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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方案

績效考核方案範文集錦七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時常需要預先制定方案,方案指的是為某一次行動所制定的計劃類文書。那麼你有了解過方案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績效考核方案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績效考核方案 篇1

  一、實施員工績效考核的意義為了全面加強物流部全體員工的服務意識、商品質量意識和日常工作中行為規範化,提高工作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從而達到保證出貨商品質量,提高公司效益,提升公司形象,加強公司在電子商務行業的市場競爭力。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決定對物流部全體員工實施月績效考核。

  二、績效考核的目標改善員工的日常工作行為,充分發揮員工工作的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以求達到公司的組織目標。

  三、績效考核的功能

  1、管理功能:考核的內容,即公司目前要求員工需要做到或改善的地方,月整體考核成績能體現該月份整體管理成績。

  2、激勵功能:實施績效考核的目的是獎優罰劣,改善調整員工的行為,激發其積極性,促使員工更加積極、主動、規範地去完成公司目標。

  3、學習功能:績效考核也是一個學習過程,透過考核,使員工更好地認識公司目標,自我改善自身行為,不斷提高組織的整體效益和實力。

  4、監控功能:員工的績效考核,對公司來說,就是任務在數量、質量及效率等方面的完成情況,對員工來說,則是公司對你一個月工作狀況的綜合評價。

  四、實施績效考核必遵守的原則客觀、公平、公正、科學簡便的原則。實事求是,不偏不倚,按照考核標準,一視同仁地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實行量化,考核結果實行公開制,接受全體員工監督。

  五、考核流程:物流部分揀組有張謝偉負責考核;包裝組有向青平負責考核,考核工作必須在次月3日以前完成,並上報報人力資源部稽核、批准。

  六、考核細則

  1、考核金額:元

  2、資金來源:為了起到實施考核的真正目的,對公司、對員工都體現公平、公正,每月公司拿出元,員工從當月業績提成工資中拿出元作為考核金額。

  3、考核總分:50分。

  4、考核分值:元÷50分=元/分七、考核內容(附後)八、實施時間:年月日編制:人力資源部稽核/批准:

  物流部分揀組員工月份績效考核序號得分

  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準時上下班,不隨意請假,不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三次(含三次)以上取消本項考核,曠工一次取消本項考核;上下班必須打卡,一次不打卡扣1分.(5分)

  2、零庫區貨架商品擺放整齊,無標示與實物不相符的現象。及時巡查並挑揀所屬庫區商品有無包裝破損、鼠咬、漲袋等不良品。商品擺放雜亂、出現標示與實物不相符現象扣1分/次,客戶投訴有自己所屬區域商品出現漲袋、鼠咬等現象,扣2分/次。(15分)

  3、積極參與贈品包裝工作,不服從主管贈品包裝工作安排扣2分/次;如因個人因素導致脫節,本項不得分。(5分)

  4、每單產品在分揀時做好商品自檢工作(包裝破損、鼠咬、漲袋等),挑選出其他區域有上述不良品獎1分/次,自己分揀的商品在審單時發現有不良品或錯撿現象扣1分一次。(8分)

  5、積極配合車間整個區域衛生工作,保持所屬庫區貨架整潔,無雜物,地面無垃圾,班後關閉個人工位電扇、照明設施。貨架有雜物,尤其是老鼠吃剩的食品殘渣,扣2分/次,電扇未關閉、地面有垃圾扣1分/次。(5分)

  6、嚴禁在工作區域內吸菸、吸遊煙。發現一次取消本月考核,並處罰金100元/次。(5分)

  7、服從、配合部門直接主管一切工作安排,並積極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臨時性的工作。(7分)總分金

  物流部包裝組員工月份績效考核序號得分

  1、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準時上下班,不隨意請假,不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三次(含三次)以上取消本項考核,曠工一次取消本項考核;上下班必須打卡,一次不打卡扣1分.(5分)

  2、積極參與備用箱封箱工作,消極怠工扣2分/次。(5分)

  3、裝箱員工規範作業,不出現遺落商品、訂單、不錯裝快運單,根據商品多少合理選擇紙箱,杜絕硬塞、踩商品現象。出現遺落商品、單據等扣2分/次,出現硬塞、漲箱等現象扣5分/次。(15分)打包員力求包裹外觀方正美觀,膠帶合理捆紮,打包完畢後輕放,嚴禁出現拋扔現象。包裝外觀粗糙扣1分/次,出現拋扔商品現象扣2分/次(15分)稱包員對包裹輕拿輕放,同時核實大頭筆書寫是否有誤。出現拋扔包裹現象扣2分/次,客戶投訴大頭筆有誤扣1分/次。(15分)

  4、按區域分投包裹時認真核實區域,並按物流要求做好標示卡。出現拋扔較重包裹扣1分/次,客戶投訴區域投錯扣1/次。(8分)

  5、認真做好區域衛生,班後保持工作區域物料擺放整齊,地面無垃圾。個人工位電扇、照明設施關閉電源。違規一點扣1分/次。(5分)

  6、嚴禁在工作區域內吸菸、吸遊煙。發現一次取消本月考核,並處罰金100元/次。(5分)

  7、服從、配合部門直接主管一切工作安排,並積極完成公司安排的其它臨時性的工作。(7分)

績效考核方案 篇2

  一、總 則

  為貫徹按勞分配原則,規範物業公司職工隊伍的管理。建立以崗位績效獎金製為主要形式的獎金激勵制度,透過對職工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的評估,將其獎金分配結構與實際工作業績緊密結合。調動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提高職工的自身素質,推動小區物業管理工作上一個新的臺階。特制定本制度。

  二、崗位績效考核原則

  1、客觀公正、實事求是,考核內容和考核方式公開透明;

  2、注重實績、合理量化、綜合平衡的原則;

  3、誰管理誰考核,並體現權重的原則。

  三、被考核人員:

  物業公司經理和職工。

  四、 考核的基本內容:

  小區物業公司績效考核,分為經理考核和職工考核。

  (一)、經理考核內容:

  經理考核主要從敬業精神、領導能力、工作態度,工作業績、遵規守紀、理論學習和綜合素質等七個方面;

  1、敬業精神考核

  熱愛本職工作,以本職為“天職”;樂於奉獻、勇於創新;幹物業、愛物業、專物業、精於物業。

  2、工作態度考核

  有強烈的責任感,以身作則,率先垂範;有積極向上、不怕困難、大膽管理、勇於進取的拼搏精神;有踏踏實實、勤奮努力的工作幹勁。

  3、領導能力考核:

  有合理組織工作部署,統一協調下屬行動的能力;有正確分析、把握問題,提出合理解決方案,做出正確決定的能力;有把握下屬思想動態、激勵下屬工作熱情、形成團隊凝聚力的能力。

  4、工作業績考核:

  物業管理和工作目標的完成情況;物業公司工作紀律及規章制度落實情況;工作受到上級表彰情況。

  5、遵規守紀考核

  帶頭執行物業公司作息時間情況;履行崗位責任制情況;廉潔自律情況。

  6、理論學習考核:

  物業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有關的專業知識掌握的情況。

  7、綜合素質考核:。

  全面考察個人修養和綜合素質情況。

  (二)、職工考核內容:

  職工考核主要從個人的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能力、遵規守紀、理論學習、團結協作和綜合素質等七個方面。

  1、敬業精神考核:

  熱愛本職安心工作,樂於奉獻;幹物業、愛物業、專物業。

  2、工作態度考核:

  有強烈的責任感;有積極主動、不怕吃苦、不講條件、勇於進取的工作精神;有踏踏實實、勤奮努力的工作幹勁。

  3、工作能力考核:

  熟悉小區基本情況,能夠勝任本職工作;善於思考問題、研究問題,獨立完成所擔負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能夠出色的完成上級交給的各項任務。

  4、遵規守紀考核:

  服從領導,令行禁止;執行物業公司作息時間情況;履行崗位責任制情況;遵守物業公司各項規章制度情況。

  5、理論學習考核

  物業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本職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掌握的情況。

  6、團結協作考核:

  思想作風正派,處理好同志間關係;工作中不計分內分外,主動配合,密切協作,有良好的群眾口碑。

  7、綜合素質考核

  全面考察個人修養和綜合素質情況。

  五、考核時間及方法:

  1、所有被考評者均採取自我述職報告、被考評者自我評分、民主測評打分和考核人綜合評判打分的方法,在每月的第一週進行上月的績效考核,並在兩個工作日內完成。考核結果在當月內有效。

  2、 考核測評打分方法:

  (1)、物業公司經理測評打分

  各局屬物業公司經理的考核人為主管局領導。測評打分由三個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被考評者自我評分。填寫《經理績效考核自我評分》,分敬業精神、領導能力、工作態度,工作業績、遵規守紀、理論學習六個方面自我評分;

  第二部分,民主測評初評打分。由本小區全體職工從敬業精神、領導能力、工作態度,工作業績、遵規守紀、理論學習六個方面,分別給被考評者初評打分;

  第三部分,考核人綜合評判打分。由主管局領導給被考評者的綜合素質評判打分。

  最終成績=自我評分×20%+民主測評分×30%+考核人綜合打分×50%

  (2)、職工測評打分

  各局屬物業公司職工的考核人為各物業公司經理和主管局領導。測評打分由三個部分組成:

  第一部分,被考評者自我評分。填寫《職工績效考核自我評分》,分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能力、遵規守紀、理論學習、團結協作六個方面自我評分;)

  第二部分,民主測評初評打分。由本小區全體職工從敬業精神、工作態度、工作能力、遵規守紀、理論學習、團結協作六個方面,分別給被考評者初評打分;

  第三部分,考核人綜合評判打分。由本小區物業公司經理和主管局領導給被考評者的綜合素質評判打分。

  最終成績=自我評分×20%+民主測評分×30%+考核人綜合打分÷2×50%

  3、考核監督。局考績督察組派員參加各局屬物業公司的績效考核,並對其進行監督。

  4、試用期職工和臨時工不參加績效考核。

  六、考核等級和獎金加權:

  1、A級(優秀級):90分——100分, 上月基本獎金加權10%;

  2、B級(良好級):80分——90(不含)分, 上月基本獎金加權5%;

  3、C級(合格級):60分——80(不含)分,上月基本獎金加權0%;

  4、D級(不合格級):60(不含)分以下。.

  七、考核結果的應用 :

  局屬各物業公司,分別實行全員(本局幹部職工)年度基本獎金一次性承包制度。績效考核成績與獎金直接掛鉤,作為被考核人下一個月獎金分配的決定因素。

  1、績效考核成績為A級者,上月獎金分配:

  月獎金=[績效考核最終成績%+獎金加權(10%)]×基本獎金。

  2、績效考核成績為B級者,上月獎金分配:

  月獎金=[績效考核最終成績%+獎金加權(5%)]×基本獎金。

  3、績效考核成績為C級者,上月獎金分配:

  月獎金=[績效考核最終成績% +獎金加權(0%)]×基本獎金。

  4、績效考核成績為D級者,上月不計發獎金。並待崗學習一個月,待崗期間也不計發獎金。

  5、全年度累計12個A者,年終獎勵1000元

  八、考核紀律:

  1、各小區物業經理要認真組織,績效考核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考核人不負責任或利用職務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除單位重新考核外,將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考核人扣發一個月獎金直至撤職處理。)

  2、每位職工在民主測評打分時,要做到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結夥串聯作弊者,一經查實,將給予扣發一個月獎金直至下崗處理

  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凡未在當月的第一週內完成績效考核的小區,將給予扣發經理當月基本獎金20%的處理。

績效考核方案 篇3

  第1章 考核的目的

  第1條 績效考核的目的:提升組織運營效能、提高員工工作效率。

  第2章 考核的範圍

  第2條 公司及下屬分店。

  第3章 定義

  第3條 績效——員工在一定時間和條件下,利用必要的資源為實現預定的工作目標而採取的有效工作行為和實現有效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效果、效率和效益等。

  第4條 績效管理——對員工實施動態指導與管理,以促進其績效水平的提升與公司發展目標一致的管理過程。

  第5條 工作目標——為使工作成果達到規定要求而設定的目標。

  第6條 關鍵績效指標——決定或密切影響員工實現工作目標的關鍵工作層面和工作要素。

  第7條 績效標準——界定關鍵績效指標的實現程度對工作目標的實現是否有效的規定尺度和衡量標準。

  第4章 職責

  第8條 總經理

  1.制定公司戰略發展格局,確定公司保持長期發展的方針、政策、策略和目標。

  2.審批公司年度或階段性經營目標。

  3.審批分管副總經理的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4.分管副總經理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9條 總經理辦公室

  1.擬定公司年度或階段性經營目標。

  2.擬定分管副總經理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3.審批各部門、分公司、分店的總體工作目標。

  4.審批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5.審批各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績效評估結果。

  6.分管副總經理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0條 分管副總經理

  1.擬定分管部門的年度或階段性總體工作目標。

  2.擬定分管部門負責人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審批各級管理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4.稽核各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績效評估結果。

  5.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評估和績效改進指導工作。

  第11條 各部門、分店負責人

  1.擬定管理崗位的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審批其他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所屬員工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2條 各級管理人員

  1.擬定管理範圍內各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所屬員工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3條 員工

  1.與主管人員共同擬定所屬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完成設定的目標、績效指標和標準。

  第14條 人力資源部

  1.提供有關績效管理體系相關內容的培訓和諮詢。

  2.協助制定和評估各級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監督績效管理過程符合規範操作要求。

  4.就績效管理過程的有效性和效率與公司高層保持順暢溝通。

  5.績效管理過程形成的檔案、資料和其他資訊的收集、儲存和管理。

  6.受理績效投訴。

  第5章 考核的程式

  第15條 績效管理原則

  1.工作目標及關鍵績效指標管理原則。以各層級工作目標為績效導向,以支援工作目標達成的關鍵績效指標的實現程度為績效評估的重要引數。

  2.實效原則。透過績效管理過程的實施,促成實際工作成果和業績的實效提升。

  3.關鍵績效指標設定原則。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來源於財務、顧客、內部經營和學習成長四個方面。

  4.職業規劃原則。將員工績效評估和改進提升與其職業生涯規劃緊密結合起來。

  5.物質激勵原則。將員工績效水平與其工作收入部分掛鉤。

  第16條 績效管理手冊

  1.建立《績效管理手冊》的部門包括:

  (1)本部各部門;

  (2)本地分公司;

  (3)異地分公司、分店各部門。

  2.《績效管理手冊》採用活頁資料夾的形式,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製作和發放,各建立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領取、記錄和管理。

  3.《績效管理手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所屬部門各崗位的《崗位說明書》;

  (2)年度或階段性的《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3)“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

  (4)“績效管理日誌”;

  (5)“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

  (6)“績效資訊(資料)採集表”;

  (7) 《績效評估報告》。

  4.確保加入《績效管理手冊》中的任何有關資訊都是經其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的。

  5.各部門每月25日至30日將《績效管理手冊》送交人力資源部稽核檢查:本地分店的手冊送交人力資源部審查;異地分店的手冊送交行政人事部門。

  第17條 績效管理區間

  1.完整的績效管理區間應包含以下內容和階段。

  (1)設定工作目標。

  (2)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統計方法。

  (3)制訂工作計劃和進行績效面談。

  (4)中期改進指導。

  (5)績效評估與面談。

  (6)績效評估結果輸出。

  2.設定階段性績效管理區間一般不超過半年;設定年度績效管理區間,應在每個季度終了時進行中期改進指導與修正。

  第18條 設立工作目標

  1.依據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相關管理人員在各管理層面上設定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部門的工作目標由部門負責人的直接上級設定;各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由該崗位的直接上級設定。

  2.根據不同的工作內容和性質,應擬定合理和適當的工作目標。當業務狀況須形成階段性成果時,應設立階段性工作目標;當業務狀況以年度為總結區間時,應設立年度工作目標。

  3.設定年度工作目標或跨季度的階段性工作目標時,應在每季度對工作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評估、檢查與修正,以確保目標的達成。

  4.設定好的工作目標應與責任人簽訂“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19條 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統計方法

  1.設定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的原則

  (1)關鍵績效指標、績效標準、測量、統計方法和評估資訊收集渠道的確定,由員工與其直接上級共同進行,員工應服從直接上級合理的設定與安排。

  (2)設定的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必須能夠直接支援工作目標的實現,否則視為無效指標標準。

  (3)設定的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必須滿足SMART原則。

  2.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維度

  (1)財務類指標。指從財務管理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財務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現金流、投資回報率、銷售額、支出費用等。

  (2)顧客(含內部顧客)類指標。指從顧客與關聯方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顧客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服務滿意度、工作效率、服務人性化、市場份額等。

  (3)內部經營(業務流程)類指標。指從主幹業務流程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內部經營過程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專案週期、專案開發等。

  (4)學習與成長類指標。指從學習與成長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學習與成長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培訓、獎懲等。

  3.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應能夠直接證實工作目標的達成,即當各項指標達標時,可以確認工作目標達成。管理崗位的關鍵績效指標每一維度設定1~3個;其他工作崗位的關鍵績效指標每一維度設定1個。

  4.設定關鍵績效指標後,結合工作目標的可完成情況,應制定出各指標的績效標準、測量與統計方法和評估資訊的收集方。

  5.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測量、統計方法和評估資訊收集方確定後,應填報“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經員工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6.公司制訂績效考核計劃(一)(見附表)來考核員工績效中的可量化部分,制訂績效考核計劃(二)(見附表)考核員工績效中的不可量化部分,各個部門和人員可採用其中符合的指標制定相應的考核表進行考核。

  第20條 制訂工作計劃和進行績效面談

  1.每一績效管理區間開始時,部門或工作崗位的直接上級應與部門負責人或在崗員工進行績效面談,確保員工瞭解:

  (1)績效管理區間和流程;

  (2)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達標標準;

  (3)目前的準備狀態和可使用資源情況;

  (4)達成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必須制訂的工作計劃。

  2.績效面談應使直接上級與員工在績效管理區間內達成工作目標和達到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方面雙方認可與接受,如有分歧,可圍繞上一級工作目標達成的可能性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上報隔級上級裁定,裁定結果應獲得遵守並執行。

  3.當員工在達成工作目標、達到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方面面臨困難時,直接上級應協助其制訂完成工作目標的工作計劃,並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指導。

  4.績效管理面談結果填報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21條 中期改進指導

  1.直接上級應密切關注所屬部門或員工的績效水平和工作狀況,及時掌握相關資訊,記入績效管理日誌。

  2.在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出現無法達成目標和關鍵績效指標標準的徵兆或工作表象時,直接上級應對其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無法達標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1)能力不足與技能欠缺;

  (2)客觀情況轉變,完成工作部門難度加大;

  (3)個人情況變化。

  3.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的時間一般為每季度末,緊急情況下可隨時給予改進指導。

  4.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的方法包括但不限於:

  (1)直接上級面談;

  (2)隔級上級面談;

  (3)現場工作指導;

  (4)修正工作計劃;

  (5)參加培訓。

  5.中期改進指導的資訊與結果應記入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該部門或工作崗位的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6.透過改進指導仍無法達成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的,經隔級上級批准,直接上級可與員工討論修改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但應確保修改後不影響隔級工作目標的實現。

  7.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須修改的,應重新填寫“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和“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報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

  第22條 績效評估與面談

  1.績效管理區間終了時,直接上級對員工的績效狀況進行評估,評估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1)工作按計劃完成的進度和效果;

  (2)設定的各項關鍵績效指標的達標情況;

  (3)設定的工作目標的達成情況;

  (4)其他能夠反應績效水平高低的資訊。

  2.績效評估資訊的收集、整理與分析

  (1)績效評估資訊向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上規定的資訊提供方收集,績效評估資訊應經資訊提供方的部門負責人簽署確認,認可其有效性。

  (2)直接上級對收集到的資訊進行整理與分析,必要時向人力資源部尋求協助,確定在績效管理區間內該員工的工作目標、指標標準達成狀況。

  3.績效評估等級

  (1)優秀——指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達到且超過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

  (2)合格——指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

  (3)有待改進——指未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個別未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透過努力和指導可以達成。

  (4)不合格——指未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全部或多數未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判斷其無法達成。

  4.經對績效資訊進行分析後,直接上級形成績效評估報告,報經員工隔級上級和人力資源部(分店行政人事部門)稽核與備案。

  5.績效面談

  (1)績效評估結果形成並經隔級上級和人力資源部(行政人事部門)稽核後,直接上級應儘快安排與員工進行績效面談,績效面談包括但不限於:

  ① 工作目標和關鍵績效指標的達標評估結果;

  ② 績效管理區間內的工作表現優點;

  ③ 績效管理區間內的工作表現不足;

  ④ 工作改進方法、途徑和計劃。

  (2)員工對績效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向隔級上級或人力資源部(行政人事部門)申訴,獲得答覆為最終回覆。

  (3)績效面談的資訊與結果記入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23條 績效評估結果輸出

  1.獎懲輸出

  (1)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優秀的,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給予0.1~0.3的獎勵係數,即獎金=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的月基本工資總額×獎勵係數。

  (2)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合格的,全額髮放工資總額。

  (3)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有待改進的,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減發0.1係數的工資。即減發金=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的月基本工資總額×減發係數。

  (4)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不合格的,如預計在下一績效管理區間內可以改善,則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減發0.2~0.3係數的工資;如預計不可改善或績效水平過低的,給予調整崗位或辭退處理。

  2.規劃輸出

  用於制定下一績效管理區間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工作計劃時參照使用。

  第24條 其他規則

  1.績效管理區間的間隔時間最多不超過兩週,逾期而未形成的,由員工隔級上級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詳細解釋,無合理理由的,將對隔級上級按二級處罰執行罰款並限令形成。

  2.績效管理區間內,出現下列情況的,將對責任方直接上級處以月工資總額的20%罰款,不能改善或情節嚴重的,給予調整崗位或辭退處理:

  (1)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不能促成工作目標達成的,員工直接上級不能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合理、詳細解釋的;

  (2)績效評估資訊收集方不能提供準確資訊的,直接上級不能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合理、詳細解釋的;

  (3)員工在績效管理區間內發生嚴重工作失誤和造成嚴重工作事故的。

  第25條 記錄

  1.《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績效管理日誌、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績效資訊(資料)採集表由各部門、分店保留三年。

  2.績效評估報告一式兩聯,分別由各部門、分店和人力資源部保留三年。

績效考核方案 篇4

  為了保證公司在銷售上的連貫性和公司形象的整體性,考慮有效銷售激勵制度的完整性,以及員工的穩定性,同時為更好激勵員工高效地工作和創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特制定本草案。

  一、薪酬體系:

  1、薪酬組成結構:

  1.1基本工資+補貼+銷售獎金;

  1.2本地員工增加交通補貼;外派員工公司安排住宿增加異地工作補貼,但不享受交通補貼;

  1.3非經濟性報酬:在工作方面提供員工參加有興趣工作、參與企業管理;企業方面讓員工有實現價值的機會;關懷員工個人生活,有公司如家感覺。

  2、基本工資標準:

  一級置業顧問:800元/月

  二級置業顧問:650元/月

  三級置業顧問:500元/月

  四級置業顧問:400元/月

  實習置業顧問:350元/月

  3、補貼組成及標準:

  生活補貼:100元/月

  醫療保險補貼:20元/月

  養老保險及其他:100元/月

  交通補貼:130元/月

  異地工作補貼:130元/月

  二、銷售獎金組成及標準

  銷售人員獎金的計算:

  銷售人員獎金實發額=個人獎金應發總額x業績提成比例

  1.個人獎金應發總額=銷售數量獎十銷售價格獎十提前收款獎

  (1)銷售數量獎

  銷售人員超額完成個人任務指標的,按100元/m’支付獎金,超額指標達到50%以上的部分,按120元/m’支付獎金,上不封頂。成交者,按成交價1%發放獎金。

  (2)銷售價格獎

  銷售人員操作結果高於規定付款方式折扣率的,按其差率的50%計提獎金。

  (3)提前收款獎

  銷售人員根據定購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若提前10天收到房款,則按實際收到房款折算成面積,按5元/m支付獎金,提前收款時間每遞增5天,折算到每平方米的提獎標準增加1.5元/m。

  2、業績提成標準

  ①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任務100%以上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110%支付。

  ②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面積任務的90%以上不到100%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100%支付。

  ③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面積任務的70%以上不到90%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80%支付。

  ④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面積任務不足70%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60%支付。

  三、關於進級標準

  置業顧問新進入公司一律按實習置業顧問,工作滿一個月後可轉為四級置業顧問,工作滿三個月(不含實習期),可參加三級置業顧問評定;工作滿六個月(不含實習期),可參加二級置業顧問評定;工作滿八個月(不含實習期),可參加一級置業顧問評定。

  四、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將扣發其所在專案個人獎金。

  1、被公司辭退的員工。

  2、在該專案銷售結束前離職的員工。

  3、累計曠工達七天或連續事假二週的員工。

  4、在工作中有嚴重過失,過公司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的員工。

  五、本草案執行時間從公司修訂之日起開始。

績效考核方案 篇5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不斷提高超市的經營管理水平,使超市保持可持續發展的動力,達到企業員工的雙贏工作。

  2、加深員工瞭解自己的工作職責和工作目標

  3、不斷提高員工的工作能力,改進工作業績,提高員工在工作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4、建立以部門、班組長為單位的團結協作、工作嚴謹高效創優的團隊。

  5、透過考核結果的合理應用(獎懲或待遇調整,精神獎勵等),營造一個激勵員工奮發向上的'工作氛圍。

  二、績效考核的原則

  1、公平、公開性原則:超市員工都要接受超市考核,對考核結果的運用超市同一崗位執行相同標準。

  2、定期化和制度化原則:績效考核工作在績效考核小組的直接領導下進行。績效考核部是本制度執行的管理部。

  (1)超市對員工的考核採用每4個月考核的方法。

  (2)績效考核作為超市人力資源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所有員工都要嚴格遵守執行。績效部門負責不斷對制度修訂和完善。

  3、百分制原則:超市對員工的考核採用百分制的方法。

  4、靈活性原則:超市對員工的考核分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不同崗位、不同層次、不同時期兩者考核的重點不同,所佔分值比例各為50%。

  定量考核:

  A、管理:部門重點工作,完成超市安排工作的質量和數量,因經營所需隨時增加的工作。

  B、員工:本崗位崗位職責規定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安排的工作,工作業績。

  定性考核:勞動紀律,團結協作,服務質量,盤點工作,知識考核

  5、考核時間及相關制度

  1、考核採取4個月考核一次,每年3、7、11月為考核時間。

  2、考核達到85分將調整職務及升一級工資,考核達到60—84分保持原工資不變,沒達到60分將降一級工資。

  3、本考核實行的同時取消年終獎金,年終獎金根據效益另行處理。

  4、本考核一年總分前20名為本年度優秀員工,業績突出可跳級上升

  5、職業生涯:職員—付櫃檯長—櫃檯長—科長[組長]—主管—付理—部門經理—總監—副經理—總經理

  工資等級為650、750、850、950、1150、1250、1350、1450、1750、20xx、2500

  三、考核內容及適用物件

  1、考核內容指業績(定量)考核,業績考核週期為月度考核。

  2、考核適用於正式員工(不含促銷員、導購員)。

  3、新到職員工從次月參加業績考核,中途離職(自動離職或被辭退)工作未滿月者當月不參與考核。

  4、內部調動者按照所在部門工作時間長短來劃分,以調入時間超過半月的工作單位業績為準,反之按調出單位當月業績為準。

  四、業績考核指標/權重比例/考核範圍/計算公式

  1、參與業績考核部分工資比例:

  ①按參與考核員工崗位工資的10%進行考核(如員工的月工資為800元,其浮動工資為80元即800元×10%=80元;如領班的月工資為1000元,其浮動工資為100元即1000元×10%=100元;如主管的月工資為1500元,其浮動工資為150元即1500元×10%=150元;如經理的月工資為20xx元,其浮動工資為200元即20xx元×10%=200元)

  2、業績考核部分的銷售、毛利、費用、營業外收入、商品損耗率以財務預算為依據定量考核。根據部門經營特性和崗位職責分工,詳細的業績考核指標、權重佔比、考核指標範

  五、業績考核獎懲標準

  1、綜合達成率為部門員工承擔的考核指標實際達成率*對應的權重比例相加之和。

  2、業績考核獎懲與員工績效工資收入掛勾,原則是員工只獎不罰,主管級以上人員按業績考核實際綜合達成率實施獎懲。

  3、當月業績考核指標達成獎懲在次月工資中體現,人力資源部於每月的20日下發各部門上月的業績考核結果,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因不可控等因素影響指標達成),於25日前將部門意見彙總到人力資源部門,人資部門上報總經理或超市例會討論後下發最終獎罰結果並執行。

  4、如全店未完成預算的GOP指標,但部門或部組預算指標超額完成可單計算獎勵(另報),如全店完成預算的GOP指標,但部門未完成預算指標不參與獎勵。

  5、綜合達成率達到相應標準的則不獎不罰

  6、獎勵:

  綜合達成率100%,每增加1%,獎勵該浮動權重額的10%

  獎勵舉例說明:假設A為實際綜合達成率

  A、生鮮部某組的A=105%,

  浮動工資獎懲比例=105%-100%=5%

  若某主管的工資標準為1500元,則可得獎金(1500×10%)×5%*10=75元、

  B、其他人員的獎勵計算方法同上。

  7、處罰:

  綜合達成率100%,每減少增加1%,扣減該浮動權重額的5%。處罰扣款最高不超過個人浮動工資部分處罰舉例說明:假設A為實際綜合達成率

  A.生鮮部某組的A=90%,

  浮動工資獎懲比例=100%-90%=10%

  若某主管的工資標準為1500元,則扣款(1500×10%)×10%*5=75元

  B、其他人員的處罰計算方法同上

績效考核方案 篇6

  1、 目的

  為明確銷售人員績效工資、晉升及年終獎金的計算、發放標準,並激勵銷售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特制定銷售人員績效考核辦法。

  2、 適用範圍

  適用對銷售人員的考核。

  3、 職責

  3.1 財務部、倉儲物流部提供銷售人員的績效資料給人事部。

  3.2 行政部根據各部門提供的資料計算績效獎金和年終獎金,績效獎金隨工資發放。年終獎金由財務部負責發放。

  3.3行政部負責提供銷售人員晉級、降級所依據的資料。

  4、 工作程式

  4.1 銷售人員績效考核內容:

  銷售人員績效考核表解釋說明:

  (1)銷售毛利=銷售額 - 產品成本 - 對應客戶群體發生的所有費用 – 公司內部分攤費用;

  (2)產品售價由公司統一制定價格政策,特殊情況低價銷售,必須報請總經理同意;

  (3)月度毛利提成率=(月度績效工資×60%)/月度計劃毛利總額; (4)月度銷售提成率=(月度績效工資×40%)/月度計劃銷售總額;

  (5)回款提成率=回款率<60%,回款提成為0;60%<回款率<70%,回款提成為 %;

  70%<回款率<80%,回款提成為 %;80%<回款率<90%,回款提成為 %;90%<回款率<100%,回款提成為 %;回款率=100%,回款提成為 %;

  (6)回款率=(月初回款+當月銷售-月末未回款)/月末未回款*100%(大於1時,按1計算)

  (7)業務員共同產生的費用,按照誰受益、誰承擔的原則,或在報銷時寫清分配比例。店展

  或經銷商會議等大型活動,可以將費用平均到全年計算。公司級廣告、市場策劃活動另議;(8)新客戶有效期:一年。(老客戶間隔一年以上重新採購的產品也算新客戶)。由業務員獨立開發的新客戶做額外獎勵。

  (9)因為市場發生突然變化,或者其他意想不到的原因,導致年度銷售計劃出現重大偏差。如果實際銷售額超出計劃的50%,公司有權對毛利提成和銷售提成進行封頂,以年度計劃的1.5倍為上限;如果非個人原因導致實際銷售額低於計劃的50%,業務員可以申請調整計劃指標,經公司認可後調整提成率。業務員獨立開發的新市場,提成不封頂。

  (10)財務部於每月 號之前將上月銷售人員除物流費用之外的其他費用、辦事處費用、超期賬款提報給行政部,由行政部負責彙總。銷售內勤於每月 號之前將上月銷售人員銷售資料及超期庫存提報給行政部部。行政部於每月 號之前將上月銷售人員實際銷售額、銷售利潤、新客戶新品銷售額、費用匯總、超期賬款、超期庫存、銷售計劃、提成係數及績效獎金計算結果提報總經理。由總經理進行復核。各項提報資料均需提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4.2 銷售人員晉級、降級標準: 4.2.1晉級標準:

  (1)新入職銷售人員在試用期間(1-3個月)經部門經理、分管領導綜合評定合格後轉正——初級銷售工程師;

  (2)連續六個月總體計劃完成率≥80%,且六個月總體毛利≥ 萬——中級銷售工程師;

  (3)連續六個月總體計劃完成率≥90%,且六個月總體毛利≥ 萬——高階銷售工程師;

  (4)連續六個月總體計劃完成率≥100%,且六個月總體毛利≥ 萬——特級銷售工程師; 4.2.2降級標準:

  (1)連續六個月總體計劃完成率<50%——淘汰(因市場發生重大變化或其他

  不可抗力導致的計劃完成率<50%,可報請總經理批准免於淘汰); (2)連續六個月總體計劃完成率<80%由中級銷售工程師降為初級銷售工程師;

  (3)連續六個月總體計劃完成率<90%由高階銷售工程師降為中級銷售工程師;

  (4)連續六個月總體計劃完成率<100%由特級銷售工程師降為高階銷售工程師; 解釋說明:

  (1)符合晉級標準的銷售人員,由部門在一個月內提出申請。超過時效不予審批;

  (2)業務素質、素養較高者經評議審批後,可直接定級;

  (3)晉級、降級均可連跳。舉例說明:初級銷售工程師連續六個月總體計劃完成率≥90%,六個月總體毛利≥ 萬,經批准可直接晉級為高階銷售工程師,而無需經過中級銷售工程師階段;

  (4)因嚴重違紀或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者,由銷售總監決定降級標準.

  4.3銷售人員年終獎金髮放辦法: 4.3.1關於30%績效獎金的發放:每半年以現金形式發放一次。每年9月份發放當年1-6月份的獎金,次年2月發放7-12月的獎金。

  4.3.2關於年終獎金的發放:

  (1)每年1月底對所有銷售人員上一年度進行綜合排名,對前三名分別給予 元、 元、 元的紅包獎勵。綜合考評內容:團隊負責各項考評專案按人均計算

  (2)每年1月底對各銷售組銷售毛利與去年進行對比,如果毛利高於去年,對超額部分按照 %對銷售小組進行獎勵。

  (3)對於銷售人員獨立開發的重大客戶,由銷售人員提報具體資訊,經公司認定後,對銷售人員給予純利 %- %的獎勵。

  (4)年終獎金髮放時間:次年農曆春節以前計算、發放完畢,如因時間關係無法取得12月份績效資料,則發放前11個月的獎金。 (5)以上獎金由財務部負責發放。

績效考核方案 篇7

  一、考核目的

  1.1為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有效實施公司運營戰略規則,客觀、準確地評價公司各管理崗位和各職能部門員工的工作績效,使企業對員工的管理、獎懲、異動、教育培訓及員工的職業生涯規劃有所依據;

  1.2為公司制定相應的政策提供客觀依據,同時促進公司各項管理工作的開展,確保公司總體目標的實現.

  二、考核範圍

  2.1公司各職能部門管理人員及員工。

  2.2另有下列情況人員不在考核範圍內:

  2.2.1、試用期內,尚未轉正員工

  2.2.2、連續出勤不滿六個月或考核前休假、停職六個月以上

  2.2.3、兼職、特約人員

  三、考核原則

  3.1、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依據;

  3.2、以員工考核制度規定的內容、程式和方法為操作準則;

  3.3、以全面、客觀、公正、公開、規範為核心考核理念。

  四、考核程式

  考核的一般操作程式:

  4.1、員工自評:按照“考核許可權表”,員工選擇適當的考核量表進行自我評估

  4.2、直接主管複評:直接主管對員工的表現進行復評。

  4.3、間接主管複核:間接主管(高於員工二級)對考核結果評估,並最後認定。

  五、考評依據

  5.1部門績效分數:《部門負責人本月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得分統計表》(總裁董事長助理,總經理助理提供)

  5.2員工考核分數:《部門員工月度績效考核評分表》(各部門提供)

  六、考核時限

  6.1每月12日前,總裁辦綜合評定集團各職能部門各項工作完成的質量與效率,給出公司當月各職能部門的《部門負責人本月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得分統計表》;

  6.2每月15日前,各部門負責人提報本部門內所有人員《月度績效考核評分表》;自評、複評部分均需進行評分並簽字確認後,報至人力資源部績效考核處;

  6.3每月20日前,績效考核部處理員工申訴事宜,並彙總對公司職能部門全員的《月度績效考核評分表》進行統計整理;

  6.4每月22日前,績效考核部將統計彙總後的《月度績效考核評分表》進行報批;

  6.5每月24日前,將報批簽字後的《月度績效考核評分表》發至人力資源部薪資專員處;

  6.6每月28日前,進行考核結果的月度分析,為下一階段績效考核提供改進建議及考核結果應用提供依據;

  七、考核方法

  7.1、公司實行兩級考核制,即先對部門進行考核,再對員工進行考核。

  7.2、考核等級比例控制:

  八、考評結果應用

  8.1、薪酬計算方法

  被考評人考評成績彙總後,即根據本次考評分數計算考評當期被考評人的實得績效工資。

  被考評人從月度工資總額中提取15%作為當月品績考評的績效工資基數Z。當月實得績效工資Z按下表方法計算。

  8.2、各級管理人員勝任能力評估,全年月度品績考評平均分數作為加薪、晉升、年終獎或培養的依據。

  8.3、連續三個月實得績效工資為零的,視具體情況作降級、降職處理。

  8.4、對於不按規定和要求配合工作,違反規定提供虛假資料資訊,及其他不良行為的,將按公司獎懲制度相關規定懲處。

  九、考核細則

  9.1公司將根據績效實施過程中的具體情況,進行方案的適當調整。

  9.2新招聘人員在試用期內不參與考核;

  9.3考核期內工作崗位發生異動人員,異動當月按工作天數多的崗位所在部門進行考核;

  9.4當月因病(含工傷假)或因事請假出勤不滿15個工作日的員工,不參與考核。

  十、考核申訴

  10.1、考核申訴是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化和在考核過程中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合理而設定的特殊程式。

  10.2、部屬與直接主管討論考核內容和結果後,如有異議,可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訴,由部門主管進行協調;如部門主管協調後仍有異議,可向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由人力資源部門專員進行調查協調。

  10.3、考核申訴的同時必須提供具體的事實依據。

  十一、實施及解釋許可權

  11.1、公司可根據實施的具體情況及時進行調整,本辦法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並受理員工申訴事宜。

  11.2、本辦法於x年x月正式執行。

  十二、附件

  12.1、附件:《部門員工月度績效考核評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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