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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方案

績效考核方案範文彙總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常常需要提前進行細緻的方案准備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那麼方案應該怎麼制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績效考核方案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績效考核方案 篇1

  1、 目的

  為明確銷售人員績效工資、晉升及年終獎金的計算、發放標準,並激勵銷售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特制定銷售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2、 適用範圍

  適用對銷售人員的考核。

  3、 職責

  3.1 財務部、倉儲物流部提供銷售人員的績效資料給人事部。

  3.2 行政部根據各部門提供的資料計算績效獎金和年終獎金,績效獎金隨工資發放。年終獎金由財務部負責發放。

  3.3行政部負責提供銷售人員晉級、降級所依據的資料。

  4、 工作程式

  4.1 銷售人員績效考核內容:

  銷售人員績效考核表解釋說明:

  (1)銷售毛利=銷售額 - 產品成本 - 對應客戶群體發生的所有費用 – 公司內部分攤費用;

  (2)產品售價由公司統一制定價格政策,特殊情況低價銷售,必須報請總經理同意;

  (3)月度毛利提成率=(月度績效工資×60%)/月度計劃毛利總額;

  (4)月度銷售提成率=(月度績效工資×40%)/月度計劃銷售總額;

  (5)回款提成率=回款率<60%,回款提成為0;60%<回款率<70%,回款提成為 %;

  70%<回款率<80%,回款提成為 %;80%<回款率<90%,回款提成為 %;90%<回款率<100%,回款提成為 %;回款率=100%,回款提成為 %;

  (6)回款率=(月初回款+當月銷售-月末未回款)/月末未回款*100%(大於1時,按1計算)

  (7)業務員共同產生的費用,按照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或在報銷時寫清分配比例。店展

  或經銷商會議等大型活動,可以將費用平均到全年計算。公司級廣告、市場策劃活動另議;(8)新客戶有效期:一年。(老客戶間隔一年以上重新採購的產品也算新客戶)。由業務員獨立開發的新客戶做額外獎勵。

  (9)因為市場發生突然變化,或者其他意想不到的原因,導致年度銷售計劃出現重大偏差。如果實際銷售額超出計劃的50%,公司有權對毛利提成和銷售提成進行封頂,以年度計劃的1.5倍為上限;如果非個人原因導致實際銷售額低於計劃的50%,業務員可以申請調整計劃指標,經公司認可後調整提成率。業務員獨立開發的新市場,提成不封頂。

  (10)財務部於每月 號之前將上月銷售人員除物流費用之外的其他費用、辦事處費用、超期賬款提報給行政部,由行政部負責彙總。銷售內勤於每月 號之前將上月銷售人員銷售資料及超期庫存提報給行政部部。行政部於每月 號之前將上月銷售人員實際銷售額、銷售利潤、新客戶新品銷售額、費用匯總、超期賬款、超期庫存、銷售計劃、提成係數及績效獎金計算結果提報總經理。由總經理進行復核。各項提報資料均需提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4.2 銷售人員晉級.

  4.2.1晉級標準:

  (1)新入職銷售人員在試用期間(1-3個月)經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綜合評定合格後轉正——初級銷售工程師;

  (2)連續六個月總體計劃完成率≥80%,且六個月總體毛利≥ 萬——中級銷售工程師;

  (3)連續六個月總體計劃完成率≥90%,且六個月總體毛利≥ 萬——高階銷售工程師;

  (4)連續六個月總體計劃完成率≥100%,且六個月總體毛利≥ 萬——特級銷售工程師;

  4.2.2降級標準:

  (1)連續六個月總體計劃完成率<50%——淘汰(因市場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

  不可抗力導致的計劃完成率<50%,可報請總經理批准免於淘汰);

  (2)連續六個月總體計劃完成率<80%由中級銷售工程師降為初級銷售工程師;

  (3)連續六個月總體計劃完成率<90%由高階銷售工程師降為中級銷售工程師;

  (4)連續六個月總體計劃完成率<100%由特級銷售工程師降為高階銷售工程師; 解釋說明:

  (1)符合晉級標準的銷售人員,由部門在一個月內提出申請。超過時效不予審批;

  (2)業務素質、素養較高者經評議審批後,可直接定級;

  (3)晉級、降級均可連跳。舉例說明:初級銷售工程師連續六個月總體計劃完成率≥90%,六個月總體毛利≥ 萬,經批准可直接晉級為高階銷售工程師,而無需經過中級銷售工程師階段;

  (4)因嚴重違紀或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由銷售總監決定降級標準.

  4.3銷售人員年終獎金髮放辦法:

  4.3.1關於30%績效獎金的發放:每半年以現金形式發放一次。每年9月份發放當年1-6月份的獎金,次年2月發放7-12月的獎金。

  4.3.2關於年終獎金的發放:

  (1)每年1月底對所有銷售人員上一年度進行綜合排名,對前三名分別給予 元、 元、 元的紅包獎勵。綜合考評內容:團隊負責各項考評專案按人均計算

  (2)每年1月底對各銷售組銷售毛利與去年進行對比,如果毛利高於去年,對超額部分按照 %對銷售小組進行獎勵。

  (3)對於銷售人員獨立開發的重大客戶,由銷售人員提報具體資訊,經公司認定後,對銷售人員給予純利 %- %的獎勵。

  (4)年終獎金髮放時間:次年農曆春節以前計算、發放完畢,如因時間關係無法取得12月份績效資料,則發放前11個月的獎金。

  (5)以上獎金由財務部負責發放。

績效考核方案 篇2

  為了貫徹執行公司績效考核制度,規範部門管理,將企業的績效與部門的績效直接掛鉤,建立切合公司實際的績效考核制度,特制定部門經理績效考核實施試行辦法。

  一、目的

  1.1客觀公正地分析和評價部門經理履行職責情況及部門實際工作效果,並依據考核結果正確地指導分配、實施獎懲,以充分激發部門經理的聰明才智和創造熱情,保障公司的可持續發展。

  1.2完善部門目標管理責任制體系。

  二、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公司各部門經理的日常工作考核。

  三、考核原則

  3.1重點考核原則:以工作目標和工作任務為依據,按照崗位職責標準對部門經理進行考核。

  3.2分別考核原則:按對應的崗位職能設定考核要素逐項進行考核。

  3.3主體對應原則:由各自的直接上級進行考核,並就考核結果及時進行溝通。

  3.4部門聯動原則:部門經理最終績效受部門整體考核結果的影響。

  3.5目標考核和專項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對各部門的質量、安全、成本等專項工作,設定相應的權重,與考核期內的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一併納入考核體系。

  3.6可操作原則:考核標準明確、具體、可操作,從而客觀公平地測評各部門業績大小、差距與不足,並據此做到獎罰分明。

  四、考核組織

  公司成立考核小組,對各部門進行考核。考核小組由總經理或其授權人、分管副總、各部門經理、人事行政部組成。考核結果由人事行政部彙總並根據考核結果核定部門經理績效。

  五、考核方式

  5.1採用月度考核制,每月對部門經理進行考核。各部門須在次月5號前上交本部門上月的績效考核表到人事行政部存檔,不能在規定的日期內上交考核表的,視為部門工作失誤。每延誤1天,對部門經理予以罰款50元處理。

  5.2採用通用評價和崗位職責評價法並結合目標管理法(部門整體工作目標完成情況)對部門進行考核。

  5.3各部門以公司下達的月計劃和部門職責為考核內容實施自評,考核小組根據部門工作目標完成情況評定考核結果。

  5.4各部門實行交叉考核制。即各部門相互制定與之工作要求相關的考核指標。

  5.5人事行政部對各部門經理考核的過程和結果有監督權。對考核有異議的,可以直接向人事行政部投訴,由人事行政部調查後報分管領導裁決。若在考核過程中弄虛作假,公報私仇,一經發現,對違規者予以50元罰款處理。

  六、考核評分辦法

  6.1績效指標評分等級分為:5分(非常優秀)、4分(很好)、3分(合格/稱職)、2分(需要改進)、1分(不稱職)。

  6.2對每一評價專案進行定等或定級,確定每個員工在工作質量、服務態度、出勤等方面的具體等級。

  6.3對部門經理的目標管理及實際完成工作指標進行量化評定。

  6.4對同一專案不同的考核結果進行綜合評定。

  6.5對不同專案的考核結果加以綜合評定。

  6.6本部門自評部分佔總分數的30%,其它部門評定結果佔總分數的70%。

  6.7當月有重大貢獻或工作過失的,董事長或總經理可直接予以加減績效分數。

  6.8績效分數的計算

  6.8.1部門評分=各項指標實得分數總和÷各項指標應得分數總和×30%

  6.8.2其它部門評分=各項指標實得分數總和÷各項指標應得分數總和×70%

  6.8.3部門經理綜合的績效分數=部門評分+其它部門評分

  6.9績效考核的管理

  6.9.1績效分數在9.5分以上,可享受400元的績效獎金。

  6.9.2績效分數在8.5分—9.5分之間,可享受300元的績效獎金。

  6.9.3績效分數在7.5分—8.5分之間,可享受200元的績效獎金。

  6.9.4績效分數在6.5分—7.5分之間,可享受100元的績效獎金。

  6.9.5績效分數在6.5分以下不享受績效獎金。

  七、其它事項

  7.1公司的績效考核工作由人事行政部統一負責。

  7.2部門考核表打分完畢,交人事行政部存檔。由人事行政部完成對資料的統計工作。

  7.3考核結果只對考核負責人、被考核人、人事行政部負責人、董事長、副(總)經理公開。任何人不得將考核結果告之無關人員。

  八、本考核試行辦法由人事行政部編制,最終解釋權歸人事行政部。

  制定:稽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績效考核方案 篇3

  1、年底雙薪制:只要員工仍然在崗,無論公司的業績以及其個人的表現如何,都能享受到這種年終福利。發放規則是全員一致的,是公開透明的,每個人的基本工資水平決定了其最終能拿到的具體數額。一般為多發1—2個月的薪水,即每年拿到13個月或14個月的薪水。但也有些效益較好的企業會發放15個月甚至16個月的薪水。

  民營企業較少採用這種模式,即使有,一般也只針對企業關鍵的員工。這種模式激勵意義不大,企業採用這種發放年終獎的方式,更多的是出於關懷的角度。

  2、績效考核:指根據個人年度績效評估結果以及公司的業績結果,來發放的績效獎金。大部分公司的績效考核規則都是公開的,許多都會透過績效合同,與員工進行事先的明確約定,根據年終業績的完成情況進行打分,不同的分值對應不同的績效獎金係數。企業常用的績效考核方式有目標管理法、計分法(KPI)等。

  透過績效考核的方式頒發年終獎金已經成為趨勢,因為將目標與獎金掛鉤,既幫助企業實現了短期目標,體現了公司的價值觀,也有效地減少了企業成本的壓力。同時,由於績效考核方式是公開、公平、透明的,也有利於激勵員工的積極性。

  3、隱性紅包:有些企業可能在雙薪之外,再對一些關鍵崗位的員工給出紅包;還有一些企業則沒有固定年終獎發放模式,由老闆決定給出數量不一的紅包。一般紅包的數額都是隱秘的,能否拿到紅包、紅包數額的多少可能取決於老闆對員工的印象、工作成績、資歷等多種因素,具有不確定性。這種模式可能更多的是在民企採用。

績效考核方案 篇4

  公司實行績效考核的真正目的,是改善工作業績和提升員工能力,自下而上地達成公司的工作目標。公司中的行政管理人員的工作流程基本上屬於公司核心業務流程以外的輔助流程,工作性質主要為支援和服務。結合公司行政工作本身具有的工作難以量化、工作成果不顯化、計劃性不強、內部存在著大量臨時性的團隊合作式工作、需要協調相關部門開展工作等特點,特制定本考核辦法。

  一、考核原則

  1、被考核人可以透過調整自己的行為影響或改變考核指標的完成質量。

  2、對工作過程的關注要比對工作結果的關注更強。

  3、行政人員與本部門之外人員的工作協調質量也是績效考核必須考慮的內容。

  二、行政人員考核指標分類

  1、以崗位職責為出發點,設定重點工作任務考核指標。指標簡單明確,突出重點,不宜過多。工作任務完成的質量由被考核人的主管領導進行考核。

  2、設定態度考核指標,主要對被考核人員出勤率、工作積極性、工作責任心方面進行評價。由被考核人員的主管領導進行考核。

  3、設定周邊協調部門評價指標,對被考核人員在溝通和協調中的'響應及時性、服務質量、協作精神進行評價。周邊績效指標由考核人員的主要外部協調部門的人員進行考核。

  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對以上三類指標賦予不同的權重,以突出考核的重點。其中,工作任務考核指標的權重佔到60%;態度考核指標占20%;周邊協調部門評價指標占20%。

  三、行政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1、自我評估法:所有行政人員均採取自我述職報告和上級主管考核綜合評判的方法,自我評估是自己對自己一段工作結果的總結,讓被考核者主動地對其自己的表現加以反省、評估,為自己的績效作出評價。

  2、上級評價:採用級別評價法,即直接領導初評打分、上級主管領導複評打分的方法。直接上級進行考核,是因為通常他們是最熟悉員工工作以及他們的工作狀況和工作結果的人。在員工的直接上級獨立地員工評估後,一般還要由上級的上級對評估結果作出複核,這樣有助於減少膚淺的或有偏見的評估結果。

  3、橫向考核:由主要外部協調部門的人員進行評價。由主要外部協調部門的人員進行評估能夠獲得全面的資訊。外部協調部門的人員對行政人員的服務精神、協調溝通能力、對外部需求的反應能力更能掌握最真實的資料。

  四、行政人員績效考核週期

  考核週期設定的一個原則是要針對公司的不同實際情況來進行設定,不宜過長,也不宜過短。如果評價週期過長,一方面評價結果會帶來嚴重的“近因效應”從而給評價帶來誤差,另一方面將使員工失去對績效考核的關注,最終影響考核的效果,不利於員工績效改善的目的。如果考核週期太短,一方面將導致考核成本的加大,最直接的影響是各部門的工作量加大,另一方面由於工作內容可能跨越考核週期,導致許多的工作表現無法進行評估。針對各級行政人員工作的特點,確定不同的考核週期。

  (一)部門負責人及一般行政管理人員。

  重點應該評價工作的過程行為而非工作的結果,評價週期應該適當縮短,並採用隨時監控的方式,記錄業績狀況,該類人員的考核以月度考核為主。

  (二)中心領導成員(包括各部長)

  應對其工作的過程和工作的結果加以綜合評價,重點評價其工作的結果。該類人員的考核以階段性考核為主。階段性可以重點工作、中心工作、期中、期末等為標準。

  五、行政人員的績效溝通與輔導

  在對行政人員績效考核的過程中,要做到時時監控,根據需要安排一次或多次與行政人員面對面的交淡。反覆的績效溝通,能夠使行政人員瞭解到主管對自己的期望,瞭解自己的績效,認識自己有待改進的方面;同時,注意也可以針對面談中員工反映的問題和困難進行輔導,及時解決問題,不斷提高工作績效。

  六、行政人員的績效評估

  行政人員績效考核的三個指標根據實際情況分別分配不同的分值與權重,工作任務考核指標比重設為60%,態度考核指標設為20%,周邊協調部門評價指標設為20%;對於這三個指標進一步確定考核要素同樣分配相應的權重。工作任務考核指標包括工作效率(a%)、工作完成質量(b%)、工作強度(c%);態度考核指標可以包括缺勤率(d%)、工作積極性(e%)和工作責任心(f%);周邊協調部門評價指標包括服務質量(g%)、反應時間(h%)、溝通力(i%)和協作精神(j%)。

  根據上級領導以及橫向的考核結果(行政人員的自我評估報告可以考核不設定權重,作為上級領導時時掌握員工工作狀況的材料。)來進行統計本月行政人員的總的考評成績,計算公式為:

  月總成績=Sum[(x*a%+y*b%+z*c%)*60%+[(x*d%+y*e%+z*f%)*20%+[(x*g%+y*h%+

  z*i%+w*j%)*20%]

  年總成績=∑月總成績

  對於計算出來的月總成績和年總成績可以設定等級(總成績均採取四捨五入取整數值);

  A級:91分以上

  B級:81-90分

  C級:71-80分

  D級:61-70分

  E級:60分以下

  七、行政人員的績效評估結果的應用

  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於多個方面,主要包括改進工作績效、薪酬獎金的分配、職務調整和是否繼續留用、培訓與再教育、員工職業生涯規劃。行政管理人員工資採用以下工資結構:月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作;根據月度考核結果,採用以下分配方式:

  年度考核結果可以用來確定行政人員的年級獎金及制訂下一年度的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參照上表)。

  附:考評表

績效考核方案 篇5

  為充分調動幹部工作積極性,透過績效考核管理並實施獎懲,有效體現干與不幹、幹多與幹少、幹好與幹壞的差別,促使鎮村幹部職工進一步端正態度、嚴守工作紀律、認真履行職責,最大限度地發揮個人潛能,切實提高工作執行力,特制定此方案。

  一、考評機構

  成立以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為副組長,黨政辦、黨建辦、人大辦為成員的考核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黨建辦。

  二、考評範圍

  鎮直機關單位包村幹部 三、考評方式 實行工作積分考評制度。

  1、積分辦法:

  (1)每月進村入戶24天以上,積48分。少於24天的,缺一天扣2分。

  (2)每月召開兩次以上村支兩委、組長會議,積10分,缺一次扣5分。

  (3)協助村按時完成階段性各項工作任務,積30分,沒有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4)按要求每月召開兩次群眾會,積12分,缺一次扣6分。

  (5)按時參加鎮黨委、政府組織召開的會議。每次積5分,缺一次扣10分。

  (6)積極參加各類應急處置行動。參加一次,積5分,缺一次扣10分。

  (7)個人受到鎮表彰一次,積10分;受到縣級及以上表彰一次,積30分;

  (8)所負責村受到鎮黨委、政府表彰的,單項表彰積20分/次,年度綜合表彰的積30分/次;所負責村受到縣級及以上表彰的,積50分/次;

  (9)所負責村被鎮黨委、政府通報批評一次,扣積分30分/次;個人被鎮黨委、政府通報批評一次扣20分/次。

  2、積分辦法。幹部出勤積分以工作日誌和抽查相結合的方式認定,入村開展工作日誌必須要有村幹部簽字,聯絡責任區領導認可;對抽查中發現工作日誌不相符的,每次扣50分。獎勵、通報積分以檔案為依據。其他工作出勤情況、會議情況以鎮黨政辦統計為準。

  3、積分運用

  工作積分作為月度獎懲、績效工資發放和季度排名、年度考評以及年度個人評先選優的依據。

  (1)月度獎懲。

  月度獎懲以月累計積分進行獎懲,各村幹部月基礎積分為100分,每1個積分獎勵10元,在次月初兌現獎勵;達不到基礎積分,按差比例扣除其當月績效工資。

  (2)季度排名

  季度排名以季度積分和鎮黨政領導測評為依據(黨政領導測評5分),進行綜合排名。所負責村在完成階段性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對綜合排名前十名的幹部進行獎勵。設一等獎4名,獎金800元;二等獎勵6名,獎金600元。季度排名考評時間在下一季度的上中旬。

  (3)年度考評。

  以季度考核和村級工作目標管理考核為依據。在完成所負責村年度目標任務的基礎上,對年度排名在前二十名的包村幹部進行獎勵。設一等獎6名,獎金1500元,二等獎6名,獎金1200元;三等獎8名,獎金1000元。 未完成年度目標任務,且年度排名在全鎮後三名的包村幹部,按幹部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考評要求

  1、幹部績效考核情況要在全鎮範圍內進行通報,作為幹部評先選優的重要依據。

  2、對在績效考核中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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