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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裝店員工薪資獎勵制度

服裝店員工薪資獎勵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服裝店員工薪資獎勵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服裝店員工薪資獎勵制度1

  1.員工應帶妝上崗,工作時間應保持愉快精神,熱情待人。

  2.在工作時間不得抽菸、喝酒,不得與相鄰櫃檯員工聊天。

  3.應保持店面整潔,每日應打掃衛生,整理貨品,每日需拖地。

  4.應妥善保管好櫃檯財物和貨品,謹防小偷。如果盤點庫存發現貨品丟失,按照丟失商品的吊牌價在月結工資中扣除。

  5.每日應做好店面貨品整理,按照公司要求陳列貨品,精心搭配和擺放。

  6.按時上班,不得早退。吃飯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扣除一天工資。

  7.上班時間不得接待朋友探訪。

  8.店員試用期定為1個月,薪酬為底薪1800+2%個人銷售額提成。

  9.薪酬結構為基本工資+提成+補貼

  10.提成為當月個人銷售額的2%

  11.補貼包括交通補貼,化妝補貼,保險補貼。其中過了試用期的次月即可獲得100元的交通補貼和100元的化妝補貼,保險補貼300元則自員工正式入職公司6個月後發放。

  12.員工應具有強烈的服務意識與服務觀念,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現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13.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店鋪管理制度。

  14.如遇不明事項應服從公司領導,與同事合睦相處,對新進員

  工應親切,公平對待。

  15.員工應保守店鋪的機密,不得對外洩露任何有關店鋪的銷售資料,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圖謀私利。

  16.員工對待工作與顧客應謙恭誠懇,滿腔熱情。遇事不可推諉,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難顧客。

  17.員工有義務完善各項工作及服務品質,提高工作績效。

  18.員工應愛惜店內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19.員工應按照公司制定的銷售政策、銷售價格和銷售活動進行銷售,不得擅自更改商品價格。

  20.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對貨品知識熟練掌握;努力提高自身的`銷售技巧。

服裝店員工薪資獎勵制度2

  一、店內任何員工應無條件服從上級的管理.

  二、店內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與顧客發生爭執。表現:

  1、與顧客爭吵,辱罵顧客。

  2、與顧客打架、鬥毆。處罰:第一次:罰款五十元。第二次:開除

  三、員工應嚴格按照規定於上下班時間上下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遲到、早退、曠工(無故或未獲批准不正常上班)。遲到、早退五分鐘以內扣二元。遲到、早退三十分鐘內扣十元,超過三十分鐘扣除當天工資,嚴重者予以開除。曠工罰款五十元,超過2次予以開除。

  四、員工上班前應將工裝,工牌穿戴整齊,並隨時保持工裝整潔。(違者罰一元)

  五、上班時可淺淡化妝,不可濃裝豔抹,不得披頭散髮。(違者罰兩元)

  六、上班時保持精神飽滿,不允許無精打采。不得無故串崗,不得聊天和看報刊雜誌,不得吃零食(違者罰兩元),工作時

  間不得擅自離崗(違者罰五元),有顧客時在賣場聊天者罰五元。

  七、上班期間不得接打私人電話,不得會客。(違者罰兩元)

  八、賣場上員工儘量講普通話,

  九、在賣場內確保正確站姿,,不準依靠道具或做出有損店面形象的舉止.(違者罰兩元)

  十、員工應對自己負責的區位衛生進行打掃,並保持全天整潔,.每月末大掃除一次(違者罰二元.)。

  十一、員工上下班必須在考勤機上籤到簽退。

  1:做全天班的員工早?前簽到一次,晚 後簽退一次即可。因當天上班時間不能及時趕到而臨時請他人暫代一下班的,則本人來後必須先簽到,然後代班者方能簽退。 2:遲到(早退)超過一分鐘開始記遲到(早退)。

  3:一個月內忘簽到(簽退)一次按遲到(早退)五分鐘內處理;一個月累計忘簽到(簽退)二次每次按遲到(早退)三十分鐘內處理;一個月累計忘簽到(簽退)三次及以上每次扣除當天工資。

  4:因已遲到(早退)而有意不簽到(簽退)則另行處理。 十二、在銷售過程中,每位導購都要做到面帶微笑,態度真誠。

  十三、在銷售過程中導購要主動服務,不能相互推諉,要做到以客為先.

  1.針扎反應:見到顧客,應及時為其提供服務。

  2.小跑服務.

  3.顧客進門必須使用歡迎用語打招呼.(違者罰二元)十四、店組長髮現部屬有違規行為不予以及時糾正和不進行記錄的,則與該員工承擔相同處罰,超過三次則撤銷店組長職務。員工必須服從店組長管理及安排,否則店組長可上報負責人進行處理,行為嚴重的可由店組長向負責人建議辭退。

  十五、員工之間要有團隊意識,要把每一個人當成是自己的兄弟姐妹,苦樂同擔.風雨同行.店組長不準隨便刁難部屬,不準隨便呵斥部屬。應該尊重和幫助店內每一位員工。十六、半班員工不得請假,員工每月換班不能超過3次,店組長不得與店員換班。換班需填寫《換班單》,經店組長同意並簽字,否則視曠工處理。換接班必須及時做好貨品交接工作。如本店需要加班,員工無特殊原因不得拒絕。十七、收銀臺與倉庫除負責人員,他人不得入內.發現一次給予嚴重警告.(違者罰五元.)

  十八、每天進行貨品核對,.如有失貨,按失物正常銷售價在責任班次所有導購工資中平均扣除。月底進行全場大盤,如有責任不明失物,按失物正常銷售價由全體導購賠償。倉庫失物則由倉庫負責人員按正常銷售價賠償。

  十九、每天員工要對店鋪的形勢進行分析,查詢不利因素,及時做出個人工作心得和月總結.

  二十、如屢次違反規定者從嚴處罰,經勸告仍不能改正的予以辭退。

  二一、辭職:試用工應提前二天.正式員工應提前十五天、店組長需提前一個月向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且春節前後各一個月內不得辭職(以上違反則保證金不予退還),並履行以下手續方可領回工服保證金( 元,收銀員 元):

  1.歸還員工牌;

  2.歸還所領道具;

  3.做好交接工作;

  4.工裝損耗按規定從保證金中扣除(工作未做滿半年扣除 元).

  二十二、店鋪於每天 分準時營業,晚 打烊.二十三、正式員工在本店購物憑指標可享受七折優惠,

  具體如下:

  1.工作時間滿1個月有購買一套當季服飾的指標,工作時間滿半年以上即擁有一年分四季各購買一套服飾的指標。

  2.指標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轉讓他人,否則作廢並給予相應處罰。使用指標購物時需通知組長,並經負責人同意。當季指標未使用可累積到下一季,但最多累積不超過二套。

  3.特價和促銷商品不在優惠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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