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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文化管理制度

企業文化管理制度範本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麼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文化管理制度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企業文化管理,推動公司發展的企業文化,規範企業文化建設管理工作,培育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促進企業文化建設工作健康有序發展,鼓舞和激勵公司員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對公司企業文化管理的內容與實施做出規定,是公司開展企業文化工作的依據。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及下屬子公司的企業文化工作。

  第四條、公司企業文化組織機構設領導小組和工作辦公室。領導小組由總經理任組長、分管(協管)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公司下屬各單位、部門負責人組成。工作辦公室設在綜合管理部。各子公司成立相應的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辦公室,並設立企業文化建設專責人。

  第五條、公司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的職責是審定企業文化建設整體方案,審定企業文化建設的近期目標和長遠規劃;綜合管理部的職責是策劃企業文化建設的整體方案以及推進企業文化建設各個階段的相關工作。各基層單位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辦公室及專責人的職責是推進企業文化理念的具體落實和資訊反饋工作。

  第六條、公司綜合管理部是公司企業文化建設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協調、稽核、指導其他各單位、部門的企業文化建設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為:

  1、制定公司企業文化管理制度;

  2、制定公司企業文化發展規劃;

  3、制定公司企業文化年度工作計劃;

  4、制定公司對內對外宣傳規範,並監督執行;

  5、組織進行對公司企業文化重要議題的相關研究;

  6、開展公司對內對外企業文化宣傳,組織公司企業文化活動;

  7、公司企業文化培訓的組織、考核、管理、培訓效果評估;

  8、稽核對外宣傳內容,指導各單位、部門開展企業文化活動。

  第七條、公司將企業文化建設情況納入各單位、各部門的績效考核範疇,各單位、各部門負責人為本單位、本部門企業文化建設的責任人,並設立企業文化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其具體職責為:

  1、制定建設計劃,協助企業文化在本單位、本部門的建設、推廣、宣傳;

  2、協助綜合管理部落實文化建設工作,合理安排,保證員工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企業文化活動時間。

  第八條、公司企業文化理念是指:公司的企業願景、企業使命、核心價值觀、經營哲學、管理思想等企業文化核心內容。

  第九條、公司綜合管理部是公司企業文化理念管理的執行機構,綜合管理部應充分調研國內外先進企業文化,總結大通的'經驗和特點,研究制訂符合公司發展戰略的企業文化核心理念。

  第十條、綜合管理部在開展企業文化工作中,應深入實際調研分析,瞭解員工的思想動態,分析公司所處產業的特點,廣泛聽取各單位、各部門的意見和建議,提煉公司企業文化的核心思想,使公司的企業文化理念能夠切合企業實際,對公司的發展起到重要的推動作用。

  第十一條、各單位、各部門應為公司綜合管理部的工作提供充分支援和密切配合,積極提供建議和意見。

  第十二條、公司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負責對公司企業文化理念進行審議和確定;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審議確定的公司企業文化理念將作為公司企業文化工作開展的依據。

  第十三條、公司企業文化制度是公司企業文化理念的表達和規範,必須與企業文化理念保持一致。

  第十四條、公司的企業文化制度系統涵蓋下述三個領域:

  1、企業文化核心理念規範。該制度對企業文化核心理念進行設計,是企業思想文化塑造的基礎;

  2、企業員工行為規範。該制度對企業員工行為規範進行了設計,是企業行為文化塑造的基礎;

  3、企業風俗文化制度。該制度在對內工作上,對企業教育培訓、禮儀儀式、服飾、體態語言、工作場所相關規範做出規定;在對外工作上,對企業營銷觀念、服務規範、公共關係、銀企關係、公益活動、文化傳統做出規定,是企業風俗文化塑造的基礎。

  第十五條、綜合管理部是公司企業文化制度的編制和監督機構。相應管理制度經公司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審批生效後,綜合管理部負責推動落實。

  第十六條、企業文化器物是公司企業文化的外在表現形式。透過對相關器物的設計,可以直觀、生動地表現公司企業文化的核心思想。

  第十七條、企業文化器物系統包括如下內容:

  1、公司vi系統(企業形象識別系統);

  2、企業象徵圖案;

  3、企業宣傳標語;

  4、企業吉祥物;

  5、企業之歌;

  6、企業容貌。

  第十八條、公司企業文化器物系統應用範圍包括:

  1、辦公用品、事務用品;

  2、企業證照、檔案類;

  3、交通運輸工具類;

  4、指示、標識類;

  5、廣告展示陳列類;

  6、商品及包裝類;

  7、服飾類;

  8、公司出版物;

  9、公司禮品;

  10、公司網頁;

  11、其他。

  第十九條、綜合管理部是公司企業文化器物的設計管理機構,綜合管理部在充分聽取相關意見後,組織設計單位對企業文化器物進行設計。各項設計經公司企業文化建設領導小組審議認可,綜合管理部負責推動落實。

  第二十條、綜合管理部負責推動公司企業文化的實施,組織開展公司對內企業文化宣傳工作。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各部門在開展對內對外宣傳工作時,必須充分考慮到公司企業文化的要求,不得違反公司企業文化相關規定。綜合管理部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宣傳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第二十二條、各單位在開展對外宣傳時,必須將宣傳內容上報公司綜合管理部稽核,並會同綜合管理部開展工作。

  第二十三條、綜合管理部應協助各單位做好企業形象推廣工作和企業標誌標識使用規範的檢查工作。

  第二十四條、為更好地培育、塑造公司企業文化,綜合管理部應組織開展豐富多彩的企業文化活動。

  第二十五條、各單位、各部門可以提議開展企業文化活動,由綜合管理部研究並提案,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後,綜合管理部組織開展活動,或協助分公司開展活動。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董事會負責解釋、修訂。

  第二十七條、公司下屬各單位遵照本制度制訂相應實施細則。

  第二十八條、本制度由董事會審議通過後頒佈實施。自頒佈之日起,其他同類條款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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