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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服裝店員工制度

個體服裝店員工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那麼什麼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個體服裝店員工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1.員工應帶妝上崗,工作時間應保持愉快精神,熱情待人。

  2.在工作時間不得抽菸、喝酒,不得與相鄰櫃檯員工聊天。

  3.應保持店面整潔,每日應打掃衛生,整理貨品,每日需拖地。

  4.應妥善保管好櫃檯財物和貨品,謹防小偷。如果盤點庫存發現貨品丟失,按照丟失商品的吊牌價在月結工資中扣除。

  5.每日應做好店面貨品整理,按照公司要求陳列貨品,精心搭配和擺放。

  6.按時上班,不得早退。吃飯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者,扣除一天工資。

  7.上班時間不得接待朋友探訪。

  8.店員試用期定為1個月,薪酬為底薪1800+2%個人銷售額提成。

  9.薪酬結構為基本工資+提成+補貼

  10.提成為當月個人銷售額的2%

  11.補貼包括交通補貼,化妝補貼,保險補貼。其中過了試用期的次月即可獲得100元的交通補貼和100元的化妝補貼,保險補貼300元則自員工正式入職公司6個月後發放。

  12.員工應具有強烈的服務意識與服務觀念,具備高尚的職業道德,以自身的`良好表現共同塑造良好的品牌形象。

  13.員工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店鋪管理制度。

  14.如遇不明事項應服從公司領導,與同事合睦相處,對新進員工應親切,公平對待。

  15.員工應保守店鋪的機密,不得對外洩露任何有關店鋪的銷售資料,不得利用職務之便圖謀私利。

  16.員工對待工作與顧客應謙恭誠懇,滿腔熱情。遇事不可推諉,不可意氣用事,更不可故意刁難顧客。

  17.員工有義務完善各項工作及服務品質,提高工作績效。

  18.員工應愛惜店內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19.員工應按照公司制定的銷售政策、銷售價格和銷售活動進行銷售,不得擅自更改商品價格。

  20.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的要求,對貨品知識熟練掌握;努力提高自身的銷售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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