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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方案

關於績效考核方案範文彙編五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時常需要預先開展方案准備工作,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專案。那麼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績效考核方案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績效考核方案 篇1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⒈績效考核為人員職務升降提供依據。透過全面嚴格的考核,對素質和能力已超過所在職位的要求的人員,應晉升其職位;對素質和能力不能勝任現職要求的,則降低其職位;對用非所長的,則予以調整。

  ⒉績效考核為浮動工資及獎金的發放提供依據。透過考核準確衡量員工工作的“質”和“量”,藉以確定浮動工資和獎金的發放標準。

  ⒊績效考核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手段。透過考核,獎優罰劣,對員工起到鞭策、促進作用。

  二、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

  ⒈客觀、公正、科學、簡便的原則;

  ⒉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對員工各個考核週期的評價指標資料積累要綜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準確的結論。

  三、績效考核週期

  ⒈中層幹部績效考核週期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⒉員工績效考核週期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⒊月考核時間安排為⒈⒉⒋⒌⒎⒏⒑月的每月日開始,至下月日上報考核情況;

  季考核時間安排為⒊⒍月的每月日開始,至下月日上報考核情況;

  半年考核時間安排為月日開始,月日前上報考核情況;

  全年考核時間安排為月日至下一年度月日結束。

  四、績效考核內容

  ⒈三級正職以上中層幹部考核內容

  領導能力

  部屬培育

  士氣

  目標達成

  責任感

  自我啟發

  ⒉員工的績效考核內容

  一德:政策水平、敬業精神、職業道德

  二能:專業水平、業務能力、組織能力

  三勤:責任心、工作態度、出勤

  四績:工作質和量、效率、創新成果等。

  五、績效考核的執行

  ⒈集團成立績效考核委員會,對績效考核工作進行組織、部署,委員會構成另行通知;

  ⒉中層幹部的考核由其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⒊員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六、績效考核方法

  ⒈中層幹部和員工的績效考核在各考核週期均採用本人自評與量表評價法相結合的方法。

  ⒉本人自評是要求被考核人對本人某一考核期間工作情況做出真實闡述,內容應符合本期工作目標和本崗位職責的要求,闡述本考核期間取得的主要成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設想。

  ⒊量表評價法是將考核內容分解為若干評價因素,再將一定的分數分配到各項評價因素,使每項評價因素都有一個評價尺度,然後由考核人用量表對評價物件在各個評價因素上的表現做出評價、打分,乘以相應權重,最後彙總計算總分。

  ⒋根據“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員工月考核的分數要按一定比例計入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季度考核的分數也應該按一定比例計入年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具體各考核週期考核結果分數計算公式如下:

  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一月份考核分數+二月份考核分數)×%+本季度考核分數×%)

  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四月份考核分數+五月份考核分數)×%+本季度考核分數×%)

  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七月份考核分數+八月份考核分數)×%+本季度考核分數×%)

  年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十月份考核分數+十一月份考核分數×%+年度考核分數×%)

  ⒌個人自評表和測評量表在填寫完畢之後,經彙總連同彙總計算的各週期考核結果分數列表一併上交人力資源部。

  七、績效考核的反饋

  各考核執行人應根據考核結果的具體情況,聽取有關被考核人對績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見,並將意見彙總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八、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

  人資資源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彙總、分析,並與各公司部門領導協調,根據考核結果對被考核人的浮動工資、獎金髮放、職務升降等問題進行調整。

  ⒈浮動工資調整。被考核人總得分高於員工平均分的,按照超出比例上浮浮動工資;被考核人總得分低於員工平均分的,按照差距比例下調浮動工資;等於平均分的不作調整。

  ⒉獎金髮放由主管領導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發放標準,但必須保證獎金總數全額髮放,不得私扣獎金。

  ⒊中層幹部的職務升降及職位調整,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根據考核結果適時做出決定;員工的職位調整由各公司主管領導決定,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由員工晉升為中層幹部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做出決定。

  以上方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望有關部門努力做好各項工作,紮紮實實的將績效考核工作開展好。

績效考核方案 篇2

  第1章 考核的目的

  第1條 績效考核的目的:提升組織運營效能、提高員工工作效率。

  第2章 考核的範圍

  第2條 公司及下屬分店。

  第3章 定義

  第3條 績效——員工在一定時間和條件下,利用必要的資源為實現預定的工作目標而採取的有效工作行為和實現有效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效果、效率和效益等。

  第4條 績效管理——對員工實施動態指導與管理,以促進其績效水平的提升與公司發展目標一致的管理過程。

  第5條 工作目標——為使工作成果達到規定要求而設定的目標。

  第6條 關鍵績效指標——決定或密切影響員工實現工作目標的關鍵工作層面和工作要素。

  第7條 績效標準——界定關鍵績效指標的實現程度對工作目標的實現是否有效的規定尺度和衡量標準。

  第4章 職責

  第8條 總經理

  1.制定公司戰略發展格局,確定公司保持長期發展的方針、政策、策略和目標。

  2.審批公司年度或階段性經營目標。

  3.審批分管副總經理的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4.分管副總經理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9條 總經理辦公室

  1.擬定公司年度或階段性經營目標。

  2.擬定分管副總經理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3.審批各部門、分公司、分店的總體工作目標。

  4.審批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5.審批各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績效評估結果。

  6.分管副總經理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0條 分管副總經理

  1.擬定分管部門的年度或階段性總體工作目標。

  2.擬定分管部門負責人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審批各級管理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4.稽核各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績效評估結果。

  5.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評估和績效改進指導工作。

  第11條 各部門、分店負責人

  1.擬定管理崗位的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審批其他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所屬員工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2條 各級管理人員

  1.擬定管理範圍內各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所屬員工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3條 員工

  1.與主管人員共同擬定所屬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完成設定的目標、績效指標和標準。

  第14條 人力資源部

  1.提供有關績效管理體系相關內容的培訓和諮詢。

  2.協助制定和評估各級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監督績效管理過程符合規範操作要求。

  4.就績效管理過程的有效性和效率與公司高層保持順暢溝通。

  5.績效管理過程形成的檔案、資料和其他資訊的收集、儲存和管理。

  6.受理績效投訴。

  第5章 考核的程式

  第15條 績效管理原則

  1.工作目標及關鍵績效指標管理原則。以各層級工作目標為績效導向,以支援工作目標達成的關鍵績效指標的實現程度為績效評估的重要引數。

  2.實效原則。透過績效管理過程的實施,促成實際工作成果和業績的實效提升。

  3.關鍵績效指標設定原則。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來源於財務、顧客、內部經營和學習成長四個方面。

  4.職業規劃原則。將員工績效評估和改進提升與其職業生涯規劃緊密結合起來。

  5.物質激勵原則。將員工績效水平與其工作收入部分掛鉤。

  第16條 績效管理手冊

  1.建立《績效管理手冊》的部門包括:

  (1)本部各部門;

  (2)本地分公司;

  (3)異地分公司、分店各部門。

  2.《績效管理手冊》採用活頁資料夾的形式,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製作和發放,各建立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領取、記錄和管理。

  3.《績效管理手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所屬部門各崗位的《崗位說明書》;

  (2)年度或階段性的《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3)“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

  (4)“績效管理日誌”;

  (5)“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

  (6)“績效資訊(資料)採集表”;

  (7) 《績效評估報告》。

  4.確保加入《績效管理手冊》中的任何有關資訊都是經其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的。

  5.各部門每月25日至30日將《績效管理手冊》送交人力資源部稽核檢查:本地分店的手冊送交人力資源部審查;異地分店的手冊送交行政人事部門。

  第17條 績效管理區間

  1.完整的績效管理區間應包含以下內容和階段。

  (1)設定工作目標。

  (2)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統計方法。

  (3)制訂工作計劃和進行績效面談。

  (4)中期改進指導。

  (5)績效評估與面談。

  (6)績效評估結果輸出。

  2.設定階段性績效管理區間一般不超過半年;設定年度績效管理區間,應在每個季度終了時進行中期改進指導與修正。

  第18條 設立工作目標

  1.依據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相關管理人員在各管理層面上設定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部門的工作目標由部門負責人的直接上級設定;各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由該崗位的直接上級設定。

  2.根據不同的工作內容和性質,應擬定合理和適當的工作目標。當業務狀況須形成階段性成果時,應設立階段性工作目標;當業務狀況以年度為總結區間時,應設立年度工作目標。

  3.設定年度工作目標或跨季度的階段性工作目標時,應在每季度對工作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評估、檢查與修正,以確保目標的達成。

  4.設定好的工作目標應與責任人簽訂“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19條 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統計方法

  1.設定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的原則

  (1)關鍵績效指標、績效標準、測量、統計方法和評估資訊收集渠道的確定,由員工與其直接上級共同進行,員工應服從直接上級合理的設定與安排。

  (2)設定的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必須能夠直接支援工作目標的實現,否則視為無效指標標準。

  (3)設定的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必須滿足SMART原則。

  2.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維度

  (1)財務類指標。指從財務管理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財務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現金流、投資回報率、銷售額、支出費用等。

  (2)顧客(含內部顧客)類指標。指從顧客與關聯方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顧客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服務滿意度、工作效率、服務人性化、市場份額等。

  (3)內部經營(業務流程)類指標。指從主幹業務流程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內部經營過程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專案週期、專案開發等。

  (4)學習與成長類指標。指從學習與成長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學習與成長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培訓、獎懲等。

  3.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應能夠直接證實工作目標的達成,即當各項指標達標時,可以確認工作目標達成。管理崗位的關鍵績效指標每一維度設定1~3個;其他工作崗位的關鍵績效指標每一維度設定1個。

  4.設定關鍵績效指標後,結合工作目標的可完成情況,應制定出各指標的績效標準、測量與統計方法和評估資訊的收集方。

  5.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測量、統計方法和評估資訊收集方確定後,應填報“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經員工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6.公司制訂績效考核計劃(一)(見附表)來考核員工績效中的可量化部分,制訂績效考核計劃(二)(見附表)考核員工績效中的不可量化部分,各個部門和人員可採用其中符合的指標制定相應的考核表進行考核。

  第20條 制訂工作計劃和進行績效面談

  1.每一績效管理區間開始時,部門或工作崗位的直接上級應與部門負責人或在崗員工進行績效面談,確保員工瞭解:

  (1)績效管理區間和流程;

  (2)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達標標準;

  (3)目前的準備狀態和可使用資源情況;

  (4)達成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必須制訂的工作計劃。

  2.績效面談應使直接上級與員工在績效管理區間內達成工作目標和達到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方面雙方認可與接受,如有分歧,可圍繞上一級工作目標達成的可能性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上報隔級上級裁定,裁定結果應獲得遵守並執行。

  3.當員工在達成工作目標、達到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方面面臨困難時,直接上級應協助其制訂完成工作目標的工作計劃,並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指導。

  4.績效管理面談結果填報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21條 中期改進指導

  1.直接上級應密切關注所屬部門或員工的績效水平和工作狀況,及時掌握相關資訊,記入績效管理日誌。

  2.在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出現無法達成目標和關鍵績效指標標準的徵兆或工作表象時,直接上級應對其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無法達標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1)能力不足與技能欠缺;

  (2)客觀情況轉變,完成工作部門難度加大;

  (3)個人情況變化。

  3.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的時間一般為每季度末,緊急情況下可隨時給予改進指導。

  4.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的方法包括但不限於:

  (1)直接上級面談;

  (2)隔級上級面談;

  (3)現場工作指導;

  (4)修正工作計劃;

  (5)參加培訓。

  5.中期改進指導的資訊與結果應記入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該部門或工作崗位的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6.透過改進指導仍無法達成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的,經隔級上級批准,直接上級可與員工討論修改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但應確保修改後不影響隔級工作目標的實現。

  7.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須修改的,應重新填寫“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和“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報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

  第22條 績效評估與面談

  1.績效管理區間終了時,直接上級對員工的績效狀況進行評估,評估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1)工作按計劃完成的進度和效果;

  (2)設定的各項關鍵績效指標的達標情況;

  (3)設定的工作目標的達成情況;

  (4)其他能夠反應績效水平高低的資訊。

  2.績效評估資訊的收集、整理與分析

  (1)績效評估資訊向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上規定的資訊提供方收集,績效評估資訊應經資訊提供方的部門負責人簽署確認,認可其有效性。

  (2)直接上級對收集到的資訊進行整理與分析,必要時向人力資源部尋求協助,確定在績效管理區間內該員工的工作目標、指標標準達成狀況。

  3.績效評估等級

  (1)優秀——指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達到且超過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

  (2)合格——指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

  (3)有待改進——指未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個別未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透過努力和指導可以達成。

  (4)不合格——指未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全部或多數未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判斷其無法達成。

  4.經對績效資訊進行分析後,直接上級形成績效評估報告,報經員工隔級上級和人力資源部(分店行政人事部門)稽核與備案。

  5.績效面談

  (1)績效評估結果形成並經隔級上級和人力資源部(行政人事部門)稽核後,直接上級應儘快安排與員工進行績效面談,績效面談包括但不限於:

  ① 工作目標和關鍵績效指標的達標評估結果;

  ② 績效管理區間內的工作表現優點;

  ③ 績效管理區間內的工作表現不足;

  ④ 工作改進方法、途徑和計劃。

  (2)員工對績效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向隔級上級或人力資源部(行政人事部門)申訴,獲得答覆為最終回覆。

  (3)績效面談的資訊與結果記入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23條 績效評估結果輸出

  1.獎懲輸出

  (1)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優秀的,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給予0.1~0.3的獎勵係數,即獎金=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的月基本工資總額×獎勵係數。

  (2)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合格的,全額髮放工資總額。

  (3)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有待改進的,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減發0.1係數的工資。即減發金=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的月基本工資總額×減發係數。

  (4)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不合格的,如預計在下一績效管理區間內可以改善,則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減發0.2~0.3係數的工資;如預計不可改善或績效水平過低的,給予調整崗位或辭退處理。

  2.規劃輸出

  用於制定下一績效管理區間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工作計劃時參照使用。

  第24條 其他規則

  1.績效管理區間的間隔時間最多不超過兩週,逾期而未形成的,由員工隔級上級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詳細解釋,無合理理由的,將對隔級上級按二級處罰執行罰款並限令形成。

  2.績效管理區間內,出現下列情況的,將對責任方直接上級處以月工資總額的20%罰款,不能改善或情節嚴重的,給予調整崗位或辭退處理:

  (1)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不能促成工作目標達成的,員工直接上級不能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合理、詳細解釋的;

  (2)績效評估資訊收集方不能提供準確資訊的,直接上級不能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合理、詳細解釋的;

  (3)員工在績效管理區間內發生嚴重工作失誤和造成嚴重工作事故的。

  第25條 記錄

  1.《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績效管理日誌、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績效資訊(資料)採集表由各部門、分店保留三年。

  2.績效評估報告一式兩聯,分別由各部門、分店和人力資源部保留三年。

績效考核方案 篇3

  一、被考核人員

  財務部經理、主管、會計人員

  二、考核責任人:

  財務部經理的考核人為財務總監

  財務部主管的考核人為財務部經理

  財務部會計人員的考核人為財務部主管。

  三、考核方法:

  1、所有人員均採取自我述職報告和上級主管考核綜合評判的方法,每月度及每年度進行。

  2、述職報告:每月須按規定時間要求交書面述職報告給上級主管領導;每年須在12月底交書面述職報告給上級主管領導。

  3、上級評價:採用級別評價法,即直接領導初評打分、上級主管領導複評打分的方法。

  四、考核時間:

  1、月度考核:次月1日前將個人本月書面述職報告及下月工作計劃交直接上級,直接上級及上級主管領導於下月5前完成上級評價並交人事行政部彙總,經總經理稽核後,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2、年度考核:所有在職員工應於每年12月25日前將個人全年工作述職報告及下年度個人工作計劃交直接上級,直接上級及上級主管領導於12月30日前完成上級評價並交人事行政部彙總,經總經理稽核後,報財務部。

  3、在試用期間的管理人員不參加年度考核。

  注:由人事行政部將考核資料整理歸入員工個人檔案。

  五、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計分,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崗位職責考核(考核的重點):

  指對每個管理人員要擔當的本職工作、完成上級交付任務的完成情況進行評價。基本考核要素由ISO規定的部門質量目標、工作質量、工作交期和工作跟進等構成,此項考核佔總考核的70%。

  2、能力考核:

  指對具體職務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經驗效能力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擔當職務所需要的理解力、創造力、指導和監督能力等經驗效能力以及從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效率、方法等。

  3、品德考核:

  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工作責任感、工作勤惰、協作精神以及個人修養等構成。

  4、組織紀律考核:

  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紀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遵紀守律、儀表儀容、環境衛生以及接聽電話語言規範等。

  說明:2—4項考核佔總考核分數的30%

  六、考核等級:

  1、A級(優秀級)95—100分工作成績優異,有創新性成果。

  2、B級(良好級)80—94分工作成果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且成績突出。

  3、C級(合格級)65—79分工作成果均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

  4、D級(較差級)60—64分工作成果未完全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但經努力可以達到。

  5、E級(極差級)59分以下工作成果均未達到目標任務要求標準,經督導而未改善的。

  八、考核紀律:

  1、上級考核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不可對親自培訓或招聘的部屬予以過高評價;上級領導不負責任或利用職務之便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或扣分。

  2、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組織、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敷衍了事者,一經查實,將給予扣分或免去全月獎金。

  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管理人員次月1日之前未按時交總結及計劃者扣除考核總分的10%;每月5日不按時報送考核表的部門,扣其考核總分的15%。

  4、扣分必須要有依據,做到認真、客觀、公正。

  5、弄虛作假者,一律按總分的50%記分。

績效考核方案 篇4

  為了保證公司在銷售上的連貫性和公司形象的整體性,考慮有效銷售激勵制度的完整性,以及員工的穩定性,同時為更好激勵員工高效地工作和創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特制定本草案。

  一。薪酬體系:

  1、薪酬組成結構:

  1.1基本工資+補貼+銷售獎金;

  1.2本地員工增加交通補貼;外派員工公司安排住宿增加異地工作補貼,但不享受交通補貼;

  1.3非經濟性報酬:在工作方面提供員工參加有興趣工作、參與企業管理;企業方面讓員工有實現價值的機會;關懷員工個人生活,有公司如家感覺。

  2、基本工資標準:

  一級置業顧問:800元/月

  二級置業顧問:650元/月

  三級置業顧問:500元/月

  四級置業顧問:400元/月

  實習置業顧問:350元/月

  3、補貼組成及標準:

  生活補貼:100元/月

  醫療保險補貼:20元/月

  養老保險及其他:100元/月

  交通補貼:130元/月

  異地工作補貼:130元/月

  二、銷售獎金組成及標準

  銷售人員獎金的計算:

  銷售人員獎金實發額=個人獎金應發總額x業績提成比例

  1.個人獎金應發總額=銷售數量獎十銷售價格獎十提前收款獎

  (1)銷售數量獎

  銷售人員超額完成個人任務指標的,按100元/m’支付獎金,超額指標達到50%以上的部分,按120元/m’支付獎金,上不封頂。成交者,按成交價1%發放獎金。

  (2)銷售價格獎

  銷售人員操作結果高於規定付款方式折扣率的,按其差率的50%計提獎金。

  (3)提前收款獎

  銷售人員根據定購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若提前10天收到房款,則按實際收到房款折算成面積,按5元/m支付獎金,提前收款時間每遞增5天,折算到每平方米的提獎標準增加1.5元/m。

  2、業績提成標準

  ①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任務100%以上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110%支付。

  ②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面積任務的90%以上不到100%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100%支付。

  ③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面積任務的70%以上不到90%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80%支付。

  ④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面積任務不足70%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60%支付。

  三、關於進級標準

  1.升降級標準:

  1.1置業顧問新進入公司一律按實習置業顧問,工作滿一個月後可轉為四級置業顧問,工作滿三個月(不含實習期),可參加三級置業顧問評定;工作滿六個月(不含實習期),可參加二級置業顧問評定;工作滿八個月(不含實習期),可參加一級置業顧問評定。

  實習置業顧問

  工作滿一月

  四級置業顧問

  工作滿三月

  三級置業顧問

  工作滿六月

  二級置業顧問

  工作滿八月

  一級置業顧問

  四、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將扣發其所在專案個人獎金。

  1、被公司辭退的員工。

  2、在該專案銷售結束前離職的員工。

  3、累計曠工達七天或連續事假二週的員工。

  4、在工作中有嚴重過失,過公司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的員工。

  四、員工薪酬管理細節參照公司員工手冊。

  五、本草案執行時間從公司修訂之日起開始。

績效考核方案 篇5

  一、目的

  1.全面貫徹公司薪酬、目標考核、5S管理等檔案精神;

  2.科學評價部門內部員工的工作效果;

  3.確定部門內部員工的績效工資;

  4.調動內部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

  5.提高部門內部員工的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二、依據:

  1.公司薪酬管理方案

  2.公司目標考核管理方案(含補充規定)

  3.考勤管理方案

  4.司機與車輛管理方案

  5.公司其他相關制度與方案

  三、原則:

  1.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2.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原則

  3.明確規定、嚴格執行原則

  四、適用範圍:

  本方案適用於部門內除部門經理外的所有員工。

  五、分類:

  根據員工工作性質和型別的不同,將部門內部員工分為四類:

  1、行政人事助理

  2、車隊隊長

  3、車隊司機

  4、食堂炊事員

  六、考核辦法:

  考核辦法分兩類,一種為工作目標考核部分,根據崗位類別確定不同的考核標準,月度內統計一次,總分為100分;一種為日常行為考核部分,適用於部門內的所有員工,為對部門員工的基本要求,在工作目標考核的基礎上增加或扣減分數。

  (一)工作目標考核部分:

  1、管理崗位的考核:適用於行政人事助理和車隊隊長

  1)說明:每週考核一次,月度彙總

  2)計算:

  周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實際得分之和/周工作計劃分數之和

  月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考核得分之和/月度週數

  3)要求:

  週六12:00前責任人提供本週工作總結和下週工作計劃

  總結客觀、公正、全面

  計劃全面、科學

  4)考核辦法:

  不符合要求每例扣2-4分;

  不按要求時間提交扣得分的3分。

  2、司機的考核:適用於司機

  1)說明:每月考評一次;

  2)要求:按公司車輛與司機管理方案執行;

  3)考核辦法:按公司車輛與司機管理方案執行。

  3、食堂炊事員的考核:適用於炊事員

  1)說明:每月考核一次

  2)要求:衛生、價格、味道、花色基本滿足就餐員工要求

  3)考核辦法:由部門設計調查文卷對服務質量進行抽樣調查,平均得分為其工作考核得分。

  (二)日常行為考核部分:

  說明:每月考核一次,累計計算

  計算:月日常行為考核得分=扣分+獎勵

  1、考勤:

  1)要求:按公司和部門規定出勤;行政人事助理和車隊長外出半小時以上需要部門經理批准,司機(炊事員)外出(非固定時間工作內容)半小時以上須車隊長(行政助理)批准,司機外出1小時以上須部門經理批准;請假須按公司規定提出書面申請,按程式進行審批;漏打卡應於2日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情況屬實可由部門經理籤認,月度內限3次,超過按公司規定執行;

  2)考核辦法:由部門經理根據考勤記錄和個人記錄確認,每違反一例扣分值的3分。

  2、5S管理:

  1)要求:按公司5S管理方案執行;

  2)考核辦法:每違反一例規定扣分值的1分。

  3、工作態度:

  1)要求:主動、積極對待工作,遇到責任範圍內問題應及時報告,並提出相關解決辦法;工作期間嚴禁玩遊戲、看遊戲網頁。

  2)考核辦法:每違反一例扣分值的2-5分,其中玩遊戲和看遊戲網頁每例扣5分。

  4、溝通協調:

  1)要求:協調好與領導、同事間相互關係,不得衝撞領導(含間接領導)、對待同事不友好,工作中的問題應耐心解釋、說服。

  2)考核辦法:衝撞領導每例扣3分;對待同事不友好每例扣1-2分

  5、會議:

  1)要求:按時間參加公司和部門的相關會議

  2)考核辦法:會議遲到,每次扣2分,缺席扣5分。

  6、臨時性工作:

  1)要求:無條件、積極、主動的的接受領導交辦的工作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2)考核辦法:部門領導交代工作態度不好、工作拖延、完成質量差每例扣2分;公司領導交代工作每例扣4分。

  7、工作失誤:

  1)要求:工作中保持嚴謹認真的態度,降低失誤率,杜絕重大失誤;

  2)考核辦法:正式檔案的一般失誤酌情扣分,重大失誤每例扣2-6分。

  8、團隊建設:

  1)要求:具備團隊意識和大局觀念,能積極、主動有效的幫助同事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問題。

  2)考核辦法:每例與同事的配合不暢扣2分;

  9、車輛管理(本項內容僅適用與司機):

  1)要求:穿著工裝、配工牌;按規定進行車輛停放;出勤日每天對責任車輛進行檢查;

  2)考核辦法:違反一例扣5分

  10、公司處罰:

  1)要求:嚴守公司紀律,未有受公司處罰記錄;

  2)考核辦法:受公司通報批評一次,扣6分;受公司警告一次,扣12分。

  11、獎勵:

  獎勵為表彰有突出貢獻的事件,主要為以下幾方面:

  1)受到部門表揚,每次加3分;受到公司通報表揚加6分,記功加10分;

  2)完成計劃外工作較多,且完成質量和效果較好,視情況加2-5分;

  3)積極幫助同事解決工作外困難,視情況加2-3分;

  4)學習上刻苦鑽研,進步較快者,視情況加1-5分;

  5)部門內部考核表現突出者,視情況加1-3分;

  6)其他需要表彰的事項酌情加分。

  七、考核結果與薪酬的計算

  (一)員工月度考核結果=月度工作考核結果+月日常考核結果

  (二)員工薪酬的計算

  員工的月度考核結果作為月度績效工資、季度績效工資、年度績效工資的依據。

  員工薪酬的計算方法為:

  1、月績效工資計算公式為:

  (個人月績效得分/部門平均月績效得分)*個人月績效工資

  2、季度績效工資

  (個人季績效得分/部門平均季績效得分)*個人季績效工資

  個人季度績效得分為個人季度內月績效得分之和

  3、年度績效工資

  (個人年績效得分/部門平均年績效得分)*個人年績效工資

  個人年度績效得分為個人年度內月績效得分之和

  八、附則:

  1.績效考核結果公佈的1天內,個人發現有評分不實之處,可直接向部門經理進行申訴,部門經理於1天內解釋、答覆或調整;對部門經理的解釋、答覆或調整不滿意者,可在答覆後的2天內向總經理、書記進行申訴,總經理、書記的裁決為最終決定。

  2.部門內部的考核為加強內部管理的一項基礎性檔案,部門內部員工應積極配合。

  3.本辦法為試執行方案,可透過會議紀要或專門方案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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