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服務業/酒店/餐飲> 餐飲考勤管理制度

餐飲考勤管理制度

餐飲考勤管理制度

  在當下社會,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餐飲考勤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餐飲考勤管理制度1

  1、新進員工三天試崗合格後,可錄指紋,從第四天開時上下班必須打卡。

  2、不遲到、不早退,遲到5分鐘以內可每個月有三次不計;三次以後5分鐘之內統一扣5元,遲到5至10分鐘以內扣10元;超過10分鐘並在一小時以內每分鐘1元;超過一小時按曠工處理。

  3、按規定時間、次數打卡,不多打、不漏打,忘打卡一次扣5元,若一天之內一次都沒打卡,則視為事假或按曠工處理。

  4、若打卡時間顯示未遲到,但實際未按時參加例會、到崗工作,則視為遲到。

  5、遲到者必須在換好工作服、並整理好儀容儀表可開始工作時找上級管理人員報告才算上班。

  6、員工遲到時,管理人員必須如實記錄遲到時間,並在手工考勤本上標註清楚,若有隱瞞或不按實際遲到時間記錄考勤,管理人員扣20元。

  餐飲考勤管理制度2

  為了提高刁家燉肉館的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益,貫徹“各盡所能”,也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提供重要依據。特制定考勤管理制度,暫訂以下條款:

  一、總則:

  經理是考勤管理者。各部門要實事求是,認真執行。

  各部門員工必須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現行的點名制度。

  各位員工必須嚴格按照酒店規定的時間上下班,各部門員工不得私自倒班,換休,如有特殊情況需向經理提出申請,否則按曠工一天處理,如換休造成工作脫節或重大過失者視情況予以嚴肅處理。

  二、點名及考勤統計規定:

  所有員工出勤均須點名,忘記點名者,須當日向經理說明理由,由經理核實後,且接受每次扣罰2元處罰,未履行相應手續者按曠工處罰;

  每個部門管理員,每月25日須將次月排班表交經理,因特殊原因需要臨時更換班次的,須向經理說明。一律按核對的考勤計算員工工資,

  考勤記錄統計時間為每月1日至5日,每月4日前需將前月員工考勤表核對後連同《請假單》一併交經理。

  考勤記錄和考勤報表將作為工資表製作的最終依據,一經交到經理,各部門無權更改或補充。

  如因病事假、公差、外勤等特殊原因未能點名,應向所在部門經理說明情況。

  三、考勤的計算:

  全勤:正常工休外沒有請假,遲到,早退,曠工的,全勤獎50元,工休沒休的加發當天基本工資。

  休班:本店員工每月有2天休班。

  遲到:工作時間開始30分鐘內未簽到。

  早退:工作時間結束前30分鐘內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曠工: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含30分鐘)。

  請假未經批准或不服從工作分配,擅自不到崗。

  不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或無正當理由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凡各種假期逾期,未向有關部門辦理續假手續。

  上班時間擅自離開工作崗位60分鐘以上。

  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請假事由與休假事實不相符。

  利用病、事假為其他單位或個人從事有關贏利性業務。

  四、請假規定:

  1、病假:

  員工病假一般須經鎮級以上醫院開具證明,可向部門經理請假,但不可電話或委託他人請假或代他人請假(特殊情況除外)。無醫院的'病假無效。員工請病假在2天以內則經理批准,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准;員工如患急病出需立即通知部門經理請假,並儘快補辦有關手續,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非工傷的病假需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工資,工傷按有關政策執行。

  2、事假:

  員工因私事不能上班,可以提前一天申請事假。事假在2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准, 2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的事假按曠工處理,假期內按酒店規定扣除相應的工資。

  3、特別休假:

  法定假日:全年共3天,春節3天,

  婚假:本人結婚,休假7天;子女結婚,休假1天

  喪假:配偶、父母(含養父母、繼父母)、子女的葬禮,休假7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的葬禮,休假1天;

  五、缺勤及請假期間工資待遇:

  1、遲到(早退):按扣罰5元計算

  2、病假:病假只取消當天基本工資

  3、事假:

  A:事假1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B:事假2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C:事假3天,取消當天基本工資+扣3天基本工資

  如此類推,直至當月工資扣完為止。

  曠工:

  A:曠工60分鐘以下考勤記遲到+罰款5元

  B:曠工2小時以下的考勤記遲到+罰半天工資款

  C:曠工半天,取消當日半天基本工資+扣1天基本工資;

  D:曠工1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2天基本工資;

  E:曠工2天,取消當日基本工資+扣4天基本工資;

  F:連續曠工3天自動離職。

  六、離職的處理辦法

  辭職:到工資發放日發放未發放的工資,工作滿半年的押金全額退還,不滿半年的扣除服裝摺舊費。

  自動離職或開除:沒收所以未發放的工資及獎金,押金。

  七、請假批准許可權

  1、請假,必須經批准

  2、經理級以下員工請假1—2天由部門經理批准,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3、部門經理級員工請假須由總經理批准;

  餐飲考勤管理制度3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規範員工勞動紀律管理,加強全體員工的紀律意識,進一步最佳化公司的管理體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3條 基本定義

  遲到:按規定上班時間沒進入工作崗位打卡簽到,視為遲到。遲到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計算。

  早退:按規定下班時間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視為早退,提前30分鐘(含30分鐘)以上離崗的按曠工半天計算。

  曠工:未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而無故缺勤;或請假未經批准私自休假者;各種假期愈期不歸,又無續假手續者;或採取不正當手段,塗改、騙取、偽造休假證明者;或違紀、違規行為造成的缺勤;或未辦完離職手續而擅自離職的,視為曠工。

  第4條 處罰標準

  遲到、早退:每發生一次罰款10元,月內累計超過五次者,扣罰本人當月5%工資,超過十次(含十次)者,扣罰本人當月10%工資。

  曠工:曠工半天者,罰款50元,並扣除半天固定工資;曠工一天者,罰款100元,並扣除一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二天者,罰款200元,並扣除兩天固定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上者,視為自動離職。

  第二章 考勤規定

  第5條 上班時間規定

  後勤部 冬天: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夏天: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8:00

  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六,週日休息,休息日及工作時間原則上按規定執行,如變動、特殊情況以公司通知為準。

  工作日內需每天四次打卡:

  冬天:

  A、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8:00點,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2:00至12:30。

  B、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為晚上17:30至18:30。

  夏天:

  C、上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上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7:00至8:0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上午11:30至中午12:30。

  D、下午上下班必須打卡、下午上班打卡時間段為中午13:00至14:30,下班打卡時間段為下午18:00至晚上19:00。

  門 店:冬天 一門店7:00—21:00 其它門店7:30—20:30

  工作時間以倒班為準,實行上下午倒班制。工作日內實行每天兩次打卡: 注:如特殊情況未按以上規定時間打卡,可按實際到崗時間打卡,後可經領導批准後申請補卡。

  第6條 打卡規定

  A、公司所有員工實行打卡上班,上下班必須按第5條規定打卡。

  B、每天上班後由專人開啟安裝有OA考勤系統的電腦,找到考勤打卡介面,進行打卡上崗。

  C、如因臨時原因無法準時到達公司,須與規定上班時間之前向部門負責人請假。

  D、因公外出或因其他公務等,上班或下班未打卡者,必須於上班後或次日下班前由各主管領導核准並說明理由補卡。

  E、忘記打卡的員工, 需要其直接上級核實,情況屬實的,後將漏掉打卡的時間經經理同意後給予補籤。

  F、公司領導及部門經理須帶頭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辦事。

  G、總經理辦公室是考勤管理的監督部門,各部門為分管部門。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監督員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為者予於糾正,並作記錄,總經理辦公室不定期監督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第7條 處罰標準

  A、上下班打卡均須本人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打。每發現一次扣罰雙方當事人10元。

  B、員工要自覺愛護考勤卡,要保持卡面清潔,如有損壞或丟失,及時到辦公室辦理補卡手續,並交納補卡費10元。

  C、員工辭職(調離)時要將考勤卡交回公司,辦理相應的手續,如有損壞或丟失,將給予10元的經濟處罰。

  D、部門主管對補卡稽核不嚴格或包庇,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

  E、門店不遵守營業時間早關門、晚開門,每發現一次扣罰門店負責人20元。

  第8條 考勤統計時間

  每月考勤週期按自然月計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後一日。月初1—2號由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所有員工的考勤進行稽核。稽核後考勤提交財務部作為製作工資的依據。

  請假管理制度

  第三章 各種假期規定

  第9條 請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工傷假等。

  病假:員工因病休假,需持有醫院出具的醫院診斷(三天以上),基層人員有事打電話請假、方可休息。因急診,不能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應用電話向有許可權批假者請假,並在24小時內持急診證明補辦請假手續。

  事假:員工確因有事需休假,應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須提前向部門負責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休假。確因特殊情況來不及提前請假時,應用電話向有許可權批假者請假,經同意後,方可休假。事後應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工傷:凡在工作中因發生事故而受到的傷害,經由所在部門寫出事故報告並附醫療鑑定,經勞動部門認定方可確認為工傷。

  喪假:只限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

  婚假:凡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結婚登記手續者,給予帶薪婚假。

  產假:為了保護懷孕女員工的身心健康,可享受3個月的假期。

  第10條 相關規定

  病假:員工休病假時,應提前提出請假申請,假期結束附(旗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或住院證明)。如需續假應提前申請,病假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30元。如超出請假天數,未辦理請假手續,視為曠工,處罰標準按曠工處罰標準執行。

  事假:員工請事假時,每發生一人次(天)扣款50元。

  工傷:經行政管理中心鑑定後確認屬於工傷的,福利待遇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喪假: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含配偶父母)、按請假手續辦理申請,可給予3個工作日喪假(不含旅途時間),喪假期間享受100%基本工資,超出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婚假:婚假須提前一週提出申請,可享受10天帶薪婚假,一次連續休完。超出的假期按事假進行計算。

  產假:在本公司工作滿1年以上,女員工享有90天產假,產假期間不享受工資。女職工產假結束後,在其嬰兒一週歲內,應給予授乳假,一日兩次,上下午各一次,每次1個小時。男員工在配偶生育期間享有3個工作日帶薪假期。

  第11條 請假方式

  員工及部門主管請假,全部採用OA系統進行請假申請,按照審批流程審批批准後方可休假,具體情況參照《請假流程》。

  附:《請假流程》

  請假流程

  公司所有員工全部用OA系統進行電腦請假,員工首先登陸OA系統,進入系統內在左邊有功能導航、內部分設幾大塊,在個人辦公內分設請假申請,選擇請假申請後選擇新增申請。請假流程共分四步:

  提出請假申請——提交門店店長、主任、副店長、主管審批——零售管理科科長審批——經理審批

  具體請假方法:

  第一步:請假申請新增,申請時選擇請假型別、請假時間起止,申請理由內寫明請假理由,填寫完成後進行儲存。選中請假申請後提交請假申請。請假申請將會自動進入下一審批流程。

  第二步:門店店長、主任、主管要隨時登入自己的OA系統,系統會提示是否有需要審批的內容,如有開啟我的審批,查詢審批內容如同意或不同意在稽核那選擇自己的稽核意見。如稽核意見同意審批的申請將會自動進入下一審批流程。

  第三部:零售管理科科長要隨時登入自己的OA系統,具體稽核程式同第二步一樣。

  第四步:經理對提出的申請進行審批。

  所部流程的審批意見最終會反饋到請假申請人,在我的申請內檢視審批意見。

【餐飲考勤管理制度】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