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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管理工作責任書

醫療保險管理工作責任書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責任書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簽訂責任書能激發我們想盡辦法去勝任崗位需要。擬起責任書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醫療保險管理工作責任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醫療保險管理工作責任書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如東縣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考核管理暫行辦法》及《如東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協議書(20xx年)》等檔案精神,特制定雙甸鎮中心衛生院醫療保險服務管理目標責任書,由醫院與各臨床醫師簽定。

  1.醫務人員應嚴格按照衛生行政部門的規定及時、真實完整記錄病情檢查、診斷處置、診療專案、用藥等詳細內容,規範書寫門診病歷、住院病案及各項檢查化驗單據,做到病歷、處方、醫囑、藥品、診療專案等一致。

  2.醫務人員應認真對就診者進行身份和證件識別,住院病人醫保病歷、身份證影印件必須附在住院病歷內。按疾病診療常規,嚴格掌握入、出院標準,嚴格執行轉診制度,轉診手續齊全。

  3.醫務人員應嚴格按照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的原則為離休傷殘人員醫治。不為離休傷殘人員冒名就診、搭車開藥提供方便。不得為離休傷殘人員長時間門診觀察輸液,門診觀察輸液必須在本院,超過3天必須辦理入院手續。住院檢查用藥必須符合“三合理”原則,不得小病大養,無明確指徵長期給藥。

  4、務人員對參保人員因外傷或外傷後二次手術和工傷、醫療事故在入院時、應作自費處理,並詳細如實記錄外傷患者事發原因、時間、地點。不得與患者串通、虛構事實、偽造篡改病歷。

  5 參保人員因惡性腫瘤晚期、中風癱瘓而行動不便的,經本人申請、單位同意,醫保中心核准,方可為其辦理家庭病床,家庭病床每期時間不超過2個月,床日費不超過80元,辦理家庭病床不得收取床位費,診療當日可收取相關醫療費用。家庭病床必須建立病案。

  6醫務人員應認真執行藥品限量有關規定,處方一般不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不超過3日量,慢性病等最長不超過30天量;每張處方不超過5種藥,同類藥不超過2種;中藥煎劑,常見病3-5劑,慢性病不超過15劑。為參保人員診療時必須堅持合理用藥原則,應首選療效確切的基本藥品,逐級使用抗感染藥物,不得超常劑量或超療程給藥、不得同抗菌譜藥物重複使用及其它不合理用藥的情況。參保人員出院不得帶大輸液,只可開具與本次住院所患疾病有關的口服藥物。

  7門診處方平均額100元/號,住院人均費用5200元/人次,但不得以總量和定額指標為由推諉、拒收病人,延誤治療或提前讓病人出院、分解住院。應透過努力提高醫療服務質量,積極控制醫療服務費用。

  8、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在醫保檢查中查處違規行為進行經濟處罰的,由相關責任人全額承擔。在年終考核中,對造成醫保扣分、醫院經濟損失的相關責任人,予以醫院實際經濟損失的'30%予以處罰,按比例分擔。對弄虛作假,嚴重違規,多次違反醫保管理協議的當事人,報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予以停崗培訓、轉崗、解聘等處理。

  9、責任書一式兩份,醫院與臨床醫生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院 長:

  責任人:

醫療保險管理工作責任書2

  嚴格執行各項政策規定和各項工作程式。認真書寫醫保病歷,不準塗改、偽造,現病史要準確詳細地描述(尤其是不列入參保範圍的病種)。各種檢查治療及用藥都開寫醫囑,臨時用藥要在病程記錄中講明用藥理由。出院帶藥只能帶與病情有關的繼續治療藥物,急性病不超過天量,慢性病最多不超過天量,中草藥不超過劑,並在病歷中記錄。否則其費用由收住科室負擔。

  對以上責任目標,院醫保科將採取日常檢查與定期、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定期檢查每季度一次。檢查結果作為年終考核依據之一,對違反上級及醫院醫保規定的科室責任人及指定醫師,要給予相應的行政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嚴格執行基本醫療保險政策規定,服務質量特別優良的科室,醫院予以表彰。

  本責任書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縣第一人民醫院科室

  院領導簽字: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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