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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獎懲制度

教師獎懲制度10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教師獎懲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教師獎懲制度1

  為提高我部教師的業務水平,促進教學的順利開展,督促、激勵教師積極向上和自我約束的工作作風,深化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特對我部教師制定基礎科學部教師獎懲制度。

  獎勵制度:

  1、對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做到教書育人、為人師表,且教學效果優秀者,每學期評2—3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2、積極參加學院、教學部組織的各項活動,工作業績突出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3、為了鼓勵教研室教師進行課程建設,我部對於在課程建設方面取得成績的教師和教研室將給予適當的獎勵。

  4、對獲國家、省、市級有關教學成果的教師上報學院,同時給予表彰和獎勵。

  5、對認真備課、主動積極地開展教學、科研活動且教案書寫工整清晰細緻、教學效果優秀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6、青年教師講課競賽獎勵制度,我部不定期進行35歲以下青年教師講課競賽活動,對於在活動中表現突出的青年教師,設立獎項以資鼓勵,評出一等獎1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基礎科學部將給予不同程度的物質獎勵。一等獎獲得者將被推薦到全校的講課大賽中去。

  懲罰制度:

  1、對無故不參加學校、部教學會議和政治學習一次者批評教育,多次者大會檢討、並取消學年評優資格。

  2、上課遲到或提前下課累計多次者,其本人在教學部大會檢討、並取消學年評優資格。

  3、無故出現誤課者,取消學年評優資格和罰款,並上報學校教務處,通報批評。

  4、對不維護教師形象,不積極和配合教研部工作、屢教不改的教師,上報學校,並建議給予相應的處分。

教師獎懲制度2

  一、建立教職工考核制度

  對教職工從職業道德、業務能力和素質、工作表現和教學成績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將考核結果記錄在案,作為評優和實施工資獎懲的依據。

  二、工作機制

  1、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

  成員:XXX、XXX、XXX

  2、細化考核專案及權重

  考核專案:業務考核、師德考核、工作活動考核、出勤考核、安全考核、教學成績考核六大項。

  3、考核標準及程式

  以《西翟莊幼兒園教師考核細則》為主要依據,日常考核由分管領導根據每學期的常規工作和重點工作在每學期初自已制定考核標準,按月對教師進行評估打分,學期末彙總。

  學期末考核領導小組集中評價,按考核成績分層排序。

  考核與評估相結合,日常考核與期末考核相結合,個人自評與園內評估相結合,確保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客觀性、真實性。

  三、教職工必須自覺遵守幼兒園的考核評估,透過考核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業務能力,促進工作質量的提高。

  獎勵

  ⒈凡改進工作效果很好、成績顯著者可獲得專項獎(如保健工作成績突出、教改中有突出成績、幼兒膳食品種多樣、創編教材或製作教具成績顯著、創設與教育相適應的環境成績突出等);

  2、凡在縣以上發表的優秀論文(經驗總結)或指導的節目可獲得個人獎。

  3、能為西翟莊幼兒園爭得榮譽,如在"六一"活動或其他比賽中做出成績的重獎。

  懲罰:

  1、不服從工作需要,不服從組織分配,體罰、變相體罰或虐待幼兒,工作失職,出了責任事故或差錯(如幼兒走失、骨折、食物中毒、消毒不嚴格等),根據具體情況,扣除當月獎金或部分工資;

  2、工作擅離職守,幹私活或無故曠工一天以上扣除當月獎金;

  3、鬧無原則糾紛、講粗言爛語、造謠中傷、破壞團結等除進行批評教育外,視情節輕重給予經濟制裁;

  4、凡違反職業道德規範和本園師德要求,因自己的言行影響集體榮譽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懲罰,直至解聘。

  四、各項考核細則

  (一)師德考核制度(10分)

  1、遵紀守法、潔身自好

  (1)受到園紀處分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2)因違法而受到治安拘留或處以罰款者。師德一票否決。

  2、廉潔從教、認真執行幼兒園辦公制度

  (1)不準在園外亂辦班收費,不準違規在外兼職代課、有償家教。

  (2)不準利用職權之便謀取私利,不準向家長索取和變相索取錢物。

  (3)不準亂竄辦公室,教師帶班期間不準開手機或會客、辦私事、擅自離崗,全園教職工不準在教室接打電話。

  3、愛崗敬業、熱愛學生

  (1)熱情接待幼兒,耐心教導幼兒,未經允許不準將幼兒趕出教室,或不滿足幼兒的合理要求,發現幼兒有錯誤要及時制止和教育。

  (2)不諷刺、挖苦幼兒。

  (3)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

  4、遵章守紀、堅守崗位,認真鑽研業務

  (1)不準無故不參加幼兒園組織的學習、會議、勞動和其它各項活動。

  (2)組織上分配的工作任務不準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

  5、團結協作、顧全大局、嚴以律己、寬以待人、謙虛誠實、言行一致、襟懷坦蕩、光明磊落

  (1)與同事之間要團結,不準在教師中間散佈別人壞話、散佈謠言影響同事關係。

  (2)語言要規範健康,不向同事攻擊吵架;不散佈不利於幼兒園發展的言行或有損幼兒園聲譽行為。

  (3)不準到領導辦公室吵架。

  6、自覺遵守教師職業道德,精心塑造教師形象,為人師表

  (1)上班期間不準留長指甲,帶班教師和保育員不準戴戒指、耳環,不準披頭髮,帶班教師不準穿高跟鞋。

  (2)不準訓斥指責家長或同家長吵架。

  (3)上班期間不準喝酒失態,行為舉止要文明。

  (4)不參加封建迷信或非正常活動。

  (5)遵守職業道德基本要求和規範。

  (6)有家長或社會反映有悖師德者,一經查實視情節酌情處理。

  (二)業務考核制度〔30分〕

  1、由主管領導分別對前勤教師、保育員、後勤教師進行學期考核。考核時間為每年9月至12月,3月至6月。

  2、考核細則由主管領導制定並實施。

  3、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全面考核成績重要組成部分,做為評選園優依據之一。

  4、連續四個學期業務考核不到15分的教師待崗學習。

  (三)教師考勤制度(5分)

  教職工要自覺遵守幼兒園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職守,如有違紀現象,進行扣分、罰款處理。

  (四)各項活動考核制度

  各項活動考核制度(20分)

  為了調動和激發教師參與組織活動的積極性,提高教師組織活動的能力,由主管領導將每學期活動次數累計,根據教師組織參加活動的態度、積極性、活動效果綜合評分。

  (五)安全工作考核制度(5分)

  (六)教學成績考核(30分)

教師獎懲制度3

  一、考勤部分

  1、早晨值日教師7:00到園,不值日教師7:30到園。遲到一次扣10元,早退一次扣10元,曠工一小時(遲到15分鐘以上視為曠工)扣20元。

  2、每天工作時間內,未經請假,不得私自外出,否則,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按事假三天計算。

  3、病假一天扣除當天基本工資及當月全勤獎10元,兩天扣除兩天的基本工資及全勤獎30元,三天及以上按事假算。銷假當天補交請假條,並出示國家正規醫院的病例、藥方、發票,否則按事假算。

  4、事假半天扣半天基本工資及崗位工資,事假一天扣除當天基本工資、崗位工資、班主任費、全勤獎30元及其他的工資結構。因幼兒園工作的特殊性不允許請3天以上事假。請事假須事前兩天請假,園長審批後方可請假。

  5、法定節假日前後請假,以半天為單位扣除績效工資50元。

  6、當日疾病不能到園者,須於正常上班時間前半小時請假。上班途中有特殊情況應及時電話告知並提供延誤實據,否則按第1條處理。

  7、嚴禁請霸王假,未批假缺勤按曠工論。每學期連續曠工三日或累積曠工五日以上按自動離職處理,扣發全部未發工資、獎金及押金。如因不服處理產生有損幼兒園聲譽的不當言論或其他過激行為,園方將依法追究當事人刑事及民事責任。

  8、對月全勤者每月獎勵30元,對學期全勤者每學期獎勵100 元。

  9、未涉及的考勤內容按本園制定的《幼兒園考勤制度》執行,有衝突的內容以本規定為準。

  注:因幼兒園工作情況特殊,本著對幼兒和家長負責的態度,無特別情況,儘量不要請假而影響幼兒園的工作秩序。

  二、保教部分

  1、按計劃或課表上課,每學期要有學期計劃,每週要有周計劃。學期計劃必須在開學一週內上交。周計劃必須在每週星期一8:00以前上牆,未按規定上交或上牆,一次扣10元。

  2、教學任務必須要保質保量完成。每一個教學任務,幼兒掌握率必須達到90﹪,若發現幼兒的知識掌握情況未達到的,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3、中班、大班、學前班須有家庭作業,並且要全批全改若發現沒有批改的一次扣除5元。

  4、嚴格按作息時間表和課表上課,嚴禁私改作息時間,若私自改變,發現一次扣10元。

  5、在課堂上,要認真組織教學,寓教於樂,對每一個幼兒都要認真、細緻地輔導,嚴禁課堂上做與教學無關的事情,(如接發簡訊等),若發現一次扣10元。

  6、每位教師在課堂上必須講普通話,若發現一次不用普通話的扣10元。

  7、積極撰寫教育論文,凡被選用登載的,縣級100元,市級150元,省級200元,國家級300元。

  8、創編指導的幼兒作品(舞蹈、美術、書法或其他),在國家級、省級、地市級、區級比賽中獲獎的,根據獲獎情況,獎勵00到500元不等。

  9、參加區級、地市級、省級、國家級舉辦的上課比賽獲獎的,根據獲獎情況,獎勵200到1000元。

  10、在園內舉辦的慶六一或慶元旦演出中,以班級為單位評獎,成績突出者獎100元。

  11、在園內舉辦的上課比賽中,成績突出者獎100元。

  12、班級控流保學達100%獎勵班級100元,達90%獎勵50元,90%為達標,90%以下流失一人扣班級50元。

  13、工作態度端正,積極向上,根據平時考核情況及期末教師公開投票,評出一名優秀教師,獎勵50元/人,優秀保育教師1名,獎勵30元/人。

  14、不能按質按量完成教案,少一篇扣10元,不按要求完成扣5元,不按時交教案扣5元,不交教案扣當月教育津貼30元。

  15、在非規定時間內給幼兒看電視,發現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點名批評,第三次各扣10元,3次以上扣除班級教師當月教育津貼每人30元。

  16、離園時經檢查發現幼兒手臉不淨,衣褲未紮好(無任何藉口),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點名批評,第三次扣每人10元,三次以上扣除當月教育津貼30元。被家長投訴,一次性扣除當月教育津貼。

  17、幼兒尿溼褲子,不及時更換的或者褲子內有汙物的,扣每人10元,因幼兒尿溼褲子,或褲子上有汙物,被家長投訴,扣班級教師當月教育津貼。

  18、幼兒穿反鞋、反衣褲或穿錯他人衣褲,班級教師各扣10元,屢次出錯,加倍扣。

  19、吃飯前不組織幼兒洗手,每週一不為幼兒剪指甲,班級教師各扣10元。

  21、不參加集體會議(不允許請假)扣20元,開會、培訓時玩手機,打電話,私聊,睡覺等,發現一次扣10元。

  20、中午守睡教師不得打電話、做私活、擅自離崗。發現一次扣10元。

  21、工作期間不得反鎖教室寢室門,發現一次扣本室教師每人10元。

  三、師品師德部分

  1、被家長表揚一次,當月獎勵10元,屢次受到表揚期末獎勵30元,收到表揚信獎勵20元/次。

  4、一學期班級無家長投訴,獎勵班級50元。

  5、教師上班時間不化濃妝,不塗誇張的指甲油,不穿5釐米以上高跟鞋,不穿拖鞋,不穿膝蓋5釐米以上短褲短裙,發現後,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批評,第三次扣10元,三次以上,扣除當月教育津貼30元。

  6、與家長髮生爭執,責任人扣10元,並做書面檢討。

  7、負責人交代的工作,找各種理由不完成、不服從安排的,根據情節輕重,扣10至20元。教師之間因工作或私事在園內吵架扣20元/人。

  8、上班時間看課外書,打瞌睡,長時間打私人電話,擅自離崗,串班聊天等一經發現,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點名批評,第三次扣10元,3次以上扣當月教育津貼30元,並做書面檢討。

  9、在園內外散播不利幼兒園的言論,聚眾鬧事,拉幫結派,造成幼兒聲譽受損的,經核實,帶頭者給予開除,幼兒園保留民事訴訟權,其他人扣除當月績效。

  10、體罰、變相體罰,打罵幼兒(用惡語辱罵、打手板、用書拍頭等),把幼兒放到別的班級或關小屋等,一經發現責任人扣20元,被家長投訴扣50至100元,後果嚴重者將承擔法律責任。

  四、幼兒安全、護理部分

  1、因教師看護不慎,導致幼兒受傷害的,視其嚴重程度,一次扣除10—50元。

  2、因教師照顧力度不夠,導致幼兒出勤率嚴重下降的,視情節輕重,給予20—50元的處罰。

  3、因教師看護不力,導致幼兒經常尿褲子的,或因尿褲子後沒有及時更換的,發現一次扣10元

  4、幼兒進餐時,教師應先照顧好幼兒後自己再進餐,不準自己先進餐,若發現一次扣10元。

教師獎懲制度4

  一、目的意義

  新老教師掛鉤,結成對子:有助於充分發揮老教師豐富的實踐經驗,青年教師敢想敢做的創新慾望;有助於實現新老教師在年齡上互補,經驗上共享;有助於促進年青教師教育教學及教育科研能力的提高;有助於加強校園內老師間的交流更趨廣泛與緊密,由個體活動轉為多元協作;有助於使我校教師的教育教學活動、教育科研活動由經驗型向思辯型、科研型轉軌。

  二、結對條件

  1、我校在職任課教師都可參與此項活動。

  2、教齡未滿三年的青年教師必須與老教師結對。

  3、符合以下條件教師應積極參與結對活動,幫助青年教師進步,推進學校師資建設:

  1)被聘為中學一級及以上職稱的教師。

  2)被評為省、市教壇新秀教師。

  3)有較強工作能力及豐富教學經驗的其他教師。

  三、結對辦法與步驟

  1、新老教師在相互自願、自由結對、雙向選擇、最佳化組合的前提下掛鉤,達成結對議向。

  2、向教務處提出申請,領取“新老教師掛鉤結對錶”。

  3、由學校批准生效。

  4、認真履行結對錶上要求。

  四、考評與獎懲

  (一)考評

  1、每學期由教科室成立考評組進行考評。

  2、考評內容

  1)課堂教學:是否按協議上聽足課時;是否按要求作好記錄。

  2)教育科研:是否參與至少一項教科研課題研究;是否有教科研論文發表、獲獎。

  3)其它:班主任等工作是否獲得學校及有關部門肯定。

  (二)獎懲

  1、無故不按協議內容履行定為無效結對。

  2、獎懲

  (1)老教師:每學期加基本分20分

  以下情況酌情加、扣分

  1)聽課每缺一課時扣1分(缺一次討論扣0。5分)每多一課時加0。5分(討論一次加0。25分)。

  2)新、老教師至少參與一項教科研課題研究。有加1分,一方無扣2分。

  3)青年教師有論文發表、獲獎。有加1分,無扣2分。

  4)青年教師在班主任工作、基本功競賽、優質課評比、教壇新秀評比等活動中獲獎或在其它方面獲校級以上榮譽,有加3分,無不加分。

  5)期末無總結釦2分。

  (2)青年教師主要在各種競賽及評比中獲獎,學校據有關獎勵制度進行精神鼓勵及物質獎勵。

  3、獎勵:

  1)按總分值取結對數的40%(取整)設一等獎、二等獎、三等獎若干名。

  2)由學校頒發榮譽證書及獎金,一等獎為100元,二等為70元,三等獎為40元。

教師獎懲制度5

  為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建立一個健康的導向和合理的激勵機制,來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推動學校可持續發展。特制訂本校教師獎懲制度如下:

  一考德(20分)

  遵紀守法,為人師表,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全面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有團結協作精神。熱愛教育事業,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的行為。完成學校分配的任務。計基本分20分。

  本學年內,有下列情形的予以扣分:

  1、無故不參加政治業務學習或校內集體活動的一次扣1分,扣完基本分為止。

  2、亂定學習資料、私自向學生收費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歧視差生經查屬實一次扣2分,造成嚴重後果的可作為師德規範不合格處理。

  4、受教體局通報批評的每次扣2分。

  5、體罰(變相體罰)學生經查屬實一次扣1.5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一票否決)。

  6、推卸教育責任,無故把家長叫到學校告狀的。每人次扣2分。

  7、經提醒不服從學校分配的每次扣4分,消極怠工的每次扣1分,未完成學校佈置工作任務的每次扣2分。

  二、考能(30分)

  1、學歷、計算機、普通話(3分).每一項不達標扣1分。

  2、繼續教育(2分)。能按規定要求參加繼續教育的記1分。完成作業的記1分.

  3、備課(6分)。以教務處檢查結果記分。

  4、上課(8分)。按教學業務能力分成a、b、c三級,a級記8分、b級記7分、c級記6分。

  5、作業批改(4分)。以教務處檢查結果記分。

  6、計劃總結(2分)。按要求制定教育教學(複習)計劃總結得滿分,缺一次扣一分,未按要求制定一次扣0.2分。

  7、教師代表學校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優質課評比、說課比賽、技能比武、錄影課評比。獲縣級一等獎記1分,二等獎記0.75分,三等獎記0.5分;獲市級一等獎記2分,二等獎記1.5分,三等獎記1分;省級及以上記3分。參加其它未經層層選拔,但經學校備案的比賽,按降級減半記分。參加校級比賽獲一、二、三等獎的加記0.3、0.2、0.1分,最高分為0.4分。每人只能記一次分。

  8、承擔公開課、觀摩教學、示範課或專題講座。校級記0.25分,縣級記0.5分,市級記1分,省級記1.5分,全國級記2分。可累計最高分為2分。

  三、考勤(10分)

  全勤記滿分。病假每天扣0.4分,事假每天扣0.5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2分。曠課一節扣0.5分,曠工一天扣5分。病事假必須辦理請假手續。法定產假、婚喪假等除外。

  四、考績(40分)

  1、教育效果(10分)。任教班級學生有違法、嚴重違紀或重大安全事故,主要責任教師每人扣2-10分,並根據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其他任課教師每人扣1——2分。

  2、教學效果(30分)。

  (1)、語、數教師期末教學質量檢測,平均分獲得年級第一、第二、第三者,基礎分為25分、24分、23分。(帶雙課頭者取平均分)

  (2)、提高得分。計算公式為(本學期平均分—上學期平均分)x0.2

  (3)、其他教師該項取語數教師平均分。

  (五)附加分

  教育科研(5分)。有論文在省級及以上獲得一等獎記2分,二等獎記1.5分,三等獎記1分;市級一等獎記1.5分,二等獎記1分,三等獎記0.5分;縣級一等獎記1分,二等獎記0.8分,三等獎記0.6分。發表的論文按同級獲獎論文一等獎記分,校刊上發表論文每篇記0.25分,教學設計、教案、教學實錄、課件按同級獲獎論文減半記分。期末有教育教學研究專題總結的每學期記0.1分。合格課題按同級獲獎論文三等獎記分,組長、課題執筆人各得1/2分,其他成員每人記0.1分。同篇論文由2人以上合著,由合著者平均記分。同一內容不重複記分。論文發表指在正式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性刊物上發表。論文獲獎指在教育行政部門、教研室、教科所、教育學會(組織的論文評比中獲獎。論文記分應學科對口,教育管理、德育類可記一篇。最高記5分。

  2、輔導學生加分。

  (1)輔導學生參加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或批准的各類競賽活動。縣級競賽獲一等獎記0.3分,二等獎記0.2分,三等獎記0.1分;市級一等獎記0.5分,二等獎記0.3分,三等獎記0.2分;省級一等獎記1分,二等獎記0.5分,三等獎記0.3分;國家級記1.5分。團體、個人不重複記分,有團體的以團體為準加倍記分。參賽獎、紀念獎、鼓勵獎、優勝獎等按省、市、縣記0.3、0.2、0.1分.最高記3分。

  (2)競賽的得分由任課教師、班主任與指導教師分配,其中指導教師記50%,50%由班主任和任科教師平均分配(以文字記載為依據),任課教師、班主任加記的累計總分最高為0.5分,不能突破規定分。

  (3)輔導學生作品在正式報刊發表的市級及以上每篇記0.2分。最高分為1分。

  3、為了更好的宣傳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情況,每發表一篇報導縣級加記0.2分,市級加記0.3分,省級加記0.4分(發表在各級教育網的報道按同級減半記分,最高記0.5分)。校園網上發表按縣級減半加分。最高分為1分。

教師獎懲制度6

  一、簽到

  1、教師上班簽到時間為上午早自習前20分鐘,下午上課前20分鐘,下班簽到時間為放學鈴聲響後。(時間以學校打鈴器為準)

  2、簽到必須由本人簽名,任何人不得代簽。

  3、教職工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到校或需要提前離校者,應事先向值班領導打招呼,在不影響正常教學工作的前提下,不視為遲到或早退。

  4、教職工如因特殊情況需要外出者,須向值班領導打招呼,班子成員、打字員、會計有事外出,須直接向校長打招呼,但不能影響正常上課。上班時間內,如發現不在崗又未打招呼者,每次計作曠工半天。

  二、獎勵

  1、學校設立考勤獎每月100元(包括每月的誤餐費),全校教師,如全月無一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可全額獲得此項獎金。

  2、全學期無一次遲到、早退、病事假、曠工者,學校另加獎50元,並在各類評優、評先中優先考慮。

  3、教導處因故安排教職工代課,每上一節,獎勵3元。

  三、處罰

  1、教職工遲到或早退者,每月第三次起,每次扣款5元。誤課者,一併處罰,每誤一節課罰20元。

  2、教職工因病或因事不能到校者,須履行正常的書面請假手續(病假須縣級醫院證明),如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者,須先口頭請假,回校後及時履行補假手續,否則計作曠工。

  3、病假每天扣10元,事假每天扣20元。曠課一節扣20元,曠工一天罰100元,代簽者每人各罰20元,值班領導詢私舞弊者,罰100元。(本月不足的,下月繼續執行,直到扣足為止)

  4、每學期病假累計達二週以上或事假累計達一週以上取消本學期評先評優資格,曠工一天以上者實行師德一票否決。

  5、教職工須嚴格執行課程計劃,一般不得私自調課(公開課、聽課或處理公務需調課者除外)。否則每人各罰20元。

  6、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父母、子女、配偶生病住院(須縣級醫院證明),確需本人護理者,給予3天護理假,(福利假)3天以上的按事假處理。

  四、批准許可權

  時間在一天以內的向分管教學校長或當日值班領導請假。超過一天的向校長請假。在徵得同意後,本人告知教導主任。

  五、要求

  1、全校教職工要加強責任意識,倡導奉獻精神,自覺遵守本制度。

  2、值班領導要按紀律認真操作,嚴禁弄虛作假,要認真做好考勤記錄。

  3、全體教職工要互相監督,敢於揭露在考勤上出現的問題,確保公平公正。

  4、本制度由——工會委員會負責解釋。

  六、本制度與《謝區教育局關於教職工請假制度的暫行規定》一併實行,如有牴觸,以教育局有關規定為準。

教師獎懲制度7

  為進一步完善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建立一個健康的導向和合理的激勵機制,來調動全體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提高教師的整體素質,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推動學校可持續發展。特制訂本校教師獎懲制度如下:

  一、師德

  在學校教育、教學活動中,每一位教師必須認真學習、嚴格遵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切實做到教師“十要十不要”規定。樹立以德立教,為人師表的思想,做到既教書又育人,進一步提高自己的職業道德水平。嚴禁有損師德(如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參與賭博、搞不團結及有償家教等)、有損學校聲譽、有損教師形象的.現象發生。

  學校實行記分制,如無違反師德規定,每學期給與獎勵;如有家長、學生、社會群眾或上級部門來電、來信或來人向學校領導反映有違反《規範》等的現象,並經調查核實,學校將根據社會、家長反響大小,造成的後果輕重,每次給予記分1-3分,一學期12分,根據記分予以一定的經濟處罰,每1分扣學期師德獎還將與教師年度考核直接掛鉤,超過10分,同時給予行政處罰。

  二、考勤

  每一位教師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堅守崗位,做到有事請假,有病請假,病假三天以上同時還須醫院證明及病歷卡。半天假由教導處批准,一天以上假應由校長批准,並交教導處備案並及時銷假。如未請假則按曠工對待。

  1、學校設月考勤獎,另設學期考勤獎。

  事假每天扣15元,病假每天扣獎10元。產假、婚假、男教師陪產假以及未婚教師的自己父母喪假三天內(不含路途假)、已婚教師的雙方父母喪假三天內(不含路途假)按上級有關部門檔案規定執行。

  每位教師應嚴格遵守學校作息時間,按時簽到,不遲到早退。教導處要對教師到校和離校情況根據及時告知和無告知按周進行統計,每週定期以公告形式進行公佈,並作為年度考核的依據之一。

  學期考勤獎,半天不扣,一天及以上每請假半天扣學期考勤獎。

  2、長期公出學習、培訓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3、為體現教師工作的辛勞和特殊性,特在元旦、春節、婦女節、勞動節、教師節、中秋節、國慶節等節日對全體教師分實行相應待遇政策。

  4、因學校需要,指派部分教師在休息期間完成學校的限期任務,以精神鼓勵為主,同時參照同類學校的做法,每半天補貼10元,晚上補貼15元。教師之間代課,屬於互相幫助,但為體現教師的勞動價值,每節代課補貼2元。

  5、如學校的經費節餘,則再設年終考勤獎,按照兩學期的考勤情況在暑假前進行分配,原則上與學期期終獎方法同。如經費受限制,則作適當調整。

  三、業績

  全校教師要樹立校興我榮的集體主義榮譽感,為學校的集體榮譽,為學校的可持續發展,為進一步提升學校的辦學檔次團結協作、努力工作。

  1、設立市級以上集體榮譽獎,內容包括文明單位、文明學校、綜合性先進集體及有關單項、專項的先進集體的評選和評估、督導、檢查等。

  2、設立學校活動組織獎,各學科組織經教導處或大隊部批准的學校群團(群體)活動(不含教導處、總務處、大隊部組織的活動),按規模、難易、參與人數、組織人員的人數等因素,分一、二、三等獎。

  3、設立教師參與學校活動獎,根據教師對當月活動的參與情況,由相應的組長、負責人進行考核。如當月沒有重大活動則列入當學年的考勤獎裡。

  教師業績大小,體現在學生全面素質的提高、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的培養和學生的發展。

  特設輔導獎、輔導學生髮表文章等獎項。

  四、能力

  教育工作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教師的業務水平高低直接關係到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好壞。因此,每一位教師必須認真做好教學“五認真”工作,加強業務進修,積極參加各類培訓,積極開展教育科研,積極參加高學歷進修,努力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學業務和理論水平,更好地為教育服務。學校設以下各項獎勵:

  1、教師的教改論文及經驗介紹發表學校給與相應的獎勵。

  2、教師個人參加各級各類競賽獲獎:

  對凡經教育部門層層推薦的各級教學業務類的集體競賽進行獎勵。

  3、教師個人上公開課,按照級別給與相應獎勵。

  4、凡經教育部門層層推薦的各級立項的獲獎教育科研成果給予獎勵。

教師獎懲制度8

  為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增強辦學活力,調動教職工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的積極性,鼓勵教職工在本職崗位上創造性地工作,促進學校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努力構建多勞多得、優勞優得的分配機制,特制訂本制度

  第一章:獎勵

  1、開課獎

  注:(1)同一論文多級評選獲獎,按最高級別計算。

  (2)教師論文交流均按級別三等獎計算。

  (3)教師論文發表,按稿費的5倍獎勵,無稿費的按同級別三等獎的80%計算。

  (4)教師文學作品有等第的,按同級論文級別獎勵;文學作品發表有稿費的,按稿費的5倍獎勵。

  三、新聞、訊息獎

  注:(1)達到達標獎節數,每超過1節獎5元,該項封頂獎80元。

  (2)未達標者每少一節倒扣2元。

  五、指導獎(個人獎)

  (1)學生團體獎

  注:1、團體優秀獎、鼓勵獎按同級三等獎80%獎勵。

  2、團體、個人獎只取一次,一個學期內取最高獎。

  3、學生作品等第同個人級別獎勵,學生作品發表視為三等獎50%獎勵。

  六、教師先進獎

  注:(1)教師先進指:優秀教師、班主任、教育工作者等。

  (2)學區以上先進由上級獎勵。

  (3)多級先進獎按最高階獎計算,上級沒有獎金學校按低一級加200元獎勵。

  (4)線上集體先進,獎線上負責人,具體獎勵方法同教師先進獎。

  七、教師榮譽稱號獎

  注:(1)教師能力指:教壇新秀、教壇新苗等。

  (2)多級榮譽按最高階獎計算。

  八、教育科研獎

  1、課題立項、結題獎

  注:(1)教師個人立項獎個人。

  (2)小組立項獎小組,小組少於等於4人按上述獎,多於5人按人均平均數遞增。

  (3)以課題結題以局檔案為準。

  九、教育 成果獎

  (一)體育類

  1、學生田徑運動會(團體)

  2、學生籃球、乒乓球(男女團體)

  (二)藝術類

  3、文藝輔導獎(團體)

  (三)教學類

  另見教導處獎勵辦法。

  十、文明衛生辦公室獎

  以校長室組織不定期抽查,以實際在辦公室辦公的教師為基數,每人20元。抽查物件包括全校各個科室、辦公室、圖書室、實驗室、儀器室、電腦室等等

  十一、工會活動獎(團體、個人)

  1、團體獎:

  十二、常規獎勵:

  月全勤獎:200元,包括坐班、教研活動。每月可以自主調課2節,不影響月勤獎。

  會議錄檢查每次30元,由校長室組織不定期檢查。

  教育隨筆每篇20元,以校長室查閱登記為準。

  教學反思每篇20元,教學月查每次分等次以教導處檢查記錄為主。

  第二章:處 罰

  一、重大責任事故、嚴重失職,罰款200元,涉及公共財物損失,另照價賠償,並作校級責任事故或失職情況書面檢討。年度考核為不稱職。

  二、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體罰者,按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和必要的行政處罰;傷害學生身體,除負責支付醫藥費外,還要寫上書面檢討,批評教育,年度考核為不稱職。

  三、未經學校批准,在校內擅自向學生收費者,罰款200元,並向學生退還收費款,年度考核為不稱職。

  四、出現該項規定以外的其他重大情況,由校委會或全體教師會無記名投票表決。

教師獎懲制度9

  一、人數加、減分

  人數加、減分這項政策的制定,決策人考慮的是教師的工作量問題,我們認為工作量的大小不能把教的學生的多少作為考核依據之一。

  第一、人數的多少不是教師甚至學校能控制的,我們也很不願意自己的學校、自己的班級人數少。而教的人數多隻不過是僅在作業批改,課業輔導上增加點量而已。

  第二、大班額的班級大多集中在多集中在鎮區或鎮區附近,地理位置優越,教師上班路途近,教師比較嚮往的極少數學校,而小班額大多處在教師上班路途較遠,教學條件比較差的偏遠學校。而恰恰就是這些教師支撐著烏丹鎮總校近三分之二的學校。比如巴嘎塔拉小學,九分地小學,工作日期間早晨恐怕六點鐘就得起床,準備上班,而路途近的學校教師這個時間段睡的正香,就是起床可能也是晨練時間,中午不能回家,老人、孩子可能無暇顧及,每個月還得支付少則幾十元多則上百元的公交車費,承受著來自家庭、學校、經濟上的多重負擔,但他們無怨無悔,她們何嘗不想到路途近一些的學校多教幾個孩子呢,如果談工作量到底哪一個學校或哪一個班級、哪些教師的工作量大呢?

  為此我校對班級人數加、減分這項制度建議如下:

  一是有可能的話取消人數加、減分這項規定;

  二是如果取消這項規定對總校質量檢測有著極其深遠影響,那麼我們建議提高加分的人數上限為45人,國家標準班額,45人以上再加分;降低減分人數的下限為15人,農村小學普遍班額,十五人以下再減分。

  二、學困生成績的計算

  學困生成績的計算,是幾年來一直困擾著教學獎懲的難題,但幾年來我們一直感覺到不合理,主要表現在人造學困生的出現,一個班級十幾個人竟然有三、四個學困生,而且都在20分以下,而且還得獎;一個班幾十人竟然出現五六個學困生,不僅都在20分以下,不同學科還是不同一個人,20分以下的卻恰恰是本學科不合格人數,準確無誤,一個班級或者一個學科出現五六個學困生竟然有資格得獎,可見一斑。有些班級、有些學科的確存在著少量的學困生,而且教師千方百計提高他的成績,恰恰考試不合格而且成績在20分以上,不僅不得獎,有時一不留神還挨懲,困惑。最近總校教務處又重新修訂了關於學困生的成績計算方法,把提高幅度作為學困生加分的因素,我們感覺這有可能又是對學困生製造者的縱容,製造的學困生當然有提高的空間,而真的學困生,提高的空間微乎其微。

  為此我校建議獎懲制度在學困生的計算上,著眼點應放在學困生率上和學困生質量上,這樣教師才能不歧視學困生,促進教師關愛學困生,這樣對學困生才是公平,也會有效地防止人造學困生的出現。

  一是、減分。成績的計算應該在總成績中減去不合格人數,有一個不合格的減去一分。以防止人造學困生的出現。這樣使學困生多的班級肯定得到懲罰。使教師千方百計抓教學,而不是千方百計造學困生。

  二是、加分。對差生成績接近合格線的給予適當加分,比如50分以上的每生加0.5分,40分以上的加0.4分,30分以上的0.2分,20分以下不加分。但加分絕不能高出合格率的得分,按總校最大班額基數計算。這樣確保教師關愛學困生。

  三是、待期末教學質量檢測完畢後,統計好各班級的不合格人數,進行比較後,減去各班級中最少學困生數,再計算平均分和合格率。最後再減去貧困生率。

  四是、取消學困生的所有規定,按班級實有人數計算成績。人數的計算按總校下撥經費的人數為準。

  五是、總校考核成立考核組確定智殘學生。

  六是、對新收學生採用增加合格率的辦法,班級每新收一名學生加2%的合格率分數。

教師獎懲制度10

  一、獎勵:

  1、畢業學年,依據規定,按升學成績給予獎勵。

  2、學生參加區級和區級以上的各類競賽,按規定進入授獎名次者,學校給予指導教師獎勵。

  3、教師在市級和市級以上的專業報刊發表反映本校工作或者教改經驗的文章,學校給予獎勵,並影印存檔。

  4、每月檢查教案、校本培訓、聽課情況、作業批改情況等,按完成情況給予獎勵,以獎金形式發放。

  二、處罰:

  以教育為主,以處罰為輔:

  1、存在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扣除獎金:

  (1)不服從分配,行動消極,任務完不成者。所帶學科成績低下者。

  (2)隨意缺課,按節累計。工作造成失誤或者損失嚴重者。

  (3)學校大會、集體備課、公開課、校本培訓,無故不到者。

  (4)體罰學生,造成事件者。

  (5)備課和批改作業存在問題,按條例要求給予處罰。

  (6)搞不團結,行為不文明影響全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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