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社保> 社保工作調研報告

社保工作調研報告

社保工作調研報告範文(精選4篇)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需要使用報告的情況越來越多,報告具有雙向溝通性的特點。你知道怎樣寫報告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社保工作調研報告範文(精選4篇),歡迎大家分享。

  社保工作調研報告1

  為了解我國城市農民工生活質量狀況,為黨和政府制定有關政策提供參考依據,今年8月,國家統計局在全國範圍內開展了一次城市農民工生活質量狀況的專項調查。調查結果表明:當前,城市農民工工作和生活條件普遍較差。他們勞動強度大,生活開銷大;文化程度低,社會保障低;工作環境差,生活條件差;文化娛樂少,技能培訓少。儘管如此,但多數農民工仍認可目前生存的現狀,對未來生活充滿希望。

  城市農民工生活質量狀況調查報告共分四篇,第一篇為《城市農民工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狀況》,第二篇為《城市農民工生活與教育狀況》,第三篇為《農民工對城市生活的評價和希望》,第四篇為《農民工外出務工經商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一、調查基本情況

  (一)調查範圍、方式和內容

  本次調查範圍為:全國各級城市(含直轄市、副省級市、地級市和縣級市)中固定崗位就業的農民工和靈活就業的農民工。

  調查物件是:年齡在16-65週歲的跨地區外出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包括被企業(單位)招用的在固定崗位就業的農民工和在社群街道上自主創業、自謀職業的靈活就業的農民工。

  調查採用面訪方式,對在固定崗位上就業的農民工直接深入企業進行調查,對靈活就業的農民工採取街道社群攔截調查和入戶調查方式。

  調查的主要內容是:城市農民工生活質量狀況,包括勞動就業、獲取報酬、就業保障、住房、子女教育、勞動技能培訓等情況。

  (二)調查樣本的抽取

  1、在固定崗位上就業的農民工樣本的抽取

  以省(自治區、直轄市)為總體,分兩階段抽取城市農民工進行調查。即先在製造業等12個主要行業中抽取一定數量的企業(單位),然後從中選取一定數量農民工進行調查。在抽取農民工時按照該企業(單位)農民工從事的主要職業,適當考慮了農民工性別、年齡、文化程度的分佈。

  在抽取各省級農民工樣本總量時,考慮到東部地區是農民工的主要輸入地,因此江蘇、浙江、廣東省抽取的樣本不少於1200個,其他東部省份抽取的樣本不少於900個,中部省份不少於650個,西部省份不少於400個。

  2、靈活就業的個體農民工樣本的抽取

  以城市(包括直轄市、副省級市、地級市和縣級市)為總體從街道社群中選取靈活就業的農民工,適當考慮農民工性別、年齡、文化程度的分佈。

  4個直轄市各抽取200名農民工,15個副省級市各抽取30名農民工,各地級市和縣級市分別抽取10名和5名農民工進行調查。

  (三)調查的樣本情況

  本次共調查各類農民工29425人。

  1、樣本分佈情況

  按工作崗位分,固定崗位就業農民工23880人,流動就業農民工為5545人,分別佔81.16%和18.84%。

  按從事工作的行業分,在製造業,建築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中工作的農民工分別佔19.53%、15.12%和14.84%;在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中工作的農民工分別佔13.88%、9.75%、8.22%和1.26%;其他農民工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房地產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採礦業,科學研究、技術服務和地質勘查業,金融業中工作。

  按從事的職業分,主要為各類服務員、生產工人、技術工人、建築工人、專業技術人員等,分別佔17.49%、15.46%、13.22%、9.08%。和7.17%。

  按東中西部劃分,東部地區調查農民工13435人,中部地區調查農民工8980人,西部地區調查農民工7010人,分別佔被調查的農民工數的45.66%、30.52%和23.82%。

  2、農民工基本情況

  在調查的29425名農民工中,男性農民工19027人,女性農民工10398人,分別佔64.66%和35.34%。

  從婚姻狀況看,已婚的有18191人,未婚的有10743人,分別佔被調查農民工數的61.82%和36.51%。

  從年齡上看,16-25歲的農民工有8954人,25-35歲的農民工有10553人,35-45歲的農民工有7516人,45歲以上的農民工有2402人,分別佔被調查的農民工數的30.43%、35.86%、25.54%和8.17%。

  從文化程度上看,不識字或識字很少的農民工有756人,小學文化程度的農民工有3750人,初中文化程度的農民工有15312人,高中文化程度的農民工有7848人,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農民工有1759人,分別佔被調查的農民工數的2.57%、12.74%、52.04%、26.67%和5.98%。

  二、城市農民工勞動就業情況

  (一)農民工的求職主要靠親朋好友

  許多農民工在外出務工經商前並沒有聯絡好工作,進城後,一般經城裡的親戚、朋友或已在城裡定居的老鄉介紹找到工作。據調查,由定居本地的親屬、朋友介紹的佔28.20%,由同樣在外務工經商的同鄉、親友介紹的佔25.99%,自薦到用工單位工作,佔10.51%。另外,還有部分農民工是透過自主就業,招工廣告,包工頭、老闆招募,勞務市場,招聘會,報紙、電視、廣播等媒體找到工作,分別佔7.94%、7.38%、5.15%、3.85%、2.46%和2.05%。

  (二)農民工職業涉及城市生活的諸多方面

  調查結果表明,農民工從事的職業有各類服務員、生產工人、技術工人、建築工人、專業技術人員、一般職員、辦事員、管理人員、居民服務人員、商務服務人員、個體業主、小攤小販、家政服務人員、市政環衛工人等。

  從性別上看,男性農民工從事的職業主要有技術工人、生產工人、建築工人和專業技術人員,分別佔被調查農民工總數的17.65%、16.66%、12.99%和8.94%;女性農民工從事的職業,依次為各類服務員、生產工人、一般職員及辦事員,分別佔被調查農民工總數的35.14%、13.27%和10.45%。

  (三)農民工工作時間過長

  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在城裡務工經商的農民工平均每週工作6.29天,平均每天工作8.93小時。

  從每天工作時間看,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足8小時的佔6.85%,每天正常工作8小時的佔53.26%。每天工作9-10小時的佔26.28%,每天工作11-12小時的佔10.70%。有2.91%的農民工平均每天工作時間在12小時以上。

  從每週工作時間上看,46.90%的農民工每週工作7天,36.71%的農民工每週工作時間為6天,15.58%的農民工每週工作時間為5天,只有0.81%的農民工每週工作時間在4天以下。

  從調查中瞭解到,造成農民工勞動時間過長的原因主要是:私營、個體業主追求高產量,高效益,而工人也為了多掙錢,主動延長工作時間。

  三、城市農民工社會保障情況

  (一)農民工所在單位提供的工作待遇普遍不高

  據調查,29425名農民工所在的單位提供工作待遇情況是:簽訂合同或協議的佔54.01%,能兌現工資的佔85.14%,提供加班補貼的佔49.87%,有雙休日的佔11.87%,能提供工傷補償的佔42.84%,可以帶薪休假的佔20.47%,可提供崗位培訓的佔47.23%,有住房補貼的佔7.58%,提供住房公積金的佔4.76%,婦女可以帶薪休產假的佔被調查的女農民工的比重為20.22%。

  (二)半數以上的農民工簽訂了勞動合同

  在調查的29425名農民工中,簽訂了勞動合同的有15891人,超過半數。其中,簽訂固定期限合同的佔68.27%,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佔10.53%,簽訂臨時合同的佔21.20%。

  在簽訂有固定期限合同的10849名農民工中,平均簽訂合同期限僅為一年。其中,75.68%的農民工簽訂了9-12月的合同,7.91%的農民工簽訂了1-2年的合同,只有10%左右的農民工簽訂的合同時間超過兩年。

  據調查,簽訂過合同的農民工對合同的認知程度相對較高,很清楚所籤合同詳細內容的農民工佔了22.94%,比較清楚合同內容的佔了41.94%,一般瞭解合同內容的佔了23.02%,不大清楚和完全不清楚合同內容的只佔9.05%和3.05%。

  (三)農民工購買保險比重較低

  據調查,農民工沒有購買保險的情況居多,沒有購買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的農民工分別佔被調查農民工總數的73.37%、73.77%、84.65%、67.46%。以上四險由單位購買的比例分別為11.89%、12.61%、8.41%和23.09%,由農民工個人自己購買的比例分別為6.56%、7.23%、2.55%和4.62%,由農民工個人和單位共同購買的比例分別為8.18%、6.39%、4.39%和4.83%。

  (四)多數單位能夠為農民工提供基本安全防護措施和防暑降溫措施

  本次調查結果顯示,在特殊崗位上就業的農民工中,10.93%的農民工有非常嚴密的勞動安全防護措施,23.74%的農民工有較為嚴密的勞動安全防護措施,51.47%的農民工有一些勞動安全防護措施,13.86%的農民工沒有勞動安全防護措施。

  調查結果還表明,在高溫下作業,由單位給農民工採取防暑降溫措施的佔60.97%,由農民工自己花錢採取防暑降溫措施的佔19.77%,還有19.26%的農民工未採取任何防暑降溫措施。

  注:職業中各類服務員包括餐館、飯店、髮廊美容、保潔等服務員,技術工人包括木工、石工、泥水工、電工、修理工、縫紉工、廚師、駕駛員等,居民服務人員包括送貨員、送奶工、送報員、送水員、洗衣、洗染、搬運工、人力車伕、廢舊物資收購人員等,商務服務人員包括打字、排版、影印、美工人員、快遞員、話務員、保安員等,家政服務人員包括保育員、保姆、小時工、護工等,小攤小販包括賣菜、賣報、賣煙、推銷員、售貨員等。

  社保工作調研報告2

  社會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險事業的“穩壓器”,是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牽繫著人民生活和社會穩定。xxxx年7月,我縣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實行“地稅徵收、財政監管、社保支付”,職責明確而又相互協作、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在規範籌資機制、保證按時足額髮放、安全監管等方面嚴格執行省市關於社會保險基金徵繳、支付和管理的有關規定,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強化監督,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工作現狀

  (一)加強組織領導,是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工作的有力保證。近年來,我縣始終把加強社保基金監督管理工作作為社會保險事業發展穩定的.一件大事來抓。一是成立了以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組長,人社、財政、地稅、各商業銀行為成員的社會保險基金協調工作領導小組,建立了部門聯絡會制度,每季度進行一次例會,共商社會保險發展大計。二是成立了以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由人社部門牽頭,財政、審計、稅務、銀行、工會、新聞媒體等部門成立的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委員會,並公佈社會保險基金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二)健全管理制度,是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工作的堅實基礎。經過多年的探索和實踐,結合我縣實際情況,逐步建立和完善了《社會保險基金使用與審批管理制度》、《社會保險基金預警制度》、《離退休人員生存狀況跟蹤服務制度》、《住院病人查房制度》、《定點醫院定點藥店費用稽核制度》等相關制度,使我縣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工作制度更細化、操作更具體、監督更嚴密。

  (三)規範業務運作,是社會保險基金監督管理工作的有效措施。為保證各項社會保險工作的健康執行,我縣從基金管理的源頭抓起。一是以金保系統為抓手,嚴格參保單位和個人申報繳費的管理,完善“五險一單”的徵繳機制,統一基數,統一人數,提高基金徵繳率,實現依法徵收。二是以落實省市各項政策規定為基礎,加強社會保險基金待遇支出的管理。嚴把企業職工退休退職審批關,實行提前退休公示制度。醫療保險基金支付實行明察暗訪與實地調查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失業保險待遇採取定期與不定期到單位、街道居委會調查的方式,有效控制了社會保險基金的流失,保證了社會保險基金的安全執行,維護了職工的合法權益。三是以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制度為約束,保證社會保險基金收支平衡,略有結餘。截止20xx年底,全縣參加社會保險人數達13.59萬人次,基金總收入18786萬元,基金總支出17922萬元,基金收繳率98%,做到了當期收支平衡、略有結餘,有力地保障了職工合法權益和離退休人員基本生活,基金未出現被擠佔、挪用等現象,基金監管水平不斷提高,基金運轉良好。

  二、存在問題

  (一)基金收支矛盾突出。隨著我縣原國有集體企業破產改制結束,擴面空間和潛力非常有限,加上我縣老齡人口數量的不斷上漲,享受養老金的人數又不斷增加,收支矛盾日趨凸顯。20xx年,全縣參加養老保險人數20560人,其中退休6576人,當年新增退休692人,當年基金收入10979萬元,基金支出11759萬元,當期結餘-781萬元,累計結存11319萬元。20xx年,全縣參加養老保險人數19558人,其中退休6938人,當年新增退休429人,當年基金收入11515萬元,基金支出13248萬元,當期結餘-1733萬元,累計結存9586萬元。

  20xx年,全縣參加養老保險人數20179人,其中退休7273人,當年新增退休459人,當年基金收入13964萬元,基金支出13516萬元,當期結餘447萬元,累計結存1033萬元。透過近三年情況分析,我縣退休人員除政策因素外,正常退休人員增長率為7%,供養比例為1.8:1 ,就目前基金結存情況,支撐能力僅為9.6個月。

  (二)監管力量有待加強。目前,我縣雖然設立了基金監管機構,配備了基金監管人員,但由於監管工作人員大多不具備專業的監管知識和業務能力,加上工作量大、涉及部門廣,監督工作往往流於形式。

  (三)資訊化建設水平有待提高。社會保險基金監管離不開工商、稅務、公安等部門的資訊支援,我縣目前未建立相關部門社會保險資訊共享機制,影響了社會保險擴面徵繳和基金監管工作的推進。

  三、對策與思考

  (一)全力推進社會保險擴面徵繳工作。一是加大宣傳工作力度。透過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多渠道大力宣傳社會保險相關政策,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參保意識。二是加強相關部門協調配合。要加強社會保險部門與稅務、工商、財政、審計部門的協調配合,各司其職,整體作戰,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尤其要加強與稅務、工商、審計部門的資料共享機制建設,提高徵繳率,減少徵繳成本。三是加大執法監察力度。利用勞動管理、勞動監察、稽核職能,定期、不定期的稽查用人單位的用工情況,申報的繳費基數及員工工資發放情況等,使用人單位養成據實參保足額繳費的自覺性,確保應保盡保、應收盡收。

  (二)不斷充實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力量。針對我縣目前社會保險基金監管人員少,業務知識不專的情況,相應配備專業的基金監管人員,並加強對監管人員多渠道的培訓,不斷提高思想道德素質和專業知識水平,實現社會保險基金監管的科學化和規範化。

  (三)著力完善社會保障資訊體系建設。以“金保工程”系統軟體為平臺,逐步建立社保資訊管理系統和監管資訊庫,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險基金資訊化管理水平,利用網際網路實現各地各部門監管資訊的共享,使資訊及時交換和溝通,充分發揮社會保險基金監管作用。

  社保工作調研報告3

  一、基本情況

  XX以來,“三省一區”經濟增速換擋明顯,總體處於低位徘徊。同時,由於改革程序加快,創業熱潮顯現,就業、社保、收入分配形勢整體平穩。

  (一)就業基本穩定,創業帶動就業趨勢顯現

  同時,各省區不斷加大創業支援力度,創客樂園、雲辦公等新興創業就業形態興起,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氛圍正在形成,創業帶動就業的作用進一步發揮。

  (二)社會保障覆蓋面繼續擴大,待遇穩步提升

  (三)城鄉居民收入持續增長,增速趨緩

  二、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一)產業結構不合理成為制約經濟發展重要因素

  (二)隱性失業等問題影響就業長期平穩和質量提高

  一是隱性失業問題可能顯性化。部分企業近來一直處於虧損或開工不足狀態,為解決人員過剩問題,大多采取了內部轉崗、降薪等措施,隱性失業問題在部分行業和領域頗為嚴重,而在現行失業統計難以體現。

  二是勞動力市場供求結構性矛盾突出。“三省一區”均反映受職業技能和擇業觀念等因素影響,勞動力市場存在用工荒、招工難和就業難並存現象。在產業轉型升級和產業結構調整過程中,勞動者素質與崗位要求不匹配的結構性矛盾尤為突出,“大學畢業生找不到工作,技術工人供不應求”現象較為普遍。

  三是就業技能培訓層次偏低。受各類技能培訓規劃整合不到位、補助標準偏低等因素影響,職業技能培訓整體水平偏低,高水平職業技能培訓發展受到制約,難以適應高技能人才培養需求。同時,中級職業技能院校定位不清、資金不足也成為影響高技能人才持續穩定培養的重要因素。

  四是失業保險防失業促就業作用尚未有效發揮。失業保險基金支出範圍過窄,結餘量大,閒置問題較為突出。“三省一區”由於國企佔比高,失業人員少,表現尤為突出。在當前企業普遍反映社保繳費負擔偏重下,失業保險作用、費率和支出範圍等問題需進一步研究解決。

  五是創業方面還存在一些障礙和困難。政府對創業的服務引導作用發揮還不夠充分到位,創業企業融資難問題尚難及時充分解決,部分地區企業註冊登記、稅務執照辦理等手續依然較為複雜。

  (三)社會保障制度可持續性面臨較大挑戰

  二是社保擴面面臨較大壓力。由於近年來社保持續擴面,大中型企業已基本實現應保盡保,小微民營企業擴面難度大,近期擴面對象中即將退休人員佔比較高,在職參保人員增速緩慢,擴面形勢十分嚴峻。

  三是現行養老金調整機制對其制度健康執行造成了較大沖擊。“三省一區”普遍反映,現行透過行政方式調整養老金,未充分考慮基金自身平衡和各省實際,原本沉重的養老金支出負擔壓力更大,缺口進一步增大。

  (四)部分地區低收入人群生活受到影響

  總的來看,“三省一區”就業、社保和收入分配領域當前情況和麵臨的問題是多方面原因共同形成的。一是當期原因,主要是經濟增速趨緩、人口老齡化程序加快、產業結構調整等;二是歷史原因,主要有國企改革部分歷史遺留問題等;三是制度自身原因,如就業創業機制不健全、社保體系不完善等;四是管理原因,如職業技能培訓過於分散,社保監察力度不足等。因此,這些問題的解決,既要著眼我國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和就業形態變化的現狀,也要痛下決心、採取措施,儘快解決歷史問題;既要不斷完善制度,也要加強監督管理。

  三、對策建議

  (一)找準自身優勢,做好穩增長、調結構工作

  “三省一區”應立足自身獨特的經濟結構、產業特徵,挖掘發展潛力。一是發揮工業基礎雄厚的優勢,推動產業鏈向上下游延伸,一方面做好能源產品深加工,另一方面拓展非能源領域工業產業鏈,不斷擴大非能源產業在經濟中比重。二是依託產區優勢,開展農牧產品深加工,大力提升現代農業發展水平。三是抓住國家加快發展服務業的有利時機,推動第三產業發展,促進帶動更多就業,釋放發展潛力。

  (二)綜合施策,促進就業增長、提升就業質量

  一是做好就業質量監測分析。針對當前存在的隱性失業等問題做好跟蹤監測,及時出臺應對措施。二是充分發揮創業帶動就業效應。抓住當前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大潮,充分發揮市場活力,完善政府引導服務機制,構建創業人、投資人和政府溝通交流平臺,營造良好創業環境。三是進一步整合職業技能培訓。針對市場需求,統籌各類培訓專案,創新培訓內容,最佳化培訓方式,提高培訓針對性。同時,加強職業技能實訓基地建設和使用。四是充分發揮私營經濟吸納就業的主渠道作用。落實加快非公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帶動就業規模的擴大。

  (三)抓緊研究社保重點問題,推進關鍵領域改革

  一是加快研究出臺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操作性方案。適度平衡各地養老負擔,統一繳費標準,降低社保費率,擴大社保覆蓋範圍,促進地區之間形成相對公平的市場環境。二是完善“多繳多得,長繳多得”的職工養老待遇調整機制。激勵更多人多繳費長繳費,實現制度的良性迴圈和發展。三是妥善解決社保領域歷史遺留問題。中央、地方、企業和個人共同分擔歷史成本,實現區域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四是研究修訂《失業保險條例》。進一步擴大失業保險基金使用範圍,充分發揮其防失業促就業作用,適度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或實行浮動費率制。

  (四)立足發展,發揮好就業社保在收入分配中作用

  突出“發展”和“民生”兩個關鍵,堅持在發展中健全收入分配調節機制,實現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協調發展。一是發揮好就業創造社會財富,更充分參與收入分配的作用。構建公平公正、共建共享的發展機制,促進機會均等、就業公平,擴大增長的就業效應,激發社會活力,實現更多人透過就業參與收入分配,共享發展成果。二是發揮好社會保障對收入分配的平滑作用。社會保障制度設計中,發揮其平抑不合理分配差距的作用,透過保障和福利的轉移支付守住困難群體生活底線,透過健全社會保險合理分擔機制,使參保者權利義務對等,保障社會平穩執行和健康發展。

  社保工作調研報告4

  殘疾人是特殊的群體,又是困難的群體。對這一群體給予特定的制度安排,保障他們的社會生活權益,是關注民生的一個重要方面。

  一、我區殘疾人社會保障和援助現狀

  我區總人口40.5萬人,殘疾人總人口 2.4萬人,佔總人口的5.9%(其中城鎮人口 1.3萬人,農村人口1.1 萬人)。不同型別殘疾人佔殘疾人總人口數比例,肢體殘疾人數量7563人,比例為31 %,聽力殘疾人數量4531 人,比例為18.7%,言語殘疾人數量580人,比例為2 %,視力殘疾人數量4840 人,比例為19.9%,智力殘疾人數量1977 人,比例8%,精神殘疾人數量2420 人,比例為9.9%,綜合殘疾人數量:2284 人,比例為10.5%

  近年來,區委區政府高度重視殘疾人的社會保障和援助工作,採取多種舉措,有效地改善和提高了我區殘疾人的生活水平。

  在生活就業方面,政府及有關部門開展“幫、包、帶、扶”等多種形式,共幫助563名殘疾人脫貧。透過低保、五保和救濟保障,城鎮特困殘疾人全部享受了低保,部分農村殘疾人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改善。為保障和提高殘疾人的生活水平,在全區城鄉各類經濟組織中全面推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政策,對福利企業安置殘疾人就業、殘疾人自謀職業和自主創業實行更加優惠的政策。

  在醫療方面,實施以免費為特困殘疾人助視、助行、助聽和對特困精神病患者免費給藥的“三助一給”康復扶貧工程,不定期組織專家醫療隊分赴農村,開展義診和會診。

  在權益保障方面,開展殘疾人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對殘疾人經營性收入實行稅收優惠,推行公共場所無障礙設施建設,支援和鼓勵法律服務機構為貧困殘疾人提供減免費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等。

  二、我區殘疾人社會保障存在的主要問題

  目前我區殘疾人的社會保障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殘疾人的生活保障仍以家庭撫養及臨時性的救助和救濟活動為主,缺乏制度性保障。儘管有關方面大力推行低保制度,使得相當多殘疾人被納入低保體系中,但總體而言,直接依靠制度性保障的殘疾人還很有限,特別是處於低保標準外邊緣狀態的大量城鎮低收入殘疾人家庭,以及農村貧困殘疾人家庭,他們的基本保障主要依靠家屬、鄰里幫助以及幹部節日走訪、黨團幫扶和一些親友臨時性救濟。以戶均收入確定低保標準的差額補助低保,解決不了殘疾人的基本生活、教育、醫療等必需支出。

  2、殘疾人社會保障水平較低。一是上級補助經費有限,使殘疾人低保工作不能做到普惠加特惠,加上一些地方自身財力不足。二是社會保障的籌資渠道單一,大部分靠財政支出,處於政府包攬的局面,阻礙了殘疾人保障水平的提高。三是殘疾人社會保障納入社會低保之中,未作為獨立保障專案。四是各類康復器材嚴重匱乏,缺乏場所,缺少訓練有素的康復指導員,康復工作在城市沒有正常開展,農村更是空白。五是殘疾人的維權工作有待進一步發展與完善。

  3、社會主動助殘未成風尚。中國人組織觀念強,家庭觀念重,受傳統觀念“家國結構”的影響較深。當他們遇到殘疾傷害時,只能上靠政府,下靠自己,別無他途。社會上許多人漠視這一社會群體的困難性,對他們關愛不夠,甚至是歧視。企業主動捐助殘疾人情況較少,個人捐助現象更是少見。

  4、農村殘疾人的生活與社會保障出現了新困難和新問題。按人口比例計算,我區農村殘疾人約有1.1萬人。農村殘疾人社會保障更是存在諸多困難。一是農業稅取消,基層鄉鎮組織實施社會救濟殘疾人的唯一資金來源消失。二是殘疾人往往是因病致殘,因殘致窮,又因窮致病。我市有四分之一的殘疾人屬於農村特困戶,近四成農村殘疾人在高額醫療和社會各項開支的擠壓下,過著十分貧困的生活。三是農村殘疾孩子失學狀況嚴重。四是農村重殘和一家多殘家庭進一步邊緣化。五是外出務工的農民受傷致殘增加,加大農村助殘工作的壓力。

  三、幾點建議

  (一)樹立新殘疾人觀念

  把殘疾人作為能夠參與社會物質與精神財富創造的勞動者來對待,不斷改善他們的生活,包括整個社會生活,使他們能夠在那裡持久地而不是一陣子、平等地而不是作為“三等公民”、充分地而不是一星半點地參與社會生活,達到共同參與、共同分享、共同和諧,最終與健康人相融合。加強宣傳,倡導愛殘助殘的社會風尚,努力營造廣大殘疾人“平等、參與、共享”的社會氛圍,在較大範圍內形成對殘疾人全新的認同。引導社會公益組織和個人積極投入到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中來。

  (二)政府要加大對殘疾人社保工作力度

  一是發揮政府在殘疾人事業中主導和引導作用。將殘疾人社會保障納入本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經費列入財政預算統籌規劃,完善殘疾人保障金的管理,設立專項基金,保障資金按時到位足額的發放。

  二是明確牽頭單位和責任人。建議政府確定以殘聯為牽頭單位,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分類保障;同時建立殘疾人社會保障資訊共享平臺,保證牽頭單位全面、系統地瞭解殘疾人社會救助情況。

  三是積極引導幫助殘疾人實現自我價值。鼓勵廣大殘疾人自強、自立,增強就業意識,引導和幫助他們融入社會。對殘疾人勞動就業進行統籌規劃,支援他們參加職業培訓,鼓勵用人單位對殘疾職工開展在崗培訓和轉崗培訓;積極做好開業指導、諮詢服務和後續扶持工作。對農村的殘疾人要與農村扶貧相結合,突出針對性、實用性、通俗性、簡便性和靈活性,鼓勵農村殘疾人擴大 “種、養、加”實用技術培訓規模,逐步實現殘疾人職業培訓規範化、制度化、社會化,為殘疾人創造各種就業條件。

  四是採取多種措施積極支援興辦福利企業,擴大殘疾人就業門路。政府要支援那些推進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的單位、企業和個人,並對做出貢獻的給予表揚和表彰。

  (三)發揮第三方的社會保障作用

  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屬於“社會公共服務領域”,要改變“強國家、弱社會”的格局為“小政府、大社會”的格局,發揮第三方力量的作用,作為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的一個補充。

  1、企業可以發揮資金、產品、人才、技術等方面的優勢,為殘疾人社會保障提供各方面的支援,與政府部門共同開展殘疾人社會保障事業。同時規範企業的捐助行為,加強透明度,保證資金的正確運用。

  2、各級行會組織應完善機構建設和管理,努力提高自己的公信力和服務能力,真正發揮第三方在殘疾人社會保障中的主力軍作用。

  3、利用廣泛的社會資源支援殘疾人就業,形成以政府為主導的社會化就業援助體系。廣泛開展慈善募捐,發揮各類慈善機構、公益組織、民間團體的作用,為殘疾人事業募資金、募專案、募服務;動員全社會關心幫助殘疾人就業,深入開展文化助殘、科技助殘、法律助殘、志願者助殘等活動,給殘疾人就業給以行政、法律、經濟、道義和輿論等方面援助。

  (四)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實現保障制度規範化

  一是建立完善殘疾人基礎檔案。重點掌握殘疾人貧困戶的生活狀況及動態變化,為政府部門落實保障措施提供準確依據。涉及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的單位應及時將有關情況和資料抄送牽頭單位,由牽頭單位負責定期編髮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的資訊。

  二是建立獨立的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推行覆蓋全社會的以養老、失業、醫療保險為重點的殘疾人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城鄉困難殘疾人社會救助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基金等社會保障金,重點對特困殘疾人家庭實施定點和定期的保障。加大各級人大執法、各級政協視察和相關部門定期檢查的力度,切實提高殘疾人社會保障程度,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

  三是出臺地方殘疾人社會保障實施細則。將殘疾人生活、醫療、教育等社會保障的物件、標準、方法、措施細化,特別要對目前社會低保進行分類,針對重殘、老殘一體、一戶多殘和無業智殘人、精神病殘疾人的特殊困難,進一步擴大保障範圍,提高保障標準。

  四是完善殘疾人社會救助制度。對城市範圍內的殘疾貧困家庭,適當上浮社會保障標準,對重殘無業、老養少、一戶多殘等貧困殘疾人酌情每月給予特別補助;對於農村殘疾人,可免費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併為願意參加養老保險的貼補部分資金。同時多渠道解決他們的生活困難,包括危房改造、免費安裝自來水等;對農村孤殘兒童要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就學條件。

  五是社會公共服務部門和行業建立對殘疾人的救助制度。教育、醫療、住房、交通等單位應對殘疾人提供優先、優惠、優質的公共服務和救助,每年安排一定量的專項資金服務殘疾人。

  六是勞動就業工作制度化。殘疾人的勞動就業是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條重要途徑,鼓勵幫助殘疾人自食其力、自強自立,是殘聯部門的一項主要業務工作。要使這項工作真正落到實處,成為殘疾人的一種長效保障,必須走制度化的路子。制度化涉及三個問題:一是技能培訓的資訊化建設。用人單位用工資訊平臺。由殘聯部門與各用人單位,企業 建立用工資訊反饋制度,保證各類用工資訊靈活暢通。要有登記和輸送平臺。主要是殘聯部門在社群和村組建立服務平臺,對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建立臺帳,與殘聯部門及時溝通,有針對性地開展技能培訓。二是“培訓——就業”一體化建設。分散式就業是很難滿足殘疾人就業要求的。殘聯部門應注重摸索培訓就業一體化模式。如鼓勵興辦福利企業,大量培訓安置殘疾人;農村開展種養殖業基地化建設等。這些模式一旦形成,殘疾人勞動就業就有了制度上的保障。三是殘疾人自謀職業的鼓勵和獎勵機制。殘疾人自強自立、自食其力是政府鼓勵的,並對自謀職業者予以工商稅收等多方面的優惠照顧。但還不夠,還應制定相應的獎勵機制,年底視殘疾人貢獻大小以政府的名義予以精神和物質獎勵。物質獎勵的資金來源就是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七是社群服務規範化。第一,隊伍的規範。殘疾人是社群、村組、組織的重點服務物件。要提高社群、村組、班子扶殘助殘意識,成立助殘小組並制定扶殘助殘計劃,做到殘疾人工作人人有責。要建立聯絡員隊伍,搭好殘疾人與各級組織的橋樑。要規範助殘志願者隊伍和社群殘疾人自助小組。這是吸引社會各界助殘的渠道,也是殘疾人自強自立、互動互助的一種極佳方式。第二,場地規範。有隊伍必須有陣地。社群要保證扶殘助殘隊伍有陣地、有制度、有牌子、有適當經費,要形成統一的格式。要建立社群殘疾人康復中心,把人人享有“康復服務”作為重點服務工作之一。第三,服務的規範。為殘疾人的服務應做到三條:一是內容要突出。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針對殘疾人基本生活來確定。要突出最低生活保障、法律援助和維權、就學就醫、就業及培訓等內容。二是形式要凸顯。要在社群服務場地樹立明顯的服務內容招牌,讓殘疾人一目瞭然。要建立殘疾人諮詢服務專門視窗,堅守“殘疾人優先得到服務”的信條。要在“助殘日”期間開展扶殘助殘宣傳活動,營造社群扶殘助殘的良好氛圍,讓“扶殘助殘,有你有我”概念在社群居民中生根開花。三是服務要突破。服務內容要不斷開拓,根據不同社群的不同特點,開展特色服務,如結對幫扶、鼓勵殘疾人興辦福利企業等。服務質量要不斷提高,即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和提高,生理殘障不斷康復,社群殘疾人精神狀態不斷提高等。服務手段不斷人性化,提倡服務首問負責制,實行跟蹤服務、上門服務等。只要服務到位了,殘疾人基本生活得到了長期保障,他們就會自覺地、高興地、和諧地融入社會。

【社保工作調研報告】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