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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模板合集十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檔案頭”形式下發。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員工績效考核方案10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1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與評價,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在同方造就一支業務精幹的高素質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 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公正地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為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改進做好準備。

  3、為同方中層管理、技術類員工的職業發展計劃的制定和員工的薪酬待遇(含員工持股權重調整)以及相關的教育培訓提供人事資訊與決策依據。

  4、將人事考核轉化為一種管理過程,在同方形成一個員工與公司雙向溝通的平臺,以增進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依據;

  2、以員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式和方法為操作準則;

  3、以全面、客觀、公正、公開、規範為核心考核理念。

  四、適用物件

  本制度主要是為同方公司總部職能部人員和分公司副總級以上經營管理類專業技術類人員設計(分公司副總級以下人員由分公司參照總部形式自行考核)。另有下列情況人員不在考核範圍內:

  1、 試用期內,尚未轉正員工

  2、 連續出勤不滿六個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職六個月以上

  3、 兼職、特約人員

  五、各類考核時間排定表

  考核類別 考核時間 複核時間 考核終定時間

  年中考核 6月1日到5日 6月5日到8日 6月15日

  年度考核 1月15日到20日 1月21日到23日 1月25日

  轉正考核 按公司招聘調配製度執行

  晉升考核 按公司內部晉升制度執行

  注:1、考核時間主要是指由各業務部門、職能部門主管與下屬就績效表現,績效改善計劃,新的績效目標共同進行討論的時間

  2、人事複核時間主要由人事決策委員會對有爭議的考核結果及員工申訴的事件進行調查瞭解和仲裁

  3、 考核終定時間是人力資源部將考核結果進行彙總,新的績效目標進行備案歸檔的時間。

  4、 年度考核是公司對全體(正式)員工年度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年中考核是對年度考核評分“有待提高”及“急需提高”二類人員的考核。

  六、考核體制

  考核實行直接主管評估部屬,部門主管複評制。人力資源部對員工考核有政策制(續致信網內容)度諮詢、執行監督、申訴調查等職能。人事決策委員會(由公司總裁、常務副總裁、相關副總裁、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及相關部門主管組成)是同方公司員工考核政策的最終仲裁機構。具體許可權見下表:

  考核物件 初評(員工自評後) 彙總部門 複核

  分公司副總級 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總工 分公司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企管部、財務部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相關副總裁、公司總裁

  職能副總級 職能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考核物件 初評(員工自評後) 彙總部門 複核

  職能總經理 員工自評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副總經理以下人員的考核

  部門經理級 主管副總經理 分公司人事 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

  部門職員 直接主管評 分公司人事 間接主管核定

  技術人員 技術主管評 分公司人事 間接主管核定

  注:對於分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人員,均是由員工先自評,再由直接主管複評,員工間接主管(高於員工兩級)最後核定認可。

  七、考核標準

  人事考核不能用統一的標準來評價不同崗位的任職人,尤其是對同方這樣的高科技企業。同方在設計考核標準的核心理念是(員工)分層分類考核、客觀評價過去著眼將來。公司依據員工經營責任大小,將員工分為三個層次,總部人力資源部針對公司中層以上幹部專門設計考核標準與量表;其次,針對同方高科技公司的特點,將員工劃分為管理類與技術類業務類,並專門設計考核標準與量表。

  公司的考核標準主要是從經營業績、工作態度、任職能力三方面,不同部門類的員工,其考核標準的權重也不一樣,具體如下:

  各類員工考核權重比例圖:

  考核專案 職位類別 經營管理類 職能管理類 技術類

  業績考核 約佔70% 50% 40%

  能力考核 約佔15% 30% 30%

  態度考核 約佔15% 20% 30%

  員工考核總得分=業績分+能力分+態度分

  八、考核表

  1、 考核表按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分為經營管理類和職能管理類研發技術類三種,各類下面再細分成主管和非主管,由人力資源部與各相關部門研究和設計統一的表格。人力資源部對考核的指標制定有一定通用性的評分參考表,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對考評因素和要點進行調整,但未經與人力資源部協商透過前,不能擅自調整考評結構和要素賦分。

  2、 年終考核成績由人力資源部存於員工個人檔案中,除人事決策委員會和各部門總經理外,其他人員一概不得查閱。

  九、考核評價

  1、 考核結果的等級評定:

  全部型別的考核結果按員工考核總分,劃分為“特優”、“優秀”、“中等”、“有待提高”、“急需提高”五等級,並作如下界定:

  等級 特優秀 優秀 中等 有待提高 急需提高

  考核總分 95分以上 85―95分 70-84分 50-69分 50分以下

  2、 考核等級比例控制:

  為減少考核的主觀性及心理誤差(暈輪效應,對比效應,平均化等),考核結果經過除權處理實行部門(分公司)比例控制,各部門,各分公司在向人力資源部申報考核結果時,一律按下面比例:

  特優秀人數:不超過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5%

  優秀人數:不超過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15%

  中等人數: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65%

  有待提高人數:約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10%

  急需提高人數:約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5%

  注:考核列入極優秀或急需提高者,必須同時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

  十、考核程式

  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式:

  1、 員工自評:按照“考核許可權表”,員工選擇適當的考核量表進行自我評估

  2、 直接主管複評:直接主管對員工的表現進行復評。

  3、 間接主管複核:間接主管(高於員工二級)對考核結果評估,並最後認定。

  補充建議:

  當直接主管欲評分數與員工自評分數差距很大,甚至跨越檔級時:

  1、 直接主管應讓員工本著客觀的原則再次自評

  2、 如員工再次自評分數變化不大時,直接主管可以進行復評,並向該員工的間接主管說明情況

  3、 當員工自評分數與直接主管分數出現檔級上的差別,建議主管應該與該員工進行面談,並完成“績效面談表”

  當員工最後考核分數歸入“急需提高”或“特優”時

  1、 建議該員工主管與員工進行面談,並完成“績效面談表”

  2、 如有必要,可另外附具體的事實說明,作為考核結果的補充材料。

  十一、考核申訴

  1、 考核申訴是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過程中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合理而設定的特殊程式。

  2、 部屬與直接主管討論考核內容和結果後,如有異議,可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訴,由部門主管進行協調;如部門主管協調後仍有異議,可向人事決策委員會提出申訴,由人力資源部門專員進行調查協調。

  3、 考核申訴的同時必須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

  十二、考核與獎懲

  1、 公司將考核結果與崗位津貼相掛鉤,按員工的年度考核成績對員工的職位工資進行調整,調整原則如下:

  ①特優員工:原則上崗位津貼上調一級

  ②優秀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在機會適當時,可作職務晉升處理

  ③中等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

  ④有待提高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但列為年中考核物件。

  ⑤急需提高員工:崗位津貼下調一級,且列為年中考核物件。

  2、年度考核為“有待提高類”員工的處理

  ① 崗位津貼暫不調整,在年中考核前不作晉升處理

  ② 若年中考核再評為“有待提高”,則崗位津貼下調一級,若等級在“有待提高”之上,則崗位津貼不調整,也可按正常程式作晉升處理。

  ③ 若年中考核再評為“有待提高”,且在第二次年度考核又評為“急需提高”,則公司與此員工解除勞動用工關係。

  3、年度考核為“急需提高類”員工的處理

  ① 該員工崗位津貼在年度考核結束後下調一級。

  ② 同時,如在年中考核前,公司與該員工聘用合約到期,則該員工與公司聘用期滿後,公司不再聘用。在這期間,該員工崗位津貼相應下調一級

  ③ 如在年中考核時,公司與該員工聘用合約仍未到期,則對員工進行年中考核,如仍評為“有待提高”或“急需提高”,則公司與此員工解除勞動用工關係;如評為“中等”或以上等,則公司繼續聘用,但崗位津貼在第二次年度考核開始前不作調整。

  十三、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2、本制度的最終決定權、修改權和廢除權歸人事決策委員會。

  3、本制度生效時間為**年1月10日。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2

  一、 考核目的:

  規範和提高員工的服務意識、服務標準,透過考核提升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積極性,利用經濟這一槓杆作用,推動服務質量、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不斷提高,確保總公司制定的各項工作目標順利完成。

  二、 考核原則:

  1、 服務行為的標準化、規範化;

  2、 逐級考核、統一考核;

  3、 公平、公正、公開。

  三、考核物件:物管處全體員工。

  四、考核細則:

  1、考核人:各專案主管為主要考核人;公司品保部、人資部負責考核專案日常工作跟進、監督和執行。

  2、考核週期:每月一次。

  3、考核依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各操作手冊的規範檔案;評價個人當月重點工作的完成情況。

  4、考核內容:

  勞動紀律:出勤上有無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方面情況;

  工作情況:工作量、工作態度、工作實績及業主滿意度;

  安全方面:工作過程中有無事故發生;

  執行力:對公司的計劃任務完成情況及執行中的創新完善情況;

  禮儀形象:舉止是否文明、服務用語是否恰當、衣著是否得體;

  成品保護:裝置有無丟失、缺陷,公共設施維護情況;

  領導力、決策力:對日常事務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對部門人力物力財力時間的指揮排程,本部門的整體戰鬥力,本部門重大活動的決斷與調整;

  5、檢查方式:主管每天檢查,物業主任每週不定期隨機檢查,公司品質保障部和其他職能部門隨機抽查。

  特別說明:在檢查過程中如出現妨礙檢查或弄虛作假者,經確認情況屬實的將對其加倍處罰。

  6、考核程式:

  每月25日各項部門主管將彙總,並報主任稽核後公佈;

  品保部將檢查、拍照記錄,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隨機考核記錄交專人彙總,計算分值後報人資部,最後由人資考評彙總。

  五、員工各職位考核結果與工資對照情況: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3

  1、考核目的

  為確保產品研發目標的達成,推動研發專案的發展,提升研發部整體研發水平和研發工程師的工作效率,提高研發人員的工作積極性,特設定此績效考核方案。

  2、考核原則

  公平公正原則

  3、薪資結構

  3.1工資結構

  工資結構=標準工資+專案績效獎金

  3.2專案績效獎金

  為鼓勵公司研發部門的員工不斷進行技術改進及創新,加強公司的研發能力及競爭力,對公司年度計劃專案設立專案績效獎金。專案負責人及成員參與專案獎金分配。

  4、績效考核方案

  專案績效以專案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專案績效在專案完成後一個月內進行評審,併發放獎金,長週期專案設定專案關鍵節點進行評審。具體操作方案如下:

  4.1專案績效

  4.1.1研發專案以專案負責人負責的形式進行工作;為檢驗專案研發的成果及效益,為專案維護及改善提供依據,設立專案績效考核制度。

  4.1.2由專案研發部門擬定專案計劃書,內容包括專案研發程序計劃、專案達成目標計劃、專案研發經費預算等內容。報送總裁審批,人力資源部門進行專案備案。

  4.1.3專案完成後即對專案進行考核,考核指標主要分為五部分:專案成本改進、專案完成進度控制、專案完成質量、專案研發費用控制、專案技術難度。其中:

  A專案成本改進:成本降低百分比,參考成本降低的難度。

  B專案完成進度控制:由考評人根據專案的實際研發進度與計劃進度時間進行對比;綜合考評整個專案的完成情況。如專案研發的某個階段受到不可預見的因素影響,導致階段研發進度無法達成,但整個專案在計劃內完成的,不影響考核結果。

  C專案完成質量控制:由考評人按照專案目標實際達成率進行考評。

  D專案研發費用控制:結合財務中心的資料,對照實際支出的研發費用佔計劃費用的比例進行考評。

  E專案技術難度:從技術複雜性、技術創新性和技術通用性三個方面進行評價。

  F部門負責人擔任專案考評人,對考核各項標準進行嚴格把控,並對各項考核標準負責。

  4.1.4專案負責人負責對專案成員進行專案獎金比例分配,要求做到公正,公平。能夠真實的反應每位成員在專案中所起到的作用。個人專案獎金=專案實際獎金*分配係數

  專案負責人分配係數=2*研發人平均分配係數

  研發人員分配係數由專案負責人提出,經研發總監稽核備案。

  4.1.5專案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薪資調整等人事變動的重要參考因素之一。

  5、綜合績效考核

  5.1研發部關鍵績效考核

  研發部關鍵績效考核是評價研發部工作重要指標,每年進行一次,根據評價結果調整下一年度工作計劃。

  5.2研發部負責人關鍵績效考核

  研發部負責人關鍵績效考核是評價研發部負責人工作重要指標,每年進行一次,評價結果作為調整薪金和人事變動的重要依據。

  5.2研發人員關鍵績效考核

  研發人員關鍵績效考核是評價研發人員工作重要指標,每年進行一次,評價結果作為調整薪金和人事變動的重要依據。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4

  一、 考核目的:

  規範和提高員工的服務意識、服務標準,透過考核提升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積極性,利用經濟這一槓杆作用,推動服務質量、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不斷提高,確保總公司制定的各項工作目標順利完成。

  二、 考核原則:

  1、 服務行為的標準化、規範化;

  2、 逐級考核、統一考核;

  3、 公平、公正、公開。

  三、考核物件:物管處全體員工。

  四、考核細則:

  1、考核人:各專案主管為主要考核人;公司品保部、人資部負責考核專案日常工作跟進、監督和執行。

  2、考核週期:每月一次。

  3、考核依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各操作手冊的規範檔案;評價個人當月重點工作的完成情況。

  4、考核內容:(按員工各自工作職位對應對照考核)

  (1)勞動紀律:出勤上有無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方面情況;

  (2)工作情況:工作量、工作態度、工作實績及業主滿意度;

  (3)安全方面:工作過程中有無事故發生;

  (4)執行力:對公司的計劃任務完成情況及執行中的創新完善情況;

  (5)禮儀形象:舉止是否文明、服務用語是否恰當、衣著(工作服)是否得體;

  (6)成品保護:裝置有無丟失、缺陷,公共設施維護情況;

  (7)領導力、決策力:對日常事務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對部門人力物力財力時間的指揮排程,本部門的整體戰鬥力,本部門重大活動的決斷與調整;

  5、檢查方式:主管每天檢查,物業主任每週不定期隨機檢查,公司品質保障部和其他職能部門隨機抽查。

  特別說明:在檢查過程中如出現妨礙檢查或弄虛作假者,經確認情況屬實的將對其加倍處罰(特別崗位5-10倍處罰)。

  6、考核程式:

  (1)每月25日各項部門主管將《月考評彙總表》彙總,並報主任稽核後公佈;

  (2)品保部將檢查、拍照記錄,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隨機考核記錄交專人彙總,計算分值後報人資部,最後由人資考評彙總。

  五、員工各職位考核結果與工資對照情況: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5

  企業在制定發展規劃、戰略目標時,為了更好的完成這個目標需要把目標分階段分解到各部門,最終落實到每一位員工身上,也就是說每個人都有任務。績效考核就是對企業人員完成目標情況的一個跟蹤、記錄、考評。注意績效考核的時效關係,績效考核是對被考核主體過去進行評價並對其將來產生影響。

  員工績效考核實施方案主要包含員工績效考核程式、員工績效考核方法設計、員工績效考核和培訓、員工績效考核與績效管理、員工績效考核與晉升方案、員工績效考核培訓講座、中高層員工績效考核表等等。

  一、績效考核目的

  1、加強和提升員工的工作績效和公司績效,保證公司經營目標的實現。

  2、檢查員工對工作崗位的適應性和勝任性,公開評價工作效果及其價值,為改進工作和調整工作提供依據。

  3、建立工作資訊的反饋通道和與員工的溝通渠道。

  4、為激勵員工的工作績效,發掘優秀人才,以此作為獎懲、提升的依據,

  促進員工的升遷、賞罰的公平合理。。

  二、績效考核原則

  1、一致性--在一段連續時間之內,考核內容和標準不能有大的變化,

  至少應保持一年內考核的方法具有一致性。

  2、客觀性--考核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

  3、公平性--對於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4、公開性--員工應知道自己的詳細考核結果。

  三、績效考核形式

  1、考核時,要按部門、按職務、按職責分類進行考核,以達到良好的考核目的。

  2、每位員工都要有一本工作日誌,記錄每天工作的主要事件及數量,並以此作為考核的依據,清晰明瞭地反映工作表現。

  3、考核時,考核者與被考核者要進行面對面的溝通。面談時,考核者要總結被考核者在考核期內的工作表現,被考核者要清楚他的總結與評價。面談結束時,雙方要制定改進的方法和發展規劃等。

  4、中層管理以下人員的考核,採取上級考核綜合評定的方法,並以此為基礎給出綜合評定。

  5、 高層管理人員的考核,採取自我述職報告和上級考核綜合評定的方法,並以此為基礎給出綜合評定。

  四、績效考核要求

  (一)員工的考核應以其在被考核期間的工作為依據,考核者對所屬員工的平時工作成績應隨時記錄和嚴密考核。

  (二)考核者要對被考核者的平時工作表現要有充分了解,明確被考核者的責任內容和標準,應收集各種資料、資料及相關部門的日常反映等,確保考核結果的準確性,使被考核者心服口服。

  (三)考核者要以公平.公正的立場進行考核。考核時要認真、細緻、事實求是,不可只憑主觀感覺或印象等方式來考核,確保考核結果的客觀性和公平性。

  (四)考核面談時考核雙方都要注重坦誠交談,立足於員工的長遠進步及發展,彌補工作中的短處,發揚工作中的長處。

  (五)主張員工個人能力提高的速度和幅度的考核思想,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

  (六)提倡設計"個性化考核指標"進行績效考核。

  (七)不可過分重視在考核前剛完成的特別成績。

  (八)考核成績將直接影響到員工的待遇與職位,故考核時應力求公平與客觀。考核評語要注意措詞及評價。

  (九)在績效考核時,不要對同一人就全部的考核評分同時加以評分,而必須就同一專案對全體被考核人進行評分,於全體被考核人評分完之後再進行下一個專案的評分。同時,每一專案的成績分佈情形,應考慮考績正常分佈比率,其比率相差太高時,請複核人員酌情加以調整。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6

  為確保公司戰略目標的順利實施,透過利用績效考核手段達到激發員工工作激情,最終實現企業與員工雙贏的目的,特制定本方案。

  一、績效考核原則

  1、“四公原則”:即“公正、公開、公平、公道”,執行公正,過程公開,評價公平,實施公道,考核應就事論事而不可將與工作無關的因素帶入考核工作;

  2、客觀性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主觀臆斷,缺乏事實依據;

  3、反饋原則:考核者在對被考核者進行績效考核的過程中,需要把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者,同時聽取被考核者對考核結果的意見,對考核結果存在的問題及時修正或做出合理解釋;三天一溝通,七天一反饋,一月一激勵,一年一兌現。

  4、時效性原則:績效考核是對考核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評價,不應將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強加於本次的考核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業績;

  6、結果導向原則:突出業績,強調以績效結果為依據,同時兼顧能力或者關鍵行為以及個人表率作用對員工和團隊的價值貢獻。

  二、績效考核人員範圍

  1、集團公司本部部門經理、副經理及員工;

  2、事業部副總經理、部門經理、副經理及部門員工;

  3、各分子公司經理、副經理、職能部門負責人及管理人員;

  4、參控股企業外派人員。

  三、績效考核週期

  1、月度督察、半年考核:各崗位的工作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根據年初確定的目標責任及月度的工作計劃,每月督察,半年考核。上半年考核時間為7月1日—15日,下半年考核時間為次年1月1日—15日。

  2、考核期如果由於特殊原因需要延後的,考評委員會有權將考核時間順延。

  四、績效考核機構

  成立億利資源集團公司考評委員會。

  主任:執行總裁

  副主任:運營總監

  秘書長:人力資源部經理

  成員:副總裁、總監、各部門經理

  各事業部、分子公司成立由一把手任主任的考評委員會

  五、績效考核內容及辦法

  採取180度(自評、主管評定、考核小組共同考評、跨團隊考核)的應用行事曆及目標管理的考評方式進行考評

  (一)中層以上人員

  企業經理

  為全方位考核企業經理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

  為:經營指標、員工隊伍建設、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綜合素質(管理能力、執行能力、改革創新能力、廉潔自律、與員工的溝通)、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五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1、經營指標

  以年初責任書籤訂指標為考核內容(硬指標):(主要生產加工企

  業以利潤、現金流、上繳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非獨立運作企業以產量、質量、成本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流通企業以利潤、銷售收入、現金流、應收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其它企業按協議規定執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

  權重佔總考核的80%

  考核主體:考評小組評定、綜合管理部提供考核指標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

  企業發展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本企業合理的發展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自評結合直接上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員工隊伍建設

  員工隊伍建設是指本企業定員的合理性、人員的流失率及人員綜合素質

  的提升程度;權重佔總考核的5%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集團公司職能部門相關負責人評

  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70%、2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管理能力、執行能力、改革創新能力、廉潔自律、與員工溝通情況;權重佔總考核的5%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與本企業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50%、40%

  考核週期:年度考核

  5、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目標責任書內的工作內容;權重佔總考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體:由自評與直接上級相結合的評定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部門經理

  為全方位考核中層以上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職能系統內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直接管轄範圍的員工隊伍建設、綜合素質(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客戶滿意度)、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六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1、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主要以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應收款的壓縮、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經理考核權重佔40%,副經理考核權重佔3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提供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每月未部門工作會確定的工作計劃為考核內容。經理考核權重佔30%,副經理考核權重佔35%。

  考核主體:自評與考評委員會相結合的辦法;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職能系統內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

  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實施方略是指被考核者是否能夠站在集團公司

  戰略規劃的高度上提出職能系統的業務規劃及具體實施方略;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由自評、直接上級及考評委員會評定;權重分別為10%、60%、3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直接管轄範圍的員工隊伍建設

  直接管轄範圍的隊伍建設是指本部門或本職能系統所直接管轄業務人員搭配的合理性及人員綜合素質的提升程度;經理考核權重佔10%,副經理考核權重佔15%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與直接管轄的員工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70%、20%

  考核週期:半年考核

  5、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客戶滿意度;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採取自評、考評小組測評與直接上級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40%、50%

  客戶滿意度由與被考核者有直接業務來往的人員評定。

  考核週期:年度考核

  6、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計劃內的工作內容;權重佔總考核分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獎勵10分,依次累加。注:上級臨時交辦的任務內容不能超出被考核者的業務和職能範圍。

  考核主體:由自評結合直接上級評定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二)一般管理人員

  為全方位考核管理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綜合素質(專業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責任心、工作積極性)、上級臨時交辦任務的完成情況。五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1、集團公司總體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主要以銷售收入、利潤、現金流、應收款的壓縮、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權重佔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提供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每月未部門工作會確定的工作計劃為考核內容;權重佔總考核的5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與直接上級相結合的評定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

  職能系統內的業務指導是指被考核者對本系統內業務人員的指導。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的辦法與本系統內的業務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80%、1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3、綜合素質

  專用指標包括考核者的專業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責任心、工作積極性;權重佔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與直接有業務關係的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50%、40%

  考核週期:年度考核

  4、上級臨時交辦任務

  上級臨時交辦任務是指未列入月初工作計劃內的工作內容;權重佔總考核的`5%,有一項任務按要求完成加10分,依次累加。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直接上級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三)外派人員的考核

  為全方位考核外派人員的綜合業績,考核內容由五部分組成。分別為:本企業經營指標完成情況、工作業績、外派人員定期彙報情況、綜合素質(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溝通協作能力)。三項得分之和即為被考評者的最後得分。

  1、本企業經營指標完成情況

  主要以利潤、現金流、上繳款項、員工社會保險繳納、工資的發放等指標完成情況為考核依據。權重佔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綜合管理部提供指標、考評委員會評定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2、工作業績

  以年度工作目標及月度工作計劃為考核內容;權重佔總考核的50%

  考核主體:採取自與評考評委員會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佔10%、90%

  考核週期:半年考核

  3、外派人員定期彙報

  外派人員定期彙報是指被考核者依據《億利資源集團公司外派人員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定期彙報,做好集團公司與所在企業的相關資訊傳遞工作,保證雙方的資訊互通;權重佔總考核的1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與集團公司直接上級測評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佔10%、90%

  考核週期:月度督察、半年考核

  4、綜合素質

  綜合素質包括考核者的專業能力、管理能力、執行能力、學習創新能力、溝通協作能力;權重佔總考核的20%。

  考核主體:採取自評、所在企業直接上級及所直接管轄人員、集團公司直接上級及有直接業務聯絡的人員評定相結合的辦法進行;權重分別為10%、30%、20%、30%、10%

  考核週期:年度考核

  六、績效考核評分原則

  1、考核評分原則:從高分到低分將考核結果分為五檔,分別為優秀、良好、合格、需改進和不良。優秀130-120分;良好120-110分;合格110-90分;需改進90-70分;差70—50分,每個等級的評分原則如下:

  優秀:該項工作績效大大超越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在規定的時間之前完成任務,並且完成任務的數量、質量顯著超出規定的標準,得到來自客戶的高度評價,給公司帶來預期外的較大收益。

  良好:該項工作績效超出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嚴格按照規定的時間要求完成任務,在數量、質量上明顯超出規定的標準,獲得客戶的滿意,超過公司預期目標。

  合格:該項工作績效達到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基本上達到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等工作標準,沒有客戶不滿意,達到公司預期目標。

  需改進:該項工作績效基本達到常規標準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偶有小的疏漏,有時在時間、數量、質量上達不到規定的工作標準,偶爾有客戶的投訴,並沒有給公司造成較大的不良影響。

  差:該項工作績效顯著低於正常工作標準的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現:工作中出現較大的失誤,或在時間、數量、質量上與規定的工作標準相距甚遠,經常突擊完成任務,經常有投訴發生,給公司造成較大的損失或不良影響。

  2、要求部門員工的平均績效得分不得超過部門績效得分,否則考核視為無效。

  3、考核委員會參照考核得分,將被考核者劃分為五個等級:

  A級(優秀): 130—120分; B級(良好): 120—110分;C級(合格)110—90分;D級(需改進): 90—70分;E級(差): 70分以下

  4、考核委員會對部門經理以下員工,參照考核得分,將被考核者劃分為A、B、C、D、E五個等級,等級結果在部門內部實施強制分佈法,五個等級所佔被考核者總數比例如下:

  A級(優秀)、B級(良好)以上員工佔被考核者總數比例不得高於20%; C級(合格)佔被考核者總數比例70%以上;D級(需改進)、E級(差)佔被考核者總數比例不得低於10%

  七、績效考核流程

  1、考核資料的收集:考核評估開始的第1到第5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考核指標資訊的彙總收集並向考核委員會提供。辦公室應在月末最後1個工作日,將集團公司各部門人員、外派人員本月工作總結、下月工作計劃及本月工作任務督查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

  2、績效考核評估:考核評估開始的第6個工作日,考評小組及各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在取得各被考核部門的績效考核計分卡及相關資訊資料後,依據評分原則進行評估。

  3、集團公司部門各崗位的考核:考核評估的第7個工作日到第9個工作日,由部門直接上級依據崗位員工績效計分卡及相關資訊資料對該崗位員工進行考核評估,並將考核結果提交人力資源部。

  4、考核資料整理:考核評估的第10個工作日到第12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回收所有績效考核評估結果及相關資料。

  5、完成考核彙總:考核評估的第13個工作日到第14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統一彙總完成考核評估結果,提交執行總裁審批。

  6、考核評估的第15個工作日,人力資源部將績效考核工資提交財務部門,財務部門以此發放員工崗位績效工資。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7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與評價,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在同方造就一支業務精幹的高素質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並構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公正地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為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改善做好準備。

  3、為同方中層管理、技術類員工的職業發展計劃的制定和員工的薪酬待遇(含員工持股權重調整)以及相關的教育培訓帶給人事資訊與決策依據。

  4、將人事考核轉化為一種管理過程,在同方構成一個員工與公司雙向溝通的平臺,以增進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依據;

  2、以員工考核制度規定的資料、程式和方法為操作準則;

  3、以全面、客觀、公正、公開、規範為核心考核理念。

  四、適用物件

  本制度主要是為同方公司總部職能部人員和分公司副總級以上經營管理類專業技術類人員設計(分公司副總級以下人員由分公司參照總部形式自行考核)。另有下列狀況人員不在考核範圍內:

  1、試用期內,尚未轉正員工

  2、連續出勤不滿六個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職六個月以上

  3、兼職、特約人員

  五、各類考核時間排定表

  考核類別考核時間複核時間考核終定時間

  年中考核6月1日到5日6月5日到8日6月15日

  年度考核1月15日到20日1月21日到23日1月25日

  轉正考核按公司招聘調配製度執行

  晉升考核按公司內部晉升制度執行

  注:1、考核時間主要是指由各業務部門、職能部門主管與下屬就績效表現,績效改善計劃,新的績效目標共同進行討論的時間

  2、人事複核時間主要由人事決策委員會對有爭議的考核結果及員工申訴的事件進行調查瞭解和仲裁

  3、考核終定時間是人力資源部將考核結果進行彙總,新的績效目標進行備案歸檔的時間。

  4、年度考核是公司對全體(正式)員工年度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年中考核是對年度考核評分“有待提高”及“急需提高”二類人員的考核。

  六、考核體制

  考核實行直接主管評估部屬,部門主管複評制。人力資源部對員工考核有政策制(續致信網上一頁資料)度諮詢、執行監督、申訴調查等職能。人事決策委員會(由公司總裁、常務副總裁、相關副總裁、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及相關部門主管組成)是同方公司員工考核政策的最終仲裁機構。具體許可權見下表:

  考核物件初評(員工自評後)彙總部門複核

  分公司副總級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總工分公司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企管部、財務部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相關副總裁、公司總裁

  職能副總級職能總經理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

  考核物件初評(員工自評後)彙總部門複核

  職能總經理員工自評人力資源部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副總經理以下人員的考核

  部門經理級主管副總經理分公司人事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

  部門職員直接主管評分公司人事間接主管核定

  技術人員技術主管評分公司人事間接主管核定

  注:對於分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人員,均是由員工先自評,再由直接主管複評,員工間接主管(高於員工兩級)最後核定認可。

  七、考核標準

  人事考核不能用統一的標準來評價不同崗位的任職人,尤其是對同方這樣的高科技企業。同方在設計考核標準的核心理念是(員工)分層分類考核、客觀評價過去著眼將來。公司依據員工經營職責大小,將員工分為三個層次,總部人力資源部針對公司中層以上幹部專門設計考核標準與量表;其次,針對同方高科技公司的特點,將員工劃分為管理類與技術類業務類,並專門設計考核標準與量表。

  公司的考核標準主要是從經營業績、工作態度、任職潛力三方面,不同部門類的員工,其考核標準的權重也不一樣,具體如下:

  各類員工考核權重比例圖:

  考核專案職位類別經營管理類職能管理類技術類

  業績考核約佔70%50%40%

  潛力考核約佔15%30%30%

  態度考核約佔15%20%30%

  員工考核總得分=業績分+潛力分+態度分

  八、考核表

  1、考核表按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分為經營管理類和職能管理類研發技術類三種,各類下面再細分成主管和非主管,由人力資源部與各相關部門研究和設計統一的表格。人力資源部對考核的指標制定有必須通用性的評分參考表,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實際狀況對考評因素和要點進行調整,但未經與人力資源部協商透過前,不能擅自調整考評結構和要素賦分。

  2、年終考核成績由人力資源部存於員工個人檔案中,除人事決策委員會和各部門總經理外,其他人員一概不得查閱。

  九、考核評價

  1、考核結果的等級評定:

  全部型別的考核結果按員工考核總分,劃分為“特優”、“優秀”、“中等”、“有待提高”、“急需提高”五等級,並作如下界定:

  等級特優秀優秀中等有待提高急需提高

  考核總分95分以上85―95分70-84分50-69分50分以下

  2、考核等級比例控制:

  為減少考核的主觀性及心理誤差(暈輪效應,比較效應,平均化等),考核結果經過除權處理實行部門(分公司)比例控制,各部門,各分公司在向人力資源部申報考核結果時,一律按下面比例:

  特優秀人數:不超過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5%

  優秀人數:不超過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15%

  中等人數: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65%

  有待提高人數:約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10%

  急需提高人數:約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5%

  注:考核列入極優秀或急需提高者,務必同時帶給具體的事實依據

  十、考核程式

  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式:

  1、員工自評:按照“考核許可權表”,員工選取適當的考核量表進行自我評估

  2、直接主管複評:直接主管對員工的表現進行復評。

  3、間接主管複核:間接主管(高於員工二級)對考核結果評估,並最後認定。

  補充推薦:

  當直接主管欲評分數與員工自評分數差距很大,甚至跨越檔級時:

  1、直接主管應讓員工本著客觀的原則再次自評

  2、如員工再次自評分數變化不大時,直接主管能夠進行復評,並向該員工的間接主管說明狀況

  3、當員工自評分數與直接主管分數出現檔級上的差別,推薦主管就應與該員工進行面談,並完成“績效面談表”

  當員工最後考核分數歸入“急需提高”或“特優”時

  1、推薦該員工主管與員工進行面談,並完成“績效面談表”

  2、如有必要,可另外附具體的事實說明,作為考核結果的補充材料。

  十一、考核申訴

  1、考核申訴是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過程中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合理而設定的特殊程式。

  2、部屬與直接主管討論考核資料和結果後,如有異議,可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訴,由部門主管進行協調;如部門主管協調後仍有異議,可向人事決策委員會提出申訴,由人力資源部門專員進行調查協調。

  3、考核申訴的同時務必帶給具體的事實依據。

  十二、考核與獎懲

  1、公司將考核結果與崗位津貼相掛鉤,按員工的年度考核成績對員工的職位工資進行調整,調整原則如下:

  ①特優員工:原則上崗位津貼上調一級

  ②優秀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在機會適當時,可作職務晉升處理

  ③中等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

  ④有待提高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但列為年中考核物件。

  ⑤急需提高員工:崗位津貼下調一級,且列為年中考核物件。

  2、年度考核為“有待提高類”員工的處理

  ①崗位津貼暫不調整,在年中考核前不作晉升處理

  ②若年中考核再評為“有待提高”,則崗位津貼下調一級,若等級在“有待提高”之上,則崗位津貼不調整,也可按正常程式作晉升處理。

  ③若年中考核再評為“有待提高”,且在第二次年度考核又評為“急需提高”,則公司與此員工解除勞動用工關係。

  3、年度考核為“急需提高類”員工的處理

  ①該員工崗位津貼在年度考核結束後下調一級。

  ②同時,如在年中考核前,公司與該員工聘用合約到期,則該員工與公司聘用期滿後,公司不再聘用。在這期間,該員工崗位津貼相應下調一級

  ③如在年中考核時,公司與該員工聘用合約仍未到期,則對員工進行年中考核,如仍評為“有待提高”或“急需提高”,則公司與此員工解除勞動用工關係;如評為“中等”或以上等,則公司繼續聘用,但崗位津貼在第二次年度考核開始前不作調整。

  十三、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2、本制度的最終決定權、修改權和廢除權歸人事決策委員會。

  3、本制度生效時間為20xx年1月10日。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8

  一、 考核目的:

  規範和提高員工的服務意識、服務標準,透過考核提升員工的工作能力、工作積極性,利用經濟這一槓杆作用,推動服務質量、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不斷提高,確保總公司制定的各項工作目標順利完成。

  二、 考核原則:

  1、 服務行為的標準化、規範化;

  2、 逐級考核、統一考核;

  3、 公平、公正、公開。

  三、考核物件:物管處全體員工。

  四、考核細則:

  1、考核人:各專案主管為主要考核人;公司品保部、人資部負責考核專案日常工作跟進、監督和執行。

  2、考核週期:每月一次。

  3、考核依據: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各操作手冊的規範檔案;評價個人當月重點工作的完成情況。

  4、考核內容:(按員工各自工作職位對應對照考核)

  (1)勞動紀律:出勤上有無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方面情況;

  (2)工作情況:工作量、工作態度、工作實績及業主滿意度;

  (3)安全方面:工作過程中有無事故發生;

  (4)執行力:對公司的計劃任務完成情況及執行中的創新完善情況;

  (5)禮儀形象:舉止是否文明、服務用語是否恰當、衣著(工作服)是否得體;

  (6)成品保護:裝置有無丟失、缺陷,公共設施維護情況;

  (7)領導力、決策力:對日常事務和突發事件的處理,對部門人力物力財力時間的指揮排程,本部門的整體戰鬥力,本部門重大活動的決斷與調整;

  5、檢查方式:主管每天檢查,物業主任每週不定期隨機檢查,公司品質保障部和其他職能部門隨機抽查。

  特別說明:在檢查過程中如出現妨礙檢查或弄虛作假者,經確認情況屬實的將對其加倍處罰(特別崗位5-10倍處罰)。

  6、考核程式:

  (1)每月25日各項部門主管將《月考評彙總表》彙總,並報主任稽核後公佈;

  (2)品保部將檢查、拍照記錄,其他相關職能部門隨機考核記錄交專人彙總,計算分值後報人資部,最後由人資考評彙總。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9

  1.目的

  1.1績效考核的目的是為了不斷開發員工的職業能力,提高員工在工作執行中的主動性、有效性及工作質量,從而改善公司整體績效,達到企業的管理目標。

  1.2考核的結果主要為員工轉正、薪資調整、職務變更、崗位調動、培訓、獎勵和淘汰等人事管理提供依據。

  2.種類和適用範圍

  類別

  實施時間

  適用範圍

  月度考核

  該月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

  餐廳全體管理人員和員工(當月連續休假五天以上者除外)

  備註:1、當月休假時間較長的員工,績效工資的發放標準參見

  3.月度考核職責

  3.1區域經理/區域主管負責按照考核標準為餐廳經理/主管進行考核。

  3.2餐廳經理/主管負責按照考核標準為本餐廳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進行考核,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按照考核標準為本餐廳員工進行考核。

  3.3全部考評中,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修訂、培訓和監督實施;負責對考核結果進行監督、均衡調整和分析;負責根據考核結果報批績效工資;負責考核資料的存檔。

  3.4考評表一式兩份,員工所在分店存檔一份,人力資源部存檔一份。

  3.5營運部經理、區域經理/區域主管負責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和員工最終考核結果的稽核。

  3.6副總裁、營運部經理負責餐廳經理/主管最終考核結果的稽核。

  4.管理規定

  4.1實施原則

  4.1.1客觀性:考核內容和結果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考核人應避免由於親近性、主觀性等偏見所帶來的誤差。

  4.1.2公平性:對同一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4.1.3公開性:考核結果在各家分店公示三日。

  4.1.4對考評結果將採用末尾淘汰制的方法獎勵、(培養)提升及淘汰員工。

  1~3%4~9%80~90%4~6%1~2%

  注:每月aaa員工為1~3%

  aa員工為4~9%;

  a員工為80~90%;

  b員工為4~6%;

  c員工為1~2%。

  餐廳經理/主管不納入餐廳計算總數內,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按本店總人數計算比例

  4.2考核內容和分值

  4.2.1月度考核主要考核員工的崗位職責以及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如可靠性、主動性、協助精神等)、工作能力(包括計劃性、創造性、解決問題、有效溝通、培訓指導、激勵下屬等能力)和成本意識等;管理人員和基層員工的考核內容各有側重。

  4.2.2崗位職責的考核內容和標準可結合不同崗位要求,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側重於工作質量和工作過程(即行為主導型),餐廳經理/主管側重於工作結果(即效果主導型)。

  4.2.3分值:

  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

  4.2.4“附加項”的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l表彰加分:受到營運部書面公開表揚的個人,可得5分/次;受到公司書面公開表揚的個人,可得10分/次。

  l處理扣分:受口頭警告者,得-4分/次;受書面警告者,得-8分/次。

  4.3考核許可權

  4.3.1各管理人員負責對直接下屬實施考核,具體見附表一。

  4.3.2第二考核人對第一考核人的考核結果產生異議時,應與第一考核人溝通、達成共識,但第二考核人擁有最後決策權。

  4.3.3第一考核人對第二考核人的最後決策無法接受時,可以越級向上反映或可向人力資源部反映。

  4.4考核結果的計算

  4.4.1各單項內容考核均採取得分法,各單項得分之和為該員工的考核成績。

  4.4.2考核成績分aaa、aa、a、b、c五個等級:

  aaa:工作表現一貫卓越。對公司及餐廳做出卓有成效的貢獻,並維持持續的高標準工作質量。該員工是餐廳中最出色的工作表現者。

  aa:工作表現經常超出其工作目標所期望的要求。員工對目標能有效地作出反應,並根據情況予以調整,對公司及餐廳作出貢獻,是餐廳中比較出色的工作表現者。

  a:工作表現符合要求及期望,能圓滿地完成任務。是餐廳中穩定表現的成員。

  b:工作表現不能達到工作的要求和期望者被列為需要改進的成員。

  c:工作表現無法令人滿意,員工很大程度上不能

  達到工作要求。

  各等級對應分值見評估表格。

  4.1考核結果的應用

  4.5.1試用期員工的月度考核結果作為其試用期滿能否轉正的依據。

  4.5.2所有員工的月度考核成績分別與當月工資中的浮動獎金支付比率掛鉤;詳見附表二。

  4.5.3考核成績與公司其它獎勵的評定掛鉤。

  4.5.4考核成績作為評選“年度優秀員工”依據之一;年度內,月度有一次以上(含一次)評估為b的,不得評為年度優秀員工。

  4.5.5月度考核成績為“b”時,第一次發出《工作表現警告書》,為期30天,再次評估,結果為a,警告結束;當年度出現第二次“b”時,再次發出《工作表現警告書》,為期30天,再次評估,結果為a,警告結束;當年度出現第三次“b”時,發出《離職通知書》,立即辭退並不做任何補償。

  4.5.6月度考核成績為“c”時,發出《離職通知書》,立即辭退並不做任何補償。

  4.2浮動獎金的發放標準

  4.6.1正常出勤的員工,當月的績效工資按4.5規定的標準發放。

  4.6.2當月休假時間較長的員工,按如下規定發放浮動獎金:

  l在一個月內累計休年假、補休假或其它有薪假達到或超過5天以上者,當月評估級別不得超過a。

  l休工傷假者,按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4.3考核結果的分析

  4.7.1績效考核完畢後,人力資源部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對考核結果進行歸檔、整理,並編寫《考核統計和分析報告》,內容包括:

  l各項結果佔總人數的比例;各分店的考核結果是否均衡。

  l統計(aaa、aa、a、b、c)的員工比率。

  l是否有明顯的考評誤差出現,及採取何種措施預防。

  4.7.2考核分析結果將作為制定和實施各項人力資源管理政策,如招聘、選拔、培訓等的依據。

  4.4考核結果的反饋和投訴

  4.8.1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有意見,可直接找部門負責人申訴;如對部門負責人的解釋不服,可找人力資源部申訴。

  5.操作流程

  5.1月度考評流程:

  直接上司評估與第二考核人確認與被評估人面談直接上司、第二考核人、被評估人簽名分店、人力資源部兩方留存

  5.2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考評執行日期:

  每月26日至下月3日直接上司、第二考核人完成與被評估人的考評,當月5號內由區域經理/主管上交營運部,8號內由營運部經理交人力資源部。15日按考評結果發放考評月薪金及浮動獎金。

  5.3餐廳經理/主管考評執行日期:

  每月15號前直接上司、第二考核人完成與被評估人的考評,當月16號內由區域經理/主管上交營運部,18號內由營運部經理交人力資源部。15號發放考評月基本薪金,20號發放考評月浮動獎金

員工績效考核方案 篇10

  一、總則

  為規範公司對員工的考察與評價,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目的

  1、在同方造就一支業務精幹的高素質的、高境界的、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團隊精神的人才隊伍。 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公正地對員工過去一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為下一階段工作的績效改進做好準備。

  3、為同方中層管理、技術類員工的職業發展計劃的制定和員工的薪酬待遇(含員工持股權重調整)以及相關的教育培訓提供人事資訊與決策依據。

  4、將人事考核轉化為一種管理過程,在同方形成一個員工與公司雙向溝通的平臺,以增進管理效率。

  三、考核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依據;

  2、以員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式和方法為操作準則;

  3、以全面、客觀、公正、公開、規範為核心考核理念。

  四、適用物件

  本制度主要是為同方公司總部職能部人員和分公司副總級以上經營管理類專業技術類人員設計(分公司副總級以下人員由分公司參照總部形式自行考核)。另有下列情況人員不在考核範圍內:

  1、 試用期內,尚未轉正員工

  2、 連續出勤不滿六個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職六個月以上

  3、 兼職、特約人員

  五、各類考核時間排定表

  考核類別 考核時間 複核時間 考核終定時間

  年中考核 6月1日到5日 6月5日到8日 6月15日

  年度考核 1月15日到20日 1月21日到23日 1月25日

  轉正考核 按公司招聘調配製度執行

  晉升考核 按公司內部晉升制度執行

  注:1、考核時間主要是指由各業務部門、職能部門主管與下屬就績效表現,績效改善計劃,新的績效目標共同進行討論的時間

  2、人事複核時間主要由人事決策委員會對有爭議的考核結果及員工申訴的事件進行調查瞭解和仲裁

  3、 考核終定時間是人力資源部將考核結果進行彙總,新的績效目標進行備案歸檔的時間。

  4、 年度考核是公司對全體(正式)員工年度工作表現進行考核,年中考核是對年度考核評分“有待提高”及“急需提高”二類人員的考核。

  六、考核體制

  考核實行直接主管評估部屬,部門主管複評制。人力資源部對員工考核有政策制(續致信網內容)度諮詢、執行監督、申訴調查等職能。人事決策委員會(由公司總裁、常務副總裁、相關副總裁、人力資源部總經理及相關部門主管組成)是同方公司員工考核政策的最終仲裁機構。具體許可權見下表:

  考核物件 初評(員工自評後) 彙總部門 複核

  分公司副總級 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總工 分公司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企管部、財務部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相關副總裁、公司總裁

  職能副總級 職能總經理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考核物件 初評(員工自評後) 彙總部門 複核

  職能總經理 員工自評 人力資源部 主管副總裁

  分公司副總經理以下人員的考核

  部門經理級 主管副總經理 分公司人事 總經理、相關職能總經理

  部門職員 直接主管評 分公司人事 間接主管核定

  技術人員 技術主管評 分公司人事 間接主管核定

  注:對於分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人員,均是由員工先自評,再由直接主管複評,員工間接主管(高於員工兩級)最後核定認可。

  七、考核標準

  人事考核不能用統一的標準來評價不同崗位的任職人,尤其是對同方這樣的高科技企業。同方在設計考核標準的核心理念是(員工)分層分類考核、客觀評價過去著眼將來。公司依據員工經營責任大小,將員工分為三個層次,總部人力資源部針對公司中層以上幹部專門設計考核標準與量表;其次,針對同方高科技公司的特點,將員工劃分為管理類與技術類業務類,並專門設計考核標準與量表。

  公司的考核標準主要是從經營業績、工作態度、任職能力三方面,不同部門類的員工,其考核標準的權重也不一樣,具體如下:

  各類員工考核權重比例圖:

  考核專案 職位類別 經營管理類 職能管理類 技術類

  業績考核 約佔70% 50% 40%

  能力考核 約佔15% 30% 30%

  態度考核 約佔15% 20% 30%

  員工考核總得分=業績分+能力分+態度分

  八、考核表

  1、 考核表按工作性質進行分類,分為經營管理類和職能管理類研發技術類三種,各類下面再細分成主管和非主管,由人力資源部與各相關部門研究和設計統一的表格。人力資源部對考核的指標制定有一定通用性的評分參考表,各部門可根據本部門實際情況對考評因素和要點進行調整,但未經與人力資源部協商透過前,不能擅自調整考評結構和要素賦分。

  2、 年終考核成績由人力資源部存於員工個人檔案中,除人事決策委員會和各部門總經理外,其他人員一概不得查閱。

  九、考核評價

  1、 考核結果的等級評定:

  全部型別的考核結果按員工考核總分,劃分為“特優”、“優秀”、“中等”、“有待提高”、“急需提高”五等級,並作如下界定:

  等級 特優秀 優秀 中等 有待提高 急需提高

  考核總分 95分以上 85―95分 70-84分 50-69分 50分以下

  2、 考核等級比例控制:

  為減少考核的主觀性及心理誤差(暈輪效應,對比效應,平均化等),考核結果經過除權處理實行部門(分公司)比例控制,各部門,各分公司在向人力資源部申報考核結果時,一律按下面比例:

  特優秀人數:不超過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5%

  優秀人數:不超過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15%

  中等人數: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65%

  有待提高人數:約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10%

  急需提高人數:約佔本部門(分公司)員工總數5%

  注:考核列入極優秀或急需提高者,必須同時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

  十、考核程式

  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式:

  1、 員工自評:按照“考核許可權表”,員工選擇適當的考核量表進行自我評估

  2、 直接主管複評:直接主管對員工的表現進行復評。

  3、 間接主管複核:間接主管(高於員工二級)對考核結果評估,並最後認定。

  補充建議:

  當直接主管欲評分數與員工自評分數差距很大,甚至跨越檔級時:

  1、 直接主管應讓員工本著客觀的原則再次自評

  2、 如員工再次自評分數變化不大時,直接主管可以進行復評,並向該員工的間接主管說明情況

  3、 當員工自評分數與直接主管分數出現檔級上的差別,建議主管應該與該員工進行面談,並完成“績效面談表”

  當員工最後考核分數歸入“急需提高”或“特優”時

  1、 建議該員工主管與員工進行面談,並完成“績效面談表”

  2、 如有必要,可另外附具體的事實說明,作為考核結果的補充材料。

  十一、考核申訴

  1、 考核申訴是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過程中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合理而設定的特殊程式。

  2、 部屬與直接主管討論考核內容和結果後,如有異議,可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訴,由部門主管進行協調;如部門主管協調後仍有異議,可向人事決策委員會提出申訴,由人力資源部門專員進行調查協調。

  3、 考核申訴的同時必須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

  十二、考核與獎懲

  1、 公司將考核結果與崗位津貼相掛鉤,按員工的年度考核成績對員工的職位工資進行調整,調整原則如下:

  ①特優員工:原則上崗位津貼上調一級

  ②優秀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在機會適當時,可作職務晉升處理

  ③中等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

  ④有待提高員工:崗位津貼不作調整,但列為年中考核物件。

  ⑤急需提高員工:崗位津貼下調一級,且列為年中考核物件。

  2、年度考核為“有待提高類”員工的處理

  ① 崗位津貼暫不調整,在年中考核前不作晉升處理

  ② 若年中考核再評為“有待提高”,則崗位津貼下調一級,若等級在“有待提高”之上,則崗位津貼不調整,也可按正常程式作晉升處理。

  ③ 若年中考核再評為“有待提高”,且在第二次年度考核又評為“急需提高”,則公司與此員工解除勞動用工關係。

  3、年度考核為“急需提高類”員工的處理

  ① 該員工崗位津貼在年度考核結束後下調一級。

  ② 同時,如在年中考核前,公司與該員工聘用合約到期,則該員工與公司聘用期滿後,公司不再聘用。在這期間,該員工崗位津貼相應下調一級

  ③ 如在年中考核時,公司與該員工聘用合約仍未到期,則對員工進行年中考核,如仍評為“有待提高”或“急需提高”,則公司與此員工解除勞動用工關係;如評為“中等”或以上等,則公司繼續聘用,但崗位津貼在第二次年度考核開始前不作調整。

  十三、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

  2、本制度的最終決定權、修改權和廢除權歸人事決策委員會。

  3、本制度生效時間為**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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