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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幼兒教師,素質,音樂鑑賞,三則

關於幼兒園音樂鑑賞的案例

  案例一:在大班奧爾夫音樂活動《雕塑》中,教師引導幼兒聽音樂做相應的動作造型,要求幼兒在每一樂句末的長音處,各自創造出一個雕塑的造型。教師先示範。後帶領幼兒一起做。為了提升幼兒的音樂經驗。教師問:“應該在音樂的什麼時候擺造型呢?”幼兒A說:“在吹喇叭的時候。”教師沒有理會他的回答,繼續提問。其他幼兒與幼兒A的回答類似。教師只得提示性地說:“是在聽到長音的時候,音樂的每一句結束都有一個長音。”

  分析:教師希望幼兒回答在每一樂句末的長音處擺造型,但幼兒的回答卻是在吹喇叭時,這與預設的答案不符。因此,教師沒有理會幼兒的回答,被迫向幼兒提示預設的答案。

  其實,幼兒A回答“在吹喇叭的時候”,是從音樂的音色元素回答的;而教師的預設答案“長音”,是從音的長短元素設計的。在教師播放的錄音中,音樂的長音是由合成器模擬的`小號吹出的,在這裡“音色的差異”與“音的長短”,是同一結合表現的。因此,幼兒A的回答並無不妥。事實上教師在課前備音樂時,往往只考慮了唯一的長音答案,而不能多角度地去分析同一問題可能存在不同的答案。這就導致了教師在具體活動中不能及時應變,教師也就缺失了一次引導幼兒傾聽音樂音色的時機。

  改進建議:教師可接著幼兒A的回答引導:“真了不起。你聽出了吹喇叭的聲音!那麼這喇叭聲吹得長還是短啊?”從而自然地引導幼兒感悟音樂的音色與音長這兩個基本元素。

  案例二:在中班韻律活動《節奏邀請舞》中,教師播放了一段音樂,幼兒說:“聽到了快樂的好聽的聲音。”播放第二遍音樂時,教師出示了有連續的八分音符、二分音符以及四分音符的節奏譜,讓幼兒邊看節奏譜邊聽音樂拍打節奏。教師問:“看著節奏譜,說說音樂哪裡快?哪裡慢?”幼兒說:“這裡(二分音符的地方)慢,這裡(八分音符的地方)快。”

  分析:幼兒在教師的引導下說出:“這裡(二分音符的地方)慢,這裡(八分音符的地方)快。”明顯是混淆了節奏與速度這兩個形式要素。“節”為長短,“奏”為章法,通俗地說,“節奏”就是長短音按一定的章法組織起來。“速度”,當然指的是快慢。

  改進建議:教師的語言表達應嚴謹,節奏表現可以藉助形象的動作理解,如:連續的八分音符:跑跑跑跑跑跑跑跑;連續的二分音符:走——走——。諸如此類的練習可以讓幼兒在潛移默化中領會不同音樂中節奏的變化,而不是簡單地看到八分音符就快點打節奏,看到二分音符就慢點打節奏。

  案例三:在大班音樂欣賞活動《喜洋洋》中,教師引導幼兒傾聽民樂合奏《喜洋洋》,想象到果園裡去幫果農摘果子的情景。音樂分為ABA’三段:A段,教師啟發幼兒分析音樂的特點是熱情洋溢,引導幼兒快快樂樂地做摘果子動作;B段。教師啟發幼兒分析音樂的特點是緩慢抒情。引導幼兒用舞蹈表現勞動間歇時的娛樂;A’段。幼兒聽出音樂是再現A段,教師引導幼兒到另一個果園去勞動。

  分析:A’段並不是完全再現A段,而是加進了打擊樂器,烘托出更為熱烈的氣氛。B段與A段保持在統一的速度之中,變了的是旋律,而且旋律節奏變得舒展,木魚以規整的節奏加以襯托,使得B段富於抒情又顯得輕快。而教師啟發幼兒分析B段音樂的特點是緩慢抒情,顯然是不夠正確的。

  改進建議:教師不妨這樣預設方案:熱情洋溢的A段引導幼兒以小組形式摘果子,氣氛更為熱烈的A’段則是全班幼兒摘果子:或者A段摘一種果子,A’段摘許多種果子;B段抒情輕快,木魚的襯托很規整,可引導幼兒聯想運送果子上路的小毛驢,鈴聲叮噹,腳步輕快。音樂形象具有不確定性、模糊性,只要是基於恰當合理的分析,預設的方案可以是多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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