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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社會穩定調研報告

維護社會穩定調研報告範文

  在經濟飛速發展的今天,報告使用的次數愈發增長,我們在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語言要準確、簡潔。為了讓您不再為寫報告頭疼,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維護社會穩定調研報告範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區市東街道辦事處,位於**市區東北部,版圖面積26.7平方公里,5個社群,26個居委會,4.2萬人,其中流動人口3600餘人。建設和諧、穩定、安全的政治環境,是我們黨從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的全域性出發提出的一項重大任務,鄉鎮辦事處在和諧社會建設中擔負著重要責任,如何創新理念,強化措施,努力維護社會穩定,是擺在我們面前現實而重大的課題。近年來,市東街道辦事處在上級黨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牢固樹立“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的意識,把抓好轄區穩定、推進城市化程序,做為做好當前各項工作的總抓手,全力營造安全、穩定、和諧的政治環境,有力的促進的全辦經濟及各項社會事業的健康有序發展。

  一、近年工作開展情況

  隨著全國上下改革開放,以及XX區開發建設的不斷深入,轄區穩定工作出現一些新問題、新情況,由原來的鄰里糾紛、幹群關係轉變為追求經濟利益、民主權力和政治地位為主的矛盾體系。即是由道德槓桿為主逐步轉變為利益槓桿為調節體系所產生的矛盾衝突,利己主義思想逐漸抬頭。於是圍繞村務、財務、政務公開,宅基地、承包田、農民負擔、計劃生育以及開發商與佔地群眾等利益衝突已成為當前矛盾的主體。針對當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市東黨工委辦事處結合實際,及時調整工作思路,從五個方面入手,做好轄區穩定、安全工作。

  (一)倒序選村,重心下移,合理配置包村工作資源與力量

  辦事處緊密結合XX區開發實際,針對當前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方法,落實一崗多責,合理配置包村(居)工作資源和力量配比,職務越高的包情況越複雜的村(居)。即將現有26個村(居)分類、排隊,確定現有14名班子成員和副科級幹部任包村組長,再由班子成員採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在優秀中層中,選出其餘12名包村組長。這12名包村組長,得票少的先挑村,班子成員和副科級幹部排名在後邊的再挑村,以此類推,職務越高的任務越重。同時,經黨工委擴大會議研究決定,包村工作落實一個“包”字。對村(居)班子調整、納新黨員,舊村改造、專案開發,特別是對重大經濟活動等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表決會議,包村幹部要參加,搞好會議記錄,參會人員要簽字。同時要求工作重心下移,包村幹部、社群書記,分管領導,各負其責,改變以往凡事即找主要領導要解決辦法的無序局面,既提高了辦事處幹部在村(居)中的威信,又不斷鍛鍊、提高幹部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及時發現,適當調整,集中開展重點村居整治行動

  今年以來,辦事處加強了重點村居整治工作,將解決近年來XX區開發次生出的積壓遺留問題,當做當前首要任務來抓,對天王堂、郭集、北張、鄭家等遺留問題較大,群眾集體反映強烈的6個村(居),配強力量,集中開展重點村(居)整治活動。目前,對鄭家、北張主要負責人進行了調整,對天王堂因開發商造成的爛尾樓工程,一方面撥付部分資金安撫受騙群眾,一方面走司法程式,市中級人民法院封存58戶樓做為財產抵押,維護了居民的合法利益。辦事處原辦公樓也已經啟動司法程式依法解決。幾個重點村(居)群眾的情緒穩定了,班子也更團結、有力。

  (三)規範程式,嚴格紀律,努力促進工作開展有秩序、有實效

  辦事處結合近期發現的一些問題,有針對性的做了工作程式和紀律方面的要求。一是針對近幾年多個村(居)因開發佔地,資金數額較大易出現問題的實際,在進一步修訂完善村(居)財務管理辦法的基礎上,以辦事處檔案引發了《市東街道辦事處村(居)財務管理制度》,規定各村(居)每月必須到核算中心下賬,並與每月5日民主議政前張榜公佈。一次性支出在2萬元以上的,需召開由包村組參加的全體黨員、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透過,形成會議記錄,到會人員簽字,再由辦事處分管領導審批後,到財務核算中心提取款項;凡是牽涉兌付到戶的款項,由村(居)班子提供出分配方案、到戶明細表,再由核算中心統一協調銀行以存單的形式支付。二是以檔案的形式引發了《市東街道辦事處統一收款收據管理辦法》,建立專門帳簿,登記收據的購、用、存、銷、數量及號碼,收據要由村(居)會計專人負責,規範管理,並負直接責任。管理人員有調動的,需提前上交收據並結清核消。三是辦事處內部也規範了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每月開支情況由辦事處主任在班子會議上公佈,凡是較大支出、專案付款等均由承辦人員提交預算,主要領導同意方可支出,辦公費用在報銷時,均需提供費用清單,否則不予辦理。四是負責重點工程專案的要全權負責工程監管(工程質量、進度、撥付工程款,工程驗收、養護、維修、決算、結算等)。工程款對付原則上由辦事處召開專門會議確定。該專案負責人對工程質量終身負責。五是進一步強調了值班制度和資訊暢通制度,要求班子成員、社群書記,村(居)班子、主任嚴格24小時資訊暢通。發現一例手機不開或不接的立即告誡,兩次的通報批評直至撤銷職務。嚴格落實特殊時期值班制度,無故不到崗的,嚴肅處理。

  (四)健全網路、點面結合,確保重要時期穩定工作不留死角

  迅速建立三個網路,即情報資訊專群網,黨工委書記、分管書記、信訪助理、社群書記、各村居書記為資訊員;重點責任防範網,對幾個重點部位,每個部位一名社群書記,一名派出所副所長負責;綜合整治排查網,各包村(居)幹部負全責,實行日報告,周彙總制度。嚴格163機制流程,及時有效解決萌發的問題。各社群,包村幹部,劃片分組,對轄區宗教場所、xx練習者,及其它重點人員,實行24小時巡視或監控。同時,向科技要警力,把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工作作為穩定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實完善三級防控網路,層層簽定責任狀,落實好“人防、物防、技防”並舉措施,構築多層次、全方位、立體化的治安防控體系。目前,辦事處又新增治安探頭176個,有效改善了轄區治安狀況。同時,加大轄區安全監察力度,特別是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在健全機構、規章制度的基礎上,把安全生產的工作重點定位在宣傳教育培訓上,增強各行各業人員自身防範意識及處置突發事故的應急能力。加大安全生產監察力度,織密安全監察網路,做到無死角、無疏漏。

  (五)借鑑經驗,結合實際,對村(居)工作實行量化考核

  為充分調動村居班子積極性,強化村居幹部隊伍建設,借鑑2個兄弟辦事處的經驗,結合辦事處實際,在做足做細調研和反覆徵求班子成員、社群書記、各村(居)主要負責人的意見基礎上,出臺了《關於對村(居)“兩委”幹部工資待遇及目標考核的暫行辦法》,村居黨支部書記和居委會主任實行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制,固定工資及其他成員的誤工補貼均有村居自行發放,但必須結合本村集體收入、人均收入等因素,並召開有關會議確定。績效工資統一由辦事處負擔,結合對村(居)的考核情況發放。考核分半年、年終兩次進行,實行百分制。考核內容包括經濟發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基層組織建設四大部分,20個小項。每一項都有相應的分值。現各村(居)班子積極性空前高漲,各項工作落實力度明顯加大。

  二、影響社會穩定因素存在問題的原因

  透過近幾年的探索實踐,我們積累了一些經驗,開展的一系列工作也卓有成效,但是還存在許多機制、政策不配套及滯後等問題,影響了工作的開展。

  一是面對經濟的發展,拉大了貧富差距,巨大的差異特別是暴富的榜樣激發了人們對財富的慾望,這種慾望與能力的不足,促使一些人鋌而走險,透過種種不正當手段謀取利益。這就導致不講信用、坑蒙拐騙和偷盜搶劫醜惡現象的增加。

  二是隨著城鎮化程序,外來人口逐漸增多,由於制度和力量的缺乏,我們明顯感覺到社會穩定工作的壓力。

  三是文化上的因素。經濟和社會發展帶來的不可避免的社會矛盾和衝突,對農民的思想也產生了深刻的衝擊和影響。農村社會分化帶來多元化的社會形態,農民的社會價值觀和倫理道德觀念亦面臨分解與重建的過程。但是由於規範的`制定遠遠落後於變革的速度,特別是村(居)文化相對缺乏,賭博迷信,及與之相對產生的形形色色處於正斜邊緣的教會,正悄悄蔓延,成為誘發多種不穩定因素的社會毒瘤。

  四是組織上的因素。當前,我國正處在由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從農業社會向工業社會、從封閉社會向開放性社會的變遷和發展時期。政治、經濟的改革極大地震撼和衝擊了我國的農村社會結構,各結構要素之間恆定的關係不復存在,分化與整合之間難免會出現失衡與失調現象,從而導致農村社會穩定難以持續維持,大量非穩定因素產生。進入社會轉型期之後,組織結構也由一元向多元化方向發展,並形成了大量新型的經濟組織和民間組織,其結構模式多樣化及異質性特點十分明顯。實際情形是農村政治體制改革仍處於滯後狀態,作為國家基層政權的鄉鎮政府組織,及農村自治組織的村,在農村政治結構中仍未健全和完善,特別是鄉鎮職能機構受限太大,還不能真正實現依法辦事,各職能站所大多是隨著形勢的發展臨時應急成立的機構,如城建辦、安檢所、信訪辦、610辦公室等機構,大多隻有協調、教育職能,在處理共同事件及安全檢查時力度不夠,遇到不配合等問題時只有逐級上報,而沒有處罰措施等強制措施。四是鄉鎮辦多重管理職責不清,許多企業只服從系統管理不配合辦事處的工作。

  五是由於受經濟利益的驅使,個別企業,尤其是規模較小的個體私營企業,還存在重生產,輕安全的意識,雖然也配備了安全人員,制度也上了牆,但是,還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不能真正實現安全管理。

  六是隨著城鎮化的程序,舊村改造也像雨後春筍一樣顯出勃勃生機,一部分村(居),也確實得到了實惠,象我辦的宣家村,幾乎是整體改造,而且是開發商與村(居)民互惠互利的成功典範,但是,有些村(居)缺少房地產開發知識,在與外商聯合開發專案時,自身利益難以保障,大部分利益由開發商所得,甚至個別村居在合同簽定上,缺乏專業知識,掉進開發商設下的陷阱,讓村居集體和群眾蒙受巨大的經濟損失,引起共同性事件。加之最近開發建設專案逐年增多,個別開發商剋扣、截留農民工工資,導致共同性事件發生。

  三、採取的措施

  (一)加強村(居)組織建設,完善綜治配套組織

  實踐證明,一個強有力的基層黨組織,對農村穩定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要繼續發揚黨內民主,擴大群眾參與,深入實踐和推進村(居)黨組織班子的“直選”工作,夯實黨組織的群眾基礎,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建立健全村(居)治保會、村(居)調委會等基層綜治機構建設,選好配強治保會主任、調委會主任,充實人員力量堅強業務培訓,提高綜治工作水平,充分利用他們的地緣、人員優勢,發揮他們在維護基層農村穩定工作中的主力軍作用。要組建治安義務巡邏隊,充分挖掘民力資源,利用廣大群眾參與治安的自覺性和積極性,組織志願者隊伍,結合各地實際,開展重點部位、重點地段、重點時段的治安巡邏。要發揮派出所、社群保安隊,作為治安巡邏的主力軍作用,做好本轄區範圍內的治安防範工作。同時,完善健全轄區群防群治網路。

  (二)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完善村民自治組織

  透過農村勞動力素質培訓工程和學習型家庭、學習型社會建立活動不斷提高農民整體素質。深入開展文明示範戶、衛生街道辦事處示範戶評選,廣泛開展群眾性文化活動,推動村級文化活動中心建設,用先進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佔領村(居),推動轄區社會各項事業健康發展。加強學校教育,注意對青少年的教育保護,預防違法犯罪。切實保障人民的民主權力。加快政治體制改革,切實保障人民群眾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力。完善村(居)組織內部的監督制約機制,提高決策水平,深入實施村(居)務公開工作,提高村(居)務的透明度,保障村(居)民的自治權力和民主權力。

  (三)加強法治宣傳,完善普法教育體系

  針對轄區群眾的特點,以普法為先導,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普法教育活動,在普法的內容、形式、組織領導等方面都要有創新。首先在普法的內容上,著眼提高廣大群眾的民主意識和法制觀念,圍繞農業、農村、企業中心工作,開展有針對性的普法教育活動。著重抓好五大類法律知識的普及教育;一類是民主政治類的法律知識,二是維護穩定類的法律知識,三是民事經濟類的法律知識,四類是基本國策的法律知識,五是生產類的法律知識。透過這些與轄區工作、農(工)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提高轄區群眾的法律知識水平,增強群眾的法制意識和觀念。其次,在普法的形式上,對村(居)幹部和普通村(居)民分別採取不同的方式進行。對村(居)幹部和村(居)民代表可以採取組織集中學習培訓的方式進行,對普通村(居)民則可由村幹部帶動學法,向村民宣講法律知識,並利用有線電視、遠端教育、廣播、宣傳欄、圖片展覽、印發法制宣傳資料,舉行文藝演出等多種方式,開展經常性、形象化的法制宣傳教育,寓教於樂,使普法教育滲透到村(居)民的日常生活中去。最後,在普法的組織領導方面,農村基層組織應落實相關的普法教育保障措施,如建立村幹部定期學法制度、普法考試製度,落實一個固定的普法教育場所,建立一個固定宣傳欄,每年要有一定的普法經費等,從而推定普法教育活動正常有序開展。加強村規民約的建立和完善,從源頭上加強對不穩定因素的控制。

  (四)加強對農村弱勢群體的救助,完善保障措施

  實施農村低保生活保障制度,做到應保盡保。深入實施城鄉居民合作醫療,緩解和減輕群眾因致病和因病反貧,提高居民健康水平,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努力提高職工養老保險覆蓋面,切實推進零就業工作,擴大就業面,解決群眾後顧之憂。推進慈善分會和愛心助學基金建設,擴大收益面。

  (五)加強司法介入力度,深化平安建立工作

  推進平安村(居)建立工作鞏固建立成效,在建立特色、探索經驗上下功夫,努力使每一個地方和單位、每項活動都形成自己的特色和經驗,營造轄區居民安居樂業的社會治安環境。建立過程中要切實加強以村黨組織為核心的基層組織配套建設,充分發揮村(居)委會、調委會、治保會等組織的作用,加強對黨員群眾的教育管理,真正做到“看好自己的門,管好自己的人,辦好自己的事”。

  加強司法所建設,強化為農服務的法律援助職能,做好重點人群管理,主要包括“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落實防範控制措施,防止、減少重新犯罪;加強對“xx”及寺廟、教會等組織的引導和監控,加強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中心建設,做到“底子清、臺帳齊、責任明”。

  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農村惡勢力,堅持從重從快的“嚴打”方針,對農村各種黑惡勢力團伙及其成員,進行全面及時的打擊,徹底摧毀農村黑惡勢力。提高防範水平,特別是要加大科技投入,推廣技防促防範,透過安裝電子監控裝置等高科技手段,對要害部位和要害部門實行全天候監控,提高專業防範水平。

  (六)加強矛盾預防化解機制建設,完善法律服務體系

  加強領導,提高科學判斷和及時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正確認識和判斷當前矛盾糾紛的現狀、性質和形勢,是正確化解矛盾糾紛和把握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前提。總體上看,目前全辦社會相對還比較穩定,各類矛盾糾紛處於可控狀態。但同時也應該看到,隨著新一輪改革的深化和發展的加快,新問題、新矛盾還會不斷產生。有的群眾之所以“集訪”和“纏訪”,是一種對改革和發展引發出來的新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而上訪。要根據不同性質的矛盾糾紛,採取不同的政策和法律手段,堅持分級負責、歸口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侵權、誰補償的原則,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整合資源,建立矛盾糾紛調處新機制。由於體制的原因,調處矛盾糾紛的部門較多,形不成合力,導致有些群眾“寧訪人不訪法”,大事小事找黨委和政府,甚至長期“纏訪”。因此,應建立市、區、辦、村四級民間糾紛排查調處新機制,集中排查,綜合分析,分類指導,明確責任,以政策和法律的形式規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機制,啟動信訪、行政複議、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程式,引導人民群眾透過法律途徑化解社會矛盾,妥善協調處理不同群體之間,各種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係,遵循“案結事了”的原則,努力把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

  完善預警機制,建立健全公共性、突發性、共同性事件的處置預案,建立健全不穩定因素排摸機制,並使之規範化、制度化,同時堅持集中排查和經常性排查相結合,及時掌握新問題、新矛盾。加強司法信訪聯動中心建設,完善163機制和調處網路,發揮綜合優勢,儘可能把問題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探索建立農村社會穩定評估預警體系。創新解決矛盾的體制改革技術手段,探索建立糾紛雙方自主談判協商制度,由鄉鎮辦或村為糾紛雙方提供一個平臺,鼓勵糾紛雙方透過平等協商的辦法解決問題,並使之形成制度(章程)。探索從法律服務市場尋求解決辦法,即政府面向社會將糾紛作為標的進行招標,由中標的社會法律中介機構負責解決糾紛。

  (七)加強村(居)房地產開發專業培訓,建立村(居)合同、協議評估管理體系

  成立專門機構,在規劃前提下,對現有房產、地產予以評估,並對開發專案的收益、利益分成、發展前景等先由政府指派的專業人員予以評估,寫出具有說服力的評估報告,以便村(居)參考。並對合同、協議等的簽定提供有償或無償的服務,推動舊村改造程序。同時加大專業知識培訓,增長群眾專業知識水平,確保群眾共享改革開發的勝利成果,預防因經濟利益問題出現不穩定因素。同時出臺關於對不法商人制裁的法規條文,切實杜絕侵害弱勢共同事件的發生。

  總之,維護農村社會穩定工作,既是保一方平安、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更是對我們基層黨工委執政和工作能力的檢驗,我們一定要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切實做好維護轄區穩定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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