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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方案

關於績效考核方案範文錦集七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內容多是上級對下級或涉及面比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帶“檔案頭”形式下發。怎樣寫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績效考核方案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績效考核方案 篇1

  甲方:董事長

  乙方:廚師

  甲方現聘請鄧春秀、李忠信擔任公司餐廳廚師。根據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經雙方充分協商,特制訂本考核協議書。

  一、考核期限

  20xx年2月15日至20xx年2月15日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擁有對乙方的監督考核權,並負有指導、協助乙方展開必要工作的責任。

  2、乙方負責所在部門的一切日常事物,要求保質、保量地完成公司規定的相應工作。在工作上服從甲方的安排。

  三、薪酬標準:

  1、乙方年薪為1.98萬元(乙方年薪=固定薪酬х65%+浮動薪酬х35%)

  2、每月固定發放薪水為XXX元人民幣。每月浮動部分為XX人

  民幣。根據月度考核打分確定發放額度,並當月發放。

  (注:每月出勤天數為30天)其餘的固定工資年底一次清算。

  四、工作目標與考核

  序號 考核指標 考核內容及方式 分值

  1 食堂環境狀況 食堂環境要整潔、乾淨 25分

  2 食品衛生情況 食品衛生,不能引起食物中毒或腹瀉現象 25分

  3 菜品更新 及時更新菜品,菜色豐富 25分

  4 裝置保護 廚房裝置使用得當 25分

  五、附則

  1、考核的結果作為每月浮動發放的依據,為下年度或下階段制定經營計劃的參考。

  2、總經辦、財務部、辦公室,對目標責任書執行情況進行過程填制,加強審計、監察力度。

  3、本目標責任書未盡事宜,特殊情況發生時在徵求董事長意見後,由公司研究確定解決辦法。

  4、本責任書解釋權歸公司總經辦。、

  六、考評的組織機構

  組長:朱建嶺

  副組長:劉振立

  成員:王丙信、耿福亮、李德勇、常君、劉洪勇

  書記員:王智慧

績效考核方案 篇2

  第1章 考核的目的

  第1條 績效考核的目的:提升組織運營效能、提高員工工作效率。

  第2章 考核的範圍

  第2條 公司及下屬分店。

  第3章 定義

  第3條 績效——員工在一定時間和條件下,利用必要的資源為實現預定的工作目標而採取的有效工作行為和實現有效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效果、效率和效益等。

  第4條 績效管理——對員工實施動態指導與管理,以促進其績效水平的提升與公司發展目標一致的管理過程。

  第5條 工作目標——為使工作成果達到規定要求而設定的目標。

  第6條 關鍵績效指標——決定或密切影響員工實現工作目標的關鍵工作層面和工作要素。

  第7條 績效標準——界定關鍵績效指標的實現程度對工作目標的實現是否有效的規定尺度和衡量標準。

  第4章 職責

  第8條 總經理

  1.制定公司戰略發展格局,確定公司保持長期發展的方針、政策、策略和目標。

  2.審批公司年度或階段性經營目標。

  3.審批分管副總經理的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4.分管副總經理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9條 總經理辦公室

  1.擬定公司年度或階段性經營目標。

  2.擬定分管副總經理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3.審批各部門、分公司、分店的總體工作目標。

  4.審批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5.審批各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績效評估結果。

  6.分管副總經理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0條 分管副總經理

  1.擬定分管部門的年度或階段性總體工作目標。

  2.擬定分管部門負責人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審批各級管理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4.稽核各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績效評估結果。

  5.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評估和績效改進指導工作。

  第11條 各部門、分店負責人

  1.擬定管理崗位的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審批其他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所屬員工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2條 各級管理人員

  1.擬定管理範圍內各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所屬員工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3條 員工

  1.與主管人員共同擬定所屬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完成設定的目標、績效指標和標準。

  第14條 人力資源部

  1.提供有關績效管理體系相關內容的培訓和諮詢。

  2.協助制定和評估各級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監督績效管理過程符合規範操作要求。

  4.就績效管理過程的有效性和效率與公司高層保持順暢溝通。

  5.績效管理過程形成的檔案、資料和其他資訊的收集、儲存和管理。

  6.受理績效投訴。

  第5章 考核的程式

  第15條 績效管理原則

  1.工作目標及關鍵績效指標管理原則。以各層級工作目標為績效導向,以支援工作目標達成的關鍵績效指標的實現程度為績效評估的重要引數。

  2.實效原則。透過績效管理過程的實施,促成實際工作成果和業績的實效提升。

  3.關鍵績效指標設定原則。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來源於財務、顧客、內部經營和學習成長四個方面。

  4.職業規劃原則。將員工績效評估和改進提升與其職業生涯規劃緊密結合起來。

  5.物質激勵原則。將員工績效水平與其工作收入部分掛鉤。

  第16條 績效管理手冊

  1.建立《績效管理手冊》的部門包括:

  (1)本部各部門;

  (2)本地分公司;

  (3)異地分公司、分店各部門。

  2.《績效管理手冊》採用活頁資料夾的形式,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製作和發放,各建立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領取、記錄和管理。

  3.《績效管理手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所屬部門各崗位的《崗位說明書》;

  (2)年度或階段性的《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3)“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

  (4)“績效管理日誌”;

  (5)“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

  (6)“績效資訊(資料)採集表”;

  (7) 《績效評估報告》。

  4.確保加入《績效管理手冊》中的任何有關資訊都是經其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的。

  5.各部門每月25日至30日將《績效管理手冊》送交人力資源部稽核檢查:本地分店的手冊送交人力資源部審查;異地分店的手冊送交行政人事部門。

  第17條 績效管理區間

  1.完整的績效管理區間應包含以下內容和階段。

  (1)設定工作目標。

  (2)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統計方法。

  (3)制訂工作計劃和進行績效面談。

  (4)中期改進指導。

  (5)績效評估與面談。

  (6)績效評估結果輸出。

  2.設定階段性績效管理區間一般不超過半年;設定年度績效管理區間,應在每個季度終了時進行中期改進指導與修正。

  第18條 設立工作目標

  1.依據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相關管理人員在各管理層面上設定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部門的工作目標由部門負責人的直接上級設定;各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由該崗位的直接上級設定。

  2.根據不同的工作內容和性質,應擬定合理和適當的工作目標。當業務狀況須形成階段性成果時,應設立階段性工作目標;當業務狀況以年度為總結區間時,應設立年度工作目標。

  3.設定年度工作目標或跨季度的階段性工作目標時,應在每季度對工作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評估、檢查與修正,以確保目標的達成。

  4.設定好的工作目標應與責任人簽訂“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19條 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統計方法

  1.設定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的原則

  (1)關鍵績效指標、績效標準、測量、統計方法和評估資訊收集渠道的確定,由員工與其直接上級共同進行,員工應服從直接上級合理的設定與安排。

  (2)設定的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必須能夠直接支援工作目標的實現,否則視為無效指標標準。

  (3)設定的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必須滿足SMART原則。

  2.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維度

  (1)財務類指標。指從財務管理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財務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現金流、投資回報率、銷售額、支出費用等。

  (2)顧客(含內部顧客)類指標。指從顧客與關聯方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顧客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服務滿意度、工作效率、服務人性化、市場份額等。

  (3)內部經營(業務流程)類指標。指從主幹業務流程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內部經營過程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專案週期、專案開發等。

  (4)學習與成長類指標。指從學習與成長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學習與成長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培訓、獎懲等。

  3.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應能夠直接證實工作目標的達成,即當各項指標達標時,可以確認工作目標達成。管理崗位的關鍵績效指標每一維度設定1~3個;其他工作崗位的關鍵績效指標每一維度設定1個。

  4.設定關鍵績效指標後,結合工作目標的可完成情況,應制定出各指標的績效標準、測量與統計方法和評估資訊的收集方。

  5.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測量、統計方法和評估資訊收集方確定後,應填報“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經員工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6.公司制訂績效考核計劃(一)(見附表)來考核員工績效中的可量化部分,制訂績效考核計劃(二)(見附表)考核員工績效中的不可量化部分,各個部門和人員可採用其中符合的指標制定相應的考核表進行考核。

  第20條 制訂工作計劃和進行績效面談

  1.每一績效管理區間開始時,部門或工作崗位的直接上級應與部門負責人或在崗員工進行績效面談,確保員工瞭解:

  (1)績效管理區間和流程;

  (2)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達標標準;

  (3)目前的準備狀態和可使用資源情況;

  (4)達成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必須制訂的工作計劃。

  2.績效面談應使直接上級與員工在績效管理區間內達成工作目標和達到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方面雙方認可與接受,如有分歧,可圍繞上一級工作目標達成的可能性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上報隔級上級裁定,裁定結果應獲得遵守並執行。

  3.當員工在達成工作目標、達到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方面面臨困難時,直接上級應協助其制訂完成工作目標的工作計劃,並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指導。

  4.績效管理面談結果填報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21條 中期改進指導

  1.直接上級應密切關注所屬部門或員工的績效水平和工作狀況,及時掌握相關資訊,記入績效管理日誌。

  2.在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出現無法達成目標和關鍵績效指標標準的徵兆或工作表象時,直接上級應對其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無法達標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1)能力不足與技能欠缺;

  (2)客觀情況轉變,完成工作部門難度加大;

  (3)個人情況變化。

  3.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的時間一般為每季度末,緊急情況下可隨時給予改進指導。

  4.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的方法包括但不限於:

  (1)直接上級面談;

  (2)隔級上級面談;

  (3)現場工作指導;

  (4)修正工作計劃;

  (5)參加培訓。

  5.中期改進指導的資訊與結果應記入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該部門或工作崗位的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6.透過改進指導仍無法達成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的,經隔級上級批准,直接上級可與員工討論修改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但應確保修改後不影響隔級工作目標的實現。

  7.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須修改的,應重新填寫“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和“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報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

  第22條 績效評估與面談

  1.績效管理區間終了時,直接上級對員工的績效狀況進行評估,評估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1)工作按計劃完成的進度和效果;

  (2)設定的各項關鍵績效指標的達標情況;

  (3)設定的工作目標的達成情況;

  (4)其他能夠反應績效水平高低的資訊。

  2.績效評估資訊的收集、整理與分析

  (1)績效評估資訊向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上規定的資訊提供方收集,績效評估資訊應經資訊提供方的部門負責人簽署確認,認可其有效性。

  (2)直接上級對收集到的資訊進行整理與分析,必要時向人力資源部尋求協助,確定在績效管理區間內該員工的工作目標、指標標準達成狀況。

  3.績效評估等級

  (1)優秀——指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達到且超過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

  (2)合格——指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

  (3)有待改進——指未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個別未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透過努力和指導可以達成。

  (4)不合格——指未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全部或多數未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判斷其無法達成。

  4.經對績效資訊進行分析後,直接上級形成績效評估報告,報經員工隔級上級和人力資源部(分店行政人事部門)稽核與備案。

  5.績效面談

  (1)績效評估結果形成並經隔級上級和人力資源部(行政人事部門)稽核後,直接上級應儘快安排與員工進行績效面談,績效面談包括但不限於:

  ① 工作目標和關鍵績效指標的達標評估結果;

  ② 績效管理區間內的工作表現優點;

  ③ 績效管理區間內的工作表現不足;

  ④ 工作改進方法、途徑和計劃。

  (2)員工對績效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向隔級上級或人力資源部(行政人事部門)申訴,獲得答覆為最終回覆。

  (3)績效面談的資訊與結果記入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23條 績效評估結果輸出

  1.獎懲輸出

  (1)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優秀的,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給予0.1~0.3的獎勵係數,即獎金=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的月基本工資總額×獎勵係數。

  (2)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合格的,全額髮放工資總額。

  (3)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有待改進的,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減發0.1係數的工資。即減發金=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的月基本工資總額×減發係數。

  (4)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不合格的,如預計在下一績效管理區間內可以改善,則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減發0.2~0.3係數的工資;如預計不可改善或績效水平過低的,給予調整崗位或辭退處理。

  2.規劃輸出

  用於制定下一績效管理區間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工作計劃時參照使用。

  第24條 其他規則

  1.績效管理區間的間隔時間最多不超過兩週,逾期而未形成的,由員工隔級上級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詳細解釋,無合理理由的,將對隔級上級按二級處罰執行罰款並限令形成。

  2.績效管理區間內,出現下列情況的,將對責任方直接上級處以月工資總額的20%罰款,不能改善或情節嚴重的,給予調整崗位或辭退處理:

  (1)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不能促成工作目標達成的,員工直接上級不能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合理、詳細解釋的;

  (2)績效評估資訊收集方不能提供準確資訊的,直接上級不能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合理、詳細解釋的;

  (3)員工在績效管理區間內發生嚴重工作失誤和造成嚴重工作事故的。

  第25條 記錄

  1.《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績效管理日誌、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績效資訊(資料)採集表由各部門、分店保留三年。

  2.績效評估報告一式兩聯,分別由各部門、分店和人力資源部保留三年。

績效考核方案 篇3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斷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動力,達到企業員工的雙贏工作。

  2.加深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

  3.不斷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改進工作業績,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建立以部門、班組長為單位的團結協作、工作嚴謹高效創優的團隊。

  5.透過考核結果的合理應用(獎懲或待遇調整,精神獎勵等),營造一個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的工作氛圍。

  二.績效考核的原則

  1.公平、公開性原則:公司員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對考核結果的運用公司同一崗位執行相同標準。

  2.定期化和制度化原則:績效考核工作在績效考核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績效考核部是本制度執行的管理部。

  (1)公司對員工的考核採用每4個月考核的方法。

  (2)績效考核作為公司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所有員工都要嚴格遵守執行。績效部門負責不斷對制度修訂和完善。

  3.百分制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核採用百分制的方法。

  4.靈活性原則:公司對員工的考核分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不同時期兩者考核的重點不同,所佔分值比例各為50%。

  定量考核:

  A.管理:部門重點工作,完成公司安排工作的質量和數量,因經營所需隨時增加的工作。

  B.員工:本崗位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工作,工作業績。

  定性考核:勞動紀律,團結協作,服務質量,盤點工作,知識考核

  三、考核內容及適用物件

  1.考核內容指業績(定量)考核,業績考核週期為月度考核。

  2.考核適用於正式員工(不含促銷員、導購員)。

  3.新到職員工從次月參加業績考核,中途離職(自動離職或被辭退)工作未滿月者當月不參與考核。

  4.內部調動者按照所在部門工作時間長短來劃分,以調入時間超過半月的工作單位業績為準,反之按調出單位當月業績為準。

  四、業績考核指標/權重比例/考核範圍/計算公式

  1.參與業績考核部分工資比例:

  ①按參與考核員工崗位工資的10%進行考核(如員工的月工資為800元,其浮動工資為80元即800元×10%=80元;如領班的月工資為1000元,其浮動工資為100元即1000元×10%=100元;如主管的月工資為1500元,其浮動工資為150元即1500元×10%=150元;如經理的月工資為20xx元,其浮動工資為200元即20xx元×10%=200元)

  2.業績考核部分的銷售、毛利、費用、營業外收入、商品損耗率以財務預算為依據定量考核。根據部門經營特性和崗位職責分工,詳細的業績考核指標、權重佔比、考核指標範

  五.考核時間及相關制度

  1.考核採取4個月考核一次,每年3、7、11月為考核時間。

  2.考核達到85分將調整職務及升一級工資,考核達到60—84分保持原工資不變,沒達到60分將降一級工資。

  3.本考核實行的同時取消年終獎金,年終獎金根據效益另行處理。

  4.本考核一年總分前20名為本年度優秀員工,業績突出可跳級上升

  5.職業生涯:職員—付櫃檯長—櫃檯長—科長[組長]—主管—付理—部門經理—總監—副經理—總經理

  工資等級為650、750、850、950、1150、1250、1350、1450、1750、20xx、2500

  六、業績考核獎懲標準

  1.綜合達成率為部門員工承擔的考核指標實際達成率*對應的權重比例相加之和。

  2.業績考核獎懲與員工績效工資收入掛勾,原則是員工只獎不罰,主管級以上人員按業績考核實際綜合達成率實施獎懲。

  3.當月業績考核指標達成獎懲在次月工資中體現,人力資源部於每月的20日下發各部門上月的業績考核結果,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因不可控等因素影響指標達成),於25日前將部門意見彙總到人力資源部門,人資部門上報總經理或公司例會討論後下發最終獎罰結果並執行。

  4.如全店未完成預算的GOP指標,但部門或部組預算指標超額完成可單計算獎勵(另報),如全店完成預算的GOP指標,但部門未完成預算指標不參與獎勵。

  5.綜合達成率達到相應標準的則不獎不罰

  6.獎勵:

  綜合達成率100%,每增加1%,獎勵該浮動權重額的10%

  獎勵舉例說明:假設A為實際綜合達成率

  A.生鮮部某組的A=105%,

  浮動工資獎懲比例=105%-100%=5%

  若某主管的工資標準為1500元,則可得獎金(1500×10%)×5%*10=75元.

  B.其他人員的獎勵計算方法同上。

  7.處罰:

  綜合達成率100%,每減少增加1%,扣減該浮動權重額的5%。處罰扣款最高不超過個人浮

  動工資部分

  處罰舉例說明:假設A為實際綜合達成率

  A.生鮮部某組的A=90%,

  浮動工資獎懲比例=100%-90%=10%

  若某主管的工資標準為1500元,則扣款(1500×10%)×10%*5=75元

  B.其他人員的處罰計算方法同上

績效考核方案 篇4

  方法內容

  內容

  績效考核辦法通常也稱為業績考評或“考績”,是針對企業中每個職工所承擔的工作,應用各種科學的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對職工行為的實際效果及其對企業的貢獻或價值進行考核和評價。它是企業人事管理的重要內容,更是企業管理強有力的手段之一。業績考評的目的是透過考核提高每個個體的效率,最終實現企業的目標。在企業中進行業績考評工作,需要做大量的相關工作。首先,必須對業績考評的涵義作出科學的解釋,使得整個組織有一個統一的認識。[1]

  方法

  績效考核,是企業績效管理中的一個環節,常見績效考核方法包括BSC、KPI及360度考核等:

  一、相對評價法

  (1)序列比較法

  (2)相對比較法

  相對比較法是對員工進行兩兩比較,任何兩位員工都要進行一次比較。兩名員工比較之後,相對較好的員工記“1”,相對較差的員工記“0”。所有的員工相互比較完畢後,將每個人的得分相加,總分越高,績效考核的成績越好。

  (3)強制比例法

  強制比例法是指根據被考核者的業績,將被考核者按一定的比例分為幾類(最好、較好、中等、較差、最差)進行考核的方法。

  二、絕對評價法

  (1)目標管理法

  目標管理是透過將組織的整體目標逐級分解直至個人目標,最後根據被考核人完成工作目標的情況來進行考核的一種績效考核方式。在開始工作之前,考核人和被考核人應該對需要完成的工作內容、時間期限、考核的標準達成一致。在時間期限結束時,考核人根據被考核人的工作狀況及原先制定的考核標準來進行考核。

  (2)關鍵績效指標法

  關鍵績效指標法是以企業年度目標為依據,透過對員工工作績效特徵的分析,據此確定反映企業、部門和員工個人一定期限內綜合業績的關鍵性量化指標,並以此為基礎進行績效考核。

  (3)等級評估法

  等級評估法根據工作分析,將被考核崗位的工作內容劃分為相互獨立的幾個模組,在每個模組中用明確的語言描述完成該模組工作需要達到的工作標準。同時,將標準分為幾個等級選項,如“優、良、合格、不合格”等,考核人根據被考核人的實際工作表現,對每個模組的完成情況進行評估。總成績便為該員工的考核成績。

  (4)平衡記分卡

  平衡記分卡從企業的財務、顧客、內部業務過程、學習和成長四個角度進行評價,並根據戰略的要求給予各指標不同的權重,實現對企業的綜合測評,從而使得管理者能整體把握和控制企業,最終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

  三、描述法

  (1)全視角考核法

  全視角考核法(360°考核法),即上級、同事、下屬、自己和顧客對被考核者進行考核的一種考核方法。透過這種多維度的評價,綜合不同評價者的意見,則可以得出一個全面、公正的評價。

  (2)重要事件法

  重要事件是指考核人在平時注意收集被考核人的“重要事件”,這裡的“重要事件”是指那些會對部門的整體工作績效產生積極或消極的重要影響的事件,對這些表現要形成書面記錄,根據這些書面記錄進行整理和分析,最終形成考核結果。

  績效定量管理法正是在不同的時期和不同的工作狀況下,透過對資料的科學處理,及時、準確地考核,協調落實收入、能力、分配關係。

  四、目標績效考核法

  目標績效考核是自上而下進行總目標的分解和責任落實過程,相應的,績效考核也應服從總目標和分目標的完成。因此,作為部門和職位的KPI考核,也應從部門對公司整體進行支援、部門員工對部門進行支援的立足點出發。同時公司的領導者和部門的領導者也應對下屬的績效考核負責,不能向下屬推卸責任。績效考核區分了部門考核指標和個人考核指標,也能夠從機制上確保上級能夠積極關心和指導下級完成工作任務。

  五、寫實考評法

  考核指標的SMART原則

  S:(Specific) ------明確的、具體的,指標要清晰、明確,讓考核者與被考核者能夠準確的理解目標;

  M:(Measurable)------可量化的。一家企業要量化老闆、量化企業、量化組織架構。目標、考核指標更要量化,比較好、還不錯這種詞都不具備可量化性,將導致標準的模糊,一定是要數字化的。沒有數字化的指標,是不能隨意考核的,一考核就容易出現誤差;

  A:(Attainable)-----可實現的,目標、考核指標,都必須是付出努力能夠實現的,既不過高也不偏低。比如對銷售經理的考核,銷售收入20xx萬,要求1.5億,也不給予任何支援,這就是一個完全不具備可實現性的指標。指標的目標值設定應是結合個人的情況、崗位的情況、過往歷史的情況來設定的;

  R:(Realist) ------實際性的、現實性的,而不是假設性的。現實性的定義是具備現有的資源,且存在客觀性、實實在在的;

  T:(Time bound)-----有時限性的,目標、指標都是要有時限性,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時間一到,就要看結果。如要求20xx萬的銷售額,單單這麼要求是沒有意義的,必須規定在多長時間內完成20xx萬的銷售額,這樣才有意義。

  如何設定目標

  目標績效來源於對企業經營目標的分解,即為完成戰略而將企業經營目標逐層分解到每個部門及相關人員的`一種指標設計方法。

  從管理學上說,目標是比現實能力範圍稍高一點的要求,也就是“蹦一蹦,夠得著”的那種。“目”就是眼睛看得到的,想得到的,願意得到的,它是一種夢想;“標”者,尺度也。目標就是有尺度的目標,沒尺度的夢想叫幻想、空想、異想天開。

  目標不是憑空吹出來的,不是虛刻畫出來的,不是閉門造車想出來的,而是企業上下一心,大家一起締造出來的,要有詳實的資料,有人認同,有完成的週期,還要有激情,要經過精確的預算和計劃。

  目標設立後,企業一定要想辦法把它變成大家的夢想,要讓每一個員工都去認同它。只有當員工和公司存在共同信念時,員工才能在一家公司深入長期地發展。

  透過目標分解所得到的指標,其考核的內容是每個崗位、每個人最主要的且必須完成的工作。各層級人員的目標指標是層層分解而得的。績效考核必須是由上而下的,董事長、總經理要以身作則,單純地只對普通員工做考核是不能形成企業的考核文化的。

  常見的指標

  銷售額(銷售收入) 生產成本(次品率、產品成本、生產員工產值、生產成本降低率)

  採購成本(原材料成本、裝置成本、進貨成本)

  管理成本(運營成本節約率)

  營銷成本(費銷比)

  人員工資成本(人才達成率、人才培訓率、工作飽和度、工資效益比)

  稅務成本(節稅率、稅銷比)

  商業模式建設(商業模式的量化、標準化、有形化)

  生產系統建設(生產流程、標準的制定、頒佈、培訓、實施、修訂)

  組織系統建設(組織系統的方案制定、頒佈、培訓、實施、修訂、評估)

  業務系統建設(業務流程的制定、頒佈、培訓、實施、修訂)

  財務體系建設(財務流程、規章制度的制定、頒佈、培訓、實施、修訂)流程體系建設(運營流程的制定、頒佈、培訓、實施、修訂)

  常用方法

  一、簡單排序法

  (一)簡單排序法的含義 簡單排序法也稱序列法或序列評定法,即對一批考核物件按照一定標準排出“1 2 3 4 ……”的順序。 該方法的優點和缺點。

  (二)簡單排序法的操作 首先,擬定考核的專案。 第二步,就每項內容對被考核人進行評定,並排出序列。 第三步,把每個人各自考核專案的序數相加,得出各自的排序總分數與名次。

  二、強制分配法

  (一)強制分配法的含義 強制分配法,是按預先規定的比例將被評價者分配到各個績效類別上的方法。這種方法根據統計學正態分佈原理進行,其特點是兩邊的最高分、最低分者很少,處於中間者居多。

  (二)強制分配法的適用性

  三、要素評定法

  (一)要素評定法的含義 要素評定法也稱功能測評法或測評量表法,是把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結合起來的方法。 該方法的優點與缺點。

  (二)要素評定法的操作

  (1)確定考核專案。

  (2)將指標按優劣程度劃分等級。

  (3)對考核人員進行培訓。

  (4)進行考核打分。

  (5)對所取得的資料分析、調整和彙總。

  四、工作記錄法

  工作記錄法一般用於對生產工人操作性工作的考核。 該方法的優點和缺點。

  五、目標管理法

  (一)對於目標管理的認識

  1.目標管理的含義 目標管理法(MBO)是一種綜合性的績效管理方法。目標管理法由美國著名管理學大師彼得·德魯克提出。 目標管理是一種領導者與下屬之間的雙向互動過程。彼得德魯克認為,並不是有了工作才有目標,恰恰相反,是有了目標才能確定具體工作。當組織最高層確定了組織目標後,必須對其進行有效合理的分解,轉變為各部門以及每位員工的分目標,管理則根據分目標完成情況對下級進行考核、評價、獎懲。

  2.目標管理的優點 目標管理法的優點較多,也有一定的侷限性。

  (二)目標的量化標準 目標管理要符合“SMART”的原則,其具體含義。

  (三)目標管理法的實施步驟 1.確定工作職責範圍 2.確定具體的目標值 3.審閱確定目標 4.實施目標 5.小結

  6.考核及後續措施

  六、360度考核法

  (一)360度考核法的含義 360度考核法是多角度進行的比較全面的績效考核方法,也稱全方位考核法或全面評價法。

  (二)360度考核法的實施方法 首先,聽取意見,填寫調查表。 然後,對被考核者的各方面做出評價。 在分析討論考核結果的基礎上雙方討論,定出下年度的績效目標。

  (三)360度考核法的優缺點

  360度考核法的優點

  ⑴打破了由上級考核下屬的傳統考核制度,可以避免傳統考核中考核者極容易發生的“光環效應”、“居中趨勢”、“偏緊或偏松”、“個人偏見”和“考核盲點”等現象。⑵一個員工想要影響多個人是困難的,管理層獲得的資訊更準確。⑶可以反映出不同考核者對於同一被考核者不同的看法。⑷防止被考核者急功近利的行為(如僅僅致力於與薪金密切相關的業績指標)。⑸較為全面的反饋資訊有助於被考核者多方面能力的提升。360度考核法實際上是員工參與管理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他們的自主性和對工作的控制,員工的積極性會更高,對組織會更忠誠,提高了員工的工作滿意度。

  360度的不足

  ⑴考核成本高。當一個人要對多個同伴進行考核時,時間耗費多,由多人來共同考核所導致的成本上升可能會超過考核所帶來的價值。⑵成為某些員工發洩私憤的途徑。某些員工不正視上司及同事的批評與建議,將工作上的問題上升為個人情緒,利用考核機會“公報私仇”。⑶考核培訓工作難度大。組織要對所有的員工進行考核制度的培訓,因為所有的員工既是考核者又是被考核者。

績效考核方案 篇5

  一、考核實施目的

  透過對安全部的員工績效進行管理和評估,提高個人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績效,從而提高安全部整體的工作效能,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安全事故經濟損失,最終實現組織的利潤目標和戰略目標。

  二、考核物件

  安全部各級人員績效考核方案的考核物件為安全部的全體成員,包括安全部經理和安全監察員。

  三、考核週期

  本部門人員考核分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與年終考核三種。

  四、考核指標設定

  1.安全部經理考核指標組成表

  安全部經理考核指標組成表

  考核指標

  (權重)考核

  週期指標說明考核方法資訊來源考核目的

  上級交辦

  事項完成率(15%)季度上級領導交辦的有關事項的辦理每延誤或未完成1次(1項),扣10~20分交辦人

  意見反饋提高辦事效率

  安全事故

  發生率(20%)年度1.公司重大火災:1次/年

  2.公司員工因安全事故死亡:0人/年

  3.違法犯罪率:3‰1.重大火災:每超1次,扣40分

  2.員工因安全事故死亡:每超1人扣,40分

  3.違法犯罪率:每超1‰,扣40分公司年度安全報告降低事故發生率

  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20%)季度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是否落實,是否能對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積極督促、檢查軟指標,視工作完成情況和取得的效果酌情扣分各單位安全管理實地檢查情況,安全檢查報告保證各項安全制度的執行

  突發事件及其他緊急事件處理的完成情況

  (20%)季度對公司內部突發事件能否及時處理,並得到各方都比較滿意的結果軟指標,視工作完成情況和取得的效果酌情扣分事件處理報告,處理意見反饋減少突發事件給公司帶來的負面影響和損失

  安全隱患

  查處情況

  (10%)季度是否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並責令整改存在安全隱患沒有及時發現或沒有限期整改,出現1次,扣20分實地檢查或有關意見反饋消除潛在安全隱患

  員工滿意度

  (10%)季度檢查其對該崗位工作的滿意度滿意度應達到80%,每低1%,扣減10分員工滿意度調查表提高服務質量

  MIS執行情況

  (5%)季度檢查財務資訊錄入情況資訊錄入不完整、不及時或不符合工作流程,1次扣10分查閱MIS系統資訊提高MIS管理水平

  注:上表中各項指標的滿分均為100分,各項指標得分為。

  1.安全監察員考核指標組成表

  安全監察員考核指標組成表

  考核指標

  (權重)考核週期KPI說明計算方法資訊

績效考核方案 篇6

  1.0目的:

  1.1、加強上下級員工之間的有效溝通,達成管理創新與改善。

  1.2、客觀評價員工工作績效,幫助員工瞭解工作要求,找出差距,促進工作績效持續提高。激發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員工基本素質和工作效率。

  1.3、透過規範化的考核,客觀公正評價員工工作績效,為薪資發放、評優、異動晉升、員工職業規劃等提供依據。提高員工對企業管理制度的滿意度。

  2.0適用範圍:

  本管理辦法適用於各車間全體操作員工。

  3.0考核原則

  3.1、客觀原則:

  所有評估者要做到以事實為依據,儘可能用量化指標來衡量被考核者的工作成果及進步狀況。對被考核者的評價應有客觀依據。

  3.2、公正原則:

  評估者以提高下屬的工作績效和工作能力為最終目標,應做到客觀、公正,不應該以個人好惡、憑主觀感覺來考核。

  3.3、溝通原則:

  在考核過程中,評估者和被考核者要開誠佈公地進行溝通與交流,評估結果應及時地反饋給被考核者。

  4.0工作職責

  4.1、生產技術質量部:負責組織制定績效考核方案,組織推進、監督車間績效考核工作。

  4.2、辦公室:協助制定、最佳化績效考核方案,開展相關培訓及宣貫工作,監督考核過程的規範性和合法性,對考核結果進行稽核和備案。

  4.3、車間:

  負責本車間的績效考核工作,並持續提高本車間和操作人員之工作績效。

  4.4、工段:

  負責對部屬進行認真評估,提升績效及團隊士氣。

  4.5、被考核者:

  以負責的態度,認真進行自我評估,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及績效。

  5.0人員分類及考核許可權

  5.1、為區別考核的側重點不同,將考核人員分為A、B兩大類,如下表所示:(見附表1)

  5.2、考核許可權的分配如下表所示:(見附表2)

  6.0考核內容

  6.1、績效考核具體內容說明

  ①、工作業績考核:

  硬指標:指有明確的數字達成來源的指標,透過設定計算公式及評分標準確定硬指標的考核方法。

  軟指標:指沒有明確的數字達成來源或目前不具備量化條件、量化成本較高的指標。軟指標應明確工作要求,制定具體的、易於量化的評分標準。

  ②、工作態度考核:工作態度統一考核六個指標,指標分別為:紀律性、責任心、積極性、溝通與協作、敬業精神、團隊合作意識。

  a)各部門依據部門管理需要,對此六個指標明確考核要求,考核前應明確告之員工。考核時,直接上級依據下屬的日常行為表現、關鍵事件進行考核評分。

  b)工作態度每月進行考核,年度考核時取用本年度內月度工作態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不再另行考核。

  ③、工作技能考核:工作技能統一考核五個指標,指標分別為:專業知識、專業經驗、工作管理能力、問題解決能力、團隊管理能力。a)有下屬的人員考核以上五個指標,無下屬的人員不考核“團隊管理能力”。

  b)直接上級參照職位說明書,結合崗位具體要求確定考核要求(如:工作管理能力可包括學習能力、專案管理能力、組織能力等),依據下屬的日常行為表現、關鍵事件進行考核評分。

  c)二級、三級人員僅在年度進行考核;四級、五級人員每月進行考核,年度考核時取本年度內月度工作技能考核得分的平均值。

  ④、獎懲

  a)月度考核時,員工當期的獎懲歸入相關的考核指標進行考核。

  b)員工本年度與工作相關的獎懲情況作為年度考核的獎懲加減分,以審批生效的《獎懲提擬表》為準,通報表揚5分/次,嘉獎10分/次;書面警告5分/次,記過及以上10分/次。

  6.2、考核內容績效分配(見附表3)

  ①、各指標制定標準:輕微違規1分/次;一般性違規2分/次;較嚴重違規或口頭警告3分/次;嚴重違規或書面警告4-6分/次;情節特別嚴重的本項得0分。

  ②、“*貢獻”為得分制,制定標準:無貢獻為0分;有價值的改善建議得1分/次;價值相當於1000元以上的貢獻得2分/次;價值相當於5000元以上的貢獻得3-5分/次;價值相當於1萬元以上的貢獻得6分以上,得分不超過本項總分值。

  ③、如員工當月獲記過處分者,當月考核得分不得高於80分;獲記大過處分者,當月考核得分不得高於60分

  第九條考核流程

  1、月度考核流程:

  ①、每月1日前,員工對上月工作進行自評(A類員工除外),提交上月考核表,有需要時向直接上級提交工作成果、報表或報告;同時,如當月考核指標需要調整,一併提交當月考核表,列明調整建議。

  ②、每月3日前,直接上級對下屬員工上月績效進行評價及考核評分,填寫所有下屬的上月考核表及《績效考核結果彙總表》,並逐級上報;同時,與下屬確定當月考核表內容。

  ③、每月5日前,部門指定專人彙總本部門考核結果,彙總成部門的《績效考核結果彙總表》,經部門負責人籤批後,將《績效考核結果彙總表》電子版及手籤版原件提交人力資源及行政部。

  ④、每月10日前,直接上級向員工反饋上月考核結果,如員工考核等級為一般或較差,則需要進行績效面談,幫助下屬制定績效改進計劃;同時,雙方簽名確認上月考核結果,原件由上級或由部門安排專人保管。

  2、年度考核流程(管理人員):

  ①、每年1月5日前,員工在年度考核表中對上一年年度指標達成情況進行總結,對主要工作業績與不足進行回顧,將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工作技能月度考核得分填入年度考核表後,提交上級,有需要時需向直接上級提交工作成果、報表或報告。同時,如當年年度考核指標需要調整,一併提交當年考核表,列明調整建議。

  ②、每年1月8日前,直接上級對下屬員工進行評價及考核評分,稽核員工工作業績、工作態度,工作技能月度考核得分,將當年獎懲情況列入,得出年度考核結果,填寫所有下屬的上一年年度考核表及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彙總表》,並逐級上報。

  ③、每年1月12日前,部門指定專人接收並稽核《員工績效考核表(年度)》,稽核無誤後彙總成部門年度《績效考核結果彙總表》,經部門負責人籤批後,將《績效考核結果彙總表》電子版及手籤版原件提交人力資源及行政部。

  ④、每年1月15日前,直接上級應向下屬反饋年度考核結果,與下屬進行績效面談,幫助下屬制定工作改進計劃及能力提升計劃,同時,雙方在考核表上簽名確認。

  ⑤、每年1月20日前,各部門指定專人收齊上一年《員工績效考核表(年度)》原件,交人力資源及行政部。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稽核無誤後,存入員工檔案。

  第十條考核結果等級分佈(見附表4)

  第十一條員工參加考核說明

  1、所有在崗且出勤的各級員工均應參加考核,包括新入職員工。

  2、考核週期內未出勤的不參加當期考核。

  3、考核週期內發生職位調整的由原職位直接上級提前考核,評出考核得分交員工新職位直接上級,在正常考核時,新職位直接上級參照原職位直接上級評估意見,對員工進行考核。考核週期結束後發生職位調整的由原職位直接上級負責考核。職位調整日期以相關表單註明的生效日期為準。

  4、考核週期內離職的員工應提前至離職前完成考核,並出具考核結果。

  第十二條績效考核結果

  績效獎金、工資調整、年度花紅、異動晉升密切掛鉤,試行期間的績效考核結果暫時不進行直接掛鉤,正式實行後的具體應用詳見最新發布的《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及相關內聯單,屆時員工懲罰不再直接扣除年度花紅。

  第十三條績效考核申訴

  1、員工對績效考核結果有異議,首先向直接上級提出,若不能達成共識,可向直接上級的上級或部門負責人提出,若員工對部門內部的處理意見仍有異議的,可向考核審查小組提出申訴。申訴應在接到考核結果的三個工作日內填寫《績效考核申訴表》,並連同相關資料一起交至考核審查小組,過期申訴不予受理。

  2、考核審查小組由以下人員組成:廠長、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經理、評估者所在部門負責人,評估者上司等。

  3、在員工申訴期間,暫以上級意見為準統計考核結果,待申訴完成後,依據申訴結果調整考核結果。如需調整考核結果,部門重新填寫《績效考核結果彙總表》,經審批後,提交人力資源及行政部。

  4、審查小組的裁決為最終結論,一經生效,不再更改。

  第十四條本方案根據公司

  《員工手冊》及《員工績效考核管理制度》,制定、解釋和修訂,由各部門會籤,報廠長批准後公佈實施。本方案解釋權歸屬人力資源及行政部,未盡事宜或有衝突之處以公司相關制度為準。

  第十五條本方案相關表單

  1、附表一《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表(月/年度)》

  2、附表二《基層員工績效考核表(月/年度)》

  3、附表三《績效考核結果彙總表》

  4、附表四《績效考核申訴表》

績效考核方案 篇7

  為了增強責任意識,調動大家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執行力,確保“保證提前交貨”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績效考核辦法。

  第一條 被考核物件:木製品車間、塗裝車間、地板車間、裝飾板車間班組長及其以上管理人員。

  第二條 考評成員:生產部、人事部 第三條 考核內容:

  生產計劃完成率、產品合格率、產品返工期限。

  第四條 考核方式:

  1、車間助理級及以上幹部與本車間的綜合指標完成率掛鉤獎懲。

  2、班長、組長以所管轄班組綜合指標完成率掛鉤獎懲。其中,造型班與飾板班掛鉤考核,木線班與框架班掛鉤考核;飾板班以壓飾面及櫃筒頭產品為考核專案,框架班以木線指接產品為考核專案。

  3、工資與績效掛鉤基數的確定:

  ⑴班長、組長按被考評者工資收入總額的80%與績效掛鉤;績效考核辦法⑵助理級及其以上幹部按被考評者工資收入總額與績效掛鉤。

  第五條 生產計劃完成率考核標準

  1、以《月生產計劃表》與《生產計劃跟蹤日報表》為計算依據,《生產計劃跟蹤日報表》中的資料均為實際交接的合格產品數。月終的《產品返修跟蹤日報表》上未交接的返工產品的數量應作衝減。

  2、木製品車間木線班、造型班月生產計劃進度與周生產計劃進度各佔完成總量的50%。每月的工作日均分為4個階段,第階段計劃進度佔月度計劃的12.5%,第三、四階段超出計劃部分按50%計核產能。

  4、獎勵標準:

  木製品、塗裝車間: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02%,不足107%,按掛鉤基數獎8%。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07%,不足112%,按掛鉤基數獎12%。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12%,不足120%,按掛鉤基數獎16%。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或超過120%,按掛鉤基數獎20%。

  裝飾板、地板車間: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02%,不足107%,按掛鉤基數獎5%。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07%,不足112%,按掛鉤基數獎8%。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12%,不足120%,按掛鉤基數獎10%。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或超過120%,按掛鉤基數獎15%。

  5、處罰標準:

  木製品、塗裝車間: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95%,不足102%,不予處罰;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90%,不足95%,按掛鉤基數扣罰6%;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85%,不足90%,按掛鉤基數扣罰8%;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80%,不足85%,按掛鉤基數扣罰10%;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為80%以下,按掛鉤基數扣罰15%。

  裝飾板、地板車間: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95%,不足102%,不予處罰;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90%,不足95%,按掛鉤基數扣罰6%;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85%,不足90%,按掛鉤基數扣罰8%;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為85%以下,按掛鉤基數扣罰10%;

  第六條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考核標準

  1、以質檢部《質量月報表》為計核依據。

  2、產品合格率達成率=本工序月累計合格率/本工序計劃指標

  3、獎勵標準(四個車間):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101%(含),不足103%,按掛鉤基數獎6%。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103%,不足106%,按掛鉤基數獎8%。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106%(含)以上,按掛鉤基數獎10%。

  4、處罰標準(四個車間):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99%(含),不足101%,不予處罰。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97%(含),不足99%,按掛鉤基數扣罰5%。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95%(含),不足97%,按掛鉤基數扣罰7%。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95%(不含)以下,按掛鉤基數扣罰10%。

  第七條 產品返工考核標準

  1、返工產品滯留期限處罰標準:

  ①以《產品返工跟蹤表》為依據,按交接單批次和日期計算。

  ②各工序考核標準量化如下:

  造型班產品返工不超過5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木線班產品返工不超過5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打磨班產品返工不超過3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描色班和索色班產品返工不超過2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面漆工序產品返工不超過3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③返工產品在本工序滯留超期兩天以內,由該班班長、組長分別承擔60%、40%罰款,超三天(含)以上由該班班組長、車間助理級及以上管理人平均承擔罰款。

  ④返工產品滯留超期10天(含)以上或由於車間管理人員原因造成延期,由車間助理級及以上管理人員平均承擔罰款(班組長不承擔罰款)。

  2、產品返工費用考核標準:

  ①按公司檔案《關於產品返工管理規定》相關條款進行責任劃分。

  ②按財務部統計《產品返工費用匯總表》進行相關人員扣款。

  第八條 其它原因考核

  ①被考核部門因外部因素影響完不成考核指標的,受影響的產品數量不列入考核基數,此外部因素由生產部裁定。

  ②產品計劃完成率是指根據生產部制定的月生產計劃去完成相對應的產品,超出指定範圍內的產品,超出部分數量按30%計核產量(因材料影響除外)。 第九條 考核期限

  本考核辦法從20xx年3月1日起施行,以往考核辦法與本辦法不相符合的,以本辦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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