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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方案

【熱門】績效考核方案模板五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點。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績效考核方案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績效考核方案 篇1

  為推進我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順利實施,進一步調動廣大教師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學校各項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根據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有利於保持教職工隊伍穩定的原則。

  2. 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定崗定酬、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工作業績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公開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切實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4.堅持科學合理原則。學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考核工作分配方案力求科學合理,適當拉開檔次,適當向一線工作量大的教職工、教學業績突出的教職工和骨幹教職工傾斜。

  二、實施範圍和時間

  實施範圍:當年在職在編的教職工。

  實施時間:從20xx年2月25日起實施。

  三、考核內容及分值

  1.教師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其中,考勤10分、工作量20分、教育教學過程20分、教學業績50分。

  2.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基礎分為100分。以職業道德、考勤、考評組及服務物件評議、考核工作效果及工作量為考核內容。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

  財政下撥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即教職工績效工資的30%部分)。

  五、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計算辦法

  1.高考科目教師以年級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年級學期績效工資總額/年級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2.非高考科目教師以非高考科目組為單位,教師個人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教師總得分×教師個人得分;

  3.非教學人員以非教學組為單位,非教學人員績效工資=學期績效工資總額/非教學人員總得分×非教學人員個人得分。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1.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學期考核,每學期末依據考核結果造冊,直接劃撥到個人工資賬戶。

  2.計分辦法

  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考勤得分+工作量得分+教育教學過程得分+教學業績得分。非教學人員績效考核總分=職業道德得分+考勤得分+考評組及服務物件評議得分+工作業績得分。

  3.教學人員的考勤由校務辦負責,考程、考績、考量由教務處、教研處和各年級組共同負責;非教學人員各考核專案由校務辦和總務處、教務處負責。各部門應每月把考核結果公示,並把定稿後的紙質稿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報校務辦彙總,同時發一份電子稿到[email protected]郵箱。

  七、績效工資考核內容

  ——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考勤(10分)

  每位教師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1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正課曠課每節扣1分,遲到、早退每節扣0.5分;早晚自習曠課每節扣0.5分、早退每節扣0.2分,遲到每節扣0.2分。

  2.教職工大會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3.所有教師必須做好學校組織的各項考務工作,認真監考、閱卷、評分、錄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

  (1)每缺席一次扣1分,每遲到一次扣考核分0.5分。

  (2)教師在監考過程中被巡考人員發現場內有舞弊、夾帶等違紀行為的,每次扣0.5分。

  (3)教師在收捲過程中發生試卷遺失或閱卷時營私舞弊,每次扣1分,。

  (4)教師在監考時看書、看報、帶小孩、玩手機等;收卷時出現反放、倒序的,每發現一次扣0.5分。

  4.不參加教研、備課組活動,經教研處認定,每缺席1次扣1分。

  5.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3天以下不扣考核分,3天(含3天)以上每天扣考核分0.5分。

  6.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每學期事假1-5節每節扣0.2分,6-10節每節扣0.5分,10節以上部分每節扣1分。

  7.學校組織的公開課,按規定必須參加的,無故缺席一次扣0.5分,請假扣0.2分;發現弄虛作假者,加倍處罰。任何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其他任課教師聽課,否則,上課教師扣0.5分。

  8.學校組織的相關活動,要求教師必須參加的,每缺席一次扣1分。

  (二)工作量(20分)

  1. 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全校周正常正課總節數(總班級×周課時)×4/全校專任教師數。

  2.教師個人月工作量=教師正常周課時數×4。

  3.計分辦法

  (1)在績效考核中教師工作量按月計算,達到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記20分,超過或少於教師月標準基本工作量的每1個課時加(減)0.2分,包括教師事假請假沒上的課時數也相應核減。此項得分不封頂、不保底。

  (2)教師學期工作量得分=工作量月得分總和/學期月數和。

  (三)教育教學過程(20分)

  主要考核教職工在日常工作中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考核專案包括教學常規10分、能5分、學生評教5分。

  1. 教學常規(10分)

  採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2.能(5分)

  (1)不按時上交材料每次扣0.5分,已交但不符合要求且未及時整改的每次扣0.2分。

  (2)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的,在平時的行政檢查或分管部門檢查,發現一次扣1分;如因工作失職或拖沓,對學校聲譽造成重大影響的,經校長辦公會認定扣3分。

  (3)每學期按學校要求完成江西基礎教育資源網上傳資源稽核透過數2篇和下載5篇論文的工作任務,每少一篇扣0.2分。已上傳但一直未稽核,則每篇扣0.1分。

  (4)嚴禁不備課上課,教案跟不上課堂的,少一課時扣0.5分。

  3.學生評教(5分)

  採用我校《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教學業績(50分)

  由年級組負責考核。教師此項得分採用《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非高考科目教師考核方案》中的得分,按年級、組別第一名摺合為滿分50分,其餘教師得分為K×年級、組別教師個人得分,K =50/年級、組別最高得分。

  ——非教學人員考核內容

  (一)德(10分)-----由各處室和年級組提供資料考評小組認定

  1.不服從工作安排,有臨時任務(本職工作)拒不完成的一次扣3分。

  2.工作不認真、馬虎了事,不按時保質完成工作的一次扣3分。

  3.破壞學校形象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4.在同事間破壞團結,挑撥離間、搬弄是非的一次扣2分。

  5.故意破壞學校財產的,視情節輕重一次扣1-5分。

  6.教職工亂停放車輛,一次扣0.1分。

  (二)勤(基礎分50分)-----由校務辦、總務處負責

  每位職工應該服從領導、服從分配、自覺遵守紀律,按時上下班,不溜崗,出滿勤得50分,若出現下列情況則要扣考核分,此項扣分不保底

  1.教職工大會及集體活動每缺席一次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

  2.病假(不包括大病,住院病假):全學期累計病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不扣分,6天(含6天)以上的部分(雙休日、節假日除外)每天扣0.2分。

  3.事假(不包括婚、喪、產假,女職工人流和直系親屬大病的護理假;教職工新居喬遷喜慶及送子女上大學的請假;教職工參加函授或對口專業培訓、考試和職稱培訓的請假以及學校規定的其他公假):每學期事假5天(雙休日、節假日除外)以下每天扣0.2分;6-8天部分每天扣0.4分;9天以上部分每天扣1分。

  4.非教學人員上、下班實行簽到或打卡,缺勤一次扣2分,遲到一次扣0.5分。

  5.涉及考勤方面扣分的部分,男滿50週歲、女滿45週歲減半扣分。

  6.中途考勤查崗,發現不在崗的,經核實脫崗一次扣1分,中途查崗情況由各處室負責人負責提供,交由校務辦統計。

  (三)評(20分)-------由校務辦和教務處組織

  採用我校《非教學人員考核方案》中的此項得分。

  (四)績(20分)-------由教務辦、總務處負責

  1.考核內容分為:工作量10分,工作能力5分,工作成績5分。

  (1)由綜合評定小組在每學期中期根據各崗位的工作強度實行定崗定量,按10、9、8、7、6分五檔評定等級分,並及時予以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確定每位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量得分。

  (2)採用組內互評和綜合評定相結合的方式。非教學人員組內互評分佔40%,考核小組綜合評定分佔60%,為體現公平,所評分不能低於6分,低於6分無效。

  (3) 計分辦法: 非教學人員績得分=工作量評定分+組內互評分×40%+綜合評定小組評議分×60%。

  (4)組織實施:業績考核綜合評定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務處、總務處正、副主任及有直管處室(校務辦、綜治辦、電教處、教研處等)的正職組成。對其中的工作量,各項評議在每學期末由校務辦和教務處負責。

  八、有關問題的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享受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1)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務的(縣委組織部下文明確的退二線的校領導除外);

  (2)因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行政處分的;

  2.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規定執行。

  (1)無故連續曠工5天或累計曠工7天的,扣發該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

  (2)一個月內事假累計超過10天的,扣發當月績效工資,累計事假超過2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3)因病不能堅持正常工作,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按請假審批許可權經批准後方可休假(急症及住院者,可先治療並及時補辦請假手續),一學期請病假3天以內的不扣考核分,3天以上7天以內的,按規定扣考核分發放績效工資。7天以上15天以內的的從第8天起每天扣考核分並從學期績效工資總額中按每天20元扣發,超過15天的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累計病假超過三個月(含三個月)的停發學期績效工資;

  (4)因違反《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有關法律法規,學期內受到全縣通報批評的,其享受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在該學期內不得超過本校教師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額的50%,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按不超過本人50%績效工資發放;

  (5)教職工婚喪假、產假在國家有關規定的時間之內的,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受影響,超過國家規定的時間一律按事假對待;

  (6)身患惡性腫瘤等嚴重疾病,經縣教育局批准辦理請假手續住院治療的,治療期間績效工資財政下撥部分全額髮放,住院結束後繼續請假休息的,發放績效工資的70%;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相關時段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財政下撥到個人部分全額髮放:

  (1)根據工作需要,由組織派出學習,進行長期培訓的人員;

  (2)教職工寒暑假期間。寒假按一個月計算,暑假按二個月計算;

  (3)退居二線人員。

  4.正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全校教師的前10名的平均數發放,副校級領導的績效工資按所在年級、考核類別據實考核,若低於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則按全校教師前15名的平均數發放。

  5.該考核結果僅是教師個人績效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

  九、組織與監督

  1.為認真做好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學校成立教職工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崔年紅;副組長:劉炎基、曾憲環;成員:其他校領導、各處室正職、若干教職工代表。

  2.根據教育局指導意見制定出考評方案,考評方案必須在教職工代表大會上討論透過。如果執行時發現方案有明顯漏洞或顯示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透過上述過程透過。

  3.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後,要在本校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對有意見的及時核實,考核有誤的,重新確定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並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

  4.本實施方案由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報教育局稽核後下發實施。在實施績效工資考核過程中,如出現本方案中未涉及的情況,由我校針對具體情況提出具體的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和分配方案報領導小組討論透過執行。

  5.若原定各類考核方案與本方案相沖突的,則原定方案作相應修改。

  6.本實施方案解釋權屬會昌中學校長辦公會。

績效考核方案 篇2

  一、考核目的

  為了加強對資訊網路人員績效考核工作的指導、監督與管理,保證績效考核工作能順利、有效地進行;提高員工隊伍素質,最佳化人員結構,保持活力和競爭力,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分類

  資訊網路人員的績效考核分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兩種。

  (一)季度考核

  季度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本季度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表現(工作表現主要體現在對企業文化的認同上),重點是工作業績的考核。

  (二)年度考核

  年度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本年度的工作業績、工作表現(工作表現主要體現對企業文化的認同)和工作能力,重點是工作能力的考核。

  三、考核小組成員

  按照公司績效考核制度的規定,設立績效考核小組。小組基本成員為人力資源部經理、資訊部經理、網路部經理、績效主管及部門內部其他考核人員等。其具體職責劃分見下表。

  考核小組成員職責劃分

  成員具體職責

  部門經理①負責本部門考核工作的整體組織及監督管理

  ②負責檢查、稽核、調整本部門各級考核人員的考核評分結果

  ③負責處理本部門的關於績效考核工作的申訴

  ④負責對本部門考核工作中不規範行為進行糾正和處罰

  部門內部各級考核人①負責幫助員工制定季度工作和考核標準

  ②負責所屬員工的績效考核評分

  ③負責所屬員工的績效面談,並幫助員工制定改進建議

  人力資源部①負責對各部門進行績效考核各項工作的培訓與指導

  ②負責對各部門績效考核過程中述職、面談、考核評定、稽核調整、彙總等環節的監督與檢查

  ③負責協調、處理各級人員關於績效考核工作的申訴

  ④負責每季度對各部門考核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⑤負責對考核過程中不規範行為進行糾正、指導與處罰

  四、績效考核工作主要流程

  績效考核工作主要流程如下圖所示。

  績效考核工作流程圖

  五、績效考核各環節的具體要求

  (一)績效考核計劃制訂

  ①資訊網路人員每季度首月5日前,制定本崗位“季度計劃/考核表”,同時遞交上季度的“季度述職/考核表”,一起報直接上級

  ②每財年第一季度首月20日前,根據部門年度規劃和“崗位責任書”制訂本崗位“年度工作計劃書”。

  ③直接上級對季度或年度主要工作任務、考核標準、權重、資源支援承諾及參與評價者等項內容進行審批,並在進行季度績效面談時,反饋審批後的“季度工作計劃/考核表”。

  (二)員工述職報告

  每季度或自然年度結束後,所有員工對照“崗位責任書”和“季度或年度工作計劃書”,先自我評價實際業績完成情況、工作表現和能力等方面,將該季度或年度工作完成情況向直接上級、部門主管領導或季度、年度考評小組成員進行述職並提交書面述職報告。各部的述職工作要有計劃,提前安排,保證質量。

  (三)績效考核評定

  ①績效考核的主要考核依據為被考核人的“崗位責任書”、“季度或年度工作計劃書”和該員工的實際業績、工作表現和工作能力。

  ②直接上級在被考核人自評的基礎上,對被考核人進行考核評分。

  ③在業績考核專案中,考核內容、標準嚴格按“崗位責任書”、“季度或年度工作計劃書”執行,考核等級如下表所示。

  考核等級表

  等級定義摘要大概比例

  A傑出①在各方面工作中都有非常突出的貢獻

  ②實際績效顯著超過計劃預期30%

  B良好①在主要工作中都有比較突出的成績

  ②實際績效超過計劃預期50%

  C尚可①在主要工作中有一定的貢獻,無明顯失誤

  ②實際績效基本達到計劃預期10%

  D不佳①在各項工作中都無突出表現,存在不足之處

  ②實際績效未達到計劃預期,但差距很小7%

  E拙劣①在各項工作中都無突出貢獻

  ②實際績效距計劃預期有較大差距

  ③工作中有明顯的不足和較大的失誤3%

  ④部門各級人員的季度考核評定要求於下一季度首月15日前完成,並彙總到部門總經理處。

  ⑤年度考核評定要求於下一年度2月25日之前完成並彙總到年度考評小組處。

  (四)績效面談

  ①直接上級領導需在考核過程的有效時間內組織與每一位被考核員工進行績效面談。績效面談主要為肯定成績、指出不足並提出改進意見,幫助員工制定改進措施並反饋下季度“工作計劃書/考核表”等。

  ②對考核結果為C以下(包括C)的員工,必須在績效面談時如實通知其考核結果、說明原因及處理意見,對上述內容必須保留書面記錄,並由員工本人簽字確認。

  ③人力資源部對績效面談的執行情況不定期進行抽樣檢查,對沒有按規定執行績效面談的部門或人員,視情況給予通報批評和考核成績降級的處理。

  (五)稽核、調整

  ①季度及年度考評小組成員要根據部門整體工作、崗位職責完成情況,以及對所屬員工的瞭解情況,對部門員工考核等級進行季度或年度稽核,適當調整員工績效考核等級。

  ②考核等級調整要在與被考核人直接領導充分交流後進行,稽核調整應尊重直接上級的考核結果。

  (六)考核結果彙總

  ①各部門對上一季度的績效考核結果需於下一季度首月20日前彙總到人力資源部。

  ②上一年度績效考核結果需於下一年度3月1日之前彙總到人力資源部。

  (七)申訴

  被考評人如對考核工作有重大異議,可以向部門經理或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申訴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答覆,考核結果存在問題的要及時糾正。

  (八)考核結果的使用

  1.建立考核檔案

  人力資源部為每位員工建立考核檔案,考核結果將作為獎金髮放、評選先進、工薪調整、職務升降、崗位調整、員工福利、考核辭退等的重要依據。

  2.考核辭退

  透過績效考核,被證明難以勝任本崗位工作,經過在崗培訓和調動崗位後仍難以勝任的,給予“考核辭退”處理;另如因公司無空缺崗位可供調配或者當事人不服從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崗位的,也給予“考核辭退”處理,同時解除勞動合同;對符合以下條件者,給予“考核辭退”。

  ①一個考核年度內,季度或年度績效考核中有一次被評為E的。

  ②一個考核年度內,連續二次季度考核被評為D或年度績效考核被評為D的,又無適合的空缺崗位可調配或不服從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崗位的。

  ③一個考核年度內,季度和年度績效考核中有三次以上(含三次)被評為C級及以下,經在崗培訓後仍不能符合崗位要求,又無其他適合崗位可調配或拒絕公司重新安排工作崗位的。

  每個年度績效考核結束後,要求各部門內部進行考核成績排序,除上述三項產生“考核辭退”的條件外,對排序處於尾端的人員實行績效考核的“尾端辭退”。

  要求各部門整個年度(包括各季度)的考核辭退率(包括尾端辭退)不低於3%;若因特殊原因,部門整個年度的考核辭退率低於3%的.,應報請主管該部門的副總經理稽核批准,並在人力資源部備案。

  六、解釋、修訂

  本方案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組織修訂。

績效考核方案 篇3

  一、指導思想:

  1、加強學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於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內容與分值: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必須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教師績效考核方案5篇教師績效考核方案5篇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佈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達到規定要求,並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後果者扣10分。

  (7)閱卷不服從學校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閱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著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簡訊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閱資料的,責任人每次扣10分,並追究其相應責任。(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範課超過規定標準的並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彙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必須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透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並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責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30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20分,工作期間上網遊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2分,評為差課扣2分。

  (10)學校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於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准。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須出具醫院診斷,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准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以銷假時日為準)(校辦考核)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70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餘教師為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核係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係數0.1,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係數中扣去0.1係數。

  四、說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通過後,自20xx-2015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資料提供期),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的考核物件為全校任課教師,其中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的物件為高階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幹部與高階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階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幹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幹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

績效考核方案 篇4

  為了增強責任意識,調動大家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執行力,確保“保證提前交貨”目標的實現,特制定本績效考核辦法。

  第一條 被考核物件:木製品車間、塗裝車間、地板車間、裝飾板車間班組長及其以上管理人員。

  第二條 考評成員:生產部、人事部

  第三條 考核內容:

  生產計劃完成率、產品合格率、產品返工期限。

  第四條 考核方式:

  1、車間助理級及以上幹部與本車間的綜合指標完成率掛鉤獎懲。

  2、班長、組長以所管轄班組綜合指標完成率掛鉤獎懲。其中,造型班與飾板班掛鉤考核,木線班與框架班掛鉤考核;飾板班以壓飾面及櫃筒頭產品為考核專案,框架班以木線指接產品為考核專案。

  3、工資與績效掛鉤基數的確定:

  ⑴班長、組長按被考評者工資收入總額的80%與績效掛鉤;績效考核辦法⑵助理級及其以上幹部按被考評者工資收入總額與績效掛鉤。

  第五條 生產計劃完成率考核標準

  1、以《月生產計劃表》與《生產計劃跟蹤日報表》為計算依據,《生產計劃跟蹤日報表》中的資料均為實際交接的合格產品數。月終的《產品返修跟蹤日報表》上未交接的返工產品的數量應作衝減。

  2、木製品車間木線班、造型班月生產計劃進度與周生產計劃進度各佔完成總量的50%。每月的工作日均分為4個階段,第階段計劃進度佔月度計劃的12.5%,第三、四階段超出計劃部分按50%計核產能。

  4、獎勵標準:

  木製品、塗裝車間: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02%,不足107%,按掛鉤基數獎8%。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07%,不足112%,按掛鉤基數獎12%。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12%,不足120%,按掛鉤基數獎16%。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或超過120%,按掛鉤基數獎20%。

  裝飾板、地板車間: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02%,不足107%,按掛鉤基數獎5%。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07%,不足112%,按掛鉤基數獎8%。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112%,不足120%,按掛鉤基數獎10%。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或超過120%,按掛鉤基數獎15%。

  5、處罰標準:

  木製品、塗裝車間: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95%,不足102%,不予處罰;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90%,不足95%,按掛鉤基數扣罰6%;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85%,不足90%,按掛鉤基數扣罰8%;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80%,不足85%,按掛鉤基數扣罰10%;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為80%以下,按掛鉤基數扣罰15%。

  裝飾板、地板車間: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95%,不足102%,不予處罰;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90%,不足95%,按掛鉤基數扣罰6%;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達到85%,不足90%,按掛鉤基數扣罰8%;

  月綜合產品計劃完成率為85%以下,按掛鉤基數扣罰10%;

  第六條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考核標準

  1、以質檢部《質量月報表》為計核依據。

  2、產品合格率達成率=本工序月累計合格率/本工序計劃指標

  3、獎勵標準(四個車間):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101%(含),不足103%,按掛鉤基數獎6%。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103%,不足106%,按掛鉤基數獎8%。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106%(含)以上,按掛鉤基數獎10%。

  4、處罰標準(四個車間):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99%(含),不足101%,不予處罰。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97%(含),不足99%,按掛鉤基數扣罰5%。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95%(含),不足97%,按掛鉤基數扣罰7%。

  產品合格率達成率為95%(不含)以下,按掛鉤基數扣罰10%。

  第七條 產品返工考核標準

  1、返工產品滯留期限處罰標準:

  ①以《產品返工跟蹤表》為依據,按交接單批次和日期計算。

  ②各工序考核標準量化如下:

  造型班產品返工不超過5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木線班產品返工不超過5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打磨班產品返工不超過3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描色班和索色班產品返工不超過2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面漆工序產品返工不超過3天,每超過一天罰款20元/件。

  ③返工產品在本工序滯留超期兩天以內,由該班班長、組長分別承擔60%、40%罰款,超三天(含)以上由該班班組長、車間助理級及以上管理人平均承擔罰款。

  ④返工產品滯留超期10天(含)以上或由於車間管理人員原因造成延期,由車間助理級及以上管理人員平均承擔罰款(班組長不承擔罰款)。

  2、產品返工費用考核標準:

  ①按公司檔案《關於產品返工管理規定》相關條款進行責任劃分。

  ②按財務部統計《產品返工費用匯總表》進行相關人員扣款。

  第八條 其它原因考核

  ①被考核部門因外部因素影響完不成考核指標的,受影響的產品數量不列入考核基數,此外部因素由生產部裁定。

  ②產品計劃完成率是指根據生產部制定的月生產計劃去完成相對應的產品,超出指定範圍內的產品,超出部分數量按30%計核產量(因材料影響除外)。

  第九條 考核期限

  本考核辦法從20xx年3月1日起施行,以往考核辦法與本辦法不相符合的,以本辦法為準。

績效考核方案 篇5

  推行教師季度目標管理,量化考核是深化教師人事管理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有利於促進學校管理的民主化、科學化,有利於激發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形成有效的激勵機制。為進一步全面客觀評估每一位教師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在學校內部營造一個“激勵先進、優勝劣汰”的工作氛圍,特制定本方案。

  一、師德表現(權數10分+獎勵分)(無限制名額數)

  1、優秀(10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積極,業績突出,能起模範帶頭作用。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不能定為優秀:

  ①有明顯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象;

  ②有有償家教、有償補習現象;

  ③有搞第二職業、影響本職工作的現象;

  ④工作態度消極應付,接受任務推三託四;

  ⑤同事關係、家校關係緊張,經調查屬實者。

  ⑥謊稱病情、小病大養,影響不良者。

  2、合格(8分):遵守《師德規範》,表現一般,業績較好,能完成擔任的任務。

  3、不合格,不得分:表現較差,業績低劣,不能承擔分配的任務。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師德表現方面定為不合格:

  ⑴嚴重違法亂紀,損壞師德形象被查處者;

  ⑵同期違反計生政策,被查處者;

  ⑶體罰、變相體罰學生,性質嚴重的;

  ⑷嚴重失職,釀成重大責任事故的;

  ⑸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教育不改的;

  ⑹擅離職守,較長期不在崗的;

  ⑺搞第二職業,嚴重影響本職工作的;

  4、獎勵分:對響應上級號召,積極參加無償獻血者當季度可獎勵1分,當季度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以上者獎勵1——3分。(幫扶貧困生、捐資助學50元—99元得1分,100元—199元得2分,200元以上得3分)

  二、出勤情況(權數10分)

  學校設定考勤登記表,由值日導師或值班行政負責考勤登記並及時彙總封存。教師請假1—2天須由校長批准,3天及其以上須由教育辦批准,1周以上須送市教育局批准,並按有關規定扣發獎金。

  1、有下列情況者分別給予扣分。

  ①病假:當季度累計5天以上扣1分,長假(病假)不得分。

  ②事假;(不包括國家規定的婚、喪、產假及單位公假):當季度累計請假3天以上扣1分,當季度累計一週以上不得分。

  ③曠課每節扣1分;

  ④無原因遲到、早退(包括護導)、私自調課每節課扣0、5分;

  ⑤學校會議、學校升旗儀式、學校組織的集體活動及各級會議,應參加的教師又沒有請假者每缺1次扣0、5分;

  ⑥沒有考勤登記的按60%計算,以下參照計算。

  三、教學常規(權數10分)

  每季度對教師的教學計劃、教學總結、教案、作業佈置與批改、聽課記錄、考試(期中、期末)質量分析等,按照教學常規管理要求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1、以下各項要求,每次每缺一項扣1分:

  ①期初制定教學計劃、並按時送交學校;

  ②期末寫好總結並按時送交學校;

  ③認真編寫教案(如發現無教案上課者,每次加扣1分);

  ④按時認真批改學生作業;

  ⑤單元測驗按時考查、批改、講評;

  ⑥批改作業工作量以每班40人為基準,每增加10人可獎勵0、5分(班生數以四捨五入法計算;跨班語數老師獎勵分不受限制;專職技能科老師獎勵最多不超過3分);

  2、嚴格執行“減負”規定,學生在校時間不擅自延長,節假日不組織集體補課。違反規定者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每次扣1分。

  3、不擅自徵訂、使用非教育主管部門確定的教材、輔導材料、試卷。違反規定者每發現一次扣1分。

  4、專職技能科教師應有一定量的培優、課外興趣小組輔導活動,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勤登記、成績記載表、活動總結每缺一種從教學常規基本分中扣1分。

  四、班主任工作(權數10分)

  1、以下要求每缺一項扣1分:

  ①、按時完成班級工作計劃、工作總結;

  ②、按時完成學籍卡、素質評估手冊;

  ③、按時完成義教卡、健康卡;

  ④、按時準確完成班級變動生花名冊、學生花名冊、文化戶口冊的填寫及滾動工作;

  ⑤、每季度開展1次班隊主題會(並附書面記錄,年段或校內開放,班隊各一次);

  ⑥、每季度家訪或開家長會1次(並填寫家訪記錄簿,家長參與率達到90以上),本款包括中隊輔導員;

  ⑦、班級黑板報、學習園地每月1次(交底稿);

  ⑧、班級設有圖書角(生均2冊以上)、衛生角、綠化角;

  ⑨、每學期學校組織的“三評”(學生禮儀、衛生、紀律),(按原始記錄彙總評定優、良、合格三個等級,評為“優、良”的班級得1分,評為“合格”的班級該項不得分,優、良比例不多於85%)。

  2、班集體獲省、泉州市、晉江市、鎮等表彰,班主任得2分,中隊輔導員得1分。

  3、中隊輔導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加7分。

  五、行政工作

  1、校長、副校長、教導、總務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補貼職務分10分。

  2、總輔導員8分、報帳員補貼職務分7分,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全學期總分不少於教師平均分。

  3、年段長、統計員、技能科教研組長、語、數教研組長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獎勵2分、5分、3分、5分。

  4、積極參加、協助完成中心工作和開展重大活動的負責人、協助組織人員由行政酬情按工作量情況加分(當季度不超過3分)。

  5、學校在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素質教育評估、等級達標驗收、先進集體中選,當季度全體教師各得1、3、4、5分,獲獎單位正職領導另加2分,副職與中層幹部另加1分。(單項獲獎如少先隊、安全、課改、體育、資訊、綠色、收費、廉潔等組織得獎,單位正職指該項的負責人;校長、教導在教師【相同項的教師】得分的基礎上可加1分,教師得分按教師數的30%計算)

  6、專職技能科教師組織匯演、競賽等活動,每次獎勵1至2分,其他相關老師每次獎勵0、5分。)

  7、教師參與資訊工作,向市級及以上教育網站投稿並錄用,每篇資訊獎勵1分,最高獎勵5分。

  六、教師獲獎(均為當季度為準,最高得分15分)

  1、教師參加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技能(包括現場論文、案例評獎)素質競賽、課堂教學競賽,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3、2、1、0、5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及優秀獎者分別得5、4、3、1分;獲泉州市級及以上一、二、三等獎、優秀獎者分別得7、6、5、3分,錄影課評選折半計算,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指導教師按1/3計算。

  2、開研究、示範課、講座,按相應級別二等獎計算得分。

  3、公開課的指導教師,核實後按參賽者的80%得分。(多人指導的共同攤分)

  4、評優評先按相應級別二等獎得分。(作為獎勵分,非教育部門降至晉江市級,晉江市級以下降至街道級。)

  七、指導學生(最高分15分)

  1、指導學生臨場競賽得獎分:

  獲街道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3、2、5、2分;獲晉江市級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4、3、5、3分;獲泉州市級及其以上一、二、三等獎指導老師分別得6、5、4分;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同校同次比賽只取最高獎一人計分,多人指導共同攤分。

  2、送書面、實物作品參賽,按臨場競賽獎分1/2計算;指導學生髮表《週報》《隊報》《作文選》《經濟報》文章按1/4計算。

  注:非教育部門組織降到晉江市級計算的按1/4計算。(適用於1、2點)

  3、若競賽取名次不評等次,列前2名者按一等獎計算;列第3、4名者按二等獎計算;其餘名次按三等獎計算。

  4、團體獎按5人次獲獎計算。

  5、組織課外興趣小組,有計劃、興趣小組名單、出席記錄、成績記載、活動總結,專職技能科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5分;班科任教師擔任的興趣小組,指導教師得2分。

  6、組織並參加學生社會實踐活動,有計劃、記錄、總結得2分。

  7、獲得教育辦體育田徑運動會團體獎第一名得12分,第二名得10分,第三名8分,其他沒獲獎的田徑各取2個單專案最高一名得分(教練)。道德風尚獎按三等獎獎給領隊和教練;市級獲獎加給教練,第七名第八名算三等獎。

  8、校級比賽專案必須由各組的教研組上報行政處,經由討論,審批方可進行比賽。

  比賽方案要在教研組內討論確定後,方可舉行。原則上:各類單項比賽一等獎:一名;二等獎:二名;三等獎:五名(送作品折半、原則上比賽按低、中、高年級進行)(獎勵分分別是:1、5分、1分、0、5分)。

  八、教研活動(權數15分)

  1、確定課題組,有計劃、有過程、有總結,課題組長得3分,協助組長得2、5分,課題組其他教師得2分。(教育辦備案為依據)

  2、在教研會議上積極參與發言校級得1分,最高得2分。

  3、按規定參加聽課、寫好記錄、參加評課發言,每季度不少於5次,得2分;該參加而不參加每次扣1分。

  4、撰寫經驗總結、教育教學論文(必須是教育辦選送)收入彙編或發表於相應級別刊物者(合作者共同攤分),學區級得1分、片級得2分,晉江市級得3分,泉州市級得4分,省級和CN級得5分。若一稿多投或逐級選送只計算最高級別一次。論文或經驗總結出版在報紙按相應級別50%計,其他案例、論文獲獎歸論文,現場論文獲獎歸教師技能。

  5、參加各種“論壇”發言者每次得2分,同時彙編者只取一項。

  6、獎勵分:教育辦學科教研組成員在正常參加活動的基礎上,每人獎勵2分。

  九、教學效果(權數20分)

  1、學期有統一普查測試的學科,到考率達100%者,得3分;優秀率、合格率達到學區平均線或分別達到40%(《晉江市小學實施素質教育等級達標評估細則》指標)、93%(“雙高普九”指標)的,各得3分;沒統一普查的學科,教師在完成過程性考核的基礎上,取學校教師平均分。

  2、優秀學生評選:

  每評得1名街道級、晉江市級、泉州市級、省級以上優秀學生,班主任分別得1、2、3、4分,中隊輔導員得分是班主任的50%。(少先隊員、少先隊幹部得分相反)

  十、附則

  1、校長的績效工資也可取全校公辦教師平均值加10%計算。

  2、因行政人員的工作量大、壓力大,在工作沒有重大過失的情況下,行政人員的績效工資評級每年應確保有一次優秀(考核辦法可採用先評行政再評教師)。

  3、師德表現不合格,該年度考核定為不合格等次。

  4、本《暫行規定》實行按季度考評登記,兌現獎懲。

  5、本《暫行規定》由曉聰中心小學行政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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