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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合同

精選變更合同4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變更合同4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變更合同 篇1

  問:

  李某應聘到某銷售公司工作,並簽訂了2年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約定,李某擔任銷售主管,月工資為6000元。因市場形勢不好,公司與李某協商將其工資調整為5000元,李某未提出異議。隨後該公司產品在市場中佔有份額進一步減少,公司決定進行組織結構調整,李某被公司安排作銷售代表,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資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李某隨後一個星期沒有到公司上班,公司以李某曠工為由解除了勞動合同。李某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單位對之不予理睬,請問李某如何來維護自己的權利?

  答:

  首先,李某與公司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雙方關於工資待遇的約定合法。在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公司根據本單位經濟效益情況對李某的工資進行調整,李某當時沒有提出異議,此後雙方按照調整後的工資標準履行。故可以視為雙方就工資待遇的變更達成了一致意見。

  其次,公司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李某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有權就工作崗位及工資待遇調整問題,與李某進行協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資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說明雙方就變更工資待遇的內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據此,公司可以根據勞動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因公司堅持變更李某的工作崗位和工資待遇,導致李某不能提供正常勞動。鑑於李某同意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可以視為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李某要求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請求,應予支援。

  最後,公司以李某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不成立。平等自願、協商一致是勞動合同變更的原則,公司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無效,不能把李某不來新崗位上班,視為曠工行為。李某沒來公司上班,是公司內部組織結構調整後,其原工作崗位已不存在,又不接受公司為其安排新崗位的工資待遇而造成的。在雙方對此問題沒有取得一致性意見之前,如果李某在新崗位工作,就會造成李某接受公司安排的事實,出現對李某不利的法律後果。可見,李某不來公司上班的原因,公司是知道的。李某的行為不構成曠工。公司作出李某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是錯誤的,應予撤銷。

  其於以上理由,李某可以向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以維護自身的權利。

變更合同 篇2

  案情回顧:

  李某被聘到某銷售公司工作,並簽訂了2年的勞動合同。該勞動合同約定,李某擔任銷售主管,月工資為6000元。因市場形勢不好,公司與李某協商將其工資調整為5000元,李某未提出異議。隨著該公司產品在市場中佔有份額的進一步減少,公司決定進行組織結構調整,李某被公司安排作銷售代表,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資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李某隨後一個星期沒有到公司上班,公司以李某曠工為由解除了勞動合同。李某不服,申訴至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要求補發降低的工資並支付25%的賠償金;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但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李某認為,本人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直接原因是市場變化帶來的公司結構調整,經營風險應由公司承擔,公司認為本人曠工的理由不成立。公司認為,調整李某的工作崗位,是企業用人自主權的體現,拒不服從安排並不來上班,屬曠工行為。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審理後裁決:公司以曠工為由作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是錯誤的。公司應向李某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駁回其他申訴請求。

  案例解析:

  本案中公司以李某曠工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還是有機會成立的。平等自願、協商一致是勞動合同變更的原則,公司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無效,但是李某仍有義務到公司。李某不同意公司的變更決定,不能成為其不上班的理由。因此,用人單位應當主張的是李某沒有到公司上班。而不是沒有到新工作崗位上班。這樣李某的行為就有可能構成曠工,從而公司有權與其解除勞動合同。

  公司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與李某簽訂的勞動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有權就工作崗位及工資待遇調整問題,與李某進行協商。李某提出不能降低工資待遇,公司不同意李某所提要求,說明雙方就變更工資待遇的內容沒有達成一致意見。據此,公司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

變更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女方)

  乙方:_________(男方)

  甲、乙雙方經_________登記雙方自願離婚,現就離婚後對子女_________的撫養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女兒/兒子_________現年_________歲,歸_________方撫養。

  二、

  1.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由_________方每月付給_________方_________元作女兒/兒子_________的撫養費(直至十八歲)。

  2._________的學雜費每年甲、乙雙方各交一學期(注:甲方交上學期,乙方交下學期,直至交到_________不願讀書為止)。

  3._________十六歲後隨父隨母由自己選擇。

  三、女兒/兒子_________的醫藥費,在_________元以內由撫養方先墊付,憑票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超過_________元,由撫養方通知未撫養方,雙方共同承擔。

  四、_________年以前的教育費、醫藥費、生活費,均已由_________方負責,再不計算。

  五、望雙方共同遵守,否則一切責任概由違約方負責。

  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一份,此協議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撫養權變更協議書的注意事項

  1.雙方基於什麼原因(自己寫也可以沒有原因直接寫本協議由...接孩子父),孩子父()母()雙方自願協商一致,為各自真實意思表示。

  2.變更撫養權:孩子撫養權由父/母()變更給母/父()。

  3.撫養權變更後,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如何支付撫養費(自己約定)

  4.撫養權變更後,沒有撫養權一方()孩子如何探視(自己約定)

  

變更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對原勞動合同作如下續訂或變動:

  一、雙方最近已經簽訂的一份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現經乙方提出,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下列第種: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續訂至年月日終止;

  (3)、續訂為以完成一定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工作任務為:。

  續訂後的勞動合同起計算時間均自原勞動合同到期之日起計。

  二、雙方確認,本檔案簽署之日以前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均已履行各自義務,甲方已按照勞動合同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包括但不限於勞動合同簽訂、社保、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等各方面),雙方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

  三、雙方同意對原勞動合同作如下變更:

  (1)工作崗位:

  (2)薪酬:

  (3)其它:

  四、凡未作變更或其它特別說明的,依原勞動合同繼續履行。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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