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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土地流轉合同

個人土地流轉合同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麼相關的合同到底怎麼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個人土地流轉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個人土地流轉合同1

  甲方(流出方):

  乙方(流入方):

  雙方同意對甲方享有承包經營權、使用權的土地流轉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正、平等、自願、互利、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承包經營的位於新平縣漠沙鎮峨德村委會他達莫小組50畝山地的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從事農業生產經營。

  二、流轉土地方式、用途

  甲方採用轉包的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山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山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30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甲方將承包的山地50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 。

  五、流轉價款、支付方式及時間

  乙方同意以(玖萬元)流轉價款支付給甲方;支付方式:本合同簽定之日支付給甲方流轉價款(叄萬元);合同期滿的第二年支付壹萬元,合同期滿的第三年支付壹萬元;合同期滿的第四年支付壹萬元;合同期滿的第五年支付壹萬元;合同期滿的第六年支付壹萬元;合同期滿的第七年支付壹萬元。

  六、土地交付、收回的時間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乙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交付、收回流轉的土地。

  (二)協助和督促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合理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道路、邊界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三)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收益、處置權。

  (二)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不得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履約期間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二)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三)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四)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五)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十、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乙方交付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付流轉土地,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壹萬元。

  (二)甲方違約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應支付乙方賠償金壹萬元。

  (三)乙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向甲方交回流轉土地、或不完全交回流轉土地,應向甲支付違約金壹萬元。

  (四)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向甲方償付賠償金壹萬元。

  (五)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1、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對土地、水源進行毀滅性、破壞性、傷害性的操作和生產,荒蕪土地的,破壞地上附著物的;

  3、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一、特別約定

  (一)本合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如遇國家徵用、農業基礎設施建設使用該土地時,雙方應無條件服從,並按甲方30%、乙方70%分配國家徵用土地、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獲得的補償費。地方附著物補償費由乙方收取。

  (二)本合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如遇涉及該山地在內的大規模土地流轉獲得的流轉費按甲方30%、乙方70%比列分配。地方附著物補償費由乙方收取。

  (三)本合同在土地流轉過程中,乙方要流轉土地於他人時,如當時流轉費高過或等於300元每畝時,按甲方30%、乙方70%比列分配。

  (二)本合同履約期間,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合併,負責人變更,雙方法定代表人變更而變更或解除。

  (三)本合同終止,原土地上新建附著構築物,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四)國家徵用土地、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收回原土地重新分配使用,本合同終止。土地收回重新分配給甲方或新承包經營人使用後,乙方應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

  十二、爭議的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新平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其它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原發包人) 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是轉讓土地合同,應以原發包人同意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個人土地流轉合同2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 租賃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流轉用於 藥材 生產,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用於畜牧業生產及其他非農生產。

  三、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____年,從 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流轉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將承包的耕地畝流轉給乙方,該土地位於  。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採取實物支付。乙方每年月日支付甲方優質小麥 公斤/畝,每年月日支付甲方優質水稻 公斤/畝。質量標準根據國家標準確定。經雙方同意,也可根據當年實物市場價格折算成人民幣支付。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社群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在流轉期間如遇土地徵用佔用情況,由甲乙雙方共同作出決定,乙方不得擅自作出決定,乙方沒有透過甲方私自作出的決定無效,如因乙方私自決定造成土地被徵用、佔用及其他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費用,賠償標準為每畝人民幣 壹仟萬 元。如確因國家或者集體需要,由甲乙雙方共同作出決定的,青苗賠償費歸乙方所有,其他土地補助、土地款、安置費、安置物等所有補償歸甲方所有。

  4、合同期內國家給予的農業直補歸甲方所有。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九、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的;

  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的,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鎮農業經營管理部門調解,不同意調解或調解無效的,向上級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可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及原發包方各一份,鎮農業承包合同管理部門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出讓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受讓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個人土地流轉合同3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轉包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的用途

  乙方只能將流轉的土地用於: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

  甲方將第六條所列土地畝、魚池畝、山地畝流轉給乙方經營,土地流轉費以現金人民幣貳拾壹萬元計算。

  五、付費方式及時間

  土地流轉費以現金凡是支付。土地流轉費分六次支付,第一次在20XX年春節之前付陸萬。以後每年春節前付萬,直至付清貳拾壹萬。

  六、流轉土地型別、面積和質量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①按合同約定收取土地流轉費;

  ②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流轉土地;

  ③合同到期或解除後,監督乙方對需要還耕的流轉土地還耕恢復,收回流轉土地。

  2、義務:

  ①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村組內與其他農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

  ②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的土地。

  八、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權利:

  ①在流轉的'土地上享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管理權、產品處臵權和收益權;

  ②流轉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造成經濟損失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2、義務:

  ①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

  ②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

  ③合同期內要保護好流轉的土地,不得損毀流轉土地;

  ④合同到期或解除後,若造成流轉土地損毀,必須負責流轉土地復耕;

  ⑤加強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生,因事故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的;

  ②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③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國家和集體徵佔用土地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流轉的土地:

  ①不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②荒蕪土地的,不按約定破壞土地上的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③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的。

  3、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或以其他形式使用或佔用流轉給乙方土地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十、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2、乙方違背合同條款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十一、合同糾紛處理

  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在雙方協商不成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農村土地經營權流轉管理政策執行,由甲方所在地鄉鎮土地承包管理部門或農業局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進行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期內國家有關惠農政策(如各種補貼),由方享有。

  2、在合同期內流轉土地應交納的水費和生產統籌費用等由方承擔。

  2、在合同期內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將土地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3、在合同期滿後,若甲方需繼續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可優先受讓。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甲方、乙方、甲方所在太泊村、甲方所在彭澤縣棉花原種場土地承包管理部門(鑑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訂時間:

  個人土地流轉合同4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農村土地流轉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1、甲方願意將承包的位於: 鎮 村 組 計( )平方米。詳見下表:

  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耕種農作物,生產經營。地塊名稱: 分地時評估等級:面積 畝。

  2、土地四至界限:東 西 南 北 。 壟走向

  二、轉讓期限:

  1、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最長期限不得超過現在土地承包的剩餘期限。(第二輪發包土地標準)

  3、甲方應於(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三、轉讓價款與支付方式:

  1、轉讓價格:每畝(1000平方米),每年承包費( )元,承包土地共計( )畝。

  2、轉 讓 款:每畝人民幣( )元,共( )畝。( )年,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人民幣;

  3、支付方式: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將承包款全額給甲方全部支付完畢。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規定:

  1、在本合同簽訂前,甲方應當向原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並經原發包方同意。

  2、轉讓合同生效後,甲方應當終止於原發包方在該流轉土地上的一切承包關係。(異議)

  3、甲方交付的承包土地,必須符合雙方合同約定的標準。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後,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不得損壞農田,給土地造成永久性傷害。

  5、乙方無權享受國家和政府提供的各項支農服務(包括糧食直補)(異議)由甲方享受。

  綜上所述:雙方必須遵守此合同,如有違背合同規定,一切後果責任自負。

  本合同一試三份。雙方各持一份,原發包方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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