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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安全應急預案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精選5篇)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沒準兒會出現一些突發事故,為了提高風險防範意識,把損失降到最低,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麼什麼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生產安全應急預案(精選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1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和上級要求,特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應急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快速反應,協調統一。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X街道所屬地域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

  四、事故預防措施

  1、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及時對裝置、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3、保證消防裝置、設施、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指示標誌明顯連續。

  5、在危險要害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便於公眾識別。

  6、加強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對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五、應急預案機制

  (一)事故隱患監控與事故報告

  1、事故隱患監控

  街道安委辦負責街道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2、事故報告

  (1)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發現)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向街道辦事處報告。街道同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按有關規定的程式、時限向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2)各受理責任主體在向上級報告時,應包括資訊來源、時間、地點、範圍、性質、動態、影響情況和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內容,並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續報。

  (二)事故分級及預警行動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或需要緊緊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六、應急響應

  (一)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發生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安全生產事故後,街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聽從調遣參與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為,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及時向市政府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援請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單位的要同時向其通報;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應急決策

  街道應急指揮部接到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市安委辦報告,同時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市安委辦。街道應急指揮部根據情況,做出如下處置,其中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還應根據省、國家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進行處置:

  (1)街道辦事處有關領導以及應急指揮部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啟動街道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3)對事發的社群居委會、相關單位做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街道相關組織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4)配合上級派出的工作組、專家組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來事發地進行指導;

  (5)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質救援;

  (6)向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援;

  3、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啟動後,街道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事發村委會、社群和有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指揮長,配合區應急指揮部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2)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維護社會治安;

  (4)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5)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6)向市安監局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2

  為了保證我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到實處,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此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目的: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的目的是快速、有序、高效地控制緊急事件的發展,將事故損失減小到最低程度。

  現場應急救援機構: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分管副總經理、車間主任、工段長、大組長、值班長、公司辦、安監部。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應急的指揮工作,進行應急任務分配和人員排程,有效利用各種應急資源,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完成對事故現場的應急行動。

  事故報告程式: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事故崗位人員立即向現場管理人員報告,向分管負責人彙報,必要時越級向公司總經理報告。

  一、生產現場發生重大事故後,應立即組織人員搶救,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機構,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

  二、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展開搶救傷員和排除險情,防止事故的擴大和蔓延,力求將損失減少至最低程度,同時注意安排做好保護好事故現場。

  三、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負責指揮調動公司的一切所需的應急救援排險物資和人員參與搶救救援,確保救援工作在統一指揮下有序地進行。

  四、現場應急救援小組成員協助公司和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事故調查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在關人員未受到教育放過。

  五、要求事故責任單位對於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必須按公司規定的時間(72小時內)報告公司安監部,不得隨意拖延和瞞報,切實防止類似的事故重複發生。

  六、公司安監部做好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的調查,公司辦做好傷員醫療及善後工作處理,事故單位抓緊做好恢復生產工作。

  七、根據生產現場的特點,特確定以下為可能引發生產事故的類別:

  1、灼傷;

  2、高處墜落:包括從行車、架子、卸料平臺、屋頂墜落以及從平地墜落地坑等;

  3、觸電:包括雷擊傷害;

  5、物體打擊:指落物等碰傷傷害;

  6、火災爆炸;

  7、中毒、中暑;

  8、車輛傷害;

  9、坍塌:包括建築物、堆置物、排山、土石方、深基坑(槽)倒塌等。

  八、應急準備中應遵循的原則

  1、工作前應制定好防止發生事故所採取的預防措施;可能發生事故現場應配備的器材;發生事故時的應急對策及資訊傳遞。

  2、保安部建立群眾性義務消防組織,加強業務學習和訓練,增強自防自救能力;對應急場所工作人員應進行崗位教育和防火、滅火知識的培訓。

  3、根據作業場所、儲存、運輸物品的數量、品種的不同,配備足夠數量、種類的應急器材。應急器材要定時檢查,做好標識、防止失效,檢查要有檢查記錄。

  九、應急響應中必須遵循的原則

  1、緊急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現人應立即向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2、接到報警後,應立即組織自救隊伍,按事先制定的應急方案立即自救;若事態情況嚴重,難以控制和處理,應立即在自救的同時向專業救援隊伍求救,並密切配合救援隊伍。

  3、疏通事故發生現場道路,設定警戒線,保證救援工作順利進行;疏散無關人員到安全地帶。

  4、在急救過程中,遇到威脅人身安全情況時,應首先確保人身安全,迅速組織脫離危險區域或場所後,再採取急救措施。

  5、必要時可截斷電源、可燃氣體(液體)的輸送,防止事態擴大。

  6、設緊急聯絡員一名(事故生產單位車間主任),負責緊急事物的聯絡工作,明確聯絡地址和電話。

  十、重大事故報告及報警原則

  1、生產現場任何人發現發生重大事故的,必須立即報告現場管理負責人,現場管理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通知公司生產副總經理,並組織現場應急救援小組開展現場搶救工作。如發生人員傷亡或火警等,必要時應分別第一時間直接打電話報120急救中心和119報火警救助,同時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公司總經理及公司總部。

  2、公司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組織公司應急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指揮現場搶救工作,同時將事故的概況(包括傷亡人員、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原因等)分別用電話和快報的辦法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以及政府有關部門。

  十一、救援器材及裝置

  1、通訊裝置:包括固定電話、行動電話、對講機

  2、交通工具:供指揮、聯絡、救援的用車

  3、急救藥品及器材:止血帶、頸託、擔架等救援器材及滅火器等。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3

  一、發生重傷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重傷事故,首先迅速組織搶救,將傷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治療(急救電話:120),並保護好事故現場,通知專案經理和公司安全處前往事故現場取證調查,詢問目擊證人,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做為事故處理的事實依據。

  2、事故現場取證完畢後,立即採取加強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的連續發生。

  3、檢查傷者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專案部對班組、班組長對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明確事故責任。同時確保施工現場的幹部和工人受到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閱傷者病歷,進行傷者傷殘等級鑑定,書寫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對該事故當事人爭取妥善處理。不留後遺症。

  二、發生死亡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首先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急救電話:120),封鎖保護好事故現場,為搶救傷員而必須移動的現場實物應做好標記。

  2、立即用電話通知專案經理、公司安全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勞動局、市公安局、市檢查員、市建築業管理局和市工會。死亡超過三人必須同時通知省級以上有關單位。

  3、採取加強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繼續發生和擴大。

  4、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的調查和取證工作,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真實和詳細的事故發生情況,準備好專案部安全檔案資料,提供給事故調查組真實的文字資料,保護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做好死者家屬的接待工作,穩定死者家屬的情緒,防止事態惡化。妥善做好事故處理的善後工作。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死者家屬進行補償。並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工作。

  6、處理安全事故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瞞報,謊報,提供不真實的依據,對事故責任者處理也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使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得到教育。

  三、發生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首先撥打火警電話(119),積極採取滅火措施,設施隔離區,防止不明情況的群眾誤入火災危險區,積極搶救火區內的危險傷員和群眾,緊急疏散危險區群眾,搶救火區內和危險區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貴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減少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2、組織業餘消防隊使用現場儲備的各種滅火器材撲滅火災,至少應遏止火災蔓延的勢頭,等待消防警察的到來。

  3、保護好事故現場,提供真實的事故現場情況,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火災發生的過程,以便於消防警察對事故的調查。

  4、加強防範措施,撲滅餘火,防止死灰復燃。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四、重大裝置、設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龍門架事故:通常為吊欄冒頂和墜落事故,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切斷電源,檢查與架體與建築物之間的連線是否失效,並採取加固措施,確認架體安全後,再處理吊欄冒頂和吊欄變形問題。

  2、觸電事故: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將觸電者抬到通風處,檢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沒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時打急救電話(120),不得少於四個小時,直到救活為止。

  3、塔吊事故:

  (1)鋼絲繩接觸高壓線事故:司機原地不動等待救援,如離開塔吊,必須雙腳併攏,跳躍離開危險區,在塔吊周圍設立警戒線,防止不明情況者闖入,造成跨步電壓傷害,直到高壓線斷電後,將大臂移開為止。

  (2)大臂翻墜和倒塔事故:立即設定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塔吊剩餘部分結構情況是否牢固,採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取證。

  4、腳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設定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未倒部分與建築物的連線點是否有效並採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車吊車穩定危險部分,將倒塌部分拆除,與未倒部分分離,確認安全後方可取消警戒。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群眾。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4

  一、總則

  1、我企業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模範遵守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本企業有關安全生產和消防管理的各項規定,以確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和集體財產的安全。

  2、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必須要以防為主。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必須要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要使全體員工充分認識到搞好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充分認識到搞好預防工作的重要性,要消滅存在的各種,要把各種事故統統消滅於萌芽狀態!加強對職工安全生產方面教育與培訓,形成人人懂安全知識,人人管安全的良好局面。

  3、為應對各種突發重大事故,必須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的精神原則,有條不紊地處理這些事故,而不至於臨陣手忙腳亂,貽誤戰機。為此,特制定本。

  4、要求我企業全體員工人人都要熟知本的各項具體要求,人人都能按要求,在靈活指揮,妥善處理各種事故。

  二、一般規定

  1、如遇突發重大事故,在的最高領導者(指事故班組的班長及以上幹部),就是處理事故的現場總指揮。

  2、現場總指揮必須要頭腦冷靜,處理事情要堅決果斷,要按照的精神,立即組織員工展開營救工作。千萬不要拖泥帶水,耽誤救援的最好時機。

  3、現場總指揮要本著“先救援、後彙報”的原則,首先組織在現場的員工實施救援工作,待控制局面後,立即向企業領導彙報。

  4、一旦出現現場局勢無法控制,同時又與企業領導聯絡不上的情況下,現場總指揮有權處置各種突發事態:

  (1)如是火災,應立即向119求援。

  (2)如是人身,一時又找不到車,應立即向120市急救中心救援。

  5、一旦發生事故,所有現場員工都應積極、主動地在現場總指揮的領導下,參與救援工作,而決不能遇事退縮、當逃兵,或拒不服從領導而貽誤戰機。一旦此類事件出現,企業必將追究責任,並予以嚴肅處理。

  三、火災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火災事故後,事故班組班長應立即組織本班組員工投入到滅火工作中去,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滅火工作。

  2、突發火災事故後,非事故班組操作人員應視當時火情的嚴重程度,在現場滅火總指揮的統一排程下,或派部分人員過去協助滅火,或採取緊急斷電停機措施,派出所有人員協助滅火。

  四、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重大人身傷害事故,班組班長和現場操作人員應採取果斷措施立即停機或停電,將受害人從機器裝置上或觸電部位迅速解救出來。

  2、如受害人大量失血,現場指揮者應立即組織員工對其進行臨時性的綁紮、止血。

  3、如受害人呼吸、心跳停止,應立即把受害者搬到空曠場地,實施人工呼吸和心臟擠壓復甦,不得耽誤半分半秒。

  4、此時,現場指揮者要爭分奪秒、當機立斷、緊急向120市急救中心求助。

  5、現場指揮者應及時向企業領導彙報。

  6、如遇一般人身傷害事故,現場總指揮應立即向企業領導彙報,並及時找車將受害人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7、現場指揮者在處理人身傷害事故時,要本著迅速、穩妥地原則,立即予以處置,千萬不要拖延時間!千萬不要耽誤救治受害者的最佳時機!!

  五、裝置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

  1、突發,班組班長要迅速採取措施,予以停機停電,嚴防事故擴大。

  2、如果因裝置事故連帶發生人身傷害事故,應立即救人,在把受害者救出後,立即啟動《人身傷害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程式,予以迅速救治,而後在去處理裝置事故。

  3、發生後,如不是因為救人等特殊情況,儘量不要移動現場各種物件,要保護好現場,以便分析事故原因。

  4、發生後,如不迅速採取“移動”“支撐"等手段來處理,有可能導致事故擴大或危機人身安全者,現場指揮可以採取這些手段來予以處理。但要做好詳細記載,並向事故調查人員講清,以便能準確判定事故發生的原因。

  5、發生重大裝置事故後,現場指揮人員在做好緊急處理的情況下,應立即向企業領導彙報。

  六、糸統組成

  事故發生時,事故預案的實施是由糸統完成的。應急救援糸統分為指揮部和專業隊兩部分。指揮部總指揮由企業法定代表人擔任。指揮成員應包括具備完成某項任務的能力、職責、權力及資源的廠內生產、裝置、消防、醫療。指揮部成員直接領導各下屬急救專業隊,並向總指揮負責,由總指揮協調各隊工作的進行。

  本《重大事故應急處理救援預案》是我企業所有員工在處理突發重大事故的基本原則。要求企業所有幹部、員工都要模範遵守、堅決執行。對本《預案》有修改意見和補充意見者,應儘快向企業領導提出,以便企業將意見彙總後,適時對本《預案》予以修改。

  生產安全應急預案5

  為了強化安全生產,確保轄區人民群眾能夠擁有一個安全祥和的生活、生活環境,提高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提高重大事故應急處理能力,加大重大事故發生時及時處理應急能力的訓練,及時解決、處理好轄區內發生的重大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應急預案範圍

  預案範圍包括火災、交通、建築、生產經營、食品衛生、環境汙染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三、組織領導

  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黨委秘書、副鄉長軍同志任組長,財政所、派出所、企業辦、工商所、司法所、衛生院、網通支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鄉企業辦。

  四、事故緊急處置

  (1)指揮組:主要任務是負責研究、擬定現場緊急處置、救援方案並組織實施。

  (2)事故處理組:主要任務是根據指揮組擬定的方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報請指揮組同意後,可增加其它相關部門和單位參與事故處理組工作。

  (3)醫療救護組:由鄉衛生院牽頭,衛生院院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負責組織做好突發性公共事件發生後的醫療救護工作。

  (4)後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做好突發性公共事件的防範和應急救援物資、所需經費保障工作。

  (5)通訊聯絡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理中各個小組之間以及對外的通訊聯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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