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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暑假實習報告

法院暑假實習報告合集7篇

  隨著個人素質的提升,報告不再是罕見的東西,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報告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法院暑假實習報告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法院暑假實習報告 篇1

  20xx年暑假,我來到了甘肅省寧縣人民法院實習。經過了一個月的實習生活,不僅鞏固了我所學的專業知識,還鍛鍊了我的法律實踐能力,而且還與法院的各位老師建立起了良好的關係,大大增強了我的人際交往能力,豐富了社會經驗,開闊了眼界,受益匪淺。

  一,感謝指導老師們教誨

  史庭長的認真和細緻是法院出名的,他從來都是一絲不苟地對待工作,大到高院的規定小到一個標點符號。他對我們十分嚴格,不允許出一點差錯。不過儘管這樣,史庭長對待我們卻十分和氣,平易近人,我們都十分敬佩他。張老師和我一個辦公室,教給了我很多東西,比如執行通知書的簽發,出庭通知書的書寫等等,還給我講他以前辦案的事情,教給了我很多學校裡學不到的社會知識。還有其他幾位老師,他們的勤奮,嚴謹,飽滿的法學知識,豐富的人生閱歷,分析問題切入要害的能力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對我產生了很大的影響。我向所有指導我和給我提供幫助的法官們,史吉太老師,還有其他工作人員鞠躬,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實習順利結業付出的辛勞。

  法官的工作並不是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樣輕鬆,除了要有紮實的法律基礎,豐富的辦案經驗之外,還要面對形形色色的當事人。我在法院的時候,經常能看到情緒激動的當事人,有的蠻橫無理,有的大吵大鬧,有的號啕大哭,老師們都很耐心地為他們解釋相關的法律知識,盡最大的努力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經常一講就是大半天。老師們告訴我,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就是要伸張正義,保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對每個來訪者都應該以禮對待,平等對待。而且身為法官,會經常遇見一些很難纏的當事人,甚至會有危險,這些問題都是要考慮到的。老師們討論案情,對判決結果及判決書的內容反覆推敲反覆修改,認真工作的態度令我十分敬佩。

  二、初到法院滿腔激情

  20xx年7月21日我們來到寧縣人民法院,雖然天下著傾盆大雨,但絲毫沒有影響我們的熱情。當天,法院的領導及各庭的庭長給我們開了座談會,對我們表示了熱烈的歡迎,並提出了一些希望和要求,實習生們認真聽取了領導們的講話,個個充滿幹勁。最主要的就是為我們分配不同的工作及安排住宿問題。我被分配到了法院的刑庭。

  會議結束後,同學們都跟著各自庭的庭長去熟悉了工作環境。我隨著史吉太庭長來到辦公室,與辦公室的張老師等見了面,他們熱情的歡迎了我。我在法院的工作,主要就是在史老師,張志軒、等幾位老師的指導和帶領下完成的,他們都是法院資深的審判員,擁有十分紮實的專業知識基礎和豐富的辦案經驗,對我也非常照顧,我十分敬佩他們。

  由於刑庭只有我一個實習生,難免有些緊張和擔心,害怕自己做不好工作,為別人添麻煩。不過,這也是個鍛鍊自己的好機會,正因為是一個人,更是需要我獨立迎接挑戰。就這樣,我滿懷激情,正式開始了在寧縣人民法院的實習生活。

  三、充滿辛勞的書記員工作

  我以前從沒在法院實習過,對書記員的工作更是一竅不通。面對自己即將獨立工作,信心很不足,怕出問題,給老師們和當事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還好史老師他們不停鼓勵我,給我增添信心。我認真瞭解了書記員工作的主要內容及要注意的事項。

  書記員主要負責案件的記錄工作,包括庭審筆錄、送達筆錄、詢問(訊問)筆錄、調解筆錄等等,還要負責一些案卷的整理裝訂工作及一些檔案的列印送達工作。說起這記錄工作,也許有人會認為書記員的記錄毫無技術和難度可言,只是簡單的記錄罷了,但作筆錄其實是大有學問的。本來我就對記錄這個工作完全不瞭解,寫字速度又不快,再加上沒有經驗,不知道各種記錄應有的格式,一開始完全摸不著門道,鬧了不少笑話。各種記錄都有一定的規律和格式,只要掌握了這些基本的規律和格式,記錄就會簡單很多。比如庭審筆錄、起訴書副本送達筆錄,都有“頭紙”,就是將常規的、必須要問的問題都事先列印好的紙。以庭審筆錄為例,“頭紙”的內容通常有開庭時間、地點、案由、被告人的基本情況、是適用簡易程式還是普通程式、公開還是非公開審理、合議庭成員名單、被告**利告知等內容,這些都是列印好的,開庭前一天,老師就會把起訴書副本給書記員,以上內容只要照著起訴書副本抄寫就好了,能省下不少時間和精力。也就是說,真正的紀錄是從法庭調查開始的。另外,在法庭調查的部分,記錄也是有規律可循的。有些程式是反覆迴圈的,將其他固定的話反覆寫,就能省去很多功夫了。

  筆錄工作的困難還有很多,比較典型的就是語言問題。就是不知道該記什麼,不知道哪些是重要的,哪些是不用記的。庭審還好一些,詢問筆錄和調解筆錄就比較麻煩了。因為詢問筆錄的物件通常是被害人或其家屬,而調解筆錄更是在矛盾雙方間展開,往往正式發問開始後,法官會一邊給他們解釋、調解,一邊發問,對方也由於情緒激動常常詞不達意或口齒不清,有的因為文化程度不高,會說一些與問題無關的話,並且邏輯也很混亂。如果書記員經驗不足的話,要麼會把法官和當事人的每一句話全都記下來而被累死,要麼會一句都記不下來而被罵死。所以一定要有較強的歸納能力,明白提問者和答問者要表達的主要意思,迅速地分析出哪些是重要的內容,刪掉不必要的內容,並將口語化的語言儘量轉化成書面語言記下來。而要做到這一切,還有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聽得懂。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在實習期間嘗試了自己寫刑事判決書的稿紙。史庭長將兩件案子交給我讓我寫一份判決書稿紙。這對我來說是非常大的考驗,要知道,這兩件案子都是普通程式,寫判決書要求將每個證據的主要內容都寫出來,並指明該證據都證明了什麼,通常要寫十幾頁。要寫出判決書,就必須對整件案子十分熟悉,將厚厚的偵察卷看透。經過這兩次寫判決書稿紙,我深切地感受到寫判決書的不易和各位老師的辛苦,讓我學到了很多,鍛鍊了我克服困難的意志。

  四,實習結束後的心得

  在這短短一個月的實習生涯中,我深切感受到了法院工作的不易。雖然,法院代表國家行使審判權,但法院和法官也有那麼多的難處。取證工作困難重重,知情人不願吐漏實情;有關人員漠視法律,恃權凌法不配合;弱勢群體忍氣吞聲,維權意識淡薄;當事人法律觀念匱乏,因小失大。這一切都促使我堅定了將來從事法律職業的夢想。

  這次實習是我大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經歷,對我而言意義重大。使我以前掌握的本本理論接受了實踐的檢驗,提高了我解決問題的能力;拓寬了我的思維,開闊了我的視野,使我對法律在現實中的運作有所瞭解。更重要的是,我結交了許多法官老師和其他從事法律作者,對我在法律方面的進步有很大的幫助。

  以上就是我在法院實習的情況。總之,在法院實習期間,我學到了很多在書本里找不到,也學不到的東西,為我踏入社會參加工作奠定了基礎。

法院暑假實習報告 篇2

  首先,我要向所有為我實習提供過幫助和指導的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和指導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做的一切幫助和努力,感謝你們在我短短一個月的實習時間裡給我的建議、鼓勵、耐心、支援和包容,讓我更加擺正對自己位置的認識,讓我更加清楚以後應該努力的方向,讓我瞭解法院工作的相關程式,讓我知道法院工作的繁忙和不易,讓我清楚了身為一個法學人應該有的嚴謹態度。今後,我將運用在這裡學到的知識,不斷完善自己,不斷前進!謝謝你們,謝謝各位!

  20xx年7月,我來到合肥市蜀山區人民法院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實習。身為一名大一的學生,我不得不承認我的基本法律知識是極為單薄的,用本院丁院長的話來說,就是還沒有進入角色中。所以,在進行實習前,我是十分擔心的。但是當我在見到指導老師民事法庭二號審判庭的陳錫慶陳法官,和她的書記員彭丹丹姐姐以後,我就發現的擔心是多餘的。她們平易近人,對待我們實習生非常的有耐心,能夠包容我時不時犯的各種錯誤,讓我感覺到無比的親切與放鬆。我所實習的法庭是民事法庭二號審判庭,工作主要是輔助書記員的工作。書記員主要在法官的指導、指揮下,負責完成審判和執行中的輔助性工作。我在書記員的指導下,取得了從一個案子要看著裝訂順序的檔案來整理半天,到現在基本在半小時內能獨立整理的進步。民商事一審案件正卷排列順序如下:

  (1)卷宗封面

  (2)卷內目錄

  (3)立案管理資訊表

  (4)起訴書或口訴筆錄

  (5)反訴書

  (6)受理案件通知書

  (7)繳納訴訟費通知書,預收訴訟費收據,緩交訴訟費手續(如預收收據已經更換結算收據,則此處不放)

  (8)追加當事人申請及附件、參加訴訟通知書

  (9)應訴通知書

  (10)答辯狀

  (11)原被告、第三人訴訟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12)管轄權異議材料(管轄權異議申請書,民事裁定書及送達回證、上訴等材料)

  (13)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申請及本院裁定

  (14)舉證通知書

  (15)舉證材料(按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順序排列,各方材料按舉證時間排列,各方材料前的舉證目錄應詳盡註明原件或影印件)

  (16)當事人申請(調查取證、鑑定、證人出庭作證、證據交換、放棄調查取證、合併審理等申請書,按時間順序排列)

  (17)詢問筆錄(含送達訴狀副本、選擇鑑定單位、證據交換、談話、告知合併審理、告知轉換程式等筆錄,按時間順序排列)

  (18)法院調查的材料(韓調查筆錄及法院調取的證據)

  (19)評估、鑑定材料(鑑定委託書、鑑定書等)

  (20)調解協議及有關調解材料

  (21)轉換程式通知書

  (22)告知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

  (23)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通知書

  (24)開庭通知、傳票、出庭通知書、開庭公告底稿

  (25)開庭審判筆錄及代理詞

  (26)撤訴申請及有關材料

  (27)案件結案審批表(口頭裁定準予撤訴案件使用)、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正本

  (28)宣判筆錄,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送達筆錄

  (29)送達裁判文書公告

  (30)繳納訴訟費或免費手續(結算票據、當事人收據、減免報批材料)

  (31)法律文書送達地確認書

  (32)送達回證材料(含郵寄回執,按時間順序排列)

  (33)上訴案件移送函

  (34)上級法院退卷函

  (35)上級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正本

  (36)證物處理手續

  (37)執行手續材料

  (38)司法建議書

  (39)其他材料

  (40)監督卡

  (41)備考表

  (42)證物袋

  (43)卷底。

  在看似簡單的條條框框中,我依然發現有很多法律文書時我從未接觸的到的。於是我利用實習的空閒時間,透過請教各位法官和書記員或者上網查詢等方式,知道不少有關法律文書的小知識:

  1、起訴書正卷是留下來歸檔的,有副本則說明沒有送達給被告;

  2、第三人是原被告的訴訟已經開始,且尚未終結為條件與本案有重大利害關係的人;

  3、發給原告的法律文書有以下幾種:受理案件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傳票,法律文書送達地確認書,風險提示書,辦案作風監督卡;

  4、發給被告的法律文書有以下幾種:應訴通知書,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開庭傳票,法律文書送達地確認書,風險提示書,辦案作風監督卡;

  5、答辯狀是對起訴內容中的相關訴訟請求的說明;

  6、若有多個原告,按第一二原告順序,將其身份證明放在一起,再將其按順序授權委託書放在一起。律師需要事務所函,公民代理需要身份證;

  7、企業的身份證明包括: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的法律效力相同,正本是用來懸掛在營業場所的,副本是方便攜帶的),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法人代表人證明;

  8、裁定書的種類:管轄權異議、保全裁定、撤訴裁定;

  9、證據材料原告提交時要提交兩份,法院負責給被告一份,並且要有證據目錄。證據交換,要求雙方當事人分別提交兩份證據材料的影印件,一份入卷,別一份送達對方當事人,並製作證據交換筆錄要求雙方當事人簽字確認。證據交換的同時,如可以確定安排開庭時間,可以直接向當事人送達傳票,如不能確定待確定開庭時間後另行通知當事人並郵寄開庭傳票;

  10、證人出庭作證:申請書+身份證明+證人證言;

  11、轉換程式通知書是將簡易程式審理案件轉為普通程式審理案件。簡易程式為獨任法庭,只需要一名法官即可審理案件;普通程式一般為審判長+審判員+人民陪審員,或審判長+人民陪審員+人民陪審員。人民陪審員參加審判通知書是送給人民陪審員的,人民陪審員是可以報考的。副卷中,若是有合議庭,要有合議庭筆錄;

  12、同一級的其他法院的案件移送函,放置在開庭傳票之前。有些在開庭之前被調解,沒有開庭不需要開庭公告;

  13、出庭通知書是給委託代理人的,不是給原被告的;

  14、案件陳述同於代理詞。所有的在庭審筆錄上的人都要在每一頁簽字(法官、陪審員、書記員、到庭當事人及代理人),合議庭筆錄上應有該合議庭所有三名法官或陪審員的簽名;

  15、案件結案審批表(口頭裁定準予撤訴案件使用)、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正本不會同時出現。有判決書才有宣判筆錄;

  16、一般為庭後調解或當庭調解,但調解協議在庭審筆錄之前。談話一般為更換合議庭中人民陪審員;

  17、減免報批材料:免交申請書+救助證明+司法救助決定書+收據;

  18、司法建議書有法律效力。

  在我看來,整理卷宗最難的部分不是庭前準備的各種材料,不是檔案送達,也不是編頁碼、寫目錄、裝訂卷宗,而是案情複雜案子中證據的整理。我整理的一個案子就給我極深的印象。雙方當事人都提交了兩次證據,證據內容極多,且有缺頁少頁、重複舉證的現象,順序極為混亂,以至於後來書記員姐姐找了兩遍證據材料,補印了一頁紙才使證據完整。還有證據材料有庭前舉證順序和後來的當庭提交證據順序不一致的現象,還有證據材料兩次舉證時後者的證據目錄用前者的材料卻是不一樣的順序。這些看是簡單的細節,但實際工作中卻來不得一絲一毫的馬虎,必需要嚴謹認真地去使證據完善。

  指導我的書記員教給了我很多法院有關的工作,除了卷宗的整理,還有開庭時間的計劃、庭前法律文書的列印、庭審筆錄的準備,協助法院工作人員進行卷宗的裝訂歸檔工作,和辦理訴訟保全手續,對民事訴訟程式作了較深入及系統的瞭解。具體來說,主要有以下幾項工作:

  1、電話通知被告攜帶證件(如被告是自然人需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法院收取身份證影印件;如被告是法人或其他非法人單位,要求前來領取應訴材料的人攜帶並向法院提交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明)來院領取應訴材料(應訴材料包括起訴書、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並要求被告簽署送達回證及地址確認書。如電話通知不到,可先後採取郵寄、親自到當事人住所地或委託外地法院送達及公告的方式送達。(如在送達應訴材料時忘記收取委託手續或當事人身份證明,可在證據交換時要求當事人補交);

  2、安排開庭時間並送達開庭傳票。(一般先打電話給雙方當事人口頭告知開庭時間及地點並通知當事人法院會將傳票郵寄送達請注意查收,如某方當事人確有事在法院安排的開庭時間不能到達,我們可以協調一下雙方時間以確定一個雙方都能到達的時間,之後再郵寄開庭傳票郵寄地址按照當事人地址確認書寫,如無地址確認書一般需當事人來院領取);

  3、開啟庭筆錄頭。第一部分錄入開庭筆錄中原告事實理由與訴訟請求部分,如有答辯狀應將被告答辯內容也事先打入筆錄;第二部分參照原被告雙方提交的證據材料清單錄入原被告證據及證明內容,如無證明內容則只錄入證據名稱即可;

  4、旁聽庭審過程,瞭解庭審過程與法官和書記員的工作流程。

  書記員在開庭之前就已經打好庭審筆錄的框架,在開庭的過程中,根據當事人的情況,在適當的位置記錄庭審過程;開庭審理流程

  (1)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6)達成調解協議

  (7)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

  5、影印相關法律文書,並蓋院章。影印法律判決書時,要比上面的委託代理人數量多兩份,一份留著上訴,一份留在卷宗中。正卷中,要有院章;副卷中,不需要,但要有發文稿紙。院章要壓年月日,大部分文字在年月日上方;

  6、協助法官進行訴訟保全手續。對於銀行賬戶的凍結,需要到銀行的對公會計處,進行凍結;對於需要其他單位協助的凍結,要去相應的單位進行凍結。

  這些要求看著僅僅是些條條框框,照做就可以了,但在我們真正做的時候曾需要千萬般小心。法院對歸檔工作要求很嚴,有時候一點錯誤就必須重新寫重新做。這個整卷工作折磨了我們大多數時間,不過到最後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徹底的掌握了,在其中走了很多彎路,只有自己才知道。

  這些工作中,我覺得最有意義的就是與當事人及其代理律師進行聯絡。我一開始不敢和他們打電話,因為怕自己不知道怎麼回答別人的問題。進過注意聽書記員姐姐打電話的技巧,和我本身的幾次打電話交流經驗後,我慢慢也知道怎麼回答一些常見問題了,也慢慢的知

  道一些交流的技巧了,也會區分哪些當事人是敷衍,哪些是確實不懂了,針對不同的人要有不同的辦法。雖然有部分人對法律的工作表示不理解和牴觸,但大部分當事人和律師都是比較理解和尊重法官的。其實我覺得法官的工作量是非常大的,但是卻對每個案子都是非常認真地去面對的。我希望大家能夠理解法院的工作,支援理解他們,而不是一味的說法院的不是。

  很感激這次實習,我漸漸習慣了這樣的生活,喜歡上了這樣的生活,它我更深刻的體會到自己的不足,讓我知道了掌握好牢固的法律知識,紮實的學到解決分析問題的能力,養成邏輯的推理思維在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實踐中,情況是複雜多變的,不是書本上所能夠囊括的,所謂實踐出真知,在法院的一個月我學到的做事的態度、與人溝通的技巧是我寶貴的財富,遠遠超過書本所能教的。

  態度決定命運,你怎麼對待實習,就決定了你在實習中能學到多少東西。我相信,未來的路還有很長,我要繼續努力!

法院暑假實習報告 篇3

  這一次的暑期社會實習確實讓我增長了不少見識,讓我認識到了社會的一面,認識到了自己的渺小,短短的兩個星期對我來說真是受益匪淺啊,法院暑假實習報告。

  我所實習的單位是我家鄉的一個濱湖區人民法院所屬的一個基層法院——太湖人民法庭。在實習老師的教導下,讓我深深感到作為一民法官是多麼的令人驕傲,在這裡我不僅找到學術理論體現和驗證,更能找到一種神聖的使命感。

  透過實習,我在我的專業領域獲得了實際的工作經驗,鞏固並檢驗了自己2年來來本科學習的知識水平。實習期間,我瞭解了大量庭審案件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過程中我還擔任了具體的案卷整理工作,並且對部分參與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間,我進一步學習了相關法律知識,對立案的程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時注意在此過程中將自己所學理論與實習實習有機結合起來。實習結束時,我的工作得到了實習單位充分的肯定和較高的評價。

  實習期間我主要對以下案件進行了深入研究,參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審判的過程,並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見。

  買賣合同起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

  這是我第一次看見簡易程式在審理案件中的具體運用。這個案件案情清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太湖人民法庭屬基層法院,符合簡易程式的條件。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只有一名審判員,我們趁之為法官,原告和被告的當事人都沒有到場,雙方都由各方的代理律師出席,法庭還有一名書記員,負責記錄法庭審理整個案件過程。我便出席了這一場法庭審理。先讓我敘述一下案件的梗概。

  原告:製造機動車公司

  被告:代理銷售機動車公司

  原告與被告系合作伙伴關係,在去年就將原告公司製造的機動車運輸給被告,被告訴稱資金週轉不靈,希望原告能晚些要求付清貨物的全部貨款,可是直至今年,被告還未將貨款付清,幾經原告的追討,被告仍然沒有全部償還,還有1萬6千元的貨款,原告認為被告沒有合作誠意,便提起訴訟。

  雙方爭論的焦點是,被告曾還了XX元給原告,原告稱沒有收到。被告還提出原告的貨物不符合雙方訂立合同的質量標準,所以才遲遲未將貨款付清。

  經過法庭的審理:被告所稱曾匯款給原告XX元,事實上,收款人的姓名不是原告並且是一個與原告素不相識的人,可見被告提供的證據並不符實。第二個焦點是產品的質量問題,在這件事情上,被告拿出了許多信件稱是客戶反映質量出現問題,要求退貨,被告還稱曾致函給原告要求退換有質量問題的產品,原告對被告的這些證據提出質疑,因原告當事人沒有出席法庭不能確認事實真偽,要求與當事人求證後給予答覆。

  在整個審理過程中,審理時限很短,而且感覺開庭審理只是走下過場,法官對於此案如何判早有結論。

  透過這起適用簡易程式的刑事案的審理,我看到雖然審理時限很短,必備的程式卻很完備的`,法院在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認為法院在庭審制度方面還是存在一些缺陷的,就拿這起案件來說,被告拿出的證據並不充分,法官亦認為如此,這樣的民事經濟案件很大程度上是可以雙方調解的,並不必弄得要上法庭,在場的兩為律師也希望雙方當事人能夠各退一步。儘管這次法官沒有作出判決,但是後來的一些場面上的事情還要繼續下去,也就是我上面所說的走下過場。不過從案件的側面來說,我發現現在的人都懂得用法律的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利益,說明現代社會的文明程度高了啊。

法院暑假實習報告 篇4

  7月14日,攜帶著大包小包,我與兩個同學相約來到了深圳市龍崗區平湖法庭,20xx年暑假法院實習報告。一場驟雨過後,陽光在法庭淡紅色的牆壁上熠熠閃光。這是一所並不大的法庭,但是大廳正面上方“公正司法”四個金色大字把法庭的威嚴與正義展現得一覽無遺,我們心中所有的擔憂一掃而光。當接待我們的“師兄”問我們想學在這裡學到些什麼的時候,我回答道:“都想學。”其實當時心裡還不清楚想學些什麼。現在回想起來,這個暑假過得挺然人滿意的,我的確學到了不少東西。不只是法律實務,也有許多為人處事的道理。

  當天下午,我們就跟在書記員室的小余身邊一邊旁聽,一邊學習她如何作庭審筆錄。一個勞動糾紛的案子,開了一個下午。後來我才知道,勞動案件已經超過法庭案件的80%了,大概是勞動法頒佈後為工人們的合法權益提供了更好的法律保護依據。隨著國家法律的不斷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這本是件挺好的事情,但從目前大多數案件看來,公民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還是比較欠缺,這使得許多人在法律糾紛案件中常常處於被動的、弱勢的地位。看來全民法律意識的培養道路任重而道遠。目前的案件基本上都是由律師代理打官司的。以前經常聽說很多律師因為接不到案子窮得差點養不活自己。一個人如果連自己的生活都保證不了,那何言為他人、為社會做貢獻?而此時我才對律師職業的“慘淡”前景多少有了改觀。

  第二天,庭長找我們三個人及深圳大學的兩名實習生去會面。庭長談笑風生的樣子並不掩他因從事這個行業而形成的一種威懾力。立案庭的賀哥後來說到他是這樣形容的:庭長的豐富的閱歷把他鍛鍊成一個很厲害的人。法庭裡的人,包括那些法官,都很敬佩他。語言藝術,對於一個法官或是律師等其他法律工作者都是一個不可或缺的要求。我想在庭長身上能有很好的體現。他對一個人的批評常常不會正面點出,而是非常委婉地指出,被批評的人表面上好像被稱讚的飄飄欲仙,事後回想才知道自己犯下了多大的錯誤。這種語言藝術讓我這個心直口快的人羨慕不已,心底直告誡自己以後要多注意學習學習。

  那一次面談,庭長講了許多,讓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話是:不要把自己太當一回事,也不要把自己不當一回事。乍一看似乎沒什麼的一句話當你琢磨一下就可以看出裡面的意味了。經常有人把我們說成“天之驕子”,我們的條件很優越,但是我們還沒有資格去驕傲(也就是“把自己太當一回事”)。我們是什麼身份?大學生,充其量也就只是大學生,現在街上隨手一抓幾乎都是大學生,比我們厲害的人多的是,所以沒什麼了不起的,我們別太把自己當回事了,實習報告《20xx年暑假法院實習報告》。但是,我們也沒必要唯唯諾諾,我們有尊嚴,我們頂天立地,特別是維護法律尊嚴的人們。所以,我把這句話存在了心路歷程裡面了。

  在法庭裡,我們做的最多的是上庭做庭審筆錄。我們各自負責自己跟隨的法官的案子。案件很多,有時一個星期天天開庭,打字打到手軟。但是我們沒有叫苦,因為這是一個鍛鍊打字速度的好機會!由於對環境還沒完全適應,所以有時也會出現一些差錯。比如,對某些法律術語不熟悉而發呆,這時法官也會很體諒的給我們講明;也會對法官的異地口音不熟悉當場懵住而鬧笑話,幾個人面面相覷之後有律師終於知道法官說了什麼話……另外,我也會幫法官整理案件,輔助法官寫判決書,學習寫裁定書……實習中,有一鴻升廠倒閉,工人的工資問題嚴重,庭裡需要立案800多件。於是,一個星期多,我們晚上在立案庭加班。就這樣,我們也學習了立案的一點實操。除此之外,我平時還幫忙整理、打影印資料,寫執行令併發通知,錄入系統歸檔等。

  雖然在校學習了兩年,但是令人感到遺憾的是,實習的越多,缺乏經驗的感覺就越強烈。我深知自己的專業知識的膚淺和實際操作知識的匱乏。法學是實踐性極強的一門學科,學校裡學習的都是理論知識,相比較於實際操作而言,它顯得較抽象,難於消化並運用於實踐當中。知識的用處就是應用於實踐當中,並完成實踐深度和廣度的拓展。只有理論的沒有實踐的知識是毫無用處的,因此,我們只有將理論與實踐結合才能真正吸收法律知識。即透過社會實踐深化理論知識,並從實際情況中拓展知識面,學會活學活用。大學的法學院應當與公、檢、法、律師事務所等部門建立良好的關係,定期安排學生見習,讓學生更好的消化所學的知識,培養學生對法學的興趣,避免畢業後的眼高手低現象,向社會輸送全面、合格、優秀的高素質法學人才。

  學習法律最終是為服務群眾,輔助社會秩序的管理,依法治國,並推進我國法律事業的健康發展。作為新一代法律事業的接班人,我們有必要透過實習鞏固所學知識,面向實際,面向社會,甚至面向國際,爭取成為一名名副其實的法律正義的維護者。

法院暑假實習報告 篇5

  第一次到法院實習,也是第一次從書本走向實踐。而這次,我實踐的地方是執行局。這樣一所基層人民法院跟全國絕大多數同級法院一樣,基本上縱向由院長庭長法官三級構成,橫向有民事庭、刑事庭、行政庭、審監庭、立案廳、執行局、法警大隊、辦公室、政治處等各種業務和行政機構構成。在執行局裡學習工作,知道了執行局肩負著每一案件在執行環節上的重要任務,也體會到了各位法官、書記員還有執行大隊他們所有人工作的辛苦。儘管在當今法院的工作中存在著“執行難”這一大難題,但他們依然是兢兢業業,力圖把每一宗申請強制執行的案子都做好,為權利人拿回應有的利益。

  在執行局的頭兩個星期裡,做的最多的要數整理卷宗了。雖然這是一件很枯燥的事情,但是透過整理大量的卷宗,瞭解到原來有那麼多種法律文書,當中有執行申請書、判決書、各類證據、強制執行通知書、裁定書等等,張組長告訴我,發起每一個法律程式都至少以一種法律文書為前提,可見每一種文書的重要了。瞭解的法律文書的種類,才開始學習怎麼製作法律文書。在黃書記員的指導下,我開始學習打裁定書,在法院的內部電腦系統裡有各種法律文書的模板,所以學習製作法律文書並不困難。所以,在沒有出差的時候,就在辦公室裡幫忙打打裁定,做一些影印、將做好的文書拿去蓋章、整理卷宗等日常的工作。

  分配到執行局,跟法官們到外面出差的機會是比較多,這令我感受到法院執行工作的艱難以及對法官們處理當事人糾紛矛盾的實際能力要求之高。記得跟他們去順德查某公司的銀行帳戶,在銀行遲遲不給辦理續凍手續的時候,黃法官寫了一張傳票,假裝往視窗一塞,那負責人見狀便害怕到連忙說好話,乖乖的辦理了手續。還有一次,去一個欠農信社錢的農民家裡強制執行,不料那老農拿起菜刀跟法院的執行人員對峙起來。面對這種突發的激動場面,黃法官不慌不忙的跟老農講起理來,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最後讓老農心甘情願的跟執行人員走。面對有能力支付卻無賴的被執行人應如何採取強硬的措施執行,面對狡猾轉移財產的當事人怎樣查出他們財產的真正去向並與他們在語言的交談中鬥智鬥勇等等,都需要極強的應變能力和處事技巧。因為從“達官貴人”到“三教九流”各種型別的人都具有不同的特點,抓住他們的特點並加以利用,因地制宜才能收到理想的效果。在實習期間,剛好碰到了號稱近年來惠城區最大的案子,訴訟標的達到了三千多萬。值得一說的是,在案件執行的時候,在法律適用上萬不可疏漏。被執行人被宣佈破產,按法律規定,首先償還的應該是工人的工資,如果法官裁定把破產企業的財產交付給了享有抵押權的銀行,那勢必引起工人的不滿,這一點也是事實證明了的。這讓我覺得我還有很多專業知識要學,更加覺得要好好利用在學校的有利條件和時間,好好學習,充實自己。

  在法院的日子裡,我學到的不僅僅是關於專業方面的知識,還懂得了很多做人的道理,懂得怎麼跟人打交道,讓我開始明白一個很淺顯卻常常被忽視的道理,要學會看人,因為不同的人總是扮演著不同的角色的。當然,這些不是我此行的目的,只是我的額外的卻又是最大的收穫。

  以上是我的實習工作總結。今次的暑期實習帶給我不僅僅是一種社會經驗,更是我人生的一筆財富。俗語說:紙上得來終覺淺。沒有把理論用於實踐是學得不深刻的。而且,我在實習期間還結識了一些好朋友,他們給予我不少的幫助。在這裡,我要感謝在這期間所有幫助過我的人!

法院暑假實習報告 篇6

  實習人:XXX專業:法學實習地點:縣人民法院

  實習時間:20xx年7月28日~20xx年8月20日

  年級:20xx、班級:法學1班、學號:20xx0301118

  關鍵詞:實習、細心、嚴謹、準確聽庭、程式、理論聯絡實際

  很高興能利用暑假時間到吳起縣人民法院實習,對於即將升入大二的我來說,這是一次不可多得的實踐活動。首先,要感謝為我提供實習平臺的法院的全體工作人員以及我的老師和家長給我的支援

  這是我第一次到法院實習,沒有實習經驗。因為是大一,物權法、債權法、商法、智慧財產權法特別是民訴法等均尚未涉及,而且是到基層法院實習,所以此次實習的目的主要是熟悉法院的辦事機構、工作流程以及案件的立案審結過程等層面上的東西,而不可能涉及做筆錄、參與案件討論、起草判決書等實質上的內容。雖沒什麼實質的收穫,但還是感觸頗深,受益匪淺。

  第一天因為法院的全體工作人員下午政治學習。第二天正式開始實習,基本無事可做,除了跑跑腿兒送送卷宗或檔案。我的實習老師負責民一庭的內勤工作,所以我學會的第一項工作就是拿送報紙和信件。書記員收發當事人出庭傳票、開庭權利義務通知書、送達回證、裁判書、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主要是透過特快專遞或掛號信件來完成的,所以信件一天分兩次及時拿送。拿送時要注意蓋章登記信件,這也是工作程式,避免出錯。別看這不起眼的小事,仔細研究起來還大有講究,疏忽不得,一旦出錯整個訴訟程式將受到影響。綜合部的一位法官是專門負責訴調對接簡報工作的,交給我們幾個實習生校對各中院交付列印成冊的簡報的工作,看看列印樣文是否有文字和標點上的錯誤,也就是找錯別字。這使我想起了高考的一道語文題,也是找錯字。我不想頌揚可惡的高考題型如何實用,只是想說在學校學的東西到了工作上說不定哪天就會用到,所以書到用時方嫌少,要利用上學時間多學點東西。校對工作需要兩種東西,細心和耐心。校對過程中,我們幾個討論了“制定”和“制訂”的區別,“裝潢”和“裝璜”的區別,還查閱了字典。老師告訴我們,曾經因為用詞的不同還引發過一場官司。法律的嚴謹準確又一次實際地印入我的腦海。

  我的工作之一就是送拿卷宗到律師閱卷室,這樣我們便有足夠的機會來翻翻看似神秘的卷宗裡都包含些什麼東西,人告訴我們,卷宗分正卷和副卷:副卷是合議庭對案件的討論意見理由等等,是給法院內部看的,當事人及其代理人是絕對看不到的;正卷裡包括立案文書、起訴狀、應訴答辯狀、送達回證、開庭筆錄、質證筆錄、雙方提供的證據等等,正卷是給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看的。卷宗不能帶離法院,閱卷完畢後應及時送還案件的承辦法官或書記員。我在想內卷為何不能公開呢?法官們的高見為何不能與公眾見面呢?為什麼裁判書、判決書上只是裁判判決的結果而無相關的理由支援呢?這又如何體現法律的透明公正呢?這些問題確實值得我好好思考。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後,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為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後,我邊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後還負責這些檔案的編排、校對、列印等工作。期間還經常打電話聯絡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來訪客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而在發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資訊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上面談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內容,真正掌握知識的應該是在參加庭審以及事後與法官們的討論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個月實習時間內我曾有幸幾次在法官們的帶領下參與旁聽。

  接下來的第三件事就是旁聽給我的感性認識。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我想象中的庭審差別很大。可能是我歐美律政小說又或是電影看多了,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宏大、莊嚴肅穆的情景,與現實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審判庭是一個面積狹小、佈置簡陋的隔間,給人一種隨意的感覺。法官也與當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兩小時。後來從法官處得知這是一個臨時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當中。

  幾樁案子下來,我感觸頗多。首先,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藉助人多勢眾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批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龐大。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審判庭這種正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臨當事人的責難。這實在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而上級的指示和干擾無疑又加劇了這種悲哀。最後,審理工作是可以靈活處理的。這與我想象中教條式處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訴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原告只有一個,即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個,都是小區業主。本來我認為此案會合並審理,因為這樣比較方便又簡便快捷,結果法官卻是一一進行審理的。在我的提問之後,我得到的解釋是,經調查這六位業主各持己見、互不統一,若是合併審理就會造成混亂很難控制局面,最後反而會影響審判工作的進行。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們的經驗豐富,表面上看起來法官與平常人沒什麼兩樣,可一到工作中就會發現他們的厚積薄發和機智靈活。然而我的另一發現就是合議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議,每次記錄都是書記員按固定模式從前面的審判記錄中抄錄一段話就完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另一種靈活處理。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的保密工作。從我們到法院實習的第一天起,袁老師就告訴我們凡是在法院聽到的、看到的一切屬於保密的東西都要爛在肚子裡,不能說出去。連席會議上各個法官的的意見理由都屬於保密的內容,不能透露出去。法官們辦公室桌邊的紙簍都是自己親自倒到保密紙桶裡的,然後統一送到保密室集中銷燬,實習生一般不幫法官倒紙簍的。

  在近二十多天的時間裡,我基本熟悉了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大致的全過程,這對我下個學期學習民事訴訟法將會有極大的幫助。理論與實踐結合才能把知識學透。

  上午工作不忙的時候就去聽庭審,雖然事先沒有看卷宗,但還是能聽懂大概。我覺得,在庭審的過程中,法官的思路是最清晰的,法官的思路引導著整個審理過程;法官總結的爭議焦點很關鍵,關係到能否準確地指出案件的要害;而一個好的律師,首先要思路清晰,能夠自圓其說,還要較好地捕捉法官提出的問題的深層含義,不要答非所問,詭辯在中國這樣一個極力追求事實真相的國家裡不太管用,反而招致法官表面上的厭煩。

  短短的二十多天,儘管當時覺得無聊、浪費時間,但現在回想起來收穫真不少。這真是一次不可多得的鍛鍊。我在想,中國的法學教育如若真能實現理論與實踐的結合,那該會培養出多少人才!

  在報告的結尾,我要再一次感謝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的法院工作者,謝謝你們!

法院暑假實習報告 篇7

  一、實習主要內容:

  (一)熟悉司法系統的實際運作,鍛鍊實踐能力:觀摩學習法院工作方法、旁聽各類庭審、請教實習疑惑,寧波市中級法院暑期實習總結報告。

  (二)明確司法實踐中刑事審判一庭的受案範圍(寧波市中級法院為例):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涉外案件;XX案件;局級以上國家公務人員XX等案件;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法律規定的中級法院管轄權沒有實際中寬泛和明確。

  (三)參與庭審前準備工作,熟悉開庭審判程式:書記員查明到庭人身份,宣讀法庭紀律;法官核對當事人身份、告知權利、詢問迴避;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當事人最後陳述。

  (四)瞭解案件終結程式(以死刑為例):庭審結束;合議庭合議;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省高院複核;宣判;執行刑罰。

  (五)參與、學習宣判和送達程式:領取相關資料、提押、宣讀(主要宣讀事實和判決部分、告知上訴權利、期限等)、簽字確認送達回證,實習總結《寧波市中級法院暑期實習總結報告》。

  (六)參加卷宗整理和歸檔工作:按照法律規定進行案件資料的分類整理;統一材料格式;統一裝訂;送檔案室檢查、歸檔。

  二、主要收穫和體會:

  透過兩個半月的實習,全面的接觸了司法實踐。深入瞭解了所在實習單位的工作特點,熟悉司法系統的實際運作、明確司法實踐中刑事審判一庭的受案範圍、參與庭審前準備工作,熟悉開庭審判程式、瞭解案件終結程式、參與、學習宣判和送達程式、參加卷宗整理和歸檔工作。受益非淺,收穫和體會亦不少,具體有以下幾點:

  (一)經過觀察和諮詢,弄清楚了司法實踐中的管轄範圍(參看前文)。總的來說符合法律的規定,在司法實踐中為了便於審判活動的開展,稍微有點調整。具體操作上比法律規定的清楚了很多,這裡面有慣例的影響,也有實際操作的經驗總結。

  (二)親身體驗了刑事審判的整個過程,對司法實踐中的作法和法律的規定有出入,有些能夠理解,比如檢察官對被告的詢問態度等,比較嚴厲,受職業影響太多,和整個大環境有關係。但對實際運作中的某些問題還是認為司法實踐有待進一步改善:

  1、公安、檢察機關在製作詢問筆錄時,遇不識字,沒有文化的當事人時如何操作?這似乎有現成的答案很多人都會回答:由詢問人口頭宣讀後,如與實際一致則令被詢問人簽字。這似乎很合情理,實際中也這樣操作。然這一看似正確、合理的做法是建立在詢問人員事實求實的基礎上,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檢察機關作為即將在法庭上與被詢問人對峙的一方,何以保證其錄製的筆錄與被詢問人(法庭審判時被告)的供述,誰能保證當時公安、檢察機關宣讀的內容和讓被詢問人簽字的內容一致。今天上午的庭審被告就辯稱由於其不識字,不知道當時唸的是不是和其簽字的筆錄一致,並當庭推翻了公安的筆錄。予以為,對於不識字、沒有文化的當時,公安、檢察機關在錄製筆錄時,尤其是簽字確認程式應進行錄影備案,一則充分保障當事人權利,防範公安、檢察機關徇私;二則利於庭審時避免不必要的翻供。

  2、檢察機關在法庭舉證時,經常是n個證據一起舉,這對被告要求很高,經常有些被告人,聽不清楚,不利於被告行使合法的質疑權,也不利於法庭審理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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