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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

建造合同範文8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型別越來越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建造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造合同 篇1

  甲方根據公司業務發展的需要,經與乙方充分協商,決定聘請乙方為甲方的註冊建造師,乙方同意應聘,為了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合同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現行相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行。

  一、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叄年。即自20xx年2月28日起至20xx年2月27日止。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

  二、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

  1、為乙方提供上崗機會;

  2、為乙方保管一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註冊證書、註冊章。

  3、甲方保證乙方一級建造師註冊證書的年檢及時、有效,保證乙方繼續教育等工作的及時進行。如果完全由於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證、註冊證丟失,甲方負責為乙方補辦資格證、註冊證。如果完全由於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一級建造師資格證、註冊證吊銷,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導致後果,甲方概不負責。

  4、本合同未盡事宜發生時,甲方需及時通知乙方,保證乙方的知情權,並經過相互協商共同解決。

  (二)乙方

  1、應於合同簽訂後3日內向甲方提供其一、二寸彩色相片各10張、身份證影印件、建造師執業資格證及(或)考試合格證原件、畢業證原件、職稱證書原件、其他執業資格證和註冊證書及原專案經理證書和安全考核合格證原件(如有)、原註冊單位的解聘證明原件等相關的證明材料、以及其它甲方註冊過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乙方對其提供的證書及材料負責。

  2、配合甲方進行建造師上崗所應參加的各類培訓;

  3、有專案上崗的,若有要求建造師必須到場的需參加;

  4、乙方不得在同行業中其他單位崗位任職。

  三、工資待遇

  聘用期間甲方支付乙方每年基本報酬為人民幣壹萬伍仟元整,每月付壹仟元整,年底結清。若有專案上崗,按照工程專案規模每月發放補貼,補貼標準結合市面價格面議。工資發放時間同甲方管理人員發放時間。

  四、保密

  乙方在聘用期內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洩密,並自願承擔洩密而導致甲方名譽及經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損失。

  五、合同的解除

  1、協議到期後,合同自動解除。

  2、協議解除後,甲方應對乙方辦理註冊變更手續提供便利條件。

  3、在下列情況下,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

  (1) 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資;

  (2)甲方有其它違約行為。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經甲方指出後十日內不糾正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因乙方自己的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應返還甲方在初始註冊時給予的10000元人民幣的獎勵(如有),賠償甲方為乙方支付的相關培訓費用。

  六、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以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如有一方單方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人民幣壹萬元。

  七、合同生效及文字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

  申請人:

建造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電話: 住宅電話: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相關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其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自簽訂合同之日起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時間暫為 年。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合同期滿後未向另一方提出解聘和續簽,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但仍然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實際履行。第二條、工作職責?x絞劍?/p>

  乙方應依據法律、法規以及建造師的職責要求和行業要求履行職責。乙方根據公司規定確定工作時間及工作方式,甲方為乙方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

  第三條、薪資報酬:

  薪資報酬分兩個部份,第一部份是固定年薪,甲方在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人民幣 元,分 次支付;第二部份,若乙方參與具體專案的實施與管理,則根據該專案的具體情況,提供一定比例的佣金。合同期間,乙方的社會養老保險,由甲方負責按國家規定支付辦理。

  第四條、福利待遇:

  1、建造師人員,證件年審、學習、培訓均由我公司統一組織,由公司統一安排住宿和生活,(費用由甲方支付)甲方不單獨報銷其他差旅費。2、甲方招投標需要本人到場的,乙方無條件配合甲方要求,甲方應給予適當補助。注:(車費、住宿費、及差旅及補助費、按公司規定)。

  第四條、管理要求:

  1、本合同一經簽定,乙方應將其建造師隸屬關係轉入甲方單位,並將建造師及其相關原件交由甲方管理,由乙方負責將建造師隸屬關係轉入甲方單位。

  2、尚未發證的,如乙方系考取註冊建造師資格已被確定,由乙方負責將建造師隸屬關係轉入甲方單位,並在發證後的十日內將乙方建造師原件及其相關證件交與甲方單位管理。

  3、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乙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和技術職責要求履行職責,乙方未履行上述要求或從事甲方工作以外的各項活動,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4、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為甲方工作所獲得的成果歸甲方所有,在履行合同期間或合同終結以後,乙方均應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違上述規定,乙方雙倍償還酬金。

  第五條、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在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匯川區仲裁委員會仲裁。其他未盡事宜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造合同 篇3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乙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傳 真:

  電子郵箱:

  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乙雙方簽定本合作協議。甲、乙雙方願意遵守本協議的各項約定。

  一、 總則

  1、乙方在 區域內和甲方合作成立招生輔導點,從事建造師考前培訓的招生和培訓。

  2、甲方在xx網上,列明乙方地址和電話,以證明乙方的合作身份。

  二、 利益

  1、遠端輔導學員(簽約高透過學員除外):按當前甲方公佈的對學員收費價格為指導價格,並以此為乙方 折的結算價格的計算依據,。乙方每次結算開通儘量保持課程卡總數不低於10張,以節省費用。匯款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a:網路精講班

  課程 指導價格

  一級建造師公共課 300 /科

  一級建造師專業課 500/科

  一級建造師報4門全科 1200/4科

  二級建造師公共課 300元/科

  二級建造師專業課 500元/科

  二級建造師報3門全科 1000元/3科

  b:網路串講班

  課程 輔導時間 指導價格

  一、二級建造師公共課 約考試3周前 200元/ 科

  一、二級建造師專業課 約考試3周前 300元/科

  一級建造師全科 約考試3周前 800元/4科

  二級建造師全科 約考試3周前 600元/3科

  c:模考串講強化班費用:

  課 程 輔導時間 學費

  公共課模考串講強化 約考試3周前 900元/科

  專業課模考串講強化 約考試3周前 1500元

  全科模考串講強化 約考試3周前 3000元

  注:①網路精講和串講不收取資料費,教材由學員自理,可以代購,郵寄費自理,請提前聯絡。

  ②一級或二級建造師培訓同時參加網路精講和串講班的,一級學員合計指導價格1600元/人;二級學員合計指導價格1400元/人。

  ③乙方在一級建造師開始報名以後一個月內結算額低於3000元,本協議自動解除。

  ④乙方精講和串講班的最低結算額度為人民幣15000元,考前20天為計算日期。否則甲方有權不與乙方合作高透過班。

  對於強化學員按培訓函明確的條款給予單退考試沒有透過課程的強化費,並由甲方、乙方各自全額退出獲得的相應強化費。

  d:網路高透過班:

  按當前甲方公佈的對學員收費價格為指導價格,並以此為乙方 折結算價格的計算依據。

  課程 指導價格 資料費

  公共課 《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 1500元/科 150元/科

  《建設工程經濟》 1500元/科 150元/科

  《建設工程專案管理》 1500元/科 150元/科

  《施工管理》 1500元/科 150元/科

  專業課 《建築工程管理與實務》 20xx元/科 150元/科

  《機電工程管理與實務》 20xx元/科 150元/科

  全科 一級建造師全科 6000元/人 600元/人

  二級建造師全科 5000元/人 450元/人

  注①.資料處理費:每科150元交給甲方,教材由學員自理,可代購,郵費自理,請提前聯絡。

  ②.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協議樣本以乙方名義和學員簽定培訓協議,對於考試沒有透過的學員按樣本協議的約定處理,並由甲方、乙方各自全額退出獲得的相應培訓費。學員培訓協議的樣本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③.網路高透過班培訓總科目數不得低於20科,提供學員真實資料(姓名、電話、身份證號、學習科目等詳見報名表)。

  2、面授學員:乙方按照甲方確定的面授學員收費標準的 折和甲方結算。

  3、甲方不承擔開票稅收,乙方在學員報名時負責消化稅收費用。如需甲方開票,乙方按照開票額的5。55%承擔稅收。

  4、 甲方的新專案,乙方可以優先合作,須另行簽定合作協議。

  5、合同期結束後,可以解約或續約。

  三、 付款

  1、付款方式:乙方將學員電子報名資料傳送給甲方,並把實際的約定結算費用打入甲方指定的帳戶內,甲方收到後必須在4個工作日內把開通的學習卡帳號、密碼給予乙方,不得延誤。

  匯款指定賬號:,戶名:;銀行卡號:

  2、遠端培訓是電子虛擬服務產品,學習卡帳號開通後,不辦理退學。

  四、 學員收費

  乙方直接向終端學員提供服務時,必須按照約定指導價格銷售,優惠幅度不得大於9折,集團報名優惠幅度不得大於8折。

  五、 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均有責任對本協議內容保守秘密,對因一方(含一方員工)對協議內容公開而造成的相對方經濟和名譽損失,由洩露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均不得違反本協議,被侵權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向對方索取由此造成的經濟以及名譽損失的賠償。

  2、與本協議有關的或因本協議所發生的一切爭執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當事人則向當地仲裁機構申請進行仲裁。

  七、 協議生效、有效期、續簽、失效

  1、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20xx年3月20日結束。

  2、 本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合同期滿,如雙方願意繼續合作,應在協議到期前30天內續簽協議;如雙方達成共識,結束合作關係之日起,本協議失效。

  八、其他事項

  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進一步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

  2、 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相應內容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3、 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在甲方。

  甲方名稱: 乙方名稱: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簽字: 簽字:

  日期: 20xx年3月22日 日期:

  附件:

建造合同 篇4

  長期建造合同確認與計量的常用方法,主要有完工百分比法和完成合同法兩種。按照完工百分比法,企業需要根據合同完工進度的比例,分階段確認收入和費用,並報告當期收益;而在完成合同法下,平時只記錄工程建造所發生的各項成本和費用支出,直到整個工程完成後,才將全部成本與全部收入進行配比,確認工程專案實現的損益。

  企業採用完工百分比法對長期建造合同進行確認和計量,應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合同總收入能可靠地計量。如工程合同採取招投標方式取得,事先已經固定下來;與合同相關的經濟利益能夠流入企業。如合同的履行具有較強的法律約束和強制力,也就是說,工程完工後能夠順利地收到相應的工程款;或者是與當地政府機關簽約,承建一項市政工程,收回工程款也有較高的保障;在資產負債表日合同完工進度和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確定;為完成合同已經發生的合同成本能夠清楚地區分和可靠地計量,以便實際合同成本能夠與以前的預計成本相比較。

  如果某項工程同時符合上述條件,那麼,建造合同的結果就能夠可靠地估計,就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合同收入和費用;如果某項工程不能符合上述條件或其中之一時,就應當採用完成合同法。例如,某高層建築工程專案在招標結束後,取得建造合同的企業在打地樁時,發現該建築所選地基屬沉積地形,地基成本難以確定,那麼,也只有採用完工合同法來核算該工程的收入與費用了。

  採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和計量長期建造合同的成功關鍵是恰當、合理地確定合同完工進度。

  我國《會計準則——建造合同》和《企業會計制度》對於完工百分比的確定規定了三種方法:

  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佔預計總成本的比例;已經完成的合同工作量佔合同預計總工作量的比例;已完合同工作的測量。

  合同完工進度可以按投入和產出兩個方面加以確定。其中投入量是將累計到某一日期(如資產負債表日)的工程投入與工程預計總投入相比較,藉以確定工程完工的程度或比例,具體用來比較的投入量是工程的累計投入成本與預計總成本。與投入量相反,產出計量是以工程完成的工作量為基礎,與工程總的作業量相比較,以確定工程的合同完工進度。

  應當指出的是,在高度動盪的市場經濟環境下,從事長期建造合同的實施,是一種需要較高投入的高風險經營活動,其結果有時實在難以預料。因此,應運而生了一種比完工合同法更為穩健的確認與計量長期建造合同的方法——成本回收法。成本回收法要求在所投入的成本未得到足額補償之前,不確認任何利潤。

  在美國,“會計原則委員會”第10號意見書允許在“缺乏預計可收回性的合理基礎”時,採用成本回收法確認收入及其利潤;“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在其“財務會計準則”45號及66號有規定了可以採用成本回收法。

  在我國,《企業會計準則——建造合同》和《企業會計制度》第五章第二節“建造合同收入”,也規定可以使用“成本回收法”來確認與計量長期建造合同。如果長期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採用成本回收法確認與計量長期建造合同,應區分以下情況進行處理:

  合同成本能夠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據能夠收回的實際合同成本加以確定;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應在發生時立即確認為費用,不確認收入;如果合同預計總成本將超過合同預計總收入,應將預計損失立即確認為當期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由於成本回收法過分穩健,所以,其應用理當受到嚴格的限制。一方面,只有當工程收入的可收回性難以合理預計或存在極大的不確定性,以及長期建造合同的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時,才能採用成本回收法確認與計量長期建造合同;另一方面,當採用成本回收法確認與計量長期建造合同後,必須在年度財務報告中詳細地披露採用該方法的原因和理由,以及由於採用該方法而對年度財務報告所產生實質影響的金額。

  內容摘要:長期建造合同的交易需要較長的時間才能完成。在此期間,由於客觀因素的變化,其收入和費用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承包商應合理地確認與計量長期建造合同,關鍵在於合理把握與建造合同相關的風險與報酬的轉移程度並及時加以確認;選擇正確的計量方法。

  關鍵詞:長期建造合同確認計量方法

  對於承包商而言,長期建造合同是一種特殊的經濟業務,從工程開始到最後完工結算,一個完整的交易需要較長時間。在整個交易過程中,由於市場客觀環境的複雜多變,交易雙方的風險和報酬也在不斷地發生變化。因此,合理確認與計量同長期建造合同相關的收入與費用,對於正確估價企業在執行長期建造合同過程中所取得的報酬和所承擔的相應風險,具有重要意義。

  參考資料:

  1.葛家澍主編,中級財務會計學[M],北京: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9

  2.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1999[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1999

  3.河北省財政廳,企業會計制度與企業會計準則彙編[S],河北:河北科學技術出版社,20xx

建造合同 篇5

  1環境保護建造合同

  治理深圳河工程最顯著的特色是從管理著手把環境保護工作做到實處。在建造合同(施工合同)中列出專章“環境保護工程”,詳細而明確列出了承建商在環境保護方面應承擔的義務和責任,明確施工中應執行的環境保護工作和應採取的環境保護措施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1須提交的資料與要求

  承建商必須遵守國家、廣東省、深圳經濟特區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頒佈的相關環境保護法規、條例和指引,以及《治理深圳河第四期工程環境影響報告書》、香港《環境許可證》(EP-430/20xx)和《環監手冊》中有關減免工程對環境影響的要求和建議。開工前14d內,承建商須向工程主任和環監組長提交一份承建商的工程管理資料,包括管理框架、組織結構圖、各級負責人姓名及聯絡資料。開工後14d內,承建商必須根據《環境許可證》《環監手冊》和本技術規範的要求和建議,制定環境管理計劃和廢物管理計劃各一份,提交工程主任和環監組長。前者應詳細說明建造過程中空氣、噪音、水質和廢物汙染控制計劃,以及防止景觀、生態破壞的應對措施,證明其符合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的要求或更好,並擬備詳細的執行計劃;後者應詳細說明施工期間避免產生各類廢物的措施,廢物的再利用(如開挖料回填)、回收、迴圈改造、收集、運送和棄置安排,一份詳細的汙染土分佈圖,所有汙染土棄置地點及其數量的記錄系統,並有詳細的執行計劃。環境管理計劃須經工程主任和環監組長的批准。

  1.2防止擾民與汙染

  承建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應與施工區附近的居民和團體建立良好的關係,採取合理的預防措施避免擾民施工作業,其施工方案應儘可能減少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以防止公害的產生為主,而不是在擾民發生後再行消除。對於受噪音騷擾的居民及團體,應在施工作業前予以事前通知,並隨時報告工程進展情況。在此之外,承建商還應提供投訴。由於施工活動引起的環境汙染,承建商應及時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並達到規定的限值,由此引起的所有費用和工期的延誤,均由承建商負責。另外,承建商應按深港雙方政府有關法規、規定辦理施工許可證,並將其影印件交工程主任,另外,還須向工程主任報告有關申請情況。

  1.3空氣中粉塵減少措施

  工程開工前30d,承建商應充分考慮到施工過程中可能產生的粉塵汙染,在選用或購置施工裝置時,要選配或安裝有效的除塵裝置,使其與生產裝置同時執行。施工期間,深圳一側的承建商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1996)的二級標準,保證在施工場界及敏感受體附近的總懸浮顆粒物(TSP)的濃度值控制在其標準值內;香港一側的承建商應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空氣質量汙染控制條例》(APCO)及其補充規定,保證其敏感受體附近的TSP濃度值不超過《空氣質量目標》(AQO)及香港環境監察與稽核(環監)的規定承建商應安裝沖洗車輪設施並沖洗所有離開工地的車輛,確保所有離開工地的車輛不把泥土、碎屑及灰塵等類似物體帶到公共道路路面,洗車輪設施的水應經常更換,淤泥應定期去除。承建商應將洗車輪設施的詳細計劃在實施建設前提供給工程主任和環監組長,洗車輪設施應在任何開挖施工之前準備就緒,承建商還必須在清洗設施和公共道路間修建一段用以過渡的硬地路面。另外,承建商有責任設計和實施《環評報告》和《環監手冊》推薦的空氣汙染控制和紓緩措施,並承擔相關一切費用。

  1.4噪音汙染控制

  施工期間,深圳一側的承建商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建築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xx)對施工場地產生的噪音加以控制(見表3);香港一側的承建商應遵守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噪音控制條例》(NCO)及其補充規定,將敏感受體噪音水平控制在此條例規定的限值內。承建商在制定施工計劃、施工方法及降噪措施時,應充分考慮噪音對周邊環境的影響,委派環保專職人員監督實施,使施工場界和敏感受體附近的噪音水平能達到國家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噪音控制標準並保證。施工期間,承建商應於施工場地與周邊地區和敏感受體之間合理安裝聲障設施,以有效阻隔噪音向施工場地周邊和敏感受體的方向傳播。採用的聲障設施要設計合理、效能優良、堅固耐用。聲障的設計應於施工前14d送交工程主任和環境監察稽核小組審查、透過。當施工期間的環境監察結果超出《環監手冊》的水平時,承建商應實施《環監手冊》的行動計劃,在實施工程主任同意的紓緩措施以前,承建商應停止施工活動。實施紓緩措施的一切費用和工程延誤的責任和費用皆由承建商承擔。如果承建商實施了上述降噪措施和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推薦的措施後,仍不足以將噪音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承建商應放慢或停止全部(或部分)施工活動,直至超標停止。同時應與工程主任和環境監察稽核小組協商其他的紓緩措施,徵得工程主任同意後實施。

  1.5水汙染控制和廢棄物料的去除

  工程開工前,承建商應密切配合工程主任和環境監察稽核小組對其施工裝置、防汙設施及措施、擬採用的施工方法等進行檢查和稽核。承建商應按照《環境許可證》的要求進行河道疏浚,採取合理的操作程式,儘量減少疏浚過程中沉積物的再懸浮和汙染物的再釋放,同時還應避免在雨季(4月~10月)進行疏浚工作。《環境許可證》要求的疏浚方法須在開始疏浚施工前提交一份疏浚方法報告給工程主任及香港環保署,以獲其批准。在枯水期疏浚施工時,應在施工段上游200m和下游500m處佈設防泥簾幕,橫跨河道整個斷面,以有效防止再懸浮泥沙向上下游遷移,挖泥工程先進時防泥簾幕須保持關閉,並加以保護維修。應特別注意降低抓鬥的提升速度,將泥沙的再懸浮降低到最低程度。如果水質監測結果顯示有超標情況,則應降低開挖強度10%,如水質仍未達標,則繼續降低開挖量,直至水質達標。按照環境許可證的要求,深圳河四期工程合同A與合同B的每天總水下開挖量不得超過996m3,因此承建商須於工程開展前七天將預計開挖量通知工程主任,並按照獲批覆的工程量進行水下開挖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建商應每天記錄當天挖出的汙染土和非汙染土的數量、挖出物的去向和運泥車的容量,並將記錄複本提交環監組長,同時應注意挖掘工作儘可能與河道隔離,以免挖掘土進入河道汙染水體。施工期間的水質監察結果超出《環監手冊》的水平時,承建商應實施《環監手冊》的行動計劃。承建商有責任設計和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推薦的水質汙染控制和紓緩措施。在實施工程主任和環監組長同意的紓緩措施以前,承建商應停止施工活動,實施紓緩措施的一切費用和工程延誤的責任和費用皆由承建商承擔。如果承建商實施了上述水質汙染控制措施和環評報告推薦的措施後,仍不足以將SS濃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承建商應放慢或停止全部(或部分)施工活動,直至超標停止。同時應與工程主任和環境監察稽核小組協商其他的紓緩措施,徵得工程主任同意後實施。

  1.6水土保持要求

  新河道與重配工程的開挖應儘量採用幹挖,疏浚和開挖施工作業應儘量安排在乾季進行。開挖料如臨時堆放,承建商應選擇不易受徑流沖刷侵蝕的場地,並在其周邊修建臨時排水溝引排周邊匯水。棄土臨時堆放位置、範圍、存放時間及防護措施須事先徵得工程主任和環監組長的批准。物料及棄土露天堆放應擇不易受沖刷的場地並加蓋,周邊修建臨時排水溝,引排周邊匯水。另外,儘快植草種樹,恢復施工跡地(此等費用已包含在棄土、河道、堤防、重配及環保工程等專案單價中)。

  1.7生態保護要求

  承建商應儘量避免在工地內造成不必要的生境破壞,嚴禁在工地外砍伐樹木。未經工程主任和環監組長批准,承建商不得於施工區附近的任何地點傾倒廢棄物。在施工場地內標示出有特殊意義的樹木以及野生動物生境,並且設定必要的圍欄以提供臨時保護,防止施工人員及其他人員進入對其進行擾動,這種臨時性保護措施應當根據工程主任和環監組長的指示而撤消。應減少對野生動物的滋擾,尤其是在11月至3月(包括這兩個月)的鳥類越冬季節,應儘可能減少對其擾動。承建商需在每年的10月份提交一份有關的施工計劃,合理安排鳥類遷徙期的施工作業,只有正在進行且不能延誤的施工活動得以繼續,並且僅僅允許一些對合同的完成有關鍵影響的施工得以開始。

  1.8環境保護培訓

  承建商須保證其聘用的工地管理人員已參加並完成由CITA或其他經工程主任同意的.類似培訓機構組織的“工地管理人員環境管理課程”。為了達到本條款的目的,現場管理人員包括了承建商代表、專案經理等。如有未參加該課程的工地管理人員,承建商須安排該人員在其任職日後的14d內參加所要求的課程,並在上述日期後6個月內完成課程。承建商須確保環境監督員按條款22.11(4)參加並完成由CITA或其他經工程主任同意的類似培訓機構組織的“環境監督員環境保護課程”。如有未參加該課程的人員,承建商須安排該人員在其任職日後的14天內參加所要求的課程,並在上述日期後的6個月內完成課程。如果環境監督員事先已經完成了由CITA組織的“環境監督員環境保護課程”,該人員被視為符合該子條款的要求。根據條款23.08,承建商須保證地盤迎新培訓包含了針對本工程或合同相關工程的職員和工人的環境管理及安全培訓。迎新培訓中環境部分須由環境管理主任或環境監督員或指派人員來執行,培訓的頻率及內容須獲得工程主任的批准。培訓內容應包括組織架構、職責責任、措施、目標、內部規程等。迎新培訓的時長至少為15min,並且涵蓋了環境管理所需的內容。

  1.9環境保護報告

  建商須在工地安全及環境管理委員會會議中提交用以討論的每月環境管理報告,且由承建商代表背書,報告內容如下。

  (1)汙染事件及糾正措施的總結,主要包括:投訴事項;由香港環保署簽發的減少汙染通告;由香港環保署在檢查中指出的違規現象;環境違規的傳喚。

  (2)在接下來的兩個月中可能對周圍環境造成環境影響或引起滋擾的活動清單,及建議的控制或紓緩措施,主要包括:按照條款22.13,下月的培訓計劃及上月所安排和執行的培訓記錄;最新的環境管理組織圖;檢查中指出的欠缺與不足的總結報告,每週環境巡查,防止類似情況再發生的跟進措施和糾正辦法。

  2環保工作的落實

  2.1從管理上強化環保工作

  治理深圳河工程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須指派一名環境管理主任來監管工程中所有的環境事務,並至少另指派一名工地人員(環境監督員)來協助環境管理主任完成工程的環境檢查、監察及管理工作。

  2.2從教育上加強環境意識

  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須保證其聘用的工地管理人員已參加並完成由CITA或其他經工程主任同意的類似培訓機構組織的“工地管理人員環境管理課程”。承建商還須確保環境監督員參加並完成由CITA或其他經工程主任同意的類似培訓機構組織的“環境監督員環境保護課程”。同時承建商除進行包含了針對本工程或合同相關工程的職員和工人的環境管理及安全培訓的迎新培訓外,每月還須進行包含工地管理人員、工地監督人員以及工人的環境和廢棄物管理培訓。

  2.3從資金上保證環保執行

  第四期工程對於環保資金的使用也有明確的規定,除環境保護工程外,包括環境和廢棄物管理培訓等都有相應的經費,對此承建商也做出了積極響應。購置專業灑水車用於工地的降塵、日清潔、月清潔和綠化。第四期工程合同A2#營地的生活汙水,由於無法接入城市下水系統,投資10餘萬元,採用經過化糞池及MBR膜生物反應裝置處理達標後再排入深圳河,這在其他水利工地還屬罕見。

  2.4從制度上加強環境管理

  按建造合同要求承建商必須根據《環境許可證》《環監手冊》制定環境管理計劃和廢物管理計劃,並隨著工程的進展,針對不同的施工階段和施工專案,更新環境管理計劃和廢物管理計劃。承建商除了在每週的工程例會上彙報工地一週的環境狀況外,還須在工地安全及環境管理委員會會議中提交用以討論的每月環境管理報告,彙報汙染事件及糾正措施的總結,以及在接下來的2個月中可能對周圍環境造成環境影響或引起滋擾的活動清單,及建議的控制或紓緩措施和下月的培訓計劃及上月所安排、執行的培訓記錄。

  3結論

  治理深圳河工程根據國家、地區,特別是香港特區環境管理要求和特點,在建造合同中明確規定了承建商在施工中須履行的環境保護責任和義務,列出專章,詳細提出了環境保護合同條款,明確承建商在施工過程中的環境保護工作和採取的環境保護措施,以及可使用的環境保護資金,使該工程環境保護落實到實處。在建造合同中明確環境保護工作及措施,並透過資金監管,充分達到了環境保護措施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和可控性目的,不失為建設專案施工環境保護工作的典範。

建造合同 篇6

  摘要:成本管理在我國的建築企業的內部管理當中一直是個重要的內容,建築施工企業做好成本管理工作,能夠提高內部管理水平,控制工程成本,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但現實情況是,仍然有一些建造合同施工企業在成本管理這方面存在著一些困難和挑戰,因此這些企業要認真研究現代企業的成本管理模式,學習掌握《建造合同準則》的要求,在實際的工作當中解決好施工過程中的人力、物力、財力問題。本文將對合同管理對施工企業成本管理的影響進行闡述,對當前建造合同施工企業在成本管理方面可能面臨的問題進行分析,最後對施工企業的成本管理提出相關建議。

  關鍵詞:成本管理論文

  對於建築企業來說,成本管理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它對企業的可持續性發展產生著重要影響,而建築施工企業做好合同的管理,對於企業的成本管理又是一項重要的工作,只有將成本控制在合理的範圍之內,建築企業才能獲得更大的經濟效益,在激烈的競爭當中站穩腳跟,實現企業的穩定發展。

  一、加強對合同的管理對施工企業成本管理的影響

  施工企業進行成本管理需要考慮眾多因素,如工程建設的有關指標、外部市場環境、國家政策環境、企業內部管理環境等,其中對合同的管理是一個貫穿專案全壽命週期管理的動因,加強對合同的管理能夠將工程的成本控制在合理的範圍內,防止因合同有歧義而使施工企業面臨著財務風險和法律風險,因此需要施工企業明確自身的戰略發展目標,並將各項管理指標進行明確的分配,一步一步分解與分配到不同的部門崗位以及人員,使他們能夠明確自身的權責,進行好協調與分工,從而實現全面的、全程的合同管理局面,最終實現施工企業的戰略目標。

  (一)在施工前的合同管理施工前的合同管理對施工企業成本的管理與控制有著重要的影響,其影響主要在於工程專案的招投標環節,這對工程建設的施工範圍要求、施工內容要求、工期要求、工程進度的要求、專案投資等因素的分析與評估,從而對工程專案所需資源進行計劃,將其體現在專案合同當中,並且要嚴格制定合同,防止合同內容產生歧義而使後面的工作產生糾紛,甚至是造成財務風險和法律風險。

  (二)在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管理一項工程專案的建設是一個綜合全面的過程,特別是目前大力發展的ppp專案,因此在工程施工的過程當中存在著很多的變動因素和不可控因素,一旦在施工過程中產生與合同約定的內容有較大偏差情況,將使施工企業的工程專案成本管理工作失控,將無法保證建設工程專案的平穩執行以及施工企業的戰略目標的實現。例如在工程變更的問題上,應避免過多的工程變更問題,但如果在工程成本方面確實遇到一些需要修訂的情況,則需要及時進行修訂。再如在施工過程當中出現質量問題或者因對合同的管理出現較大偏差而產生索賠的情況,這將增加施工企業的建設成本。又如在施工過程應持續落實業主履約條件,保證合同如期執行,有效過程監控違約風險。

  (三)在施工後期的合同管理一項工程專案的成本管理貫穿著整個工程的始終,因此在竣工結算階段,對合同的管理依然對施工企業的成本管理產生著影響,如對工程決算所需的資料的管理,招投標合同、竣工圖、合同書、結算書等,對這些內容都需要進行嚴格的稽核,一旦發現問題就應該及時提出措施並進行補救。

  二、施工企業在進行合同管理時可能出現的問題

  (一)管理層意識的淡薄,缺乏對合同進行管理的意識,因此在招投標合同的制定之時,對影響工程專案成本的因素沒有進行科學合理的分析與評估,合同的制定存在漏洞。同時由於管理意識的淡薄,對施工過程的控制與管理也會缺乏主動性,下面的施工人員就會產生違規行為,而對於這些違規行為又無法進行有效的管理,在最後就可能增加施工企業的成本,增加企業面臨的財務風險。

  (二)管理措施的不到位,如一些合同管理的措施與辦法存在著缺陷,對《建造合同準則》、《經濟合同法》等內容的理解不夠全面,導致在實際工作當中對於合同的管理存在著缺陷,缺乏系統性、全面性,因此無法對建設工程專案的成本進行可靠的管理,可能導致建築工程專案的經濟效益低,無法使施工企業獲得可觀的經濟效益。

  (三)合同簽訂審批環節不夠嚴謹。由於施工行業特點,每個對於各施工專案簽署合同大多具有專屬條款,審批過程涉及法務、財務、工程等諸多方面,缺乏嚴格的審批程式、對影響重大或法律關係複雜的合同文字缺乏聯籤聯審必要環節,可能會因此導致建築施工企業在施工過程當中因審批環節出現問題而增加不必要的成本,以及可能使施工企業面臨法律風險。

  三、建築施工企業做好建造合同之下的成本管理的措施

  (一)加強對招投標的管理,注重對工程專案的內部管理。根據《建造合同準則》《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要求,在施工企業的戰略目標的引導之下,加大對建造合同的管理,加大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學習與掌握,加大對市場環境因素的考察與分析,設立專門的機構並明確各個崗位及人員的職責,對招標檔案、投標書等進行科學的制定。例如在多方參與建造的情況時,合同的編制的時候應注意應明確說明收入的分配標準,在施工過程當中,由於市場環境的變化,需要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的,則要及時進行變更。

  (二)建立起新型的合同成本管理體系。從合同定製,到按計劃實施,再到施工過程的控制,在建造合同的要求之下,嚴格控制工程施工的成本。例如材料物資,機器裝置,工程所需的工具的採購,要按照合同約定的資金支出的口徑保持一致,在實際的工作當中,對成本進行可靠地計劃、支出、核算、控制,對於建造合同的履行情況,要加大考核力度,認真分析施工過程中每一個階段的成本耗用情況,從而將工程建設成本控制在合理的範圍之內。同時,在這一體系之下,應該要求業主對此工程進行確認之後,才算工程的完成。

  (三)建立起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風險預警與防範機制,加強對建造合同的控制,主要是對風險進行及時的識別、分許,有針對性地進行風險的控制與處理。例如對合同的內容進行分析,在變化的市場環境和政策環境當中,加上一些建築施工企業的內部管理還存在著問題,因此在合同的制定與執行的過程當中,不免會有一些貪圖利益之人,因此加強內部控制,對建造合同的控制,透過風險預警與防範機制,能夠避免建築施工企業面臨巨大的風險,控制好工程的成本,從而實現最大的經濟利益,促進企業的健康穩定發展,最後促進我國經濟的穩定發展。

  (四)在建造合同下的施工企業的成本管理,涉及到財務、稅務、法務等方面的專業知識與技能,這就需要建築施工企業加強對財務人員的培訓,提升他們的專業知識與技能,提升他們的綜合素質,使他們在合同的編制時能夠提高合同的質量,避免因合同歧義而產生的法律風險和財務風險,在施工階段時對合同的管理時能夠更加的專業,更好地根據建造合同控制好工程專案的成本,從而能夠進一步地降低建築施工企業的施工成本以及可能面臨的風險。

  四、總結

  在建造合同之下的成本管理必須要符合《建造合同準則》和《經濟合同法》的要求,要建立起適於本企業發展與符合本企業戰略目標的基於建造合同之下的成本管理制度,以制度來管人,以制度來管事,以確保建築施工企業的成本管理有關措施能夠具體的落到實處,落到每一個人員身上,使工程專案的開展在制度的約束中之下順利開展,從而使建築施工企業在合法合規,保證質量的前提之下,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節約成本,實現最大的經濟利益,實現企業的可持續性的發展,同時也能夠促進我國建築業的健康發展,促進我國建築業業結構的最佳化與轉型,最終推動我國經濟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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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王浩.施工階段建築工程專案成本管理研究[D].中國優秀碩士學位論文全文資料庫,20xx(05).

  [3]高紅景.施工企業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J].河北建築工程學院學報,20xx(01).

  [4]薛秉亮.施工企業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J].黑龍江科技資訊,20xx(15).

  [5]齊清華,李林革.淺談合同管理在工程專案建設管理中的作用[J].今日科苑,20xx(08).

  [6]吳秋菊,姜金劍.合同管理對工程成本管理的影響及對策[J].德州學院學報,20xx(04).

建造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公司發展需要,經過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達成本協議:

  一、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 年。自成功註冊(以國家建設部公告)之日起滿 週年止。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築工程專業的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符合要求的學歷證書、身份證,以及其它甲方註冊過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執業印章、註冊證書在協議期內由甲方保管,其餘所有原件註冊完畢3日內歸還乙方保管。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成功註冊,甲方應在2個工作日內退還乙方的所有證件原件。

  三、甲方確認乙方所提交的材料無誤,且註冊成功後(以國家建設部官方網站公告為準)15天內支付乙方聘用費用計稅後5000。00元(大寫:伍仟元整)。

  四、聘用期間,如確屬必要,乙方應配合進行每年的繼續教育等維持該註冊證書所必需的活動,以保證註冊證書的正常使用及滿足乙方今後轉註冊的條件,如條件允許,甲方應單獨完成此項工作。乙方繼續教育等維持該註冊證書所必需的活動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甲方要求乙方掛專案開標時要本人到場的,乙方必須全力配合若有特殊情況確實不能到場,乙方必須提供身份證原件給甲方。

  五、聘用期內,乙方應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承諾所提供材料、證件真實、有效,保證在協議期限內甲方為建造師資格證書、註冊證書的唯一全權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其他任何第三方註冊、使用;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證書資訊變更,不得有掛失、登出證書等影響甲方正常使用;

  3、在甲方xx理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或要求乙方掛專案開標時要本人到場等其他業務需要時,甲方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據甲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有關身份證、職稱證明、學歷xxxx等。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需乙方親自到場xx理相關事宜的,甲方應提前三日與乙方協商,乙方應根據甲方需要儘量配合(如乙方確有重要事務不能到場例外);所有差旅費由甲方支付,差旅費標準為硬臥或客車,食宿由甲方提供。

  4、乙方對於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有保密義務;

  六、聘用期內,甲方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1、妥善保管乙方資料和證件;確保資質證書及註冊證書完好無損;如果由於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證書丟失或吊銷,甲方應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資格證、註冊證丟失:甲方承擔重新xx證的全部費用,並在補xx過程中給予乙方全力支援,因此造成乙方到期無法順利變更註冊的情況,甲方一次性賠償乙方經濟損失陸仟元整。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上述情況,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按協議約定期限及時準額支付費用,本協議中的所有費用幣種均為人民幣;

  3、協議履行完畢後,經雙方協商後甲方出具解聘證明、完整歸還證書;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責任: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1、2、4款,甲方有權中止本協議,並從乙方應得的聘用費用中扣除20xx元;

  2、甲方違約責任: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1款,甲方應按第六條第1款的計算方法支付給乙方補償;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六條第2、3款,甲方應按每天50元支付給乙方補償。

  八、解聘、續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損害甲方的直接經濟利益,甲方應予同意,並按照規定給予辦理解聘手續,乙方須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未到期費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則甲方應支付滿乙方當年度的證書使用費。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時,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如甲乙雙方存在其他約定另立合同為準。

  九、雙方均不得將本協議轉籤第三人,雙方應自覺履行本協議書的各項條款,否則,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守約方有權隨時解除協議。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再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造合同 篇8

  甲方(單位):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聯絡人姓名: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Email:_________  乙方(執業資格持有者)姓名: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

  聯絡方式: (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____________

  緊急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Email: 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乙方同意將其本人二級 (填寫專業)建造師執業資格透過甲方在國家有關機構註冊,註冊期限為 壹 年,註冊津貼標準為稅後( )元/年(人民幣大寫: 萬/年),自注冊成功當日起計算一週年。

  第二條 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時向甲方提供以下證書及證明檔案:

  1、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原件)、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建造師報名表(原件)、個人簡歷一份、註冊印章原件(變更註冊)、職稱證書(原件)和身份證(影印件)、安考證(原件變更)。

  2、變更註冊需要提供原單位的解聘證明及原單位轉出手續。

  3、其他註冊所需的資料(職業道德證明/繼續教育證明等);

  4、一寸彩色相片4張。

  第三條 付款方式:

  1、甲方收到乙方相關原件資料,經審驗後,向乙方預付押金 3000 元(人民幣大寫: 叄仟元 整),如因乙方原因未註冊成功,此款由乙方全額無條件直接退還給甲方;如註冊成功,甲方支付的預付押金轉為註冊津貼。

  2、執業資格在網上公示註冊成功後的七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給當年註冊津貼餘¥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3、待乙方註冊到成功領取註冊證書及註冊章和考完安全生產B證後七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餘下款¥ 元(人民幣大寫: 元整)

  注:乙方提供銀行資訊

  開戶名:

  開戶銀行:

  銀行卡號:

  第四條 註冊成功後1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乙方的學歷證書原件、身份證原件、註冊印章交還給乙方。協議期間,乙方的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註冊證書原件由甲方保管使用,甲方使用乙方的二級建造師證僅限於本公司的資質保級、升級、年審等用途。在甲方保管乙方證書期間,甲方對外使用乙方證書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甲方證書遺失,甲方負責及時為乙方辦理補證手續及承擔乙方因為證書的遺失而給乙方帶來的全部損失。

  第五條 甲方、乙方的承諾:

  1)乙方保證所提供給甲方的各種證件、資料真實、合法、有效,並保證在協議有效期內甲方是唯一註冊單位。

  2)在甲方辦理企業資質升級、資質年檢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檢查審查時,乙方需配合甲方及時提供有關身份證、職稱證、學歷文憑等相關材料,甲方應至少提前5-10天以本協議乙方預留的電話或E---mail地址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必須及時為甲方提供。

  3)甲方按時支付給乙方註冊津貼,甲方無故拖延的,每拖延一個月,應額外支付乙方人民幣每月1,000元(人民幣大寫:壹仟元整/月),超過15天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權扣、減乙方註冊津貼。

  4)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相應執業資格管理辦法規定,按時參加相關的繼續教育培訓。

  5)甲乙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雙方不得以勞動關係為由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6)甲方需辦理社會保險時,乙方需配合甲方辦理,費用甲方承擔。如果乙方無法配合甲方購買社保而造成註冊不成功。在乙方退還甲方的定金,甲方退還乙方所有原件後,雙方協議解除。

  第六條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到甲方辦理相關教育、培訓、考試等事宜。甲方應提前5-10天通知乙方,乙方應根據甲方需要全力配合,由此引起的乙方費用由甲方按每天補貼人民幣200.00元(大寫貳佰元)於乙方。甲方在徵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由乙方考取安全B證,所考的安全B證只許用於資質及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用。

  第七條 如本協議到期不再續約,雙方均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甲方需協助乙方辦理註冊轉出相關手續。甲方應返還乙方資格證書、註冊證書原件及其他甲方保管的乙方相關證書。還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變更註冊事宜(蓋章同意轉出並出具利於變更註冊的相關證明檔案),否則如因甲方的不配合導致乙方不能及時變更註冊,甲方支付乙方延誤期的工資(工資標準視同合同有效期工資待遇),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變更註冊失敗除外。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因乙方所提供的各種證件、資料不真實、不合法、無效,或因乙方原因耽誤甲方使用證書(原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保留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力。

  2、本協議期間內,甲、乙雙方不得無故解除協議。確因特殊原因需解除協議的,雙方均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按以下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1)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協議的,乙方必須退還給甲方當年的註冊津貼以及為其支出的註冊費、印章費、延續註冊費、繼續教育培訓費等,且賠付給甲方違約金1萬元(人民幣大寫:壹萬元整)。

  (2)如甲方無正當理由擅自解除協議的,甲方必須支付乙方一年合同的聘用金,且賠付乙方違約金 2萬元整。(人民幣大寫:貳萬元整)。

  (3)由於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資格證、註冊證丟失或吊銷,甲方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

  資格證、註冊證丟失,甲方應負責為乙方補辦;不耽誤乙方正常註冊,否則甲方須繼續支付乙方聘用工資到證書發下來為止。文憑(原件)因甲方過失而丟失損毀,甲方應賠付乙方 伍萬元整;資格證吊銷,甲方賠付乙方 伍萬 元整。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後果甲方一概不負責。

  第九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乙方的二級建造師證書只用在甲方辦理企業資質升級、資質年檢方面,不得用到甲方具體工程專案,乙方也不參予甲方所有具體工程專案的一切事務和甲方確要將乙方二級建造師證書用到工程專案上那就另行雙方協商按市場操作。

  2、合同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時,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甲方不同意續聘,需提前20個工作日告知乙方。

  第十條 附則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證書註冊不成功,本協議自動終止。註冊失敗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乙方的一切證書原件交還給乙方。

  2、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本協議自動終止。在履行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向東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4、本協議一式貳份,甲方執壹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如有塗改,此合同無效!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 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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