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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範文(通用11篇)

  當我們有一些感想時,常常可以將它們寫成一篇心得體會,這樣可以幫助我們分析出現問題的原因,從而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那麼好的心得體會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範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 篇1

  省委近日出臺《關於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幹部改革創新擔當作為的實施意見(試行)》,以制度形式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為敢於負責的幹部負責,給“想為、願為、能為、善為”的幹部撐腰鼓勁,這對於推動全省黨員幹部勇挑重擔、開拓進取、奮發有為具有重大意義。

  推進“兩聚一高”,是開拓性的事業,需要一大批敢啃“硬骨頭”、敢於攻堅克難的優秀幹部。他們敢闖敢試、敢作敢為,勇於走前人沒走過的路、做前人沒做過的事,工作中難免會出現失誤或差錯;他們勇往直前、披荊斬棘,很可能觸動一些人的“乳酪”,講一些得罪人的話,做一些得罪人的事,往往會受到誤解和非議。從組織上來說,旗幟鮮明支援、保護、鼓勵擔當者,給他們吃下“定心丸”、繫上“保險繩”,就能讓他們挺直腰桿、甩開膀子、邁開步子,在全省形成改革創新、幹事創業、奮發有為的濃厚氛圍,把改革發展各項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擔的是改革中的風險、探索中的失誤。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絕不是對違規逾矩者的縱容和庇護。如何做到既寬容和保護作風正派、銳意進取的幹部,又堅決防止紀律鬆綁、管理鬆懈?關鍵要把握好政策界限。要嚴格區分有禁與無禁、為公與為私、有意與無意、集體決策與獨斷專行,既不能讓大膽探索的“領頭羊”成為改革失誤的“替罪羊”、讓幹事創業的幹部流汗又流淚,也不能讓那些假改革之名、謀私利之實的人鑽空子、佔便宜。容錯、試錯、糾錯,是一個完整的政策鏈條,要努力形成寬容失敗、允許試錯、有錯必改的一整套機制,不斷激發各級幹部勇擔當、謀實幹的熱情和動力,推動省委省政府各項決策部署有效落實。

  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擔當,本身也是負責擔當的體現。在一線衝鋒陷陣的黨員幹部,最怕在誤解和非議面前孤立無援,找不到組織,也看不見領導,在組織面前道不了實情、在領導面前說不了心聲。只有堅持上級為下級擔當、組織為幹部擔當、幹部為事業擔當,才能引導廣大幹部做銳意創新的戰鬥員、深化改革的踐行者、推動發展的實幹家。要樹立事業為上、注重實績實幹的用人導向,建立精準、規範、科學、多維的政績考核體系,大力選拔想幹事能幹事、謀改革善改革的幹部,堅決調整不擔當不作為的幹部。各級黨組織和上級領導幹部要充分認清肩負的責任,努力當好廣大幹部敢於擔當的支持者、鼓勵者和堅強後盾。

  為擔當者擔當,敢於擔當的幹部才能繁星璀璨;為負責者負責,敢於負責的幹部才能勇往直前。省委《實施意見》的出臺,吹響鼓勵改革創新的號角,樹立支援幹事創業的大旗,全省廣大黨員幹部要以此為動力,勇做改革的探路人和開拓者,盡心謀事、盡力幹事、盡責成事,努力匯聚起推進“兩聚一高”的強大力量。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 篇2

  古人云:“人非草木,孰能無過”,這句古語教會了人類從古至今做人的硬道理。近些年來,在我國黨內從嚴治黨的新常態下,不斷髮現多例基層黨員領導幹部為領導者錯為,上級黨員領導為官者亂為,就“容錯”這一詞只針對那些為官錯為者而言,並不針對那些為官亂為與不作為者的袒護,容錯機制是對廣大基層黨員領導幹部敢幹事、愛幹事撐腰,卻成為一些黨員領導幹部為官不作為和亂作為的一把暴風雨吹不翻打不破的保護傘,為這些為官作風不正的黨員領導幹部罩上了一個刀槍不入的金鐘罩。

  作為一名基層幹部要從嚴治黨,以身作則,積極做事,不怕做錯事、只怕亂做事,犯錯是每一個人都少不了的,在生活中都會遇到犯錯的可能性,但是當自己知道犯錯誤時,能積極改正過來,不要讓錯誤一直錯下去,千萬不能容錯,容錯是最可怕,被容錯的幹部要善於糾錯,容錯的領導者要堅持自身的先進性,要以被容錯者的典範例子引以為戒,容錯的領導要常對被受容錯的黨員領導幹部做好監督,要做到我錯我改,你不錯你別進來的效果。

  人恆過,然後能改,既錯及改、被容錯者善改,方可出強、好乾部;人心別有僥倖、得容錯者屢錯、容錯領導者縱容,方可導致千錯萬錯。

  容錯,只就為官錯為者而容,對於為官不作為與亂為者方不可容也,優秀的領導幹部並非從未錯,就因有錯及改,終究成為敢做敢為、願幹愛乾的出眾好乾部。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 篇3

  為維護政治生態,激發全市黨員幹事創業的熱情和激情,近日,太倉市從制度層面出臺了《關於建立防錯容錯糾錯機制鼓勵黨政幹部爭先創優、幹事創業的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探索建立防錯容錯糾錯機制,切實為想幹事、能幹事的黨員撐腰鼓勁。

  《暫行辦法》重點圍繞“防錯容錯糾錯”三個方面建章立制:一是防錯於前。從強化日常思想教育、規範重大事項決策程式機制以及堅持依法依規辦事等方面入手,堅持抓早抓小、注重預防,民主集中、科學研判,切實做到“防範於未然”。二是容錯定心。首次明確了10種情形可以申請容錯及5種不屬於容錯範圍的.情形,並強調單位和個人在履職擔當、改革創新過程中,由於特殊原因未能實現預期目標或出現偏差失誤,經認定後可以免除相關責任或從輕、減輕處理。這不僅給黨員幹部一顆“定心丸”,鼓勵幹事創業,更提醒黨員做到心中有戒,不能“任性”用權。三是有錯必糾。對符合容錯條件,存在過錯失誤,但達不到給予黨政紀處分的,按照有錯必究、抓早抓小原則,運用“第一種形態”開展糾錯,消除黨員幹部懈怠心理和解決為官不為現象。

  “防錯容錯糾錯不是違規違紀的‘擋箭牌’,而是讓黨員幹部做到事前防錯及明白容錯的範疇,”太倉市委、市紀委書記鄒洪凱說道,一方面紀檢監察機關以合理容錯、及時糾錯來澄清保護黨員;另一方面也不會以防錯容錯糾錯為違規違紀的黨員幹部開脫,而將嚴格按規定程式辦理,確保防錯容錯糾錯工作健康有序開展。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 篇4

  建立容錯機制,首先要明確容錯糾錯的界限。哪些錯誤能容哪些不能容,只有明確規定哪些錯誤可以免責、哪些錯誤必須追責,才能為幹事創者提供準確的行動準則。容錯糾錯要以支援實幹、鼓勵創新為原則,樹立和強化為創新者容、為擔當者容、為實幹者容的鮮明導向,其保護的物件是作風正派、敢作敢為的好乾部。對“明知故犯”“無視規矩”的行為,必須嚴懲不貸,不能讓容錯機制成為少數人犯錯的“保護傘”。

  建立容錯機制,其次要建立嚴格的認定程式。明確容錯糾錯的界限後,還應建立相應的認定程式。透過規範的程式對實際情況進行調查、取證,完善操作流程,細化申請、審查、認定、實施、答覆等步驟和環節,保證機制合理、科學、有效。容錯機制的最終裁定,應由紀檢機關、組織部門負責。相關單位和個人因工作失誤受到追責時,可向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人事部門提出免責申請,紀檢檢察機關會同組織人事部門受理申請後,及時開展調查核實,作出容錯認定結論並反饋給申請單位或本人。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人事部門要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制度為準繩,以確保容錯糾錯機制的嚴肅和權威。

  建立容錯機制,還要堅持客觀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制定容錯糾錯機制的過程中要廣泛徵求意見,特別是容錯範圍的確定,應最大限度地細化,提高容錯機制的可操作性,保證制定內容的科學性和民主性。容錯糾錯機制雖然針對的是領導幹部,但是容錯糾錯機制啟動後,除了按照法律規定需要保密的以外,政府還要公開容錯糾錯機制的執行過程,讓容錯糾錯在大眾的監督下進行,一方面彰顯黨和國家對探索創新的寬容和對大膽創新的鼓勵,另一方面也可以調動全社會力量監督和參與改革實踐的熱情。

  “知錯必改大修行,悔過自新暗反省”。透過容錯糾錯機制的建立,鼓勵幹部“大刀闊斧”地幹事創業和改革創新,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讓廣大幹部“願幹事、敢幹事、能幹成事。”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 篇5

  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是省委、市委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激發幹部隊伍活力的創新性舉措和制度性安排。落實好“三項機制”特別是容錯糾錯機制,是紀檢監察機關的本職和責任。宜君紀委為切實履行職責,自覺運用實踐,確保容錯糾錯機制落得實見成效。

  一是提高認識,著力解決“不敢容”“不願容”的問題。縣紀委認真學習領會中省市紀委精神,統一思想、狠抓落實。採取集體研學、業務培訓、幹部自學等多種形式加強學習宣傳容錯糾錯機制的力度,認真講解容錯的申請、核實、認定、反饋、報備的相關程式和要求,使黨員幹部深刻領會掌握容錯糾錯機制的精神實質和本質內涵,也使其在工作中卸下了包袱、打消了顧慮。成立了容錯糾錯機制建設推進領導小組,由縣紀委書記任組長,紀委分管副書記任副組長,案件審理室具體負責此項機制的督促落實、分析研判、督查考核、情況彙總等工作,為推進落實容錯糾錯機制提供堅強的政治保障。同時,透過明察暗訪、不定期的方式對各單位貫徹落實容錯糾錯的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和督促各單位精準使用、規範使用、大膽使用。

  二是制定措施,著力解決“誰來容”“對誰容”的問題。容錯糾錯機制涉及方方面面,必須按照中省市紀委要求,結合實際,進一步深化、細化、具體化,使機制更易操作、更便執行。縣紀委透過召開幹部座談會和研討會等形式,結合《市紀委關於落實〈銅川市黨員幹部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的實施意見》和我縣實際,制定了《宜君縣黨員幹部容錯糾錯實施辦法(試行)的實施意見》和《操作細則》。《實施意見》和《操作細則》從統籌安排、政策界限、宣傳引導、推進措施、機制建設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貫徹意見,並進一步明確了各鄉鎮(街道)紀委、縣紀委各紀檢監察室、縣級各有關部門紀委(紀檢組)的工作任務和監管、考核、責任追究的具體措施,進一步促進容錯糾錯機制在我縣落實到位。在啟動容錯糾錯後,必須堅持把容錯的流程、物件、事件、原因、結果等,在一定範圍內公開,自覺接受群眾監督,提高容錯糾錯的民主性和科學性,讓黨員幹部心服口服。

  三是明確責任,著力解決“如何容”“容得好”的問題。容錯糾錯對紀檢監察機關和幹部的執紀理念、工作方式、能力素質提出了新考驗新挑戰。一方面,對於符合容錯情形的幹部要及時容錯糾錯,切實為擔當者擔當、為負責者負責,促進幹部擔當作為,對受到誣告陷害的幹部及時澄清是非;另一方面,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及時發現問題、糾正錯誤,防止小錯釀成大錯。縣紀委堅持貫徹落實中央“三個區分開來”精神和省市容錯糾錯辦法,強化“從嚴執紀是本職、容錯糾錯是責任”的執紀理念,引導紀檢監察干部在執紀中統籌兼顧全面從嚴治黨與保護改革創新的關係,精準區分失誤錯誤與違紀違法的界限,著力解決“如何容”“容得好”的問題,提升紀檢監察干部運用容錯糾錯機制的能力素質。同時,對目前已受理的信訪線索和已移送各紀檢監察室、案件審理室的初核、立案、審理案件進行了全面的梳理和檢查,對符合容錯糾錯情形的,按照容錯糾錯程式啟動容錯糾錯工作。去年以來,縣紀委共對6起紀律審查案件進行了主動容錯糾錯。

  容錯糾錯機制是政治領域新生的話語體系,並在實踐中為政治機構所悅納並積極推行,而在法治國家的語境下對其進行法學解析則有著特殊的意義。今後,宜君紀委將加大對容錯糾錯機制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推動容錯糾錯機制的貫徹落實,積極營造主動容錯糾錯的良好氛圍,切實調動廣大黨員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 篇6

  為充分調動全縣幹部幹事創業的積極性,營造銳意改革、勇於創新、敢於擔當、合理容錯的良好環境,懷來縣根據有關規定,結合該縣實際,制定《懷來縣黨員幹部容錯糾錯機制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將防止紀律“鬆綁”與作風“減壓”有機結合。

  《辦法》共十三條,明確了《辦法》的適用範圍、執行原則,容錯免責申請條件、認定程式等內容,同時規定健全糾錯改正機制,嚴明容錯糾錯紀律,完善澄清保護機制。

  《辦法》提出,建立容錯糾錯機制,要秉承鼓勵擔當、支援創新的原則。鼓勵黨員幹部推出符合本地實際的創新思路和改革舉措。秉承實事求是、區別對待的原則。嚴格區分失誤與失職、敢為與亂為、為公與謀私的界限,保護改革者、鼓勵探索者、寬容失誤者、糾正偏差者、警醒違紀者。秉承客觀公正、準確把握的原則。以事實為依據、以黨紀法規為準繩,客觀公正、準確把握問題發生的相關資訊,充分聽取當事人的申訴意見,科學認定相關單位和個人的責任;嚴格程式,從嚴把握,維護容錯糾錯機制的嚴肅性,防止濫用。

  《辦法》列出了容錯免責的情形,如在落實黨委、政府決策部署中,出現工作失誤和偏差,但經過民主決策程式,沒有為個人、他人或單位謀取私利,且積極主動消除影響或挽回損失的;在處置突發事件或執行其他急難險重任務中,因主動攬責涉險、積極擔當作為,出現一定失誤或非議行為的等。

  《辦法》指出,在開展容錯免責情形認定中,要切實增強政策意識、規矩意識、程式意識,堅持集體研判,注重客觀依據和事實支撐,杜絕獨斷隨意和主觀判斷。容錯認定有嚴格的工作程式,相關單位或個人在受到問責時,認為符合容錯條件的,提出書面申請,之後進入核實階段,核實結束後,作出容錯認定結論。

  《辦法》強調,要健全糾錯改正機制,對存在過錯或失誤的單位或個人,運用“四種形態”根據具體情形實行分類處置。立足事前防範,抓早抓小,防止小問題變成大錯誤。

  《辦法》提出完善澄清保護機制,區別主觀故意與無意過失,充分聽取被反映單位或個人合理解釋或申辯,支援幹部依法依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反映問題失實的,及時在一定範圍內予以澄清,消除不良影響;對輕微違紀但不夠追究紀律責任的,透過談心交流、批評教育、責令檢查等形式,幫助其放下思想包袱,大膽工作;對惡意製造謠言、誣告陷害的行為和干擾改革創新或持續無理上訪造成惡劣影響的,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該《辦法》的提出,是懷來縣創新工作形式的又一重要舉措,將嚴格管理幹部和熱情關心幹部有機結合,既鼓勵創新、寬容失誤,又防止紀律“鬆綁”、作風“減壓”,營造了支援改革、鼓勵創新、允許試錯、寬容失誤的良好環境。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 篇7

  建立容錯機制雖能鼓勵黨員幹部擔大任,敢作為,勇創新幷包容黨員幹部無意識的錯誤,卻不能把容錯機制當做“尚方寶劍”,容錯機制不能包容所有的錯誤。

  容錯機制不容有法不依,知法犯法的錯誤。艱辛改革漫漫長路中,繽紛五彩生活中商人的邀請盛情難卻;外來的“收入”難擋誘惑,黨員幹部面臨著各種各樣的誘惑。對知法犯法,將黨紀國法當做兒戲的人,包容機制不但要拒之門外,更要以從嚴治黨為總抓手,用法律的手段嚴懲知法犯法的黨員幹部。

  容錯機制不容肆意亂為,損害群眾利益的錯誤。高壓態勢下,部分黨員幹部中規中矩,不敢尋求突破,明知就得思路和方法明顯不適應改革發展的浪潮,更有甚者為官不為,生怕出了岔子,擔當不起責任,殊不知嚴守一畝三分地,裹足不前,嚴重製約了經濟社會的發展。“三個區分開來”給黨員幹部“鬆了綁”,卻不是讓黨員幹部恣意妄為。一切改革的前提是維護群眾利益,永葆黨的生機活力,黨員幹部要時刻銘記改革發展的深層含義,容錯機制要讓故意損傷群眾利益的行為吃閉門羹。

  容錯機制不容以改革為旗號,以權謀私的錯誤。當前改革已經步入深水區,經濟社會瞬息萬變,而藉機中飽私囊、假公濟私、以權謀私者也會鑽法律的空子做一些見不得人的勾當,損害了群眾利益,給黨抹了黑,容錯機制要對這種打著改革創新和為民服務的旗號的謀取私利行為堅決拒絕。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 篇8

  日前,陝西省委出臺幹部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傳遞的訊號是嚴中有愛、寬嚴相濟、剛柔並重的理念和導向。這是對我省黨建制度改革的一次再深化,也是激發全省各級各類幹部謀發展促發展的新動能新活力。

  推行鼓勵激勵機制,提振幹部工作積極性。堅持導向激勵,對完成任務的單位和個人綜合運用精神、物質雙重激勵措施。突出表彰激勵,讓先進典型有榮譽感、自豪感、幸福感,讓廣大黨員幹部對標爭先、奮發有為。探索容錯糾錯路徑,營造幹事創業的好環境。

  容錯糾錯機制的應用物件定位在願幹事、敢幹事、幹成事的這批生力軍上。明確容錯界限,全方位、多角度地宣講黨的紀律規矩、廉政法規、方針政策,讓所有幹部知曉哪些是高壓紅線碰不得、哪些是能夠先行先試可容錯、哪些是無意過失可糾正的行為。實際工作中,應將容錯與提醒、函詢和誡勉相結合,對於符合容錯糾錯條件的,啟動約談、函詢、提醒或誡勉程式,不做問責處理,全力為先行先試、勇於擔當的人“兜住底”。全省幹部隊伍的主流是好的,但是,少數幹部特權被清零、違規福利被取消後有些幹部幹工作做事情動力不足、積極性不高,出現了廉而不為、廉而不勤、懶政怠政等問題。面對這些問題,不能僅靠思想政治教育,更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機制。只有堅持用創新理論最新成果武裝黨員幹部頭腦,把歷次學習教育中的成熟做法固定化、零星探索系統化、成功實踐制度化,教育管理黨員幹部的制度體系才會更加嚴密成熟。

  好機制關鍵在落實。全省各級黨政幹部要帶頭學機制並自覺用在工作中,真正讓有能力、肯幹事、作風硬的幹部脫穎而出,更好帶動群眾脫貧致富。“三項機制”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為基本依據,讓幹部能上能下有了標尺,為幹部幹事創業指明瞭方向。在鄉鎮基層工作的廣大黨員幹部,由於長期在一線默默奉獻,相對來說晉升渠道比較窄,三項機制的提出,更加激發了他們服務基層的熱情。“三項機制”傳遞出的強大正能量意義將更深遠。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 篇9

  在兩會上強調,要健全激勵機制和容錯糾錯機制,給改革創新者撐腰鼓勁,讓廣大幹部願幹事、敢幹事、能幹成事。既“容”又“糾”,內含辯證,需要正確認識。

  “容錯”是對探索失誤的“兜底”。三十多年來的發展表明,面對各種複雜局面,只有擁有敢於探索的膽識,才可能啟用發展的“一池春水”。當前,改革進入深水區,留下的都是些難啃的“硬骨頭”,更需要鼓勵那些敢行敢試敢為人先的幹部,“殺出一條血路”。改革就會有風險,創新就有可能失敗。“容錯”機制,無疑是給他們吃了一顆“定心丸”,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護他們幹事創業的熱情。

  容錯是為了更好的少犯錯誤,而不是讓有些不懷好意的人用來為自己謀取私利的擋箭牌。在鼓勵先行先試,大膽探索的過程中,難免會出現有規不依、明知故犯、中飽私囊的現象。若讓這些“李鬼”借“容錯”之名矇混過關,勢必會侵蝕群眾利益,危害黨的事業。因此,要正確區分探索失誤與故意犯錯,建立常態化的研判糾錯機制,對拿“容錯機制”當擋箭牌,打自己的“小算盤”、謀自己的“小利益”,該追責的要追責。

  一條腿只能原地站立,兩條腿才能大步向前。“容錯”和“糾錯”要科學合理,兩者不可偏廢。無法度、無底線的“容錯”,只會汙染改革風氣;“吹毛求疵”、“求全責備”,也只能徒增壓力,於事業無益。如何發揮好糾容錯機制,為改革者撐腰,給不為者警醒,給投機者懲戒,還需地方制定切實可行的操作細則。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 篇10

  容錯糾錯機制是政治領域新生的話語體系,並在實踐中為政治機構所悅納並積極推行,而在法治國家的語境下對其進行法學解析則有著特殊的意義。

  市商務局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專題學習討論市委辦、市政府辦《關於充分調動幹部積極性激勵改革創新幹事創業的實施意見》,局紀檢組長陳潔就建立健全容錯糾錯機制做了中心發言。

  會上,局黨組書記、局長許建平向全域性職工提出了三點學習要求。一是要提振精氣神。要弘揚“三氣”,做有骨氣、有勇氣、有志氣的商務人,要敢於創新、敢於超越,同強的比、向高的攀、與勇的爭、跟快的賽,高標準高質量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二是要聚集正能量。強化創先爭優理想信念教育,從精神激勵層面來調動全體幹部工作的積極性,進一步激發幹事創業的工作熱情,全力爭創一流的工作業績。三是要打造新氛圍。營造團結和諧的幹事創業氛圍,凝聚全體幹部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的良好局面;同時,把“想幹事、能幹事、幹成事”作為衡量標準,加大通報表彰和考核力度,使幹事的人政治上有奔頭,待遇上有提升。

  會議形成三點貫徹意見。一是要認真學習檔案精神,領會精神實質,深刻開展反思討論。局組織人事科要及時將市委辦、市政府辦出臺的實施意見與紀檢組長中心發言材料印發各科室,並掛網供全體職工學習。二要形成書面討論成果。各科室負責人要抓緊召開科務會,認真傳達此次會議精神,針對責任擔當充分討論,逐一開展自我剖析,及時收集彙總問題、意見和建議,歸納形成書面材料後報局黨組書記。三要以此次學習討論為契機,認真查詢和整改創新意識不強、服務能力不足、服務水平不高等問題,提升商務服務群眾滿意度,促進行風政風建設。

  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心得體會 篇11

  近日,《中共佛山市三水區委關於支援幹事創新建立容錯糾錯機制的實施意見(試行)》的檔案出臺,在新的形勢下,如何解決基層幹部“不敢為”的問題,支援乾式創新敢於擔當無疑應給予積極正面的評價。古人云: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

  回到機制本身,分別從適用範圍、基本原則、容錯條件、容錯內容、工作保障、容錯程式、提醒糾錯和結果運用等八個方面完整論述了幹部容錯的機制整個內容。蜀漢皇帝劉備曾有句名言廣為流傳,“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對於公務在身的幹部來說,不僅僅是一種工作常態,更是一種政治標尺。但同時,我們要注意到幹部,尤其是基層幹部所面對錯綜複雜、情況多變的社會現狀的時候往往難以抉擇。尤其是嚴肅問責的情況,更加自縛手腳,難有擔當可言。這樣一份檔案,就是要在其中區分對待,釋放出鼓勵幹事創新的積極訊號。

  與其他地區的容錯機制相比較,無疑佛山走在了前列,三水出臺此份檔案,也是正當其時。但同時我們也應發現,此份容錯機制還有一些值得進一步明確和提升的地方。第一,可能存在界定的模糊性,容錯認定主體同時擁有履行執紀問責的職責,容易導致“容錯”與“問責”界定不準的問題,並非足夠科學;第二,容錯機制的程式設定有待進一步細化和最佳化,目前來看,容錯機制的只是事後的制度,只有當事人和單位提出才進行,並非在實施問責情況下的必經程式,從實際情況來看,身在體制內,往往難以主動提出,這在執行過程中就容易使制度的積極效應打折扣;第三,相應的制度規範有待明確,因為僅有容錯沒有規範肯定不夠,幹部隊伍的良好運作離不開“激勵、規範、問責”三駕馬車,激勵是動力,問責是約束,而規範才是根本;第四,值得進一步引入更充分的外部監督,三水容錯糾錯機制內容本身並無問題,但從檔案本身來看也還缺乏黨外、體制外人員的參與,可以考慮更多的引入評議監督力量,綜合評判“容誤”事實,這一點值得再細化和加強。

  上所述,一個好的制度並不是一份檔案所能夠囊括的,筆者也相信,三水在全面從嚴治黨的格局下,會進一步細化和最佳化容錯糾錯機制的細則。歷史學家錢穆先生就曾在其名著《中國曆代政治得失》認為,政治制度需要與人事相互配合,也就是我們常常說的“徒法不足以自行”,沒有人們普遍思想意識上的統一,就無法使制度的本意得以保障。對本次制度本身,筆者絲毫不掩飾對制度的期待與叫好,但作為一名基層幹部,則更期待容錯糾錯機制的下一步,這並不是紀委一家可以做得到,而需要在更高層面上、更有擔當地去思考,如何完善激勵、規範、問責三者的關係,以及不斷出臺各種細化規定,讓制度越來越完善,具備越來越強的實操性,也讓制度的積極效應越來越凸顯。這樣,才能使得我們的幹部隊伍真正有激情去幹事創業以及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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