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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土租(包)字第 號

  轉包(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接包(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出租)事宜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一、轉包(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 村 組 畝土地(地名、四至、土地用途附後)轉包(出租)給乙方從事 生產經營。轉包(出租)土地應符合下列標準 。

  二、轉包(出租)期限

  轉包(出租)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轉包(出租)價格

  轉包(出租)的土地總價格為每年人民幣 元(其中包括依法向國家和集體繳納的農業稅費等)。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包(出租)費:

  1、乙方採用現金支付轉包(出租)費的方式,支付時間為年 月 日。

  2、乙方採用實物支付轉包(出租)費的方式,實物名稱 ,數量 公斤,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五、交付時間

  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轉包(出租)土地交付乙方。

  六、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與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承擔。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出租)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經營土地的情況,並要求乙方按約履行合同義務。

  3、甲方有權在轉包(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承包經營權。

  4、轉包(出租)期限內遇自然災害,上級給予甲方核減或免除相關土地上的稅費義務和核發的救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5、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轉包(出租)土地並要求甲方履行其他合同義務。

  6、乙方不得改變轉包(租用)土地的農業用途。

  7、乙方在不改變土地農業用途、不大亂水系、不影響第三人生產經營和流轉期滿後保證復墾的前提下,對轉包(租用)的土地有生產經營自主權。

  8、乙方必須管好用好轉包(租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從事掠奪性經營。

  七、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1、國家、集體建設需要依法徵用、使用轉包(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或集體需要。

  2、乙方在轉包(出租)期限內將轉包(出租)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需經甲方和發包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須提前 個月通知另一方。

  八、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元。

  2、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並經承包經營土地所在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管理機構鑑證、備案後生效。

  十一、其他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發包方和鑑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單位:(簽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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