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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下旋律校園藝術節活動方案

星空下旋律校園藝術節活動方案

  為保證事情或工作高起點、高質量、高水平開展,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是為某一行動所制定的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和安排等。那要怎麼制定科學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星空下旋律校園藝術節活動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為了給學生提供更多的、良好的藝術實踐活動機會,全面展示學校藝術教育特色和青少年的藝術才華,我校將舉行以“星空下的旋律”為主題的第十六屆校園藝術節,現在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辦單位

  藝體處,初、高中教育處。

  二、承辦單位

  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級。

  三、協辦單位

  校社團聯合會,初、高中學生會團委會。

  四、活動時間

  xxxx年11月8日——xxxx年12月15日。

  四、活動地點

  音樂教室、形體房、學校階梯教室、學校音樂廳。

  五、活動形式

  1、個人才藝比賽:聲樂、器樂、舞蹈、美術四大類(藝術節期間,藝術老師在每天17:30—18:30對學生進行藝術指導)。

  2、年級匯演:舞蹈、表演(話劇,課本劇,音樂劇,心理劇,相聲,小品)、表演唱、器樂等。

  六、個人才藝比賽

  {c}1、{c}{c}聲樂:所選曲目健康,適合校園演唱(請已準備伴奏的同學將音樂伴奏用隨身碟提前轉交音樂老師)。

  初賽地點:音樂教室。

  初賽時間:(高中組)11月8日(週二)18:00—19:30。

  (初中組)11月9日(週三)18:00—19:30。

  決賽地點:學校音樂廳。

  決賽時間:11月15日(週三)18:10—20:10。

  {c}2、{c}{c}器樂:器樂考級8級以上者(大提琴、大管、圓號、長號以及低音薩克斯等低音樂器可適當降低要求)。

  初賽地點:音樂教室。

  初賽時間:11月10日(週四)18:00—19:30。

  決賽地點:學校音樂廳。

  決賽時間:11月17日(週四)18:10—20:10。

  {c}3、{c}{c}舞蹈:有良好的'舞蹈基礎,善於表現,充滿朝氣和青春活力。

  初賽地點:藝體館形體房。

  初賽時間:11月10日(週四)18:00—19:30。

  決賽地點:學校音樂廳。

  決賽時間:11月17日(週四)18:10—20:10。

  4、美術類:書法、攝影、繪畫;每班至少推薦書法、攝影、繪畫類、班徽設計作品各1件上交,內容健康,題材不限。請於12月2日前將作品交美術老師處,12月5—8日評審,12月9日通報獲獎名單。獲一等獎作品將在教育研討會上展出;各班設計的班徽將在xxxx年春季田徑運動會開幕式使用。

  注意:硬筆書法、繪畫類、班徽作品大小不小於8開;毛筆書法不小於4尺3開;攝影作品不小於7寸。

  七、個人才藝注意事項

  A、本次個人才藝(聲樂專場)決賽觀眾憑票入場,組織票務工作由學校初、高中校團委學生會承擔;個人才藝(器樂、舞蹈專場)決賽觀眾憑票入場,組織票務工作由學校社團聯合會承擔。

  B、請各班文藝委員11月6日(週日)前將聲樂、器樂、舞蹈個人比賽報名表交藝體處(劉俊傑老師)。

  C、凡參加器樂比賽的學生需自帶樂器(鋼琴除外)。

  D、凡聲樂、器樂、舞蹈、美術類個人比賽進入決賽的同學,根據獲獎名次進入班級團體總分,請積極準備並請藝術老師進行指導,該班級也應給予大力支援,班主任積極組織本班同學在決賽現場為該生加油喝彩,並確保會場紀律

  八、年級比賽

  1、年級比賽時間:

  初一年級:xxxx年12月6日(週二)18:30—20:30;

  初二年級:xxxx年12月7日(週三)18:30—20:30;

  高一年級:xxxx年12月8日(週四)18:30—20:30;

  高二年級:xxxx年12月11日(週日)18:30—20:30。

  2、xxxx年11月27日前請各年級組長將比賽節目單交藝體處;

  3、藝體處將選派藝術老師作為評委;

  4、比賽場地由年級向學校辦公室遞交申請;

  5、年級從比賽中推選2—3個優秀節目參加學校“春之韻”藝術節。

  九、年級比賽注意事項

  1、舞蹈:必須三人及三人以上,內容健康,具有感染力和欣賞性,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

  2、話劇、課本劇、音樂劇、心理劇、相聲、小品:表演者人數不限,內容積極、健康且適合學生校園表演,參賽時間控制在8分鐘以內。

  3、表演唱:三人以上,歌曲積極、健康、充滿活力,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

  4、器樂表演:三人及三人以上,具有較好演奏技巧,曲目有感染力,和聲、配器合理,時間控制在5分鐘以內。

  5、請嚴格遵守節目時間規定,切勿超時,否則作扣分處理。

  6、各年級節目不能超過14個。

  十、比賽計分方法

  1、聲樂、器樂、舞蹈個人才藝決賽取前9名,一等獎2名,二等獎3名,三等獎4名(一等獎計3分,二等獎計2分,三等獎計1分),進入決賽未取得名次得0.5分。

  2、美術類分年級設立個人獎項,根據參賽作品質量取得名次,各單項初一年級取前7名(前兩名計3分,3、4、5名計2分,6、7名計1分)。初二年級取前8名(前兩名計3分,3、4、5名計2分,6、7、8名計1分)。高一、高二年級分別取前4名(第1名計3分,2、3名計2分,4名計1分)。

  3、年級匯演

  初一年級設一等獎2名、二等獎3名、三等獎4名、優秀獎5名;

  初二年級設一等獎2名、二等獎3名、三等獎3名、優秀獎4名;

  高一年級設一等獎2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秀獎4名(含高一國際部);

  高二年級設一等獎2名、二等獎2名、三等獎3名、優秀獎3名(含高二國際部)。

  4、年級團體總分:

  初一年級設一等獎2名、二等獎5名、三等獎7名;

  初二年級設一等獎2名、二等獎4名、三等獎6名;

  高一年級設一等獎2名、二等獎3名、三等獎6名(含高一國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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