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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精選5篇)

  認真讀完一本名著後,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寫一份讀後感,記錄收穫與付出吧。千萬不能認為讀後感隨便應付就可以,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精選5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1

  寒假在家翻了翻家裡的書櫃,找到了這本《一個人的朝聖》,之前在kindle上看到了許多推薦,我對他的感覺好像就像是我們聽說的虔誠的教徒在禱告這樣的印象,但當我開啟這本書,卻不是我認為的那樣。

  這本書的作者是蕾秋·喬伊斯(Rachel Joyce),英國資深劇作家。寫了二十年的廣播劇本,也曾活躍於舞臺劇界,拿過無數劇本獎。《一個人的朝聖》是她的處女作,已暢銷三四十個國家,入圍2012年“布克獎”。

  作為一名作家的處女作,就榮獲布克獎,真的是對一名作家最好的鼓勵。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位在釀酒廠幹了四十年銷售代表的六十歲退休老人,名叫哈羅德·弗萊,他這一生沒有升遷,既無朋友,也無敵人,生活平靜,與妻子的關係也漸行漸遠,日復一日。一天他收到一封告別信,來自患了癌症二十年未見的老友奎妮。在哈羅德年輕時,是奎妮幫了他,因此他一直記得這件事,震驚、悲痛之下,哈羅德寫了回信,在寄信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自己已經60多歲了,但是自己的生活過得是一團亂麻,經過了一個又一個郵筒,越走越遠,他想著,走下去,我總能到達終點,最後,他從英國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東北,橫跨整個英格蘭。這六百多英里的旅程也是他穿越時光隧道的另一場旅行。87天,627英里,只憑一個信念:只要他走,奎妮就會活下去。之歌信念使他堅持了下來,並且在一路上他找到了自己人生的意義,超越了自己。在別人不理解的時候,如何堅持自己的意見。

  這本書承認人的脆弱與不堪,但卻依然有著感動人心的救贖的力量存在,而不說我們應該怎樣克服自己的弱點、逃避自己的侷限,不用所謂的“勇敢”、“光明”、“討人喜歡”的一面來武裝自己,壓抑下不安來博得他人的認可、關注與崇拜。弱點也可以帶來光明,陰影也並沒有那麼不堪。就像我們這些平凡的人一樣,並沒有什麼非凡的成就,只是如塵埃一樣,低落到地裡。我們中也許有人為了生活,獲得很卑微,很可憐,但是人一生中總要有一個點事可以釋放自己的光芒的。也許只是一封信、一個決定、不再逃避以及路上的堅持,就有了一場救贖和這個感人的故事。這樣的故事是我們感動,有時候會懷疑自己,人的一生應該怎樣度過,哪什麼才是有意義的人生,大多數人說的就一定對嗎?烏合之眾這個詞是有一定的來源的。那麼對於我們平凡的人來說,追求人生,追求優秀,追尋人生的意義。感受愛與快樂,溫暖我們的人生。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2

  近來一個月的時間都在看《一個人的朝聖》,說實話剛開始買這本書,我是聽朋友說過覺得還不錯,我就去買的。

  光聽名字就覺得很酷,總給我一種勇敢的感覺。

  但是事實卻和我想的不一樣,這本書看了前面50頁的時候,我甚至到了看不下去的時候,覺得很平淡,我甚至有點討厭哈羅德起來。特別是看到他的兒子在他面前溺水他也沒有做什麼。看到這裡的時候覺得他不是一個稱職的父親,雖然這和他的經歷有關。

  其實這個故事很簡單,就是他的朋友奎妮得了癌症。給他寄了一封告別信,他想起來以前做事的事情,決定徒步從家門口出發去看她,這個決定剛出來的時候,妻子也是反對的。

  哈羅德覺得自己退休後也沒事做,自己臨時決定說走就走,簡單的行李就出發了。

  一路上他遇到了很多人,得到了一些人的支援和嘲笑。最關鍵是自己沒有指南針,沒有過多的錢,都是步行,甚至在徒步中總是會想起自己的兒子,妻子,母親還有父親。

  想起生病的朋友,也許她正在等著她,也許他一直在走,不停下來。她就會一直活著,這好像是一個信念,一直支撐著他前進。

  其實過程中他的腳受傷後,路過的人也勸他放棄過。甚至是他自己給妻子打電話也放棄過,但是妻子是從不理解到了支援,幫他訂了一個酒店,讓他睡一覺醒來繼續出發。

  看到這裡我真的很感動,為他的妻子,大概是真的愛他,才為他擔心每天,也想著讓他完成,別後悔,別給人生留下來遺憾。

  這也許就是是所謂的愛屋及烏,因為愛,所以支援你。

  漸漸的他的故事被很多人所知道,甚至有些人來選擇和他一起徒步。也是影響了很多人,得到了一些人的幫助,才開始有了“朝聖者”。

  隨著一頁一頁的看下去,好多事有了眉目,就如他的兒子其實是死於自殺,就如他之所以去看她是因為很多年前他欠她一句對不起。

  其實兒子的離開。對自己的打擊很大,也是因為兒子的離開,和妻子好像變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在這個徒步過程,想起來自己平淡的生活,還有過往的種種,他好像一點點找到了過去的那個自己。

  看到朋友的那一瞬間,雖然朋友不能說話了,但是自己做到了自己的承諾,還是欣慰的吧。

  也和妻子說開了過去的秘密,兩個人回憶第一次見面的場景,又找回了過去的愛情,這些年平平淡淡一直生活著。其實她們還是互相相愛,只是因為一些事和人,使她們變得話語和交流很少。

  朋友是離開了的,但是走的比較從容,這個故事的結尾是他和妻子和好,繼續回去生活。

  這個故事給我最深的就是他在徒步的過程中,一點點挖掘了過去的傷害,直接面對那個過去的自己,那個傷痕累累的自己。

  重新讓世界走進來,讓生命充滿陽光,這是一場靈魂之旅,亦是一場救贖。幸運的是他做到了!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3

  《一個人的朝聖》,基調是沉悶的,直到讀到主人公哈羅德堅持不下去,想要放棄時,給妻子莫琳打電話,莫琳義不容辭挺身而出支援丈夫,含淚鼓勵他不要放棄,為他訂好賓館,指明方向,再到後來,即便哈羅德偏離目的地貝里克,莫琳認為哈羅德早晚都會達到目的地的,只是默默關注他的動向,不打擾,到最後,她也知道這趟旅行對他的意義,比看起來要重要得多。要知道,此時的莫琳無時無刻不想丈夫早點回家。而比起自己的私心,她選擇成全哈羅德。這些細微細節和心裡活動的變化,讓我讀來很是感動,這種感動和溫情來自於夫妻之間的深情、義氣、成全。而原本這是一對隔膜了二十年的夫妻。

  這本書貫穿了兩條主線,一條是哈羅德為了救朋友奎妮,或者算不上真正意義上的朋友,二十年前消失在彼此的世界裡,二十年後因為奎妮身患癌症給哈羅德寫的訣別信,又讓她和他連線起來,才有了哈羅德獨自上路,從哈姆斯南部金斯布里奇村福斯橋路徒步到貝里克郡聖伯納丁療養院,歷時87天,途經627英里,完成了一個人的孤獨之旅;另一條是哈羅德與妻子莫琳之間的情感糾葛,抑或說哈羅德與他家庭之間的故事,透過他在這趟旅途中的所思所想娓娓道來。這兩條線索相互交融使得《一個人的朝聖》飽滿立體,既富有故事性,亦展現了人性的多面性;既有浪漫和純真,亦有人性的複雜和現實。或多或少還有自我救贖的意味在其中,哈羅德在一成不變而沉悶的生活中感覺迷失了自己,在第1節“哈羅德與信”的結尾處哈羅德發出了“我是誰?”的疑問,他需要作出改變重新認識自己;另一方面,哈羅德交信時途經加油站,加油站女孩告訴哈羅德信念可以改變一些事情,哈羅德就想到只要他在路上,奎妮就會活著,他要救她,就如當初她救他一樣堅決,就這樣在沒有手機沒帶錢包,什麼也沒準備的情況下,靠著腳上的帆船鞋,憑藉信念和毅力,一隻腳放到另一隻腳前面,簡單重複機械的動作完成了他的獨自旅行,而他此時已是六十五歲的老人。

  在旅途中,哈羅德滿滿回憶的都是他的妻子莫琳、兒子戴維,兒子戴維的死是夫妻二人隔膜的原因,雖然同住一個屋簷下,但卻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也許分離更容易看清彼此的真心,因為哈羅德的出走,莫琳也發現她對他的愛未減少一分,而他自始至終都是深愛莫琳的,只是彼此的誤會太深,均以為各自都不再需要彼此。我一直覺得相處那麼難都不願離開的,必定是因為愛。而他們就這樣錯過了二十年的大好時光,都在誤解和冷漠中度過,慶幸地是彼此都未曾離開,終因這次孤獨之旅,兩人終算冰釋前嫌破鏡重圓。哈哈,我倔強地認為這無疑是作者更想表達的溫情,夫妻感情的重塑和迴歸,更像平常夫妻的真實寫照,而無論誤會和矛盾如何,患難與共最是平常。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4

  《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令人吃驚的是,這本書並不那麼有關宗教。開頭,老夫老妻哈羅德與莫琳的日常生活畫卷向我們展開哈羅德呆滯而刻板地過了一生,幾乎是碌碌無為的典範;而莫琳總是忙忙碌碌,馬不停蹄地打理著各項瑣事,似乎不厭其煩,但她的一詞一句裡又透著無盡對丈夫以及現狀的不滿。陌生與疏離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倫之樂所在的位置。但就在這個時候,哈羅德的舊友奎妮病危,來信告別,在給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羅德決定要徒步跨越整個英格蘭去見奎妮。他懷揣著一個近乎可笑的執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見奎妮,她就能活下來。

  老人家就這麼出發了,沒帶手機和任何徒步裝備,沒做任何事先準備,就這麼篤定地開始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他穿著帆船鞋一路向北,從邁出第一步開始,就始終相信著自己的目的地歷歷在望。“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援有人質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來來往往,只有哈羅德自己的堅持始終如一。孑然一身開始征程的他,最終也是獨自一人抵達了終點。

  合上書,我心裡只有對哈羅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專有名詞,神聖也並非宗教的專屬定語。人的存在即是偉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煥發光彩。那麼信仰是什麼呢?信仰其實很簡單:堅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夠抵達終點”。但要想堅持這個信念,其實並不容易。這需要超人的毅力與勇氣,足夠的耐心與執著,以及直面一切、懷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荊斬棘,方才所向披靡。

  朝聖這個詞,本就帶著濃濃的宗教神秘色彩;一個人的朝聖,似乎更顯形單影隻,像是孤獨的信徒帶著旁人眼中的傲慢,帶著獨屬於己的執著,直直朝著心中的燈塔走去,不回頭、不停留。於是,我帶著近乎崇敬的心理,翻開了這本書的扉頁。

  “去接受一些你不瞭解的事物,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給哈羅德徒步啟發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說。

  你會發現,在旅途過程中,你總會忘記哈羅德是一位年過六旬的老人。和過去幾十載的自己相比,他充滿了朝氣與自信,在遼闊無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說,“好像他等了一輩子,就是為了走這趟”。這不僅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隨著故事逐漸展開,我們知道哈羅德並不是為了奎妮而奔波,更是為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兒子戴維、給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當然,也是為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蘭的同時,他也回顧了自己的一生;在到達最終目的地時,也回到了最初的起點——在那兒,有他最美好的初戀回憶,有著蓬勃的希望與對未來的無限憧憬,有著對生活最原始的熱愛之情——而現在,他也將如此繼續自己的生活。

  儘管困難,但我相信,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哈羅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誠地朝聖,向著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進,與前進。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5

  平凡人見證奇蹟,英雄締造奇蹟。87天,627英里,一個退休老人在毫無準備的情況下突然決定出發,以其精神力量挽救生命垂危的老友,隨即克服大量難以想象的困難徒步穿越英格蘭,以其執著和勇氣將不可能變為現實,用實際行動塑造了一段傳奇。

  然而,當我們跟隨《一個人的朝聖》的作者蕾秋·喬伊斯的筆觸,拋開紛雜與浮華,一步步揭開明亮的光環下所隱藏的真相時,卻漸漸發現故事的主人公哈羅德不僅僅是普通人中最不起眼的一個,甚至,按當下的流行說法,他幾乎可以稱得上是一位loser,木訥寡言的他不過是憑著一份最單純的初衷,以最為質樸的方式在回報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良善與歉疚。正如那個《阿甘正傳》裡的阿甘,成功是因為簡單。

  終其一生,即便是在完成了627英里的徒步旅程後,哈羅德都沒有真正學會如何面對他人的無助,於是,生性善良的他就只得按捺住悲傷,別過臉去逃避現實,也由此在繼“沒人要的兒子”之後成為“失敗的丈夫”和“缺位的父親”。人生如同一個錯綜複雜的迷宮,每個岔口的不同選擇都指向千差萬別的結果。在荒涼的晚景中最不經意的回望,也能瞥見灰暗來路上與你擦肩而過的那一千萬種其他可能。

  於是,那些蟄伏的思緒漸漸奔湧,那顆早已日漸麻木的心也開始悸動。正如著名詩人狄倫·托馬斯的詩句:不要溫順地走入那個良夜,老年應當在日暮時燃燒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在路上的哈羅德因為一個簡單的目的出發,卻從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找尋到了自己的其他可能性,終於在花甲之年收穫了想要的人生。

  627英里,不僅是用腳邁過的距離,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用心靈和回憶丈量的旅程,是真正的人生之旅。也許是當身體放歸大自然時,心靈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記憶,更容易從逝去的歲月中尋回隱匿的自我;也許是因為擴大的視角、開放的交流容易讓人在接受和思辨中學到更多。旅途中的哈羅德不僅漸漸讀懂了人生,學到了只追求最珍貴的親情、愛情、友誼,而放棄其他一切外物,更學會了接納自己,從而感悟到“給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饋贈,既需要謙遜,也需要勇氣”。

  作者以明暗交織的寫法將哈羅德的身體之旅與心靈之旅相結合,交替表現,而當哈羅德站在旅程的終點時,其空間上的旅行更像是作為心靈之旅的背景而存在,或者說,是心靈之旅投影到現實空間的一個對映。當那個愈加自信、篤定、堅強的哈羅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時,找回幸福的婚姻只是情理中的必然。

  也許,你依然要說,《一個人的朝聖》只是虛構的故事,627英里終究不是現實。可是,請記住,“虛構的故事也有其意義”,就像加油站女孩所說的“如果我們都不趁著現在偶爾瘋狂一下,日子就沒什麼盼頭了”。來吧,接受“不可能”,一杯執著加幾滴瘋狂,生活會更加充實而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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