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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的酒業訂購合同

最新的酒業訂購合同

  隨著法律觀念的日漸普及,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合同有不同的型別,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最新的酒業訂購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最新的酒業訂購合同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在履行協議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若有違約應按合同約定賠償對方由此導致的經濟損失。

  一、合同期限:

  1、本合同簽署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其中前個月為試銷期。

  2、合同到期後,另確定新的經銷條件,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二、經銷產品及區域:

  1、甲方授權乙方經銷甲方白酒系列產品。

  2、甲方授予乙方白酒系列產品的銷售區域僅限。

  三、產品價格:

  1、價格按甲方統一價執行(價格表附合同)。

  2、乙方嚴格執行合同約定產品銷售價格體系,不能低於或高於合同約定價格銷售。否則,甲方不予兌現銷售獎勵。

  3、甲方保留統一調整產品價格的權力,調價提前天通知乙方。

  四、結算方式

  1、經甲方財務部門確認,乙方貨款到帳後,甲方組織發貨。

  2、如甲方更改帳號,以甲方財務部簽章後的書面通知為準。

  3、在未得到甲方財務部簽章的書面通知,乙方不得將貨款(或借款)交給或借給甲方業務人員或匯入其他帳戶,否則,乙方承擔責任。

  五、合作保證

  1、乙方首批貨款在本合同簽定之日起日內全額匯入甲方指定帳戶。否則,視乙方違約,本合同自行失效。

  2、甲乙雙方簽定合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萬元的合同保證金,否則視乙方自動放棄合同。合同保證金利息按照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計算。

  六、市場操作要求:

  1、乙方應建立起本區域完整的銷售網路,保證經銷甲方的產品在經銷區域內終端鋪貨達到:商超家,酒店、酒樓家。

  2、乙方在經銷期內必須完成銷售任務萬元人民幣(按實際回款額計算),月度銷售比例及任務如下:

  3、經銷期(包括試銷期和正式經銷期)內乙方保證完成月度銷售任務,若在合約期內乙方連續累計無法完成兩個月度銷售任務,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4、在試銷期內,乙方完成合同約定的月度任務,則轉為正式經銷商,甲方發經銷商確認通知函。

  5、乙方保證合同指定產品均在限定區域內銷售,如竄區域銷售,甲方不予兌現銷售獎勵,並根據數量乙方支付甲方元/件—元/件的違約金,或甲方有權取消經銷商資格。

  6、乙方做好售後服務並積極維護品牌形象,同時負責做好產品包裝物的回收處理工作。

  7、乙方不得經銷與甲方產品名稱、包裝、風格相近的仿冒品或同類產品。否則,甲方視乙方違約,終止與乙方的合作。

  七、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監督並杜絕竄貨現象的發生,以確保乙方在銷售區域內的合法權益。

  2、乙方在銷售甲方產品過程中所發生的廣告媒體宣傳、宣傳品、促銷品、推廣活動等事宜,乙方應提出計劃方案,經甲方稽核同意後,乙方即可安排實施。

  3、甲方協助乙方做好產品的售前、售中、售後服務。

  4、保證提供乙方所需的貨源,負責做好市場的管理、指導工作;負責提供電視、軟性文章等宣傳媒體資料及終端培訓。

  5、及時兌現合同約定的政策支援。

  6、負責將產品運至乙方市場,運費由甲方承擔。

  八、產品驗貨約定:

  甲方貨到乙方市場當日清點核實品種、規格、數量,由乙方法人代表在貨運回執單上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產品驗收生效,運送的產品、宣傳品、促銷品等物品如出現短缺或破損,乙方應在貨運回執單上註明。否則,出現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九、獎勵政策:

  參與公司經銷商級別評定,兌現獎勵。

  十、產品調劑約定:

  本合同產品在發貨三個月內如滯銷可提出調劑,調劑產品的來回運費,運送損失及內外包裝材料損失費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所有調換產品必須保證包裝無開封、髒、損現象,不影響二次銷售,否則不予退換。

  十一、雙方合作前特別約定:

  1、乙方嚴格遵守國家工商、稅務等有關政策、法令、法規進行商業活動,如有違反,屬乙方個人行為,概與甲方無關,因此衍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2、乙方向甲方彙報每月庫存、銷貨情況及下期要貨計劃、市場資訊,乙方每次上貨金額應在萬元以上。

  3、甲方每月對乙方的考核截止日為當月的日。

  4、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完整、準確、真實的終端明細目錄,由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如出現虛報、錯報、漏報現象,經甲方核實後,乙方支付甲方元/家的違約金。

  十二、解約手續:

  1、在合同生效期,如乙方未能達到雙方合同約定條款其中一條,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以甲方經銷商確認通知函為準。

  2、在解約時乙方應將經銷區域內的銷售網點無條件交由甲方接管。

  3、若雙方解約,乙方市場完好無損仍有銷售價值的產品,甲方按乙方進貨價%的價格回收,與甲方有關並由甲方提供的資料,乙方應無條件交回甲方。

  4、解約手續辦理完畢,甲方退還乙方合同保證金。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議補充,出現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十四、其它: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最新的酒業訂購合同2

  甲方:

  乙方:

  為迅速擴大市場份額、搶佔市場,達到雙方共贏的目的,擬於 年 月 日在 召開西鳳天子酒訂貨會,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負責訂貨會餐費(含煙、飲料、水果、小吃等)、資料列印等費用。

  二、乙方負責提供併發放請柬,甲方協助乙方開會並負責訂貨會所有訂單的統計並及時配送到乙方。

  三、甲方負責會議招待用酒(御賜六品或御賜七品)。

  四、甲方負責會議當日發放的贈品(良緣2瓶),會議當天訂單以外的補單不再配發贈品,不再享受額外的獎勵政策。

  五、由於本次訂貨會力度較大,因此訂貨會所訂產品的箱外禮品一律由甲方負責採購並隨貨配送至乙方。訂貨會期間,西鳳天子系列酒乙方訂貨量:縣級市場達到20萬甲方獎勵乙方2000元,達到20萬且六品或七品單品訂貨量達到500件,甲方獎勵乙方3000元,達到30萬甲方獎勵乙方3500元,達到30萬且六品或七品單品訂貨量達到500件,甲方獎勵乙方4500元,達到40萬甲方獎勵乙方6000元,達到40萬且六品或七品單品訂貨量達到500件,甲方獎勵乙方7000元。

  六、到40萬甲方獎勵乙方3000元,達到40萬且六品或七品單品訂貨量達到800件,甲方獎勵乙方4000元;達到50萬甲方獎勵乙方5000元,達到50萬且六品或七品單品訂貨量達到800件,甲方獎勵乙方6000元;達到60萬甲方獎勵乙方7000元。達到60萬另外且六品或七品單品訂貨量達到800件,甲方獎勵乙方8000元。

  七、乙方保證在會議結束三日內將首批貨款匯入甲方賬戶,甲方在乙方貨款到帳五日內將貨及禮品配送到乙方。訂貨會所訂產品一律由乙方負責配送。訂貨會結束15日內乙方將全部貨款匯入甲方帳戶,超過15日未提貨的訂單一律作廢,並取消甲方對乙方獎勵。

  八、訂貨會所訂的所有產品的正常返利不受影響,定貨會銷量計入年度任務,各品種價格體系中所設定的箱外禮品不再重複兌付。

  九、其餘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最新的酒業訂購合同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誠信平等、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基礎上,整合雙方的優勢資源,現就雙方共同開拓甲方“系列產品”的銷售市場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 總則

  1.1甲方指定乙方為“系列產品”在下列區域的代理商,銷售甲方指定的產品,甲方同意乙方在指定的區域內按照本協議的約定開展營銷活動,不得擅自超出該區域進行銷售(乙方若需開闢其它區域市場,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和授權)。

  指定產品:系列。

  系列代理區域為:。

  1.2乙方銷售代理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3乙方代理期限內進貨任務為 萬元。

  1.4乙方首批進貨額為萬元,保證金萬元。協議經簽字生效之日起10天內如乙方不能按時足額付款,則本協議自超期之日起自行失效。

  1.5乙方在指定區域內可以“系列”的`名義從事“系列”的銷售及宣傳活動。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授權的前提下,不得以甲方名義從事其他的商業活動,否則視為乙方的單方面行為,甲方不對該行為負責。

  1.6為保障良好的市場銷售秩序,乙方在指定區域內允許開發二級代理商和終端網路直營商。乙方開發二級代理商前必須將目標客商的詳細情況向甲方做出書面通報,在同二級代理商簽定合同時必須是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和二級代理商各執一份備檔,便於市場管控。

  1.7代理產品

  1.7.1代理產品為甲方“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產品),質量及包裝標準以產品生產企業標準為準。

  1.7.2甲方開發其它新產品,將另行通知乙方具體銷售政策,乙方優先代理。經雙方同意後可另行簽約或以本協議為準。

  1.8銷售目標

  乙方需完成合同銷售目標,如乙方逾期未能完成,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銷售資格提出質疑直至取消合同。

  第二章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乙方必須對指定區域內的不同型別的終端網點進行開發、鋪貨,使甲方的產品在乙方區域內迅速實現較廣泛的終端可見指標。

  2.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手段向指定區域以外的地區和渠道銷售甲方產品,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2.3乙方在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授權的情況下,有依照甲方認可的條件(時間、地點、形式等)開展相應的市場推廣、促銷活動的權利。乙方在開展市場推廣、促銷活動中若需要甲方提供技術和談判方面的支援時,甲方必須大力支援。

  2.4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及“系列”的市場形象。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乙方不得超出協議內容進行市場宣傳及其他商務活動。

  2.5乙方的權利:

  2.5.1有權提出對市場推廣有益的經營主張或建議。

  2.5.2甲方如有違反本協議約定之條款,經乙方查證屬實並提出整改建議後甲方仍無改善,乙方可立即以書面形式解除本協議並追究甲方責任。

  2.6乙方的責任:

  2.6.1乙方必須指派專人負責甲方產品的銷售,協議簽訂後30日內,組建不少於人的營銷隊伍,配送工具應即時到位,並制定和完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迅度提高市場服務能力。

  2.6.2乙方應按照甲方規定的價格、在雙方協議的代理區域內銷售,不得擅自越區銷售和低價或高價銷售。

  2.6.3產品銷售應嚴格執行雙方議定的產品價格體系,如需調整價格應以甲方正式行文通知為準,嚴禁低價惡性傾銷或刻意高價銷售。

  2.嚴格執行雙方確定的任務量,確保萬元以上的產品庫存,防止市場斷貨發生。

  2.6.5嚴格按照協議確定的渠道型別和目標進店數鋪貨。

  2.6.6嚴格按照協議確定的二級經銷商開發要求進行開發。

  2.7乙方有權對甲方的銷售、服務等工作進行監督,提出批評意見或投拆。

  2.8乙方應對在履行本協議時獲得的任何甲方的資料予以保密。

  第三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為支援乙方的銷售,甲方將配備一定的市場支援費用,由甲方指導監督使用。

  3.1.1市場支援政策:甲方給予乙方的市場費用必須用於市場實際所需,乙方市場所需費用由甲方代表確認後,乙方以書面形式連同費用支付證明向甲方申請報批。甲方對乙方的支援建立在乙方實際回款數額的基礎上。

  3.1.2市場支援及返利,在合同期內,按營銷政策辦理。

  3.1.3若乙方成渠道、成規模、有組織、有意識地向合同約定以外的區域及渠道銷售產品;在無正當理由的情況下,乙方有意擾亂合同約定的價格體系並且拒不規範。為此甲方有權完全扣除返利。

  3.2甲方對乙方的經營狀況、價格執行情況、貨物流向有權實施監督管理。

  3.3甲方與乙方共同管理市場,如發現乙方在市場運作中有不規範或執行不力的情況,有權向乙方提出合理建議並督促執行。

  3.4兌現以書面形式所承諾的各種支援,口頭承諾無效。

  3.5因乙方儲運不當而造成對產品質量的影響,甲方不承擔責任。

  3.6甲方向乙方明確:甲方派出的地區銷售人員在未得到甲方書面確認的前提下,不能向乙方借貨、調貨、索要產品或借支現金,如由此造成乙方直接或間接之損失,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章 產品價格

  4.1系列產品價格:

  4.2甲方可根據市場情況和成本調整產品價格。

  4.3甲方調整產品價格時,須提前30日以上正式行文通知乙方。

  4.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甲方制定的銷售價格,否則,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因此而影響乙方的銷量,甲方將不負擔責任。

  第五章 訂貨

  5.1乙方訂貨必須詳細填寫“系列”《產品訂單》,並傳真至甲方總部,乙方訂單必須簽字、蓋章,雙方認同訂單與本協議具備同樣的法律效力。

  5.2甲方在確認乙方全部貨款到帳後,應及時發貨。若因不可抗力(如地震、水災等自然災害或遇國家法定節假日而造成的客觀延誤)原因導致的甲方延誤交貨,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盡最大努力交貨。

  5.3若遇缺貨或斷貨無法執行訂單,甲方應與乙方溝通,協商修改訂單並重復以上的工作流程。

  5.4產品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只承擔到站費用,到站後短途運費乙方自行承擔。

  5.5乙方提貨時,貨物破損低於3‰為正常運輸破損,損失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如貨物破損超出3‰,應憑相關部門和保險公司有效證明檔案3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協助乙方進行索賠或重新補發貨,超過5日以上視為乙方無異議。

  5.6乙方收到甲方貨物後必須出具加蓋乙方公章的收貨確認書(傳真或郵寄)給甲方,並詳細列明所收貨物品項、數量及金額,收貨後三日內未通知甲方,視為乙方收貨正確。

  第六章 結算和付款方式

  6.1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同意採用款到發貨的結算方式,即乙方訂貨必須先付清全部貨款,甲方在確認收到乙方的全部貨款後方能發貨。

  6.2乙方應用現金、電匯或銀行匯票的方式,將貨款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第七章 商標及其它智慧財產權

  甲方的商標、版權、公司名稱等一切智慧財產權,均屬甲方所有,雖有本協議簽訂,但甲方並未授權乙方使用甲方商標、公司名稱以及其它甲方所享有的智慧財產權,除非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否則,將承擔因侵權而導致的一切法律後果。

  第八章 簽名及蓋章

  8.1本協議或本協議的補充協議(或附件)及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對雙方權利義務所達成的新約定,均應為書面形式並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署,並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否則,該協議或檔案無效。

  8.2所有甲方駐乙方區域業務人員或其它人員的行為必須以本協議為準,甲方不承擔因任何個人行為所產生的一切後果,甲、乙雙方均不得以對方業務人員或其他公司員工的口頭承諾作為改變本協議約定事項的依據,若需要增加內容須加入協議附件並經過雙方同意並簽章。

  8.3乙方在未得到甲方書面蓋章公文同意時,任何甲方人員向乙方的借款和借貨行為均屬乙方自身行為,甲方不承擔任何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責任。

  8.4乙方未提供公司名稱、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資料時,按此協議進行運作;將乙方提供以上資料後方可正式簽訂經銷合同。

  第九章 法律效力

  9.1本協議書有效期自雙方本著真誠合作的精神就續簽本協議再行協商。

  9.2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簽名並加蓋合同專用章或公章後生效。本協議生效後,將取代協議生效前的所有洽談協議和以前甲、乙方簽訂的各類協議和約定。

  9.3若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形成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爭議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9.4本協議共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5本協議簽約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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