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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建設合同

委託建設合同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託建設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委託建設合同1

  委託人: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完成。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_

  監理人:(蓋章)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蓋章)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於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建設合同2

  委託人:

  監理人: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規模: 總 投 資:

  二、 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 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 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 本合同標準條件;

  (3) 本合同專用條件;

  (4)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 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 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開始實施,至 年 月 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 份。

  委託人:(蓋章) 監理人:(蓋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 編: 郵 編:

  電 話: 電 話:

  本合同簽訂於 年 月 日

委託建設合同3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規定,為充分發揮乙方的團隊優勢和技術優勢,達到加強管理,節約成本,提高效益的目的,甲方將 專案委託給乙方實施建設管理,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專案委託建設管理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委託建設管理內容

  第一條 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

  專案地點:

  第二條 委託建設管理內容:

  1.協助甲方開展專案開工前的各項工作。

  2.負責組織專案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階段工作,包括階段內設計招標及具體實施,並接受委託方的審查,協助委託方報政府部門審批。

  3. 參與施工、監理、裝置採購等招標工作。

  4. 督促施工單位做好開工前的一切準備,並做好開工報告的審查和報批工作。

  5. 嚴格按批准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目標成本和工期組織建設,如有重大設計變更,按上級公司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6.負責監控設計階段目標成本的執行,對超出預期成本變動範圍的情況啟動預警程式,提出目標成本調整建議;負責設計變更、工程簽證成本稽核以及專案工程結算資料稽核,配合業主工程結算資料確認。

  7.協助施工方做好對內、對外溝通協調工作,督促施工、監理等參與單位嚴格履行合同約定。

  8.負責提供專案的質量保證、質量控制以及安全文明管理等工程管理制度、措施。協助甲方編制專案進度目標,並接受甲方檢查。

  9.負責專案產品定位、商業策劃、營銷策劃、品牌建設、銷售管理、客戶服務等營銷工作。

  10.負責專案銷售回款和銀行按揭貸款辦理工作。

  11.負責組織工程的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組織專案後評估,向委託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

  12.雙方認可的其它承擔委託建設管理業務。

  第三條 服務期限: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至專案竣工驗收和竣工結算辦理完畢,乙方向委託方移交竣工檔案資料之日止。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非乙方原因造成服務期限延誤則服務期限相應順延。

  第二章 權利和義務

  第四條 在服務期限內,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對委託建設管理專案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並參與工程驗收工作,對乙方提出的資金計劃進行稽核,對委託建設管理專案的合同執行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2.要求乙方提交委託專案管理工作報告及委託專案管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3.對乙方組織的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進行監督。

  4.對乙方的違法違規行為予以糾正。

  第五條 在服務期限內,乙方享有以下權利:

  1.負責專案產品定位、規劃設計、成本控制、銷售管理等。

  2.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最佳化原則,向設計方提出建議;如果由於提出的建議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取得甲方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乙方有權要求設計單位更正。

  3.按照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和降低成本的原則,稽核並批准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工程進度計劃、銷售計劃、材料計劃、採購計劃、回款計劃,同時抄送甲方。

  4.主持工程建設有關的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

  5.釋出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

  6.對工程上使用的材料的決定權和對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裝置,有權通知施工方停止使用並通知供應商處理善後事宜;對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施工方停工整改、返工。

  7.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籤認權。

  8.根據委託建設管理工作需要及合同執行情況,在專案各種合同約定的價格範圍內,對合同款項支付進行稽核、籤認或否決。

  9.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報送甲方審批後執行。

  10.根據專案需要,對施工、監理及大宗材料採購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的權利。如果由此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需經甲方事先批准。

  11.拒絕甲方提出的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要求的權利。

  第六條 在服務期限內,甲方負有以下義務:

  1.甲方負責協調與委託建設管理專案有關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關係。

  2.明確專人與乙方聯絡,協調與委託建設管理有關的事項。更換聯絡人,要提前通知乙方。

  3.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乙方委託建設管理費。

  4.就乙方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覆。

  5.甲方負責辦理須以甲方名義辦理的各項建設手續,並及時交納規劃、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等各種相關政策性費用。

  6.向乙方提供與委託建設管理工作所需要的專案資料。

  7.協助乙方辦理與本專案相關的其他事宜。

  8.因甲方責任使專案建設發生變化,而造成乙方實際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義務。

  第七條 在服務期限內,乙方負有以下義務:

  1.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和合同約定,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範圍和內容完成委託建設管理工作,並向甲方報告委託建設管理工作情況。

  3.按批准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專案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

  4.不得在實施過程中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並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後,由乙方報送甲方核准。

  5.履行合同時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於甲方的財產,在委託建設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甲方。

  6.應在專案建成後,會同甲方組織竣工驗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組織工程竣工結算和財務決算,並將驗收合格的專案在規定時間內向業主辦理移交手續。

  7.建立完整的專案建設資料檔案,在委託建設管理專案完成後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甲方和有關部門移交。

  8.在履行合同時應加強安全生產管理,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並及時通知甲方和安全生產監督、房產、土地等管理部門報告。

  9.乙方在實施委託建設管理事項過程中,不得洩露甲方的秘密,不得洩露設計人、施工方的秘密。

  10.乙方在服務期限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乙方過失而造成了甲方的經濟損失,應當向甲方賠償。

  第三章 合同價款

  第八條 乙方全面完成委託建設管理事項,甲方根據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後的下列成本或費用實際支出合計的 %向乙方支付委託建設管理費:

  1. 前期工程費(僅限於勘測、測繪費,規劃、設計費,招標費,五通一平,臨時設施費)。

  2. 建築安裝工程費。

  3. 基礎設施建設費。

  4. 公共配套設施費。

  5. 開發間接費(僅限於物業管理費、建設監理費、諮詢服務費)

  6.銷售費用(僅限於代理費、顧問費、廣告宣傳費、售樓處費用、樣板間費用、營銷設施建造費)。

  第九條 委託建設管理專案確定目標成本前,甲乙雙方可以先根據委託建設管理專案進展情況,臨時商定甲方暫付乙方委託建設管理費的金額和時間。

  委託建設管理專案確定目標成本後,甲方根據已經實際結算的第八條所列項的金額,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計算委託建設管理費,扣除已經支付的金額後,於當季末終了10日內支付給乙方。甲方以後在實際結算第八條所列專案的同時,按本合同約定的比例計提委託建設管理費,並於每季末終了10日內支付給乙方。甲方支付的委託建設管理費達到按第八條所列項的目標成本計算的全部委託建設管理費的90%後不再支付,待委託建設管理專案竣工決算審計,乙方移交全部專案資料後計算並支付剩餘委託建設管理費。根據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後的按第八條所列項實際支出合計和合同約定比例計算的金額進行最終結算。

  第十條 在甲方每次支付委託建設管理費前,乙方應出具符合稅法規定的發票、請款申請,乙方未出具相關資料的,甲方有權拒絕支付管理費。

  第四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在委託建設管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十二條 經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意見,可變更、中止或提前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因解除合同使另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損失方實際損失額的100%。

  第十四條 在服務期限內,發生一個或幾個下列事件或違約情況,未違約方有權選擇解除合同。如未違約方選擇解除合同,則本合同自未違約方書面解除合同的通知發出後次日起的第三十日解除。因違約方違約,給未違約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未違約方有權依法或依據公平原則,就受到的傷害及損害提出賠償要求。

  1.合同一方暫停或終止其業務。

  2.合同一方實施破產、無力償付債務而重組;它的一大部分資產向有關部門申請破產;或其大部分資產被執行破產;而且任何一種這樣的命令在60天的期限內還未中止的話。

  3.甲方未支付應付的與委託管理事項相關的費用,而且在甲方收到書面通知的30天內,仍未能支付。

  4.合同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中除支付責任以外的重大條款,並在收到非違約方說明這種違約的性質和程度的書面通知的30天內仍沒有履行或沒有采取糾正措施。

  第十五條 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發生不可抗力後,雙方應互相協商,採取一切合理步驟將各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狀況一經結束,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儘快履行義務。如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五章 爭議解決

  第十六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專案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在訴訟期間,除有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條款。

  第六章 其它

  第十八條 如任何一方未能嚴格執行本合同中任何條件,而另一方亦未堅持行使本合同在這種情況下所賦予之權利,不得視為其已放棄合同中之權利,除非雙方以書面簽字檔案明確表示。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協議作為合同的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章 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條 本合同是雙方平等自願,認真磋商的結果,雙方知悉本合同的所有條款和內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 叄 份、副本 陸 份,甲方及乙方成員各持正本 壹 份、副本 貳 份,在各方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乙方(蓋章):

  成員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年月 日

  簽訂地點:

  成員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簽字):

  年月 日

  簽訂地點:

委託建設合同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室內裝飾的特點,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室內裝飾設計,並達成如下協議(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補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按以下第種方案承擔室內設計:

  1.甲方委託乙方承擔住宅室內設計,地址____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用途______,使用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設計收費按使用面積計算。

  2.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公共空間室內設計,地址____________,用途__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設計收費按建築面積計算。

  二、甲方委託乙方承擔室內設計,設計收費標準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收取設計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三、甲方應在簽訂合同之日首期付50%設計費,並與乙方約定上門測量的時間和地點。乙方在測量後_________天內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包括平面佈置圖,頂面佈置圖及區域性效果圖各一張。

  四、甲方與乙方經過溝通對乙方完成的初步設計方案達成一致後,填寫方案程序表(見附件),並由雙方簽字確認。甲方應支付設計費餘款,乙方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天內完成全套裝潢設計圖及施工圖紙。

  五、甲方所付的設計費不包含變動建築主體等的結構設計。甲方如需變動建築主體,增加房屋負荷,必須由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出具施工圖,並報請物業及相關部門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室內裝飾設計。

  六、全套圖紙完成後,甲方如有更改意見,再與乙方溝通。乙方根據協商方案,繪製更改圖紙,再次填寫方案程序表,由雙方簽字確認。甲方如要求乙方修改圖紙,圖紙完工時間順延或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果甲方推翻原設計方案,要求重新修改設計方案,應協商增加相應的設計費,並另行約定設計時間及程序,簽訂補充協議。

  七、雙方在對設計方案和圖紙確認後,甲方必須簽字認可,乙方必須將整套圖紙交給甲方並辦理交接簽證手續。

  八、施工過程中,乙方應委派設計師去現場進行一次性放樣及施工方案交底,並不少於三次去現場指導施工,以達到設計效果。

  九、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圖且延期時間在20天內的,每延期一天應當支付給甲方設計費總價的3%的違約金。

  2.乙方未在約定時間內完成設計圖且延期時間在21天以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的設計費用,並支付給甲方設計費總價的50%的違約金。

  3.乙方無故終止合同,除退還甲方所交的設計費用外,還應支付給甲方設計費總價的50%的違約金。

  4.乙方完成初步設計方案後,如甲方不願再履行合同,乙方不退還已收的設計費,但必須交給甲方平面佈置圖,頂面佈置圖及手繪區域性效果圖各一張。

  十、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向上海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申請調解或向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當事人不願透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可以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二、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文字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字,供合同雙方當事人約定採用,簽訂合同前應仔細閱讀。

  二、本合同適用範圍:住宅室內設計及公共空間室內設計。

  三、乙方提供給甲方設計圖,資料,並按目錄裝訂成冊。

  四、涉及到特殊要求及消防安全必須按特殊要求及消防安全要求設計,設計時必須考慮採用環保材料。

  五、乙方提供給甲方的設計圖內容有:

  1.圖紙封面,封底,設計圖紙;

  2.設計圖紙目錄和設計與施工說明;

  3.原始房型平面測量圖(含所有牆體內部尺寸,門窗洞尺寸,房梁,上水,煤氣,下水,地漏,坑管,空調洞,排風口,配電箱,弱電箱,多媒體標註);

  4.設計要求拆建平面圖(拆建承重結構由甲方向物業或有關部門申請書面批准);

  5.設計平面佈置圖;

  6.設計頂面佈置圖;

  7.強、弱電及多媒體,智慧化插座位置分佈圖;

  8.開關控制線路示意圖;

  9.冷、熱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圖;

  10.廚、衛牆面設施佈置圖(中,小型工程另外考慮);

  11.傢俱、廚具設計佈置參考圖;

  12.樓梯設計、安裝施工詳圖;

  13.區域性透檢視(作為參考用);

  14.主要裝潢材料用品概算表。

  六、本合同文字由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室內裝飾行業協會共同制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出於商業目的擅自翻印。

委託建設合同5

  海招代字( )第______號

  專案名稱:

  委託單位: (公章)

  (甲方)

  代理單位: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公章)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年 月日

  本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委託方將_______專案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1、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2、工程概況:

  3、本次招標範圍 :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檔案(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檔案);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的形式: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臨時許可證、建設專案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或者經符合資質條件的工程造價諮詢機構編制的建設專案投資預概算。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通知書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1、本工程造價為人民幣_______(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人民幣_______(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賬,代理費用應在開標前全部付清。代理費用不包含編制標底的費用、資格預審及評標專家費用。(收費標準:按國家計委計價格[XX]1980號)

  2、投標單位購買標書每份工本費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所得歸乙方。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代理合同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第一條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_______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銀行帳號: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委託建設合同6

  委託人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人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

  總投資: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2、本合同標準條件;

  3、本合同專用條件;

  4、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監理人(蓋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第一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託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託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監理工作範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監理範圍以外,透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八條規定監理人必須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託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託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 委託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託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託監理人承擔,則應在專用條件中明確委託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作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託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在專用條款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絡。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託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許可權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並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託人應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裝置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託人應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佔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託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在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託人委託的工程範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最佳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並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

  (7)徵得委託人同意,監理人有權釋出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在24小時內向委託人作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裝置,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籤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稽核和籤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複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確認,委託人不支付工程款。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託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託人事先批准。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託人批准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儘快通知委託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委託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必須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託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託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託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託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託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託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託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託人應當履行委託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託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託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一條 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並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二條 在委託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託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三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託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專用條款中約定。

  第三十四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託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託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後14日內仍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後42日內仍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由於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七條 當委託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託人發出通知後21日內沒有收到答覆,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日內發出終止委託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三十九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監理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條 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向監理人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一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二條 如果委託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專案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專案的支付。

  其他

  第四十三條 委託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裝置複試,其費用支出經委託人同意的,在預算範圍內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四條 在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四十五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託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應按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專案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洩露委託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洩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並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對於由其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複製此類檔案。

  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九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成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範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

  第十條 委託人應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在_________天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答覆。

  第十二條 委託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託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託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託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_________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並免費提供_________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九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_________(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_________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雙方同意用_________支付報酬,按_________匯率計付。

  第四十五條 獎勵辦法: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四十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委託人(蓋章):_________ 監理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建設合同7

  委託人與專案管理人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 委託人委託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WTO研究中心樓和外籍教師招待所

  工程地點:古北路620號

  工程規模: 建築面積8,000平方米

  總投資: 1,256萬元人民幣

  二、 專案管理服務內容:

  1、 前期管理: ① 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② 負責專案各個階段可研性報告、設計檔案的申報、審批、發放手續,並辦理相關的施工許可證;

  ③ 配合學校做好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的監督、協調,並提供相關服務;

  ④ 協助學校進行設計工作的協調,提供最佳化建議,使其成果符合學校要求;

  ⑤ 協助學校對施工單位、主要裝置供貨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和能力考察;

  ⑥ 專案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 全過程專案協調

  ① 編制專案管理的工作內容和控制方法;

  ② 負責投資監理、工程監理的月報季度年度的工作報表報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 負責協調投資監理工程監理之間的工作;

  ④ 其他專案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 ① 負責施工監理及諮詢等合同的起草修訂和初步審查; ② 負責合同之條款費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稽核;

  ③ 負責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關義務和權利的行使;

  ④ 負責合同糾紛的處理;

  ⑤ 負責與本專案有關的合同管理工作。

  4、 後期管理: ① 負責組織工程竣工驗收

  ② 負責檢查、督促工程監理單位對竣工圖、竣工資料及時稽核; ③ 負責各配套專業部門、職能部門 和物業使用部門驗收手續的辦理;

  ④ 負責本工程專案的竣工決算事宜並配合做好專案審計工作; ⑤ 負責專案文件、影像等資料的收集、整理、編冊,以及向有關部門的移交;

  ⑥ 負責工程專案使用說明書的編制;

  ⑦ 負責專案的固定資產的登記、造冊,以及清單與實物的移交; ⑧ 其他有關的後期管理工作。

  三、 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1、 專案管理建議書(投標書); 2、 本合同標準條件; 3、 本合同專用條件;

  四、 管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專案管理業務。未經委託人書面許可,管理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

  五、 委託人向管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管理人支付報酬。

  六、 專案管理費用

  1、 計算依據 4、 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① 根據財政部《基礎建設財務管理若干規定》和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地方國有建設單位若干財務問題補充規定》等有關規定; ② 借鑑浦東新區財政局的浦財城(20_)11號文《浦東新區政府投資專案代理建設單位管理費計取標準的若干規定》,計算本專案的管理費。

  2、 建安投資額及管理費費率理費用為萬元,管理費費率(大寫:人民幣。若建安工程造價出現調整(上下浮動超過20%的,則增減部分的專案管理費用及費率由雙方另行協商確定。但雙方另行協商確定的專案管理費率最高不得超過3%)。

  3、 支付方式 ① 合同簽訂後七天內預付管理費20%;

  ② 管理費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計算;

  ③ 支付時間:按月支付;

  ④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和額外工作報酬:(報酬=附加工作日數*600元/人日)。

  七、 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同自 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份。

  甲方:乙方:日期:

委託建設合同8

  委託人(全稱):

  代理人(全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就委託人委託代理人代理招標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於______年___月___日達成如下協議:

  一、委託人委託代理人為以下工程專案提供招標代理服務

  1、專案名稱:

  2、建設地點:

  3、工程規模:

  4、招標範圍:

  5、招標方式:

  二、委託範圍

  1、提供招標前期諮詢,擬定工程建設專案招標方案;

  2、辦理招標申請;

  3、起草招標公告;

  4、組織或協助招標人開標、評標;

  5、編制招投標情況報告;

  6、辦理招標投標全過程的備案手續(含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書面報告);

  7、協助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三、委託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委託人的權利

  (1)對委託專案的招標程式有知情權;

  (2)對擬發出的招標檔案有審閱權;

  (3)要求代理人提供一套全部招標檔案,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4)收回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給代理人的全部資料;

  (5)有權要求代理人更換不按法律、法規及規章和本合同的規定履行其職責的代理從業人員。

  2、委託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2)向代理人提供實施委託業務的全部真實、可靠的有關資料;

  (3)參與委託業務實施過程中的相關協調、審查、監督工作;

  (4)完成本合同第二條中未委託代理人完成的工作;

  (5)按合同支付招標代理費;

  (6)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指導。

  四、代理人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代理人的權利

  (1)有權要求招標人對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2)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範圍內,依據本合同代理內容,開展代理服務工作;

  (3)按合同收取招標代理費。

  2、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1)遵守招標活動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保證代理及招標全過程的真實、合法、規範、有效;

  (2)招標投標活動中形成的有關檔案,應在發出前告知委託人;

  (3)完成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招標代理工作;

  (4)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對代理事項保守秘密;

  (5)接受招標投標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和指導;(6)向委託人提供一套由代理人經辦的全部招標工作資料,由委託人存檔(其中在代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應為原始資料);

  (7)不得將本合同代理服務工作轉讓第三方;

  (8)在實施委託業務過程中借用委託人的資料應全部歸還委託人;

  (9)依法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五、招標代理報酬及支付方式

  1、本次招標費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包括以下內容:

  (1)招標代理人員的工資及福利;

  (2)專家評標費;

  (3)代理本專案的差旅費、汽車費用、開標室租賃費;標書製作費;

  (4)代理本專案應支付放入稅金;

  (5)代理本專案所需的一切其他辦公費用;

  (6)代理本專案所需的其他相關費用。

  2、招標代理費支付主體委託人與代理人共同約定:招標代理費由中標人支付,並在招標檔案中確定。

  3、招標代理費支付方法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由中標人直接支付給代理人。

  六、公告費、專家評審費的約定公告費、專家評審費由代理人支付並承擔,委託人不承擔公告費、專家評審費。

  七、約定事項的解釋、變更及違約責任

  1、招標檔案的解釋由招標代理機構負責解釋;

  2、對與招標過程中有投訴或異議的,將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辦理。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代理人不能完成委託業務,在不可抗力因素解除後需要變更約定事項的,須經雙方協商並達成一致意見後方可變更。

  4、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整(_______元),代理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將收取的代理費全額返還委託方;委託方如果違約,除支付違約金外,還應支付已開展專案的全額代理費給代理人。

  5、如代理人在代理過程中有違法違規及超越代理範圍等行為,經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認定,委託人有權解除本協議,由代理人自行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違約責任。

  八、其它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後,由代理方交一份到招標投標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3、本協議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即行生效,全部招標代理工作完成,且施工中標通知書發出並結清款項後自動失效;

  4、本協議一式____份,委託人____份,代理人____份,監督人____份。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電話: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聯絡人:

  電話:

  地址: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委託建設合同9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聯絡方式:

  地址: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聯絡方式:

  地址: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網站建設專案,包括網頁設計、網站程式程式碼的編寫以及合同期內的網站維護服務等,為明確雙方責任,根據中國法律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此合同,以期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

  1、委託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網站建設專案。

  2、委託費用

  費用總共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委託期限

  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作為定金,驗收之後一次性支付合同餘款即_________元。

  三、驗收標準

  ①網站驗收內容:欄目無錯誤,無程式和連結錯誤。

  ②網站驗收後甲方需增加新的欄目及功能,視為二次開發,二次開發費用協商解決。

  ③驗收合格:甲方應以書面形式簽收,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網站驗收通知函》____個工作日內未書面簽收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驗收合格。乙方在驗收合格後____個工作日內提交工作成果或將網站上線開通訪問。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網站開發設計和維護(網站型別應甲方要求參照製作)。因本合同產生的全部交付內容和開發成果(包括全部原始碼、系統技術文件軟體、資料等)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本專案有關的技術支援服務。

  2、甲方應根據本合同服務專案的實際需要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協助,並提供相關的材料及圖片等。甲方在網站建設開始之前提供所有資料並保證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合法,圖片清晰、文字材料應為電子文件格式(特別注意:英文稿件區分大小寫)。

  3、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料等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若發生侵犯第三方權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標的給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簽署意味著甲方授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項下同時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域名、企業標誌等,僅供本合同服務使用,此等使用不能損害甲方的利益。

  5、甲方在使用乙方建設完成的網站時,應當注意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甲方應對違反本條規定所引起的問題及產生的影響、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6、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費用。

  7、甲方需協助乙方設計人員充分了解甲方的業務內容或流程,並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時完成合同項下所有服務的製作。完成後的網站,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合同到期後,若雙方不再合作,乙方有義務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2、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網站建設工作,及時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在網站製作完成後,對甲方陸續提出的小細節修改要求,乙方應積極配合予以實現,並交甲方驗收透過。

  3、乙方為甲方舉辦二人或兩次的網站後臺管理系統操作培訓。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甲方提交的原始資料或樣稿。

  5、乙方保證其用於製作網站的技術、工具不會侵犯到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技術原因導致甲方網站出現有嚴重的漏洞和錯誤或其他不能正常執行的情況的,乙方須在_____日內消除障礙,保證甲方網站正常執行,且甲方無須針對乙方消除障礙以使得甲方網站正常執行的服務支付任何費用。

  6、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才可於本專案中標註“本專案由乙方提供技術支援”。

  五、合同的變更、中止與解除

  1、合同變更

  任何一方需對合同期限、專案內容、工作進度、費用等條款進行變更或補充的,應與對方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確認。

  2、合同中止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違約,可以單方面中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3、合同解除

  ① 甲方需解除合同,應提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已確認的工作成果所對應的費用未支付的,甲方還應於合同解除後的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給乙方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據實賠償。

  ② 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_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給甲方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乙方據實賠償。

  六、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1、為保證本合同的正常執行進度和乙方的服務質量,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_____日內提交乙方所需的網路服務的全部資料。

  2、本合同涉及的內容由雙方共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甲方違約責任:如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付款,則每延遲一日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滯納金;經協調後拒不付款,乙方有權停止甲方委託乙方的所有服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4、乙方違約責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期履行,乙方須向甲方賠償違約金,最高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金額的_____%。若延遲交付_____個工作日以上,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項。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①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七、不可抗力

  在合同有效期內,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不視為違約。不可抗力系指:戰爭、火災、水災、地震、颱風及其他不可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八、附則

  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本合同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高於其他相違的書面或口頭協議。

  3、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委託建設合同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八條 其它 1.如果本合同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儘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合同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2.附錄一規定的有效期滿,本合同自動失效。屆時雙方若願繼續合作,應重新訂立合同。 3.本合同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就甲方委託乙方建立企業網站及網站推廣事宜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辦域名申請註冊服務:

  1、甲方委託乙方申請國際頂級域名____個,價格____元/___年域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委託乙方申請中文域名______個,價格_____元/___年,域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優惠 乙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______%的,甲方給予乙方佔付款金額_____________%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_幣)____億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萬____千____百____拾____元整。

  3. 域名費用合計: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網路主機空間租用服務,服務內容包括:經濟型網站______元/年,<100m主機空間,5個e-mail信箱,無限制資料流量,高速網路頻寬,線上訂購>標準型網站______元/年,<150m主機空間,5個e-mail信箱,支援asp語言,access資料庫,無限制資料流量,高速網路頻寬>精美型網站______元/年,<___m主機空間,___個e-mail信箱,支援_________,無限制資料流量,高速網路頻寬,線上訂購>

  第三條 :網頁製作服務。甲方委託乙方製作甲方網站所需頁面。甲方須提供樣本或文字檔案,不能提供時,須乙方代拍產品照片時,乙方收取成本費。企業網站首頁設計製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簡體設計製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繁體設計製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英文設計製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日文設計製作費:_______元,網頁製作費用合計______元。超出問題按____元/頁計費。

  第四條 :付款方式: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支付域名註冊費,主機租用費和網站首頁設計費共______元。網頁製作完成並上傳至網際網路後,甲方應在一週內將餘款付清。付款方式為:現金,匯票或銀行電匯。

  第五條 :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或不付費時,乙方有權關閉甲方租用的伺服器的使用帳號,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因不可抗力<戰爭,颱風,地震,海嘯,國家政策等>之外原因,造成乙方伺服器停止執行,乙方以天為基本單位,向甲方賠償延長租用服務。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網站空間租用費用的90%甲方網站資訊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甲方必需保證提供資料的合法性,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不損害其他企業利益,對甲方網站上的內容,乙方不付任何法律責任。

  第六條 :免責條款由於internet是全球網際網路絡,因此由於其他通路上的偶然因素,造成使用者的訪問速度下降,有時在對伺服器進行設定或安裝使用者程式時可能會產生一段時間的中斷,以上現象在任何伺服器上都有可能發生,是正常現象,甲乙雙方對此表示認同。

  第七條 :售後服務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限的計算及停工醫療期內的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5)網站有利於促銷:透過網站向訪問者展示產品、對銷售提供支援,有多種具體表現方式,如主要頁面的產品圖片、介紹、透過頁面廣告較好體現出企業形象或者新產品資訊、列出銷售機構聯絡方式、銷售網店資訊等,或者具有積累內部網路營銷資源和拓展外部網路營銷資源的作用 。

  網站完成後一年內,乙方為甲方免費新增網頁___張,產品___個。其他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為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合同期內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未接到甲方終止本合同的有關正式檔案,視為雙方續約,續約期限為______年。

  第九條 :其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己方收到的甲方的付款之日起生效<以乙方開具的收款憑證為準備>。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email: 郵件:

  乙方職責 1.高速公路過橋費,停車費由乙方承擔。 2.乙方應愛護車輛及其裝置,如因使用不當導致損壞應照價賠償。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乙方僅限在_________市行政區域內使用甲方車輛,未經甲方主管人員同意乙方不得要求司機駛離__________________。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更換不稱職的司機,甲方應積極與乙方協商解決。 6.乙方應專門指派一名高階管理人員與甲方司機進行工作溝通。為保障甲方服務質量及乙方工作效率甲方司機有權拒絕乙方其他無關人員隨意調派。 7.乙方租用甲方車輛實際使用里程為每月______公里(不含甲方司機上下班自用路程),超出部分另行向甲方支付每公里______元人民幣。

  電話: 網站:

  聯絡人: 聯絡人:

  第十六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委託建設合同1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聯絡方式:地址: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聯絡方式:地址:風險提示:

  在委託合同中,應對委託事務的基本資訊進行準確、詳細約定,尤其是委託事務的具體要求,以確保受託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託事務,同時受託人必須在委託人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如果受託人超越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委託人減少其相應的報酬。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網站建設專案,包括網頁設計、網站程式程式碼的編寫以及合同期內的網站維護服務等,為明確雙方責任,根據中國法律及相關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此合同,以期雙方共同遵守。風險提示:

  委託合同中要明確約定委託事務,應對期限進行明確約定。委託合同可以是有償的,也可以是無償的,若委託合同是有償的,因受託人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因委託人自己指示不當或其他過錯致使受託人遭受不應有損失的,該損失由委託人自行承擔;若委託合同是無償的,因受託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委託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一、委託事項

  1、委託內容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網站建設專案。

  2、委託費用費用總共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委託期限合同有效期限為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付款方式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作為定金,驗收之後一次性支付合同餘款即_________元。

  三、驗收標準

  ①網站驗收內容:欄目無錯誤,無程式和連結錯誤。

  ②網站驗收後甲方需增加新的欄目及功能,視為二次開發,二次開發費用協商解決。

  ③驗收合格:甲方應以書面形式簽收,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網站驗收通知函》____個工作日內未書面簽收也未提出異議的,視為甲方驗收合格。乙方在驗收合格後____個工作日內提交工作成果或將網站上線開通訪問。風險提示:

  合同中應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以利於受委託人在權利範圍內完全履行義務,順利完成委託事項,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間內發生爭議,雙方當事人也有清楚的尺度衡量自己行為得失,便於爭議的解決。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委託乙方進行網站開發設計和維護(網站型別應甲方要求參照製作)。因本合同產生的全部交付內容和開發成果(包括全部原始碼、系統技術文件軟體、資料等)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本專案有關的技術支援服務。

  2、甲方應根據本合同服務專案的實際需要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協助,並提供相關的材料及圖片等。甲方在網站建設開始之前提供所有資料並保證提供的所有資料完整、真實、合法,圖片清晰、文字材料應為電子文件格式(特別注意:英文稿件區分大小寫)。

  3、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料等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權利,若發生侵犯第三方權利的情形,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因甲方使用本合同標的給第三人造成損害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4、甲方同意本合同的簽署意味著甲方授權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項下同時可以使用甲方的名稱、商標、域名、企業標誌等,僅供本合同服務使用,此等使用不能損害甲方的利益。

  5、甲方在使用乙方建設完成的網站時,應當注意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共利益,甲方應對違反本條規定所引起的問題及產生的影響、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6、按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費用。

  7、甲方需協助乙方設計人員充分了解甲方的業務內容或流程,並提供相應的便利條件。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按時完成合同項下所有服務的製作。完成後的網站,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合同到期後,若雙方不再合作,乙方有義務辦理相關轉移手續。

  2、乙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完成網站建設工作,及時向甲方提交工作成果。在網站製作完成後,對甲方陸續提出的小細節修改要求,乙方應積極配合予以實現,並交甲方驗收透過。

  3、乙方為甲方舉辦二人或兩次的網站後臺管理系統操作培訓。

  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甲方提交的原始資料或樣稿。

  5、乙方保證其用於製作網站的技術、工具不會侵犯到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如因乙方技術原因導致甲方網站出現有嚴重的漏洞和錯誤或其他不能正常執行的情況的,乙方須在____日內消除障礙,保證甲方網站正常執行,且甲方無須針對乙方消除障礙以使得甲方網站正常執行的服務支付任何費用。

  6、乙方在徵得甲方同意後才可於本專案中標註本專案由乙方提供技術支援。

  五、合同的變更、中止與解除

  1、合同變更任何一方需對合同期限、專案內容、工作進度、費用等條款進行變更或補充的,應與對方協商一致並簽訂補充協議進行確認。

  2、合同中止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違約,可以單方面中止履行本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合同,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3、合同解除

  ①甲方需解除合同,應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已支付的費用不予退還。已確認的工作成果所對應的費用未支付的,甲方還應於合同解除後的_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如因甲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給乙方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甲方還應據實賠償。

  ②乙方因自身原因需解除合同的,應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擅自解除合同而給甲方造成其他經濟損失的,乙方據實賠償。風險提示:

  委託人須按委託合同的約定預付費用,如果受託人為處理委託事務墊付了必要的費用,委託人應當償還該費用及其利息。如委託人違反上述義務而給受託人造成損失,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受託人不履行委託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也應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對於受託人在處理委託事務時是否按約定履行了義務,應根據具體的情形做出判斷。

  六、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1、為保證本合同的正常執行進度和乙方的服務質量,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提交乙方所需的網路服務的全部資料。

  2、本合同涉及的內容由雙方共有,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甲方違約責任:如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付款,則每延遲____日應向乙方支付____%的滯納金;經協調後拒不付款,乙方有權停止甲方委託乙方的所有服務,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4、乙方違約責任: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不能按期履行,乙方須向甲方賠償違約金,最高違約金金額為合同總金額的_____%。若延遲交付_____個工作日以上,甲方有權要求終止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項。

  5、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方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①提交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②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六、不可抗力在合同有效期內,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不視為違約。不可抗力系指:戰爭、火災、水災、地震、颱風及其他不可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故。

  七、附則

  1、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應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年。本合同條款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本合同高於其他相違的書面或口頭協議。

  3、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建設合同12

  委託方:

  受託方: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對專案進行建設期全過程管理,為確保該專案建設規模、標準、投資和建設工期,使該專案在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後保質順利交付委託方,特訂立合同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立項批文:

  3、建設地點:

  4、建設規模:

  二、雙方權力與義務

  1、受託方權力與義務

  (1)受託方接受委託方委託承擔本專案建設期法人,代表委託方對本工程專案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管理及服務,承擔本專案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責任與權利。

  (2)按專案立項批覆,組織專案方案論證,可行性研究,充分考慮委託方使用需要、建設功能和有關規劃設計要求,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報委託方批准。

  (3)負責按照批准的初步設計和概算,組織編制施工圖設計和預算。

  (4)編制適應於本工程實際的資金及進度計劃,報委託方批准。

  (5)負責申報規劃、建管、投資等有關手續,取得投資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開工所需相關證照。

  (6)在公開招標原則下,受委託選擇確定勘測、監理、設計、施工等相關單位。

  (7)負責設立本工程建設所需專案資金專戶,根據審批的年度計劃和工程進度領取建設資金,並按規定使用。

  (8)嚴格按批准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和概算組織建設,如有超出“三控制”範圍的調整意見和重大設計變更,報委託方審批執行。

  (9)嚴格按批准的進度組織實施,保證專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建成,並確保工程質量。

  (10)定期向委託方彙報工程進度,接受委託方的監督和管理。

  (11)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申報專案竣工驗收。工程驗收合格後,向委託方及時送交竣工結算資料和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經審批後辦理資產登記。辦理工程移交事宜,同時向有關部門移交完整的建設檔案資料。

  (12)負責工程竣工後保修事宜。

  2、委託方權力與義務

  (1)委託方作為本工程基本建設程式的管理部門,對該專案行使業主職責。

  (2)合同簽訂後,及時向受託方移交前期工作手續,協助受託方做好工程建設過程中涉及有關部門單位相關工作,為受託方的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3)稽核受託方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預算)、工程進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並給予及時回覆。

  (4)負責按批准後的工程進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安排建設資金,並督促建設資金按期支付至受託方專案資金專戶。

  (5)參與專案建設過程中招投標、裝置、材料選定及質量驗收等有關工作。

  (6)按照建設進度計劃,稽查工程質量、進度規模、標準及資金使用情況,及時稽核實施過程中重大設計變更及資金調整計劃。

  (7)協調解決工程中重大問題,為受託方提供必要的現場辦公場所,幫助受託方辦理施工用水、用電等有關手續。

  (8)負責組織竣工結算驗收,在竣工驗收後及時與受託方辦理接收手續。

  三、工程投資及合同價款

  1、受託方應將本專案方案、論證、可行性研究、測量、鑽探、工程設計、監理、質量、紅線等各種證照辦理費用控制在規定額度以內。

  2、受託方專案管理費按工程結算審計後造價的_________計取。

  3、規劃、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各種繳費,經雙方與有關部門交涉認可後,受託方提前申報,委託方及時支付。

  四、工程質量

  設計質量:

  施工質量:

  五、受託方應不遺餘力地工作,儘量滿足業主工程進度需求。

  本工程工期為___________ , 其中開工時間為___________,施工工期為___________。

  六、獎懲辦法

  1、受託方透過採取科學管理辦法,提出合理的建議,最佳化設計和施工方案,在達到設計要求,滿足使用功能和“三控二保”的前提下,委託方給予受託方________獎勵。

  2、由於受託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管理內容,未經委託方批准擅變更專案建設方案(規模、標準和內容等),超出委託方審批的規模、內容、標準造成投資增加或因組織不力致使工期延遲,委託方有權扣減管理費,並由受託方自有資金彌補損失。

  七、其它

  1、委託方任命的本工程實施管理協調總代表為__________,受託方總代表為__________,雙方不論哪方換人均需提前一星期書面行文通知對方。

  2、現場管理辦法及專業管理細則由雙方現場總代表協商制定。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透過協商後另訂。

  4、本合同雙方簽字後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捌份,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陸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本具有

  同等效力。

  委託方(公章): 受託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帳戶: 帳戶:

  年 月 日

委託建設合同13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市政府頒佈的《武漢市政府投資專案管理辦法(試行)》(武政[20xx]6號)和《武漢市非經營性政府投資專案實行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武政[20xx]7號)精神,遵照國家法律法規、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原則,經協商,甲方同意委託乙方實施全過程代建,全面負責該專案的建設管理。為了明確雙方職責,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建設地點: ______

  2、主要建設內容:

  3、總投資及資金

  (按審定的預算執行)

  4、工程質量:

  5、建設工期:

  二、委託事項

  受託方應負責__________專案的建設管理。主要事項有:

  1、負責組建代建專案部,制定工程代建大綱,在合同履行期間,按月、季向甲方報告代建工作情況;

  2、負責招標代理、造價諮詢、監理及建設過程的全過程代建管理;3、編制工程招標檔案,組織建設工程施工及裝置材料的招投標工作;

  4、負責專案施工階段設計技術交底、圖紙會審以及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計劃的稽核;辦理現場變更及簽證手續,並提出稽核意見;

  5、制定工期、質量、投資、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並進行控制和檢查;

  6、協調各承包人(施工、專業分包等單位)的業務活動;

  7、審查施工單位的施工進度計劃並監督其執行,並按各承包人施工進度報告提出付款計劃建議;

  8、提出合理可行的施工技術措施以加快工程進度,保證現場安全;

  9、主持現場施工管理例會,解決處理施工中存在的問題或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整改措施;

  10、協助甲方辦理工程決算審計。

  三、雙方的職責、義務

  (一)乙方的職責、義務

  1、完成委託事項,實施委託事項完全符合國家及地方法規、法律及甲方的要求,做好建設專案三控二管一協調(三控:指控制投資、質量、工期;二管:指合同和資訊的管理;一協調:指協調施工中有關各方關係)工作,確保建設工期、質量、安全目標實現;

  2、負責申報辦理本專案所需規劃、土地、環境、供水供電、綠化、消防、城管、交管等有關手續;

  3、做好該建設專案投資控制,科學的專案管理,提高投資效益,編制工程月進度計劃並於每月25日(如遇節假日順延)上報甲方;

  4、工程竣工後負責向甲方提供3套竣工圖和 3套工程竣工資料;

  5、乙方必須按確定目標的標準進行管理,要求建設專案建築質量等級為合格6、嚴格按照招投標制和工程監理制,組織工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單位。

  7、嚴格按照甲方批准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和概算組織建設,不得突破總投資。按照批准的進度組織實施,保證專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建成,並確保工程質量。

  8、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負責按竣工驗收制度申報專案竣工驗收、移交等工作,將驗收合格後的建設專案和完整的建設檔案資料移交甲方和相關檔案管理部門;

  9、充分聽取、尊重甲方的意見,爭取甲方指導和全力支援,及時彙報專案建設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二)甲方的職責、義務

  1、合同簽定後,負責向乙方辦理前期工作移交手續,負責提供建設期間各項建管手續報建所必需的政府有關部門批文及相關資料,負責協助乙方辦理需要以甲方名義辦理的有關建設報建等相關手續;

  2、依法繳納各種政策性費用及工程專案報建規費,依法交納與本工程有關的各種稅費;

  3、在專案實施過程中,甲方對專案有重大調整意見時,應會同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實施,如由此引起專案投資、規模、工期變化,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4、對專案建設過程中的招投標、裝置、材料選定的決策審定,對工程質量、進度、規模、標準及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5、為乙方提供必需的現場辦公條件,及時、足額提供專案建設中所需的各項建設資金,負責建設專案過程中的各項經濟合同的會籤及最終報價的審定等工作;

  6、、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形象進度、投資、質量控制報告;

  7、參與竣工驗收工作,與乙方辦理工程固定資產、全套檔案資料交接等手續,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在1個月內與乙方辦理完成接收手續;

  8、協助乙方辦理施工用水、施工用電等有關手續,協調施工現場與周邊環境及機構的關係,因甲方原因導致周邊因素影響專案不能正常實施的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

  四、合同價款的確定與支付

  代建管理費:經雙方協商取費費率為3%,取費基數以工程審計的總投資為準,在過程執行中,先暫按投資額240萬元計費,合同簽訂後即支付暫定代建管理費的50%,工程完工支付餘下的50%;監理費按國家取費標準另行簽訂合同。(監理費含在總投資範圍內)

  五、工程進度

  1、工程開工以監理下達的開工令為開工日期;

  2、乙方確保按甲方對各單項工程的實際進度要求,完成委託範圍內的全部工作;

  3、專案建設過程中,如甲方原因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制約工程進度,造成工程延期則乙方管理工期相應須延,甲方承擔相應工程延期而引起的相關責任及費用;

  4、專案建設過程中,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則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及處罰。

  六、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

  2、由於甲方原因使專案管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乙方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完成專案管理業務時間相應延長;

  3、乙方辦理完工程移交手續及全部的委託事項,本合同即行終止;

  4、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15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必須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5、當甲方認為乙方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專案管理業務時,可向乙方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乙方不能做出合理書面答覆,甲方可予以經濟處罰,乃至解除合同並追究相應責任,若甲方發出通知7日內沒有收到答覆,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15日內發出終止委託專案管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其它

  1、甲方駐本工程建設現場總負責人為 ,乙方駐本工程建設現場代表為 ;

  2、乙方駐地管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工程專案任何參建各方的任何報酬或經濟利益。乙方不得參加合同規定與甲方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3、乙方在專案管理過程中,不得洩露甲方申明的秘密,乙方亦不得洩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並申明的秘密;

  4、乙方對於其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甲方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此類檔案;

  5、現場管理辦法及專業管理細則由雙方現場代表協商制定;

  6、乙方若將投資額控制在甲方確認的專案預算範圍之內(不包括變更增加內容),甲方給予乙方工程節餘資金的15%作為獎勵;(按武政【20xx】7號文第21條執行)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所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爭議的解決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一方的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協商解決,如專案管理委託合同 未能達成一致時,可提交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貳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聯 系 電 話:

  傳真:

委託建設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就甲方委託乙方建立企業網站及網站推廣事宜達成合同如下: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代辦域名申請註冊服務:

  1、甲方委託乙方申請國際頂級域名____個,價格____元/___年域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委託乙方申請中文域名______個,價格_____元/___年,域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域名費用合計:____________元。

  第二條 :乙方向甲方提供網路主機空間租用服務,服務內容包括:經濟型網站______元/年,<100m主機空間,5個e-mail信箱,無限制資料流量,高速網路頻寬,線上訂購>標準型網站______元/年,<150m主機空間,5個e-mail信箱,支援asp語言,access資料庫,無限制資料流量,高速網路頻寬>精美型網站______元/年,<___m主機空間,___個e-mail信箱,支援_________,無限制資料流量,高速網路頻寬,線上訂購>

  第三條 :網頁製作服務。甲方委託乙方製作甲方網站所需頁面。甲方須提供樣本或文字檔案,不能提供時,須乙方代拍產品照片時,乙方收取成本費。企業網站首頁設計製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簡體設計製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繁體設計製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英文設計製作費:_______元,企業網站日文設計製作費:_______元,網頁製作費用合計______元。超出問題按____元/頁計費。

  第四條 :付款方式:本合同簽定後,甲方應支付域名註冊費,主機租用費和網站首頁設計費共______元。網頁製作完成並上傳至網際網路後,甲方應在一週內將餘款付清。付款方式為:現金,匯票或銀行電匯。

  第五條 :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或不付費時,乙方有權關閉甲方租用的伺服器的使用帳號,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因不可抗力<戰爭,颱風,地震,海嘯,國家政策等>之外原因,造成乙方伺服器停止執行,乙方以天為基本單位,向甲方賠償延長租用服務。全部賠償金額不超過網站空間租用費用的90%甲方網站資訊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甲方必需保證提供資料的合法性,不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不損害其他企業利益,對甲方網站上的內容,乙方不付任何法律責任。

  第六條 :免責條款由於internet是全球網際網路絡,因此由於其他通路上的偶然因素,造成使用者的訪問速度下降,有時在對伺服器進行設定或安裝使用者程式時可能會產生一段時間的中斷,以上現象在任何伺服器上都有可能發生,是正常現象,甲乙雙方對此表示認同。

  第七條 :售後服務

  網站完成後一年內,乙方為甲方免費新增網頁___張,產品___個。其他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期限本合同期為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合同期內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未接到甲方終止本合同的有關正式檔案,視為雙方續約,續約期限為______年。

  第九條 :其他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己方收到的甲方的付款之日起生效<以乙方開具的收款憑證為準備>。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email:        郵件:

  電話: 網站:

  聯絡人: 聯絡人:

  【委託建設網站合同範本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委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受託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國家智慧財產權及網路管理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委託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為甲方籌建internet網站,設計製作網頁的合作專案,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內容和要求

  1、網站有_________種語言版本:_________;

  2、網站頁數範圍:_________;

  3、網站建設方案: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金額

  1、域名_________個,_________元/年

  2、主機空間_________mweb空間,_________mlog空間,_________memail空間,_________m資料庫空間,_________個email,_________m頻寬,_________元/年

  3、網頁_________頁,模版生成/資料庫管理,_________元

  4、_________系統_________個,_________元

  5、_________系統_________個,_________元

  6、計數器_________個,_________元

  7、其它_________

  8、費用合計_________元

  第三條 付款方式

  本合同涉及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合同金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作為定金,驗收之後一次性支付合同餘款即_________元。

  第四條 開發週期

  1、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將資料交給乙方,將定金匯至乙方帳戶。

  2、乙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完成網站的建設。

  3、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對網站進行驗收。

  4、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之前,將餘款匯至乙方帳戶。

  第五條 資料提供

  1、甲方負責提供製作所需的一切資料(包括文字,圖片以及其他相關檔案),並製作成電子檔案。在乙方開始製作網頁時,甲方應備齊全部內容資料,並保證材料完整,圖片清晰。

  2、甲方應保證所提供的資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智慧財產權。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圖片資料中所涉及的包括智慧財產權在內的一切法律問題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雙方合作期間,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圖片資料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洩露給第三方。

  4、甲方應保證其委託製作的網站的合法性,對於涉及盜版、違法、政治、色情及其直接間接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內容乙方有權拒絕製作。

  第六條 協助義務

  1、甲方應在網頁製作的全過程中給與乙方便利條件,並積極配合。

  2、甲方應提供專人與乙方聯絡。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email:        郵件:

  電話: 網站:

  聯絡人: 聯絡人

委託建設合同15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北京市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委託人______________與監理人______________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委託人委託監理的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概況如下: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規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 投 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標準條件》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三、下列檔案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①監理投標書或中標通知書;

  ②本合同標準條件;

  ③本合同專用條件;

  ④在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與修正檔案。

  四、監理人向委託人承諾,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範圍內的監理業務。

  五、委託人向監理人承諾,按照本合同註明的期限、方式、幣種,向監理人支付報酬。

  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實施,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_____份。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於: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部分 標準條件

  詞語定義、適用範圍和法規

  第一條 下列各詞和用語,除上下文另有規定外,有如下含義:

  (1)“工程”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監理的工程。

  (2)“委託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和委託監理業務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3)“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4)“監理機構”是指監理人派駐本工程現場實施監理業務的組織。

  (5)“總監理工程師”是指經委託人同意,監理人派到監理機構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全權負責人。

  (6)“承包人”是指除監理人以外,委託人就工程建設有關事宜簽訂合同的當事人。

  (7)“工程監理的正常工作”是指雙方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監理工作範圍和內容。

  (8)“工程監理的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監理範圍以外,透過雙方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因而增加工作或持續時間。

  (9)“工程監理的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據第三十七條規定監理人應當完成的工作,或非監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監理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間段。

  第二條 北京市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合同專用條件中議定的部門規章或北京市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合同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當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監理人義務

  第四條 監理人按合同約定派出監理工作需要的監理機構及監理人員,向委託人報送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及其監理機構主要成員名單、監理規劃,完成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的監理工程範圍內的監理業務。在履行合同義務期間,應當按合同約定定期向委託人報告監理工作。

  第五條 監理人在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期間,應當認真、勤奮地工作,為委託人提供與其水平相適應的諮詢意見,公正維護各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六條 監理人使用委託人提供的設施和物品屬委託人的財產。在監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時,應當將其設施和剩餘的物品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移交給委託人。

  第七條 在合同期內或合同終止後,未徵得有關方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本合同業務有關的保密資料。

  委託人義務

  第八條 委託人在監理人開展監理業務之前應當向監理人支付預付款。

  第九條 委託人應當負責工程建設的所有外部關係的協調,為監理工作提供外部條件。根據需要,如將部分或全部協調工作委託監理人承擔,則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中明確委託的工作和相應的報酬。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內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與工程有關的為監理工作所需要的工程資料。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決定的一切事宜做出書面決定。

  第十二條 委託人應當授權一名熟悉工程情況、能在規定時間內做出決定的常駐代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負責與監理人聯絡。更換常駐代表,要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十三條 委託人應當將授予監理人的監理權利,以及監理人主要成員的職能分工、監理許可權及時書面通知已選定的承包合同的承包人,並在與第三人簽訂的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十四條 委託人應當在不影響監理人開展監理工作的時間內提供如下資料:

  (1)與本工程合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裝置等生產廠家名錄。

  (2)提供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的名錄。

  第十五條 委託人應當免費向監理人提供辦公用房、通訊設施、監理人員工地住房及合同專用條件約定的設施,對監理人自備的設施給予合理的經濟補償(補償金額=設施在工程使用時間佔折舊年限的比例×設施原值+管理費)。

  第十六條 根據情況需要,如果雙方約定,由委託人免費向監理人提供其他人員,應當在合同專用條件中予以明確。

  監理人權利

  第十七條 監理人在委託人委託的工程範圍內,享有以下權利

  (1)選擇工程總承包人的建議權。

  (2)選擇工程分包人的認可權。

  (3)對工程建設有關事項包括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託人的建議權。

  (4)對工程設計中的技術問題,按照安全和最佳化的原則,向設計人提出建議;如果擬提出的建議可能會提高工程造價,或延長工期,應當事先徵得委託人的同意。當發現工程設計不符合國家頒佈的建設工程質量標準或設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時,監理人應當書面報告委託人並要求設計人更正。

  (5)審批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技術方案,按照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保環境和降低成本的原則,向承包人提出建議,並向委託人提出書面報告。

  (6)主持工程建設有關協作單位的組織協調,重要協調事項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

  (7)徵得委託人同意,監理人有權釋出開工令、停工令、復工令,但應當事先向委託人報告,如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告時,則應當在24小時內向委託人做出書面報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對於不符合設計要求和合同約定及國家質量標準的材料、構配件、裝置,有權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對於不符合規範和質量標準的工序、分部分項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業,有權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監理機構復工令後才能復工。

  (9)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實際竣工日期提前或超過工程施工合同規定的竣工期限的籤認權。

  (10)在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價格範圍內,工程款支付的稽核和籤認權,以及工程結算的複核確認權與否決權。未經總監理工程師簽章確認,委託人不支付工程款。

  (11)監理人有權及時向委託人獲取工程建設過程中有關如:工程量洽商變更、材料採購及工程撥付款等重要資訊、資料,委託人應當給予支援。

  (12)所有工程變更(包括設計變更和工程洽商)應當透過監理人的稽核和籤認。

  (13)工程竣工時,如委託人未按規定支付監理報酬的90%,監理人可不簽署工程竣工驗收及移交竣工檔案。

  第十八條 監理人在委託人授權下,可對任何承包人合同規定的義務提出變更。如果由此嚴重影響了工程費用或質量、或進度,則這種變更須經委託人事先批准。在緊急情況下未能事先報委託人批准時,監理人所做的變更也應當儘快通知委託人,在監理過程中如發現工程承包人員工作不力,監理機構可要求承包人調換有關人員。

  第十九條 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委託人或承包人對對方的任何意見和要求(包括索賠要求),均應當首先向監理機構提出,由監理機構研究處置意見,再同雙方協商確定。當委託人和承包人發生爭議時,監理機構應當根據自己的職能,以獨立的身份判斷,公正地進行調解。當雙方的爭議由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或仲裁機關仲裁時,應當提供作證的事實材料。

  委託人權利

  第二十條 委託人有選定工程總承包人,以及與其訂立合同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委託人有對工程規模、設計標準、規劃設計、生產工藝設計和設計使用功能要求的認定權,以及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

  第二十二條 監理人調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先經委託人同意。

  第二十三條 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

  第二十四條 當委託人發現監理人員不按監理合同履行監理職責,或與承包人 串通給委託人或工程造成損失的,委託人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監理人員,直到終止合同並要求監理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或連帶賠償責任。

  監理人責任

  第二十五條 監理人的責任期即委託監理合同有效期。在監理過程中,如果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而超過書面約定的日期,雙方應當進一步約定相應延長的合同期。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應當履行約定的義務。如果因監理人過失而造成了委託人的經濟損失,應當向委託人賠償。累計賠償總額(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以外)不應超過監理報酬總額(除去稅金)。

  第二十七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違反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和完工(交圖、交貨)時限,不承擔責任。因不可抗力導致委託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但對違反第五條規定引起的與之有關的事宜,向委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提出賠償要求不能成立時,監理人應當補償由於該索賠所導致委託人的各種費用支出。

  委託人責任

  第二十九條 委託人應當履行委託監理合同約定的義務,如有違反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賠償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處理委託業務時,因非監理人原因的事由受到損失的,可以向委託人要求補償損失。

  第三十條 委託人如果向監理人提出賠償的要求不能成立,則應當補償由該索賠所引起的監理人的各種費用支出。委託人應當將影響監理的重要資訊、資料等及時通知並提供給監理人。

  第三十一條 委託人應當承擔費用為監理人員投保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限應不低於委託監理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二條 由於委託人或承包人的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發生了附加工作或延長了持續時間,則監理人應當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完成監理業務的時間相應延長,並得到附加工作的報酬。

  第三十三條 在委託監理合同簽訂後,實際情況發生變化,使得監理人不能全部或部分執行監理業務時,監理人應當立即通知委託人。該監理業務的完成時間應予延長。當恢復執行監理業務時,應當增加不超過42日的時間用於恢復執行監理業務,並按雙方約定的數量支付監理報酬。

  第三十四條 監理人向委託人辦理完竣工驗收或工程移交手續,承包人和委託人已簽訂工程保修責任書,監理人收到監理報酬尾款,本合同即終止。保修期間的責任,雙方在合同專用條件中約定。

  第三十五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42日前通知對方,因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當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或協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協議未達成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在應當獲得監理報酬之日起30日內仍未收到支付單據,而委託人又未對監理人提出任何書面解釋時,或根據第三十二條及第三十三條已暫停執行監理業務時限超過六個月的,監理人可向委託人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發出通知後14日內仍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進一步發出終止合同的通知,如果第二份通知發出後42日內仍未得到委託人答覆,可終止合同或自行暫停或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監理業務。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七條 監理人由於非自己的原因而暫停或終止執行監理業務,其善後工作以及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應當視為額外工作,有權得到額外的報酬。

  第三十八條 當委託人認為監理人無正當理由而又未履行監理義務時,可向監理人發出指明其未履行義務的通知。若委託人發出通知後21日內沒有收到答覆,可在第一個通知發出後35日內發出終止委託監理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行終止。監理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九條 合同協議的終止並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當承擔的責任。

  監理報酬

  第四十條 正常的監理工作、附加工作和額外工作的報酬,按照合同專用條件中第四十條的方法計算,並按約定的時間和數額支付。

  第四十一條 如果委託人在規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規定之日起,還應當向監理人按合同專用條件利息(不低於同期銀行利息)支付滯納金。滯納金從規定支付期限最後一日起計算。

  第四十二條 支付監理報酬所採取的貨幣幣種、匯率由合同專用條件約定。

  第四十三條 如果委託人對監理人提交的支付通知中報酬或部分報酬專案提出異議,應當在收到支付通知書24小時內向監理人發出表示異議的通知,但委託人不得拖延其他無異議報酬專案的支付。

  其 他

  第四十四條 委託的建設工程監理所必要的監理人員出外考察、材料裝置複試,其費用支出經委託人同意的,在預算範圍內向委託人實報實銷。

  第四十五條 在監理業務範圍內,如需聘用專家諮詢或協助,由監理人聘用的,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由委託人聘用的,其費用由委託人承擔。

  第四十六條 監理人在監理工作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委託人得到了經濟效益,委託人應當按合同專用條件中的約定給予經濟獎勵。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駐地監理機構及其職員不得接受監理工程專案施工承包人的任何報酬或者經濟利益。

  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託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任何活動。

  第四十八條 監理人在監理過程中,不得洩露委託人申明的秘密,監理人亦不得洩露設計人、承包人等提供並申明的秘密。

  第四十九條 監理人對於由其編制的所有檔案擁有版權,委託人僅有權為本工程使用或複製此類檔案。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條 因違反或終止合同而引起的對對方損失和損害的賠償,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如仍未能達到一致時,根據雙方約定提交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部分 專用條件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法律及監理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監理範圍和監理工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設施及剩餘物品移交委託人的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外部條件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監理人的協調工作和報酬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委託人應當提供的工程資料及提供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委託人應當在日內對監理人書面提交併要求做出決定的事宜做出書面答覆。

  第十二條 委託人的常駐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 委託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如下設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委託人給予補償的設施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補償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 在監理期間,委託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名工作人員,由總監理工程師安排其工作,凡涉及服務時,此類職員只應當從總監理工程師處接受指示,並免費提供名服務人員。監理機構應當與此類服務的提供者合作,但不對此類人員及其行為負責。

  第二十六條 監理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累計賠償額不超過監理報酬總數(扣稅)]: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報酬比率(扣除稅金)

  第三十四條 保修期間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監理人的報酬(此報酬應當參照北京市工程建設監理費收費標準確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方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附加工作報酬:(附加工作報酬=附加工作日數×合同報酬/監理服務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同意按以下的計算辦法、支付時間與金額,支付額外工作報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一條 滯納金標準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雙方同意用支付報酬,按匯率計付。

  第四十六條 獎勵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報酬比率

  第五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雙方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京市建設委員會二○○五年八月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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