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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精選員工績效考核方案四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有序有力開展,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准備工作,一份好的方案一定會注重受眾的參與性及互動性。方案要怎麼制定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績效考核方案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1

  一、 考核目的:

  規範和提高員工的服務意識、服務標準,透過考核提升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積極性,利用經濟這一槓杆作用,推動服務質量、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不斷提高,確保總公司制定的各項工作目標順利完成。

  二、 考核原則:

  1、 服務行為的標準化、規範化;

  2、 逐級考核、統一考核;

  3、 公平、公正、公開。

  三、考核物件:物管處全體員工。

  四、考核細則:

  1、考核人:各專案主管為主要考核人;公司品保部、人資部負責考核專案日常工作跟進、監督和執行。

  2、考核週期:每月一次。

  3、考核依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各操作手冊的規範檔案;評價個人當月重點工作的完成情況。

  4、考核內容:

  勞動紀律:出勤上有無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方面情況;

  工作情況:工作量、工作態度、工作實績及業主滿意度;

  安全方面:工作過程中有無事故發生;

  執行力:對公司的計劃任務完成情況及執行中的創新完善情況;

  禮儀形象:舉止是否文明、服務用語是否恰當、衣著是否得體;

  成品保護:裝置有無丟失、缺陷,公共設施維護情況;

  領導力、決策力:對日常事務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對部門人力物力財力時間的指揮排程,本部門的整體戰鬥力,本部門重大活動的決斷與調整;

  5、檢查方式:主管每天檢查,物業主任每週不定期隨機檢查,公司品質保障部和其他職能部門隨機抽查。

  特別說明:在檢查過程中如出現妨礙檢查或弄虛作假者,經確認情況屬實的將對其加倍處罰。

  6、考核程式:

  每月25日各項部門主管將彙總,並報主任稽核後公佈;

  品保部將檢查、拍照記錄,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隨機考核記錄交專人彙總,計算分值後報人資部,最後由人資考評彙總。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2

  一、考核原則

  1.業績考核(定量)+行為考核(定性)。

  2.定量做到嚴格以公司收入業績為標準,定性做到公平客觀。

  3.考核結果與員工收入掛鉤。

  二、考核標準

  1.銷售人員業績考核標準為公司當月的營業收入指標和目標,公司將會每季度調整一次。

  2.銷售人員行為考核標準。

  (1)執行遵守公司各項工作制度、考勤制度、保密制度和其他公司規定的行為表現。

  (2)履行本部門工作的行為表現。

  (3)完成工作任務的行為表現。

  (4)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德的行為表現。

  (5)其他。

  其中:當月行為表現合格者為0.6分以上,行為表現良好者為0.8分以上,行為表現優秀者為滿分1分。如當月能有少數突出表現者,突出表現者可以最高加到1.2分。

  如當月有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發生工作事故、發生工作嚴重失誤者,行為考核分數一律為0分。

  三、考核內容與指標

  銷售人員績效考核表如下表所示。

  銷售人員績效考核表

  考核專案考核指標權重評價標準評分

  工作業績定量指標銷售完成率35%實際完成銷售額÷計劃完成銷售額×100%

  考核標準為100%,每低於5%,扣除該項1分

  銷售增長率10%與上一月度或年度的銷售業績相比,每增加1%,加1分,出現負增長不扣分

  新客戶開發15%每新增一個客戶,加2分

  定性指標市場資訊收集5%1.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市場資訊的收集,否則為0分

  2.每月收集的`有效資訊不得低於×條,每少一條扣1分

  報告提交5%1.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將相關報告交到指定處,未按規定時間交者,為0分

  2.報告的質量評分為4分,未達到此標準者,為0分

  銷售制度執行5%每違規一次,該項扣1分

  工作能力分析判斷能力5%1分:較弱,不能及時的做出正確的分析與判斷

  2分:一般,能對問題進行簡單的分析和判斷

  3分:較強,能對複雜的問題進行分析和判斷,但不能靈活的運用到實際工作中

  4分:強,能迅速的對客觀環境做出較為正確的判斷,並能靈活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取得較好的銷售業績

  溝通能力5%1分:能較清晰的表達自己的思想和想法

  2分:有一定的說服能力

  3分:能有效地化解矛盾

  4分:能靈活運用多種談話技巧和他人進行溝通

  靈活應變能力5%應對客觀環境的變化,能靈活的採取相應的措施

  工作態度員工出勤率2%1.月度員工出勤率達到100%,得滿分,遲到一次,扣1分(3次及以內)

  2.月度累計遲到三次以上者,該項得分為0

  日常行為規範2%違反一次,扣2分

  責任感3%0分:工作馬虎,不能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且工作態度極不認真

  1分:自覺地完成工作任務,但對工作中的失誤,有時推卸責任

  2分:自覺地完成工作任務且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3分: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外,還主動承擔公司內部額外的工作

  服務意識3%出現一次客戶投訴,扣3分

  四、考核方法

  1.員工考核時間:下一月的第一個工作日。

  2.員工考核結果公佈時間:下一月的第三個工作日。

  3.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額度:月工資的20%;業績考核額度佔15%;行為考核額度佔5%。

  4.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計算公式為:z=

  公式中具體指標含義如下表所示。

  公式中具體指標含義

  指標含義

  A不同部門的業績考核額度

  B行為考核額度

  C當月業績考核指標

  X當月公司營業收入

  Y當月員工行為考核的分數

  Z當月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實際所得

  5.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浮動限度:為當月工資的80~140%。

  6.員工掛鉤收入的發放:每月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額度暫不發放,每季度發放三個月的員工考核掛鉤收入的實際所得。

  五、考核程式

  1.業績考核:按考核標準由財務部根據當月公司營業收入情況統一執行。

  2.行為考核:由銷售部經理進行。

  六、考核結果

  1.業績考核結果每月公佈一次,部門行為考核結果(部門平均分)每月公佈一次。

  2.員工行為考核結果每月通知到被考核員工個人,員工之間不應互相打聽。

  3.每月考核結果除了與員工當月收入有掛鉤以外,其綜合結果也是公司決定員工調整工資級別、職位升遷和人事調動的重要依據。

  4.如對當月考核結果有異議,請在考核結果公佈之日起一週內向本部門經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3

  1.目的

  1.1績效考核的目的是為了不斷開發員工的職業能力,提高員工在工作執行中的主動性、有效性及工作質量,從而改善公司整體績效,達到企業的管理目標。

  1.2考核的結果主要為員工轉正、薪資調整、職務變更、崗位調動、培訓、獎勵和淘汰等人事管理提供依據。

  2.種類和適用範圍

  類別

  實施時間

  適用範圍

  月度考核

  該月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

  餐廳全體管理人員和員工(當月連續休假五天以上者除外)

  備註:1、當月休假時間較長的員工,績效工資的發放標準參見

  3.月度考核職責

  3.1區域經理/區域主管負責按照考核標準為餐廳經理/主管進行考核。

  3.2餐廳經理/主管負責按照考核標準為本餐廳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進行考核,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按照考核標準為本餐廳員工進行考核。

  3.3全部考評中,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修訂、培訓和監督實施;負責對考核結果進行監督、均衡調整和分析;負責根據考核結果報批績效工資;負責考核資料的存檔。

  3.4考評表一式兩份,員工所在分店存檔一份,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

  3.5營運部經理、區域經理/區域主管負責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和員工最終考核結果的稽核。

  3.6副總裁、營運部經理負責餐廳經理/主管最終考核結果的稽核。

  4.管理規定

  4.1實施原則

  4.1.1客觀性:考核內容和結果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考核人應避免由於親近性、主觀性等偏見所帶來的誤差。

  4.1.2公平性:對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4.1.3公開性:考核結果在各家分店公示三日。

  4.1.4對考評結果將採用末尾淘汰制的方法獎勵、(培養)提升及淘汰員工。

  1~3%4~9%80~90%4~6%1~2%

  注:每月aaa員工為1~3%

  aa員工為4~9%;

  a員工為80~90%;

  b員工為4~6%;

  c員工為1~2%。

  餐廳經理/主管不納入餐廳計算總數內,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按本店總人數計算比例

  4.2考核內容和分值

  4.2.1月度考核主要考核員工的崗位職責以及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如可靠性、主動性、協助精神等)、工作能力(包括計劃性、創造性、解決問題、有效溝通、培訓指導、激勵下屬等能力)和成本意識等;管理人員和基層員工的考核內容各有側重。

  4.2.2崗位職責的考核內容和標準可結合不同崗位要求,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側重於工作質量和工作過程(即行為主導型),餐廳經理/主管側重於工作結果(即效果主導型)。

  4.2.3分值:

  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

  4.2.4“附加項”的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l表彰加分:受到營運部書面公開表揚的個人,可得5分/次;受到公司書面公開表揚的個人,可得10分/次。

  l處理扣分:受口頭警告者,得-4分/次;受書面警告者,得-8分/次。

  4.3考核許可權

  4.3.1各管理人員負責對直接下屬實施考核,具體見附表一。

  4.3.2第二考核人對第一考核人的考核結果產生異議時,應與第一考核人溝通、達成共識,但第二考核人擁有最後決策權。

  4.3.3第一考核人對第二考核人的最後決策無法接受時,可以越級向上反映或可向人力資源部反映。

  4.4考核結果的計算

  4.4.1各單項內容考核均採取得分法,各單項得分之和為該員工的考核成績。

  4.4.2考核成績分aaa、aa、a、b、c五個等級:

  aaa:工作表現一貫卓越。對公司及餐廳做出卓有成效的貢獻,並維持持續的高標準工作質量。該員工是餐廳中最出色的工作表現者。

  aa:工作表現經常超出其工作目標所期望的要求。員工對目標能有效地作出反應,並根據情況予以調整,對公司及餐廳作出貢獻,是餐廳中比較出色的工作表現者。

  a:工作表現符合要求及期望,能圓滿地完成任務。是餐廳中穩定表現的成員。

  b:工作表現不能達到工作的要求和期望者被列為需要改進的成員。

  c:工作表現無法令人滿意,員工很大程度上不能

  達到工作要求。

  各等級對應分值見評估表格。

  4.1考核結果的應用

  4.5.1試用期員工的月度考核結果作為其試用期滿能否轉正的依據。

  4.5.2所有員工的月度考核成績分別與當月工資中的浮動獎金支付比率掛鉤;詳見附表二。

  4.5.3考核成績與公司其它獎勵的評定掛鉤。

  4.5.4考核成績作為評選“年度優秀員工”依據之一;年度內,月度有一次以上(含一次)評估為b的,不得評為年度優秀員工。

  4.5.5月度考核成績為“b”時,第一次發出《工作表現警告書》,為期30天,再次評估,結果為a,警告結束;當年度出現第二次“b”時,再次發出《工作表現警告書》,為期30天,再次評估,結果為a,警告結束;當年度出現第三次“b”時,發出《離職通知書》,立即辭退並不做任何補償。

  4.5.6月度考核成績為“c”時,發出《離職通知書》,立即辭退並不做任何補償。

  4.2浮動獎金的發放標準

  4.6.1正常出勤的員工,當月的績效工資按4.5規定的標準發放。

  4.6.2當月休假時間較長的員工,按如下規定發放浮動獎金:

  l在一個月內累計休年假、補休假或其它有薪假達到或超過5天以上者,當月評估級別不得超過a。

  l休工傷假者,按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4.3考核結果的分析

  4.7.1績效考核完畢後,人力資源部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對考核結果進行歸檔、整理,並編寫《考核統計和分析報告》,內容包括:

  l各項結果佔總人數的比例;各分店的考核結果是否均衡。

  l統計(aaa、aa、a、b、c)的員工比率。

  l是否有明顯的考評誤差出現,及採取何種措施預防。

  4.7.2考核分析結果將作為制定和實施各項人力資源管理政策,如招聘、選拔、培訓等的依據。

  4.4考核結果的反饋和投訴

  4.8.1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有意見,可直接找部門負責人申訴;如對部門負責人的解釋不服,可找人力資源部申訴。

  5.操作流程

  5.1月度考評流程:

  直接上司評估與第二考核人確認與被評估人面談直接上司、第二考核人、被評估人簽名分店、人力資源部兩方留存

  5.2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考評執行日期:

  每月26日至下月3日直接上司、第二考核人完成與被評估人的考評,當月5號內由區域經理/主管上交營運部,8號內由營運部經理交人力資源部。15日按考評結果發放考評月薪金及浮動獎金。

  5.3餐廳經理/主管考評執行日期:

  每月15號前直接上司、第二考核人完成與被評估人的考評,當月16號內由區域經理/主管上交營運部,18號內由營運部經理交人力資源部。15號發放考評月基本薪金,20號發放考評月浮動獎金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4

  透過有效的績效考核機制使食堂工作人員收入與工作業績掛鉤,以提高員工素質、能力和工作熱情,從而有效進行成本控制,特擬定此方案。

 一、 考核週期

  以自然月為考核週期,考核時間為下月5日前。

  二、 主要考核指標

  對食堂工作人員的考核詳見《食堂人員績效考評細則》(附件)。

  三、 考核結果使用

  以100分為標準,並根據食堂人員的具體表現將其考核結果納入相應的等級,以此作為食堂工作人員績效工資的發放依據。

  1、績效考核成績在90分-100分者,按績效工資的100%發放;

  2、績效考核成績在75分-89分者,按績效工資的80%發放;

  3、績效考核成績在65分-79分者,按績效工資的60%發放;

  4、績效考核成績在65分以下,不發績效工資;

  四、績效工資設定

  崗位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 工資結構 備註

  炊事

  班長 1300元 200元/月 崗位工資+績效工資+

  廚師 1200元 200元/月

  幫廚 1000元 200元/月

  本方案自20xx年10月1日起執行。

  衛民中學總務處

  20xx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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