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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作協議書

保險合作協議書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我們都跟協議書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絡,簽訂協議書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保險合作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保險合作協議書1

  甲方:

  代表人:

  電話:

  乙方:

  代表人:

  電話:

  乙方是我國國內規模大、以旅遊涉外飯店為主體,依照國際標準為海內外客商提供高水準商務旅遊服務的大型現代化旅遊顧問公司,為了提高其在同業中的競爭力,體現乙方完善的服務體系和人性化經營理念,甲方為乙方的會員客戶依據其積分提供相應的交通意外保險,經雙方協商,簽訂此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合作方式

  1、乙方作為投保人為其優質客戶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準)。

  2、優質客戶是指一年之內累計積分達到_________分的客戶。

  第二條:承保方案

  1、保額:人民幣______元(綜合)。(未成年被保險人的身故保額以中國保監會的規定為準。)

  2、保費:人民幣______元/份。

  3、保險期間:______年。

  4、每一被保險人限投一份本保險,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擔保險責任。

  5、在一個保險期間內,客戶增加的積分每達到______分,乙方為其繼續投保下一個年度本保險1份。

  第三條:承保流程

  1、乙方隨時整理其客戶資源,收集客戶資料,寄送保險確認書。

  2、每月______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蓋公章的優質客戶人名清單列印稿及電子版各一份及保險確認書和團體投保單,同時繳納保費。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資料製作團體保險單及出具保險卡,交由乙方寄發被保險人。

  4、每一期被保險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於收齊投保資料和保費的次月______日起承擔保險責任。

  5、被保險人出險後______日內,由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申請理賠。

  第四條:保險確認書須由被保險人填寫並在被保險人簽字欄簽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監護人代為簽字)。

  第五條:在本協議書籤字並蓋章生效後,如雙方的任何一方有終止本協議書的要求,應提前______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終止。

  第六條:如乙方提供的客戶投保資料與實際情況不符,甲方不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引起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保密約定

  1、合作中,乙方提供的客戶資料及資訊,甲方應妥善儲存,並保守客戶個人資訊,此項約定合作結束後仍持續有效。

  2、甲乙雙方在合作中均應保守因合作所知悉的雙方的商業秘密和客戶資源、資訊等。

  第八條:違約條款

  1、合作中一方違反本協議,則守約方有權取消與違約方的合作並追究違約方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2、在合作期內,合作雙方中任一方未經其對方協商認可擅自終止該合作的,違約方同時賠償被侵害方的損失及其他合作期內應得收益。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險合作協議書2

  甲方:

  住所:

  聯絡電話:

  乙方:

  住所:

  聯絡電話:

  為了達到雙贏的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一、雙方合作專案

  在本合作協議期內,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和費率條件下,在開展自身業務過程中利用自身優勢積極向乙方投保建築工程保險及機動車輛保險。乙方將利用自身資源特點,在承保的所有建築工程保險及機動車輛保險中,在核保流程和費率上儘可能予以便利。

  二、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可根據自身業務需求,經雙方協議後,調整乙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保險金額及保障專案。

  2、甲方應執行保監局關於見費出單的規定,不得拖欠乙方保險費。

  3、甲方有義務做好本單位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工作,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及時通知乙方並保留好事故現場,積極配合乙方做好案件的查勘及理賠工作。

  4、為確保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優惠費率,甲方應確保每______會計年度,在乙方投保的建築工程保險全年合計總造價,不得低於相應優惠費率所享受的相應工程總造價額度要求。時間不足______會計年度的,合計工程總造價按相應比率折算。

  5、甲方有義務指定專人與乙方進行工作內容溝通,服務內容具體為新單資料報送、接單,手續費接收、協助報案、意見反饋、溝通協調等。

  (二)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__與甲乙進行相關業務溝通及辦理,所簽訂業務指定為其名下,負責相應新單業務及保全業務辦理,同時負責手續費支付。

  2、為促進雙方公司業務發展,乙方按甲方投保保險產品為其支付相應手續費用,投保建築工程保險主險手續費為乙方實收主險保費的______%進行支付,投保建築工程保險附險費為乙方實收附險保費的______%進行支付。機動車輛保險手費中,投保機動車輛商業保險按乙方實收保費的______%進行支付手續費,交強險不計入手續費。手續費為次月______日前支付,乙方指定人員不得無故拖延。手續費採取每單業務一結方式,由甲方與乙方核對後結算當筆手續費,需甲乙雙方指定人員書面交接支付手續為確保甲乙雙方雙贏,乙方有權利暫扣留______元人民幣手續費作為暫扣手續費,超______元人民幣後方進行手續支付。

  3、乙方有權利根據甲方提供的建築工程保險全年合計總造價,制訂相應保險產品優惠費率,乙方提供的具體優惠費率如下:

  (1)建築工程保險按造價計算的,每一被保險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主險保障額度為______萬元,所對應費率為每萬元造價為______元人民幣。

  (2)建築工程保險按面積計算的,每一被保險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主險保障額度為______萬元,所對應費率為每平方米造價為______元人民幣。

  4、若甲方未能保證所投保建築工程保險合計總造價大於等於______億元人民幣,乙方有權利不支付暫扣手續費。

  三、其它約定

  (一)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乙雙方有單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協議的行為,對方均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並保留追究法律、經濟責任的權利。自違約行為確認並向對方發出書面解約通知之日起,協議自行終止。

  (三)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協議中的權利、義務的全部或部分告知給第三方,否則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違約方承擔。

  (四)凡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保險合作協議書3

  甲方:______________保險公司

  住所地: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為在車輛保險業務、承保理賠服務、車輛維修、零部件報價、市場營銷、品牌推廣等方面展開全方位深層次合作,以“平等、自願、互利、誠信”為合作原則,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投保服務合作

  1、甲方授權乙方代理協議,乙方在銷售相關的車輛以及進行客戶保險續保提醒時,優先推薦客戶投保甲方車險產品。

  2、乙方在代理銷售甲方保險時,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保險產品費率表和承保規章計算保險費,並按乙方實務要求提供完備的投保資料,甲方需給予乙方相應的配合。

  3、甲方指定專門的客戶經理,負責乙方經銷商店代理機動車輛保險業務的簽單承保工作,通報有關行業性檔案、並協助乙方處理相關的車險產品的銷售及售後服務事項,努力拓展雙方業務合作。

  4、甲方承諾的送單時效:對於乙方當日傳真至甲方的投保資料,甲方承諾於次日上午_______點前可送至乙方。

  5、甲方應當按照保監會的規定執行車險“見費出單”。

  6、乙方代理甲方車輛保險業務全年保險費金額達_______萬以上的,甲方應在乙方免費安裝並及時除錯更新“遠端出單系統”,實現現場查詢和出單功能。

  7、資訊提供和溝通:甲方應定期為乙方提供專業化銷售、營銷禮儀、溝通技巧、車險產品、理賠流程等多項培訓課程。甲、乙雙方應定期相互通報相關業務經營情況,反饋客戶對保險產品的需求資訊和保險服務方面的意見,促進雙方業務持續、健康的發展。

  二、理賠服務合作

  1、甲方提供24小時客戶服務電話:_______,為客戶提供24小時的救援和接待服務。

  2、客戶出險後乙方可為客戶撥打上述電話代為報案,顧客亦可直接撥打上述電話報案。

  3、如顧客直接撥打上述電話報案,甲方的電話服務中心在接到報案後以電話或者簡訊形式通知乙方,必要時甲乙雙方一同進行現場查勘和施救等;對於無需對第一現場進行查勘的出險車倆,甲方應將客戶直接指引回乙方店內進行定損。

  三、事故車的派修和維修

  1、甲方在接到屬於在乙方店內投保車輛報案後,負責向出險客戶推薦乙方為首選維修廠家並及時向乙方提供出險客戶資訊,由乙方負責和客戶的具體聯絡。

  2、乙方應協助甲方有效控制客戶的騙保行為。

  3、甲方同意配件價格按_______價格作為保險事故車輛的理賠定損依據,乙方應為甲方查詢相關價格提供支援和解釋。

  4、事故車輛開始修理前,甲乙雙方須會同被保險人或車主三方共同就修理工時、更換專案進行核實確定。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需增加或更改的專案,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和被保險人,待共同確認並在定損協議中註明後,方可增加或更改。

  5、底盤、擱油底殼事故客戶到店後能追述現場的,客戶車輛不需返回事故現場。

  6、車損在_______元以內的單方事故,案件屬實情況下可免追溯現場。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本協議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有權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調整代理業務的承保條件及管理辦法。

  3、對於乙方違反本協議或者法律規定實施的代理或其他行為,甲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4、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須的保險條款、費率、實務手續說明、管理規定及單證。

  5、甲方應根據本協議規定支付乙方手續費。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依法開展保險代理業務,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乙方有權就其開展的保險代理業務收取本協議規定的手續費。

  3、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授權範圍內,應以甲方名義向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提供及時、高效的服務,獨立開展業務活動。

  4、乙方在開展保險代理業務時,有義務向投保人、被保險人將保險公司業務情況和保險條款的內容及其含義進行告知。

  5、乙方在開展保險代理業務時,有義務將投保人、被保險人所反映的實際情況,及其所掌握的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如實、全面地告知甲方,同時不得阻礙投保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誘導其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6、乙方所代理的保單出現理賠事項時,乙方應為甲方理賠提供協助。

  7、乙方在開展業務時,不得使用不正當競爭手段損害其他保險機構或代理機構的商譽,也不得利用不正當手段透過甲方的僱員或其他機構謀求商業利益。

  五、合作收益

  1、甲方向乙方代理的保險業務支付手續費,手續費按月結算。

  2、保險銷售代理手續費採用法規統一比例,交強險為_______%,商業車險為_______%。

  3、甲方應按時根據協商確定的`代理手續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如因保險監管要求手續費率有所變化,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在不違反監管要求的情況下,甲方根據雙方重新協商確定的代理手續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六、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承諾當一方未事先取得另一方的書面授權,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洩露由對方提供為簽訂本協議所需的所有資訊。

  2、前項規定之保密義務至本協議書終止後仍然有效。但是,經書面證明屬以下各項情況時,甲乙雙方無須承擔前項規定保密義務。

  (1)資訊提供時一方己擁有的資訊。

  (2)資訊提供時己周知的資訊。

  (3)資訊提供後,非因自身原因己周知的資訊。

  (4)資訊提供後,因第三方未盡保密義務而合法獲得的資訊。

  3、若無其他特別約定,甲乙雙方在一方要求歸還其提供的包含秘密資訊的資料(無論書面資料、磁碟、磁帶等各種形式)時,另一方應立即將其歸還給資料提供當事人。

  七、禁止轉讓

  甲、乙雙方的任意一方,若未獲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協議權利義務以及本協議地位轉讓、轉移給第三方,或由第三方進行任何處分或擔保。

  八、分離獨立性

  本協議中的任意一項條款若被法院或其他正當權利機關及保險行業協會認定為違法、不能履行或無效的情況下,僅視該條規定無效。該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內容仍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應根據協議立即將該無效規定更改為有效規定。

  九、違約責任

  1、一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協議,不履行其應盡義務的,甲方有權視乙方違約程度輕重,經乙方同意後扣除相應手續費,變更授權範圍或解除本協議;若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本協議,不履行其應盡義務的,乙方有權視甲方違約程度輕重,經甲方同意後扣除相應保險費,變更協議或者解除本協議,若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協議的中止、解除

  1、甲乙雙方在協議期滿前要求解除協議的,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對方。

  2、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乙方有違法犯罪或嚴重破壞保險人信譽的行為時。

  (2)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協議項下相關費用,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後,_______個工作日內仍未交付的。

  (3)一方發現對方營業情況、公司管理或公司存續情況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的,有權中止本協議,直至解除本協議。

  (4)甲乙雙方事實上已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

  十一、適用法律及糾紛解決辦法

  1、本協議之有效性、釋義、實施以及執行可能性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為基準進行解釋。

  2、甲、乙雙方應友好地協商解決因本協議書的釋義、適用或實施而發生的所有糾紛。

  3、若前項糾紛未能友好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______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其他

  1、本協議期限為_______年。為不影響雙方的合作關係,本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對原協議無任何疑義或不需作任何改動的,原協議可自動延續至續簽合作協議之日止。

  2、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以書面形式進行修改或補充,經修改或補充並經雙方簽字(章)確認形成的文書視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3、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險合作協議書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地址:

  傳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地址:

  傳真:

  為了促進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的業務全面發展,達到雙贏的目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專案

  在本合作協議期內,甲方在乙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和費率條件下,在開展自身業務過程中利用自身優勢積極向乙方投保飛機__________保險。乙方將利用自身資源特點,在承保的所有飛機保險中,在核保流程和費率上儘可能予以便利。

  第二條、合作時間

  合作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如有繼續合作的願望,以本協議為基礎重新簽訂協議。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與責任

  1、甲方可根據自身業務需求,經雙方協議後,調整乙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保險金額及保障專案。

  2、甲方應執行保監局關於見費出單的規定,不得拖欠乙方保險費。

  3、甲方有義務做好本單位安全教育工作,在發生保險事故後及時通知乙方並保留好事故現場,積極配合乙方做好案件的查勘及理賠工作。

  4、為確保甲方享受乙方提供的優惠費率,甲方應確保每一會計年度,在乙方投保的保險全年合計總造價,不得低於相應優惠費率所享受的相應工程總造價額度要求。時間不足一個會計年度的,合計工程總造價按相應比率折算。

  5、甲方有義務指定專人與乙方進行工作容溝通,服務內容具體為新單資料報送、接單,手續費接收、協助報案、意見反饋、溝通協調等。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與責任

  1、乙方指定代理人__________與甲乙進行相關業務溝通及辦理,所簽訂業務指定為其名下,負責相應新單業務及保全業務辦理,同時負責手續費支付。

  2、為促進雙方公司業務發展,乙方按甲方投保保險產品為其支付相應手續費用,投保飛機保險主險手續費為乙方實收主險保費的_____%進行支付,投保飛機保險附險手費為乙方實收附險保費的_____%進行支付。飛機保險手費中,投保飛機保險按乙方實收保費的_____%進行支付手續費。手續費為次月_____日前支付,乙方指定人員不得無故拖延。

  第五條、違約責任

  未經對方書面同意,甲、乙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協議中的權利、義務的全部或部分告知給第三方,否則構成違約,由此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應由違約方承擔。

  第六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險合作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提高_________地區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防範能力,促進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事業的發展,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協議。

  在徵得被保險人同意的情況下,本協議可作為乙方與其被保險人簽訂的(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補充說明,與該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合作範圍

  甲乙雙方合作為甲方的團體會員(以下簡稱會員)辦理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適用條款為_________(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條款)。

  二、合作方式

  1、在堅持自願投保的前提下,甲方向其會員推薦乙方作為辦理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的保險人。

  2、甲方向乙方提供其全部會員的有關資料。具體保險業務(承保、理賠)由乙方直接與甲方的會員辦理,必要時可由甲方出面協調。

  3、保險合同雙方就保險賠償事宜產生爭議時,可委託甲方進行調解,調解結果對保險合同的雙方具有約束力。如調解不能達成一致,保險合同雙方可提起仲裁或訴訟。

  三、保險合同內容說明

  (一)除本協議特別約定的事項外,保險合同中的保險責任、責任免除、賠償限額、保險費計收等方面內容,均按已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備案的(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條款),(註冊會計師職業責任保險費率規章)辦理。

  (二)關於追溯期問題

  1、追溯期連續投保連續計算,最長不超過5年。

  2、首次投保的業務,在補交以前年度保險費後可給予追溯期。補交的年份最長不超過3年。在最初連續投保的5個年度內,其追溯期均可擴充套件至補交保險費的最早年度。

  3、投保人中斷保險後重新投保,在補交中斷期間的保險費後可按最長不超過5年的原則確定追溯期,乙方對中斷期間簽發的業務承擔保險責任,但對中斷期間已獲悉發生的過失行為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不承但賠償責任。

  4、本協議簽定之前,已在其他保險公司投保的會計師事務所,如改在乙方投保,已投保年份視同在乙方投保,追溯期連續計算,乙方承擔相應的保險責任。

  (三)保險條款中有關詞語的解釋:

  1、被保險人:指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

  2、被保險人的註冊會計師:指被保險人正式聘用的註冊會計師。

  3、委託人:指與被保險人簽有審計業務約定書,委託被保險人為其辦理註冊會計師審計業務的單位或個人。

  4、利害關係人:指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有權使用註冊會計師審計報告的使用人。

  5、失真:指驗資、審計報告具有重大遺漏,或驗資、審計結果虛假失實。

  6、在追溯期或保險期內完成驗資、審計的業務:指驗資報告日、審計報告日在保險合同追溯期或保險期限內,並已列入投保業務清單的驗資、審計業務。

  7、非職業行為:被保險人或其註冊會計師以普通民事主體身份所實施的與其法定職責無關的任何行為,如交通肇事、購置辦公用品、租賃房屋以及與職責無關的民事侵權行為等。

  8、私自接受委託業務:指註冊會計師所接受的業務未經過被保險人登記、認可,或在其他會計師事務所兼職所接受的業務。

  9、協議約定的責任:本條款中協議所約定的責任指被保險人與委託人簽訂的協議所特別約定的、超出法律規範明確規定的民事責任。

  10、首次索賠:委託方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對於追溯期內所完成的業務提出索賠,第一次提出索賠的時間必須在保險期限內,保險人予以負責。對於起保日期之前,被保險人已就某項業務接到索賠,視為保險期限開始之前索賠已提出,即使在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又因此項業務接到索賠,保險人不予賠償。

  11、他人冒用被保險人的名義執業:被保險人及其僱員以外的機構或個人,冒用被保險人或與被保險人簽訂勞動合同人的名義執行業務,因被保險人對此項業務沒有保險利益,保險人不予負責。

  12、過失與故意:本條款中的疏忽與過失均指過失。過失是指行為人應當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結果,因為疏忽大意而沒有預見,或已經預見而輕信能夠避免的心理態度。故意指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危害結果,並且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

  四、保險服務

  (一)全過程服務:乙方應積極與甲方的會員進行業務合作。乙方做到具體業務專人負責,承保前設計承保方案,承保後定期回訪。保險期限內,與被保險人保持密切聯絡,為被保險人提供全過程的保險服務。

  (二)理賠服務: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索賠單證齊全,保險合同雙方就賠款金額達成一致的,保險人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賠款。如單證不齊,但保險責任明確,損害事實清楚,保險人可預付部分賠款。

  (三)風險管理服務

  1、乙方將不定期的與甲方召開風險管理會議,聘請有關專家對被保險人的風險狀況進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並協助改進。

  2、乙方可負責為被保險人員工提供保險培訓,提高風險意識。

  3、乙方可負責向被保險人提供其他類似專案的風險管理經驗及損失資訊,共同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四)乙方對在辦理保險業務中知悉的被保險人的有關業務和財產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五)乙方與甲方共同定期組織被保險人進行交流。

  (六)乙方每年定期組織被保險人(人數視被保險人規模而定)開展國內外學習交流。

  五、協議的變更或補充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經甲方會員認可,可對本協議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變更或補充,變更或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六、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應自覺遵守協議中的各項約定。因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七、協議終止

  如一方要求終止本協議,需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確認,合同終止。如不提出終止,協議持續有效。

  八、附則

  (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二)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三)本協議與原已備案的保險條款存在差異時,由乙方負責及時向有關管理機構申請變更原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

保險合作協議書6

  甲方: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

  住所地: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乙方:無錫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住所地: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為建立、規範、穩定、提升雙方的合作關係,以“平等、自願、互利、誠信”為合作原則,為建設全方位、多領域的全面戰略合作伙伴關係,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協議。

  一、合作總體框架

  1、甲、乙雙方將密切合作共同策劃營銷活動,制定基於甲方渠道客戶,以客戶關懷為出發點的客戶服務營銷規劃,促進雙方產品的銷售,共同做好客戶服務工作,以提高客戶認知度、滿意度。

  2、雙方在車輛保險業務、承保理賠服務、車輛維修、零部件報價、市場營銷、品牌推廣等方面展開全方位深層次合作。

  3、甲方將根據雙方保險合作深度,在以下但不限於以下方面提供更優質的互動服務:配件價格、噴漆工時、玻璃價格等。

  4、甲、乙雙方以誠信為本,忠誠合作,共同服務客戶。共同提高雙方品牌市場美譽度和核心競爭力,實現業務發展目標。

  二、投保服務合作

  1、甲方與乙方授權的分支機構簽署兼業代理協議,乙方在銷售相關的車輛以及進行客戶保險續保提醒時,應優先推薦客戶投保甲方車險產品。

  2、乙方在代理銷售甲方保險時,應嚴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保險產品費率表和承保規章計算保險費,並按乙方實務要求提供完備的投保資料,甲方需給予乙方相應的配合。

  3、甲方指定專門的客戶經理,負責乙方經銷商店代理機動車輛保險業務的簽單承保工作,通報有關行業性檔案、並協助乙方處理相關的車險產品的銷售及售後服務事項,努力拓展雙方業務合作。

  4、甲方承諾的送單時效:對於乙方當日傳真至甲方的投保資料,甲方承諾於次日上午點前可將送至乙方。(如個別客戶有特殊上牌時間要求的,可協商後個別處理)

  5、甲方應按保監會的規定執行車險“見費出單”。

  6、乙方經銷商代理甲方車輛保險業務全年保險費金額達方應在乙方經銷商店免費安裝並及時除錯更新“遠端出單系統”,實現現場查詢和出單功能。

  7、甲方向乙方經銷商代理的保險業務支付手續費,手續費按月結算。保險銷售代理手續費採用法規統一比例,交強險為_______%,商業車險為_______%。甲方應按時根據協商確定的代理手續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如果年度因保險監管要求手續費率有所變化,甲方將及時通知乙方,在不違反監管要求的情況下,甲方根據雙方重新協商確定的代理手續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9、資訊提供和溝通:甲方應定期為乙方提供專業化銷售、營銷禮儀、溝通技巧、車險產品、理賠流程等多項培訓課程。

  甲、乙雙方應定期相互通報相關業務經營情況,反饋客戶對保險產品的需求資訊和保險服務方面的意見,促進雙方業務持續、健康的發展。

  三、理賠服務合作

  乙方為甲方最高級別的重要客戶,一切事宜均以第一次序優先處理,甲方為乙方提供綠色通道的服務模式,指派理賠服務專員全程協助辦理各項手續。賠案“併發式”處理,同時啟動多環節事故處理流程,縮短工作時間。

  (一)出險報案管理

  1、甲方提供24,為客戶提供24小時的救援和接待服務。

  2、客戶出險後乙方可為客戶撥打上述電話代為報案,顧客亦可直接撥打上述電話報案。

  3、如顧客直接撥打上述電話報案,甲方的電話服務中心在接到報案後以電話或者簡訊形式通知乙方,必要時甲乙雙方一同進行現場查勘和施救等;對於無需對第一現場進行查勘的出險車倆,甲方應將客戶直接指引回乙方店內進行定損。

  (二)甲方同意為乙方的保險客戶提供理賠時限承諾。快速理賠的具體時間標準為:

  四、事故車的派修和維修

  (一)甲方在接到屬於在乙方店內投保車輛報案後,負責向出險客戶推薦乙方為首選維修廠家並及時向乙方提供出險客戶資訊,由乙方負責和客戶的具體聯絡。

  (二)甲方將從以下,但不僅限於以下幾個方面,提高乙方經銷商的回店維修率:

  1、對於在乙方經銷商承保的客戶,甲方做到100%推薦回原店維修,並且使用原裝備件。

  2、對於非經銷商承保以促進雙方業務的合作與發展。

  3、乙方應協助甲方有效控制客戶的騙保行為。

  (三)甲方承諾向乙方推修車輛金額不低於_______年乙方簽單保費的_______%,若甲方未達到上述比例,仍需按上述比例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四)甲方同意配件價格按_______價格作為保險事故車輛的理賠定損依據,乙方應為甲方查詢相關價格提供支援和解釋。

  1、事故車輛開始修理前,甲乙雙方須會同被保險人或車主三方共同就修理工時、更換專案進行核實確定。在維修過程中如發現需增加或更改的專案,乙方須及時通知甲方和被保險人,待共同確認並在定損協議中註明後,方可增加或更改。

  2、配件價格價格不下浮,扣1%殘值。

  3、底盤、擱油底殼事故客戶到店後能追述現場的,客戶車輛不需返回事故現場。

  4、車損在元以內的單方事故,案件屬實情況下可免追溯現場。

  5、噴漆工時按下表操作:

  注:(1)單獨玻璃破碎:有零件號的輔料按配件價格定損,其他輔料雙方協商確定;損壞的玻璃為福耀玻璃,則按福耀玻璃定損。

  (2)噴漆5個面以上(包含5個面),油漆工時按9折定損,劃痕險按9折定損。

  6、鈑金工時費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7、單獨玻璃破碎:

  (1)單獨玻璃破碎,按福耀玻璃價格定損;

  (2)是否更換膠條可根據實際情況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換下的膠條可由甲方回收。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本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甲方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調整代理業務的承保條件及管理辦法;

  3、對於乙方違反本合同或者法律規定實施的代理或其他行為,甲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4、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開展代理業務所必須的保險條款、費率、實務手續說明、管理規定及單證;

  5、甲方應根據本合同規定支付乙方手續費;

  6、甲方應向乙方推修車輛金額應達約定比例,否則按約定比例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7、甲方應乙方要求,依乙方提供的資料,就乙方的兼業代理人資格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依法開展保險代理業務,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2、乙方有權就其開展的保險代理業務收取本合同規定的手續費;

  3、乙方在本合同規定的授權範圍內,應以甲方名義向投保人和被保險人提供及時、高效的服務,獨立開展業務活動。

  4、乙方在開展保險代理業務時,有義務向投保人、被保險人將保險公司業務情況和保險條款的內容及其含義進行告知;

  5、乙方在開展保險代理業務時,有義務將投保人、被保險人所反映的實際情況,及其所掌握的保險標的或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如實、全面地告知甲方,同時不得阻礙投保人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誘導其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6、乙方所代理的保單出現理賠事項時,乙方應為甲方理賠提供協助;

  7、乙方在開展業務時,不得使用不正當競爭手段損害其他保險機構或代理機構的商譽,也不得利用不正當手段透過甲方的僱員或其他機構謀求商業利益。

  六、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承諾當一方未事先取得另一方的書面授權,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開、洩露由對方提供為簽訂本協議所需的所有資訊。

  2、前項規定之保密義務至本協議書終止後仍然有效。但是,經書面證明屬以下各項情況時,甲乙雙方無須承擔前項規定保密義務。

  a、資訊提供時一方己擁有的資訊;

  b、資訊提供時己周知的資訊;

  c、資訊提供後,非因自身原因己周知的資訊;

  d、資訊提供後,因第三方未盡保密義務而合法獲得的資訊。

  3、若無其他特別約定,甲乙雙方在一方要求歸還其提供的包含秘密資訊的資料(無論書面資料、磁碟、磁帶等各種形式)時,另一方應立即將其歸還給資料提供當事人。

  七、禁止轉讓

  甲、乙雙方的任意一方,若未獲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權利義務以及本合同地位轉讓、轉移給第三方,或由第三方進行任何處分或擔保。

  八、分離獨立性

  本合同中的任意一項條款若被法院或其他正當權利機關及保險行業協會認定為違法、不能履行或無效的情況下,僅視該條規定無效。該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內容仍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立即將該無效規定更改為有效規定。

  九、違約責任

  1、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向對方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協議,不履行其應盡義務的,甲方有權視乙方違約程度輕重,經乙方同意後扣除相應手續費,變更授權範圍或解除本合同;若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甲方違反本協議,不履行其應盡義務的,乙方有權視甲方違約程度輕重,經甲方同意後扣除相應保險費,變更合同或者解除本合同,若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十、合同的中止、解除

  1、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前要求解除合同的,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對方;

  2、如發生下列情況之一,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有違法犯罪或嚴重破壞保險人信譽的行為時;

  (2)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合同項下相關費用,在收到乙方書面通知後,5個工作日內仍未交付的;

  (3)一方發現對方營業情況、公司管理或公司存續情況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的,有權中止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4)甲乙雙方事實上已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

  十一、適用法律及糾紛解決辦法

  1、本合同之有效性、釋義、實施以及執行可能性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規章為基準進行解釋。

  2、甲、乙雙方應友好地協商解決因本協議書的釋義、適用或實施而發生的所有糾紛。

  3、若前項糾紛未能友好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期限為一年。為不影響雙方的合作關係,本合同到期後,如甲、乙雙方對原合同無任何疑義或不需作任何改動的,原合同可自動延續至續簽合作協議之日止。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以書面形式進行修改或補充,經修改或補充並經雙方簽字(章)確認形成的文書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財產保險股份乙方:無錫汽車

  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銷售服務有限公司

  簽約人:簽約人:

  (簽章)(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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