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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行政事務管理制度

企業行政事務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企業行政事務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企業行政事務管理制度1

  總則

  為進一步適應公司質量、環境體系雙認證的實施,規範公司行政事務管理行為,理順內部關係,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本制度彙編了公司內部的行政事務類檔案,以加強行政管理的有效性,並在公司內部形成辦事有程式,工作有標準,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的工作局面。

  第一章會議管理制度

  一、內部會議管理辦法

  (一)、公司會議主要包括總經理辦公會議、工作排程會議、各種專題會議、全體員工大會、部門會議及臨時會議等。

  (二)、公司級會議的組織者為綜合處。

  (三)、會議由綜合處提供服務,會議召開應提供、做好會議通知、材料、會場、記錄等各項服務,會議結束後,根據情況撰寫會議紀要,必要時提供水果、茶水、錄音、攝像、投影等服務。

  (四)、會議通知形式主要為電話通知,處長、部門經理及以上人員應通知到本人,其他人員通知到部門,由各部門自行通知。

  (六)、因故不能參加會議的,必須親自向綜合處說明理由。

  (七)、會議決議事項,與會人員應在會後立即執行,不得拖延或敷衍了事。

  (八)、各處室、部門要把每次排程會及其它會議精神傳達到基層,也可根據自己部門的實際情況,定期召開部門級會議傳達會議精神。

  (九)、部門有關會議如需綜合處協助的應提前通知綜合處,以便做出統一安排。

  二、對外出租會議室、多功能廳管理辦法

  (一)、公司所屬會議室及多功能廳由物業處負責辦理租用手續,綜合處負責提供相關會議服務。

  (二)、物業處根據會議室使用情況與租用會議室單位商定相關出租事宜,填寫《會議室使用登記單》,經主管經理簽字確認後通知綜合處,綜合處同使用單位協商會議室使用的具體事宜(預約時間、需提供的服務等)。

  (三)、租用單位於租用當天將《會議室使用登記單》交與綜合處會議管理人員,待會議室使用完畢後,由會議室管理人員填入會議室實際使用時間,由租用單位簽字確認後,綜合處返還物業處作為收費依據。

  第二章辦公電話管理制度

  為了提高公司辦事效率,節約辦公經費,保證通訊聯絡,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司電話主要用於辦公業務。使用電話通話要言簡意賅,禁止在電話中閒聊,嚴禁撥打聲訊和資訊電話。

  二、各處室、部門使用管理插卡電話,經理辦公室使用加鎖電話。

  三、電話卡由辦公室負責刷卡。每次刷卡標準,處長30元,部門經理和管理人員20元,其他員工10元,綜治辦帶班組長每人15元。使用完話費後,到辦公室刷卡,並進行登記。

  四、安裝管理插卡電話後,不允許私接電話機通話,否則,將追究其直接責任人或部門負責人的責任,並依法追繳相應的電話費。

  五、各處室負責人及員工要切實負起責任,以主人翁的態度管好、用好電話。員工因公或特殊情況需要撥打長途電話者,統一到辦公室登記後,方可撥打。

  六、由辦公室定期到電信局對各處室及部門電話使用情況進行查詢監督,並予以公佈。

  第三章公文收發傳閱管理制度

  根據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現就非質量、環境體系檔案收發、傳閱管理辦法規定如下:

  一、公文撰寫

  1、公文草擬。根據需要和領導指示初步擬定文稿。公司發文由綜合處草擬,涉及各處室職責,需要由公司統一行文的,由各處室、部門草擬文稿。

  2、公文稽核。指對草擬文稿的稽核,由綜合處負責。稽核的主要內容是:看是否的確需由公司統一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當、是否符合行文規則和擬製公文的有關要求等。不需由公司統一行文的公文,由各處室、部門自行發文。

  3、公文複核。指公文正式印製前對文稿的校對、核稿,重點是看:審批、簽發手續是否完備,附件材料是否齊全,格式是否統一、規範等。

  4、公文簽發。將經稽核的文稿交領導簽字,批准發文。公司級公文由總經理簽發,各處室、部門或某特定業務範圍的行文,由處室、部門負責人簽發。

  5、公文的印刷、用印。經稽核無誤後的公文的即可印刷與裝訂。如需加蓋公章的按《印章管理辦法》加蓋公章。

  二、公文發放

  指將公文發放到相關部門。確定發文後,綜合處發文人員要在《高新物業發文表》上編制發文編號,登記公文名稱、發文日期、數量、發放部門等。對內發放檔案須有各處室、部門相關人員簽收。公司級檔案發放時只發到處室及相關部門,處室、部門內部的傳達由各處室、部門自行管理。各處室、部門收到檔案後要簽字確認。

  三、公文的傳閱

  接收的檔案需由多部門閱看時,經綜合處處長、總經理在《檔案批閱卡》上審批後,原檔案附《檔案批閱卡》交由相關處室、部門閱看,閱看人員簽字確認。

  四、公文歸檔

  公司發文由綜合處及時歸檔,填寫《檔案歸檔登記表》。各處室、部室自行發放的檔案,如有必要應及時報送綜合處歸檔。

  第四章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開源節流,規範辦公用品管理,特做如下規定:

  一、職責及範圍

  (一)本制度所指辦公用品是指日常辦公用品及一些低值易消耗品,本制度規定了辦公用品計劃、採購、發放、使用、保管等方面的職責和管理要求。

  (二)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及發放歸口綜合處管理。各處室、部門辦公用品計劃、領取、使用、保管等由各處室、部門負責人或指定專人負責。

  二、辦公用品計劃、採購、保管及發放管理辦法

  (一)、每月15日以前,各處室、部門自行統計本處或部門的辦公用品需求狀況,並列出詳細計劃,分類(日常辦公用品、印刷品、其它)填寫《用料計劃單》,計劃本著“節省、實用、必需”的原則,經處室、部門負責人審批後統一提交綜合處。

  (二)、綜合處採購人員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稽核並制定採購計劃及預算,報經綜合處處長稽核,總經理批准後進行採購,並於每月25日至30日發放。

  (三)、公司新到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綜合處根據各處室、部門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備必要的辦公用品,以保證新到人員的正常工作。

  (四)、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日常辦公用品的,由使用部門填寫書面《辦公用品申請單》,須經綜合處處長批准方可領用。

  (五)、採購人員要以做到辦公用品齊全、質優價廉、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為原則,並要建立帳目,根據《物資的驗收、出入庫及保管制度》辦好入庫、出庫手續。

  (六)、辦公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庫房。

  (七)、各部門物品領用人應本著勤儉節約的原則使用辦公用品,適合以舊換新的用品要以舊換新,綜合處有權對各部門的領用情況予以稽核與監督。

  第五章辦公裝置(軟體)更新、維護、使用制度

  一、職責及範圍

  1、公司辦公裝置包括:電腦、影印機、印表機、傳真機、電話、照相機、攝像機、移動儲存裝置、多功能廳彩電、音響、投影儀及各處室、部門配備的空調等各種貴重物品。辦公軟體是指各類因辦公需要而購買或專業製作的.軟體。為了保證各項辦公裝置的正常使用,各類辦公軟體的安全操作,發揮辦公裝置及辦公軟體的最大功效,特制定本制度。

  2、傳真機、照相機、攝像機、多功能廳(會議室)內彩電及VCD、DVD均由綜合處指定專人保管、使用,定期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報告,由綜合處通知定點維修公司的技術人員前來檢查、維修、保養。

  3、各處室配備的計算機,由各處室指定專人定期負責清潔工作。

  二、更新、維修及維護保養

  1、辦公裝置的更新是指辦公裝置的升級或更新、移動儲存裝置的採購、各類耗材的補給、特殊配套裝置的購置。辦公裝置發生各種故障不能使用時即可進行維修。辦公軟體的更新是指由於工作而需新購置或升級的各類應用軟體。

  2、需要進行辦公裝置更新時,由各處室、部門或裝置監管人填寫《辦公裝置更新(維修)申請單》,由處室、部門負責人稽核、總經理批准,由綜合處負責採購。綜合處根據市場報價做好新購置辦公裝置的預算,經綜合處處長、總經理審批後購買、發放。

  3、各類辦公裝置發生故障時,可隨時填寫《辦公裝置更新(維修)申請單》,透過定點公司或專業維修人員進行維修。

  4、各類辦公裝置需要更換部件時,應填寫《辦公裝置更新(維修)申請單》,經綜合處處長、總經理審批後方可更換。

  5、各處室、部門要妥善保管本部門或分管的辦公裝置保修、維修、使用說明書等資料。

  三、辦公裝置使用管理規定

  1、計算機及外設使用時要注意防塵、防磁、防靜電、防水、防腐。

  2、移動儲存裝置包括行動硬碟和隨身碟。行動硬碟使用時注意,在硬碟高速運轉時嚴禁硬碟受到外力碰撞,嚴禁行動硬碟。行動硬碟及隨身碟在斷開與電腦的連線時一定要進行相關操作,當系統提示“您可以安全的拔下裝置”時方可拔除裝置。

  3、會議室投影裝置的使用由綜合處設專人負責,其它人員未經允許及培訓嚴禁使用該裝置。每次關閉投影儀的時候都一定要等到投影儀的lamp燈完全熄滅後,才能關閉電源。

  4、計算機軟體及應用軟體由綜合處統一購買。軟體在使用時,要按照要求步驟進入或退出,以免造成軟體的損壞。禁止在公司計算機安裝其他軟體,以免病毒傳播。

  5、日常文件及資料由各處室自行備份。每月二十日前由綜合處負責使用移動儲存裝置對各處室重要文件資料進行備份。日常防毒工作由各處室自行處理,要求每週至少防毒一次、升級一次,防毒軟體由綜合處提供。

  6、計算機的清潔與維護實行誰使用誰負責清潔的原則。每週清潔外部兩次,不得使用溼抹布,內部每季度必須開啟機箱清潔一次,用毛刷或專用工具吹淨塵土。第一次清理由綜合處指導,以後的清潔由各處自行負責,綜合處進行不定期抽查。

  7、各類辦公裝置嚴禁外借、外用。嚴禁上班時間在計算機上玩遊戲、處理與工作無關的檔案,嚴禁用微機看VCD盤,嚴禁使用計算機從事不健康活動或不符合國家政策法規的活動,嚴禁利用網路傳播淫穢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資訊。

  第六章傳真、影印制度

  一、辦公影印、傳真的管理部門為綜合處。

  二、影印、傳真承辦範圍為行政管理檔案、合同及各類相關資料,私人資料恕不接待。

  三、各處室、部門在進行復印時,必須填寫《列印、影印登記單》,登記影印紙張的規格和數量。

  四、各處室在進行傳真檔案或資料時,要填寫《傳真收、發文登記表》。

  五、綜合處每月25日根據使用紙張的實際數量,按成本彙總後報財務處。

企業行政事務管理制度2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鑑管理、公文列印管理、辦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二)檔案管理

  第三條 歸檔範圍:

  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專案方案、通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材料。

  第四條 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第五條 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透過檔案管理人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3.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複製,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一般內部檔原因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

  第六條 檔案的銷燬: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銷燬,一般內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銷燬。

  3.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燬清單,由專人監督銷燬。

  (三)印鑑管理

  第七條 公司印鑑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第八條 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後管理印鑑人方可蓋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第九條 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十條 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確需開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彙報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第十一條 蓋章後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准人負責。

  (四)公文列印管理

  第十二條 公司公文的列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第十三條 各部室列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列印,按價計費。

  第十四條 公司各部、室所有列印公文、檔案,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公室留底存檔。

  (五)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第十五條 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經理辦公室;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的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室主任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帳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第十六條 勞保用品的購發:

  勞保用品的配給,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一發放。

  (六)庫房管理

  第十七條 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帳卡。

  第十八條 採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票時要當面點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現實物與入庫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並通知有關負責人。

  第十九條 物資入庫後,應當日填寫帳卡。

  第二十條 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出庫。

  第二十一條 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辦理外借手續。

  第二十二條 嚴格管理帳單資料,所有帳冊、帳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第二十三條 庫房內嚴禁吸菸,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七)報刊及郵發管理

  第二十四條 報刊管理人員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閱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第二十五條 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並進行處理、分類、登記,並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後,一週內交回辦公室由報刊管理人員統一保管、存檔備查。 第二十六條 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

  (八)附則

  第二十七條 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室郵發信件、郵件。

  (一)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辦公室或自己送往郵局。

  (二)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三)控制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准,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後方可郵發。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並提請總經理批覆。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第三十條 本規定從釋出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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