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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品牌授權使用合同

餐飲品牌授權使用合同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餐飲品牌授權使用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授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被授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乙方使用“_______”品牌事宜協商一致共同締結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1.1宗旨

  乙方認可甲方為“_______”智慧財產權及相關經營模式的合法所有者。

  甲方同意授權乙方在指定之區域使用甲方指定之品牌,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經營指導、技術支援及遵照本合同之約束,並給付甲方一定之報酬。

  1.2定義

  除非本合同另有特別說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詞與表述的含義如下:

  1.2.1 “授權標的”:是指甲方授權乙方使用的與授權經營體系相關的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商標、招牌(店鋪標誌)等。

  1.2.2 “授權經營體系”:是指甲方的授權經營體系,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商標、專利和專有技術的使用權、經營模式等。

  1.2.3 “許可標識”:是指與授權經營體系相關的識別符號,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商標,招牌(店鋪標誌),特有的外部與內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等),制服,廣告等。

  1.2.4 “授權區域”:是指甲方授權乙方使用授權標的的區域。

  1.2.5 “授權使用費”:是指乙方使用授權標的所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基本授權使用費、授權使用管理費、開業啟動金及其他約定費用(如有)。

  1.2.6 “基本授權使用費”:是指簽訂本合同時,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一次性費用。

  1.2.7 “授權使用管理費”:是指乙方在使用授權標的過程中,乙方每年應向甲方支付的固定費用。

  1.2.8 “保證金”:是指為確保乙方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收取的一定費用。

  1.2.9 “經營店”:是指乙方在認同並同意遵守授權經營體系的基礎上,獲得甲方授權而設立的從事授權經營活動的經營實體,包括但不限於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及公司等。

  1.2.10 “經營手冊”: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導乙方經營的各類書面操作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店務操作手冊》、《產品製作手冊》、《營業手冊》、等。

  1.2.11 “Know-how(專有技術)”:是指甲方擁有的具有一定價值、可利用、未被公眾所知,可以轉讓或傳授但未取得專利權的產品調理技術、製造方法、工藝、配方、標準操作程式(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以下簡稱“SOP”)以及前項內容的組合。

  1.2.12 “商業秘密”:是指甲方一切商業或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於授權標的之一切資料、智慧財產權、圖稿、Know-how(專有技術)、店鋪設計(Design)、商業計劃以及本合同有關之任何資料或資訊、甲方的連鎖系統營運方式、經營方法、配方、“SOP”和各種手冊、特定商品的購入價格、主要產品的製造方法、以及其他關於授權經營體系之一切資訊、技術秘密。

  第二章品牌授權內容

  2.1授權標的

  甲方授權標的僅限於:

  2.1.1授權商標:“___________”(本合同中簡稱“授權商標”)。授權商標的具體字型造型為(如下):

  2.1.2乙方僅可以前述字型造型使用授權商標,不得擅自變更。

  2.2授權範圍

  2.2.1乙方僅可在“餐飲店”經營專案上使用授權標的。

  2.2.2除此之外,乙方不可用其它任何方式在其他任何商品、服務等方面使用授權標的。

  2.3授權區域與營業地

  2.3.1本授權為區域性獨佔授權,授權區域僅限於乙方在________店(具體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營餐飲服務的場所內。甲方不得再次授權他人在本合同中約定的授權區域內使用授權標的,甲方自身也不得在授權區域內使用授權標的。

  區域保障範圍:_________(雙方另約約定的除外)

  2.3.2乙方僅在前款所述的授權區域內開設經營店,乙方不得在授權區域之外(無論是中國境內還是境外)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他人使用授權標的。

  2.4授權期限

  2.4.1本合同授權期限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4.2乙方如要求續約,則必須在授權期限屆滿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經甲方同意後,_________日內重新簽訂授權合同。

  2.5授權使用費及保證金

  2.5.1基本授權使用費

  2.5.1.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同時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基本授權使用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2.5.1.2除非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該基本授權使用費一經支付乙方不得要求返還。

  2.5.1.3若雙方續約,如乙方於本合同履行期間,積極全面履行合同權責,且不曾有任何違約記錄,甲方同意收取品牌使用費%與乙方再續約年(但乙方須按甲方要求重新裝修經營店)。

  2.5.2授權使用管理費

  2.5.2.1乙方的經營店正式開業後,每6個月都應向甲方固定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的授權使用管理費。

  2.5.2.2乙方經營店正式對外營業日作為授權使用管理費起算日。

  2.5.3開業啟動金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後,裝置發貨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的開業啟動金(包含品牌使用費_________元、開業部分裝置費用_________元、開業前技術轉移及培訓費用(_________元等)

  除非甲方書面同意,否則該開店啟動金一經支付乙方不得要求返還。

  2.5.4保證金

  2.5.4.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同時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整作為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整正當履行。

  2.5.4.2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相關費用或有本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情形時,甲方可要求從保證金中充抵,不足部分,仍舊可要求乙方繼續償付,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後3日內補足保證金並繳足欠款、違約金、賠償金等。

  2.5.4.3本合同終止時,甲方得先行以保證金充抵乙方之欠款、違約金、損失賠償金等。若保證金有餘,甲方在確定招牌、授權商標及許可標識等已依本合同相關約定撤除完成之日起3個月內,甲方將保證金餘額無息返還乙方。

  2.5.5授權使用費及保證金的支付

  2.5.5.1乙方需於本合同簽訂當天將基本授權使用費及保證金全額支付給甲方。乙方交納基本授權使用費或保證金時,須攜帶現金或支票至甲方處,或以匯款方式將款項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所需費用由乙方負擔。

  甲方賬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戶名: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2.5.5.2乙方需向下述賬號支付開業啟動金,該款項應於裝置發貨前_______天內一次性支付。

  賬戶名: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2.5.5.3乙方需在本合同簽訂同時將第一次半年度的授權使用管理費_________元支付給甲方。自第二次起,乙方需提前三天向甲方支付下一半年度的授權使用管理費。

  2.5.5.4乙方若逾期支付上述授權使用費或保證金時,則每逾期一日應按當期應付金額的_________%向甲方另行支付滯納金,違約金之計算應自付款期限屆滿之日起至清償日止。逾期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第10.3.1、10.3.3條之約定解除本合同。

  第三章資訊披露和商業秘密保護

  3.1資訊披露

  3.1.1甲方應向乙方披露有關授權標的的基本資訊資料,若因資訊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資訊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其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3.1.2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自己經營能力的資料,包括主體資格證明、產權證明等。在授權經營過程中,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時提供真實的經營情況等本合同所約定的資料。若因資訊披露不充分、提供虛假資訊致使甲方遭受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沒收乙方已支付的保證金,同時甲方還有權要求其支付保證金_________倍的違約金。

  3.2商業秘密的保護

  3.2.1乙方同意就本合同存續期間內所知悉甲方之營業額秘密或“Know-how”等商業秘密不得對外洩露,亦不得違法或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乙方仍應繼續負保密責任。乙方並承擔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夥人、股東亦相同保密義務。

  3.2.2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制定商業秘密保護制度,並與接觸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

  3.2.3不論何種原因導致本合同未生效,雙方均承諾對對方披露的包含商業秘密在內的所有資訊承擔保密義務,雙方也可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3.2.4如有違背前三項中任意一項約定之情形,乙方應給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之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並得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該營業,或負責使第三人立即停止該營業,乙方並應將其營業或第三人營業所得之一切利益全部賠償甲方。

  3.2.5甲方同意就本合同存續期間內所知悉乙方之營業秘密或乙方所有的列為內部資料、機密或其他同義字樣等乙方已採取保密措施的資料及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技術、生產或業務上尚未公開之一切檔案、資料、產品及其他具有商業價值之物或權利等商業秘密不得對外洩露,亦不得違法或違反本合同約定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甲方仍應繼續負保密責任。

  3.3競業限制

  3.3.1乙方及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夥人、股東在合同有效期間及本合同終止後三年內,均不得出資、指導他人或以其他任何名義、方式兼營、經營與甲方授權內容相同或類似之店鋪。

  3.3.2如名義上雖非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合夥人、股東之近親屬或其他第三方,但實際經營或控制乙方的其他人員,也適用於前款約定。

  3.3.3如有違背前兩項中任意一項約定之情形,乙方應給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之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並得要求乙方立即停止該營業,或負責使第三人立即停止該營業,乙方並應將其營業或第三人營業所得之一切利益全部賠償甲方。

  第四章智慧財產權使用與保護

  4.1智慧財產權的使用

  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和《經營手冊》的規定,規範使用授權標的、許可標識;

  4.1.1必須在經營店內外的醒目位置懸掛“___________”字樣的招牌;

  4.1.2必須在經營店內外的適當位置懸掛、張貼甲方授權使用的許可標識;

  4.1.3必須在經營店內及相關產品上、服務中使用授權商標。

  4.2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4.2.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式擴大許可標識的使用範圍,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有以下行為:

  4.2.1.1不得將許可標識與其他商標、商號或標識組合使用。

  4.2.1.2不得在本合同以外的事業或專案上使用許可標識,及其他與許可標識類似的名稱或標識。

  4.2.1.3不得使用與許可標識相同或近似的名稱或標識成立商號或公司(包括但不限於不得以授權商標“___________”四個字中的任意2、3個字或全部註冊為企業名稱),且不得許可本合同之外任何第三方(包括乙方的關聯方)有前述使用之行為發生。

  4.2.1.4不得以任何方式製作、使用與許可許可標識近似、變形或淡化的商標或標識,也不得在任何國家或地區在任何類別上申請註冊或使用與許可標識相同、近似、變形或淡化的商標。

  4.2.1.5除為授權經營目的之外,不得為其他任何目的使用許可標識,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後繼續使用許可標識。

  4.2.2授權經營中所涉及的許可標識的所有權和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本合同終止後,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且無須對乙方做出補償。

  4.2.3乙方在其授權區域內,如發生任何第三方仿冒甲方的註冊商標、許可標識時,應及時向甲方舉報,並有義務協助、配合甲方進行的訴訟、仲裁等維權行動。

  4.2.4甲方提供乙方與履行本合同相關之所有書面資料或教育培訓的專業技能等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

  4.2.5乙方必須使用甲方指定之計算機裝置及軟體,並由甲方設定與總公司連線傳遞營業資料。

  4.2.6乙方需購買使用甲方所建議之監視器裝置,並將賬號密碼提供甲方連線傳遞現場營運狀況。

  4.2.7本合同期滿、終止或解約時,乙方應立即將上述相關條款所涉及之全部資料完整歸還甲方,並不得備份留存。

  4.3乙方如有違背本章任意一項約定之情形,乙方應給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之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且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第10.3.1、10.3.3條之約定解除本合同。

  第五章經營店的開業

  5.1經營店的開業條件

  乙方取得開業,經營資格須具備下述條件:

  5.1.1乙方須保證經營店符合法律、法規關於經營資格的'強制性要求,取得《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並具有經營授權經營體系項下經營活動的合法資格。取得相關許可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5.1.2完成甲方指定的實物培訓,並取得甲方授予的相關開業證書。

  5.1.3確定本經營店營業店面地點與營業時間。

  5.1.4使用“___________”之商標、招牌、包裝等所有標示“___________”的營業圖案,應先予以書面檔案送交甲方審查,並經甲方書面核准。

  5.1.5本經營店內部之規劃圖、設計圖、配色及招牌等均由甲方統一規劃設計,所有設計圖紙須甲方審閱同意後方可進行施工。施工費用應由乙方負擔。施工完成後,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經營店才得營業。上述各項設計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完工後,全部規劃、設計圖紙應由乙方交給甲方,乙方雖經甲方授權使用,但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擅自修改或再授權他人使用。

  5.1.6乙方須將營業場所所在地的租賃合同交甲方一份備查。

  5.2授權經營體系的提供

  甲方應遵守本合同及《經營手冊》的規定,在經營店正式開業(不含試營運)前,向乙方提供代表授權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包括經營模式及相關管理制度、門店樣式、店堂布局定位方案、會計系統、產品質量標準、產品質量監測制度以及《經營手冊》等,並給予乙方有關經營店營業之各種指導及援助,以確保乙方順利開展經營店的執行。乙方應予以書面簽收。

  第六章教育培訓

  6.1開業前培訓

  6.1.1乙方應於開業前依照甲方之通知,選派經營者或店長至少一人、經營店管理人員共______人至乙方開業處所,參加開業前培訓,培訓合格後始得開業經營。

  6.1.2乙方不得招聘甲方現職或已離職(含停薪留職)員工,如有特殊需求招聘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始得聘任。

  6.1.3乙方負擔營運人員之住宿、車資、薪資、餐費等費用。

  6.1.4乙方負擔乙方人員之住宿、車資、薪資、餐費等費用,乙方負擔場地、裝置、原物料等費用。

  6.2開業中培訓

  6.2.1乙方應於開業中依照甲方安排之時間,接受甲方派遣講師至乙方處所進行新品更新之教育培訓及各項經營管理知識更新培訓。

  6.2.2甲方安排之培訓,甲方不再收取培訓費用,若乙方需甲方提供額外培訓的,該部分講師之住宿、車資、餐費、講師費等相關出差費用由乙方承擔(相關出差費用標準詳見附件1)。

  6.3保密義務

  甲方所訓練、轉移一切有關技術、配方、培訓課程內容及經營管理之營業秘密,乙方須負嚴格保密義務,即使本合同有效期屆滿或終止、解除後,乙方仍負保密之義務,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或與甲方競業。

  第七章經營店的運營

  7.1營業時間與方式

  7.1.1甲方依據乙方之開業準備計劃,以書面通知乙方經營店正式開業日期,乙方應依據甲方指定之日開業。

  7.1.2經營店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店名:“___________”之_________店。營業時間:_____________,全年365天均保證營業。

  7.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營業地址,營業面積。

  7.1.4乙方須依甲方規定的商品專案、營業專案、營業時間、進貨方式與定價經營該店,乙方不得任意變更上述之規定營業,不得拒絕進貨、銷售,亦不得使用、陳列、銷售其自制或私自進貨之商品。

  7.1.5乙方從甲方處(或甲方指定的供應商處)購得的貨物,乙方應當場檢驗貨物,如發生貨物有瑕疵,乙方應當場提出更換,如乙方當場未予以提出,則視為貨物合格,甲方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7.2採購及銷售

  甲方指定為乙方採購物料及其他開店所需產品的直接供應商。具體採購、訂貨、供貨、結算事宜由乙方與貿易公司另行簽訂合同或訂單。

  7.2.1注意事項

  為保證授權經營的品質,乙方對於本經營店所經營商品之採購及銷售,應遵守下列規定:

  7.2.1.1本經營店經營所需的所有制作或銷售裝置、原物料、半成品、消耗品、包裝材料等,應向甲方或甲方所指定之供貨商採購。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以前,不得向甲方指定之供應商以外者進行採購。如經甲方同意乙方可自購前述貨品的,自購貨品的質量、品牌、規格及供貨商等事項也須經甲方書面認可。

  7.2.1.2甲方得隨時要求乙方提供有關採購及銷售之說明,乙方須與接到要求後二日內提出相關書面資料說明之。

  7.2.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利用本經營店之部分場地或櫃檯經營本合同約定內容以外之事業或活動,或銷售非甲方指定之商品。

  7.2.1.4一般備貨期為個工作日,特殊訂製品不在此限;乙方採取數量高於平日數量之倍以上時,應於正常訂貨前日前向甲方提出採購需求。

  7.2.1.5乙方於本經營店銷售商品之價格,應按甲方經營“___________”之價格,除有其他經甲方書面同意之促銷活動外,不得任意調整各項商品之售價。

  7.2.1.6乙方必須維持適當之庫存品,勤於庫存品之管理,保持無缺貨、材料充足、新鮮度以確保“___________”品牌的商譽。如因疏於訂購或因不當採購,而造成不適當之庫存品而受到損害,應由乙方自行負責。

  7.2.1.7甲方向乙方所提供貨品的價格不含稅金、物流、倉儲等附加費用,上述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7.2.2貨款結算

  乙方向甲方採購之貨款應於訂單下達後先行以電匯方式將貨款付至甲方指定之賬戶。甲方在收到上述貨款後,通知相關供應商發貨。

  甲方貨款收款指定帳戶資料如下

  帳戶名: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

  如因乙方遲延支付貨款導致發貨延遲,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7.3廣告宣傳促銷

  7.3.1甲方提供的統一促銷活動及營業結盟經營活動,乙方須配合遵守執行,不得擅自拒絕顧客參與上述經營活動及享有優惠。

  7.3.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自行從事任何廣告、宣傳、促銷活動。如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之活動內容及廣告、宣傳、促銷之印刷品等應事先送交甲方審查,經甲方書面核准後,始得散發、刊登或播放。乙方經甲方核准從事前述活動之費用,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由乙方自行負擔。

  7.3.3在甲方提供的統一促銷活動中,並執行本合約內條款2.5.5.3之下,廣告文宣等費用由甲方、乙方一起負擔。促銷活動之贈品費用、折價成本由乙方負擔。廣告文宣及相關製作物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促銷活動之贈品費用、折價成本由甲方事先預估金額並通知乙方。

  7.3.4季節性商品品項更新之廣告文宣用品的設計費由甲方負擔,但若乙方需廣告文宣用品的訂購,則費用由乙方承擔。

  7.3.5每季新品上市時的首批訂貨量由甲方決定,乙方應大力配合甲方做宣傳推廣。

  7.4營業主體之明示乙方於廠商等第三方有法律行為時,應標明自身系被授權經營者的身份,絕不能有被第三方誤認為系甲方的混淆標表示。

  7.5經營責任

  7.5.1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甲方對乙方的營業額或利潤不作任何保證。乙方如發生營業虧損,不得對甲方提出異議或損害賠償之請求。

  7.5.2本合同有效期間及合同終止後,甲方與乙方為各自獨立經營。乙方對外之一切法律行為,除系依合同約定或經甲方另以書面同意獲授權外皆系乙方之單方行為,乙方應自行負責,與甲方無涉。乙方不得以甲方、甲方代理人或甲方受僱人之身份對外為任何法律行為,或對外承擔、承諾債務或擔保保證事宜。

  7.5.3如乙方因其自身原因與消費者、廠商等其他第三方發生糾紛而自身遭受損失或給他方遭受損失時,乙方應自行負責處理,自擔其責,不得累及甲方,不得對甲方提出異議或損害賠償之請求。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害的(包括但不限於可得利益損失、商譽損失),乙方須對甲方負全部賠償責任。但如系甲方原因所致,則甲方負有處理的義務。

  7.6消費者投訴處理

  7.6.1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統一制定的服務和質量保證承諾,自覺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並在經營店內設定消費者監督電話。

  7.6.2乙方對消費者的投訴應當及時處理,對造成消費者權益損害的,應當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應在接到投訴後的第一時間以書面形式如實通知甲方的視窗聯絡人,甲方的視窗聯絡人為:

  業務聯絡人:;

  如因乙方未盡如實告知義務而使甲方名譽、企業形象受到貶損,則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7.6.3消費者因乙方原因直接向甲方投訴的,甲方在查明確系乙方責任後,可在事先通知乙方的情況下,用保證金直接向消費者進行償付,亦有權向乙方追償。

  7.7乙方如有違背本章任意一項約定之情形,乙方應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且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第10.3.2、10.3.3條之約定解除本合同。

  第八章店鋪維護及監督

  8.1店鋪維護

  8.1.1乙方必須保持本經營店之店鋪、建築物內外、雜物備品、庫存等供經營使用之所有物件處於清潔、明亮的狀態,不得疏於清潔保養。

  8.1.2乙方不執行前項的保養管理,在接獲甲方書面或口頭通知後72小時內仍未見改善時,甲方得聘請第三方執行清潔保養工作,並由乙方負擔費用。

  8.1.3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任意增加、變更、損毀店內外裝置、店鋪設計或停止使用或借予、轉讓他人使用。

  8.2店鋪監督及品管圈監督

  8.2.1甲方有權隨時出入本經營店及建築物之內外,並得檢查、監督、輔導乙方之店內裝置、庫存品及經營狀況,以提供乙方適當之經營指導。乙方接受甲方的檢查、監督的具體內容詳見附件2《品管圈監督管理處罰規章》。乙方及其人員如違反《品管圈監督管理處罰規章》的,願意接受甲方的處罰。

  8.2.2甲方定期派遣督導人員至乙方店鋪,提供乙方經營指導,交通費及相關住宿費由甲方承擔。

  8.2.3開業後乙方主動提出需甲方人力支援及技術指導,每位支援人員出差費用、講師費人民幣500元/天,交通費、餐費與住宿費由乙方按照附件1之標準於出差結束後三天內以電匯方式將出差費交給甲方。

  8.3乙方如有違背本章任意一項約定之情形,乙方應支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違約金,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給甲方所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且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第10.3.2、10.3.3條之約定解除本合同。

  第九條雙方其他權利義務

  9.1甲方權利義務

  9.1.1甲方保證其對授權乙方使用的授權標的擁有完整的智慧財產權及所有權,或已取得有關智慧財產權人的許可得以授權乙方按本合同使用,絕無侵害他人權利之事情。

  9.1.2甲方有權監督、核查乙方使用授權標的的情況及適用授權標的的服務或商品質量,並提出相應意見,乙方應予以接受。

  9.2乙方權利義務

  9.2.1乙方應保障按時向甲方提交營業日報表,月營收報表、及所有相關會計賬簿,以及月原物料使用金額,並保證提交內容的正確性和真實性。

  9.2.2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依本合同取得之權利轉讓或再授權給他人使用,也不得為他人提供擔保或設定質押,不得將經營店租借或委託任何第三方經營,不得將經營店招牌出租、出借。如乙方違反本條約定的,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違約金,且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第10.3.1、10.3.3條之約定解除本合同。

  9.2.3乙方保證所有的經營行為皆為合法,並不得影響甲方及授權標的的聲譽。乙方如有發生任何稅務、訴訟糾紛、債權債務等,由乙方獨立承擔相應責任,與甲方無關。

  9.2.4甲方保證其授權行為合法,甲方如發生任何稅務、訴訟糾紛、債權債務等,由甲方獨立承擔相應責任,與乙方無關。

  第十章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0.1合同變更

  甲方因客觀情勢的變動或其他事由,得與乙方協商一致後將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之條款相應修訂。

  10.2協議解除

  10.2.1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經甲、乙雙方同意並簽署書面終止本合同的協議,本合同使得以解除。

  10.2.2本合同解除後,甲方無需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授權使用費。保證金則依本合同第2.5.4之相關規定處理。

  10.3甲方單方面解除

  10.3.1甲方在乙方發生下述事由時,得不經催告直接解除本合同:

  10.3.1.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本合同之權利義務予第三人,或轉讓本經營店之經營權及重要資產,或未經提前書面告知甲方,擅自連續停業達_________小時或以上的;

  10.3.1.2將甲方之經營手冊、營業秘密級know-how等商業秘密洩露給任何第三人或競爭對手的;

  10.3.1.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與其他業者進行任何業務之合作的;

  10.3.1.4製作的會計賬冊或報表不實或妨礙甲方之稽核工作的;

  10.3.1.5遲延付款達_________次(含)以上的(但經甲方事先同意者不在此限)、

  10.3.1.6乙方故意以不正當方式,侵害甲方或“___________”品牌之商譽,經甲方請求後,未在一個月內以適當方式恢復的;

  10.3.1.7乙方變更重要資產結構,致客觀上無法繼續經營本經營店業務的;

  10.3.1.8乙方故意違反競業禁止義務的;

  10.3.1.9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的。

  10.3.2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改正,乙方應在接到通知後7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乙方時生效:

  10.3.2.1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期限未符合開業條件或未開業的;

  10.3.2.2乙方所簽發或經乙方背書之票據遭銀行退票的;

  10.3.2.3乙方單方面做出停業,分立、合併或解散之決議的;

  10.3.2.4乙方或乙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受到刑事追訴,或有其他累及甲方的名譽及信用之行為的;

  10.3.2.5因管理和服務問題引起大量投訴或被主要媒體曝光批評,嚴重損害授權經營體系的商譽的;

  10.3.2.6乙方怠於處理因經營本經營店所發生之法律糾紛的;

  10.3.2.7乙方故意違反或拒絕接受甲方之經營及技術指導的;

  10.3.2.8乙方被國家主管機關撤銷營業許可、吊銷營業執照或被處以停止營業等行政處罰的;

  10.3.2.9乙方將向甲方採購之食品材料、包裝材料等轉賣予第三人的,或使用於非簽約店的;

  10.3.2.10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向甲方指定的供貨商以外的第三人採購製作或銷售裝置、原物料、半成品、消耗品、包裝材料等的;

  10.3.2.11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拒絕參與甲方統一的全國性促銷活動達_________次以上的;

  10.3.2.12乙方違背甲方經營價格,擅自調整商品售價的。

  10.3.2.13乙方擅自利用經營店之部分場地或櫃檯經營本合同約定內容以外之事業或活動,或銷售非甲方指定商品的。

  10.3.2.14乙方有其他違反本合同的行為的。

  10.3.3甲方解除本合同後,甲方無需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授權使用費,保證金亦不予返還。如保證金及按約應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補足。

  10.4乙方單方面解除

  10.4.1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其改正,甲方應在接到通知後_________日內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在到達甲方時生效,並要求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0.4.1.1未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第5.3條所述代表授權經營體系營業象徵的書面資料;

  10.4.1.2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經營店開業前及經營過程中的培訓、技術指導義務;

  10.4.1.3喪失許可標識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0.4.2乙方如因自身原因,擬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應至少提前_________個月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並依下列約定,支付解約金於甲方:

  10.4.2.1簽訂本合同並未接受開業培訓、未開業經營的,已支付的基本授權使用費不予返還,開業啟動金在扣除已實際發生專案之費用後,予以退還,保證金則依本合同第2.5.4條之約定處理。

  10.4.2.2簽訂本合同並已接受開業前培訓、未開業經營的,已支付的基本授權使用費及開業啟動金不予返還,保證金則依本合同第2.5.4條之約定處理。

  10.4.2.3已開業經營的,已支付的基本授權使用費及開業啟動金不予返還。如乙方無本合同第10.3條所記載的重大違約事項,保證金按2.5.4條之約定處理。

  10.5合同自行終止

  10.5.1乙方若有下列情況時,本合同即自行終止:

  10.5.1.1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約時;

  10.5.1.2乙方宣告破產、解散時;

  10.5.1.3出現不可抗力情形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

  10.5.2因前款1、2項事由,合同終止的,甲方無需返還乙方已支付的授權使用費。保證金則依本合同第2.5.4條相關約定處理。

  10.6合同終止後的權利義務

  10.6.1本合同終止後,乙方應立即停止使用許可標識、其他與授權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及本合同所指的“商業秘密”之內容。

  10.6.2乙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10日內返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含有許可標識的物品,包括但不限於SOP、經營手冊等檔案及其任何複製品。

  10.6.3違反本條第一及第二款之義務的,乙方應按日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直至乙方全面履行上述二款之義務。

  10.6.4本合同終止後,除甲方接受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在合同終止後15日內撤換營業地所有授權經營體系特有的內外部設計、裝修、裝飾、顏色配置、佈局、傢俱裝置或清除與許可標識及其他與授權經營體系有關的任何標識。

  10.6.5乙方為本條約定的撤換行為所發生的費用由其自行承擔。如乙方未按約撤換、或撤換不完全,乙方應按日賠償甲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直至乙方全面履行上述義務。甲方亦可不經任何法律程式代乙方撤除,其費用均由乙方負責,乙方絕無異議。

  10.6.6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的情況下,如乙方要轉讓經營店或將其相關機器裝置等折價出售,則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購買權。

  第十一章合同轉讓的限制

  乙方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股東變更時,乙方須於變更前書面通知甲方,如乙方未書面通知甲方或經甲方認為變更後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股東不適任為本合同當事人之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股東時,甲方有權依本合同第10.3.1條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章違約責任

  12.1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

  12.2如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附件的約定,不按約履行義務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解除合同。如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賠償其全部損失。

  12.3如果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產生糾紛無法協商一致解決的,則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維護自己權益支出的(包括但不限於差旅費、訴訟費、取證費、律師費等)費用。

  第十三章爭議解決

  13.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

  13.2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皆同意提交_________申請仲裁裁決。

  第十四章其他事項

  14.1就本合同應遵守之各事項,乙方之法定代表人、店長、聘用員工等相關人員如有故意或過失之情事,視為乙方自己之故意或過失。

  14.2甲乙雙方有關本合同之聯絡事項應全部以書面形式進行,非經書面之通知、聯絡、答覆等,均為無效,除非事後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

  14.3本合同及合同附件未定之事項基於互相信賴關係,甲乙雙方得以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來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14.4本合同簽訂前甲乙雙方以書面或口頭方式達成的任何意向或協議等在合同簽訂生效後均歸於無效。雙方權利義務關係以本合同為準。

  14.5一方向他方通知時,依下列通知地址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4.6本合同所列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7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14.8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或其授權方的代表在_________(地點)簽署。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代表人:代表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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