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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預案

2021道路交通事故預案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裡,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後果,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2021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歡迎大家分享。

  道路交通事故預案1

  為迅速處置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在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以下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一)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一次造成重傷11人以上或死亡1人重傷8人以上或死亡2人重傷5人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三)一次造成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組織領導

  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應急處置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由縣長任組長,分管副縣長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置領導組,負責統一組織、監督和檢查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研究解決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領導組下設辦公室於縣政府辦,由縣政府辦負責人任主任,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主任。主要任務是督促有關部門、單位落實領導組的各項決策、命令;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做好上情下達和下情上傳工作。

  為加強對事故現場處置工作的領導,成立現場處置領導小組,由一名副縣長任組長,事故發生地政府領導、事故車輛主管部門及公安、衛生、民政、交通、保險等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現場處置領導小組下設四個專業組:

  (一)搶險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當地公安派出所、武裝、民政、衛生等部門人員趕赴現場,及時瞭解、控制現場情況,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隨時與縣領導組辦公室保持聯絡,確保資訊暢通。

  (二)救護組:由縣衛生局負責,縣衛生局局長任組長,各醫療、醫藥單位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醫療救護隊伍、車輛趕赴現場,設立現場臨時搶救中心,及時搶救、轉移受傷人員,調動醫療人員、器械、藥品參加傷員搶救工作。

  (三)事故調查組:由縣公安局負責,縣公安局局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組織交警、消防等部門及當地公安派出所搞好現場警戒,維護現場秩序,疏導現場周圍交通,勘查現場,調查取證,並會同有關部門清理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排除險情,恢復道路交通秩序,積極參加救護和理賠等工作。現場勘查可根據需要商請縣人民檢察院和縣監察局派員參加。

  (四)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任組長,保險公司、事故車輛單位或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負責人任副組長。主要任務是轉移、安置因道路交通事故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和安置前來參加事故處理的遇難者家屬,做好後勤保障工作和遇難人員的善後工作。

  三、處置原則和要求

  (一)事故發生地政府和公安派出所接到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報警後,在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的同時,要在1小時核心實清楚情況並向縣公安局報告,縣公安局迅速報告縣委、縣政府。

  (二)各有關部門接到報告或接到縣委、縣政府的通知後,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參加現場處置工作。

  (三)首先到達事故現場的部門,要在儘量保護現場的情況下,全力搶救傷員和財物,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及違法犯罪分子趁火打劫。

  (四)縣事故調查組要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認真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五)事故賠償由相關保險公司及事故責任人(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六)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各項處理工作結束後,各有關部門要寫出書面總結報縣領導組辦公室。

  道路交通事故預案2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氣候對公路運輸帶來極大的影響,冰雪天氣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為了對因突發事故而需救援或撤離的人員提供援助,並使其得到及時有效的治療,將事故造成的人員傷害、財產損失及對環境汙染減到最小,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公司在冬季突發道路交通事故的'緊急情況下,採取應急救援處理的全過程。

  3、責任

  3.1 公司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指揮小組,在事故發生後及時到現場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3.2副總經理負責應急預案的啟動與實施。

  3.3 安全員負責緊急救援時的具體事務及救援現場的安全保護工作。

  3.4 其他員工應服從組長的安排,快速有效地進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組成員:

  組長:印永久

  副組長:黃林雲?

  組員:印永利 印永營 王淼 印濤

  5、應急救援小組電話:

  0550-5960599025-57799115

  6、應急救援備用車輛:

  皖M-23766 皖M-23889

  7、應急救援主要程式

  7.1 接到事故報警,立即召開應急小組會議,組織救援人員,安排救援車輛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並採取下述活動。

  7.1.1人員傷害事故:若發生人員傷害事故,在場人員應採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 若傷者行動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傷勢非常輕微,身體無明顯不適,能站立並行走,在場人員應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區域,再設法消除或控制現場險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然後找車護送傷者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

  7.1.1.2 若傷者行動受限制,身體被擠、卡、壓、夾住無法脫開,在場人員應立即將傷者從事故現場轉移到安全區域,防止傷者受到二次傷害,然後,根據傷者的傷勢採取相應的急救措施。

  7.1.1.3 若傷者傷口發生出血不止的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用現場配備的急救藥品,為傷者止血(一般採用指壓法,加壓包紮法,止血帶止血法),並及時用車將傷者送醫院治療。

  7.1.1.4 若傷者傷勢較重,出現全身各處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內臟受傷等症狀,在場人員應立即根據針對傷者的症狀,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急救措施。並在急救的同時,派人聯絡車輛或撥打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

  7.1.2 化學危險品傷害事故。

  7.1.2.1 身體接觸到化學有害液體者,在保暖的情況下,立即脫去被汙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再用肥皂擦洗並送醫院就醫。

  7.1.2.2 眼睛受到化學有害液體或氣體刺激者,抬起眼瞼,用大量清水或生理鹽水沖洗並送醫院治療。

  7.1.2.3 吸入有害化學蒸氣者立即轉移到空氣新鮮的上風處,安置休息並保暖。

  7.1.2.4 吸入過量有害氣體而引起呼吸困難或心臟停止跳動,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復甦等緊急措施,同時要立即聯絡車輛或呼叫急救電話(120),以最快的速度將傷員送到最近的醫院急救。

  7.2 在公司組織救援的同時,應立即向有關上級部門報告。

  7.2.1報告部門: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內時向縣運管所報告;當事故發生在縣運管所轄權範圍之外時,向運管所及市運管處報告。

  7.2.1.1 報告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牌號、車輛型別,運輸危貨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 公司已採取何種救援手段。

  7.2.2當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時,請求上級部門支援。

  8、化學危險品洩漏

  8.1 化學危險品洩漏,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毒面具,橡膠手套等防護用品,迅速關閉槽車閥門,防止化學危險品流淌。

  8.1.1少量化學品液體洩漏時,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曠處理其發揮或用沙土掩埋。

  8.1.2 大量化學品液體洩漏時,應撥打消防電話(119)請求消防部門支援,用大量霧狀水噴灑罐體降溫防爆,同時用噴淋水保護搶險人員的堵漏工作。

  8.1.3發生火災時,請救消防人員用大量水冷卻罐體降溫防爆,同時採用相應的化學方法稀釋,中和化學危險品液體。

  8.1.4洩漏排除後,用大量水沖洗被汙染的地面並將汙水引流到允許排放的地點。

  9、車輛排障

  9.1當交警、保險等部門完成好相應的程式後,立即對事故車輛進行排障。

  9.1.1 車輛損壞輕微,仍能行駛的車輛,在駁載後送附近有危險品修理資質的修理廠維修。

  9.1.2 車輛損壞嚴重時,在駁載後請求排障車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車場等待處理。

  10、事故處理結束後,緊急救援組長應配合上級主管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並對調查處理情況作出書面記錄備案。

  道路交通事故預案3

  1 道路交通事故

  指在公路上發生的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之間的碰撞、碾壓、翻覆、落水、起火、爆炸等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事故。

  2 道路交通事故的傷害

  道路交通事故的受害者可能是行人也可能是司乘人員。受傷部位主要是頭顱、脊椎和四肢創傷,也可以有內臟損傷。致死原因主要是顱腦損傷(佔78.3%)及合併的胸腹部損傷。嚴重的繼發傷害,如油箱爆炸,載運危險物資如強酸、強鹼、燃氣、氧氣以及放射性物品等的外洩與燃爆,其造成的傷害則更加嚴重複雜。

  3 廠區發生交通事故的處理

  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必須立即停車,當事人必須保護現場,搶救傷者和財產(必須移動時應當標明位置),並迅速報告廠內和車隊,聽候處理;過往車輛駕駛人員和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4 防範措施

  4.1 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培訓學習,提高駕駛員和行人的安全意識。

  4.2 加強車輛和人員的檢查,保持車況良好,規範人員行為,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3 完善交通設施,確保廠區道路路況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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