子許可權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對經營班子的授權,考慮了公司的實際情況,有利於提高決策效率,授權許可權符合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5)關於調整期初資產負債表相關專案及其金額的議案。公司按照新的會計準則,對期初資產負債表相關專案及其金額進行調整,符合有關規定。

  (6)關於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獨立意見:報告期內,沒有發現公司有違規擔保事項的發生。公司為商品房承購人向銀行提供抵押貸款擔保,我們認為,該擔保事項系公司為購買本公司商品房的業主所提供的擔保,屬於行業內普遍現象。公司已制定了嚴格的對外擔保審批許可權和程式,能有效防範對外擔保風險。

  (7)關於對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的意見:我們認為,公司認真開展加強公司治理專項活動,以證監局對公司治理現場檢查為契機,公司修訂了《內部控制制度》等相關制度,目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形成了以公司環境控制、業務控制、會計系統控制、電子資訊系統控制、資訊傳遞控制、內部審計控制制度為基礎的公司內部控制體系。該內部控制體系覆蓋了公司運營的各個層面和環節,能夠適應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對編制真實、公允的財務報表提供製度上的保證,有效控制公司各項業務的開展,保證公司對子公司實施監管,對關聯交易、對外擔保、募集資金、重大投資、資訊披露等重要業務與事項有效控制,從而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的正常進行,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內部各項制度提供保證。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符合公司內部控制的實際情況。

  2、在月日召開的五屆二十次董事會上,本人與其他三位獨立董事一起,對公司關聯方資金佔用和對外擔保事項向公司相關人員進行了核查和核實,發表瞭如下說明和獨立意見:

  (1)公司能夠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報告期內不存在控股股東及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的情況,也不存在公司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況。

  (2)報告期內,公司及所屬全資子公司新增擔保0。35億元,截至報告期末,公司擔保餘額為22。76億元,佔公司淨資產的比重為87。76%,擔保總額超過淨資產50%部分的金額為9。79億元。報告期內,公司未為股東、實際控制,其關聯方提供擔保,也未向集團外任何無產權關係的企業提供擔保。

  我們認為:公司為所屬全資子公司對外融資及辦理各類工程保函提供的擔保,是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及融資的需要,擔保事項均履行了相關決策程式,不存在違反決策程式提供擔保的現象。

公司獨立董事述職報告5

  作為聯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本人嚴格按照《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關於加強社會公眾股股東權益保護的若干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董事行為指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專門委員會工作細則》等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勤勉、忠實、盡責的履行職責,充分發揮獨立董事作用,維護公司整體利益和全體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現就度履職情況彙報如下:

  一、出席會議情況

  (一)度,本人認真參加了公司的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履行了獨立董事勤

  勉盡責義務。具體出席會議情況如下:

  內容董事會會議股東大會會議

  年度內召開次數96親自出席次數70委託出席次數20是否連續兩次未親自出席會議否否表決情況均投了贊成票————

  (二)作為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的委員,本人參加了召開的委員會日常

  會議,對相關事項進行了認真地審議和表決,履行了自身職責。

  二、發表獨立意見情況

  (一)在3月21日召開的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上,本人就以下

  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

  1、關於公司對外擔保情況:

  公司除對控股子公司江蘇聯化擔保外,沒有發生為控股股東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關聯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的情況。公司累計擔保發生額為6000萬元,為對控股子公司江蘇聯化提供擔保。該項擔保已經公司股東大會決議透過,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的有關規定。截止12月31日,公司對外擔保餘額為0元。公司嚴格控制對外擔保,根據《對外擔保管理辦法》規定的對外擔保的審批許可權、決策程式和有關的風險控制措施嚴格執行,較好地控制了對外擔保風險,避免了違規擔保行為,保障了公司的資產安全。認為,公司能夠嚴格遵守《公司章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等規定,嚴格控制對外擔保風險。

  2、關於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監管部門的要求,也適合當前公司生產經營實際情況需要;公司的內部控制措施對企業管理各個過程、各個環節的控制發揮了較好的作用。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客觀、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及執行的真實情況。

  3、關於續聘會計師事務所: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在擔任公司財務報表的審計等各項審計過程中,堅持獨立審計準則,出具的審計報告能夠客觀、公正的反映公司各期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同意繼續聘任立信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度的財務審計機構,並同意將該事項提請公司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4、關於高管薪酬:

  公司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基本年薪和獎金髮放基本符合公司整體業績實際及崗

  位履職情況,公司董事會披露的董事、高階管理人員的薪酬情況與實際相符。

  (二)在5月17日召開的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上,本人就以下

  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

  1、公司能夠嚴格遵守《公司章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等規定,嚴格控制對外擔保風險,避免違規擔保行為,保障公司的資產安全。

  2、公司為全資子公司台州市聯化進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擔保,該公司主體資格、資信狀況及對外擔保的審批程式均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對外擔保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本次公司為進出口公司提供擔保額度不超過人民幣1億元,符合其正常經營的需要。公司已履行了必要的

  審批程式,我們同意上述擔保事項。該事項經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尚需提交

  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透過。

  (三)在7月26日召開的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上,本人就以下

  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

  1、關於對關聯方資金佔用1—6月公司不存在控股股東及其他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的情況。

  2、關於公司對外擔保情況上半年公司除對控股子公司江蘇聯化和全資子公司進出口公司擔保外,沒有發生為控股股東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關聯方、其它任何法人和非法人單位或個人提供擔保的情況;上半年公司累計擔保發生額為2,578。68萬元,截止6月30日,公司對外擔保餘額為2,578。68萬元,為對江蘇聯化提供擔保1,450萬元和對進出口公司提供擔保1,128。68萬元。該兩項擔保均已經公司股東大會決議透過,符合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上市公司對外提供擔保的有關規定。公司嚴格控制對外擔保,根據《對外擔保管理辦法》規定的對外擔保的審批許可權、決策程式和有關的風險控制措施嚴格執行,較好地控制了對外擔保風險,避免了違規擔保行為,保障了公司的資產安全。公司能夠嚴格遵守《公司章程》、《對外擔保管理辦法》等規定,嚴格控制對外擔保風險。

  3、關於董事會換屆選舉

  本次董事會換屆改選的董事候選人的提名推薦程式符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對被推薦的董事候選人進行了任職資格審查,向董事會提交了符合董事任職資格的被推薦人名單,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十九次會議就《關於董事會換屆改選的議案》的表決程式合法有效;本次推薦的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牟金香女士、王萍女士、張有志先生、彭寅生先生均具備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所規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職資格,具備履行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未發現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情況,也未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懲戒。同意提名上述人員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本次推薦的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楊偉程先生、馬大為先生、黃娟女士均符合《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所規定的獨立董事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具有獨立性和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未發現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獨立董事的情況,也未受到中國證監會及其他有關部門的處罰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懲戒。同意提名上述人員為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

  因此,同意上述七名董事候選人(其中三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提名,並提交公司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四)在8月12日召開的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上,本人就以下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

  已審閱了公司董事會提交的擬聘任的高階管理人員王萍、彭寅生、鄭憲平、張賢桂、鮑臻湧、葉淵明、何春和曾明的個人履歷等相關資料,上述人員具備擔任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任職條件,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條規定不得擔任公司高階管理人員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國證監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且未被解除的情形。公司董事會聘任高階管理人員的程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同意公司董事會聘任王萍為總裁,彭寅生為常務副總裁,鮑臻湧為副總裁兼董事會秘書,鄭憲平、張賢桂、何春、葉淵明為副總裁,曾明為財務總監。

  (五)在9月21日召開的公司第四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上,本人就以下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

  本次公司公開增發人民幣普通股(a股)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的監管規則,方案合理、切實可行,募集資金投資專案符合公司長遠發展規劃,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本次公司公開增發人民幣普通股(a股)的議案尚待公司股東大會批准。

  三、公司現場調查情況度

  本人透過對公司實地考察,詳細瞭解公司的生產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同時透過電話和郵件等方式,與公司其他董事、監事、高管等相關人員保持密切聯絡,及時獲悉公司各重大事項的進展情況,對公司的未來發展戰略提出了建設性的意見。

  四、保護投資者權益所做工作情況

  1、公司資訊披露情況在度公司日常資訊披露工作中,本人及時審閱公司相關公告文稿,對公司資訊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公平等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維護了公司和中小股東的權益。

  2、公司治理情況根據監管部門相關檔案的規定和要求,本人持續關注公司治理工作,認真稽核公司相關資料並提出建議。透過有效地監督和檢查,充分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促進了董事會決策的科學性和客觀性,切實地維護了公司和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3、自身學習情況本人透過認真學習中國證監會、浙江證監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法律法規及其它相關檔案,進一步加深了對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和保護社會公眾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的理解和認識,切實加強了對公司和投資者的保護能力。

  五、其他情況

  1、無提議召開董事會的情況;

  2、無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事務所的情況;

  3、無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諮詢機構等;

公司獨立董事述職報告6

各位股東及股東代表:

  作為xx股份有限公司的獨立董事,20xx年我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的指導意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規定的要求,本著恪盡職守、認真負責的態度,忠實地履行了獨立董事的工作職責,充分發揮了獨立董事的作用,切實維護了公司以及股東尤其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現在我將20zz年度任職期間的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一、出席會議情況。

  20xx年度任職期間,公司召開的第一屆董事會第一次會議、第一屆董事會第二次會議、第一屆董事會第三次會議、第一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第一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一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我均按時出席。對董事會提交的各項議案均認真審議,積極與其他董事進行討論,並提出合理化建議,以科學、審慎的態度行使表決權。

  二、發表獨立意見的情況。

  按照中國證監會、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本人就公司20xx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公司關聯方佔用資金情況及累計和當期對外擔保情況、20xx年度關聯交易事項、續聘財務審計機構事項發表了獨立意見。上述事項程式合法,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未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報告期內,公司無重大關聯交易事項,發生的日常關聯交易決策程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定價公允,屬於與日常經營相關的事項,符合公司實際生產經營需要,不存在任何內部交易行為,不存在損害公司和所有股東利益的行為。

  三、保護社會公眾股東合法權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對公司資訊披露情況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核查,保證公司資訊披露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及時性,確保所有股東有平等的機會獲得資訊,督促公司加強自願性資訊披露,切實維護了股東、特別是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合法權益。協助公司推進投資者關係建設,促進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良性溝通,讓公司瞭解廣大中小股東的要求,加深投資者對公司的瞭解與認同。

  2、對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進行認真監督和核查,確保交易價格公平、合理,交易審議程式合法、規範,切實維護公司和全體股東、特別是非關聯股東的合法權益。

  3、對公司董事會審議決策的重大事項,我都主動要求公司提供相關資料,認真稽核、及時瞭解進展狀況,運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從業經驗,向公司董事會提出公正、客觀的意見,並在此基礎上發表了相關的獨立意見,有效促進了董事會在決策上的科學性和客觀性,切實維護了公司和廣大投資者的利益。

  四、學習情況。

  20xx年我加強了對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和深入瞭解,尤其對涉及公司治理、資訊披露、保護投資者權益等方面的法律法規進行重點學習,為今後更好地履行義務和協助公司規範運作奠定了堅實基礎。

  五、其他工作。

  1、未發生提議召開董事會會議的情況。

  2、未發生提議聘請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

  3、未發生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諮詢機構的情況。

  20xx年,我將繼續本著客觀公正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要求,恪盡職守、盡職盡責的履行獨立董事職責,加強與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方的溝通,深入瞭解公司生產管理情況,充分發揮獨立董事作用,維護公司整體利益,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不受侵害,促進公司穩健發展,樹立良好的上市公司形象。

  請各位董事審議。謝謝大家!

  獨立董事:xx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獨立董事述職報告7

  根據中國證監會《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等規定,現將本人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情況報告如下,請予評議。

  一、履行獨立董事職責總體情況本人能積極出席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歷次會議,認真審議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各項議案,對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積極維護公司及公司股東尤其是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利益,勤勉盡責地履行了獨立董事職責,較好地發揮了獨立董事的作用。

  二、出席會議情況及投票情況: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等規定,現將本人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情況報告如下,請予評議。

  一、履行獨立董事職責總體情況本人能積極出席公司董事會和股東大會歷次會議,認真審議董事會和股東大會各項議案,對相關事項發表獨立意見,積極維護公司及公司股東尤其是社會公眾股股東的利益,勤勉盡責地履行了獨立董事職責,較好地發揮了獨立董事的作用。

  二、出席會議情況及投票情況》和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規定,在本年度召開的董事會上本人發表的獨立意見

  1、在月日召開的五屆十七次董事會上,本人與其他三位獨立董事一起對提交本次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及年度報告等進行了審查,發表瞭如下獨立意見: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規定,在本年度召開的董事會上本人發表的獨立意見。

  1、在月日召開的五屆十七次董事會上,本人與其他三位獨立董事一起對提交本次會議審議的相關議案及年度報告等進行了審查,發表瞭如下獨立意見》第一百四十七條所規定的情況,以及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確定為市場禁入者,並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現象。其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及身體狀況均能勝任所聘任的職責要求。

  3、關於聘任高建柏為公司副總經理的議案。經核查認為,提名方式、任職資格、聘任程式均符合有關規定,其教育背景、工作經歷及身體狀況均能勝任所聘任的職責要求。

  4、關於對參與土地競拍等事項授權經營班子許可權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對經營班子的授權,考慮了公司的實際情況,有利於提高決策效率,授權許可權符合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5、關於調整期初資產負債表相關專案及其金額的議案。公司按照新的會計準則,對期初資產負債表相關專案及其金額進行調整,符合有關規定。

  6、關於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獨立意見:章程》的有關規定。

  5、關於調整期初資產負債表相關專案及其金額的議案。公司按照新的會計準則,對期初資產負債表相關專案及其金額進行調整,符合有關規定。

  6、關於公司對外擔保情況的獨立意見》等相關制度,目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形成了以公司環境控制、業務控制、會計系統控制、電子資訊系統控制、資訊傳遞控制、內部審計控制制度為基礎的公司內部控制體系。該內部控制體系覆蓋了公司運營的各個層面和環節,能夠適應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對編制真實、公允的財務報表提供製度上的保證,有效控制公司各項業務的開展,保證公司對子公司實施監管,對關聯交易、對外擔保、募集資金、重大投資、資訊披露等重要業務與事項有效控制,從而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的正常進行,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內部各項制度提供保證。公司內部控制自我評價符合公司內部控制的實際情況。

  2、在月日召開的五屆二十次董事會上,本人與其他三位獨立董事一起,對公司關聯方資金佔用和對外擔保事項向公司相關人員進行了核查和核實,發表瞭如下說明和獨立意見:

  1、公司能夠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報告期內不存在控股股東及關聯方佔用公司資金的情況,也不存在公司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的情況。

  2、報告期內,公司及所屬全資子公司新增擔保0.35億元,截至報告期末,公司擔保餘額為22.76億元,佔公司淨資產的比重為87.76%,擔保總額超過淨資產50%部分的金額為9.79億元。報告期內,公司未為股東、實際控制人本文章共2頁,當前在12及其關聯方提供擔保,也未向集團外任何無產權關係的企業提供擔保。

  我們認為:

  公司為所屬全資子公司對外融資及辦理各類工程保函提供的擔保,是公司日常生產經營及融資的需要,擔保事項均履行了相關決策程式,不存在違反決策程式提供擔保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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