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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學科骨幹教師評選方案

區學科骨幹教師評選方案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優秀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專案。那麼優秀的方案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區學科骨幹教師評選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學科骨幹教師的評選範圍、物件

  吳中區學科骨幹教師的評選範圍、物件為我區普通中學、小學、幼兒園、師範學校、盲聾啞學校、教師進修學校、職業中學的一線在職教師。

  二、學科骨幹教師的條件

  學科骨幹教師的條件是:

  1、思想素質好,教育教學思想端正;具有良好的師德,教書育人,無以教謀私的現象;

  2、教學具有一定的特色;

  3、已具備一定的教改經驗;

  4、多年來教學效果良好;

  5、具備中小學中級以上教師職稱,教齡在5年以上。

  在推薦工作中,吳中區學科骨幹教師推薦候選人選還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在新課程實施過程中能起示範帶頭作用;教學上一專多能;

  2、在片、區級及以上優質課評比中或教學基本功競賽中獲二等獎以上,或開過片、區級及以上示範課、觀摩課,反響較好;

  3、在片、區級及以上刊物發表論文或在區級及以上優秀論文評比中獲二等獎以上論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大市級論文1篇。

  三、學科骨幹教師的推薦、考核、命名

  1、每年由我局發文,各學校(單位)推薦上報。推薦候選人時應對照條件優先推薦在學科教學中成績突出的'優秀中青年教師,推薦時須填寫《吳中區學科骨幹教師推薦表》。

  2、由區教育局組織專家組對被推薦的人員進行稽核。

  3、稽核結束後,由我局發文命名吳中區學科骨幹教師,併發給證書。

  四、學科骨幹教師的經驗推廣和作用發揮

  1、學科骨幹教師命名後,各學科要透過召開教改觀摩研討會或組織其他活動的形式,總結推廣骨幹教師的教改經驗。

  2、學科骨幹教師要在新課程教學改革中更好地發揮骨幹作用。每人都要有一個研究課題,至少帶一位青年教師,至少每年在吳中區級及以上刊物發表一篇論文,至少每年在片級範圍內上一節示範課。

  3、各單位要制定相應的培養計劃,為學科骨幹教師多提供進修、外出學習和交流的機會,幫助他們更快更好地成長。

  4、吳中區級學科(學術)帶頭人原則上從區級學科骨幹教師中推薦產生。

  五、學科骨幹教師的再確認

  學科骨幹教師不是終身制。對命名的學科骨幹教師每五年確認一次。凡已不在學科任教或不在學科教學改革中起骨幹作用的,不再確認其為學科骨幹教師。

  六、本辦法自20xx年4月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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