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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代理協議書

保險代理協議書

  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書能夠保證雙方合作愉快。到底應如何擬定協議書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保險代理協議書,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保險代理協議書1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居住地址: 社保電腦號: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聯絡人:

  依照國家勞動法律制度,現就甲方委託代理個人社會保險事務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簽訂委託代理協議如下:

  一、代理範圍:代為繳納社會保險服務。

  二、代理物件:甲方本人。

  三、代理職責: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甲方在協議期內代為繳納社會保險及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事務等手續。

  四、委託代理事項

  (一)根據甲方在每月15日前提交的參保險種、繳納金額、繳納比例(按統籌區規定的執行),乙方按統籌地區規定的繳費基數和徵收比例,在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時限內,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繳納等手續。

  (二)投保基期內(如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個基期),如統籌區的社會保險基數、比例、個人帳戶管理、社會保險待遇等有所調整時,雙方應實事求是對相關專案或標準作出調整。五、雙方約定

  (一)根據雙方約定,甲方僅委託乙方代理個人保險繳納事宜,雙方不存在任何勞動、人事關係;乙方只是受甲方委託承辦甲方交辦的社會保險登記、繳納、待遇申領等事項。乙方不承擔除委託代理專案外的一切責任。

  (二)甲方承擔委託代理事項所需費用(含社會保險費單位承擔部分和個人承擔部分、委託代理服務費)。

  (三)甲方承諾:

  1、社會保險費需按月劃匯。每月15日前將社會保險費和委託代理服務費劃匯到乙方賬戶,超過時限劃匯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但是,如乙方收到甲方劃匯的社保費而逾期繳納的,則由乙方承擔責任。若因此遲繳而被處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的,應由延誤方負責。

  (四)委託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為每月人民幣元。

  甲方按以下賬號於每月15日前將社會保險費和委託代理服務費匯入乙方法人賬戶。

  (五)本協議之未盡事宜,雙方應透過協商處理,如有修改、補充,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作為與本協議同具法律效力的補充條款執行。

  (六)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諒解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訴訟。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自雙方代表之最後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 月 日止。

  (八)在協議有效期內,任何一方提出終止,需提前十五天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前三個月代理服務費總額的違約金。

  甲方: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碼 代表:(簽字)

  20xx年 月 日20xx年 月

保險代理協議書2

  ( )________代字第____號

  委託方: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分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被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__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代理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 經協商一致,簽訂本保險代理協議。

  第一條 總則

  1.甲方委託乙方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的名義代理甲方辦理人身保險業務,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按照約定範圍從事代理活動所產生的保險協議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用(指代理業務的佣金、手續費,下同)。本協議及相關檔案均不直接或間接構成甲方與乙方的員工之間有僱主和僱員關係。

  2.乙方只為甲方代理人身保險業務,不得為甲方以外的保險公司代理人身保險業務。

  第二條 代理範圍

  (一)業務範圍

  1.乙方代理推銷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具體險種見附件一);

  2.乙方代理甲方收取代理產品的首期暫收保險費;

  3.乙方代理收取甲方指定的保險產品的續期保險費;

  4.甲方以書面形式委託的其他特定事項。

  (二)地域範圍___________行政區域內。

  第三條 代理期限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協議到期日前六個月雙方需就協議的續簽或終止等相關事宜進行協商,協議到期日前未達成書面續簽協議的,本協議即行終止。

  第四條 代理費用

  1.代理費用按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詳見附件一)支付給乙方,甲方上級公司規定的標準如有調整,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也作相應調整。

  2.甲方以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3.乙方設立獨立的代理費用帳戶,並在每月的1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向甲方提交上個月的業務結算表;甲方核實後,在20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個月的代理費用全額劃入乙方帳戶。

  4.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代理費用時,應向甲方開具稅務部門認可的保險中介服務專用發票。

  第五條 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對乙方在代理範圍內招攬的保險業務具有最後確認權,對符合承保條件的簽發保險單;

  2.按本協議約定收取保險費;

  3.有權根據甲方上級公司對代理費用標準的調整而調整,並通知乙方;

  4.有權制定和修改與本協議代理業務相關的各項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

  5.有權對乙方的代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6.有權根據需要調整代理許可權範圍。

  (二)甲方的義務

  1.按本協議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

  2.負責對乙方員工進行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對在甲方核保許可權內且單證齊全、符合甲方業務管理規定的投保單,甲方應在十個工作日內作出核保決定;

  4.乙方新單保費劃入到甲方後,因甲方原因未出單,在此期間被保險人遭受意外責任賠償事故,由甲方負責處理;

  5.對新出臺的有關法律法規、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規定,甲方負有告知乙方的義務;

  6.對獲悉的乙方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有權按本協議約定收取代理費用;

  2.有權獲得必要的相關保險實務知識培訓;

  3.有權從甲方處獲取與代理業務相關的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有關管理規定;

  4.有權要求甲方及時簽發符合承保條件的保險單。

  (二)乙方的義務

  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與甲方現有的業務渠道或業務關係單位發生團體的、同險種的業務往來;

  2.承擔與代理業務有關的一切費用;

  3.不得聘用甲方未解除勞動協議(協議)或代理協議的員工、個人代理人或專管員,不得聘用與甲方解除勞動協議(協議)或代理協議後六個月內的員工、個人代理人;

  4.未經甲方同意或授權,不得向客戶作出任何承諾或簽訂協議;

  5.在收取客戶保險費後,按本協議規定及時將保險費劃轉給甲方;

  6.接受甲

  方的業務檢查、監督和指導,並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整改;

  7.在代理甲方的保險業務時,必須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保險監督管理部門的管理規定和甲方上級公司及甲方的管理要求;

  8.必須使用甲方提供的宣傳資料、條款、費率、單證、各種表格等資料檔案,且不得修改;

  9.根據甲方需要,協助甲方做好理賠工作;

  10.對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11.本協議終止後,乙方須及時將所有的客戶資料、各種單證、未交接的保險費及其他材料完整地送繳甲方,並通知相關客戶,不得以任何理由損害客戶的利益;

  12.不得違反《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第58條的規定。

  第六條 代理業務操作規程

  根據中國__________保險公司__________分公司的規定,保險代理業務的具體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單證管理(附件二);

  (二)新單業務操作流程(附件三);

  (三)續期業務操作流程(附件四);

  (四)首期暫收保險費和續期保險費的劃轉;

  1.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開設獨立的保險費帳戶,在交接投保資料的同時,將乙方已收取的首期暫收保險費劃入到甲方指定的帳戶;

  2.乙方在收取指定的續期業務保險費的二個工作日內將保險員全額劃入到甲方帳戶;

  3.保險費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根據交接的清單總金額來核對確認乙方的實際劃款金額。

  (五)甲方應為乙方單獨編制代理業務電腦編號,以方便雙方業務流程的操作、各類結算及相關業務的查詢。

  第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

  1.本協議生效後,甲、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確有特殊原因需變更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變更。

  2.甲、乙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內要求解除協議,但必須提前六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接到解除協議的通知之日起六個月,本協議解除。

  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

  4.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的,乙方有權解除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第二款第二項規定的義務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2.乙方在為甲方代理業務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本協議第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因其他違法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同意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對雙方均有終局法律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涉及保險業的專用名詞,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解釋,法律法規無規定的,按保險行業慣例解釋。

  3.本協議附件包括:附件一至四(略)。

  系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5.本協議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

保險代理協議書3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為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為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儲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儲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為方為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____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為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為:

  第四條 代理許可權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為: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為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為節假日,則順延為節假日結束後的

  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____日以後(含____日)至本月____日代理的至本月____日仍有效的代理許可權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於每月____日前在代為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為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並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能為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於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並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秘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後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於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併,分立或合併後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並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託或者甲方撤銷委託。乙方辭去委託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託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託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託使受託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於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並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後,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並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

  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

  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並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為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於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後,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為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並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保險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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