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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醫院投資協議書

民營醫院投資協議書範本(精選4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一般協議是怎麼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民營醫院投資協議書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民營醫院投資協議書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優勢互補、互惠互利的原則,現就合作發起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站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乙雙方共同出資在開封市龍亭區註冊成立(公司名稱以工商或民政行政管理機關核定為準,以下簡稱“醫療機構”),作為投資合作專案的主體,獨立進行投資合作專案的運營。

  二、醫療機構出資及出資形式

  1、醫療機構註冊登記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 萬元)。其中甲方以場地裝修及場地使用權形式投入,評估出資人民 萬元(¥萬元),佔醫療機構註冊資本的%;乙方以裝置、醫療資質品牌及醫療團隊形式投入,評估出資人民幣 萬元(¥ 萬元),佔醫療機構註冊登記資本的 %。

  2、醫療機構設立理事會、理事長、監事、站長,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站長負責制。理事會由雙方指派五名代表組成,其中甲方指派代表3人,乙方指派代表2人,乙方代表擔任理事長和醫療機構法定代表人,甲方代表擔任醫療機構監事。醫療機構根據運營管理需要,可以下設財務、行政、銷售等各部門。

  4、醫療機構成立後,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進行規範運作,獨立核算。甲、乙雙方按投入比例分配利潤,按出資額承擔虧損,根據醫療機構章程的約定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三、醫療機構管理

  1、醫療機構由乙方負責日常經營管理與服務。但醫療機構的重大事項與決策(包括對外投資、借款、擔保)必須經理事會2/3表決權數透過,視為一致同意透過。

  2、醫療機構資金實行封閉式管理,所有支出與收入均透過醫療機構統一進行核算。

  3、醫療機構主要管理人員的指派及職能、公司人事任免由醫療機構理事會研究決定,實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四、違約責任

  本協議應為甲、乙雙方嚴格遵守,並作為制定醫療機構章程的依據,協議條款若未得以履行,違約方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非因本協議各方的原因,導致合作無法實現,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前期費用由雙方按對醫療機構的投資比例予以分攤。

  五、協議效力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非經雙方一致同意,不得變更和解除,但因國家重大政策調整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或不能實現協議目的的,本協議可以解除。

  六、未盡事宜

  本協議為各方就本次合作所確定的基本原則與內容,其中涉及的各具體事項及未盡事宜,可在醫療機構章程中約定,也可在本協議基礎上訂立補充協議。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所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民營醫院投資協議書2

  甲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 ,電話

  鑑於:

  1、甲方具有一定的資金實力和社會資源,擬在本地區投資設立一家營利性民營醫院;

  2、乙方為長期從事口腔臨床工作的醫療專家,具有豐富的口腔醫療專業技術和醫務管理經驗。

  雙方本著長期協作、互惠共贏原則,商定共同投資受讓、經營“XX市XX口腔醫院”(以下簡稱“醫院”)。醫院原投資人為 ,經營範圍為 ,經營年限為 年,住所地為 。

  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確保合作順利及今後醫院良好執行發展,雙方本著真誠友好、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轉讓款和投資額

  1、根據醫院既有規模和器械裝置、醫護人員數量,經與轉讓方充分協商,認定醫院現有資產總值人民幣500萬元。雙方商定前期投資金額為 500 萬元,作為支付給 的轉讓款,以取得醫院全部產權。雙方出資比例為:甲方出資400萬元,佔 80 %,乙方出資100萬元,佔 20 %,投資金額全部以現金形式投入,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 日內按出資比例出資到位。

  2、股東繳清投資後,即根據股權比例對公司享有資產所有者的資產收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未出資或未足額出資、虛假出資或抽逃出資的股東,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益,並應賠償出資到位股東的經濟損失。

  3、醫院在後續經營過程中,如因生產經營規模擴大需要追加投入資金的,乙方不再出資,由甲方按規定時限全額出資到位。利潤分配方案不因甲方增加出資而改變。

  二、轉讓審批、登記等相關手續辦理

  雙方同意由 甲方 作為代表,與轉讓方協商、談判並負責辦理醫院產權轉讓及相關變更手續的審批、登記等相關事宜。

  三、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1、雙方同意乙方的專業技術、管理經驗和客戶資源等無形資產是醫院經營發展的重要基礎,雙方一致同意,在分配公司淨利潤時,應首先提取淨利潤的5%單獨支付給乙方,以作為對乙方技術、經驗和客戶資源貢獻的補償,餘額再由雙方按照出資比例分配。

  2、公司利潤每半年結算一次,其中每年7月15日前對上半年的經營收入進行利潤預分配,年終進行年度利潤總分配。未分配利潤由雙方繼續投入,用於彌補醫院可能產生的虧損或增加投入、擴大規模。

  3、醫院在經營中如發生虧損,相關債務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

  以醫院的全部財產承擔,雙方僅以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醫院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四、醫院組織機構和日常經營管理

  (一)組織機構

  1、股東會:

  醫院股東會由全體股東共同組成,股東會是醫院的最高權力決策機構,有關醫院的經營方針、投資計劃、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醫院的合併、分立、解散、清算或者設立分院或連鎖機構、修改醫院章程、選任院長、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等重大事項由股東會作出決議。

  股東參加股東會時按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選任院長、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等事項必須經全體股東表決透過。

  股東會具體職權和議事規則由今後的醫院章程規定,章程和本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協議為準。

  股東會定期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在每年度結束前召開。出現特殊情況時可由股東提議召開臨時會議。

  2、醫院設院長一名,由乙方擔任。院長的權責如下:

  1) 負責實施股東會決議;

  2) 主持醫院行政、醫療、人事、採購、營銷、拓展等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3) 織實施醫院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4) 制定醫院基本管理制度和具體章程;

  5) 負責醫療器械、藥品、醫用物品的採購;

  6) 聘任或者解聘技術骨幹或科室負責人;

  7) 根據勞動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決定醫院工作人員的招聘、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處理人事、勞動糾紛。

  8) 處理醫院診療過程中出現的醫療事故或醫療糾紛;

  9) 其他股東會授權的行為。

  3、甲方不直接參與醫院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但有權瞭解醫院的實際經營情況。乙方應定期向甲方告知相關事項。甲方可以檢視醫院的會計帳簿及財務會計報告等,對院長等醫院管理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當院長等醫院高階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醫院或股東的利益時,有權要求相關人員予以糾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醫院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院長等醫院高階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4、醫院法定代表人由 方或其指定的人員擔任,記載於醫院相關證書、執照上。

  (二)醫院辦公、營業地點由醫院租用,租金計入醫院運營成本。

  (三)在經營期間,醫院的日常經營活動所需費用由醫院收入支出,計入成本,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擔。醫院如需購臵新的機器裝置或擴大經營規模,應事先向股東會提出,經股東會一致決議通過後方可進行。

  (四)雙方一致同意“吉康口腔醫院”的商標、品牌、商譽等知

  識產權歸雙方共同擁有。若經過雙方共同努力,醫院經營形勢良好、業務發展迅速,雙方一致同意分院、連鎖機構等,需增加投資的,投資資金由甲方承擔,雙方在分院或分支機構、連鎖機構的權利義務適應本協議的約定。

  五、財務制度

  1、醫院財務採取獨立核算方式,有關醫院的各項收支按照財務制度獨立建帳管理,財務管理制度由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實施。

  2、醫院的一切投入、收益以及運營所需的一切費用支出均應從醫院專用賬戶開支;賬戶上的資金只能嚴格用於醫院,在每筆資金使用時,均應根據財務制度經有權簽字人稽核確認,列明使用用途、付款依據及收款單位,並加蓋醫院財務專用章。

  3、醫院的財務,如一方股東認為需要審計的,在不影響醫院的正常運營管理的情況下,可自主聘請具有法定資質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如審計結果未出現重大虛假、錯誤或疏漏,審計費用由委託方自行承擔;如審計後發現財務存在重大虛假、錯誤或疏漏,審計費用則由醫院承擔。

  4、醫院的出納人員由 方指定,會計人員由 方指定。

  六、股權轉讓

  1、雙方基於相互信任的基礎達成本協議,在合作期間股東原則上不得對外轉讓所持有的部分或全部股權。

  2、協議一方因特殊原因需轉讓股權的,應以合理價格將所持有股權轉讓給另一方股東,除非經另一方股東書面同意,不得轉讓給第

  民營醫院投資協議書3

  甲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法規,本著優勢互補、平等自願、互利互惠、風險共擔的原則,透過友好協商,就XXX醫院(以下簡稱醫院)腫瘤治療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等專案,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目的、形式、年限

  1、目的:甲乙雙方透過合作,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達到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目的。

  2、形式:①甲方將原甲方獨自投資的醫院腫瘤治療中心專案全權交由乙方經營管理,乙方按雙方約定返還該裝置款項;②原乙方與醫院簽訂的除腫瘤治療中心以外的專案仍然由甲方全權經營管理與處置,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各項手續。

  3、協議期限:自2010年3月3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

  第二條:投資約定

  1、甲方投資:①甲方將已投入的腫瘤治療裝置以色列氬氦刀和北京飛天TPS粒子治療系統交由使用,乙方按雙方約定返還該裝置款項。

  ②甲方原購進仍然可用的耗材和藥品由乙方按市場價進行收購,空調、車輛及其他辦公室裝置另行協商。

  2、乙方投資:①投資中心所需的用於腫瘤治療所有運營費用,並負責醫療市場的開發與維護。

  ②對外宣傳廣告及其他一切對外營銷(義診等)活動方案,包括醫院網站、電視宣傳、資料等所需的費用。

  ③自本協議簽訂起醫院要求的新投資以及為發展本中心業務需要的裝置的投資由乙方負責投資。

  第三條:專案獨佔性

  中心為甲乙雙方在醫院唯一從事腫瘤診治專業的科室,主要開展腫瘤的診斷、治療、康復等。

  甲乙雙方不得就本專案跟第三方合作。

  第四條:專案經營與管理

  1、中心由乙方全權管理與經營。

  2、乙方對醫療業務管理工作必須按照國家(地方)、軍隊(武警部隊)醫院的標

  準和要求執行,作為一個科室納入醫院的行政和質量管理體系。

  3、乙方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醫療操作規程和相關規章制度,文明行醫、合法經營。

  4、乙方根據實際需求聘請中心所需醫務人員,聘用人員必須具有相應專業學歷證書和資格證書,所聘人員要及時報醫院主管部門審查備案。

  第四條:氬氦刀和TPS系統裝置約定

  1、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按每例氬氦刀治療費的5%作為返還給甲方的氬氦刀和TPS治療系統裝置款項。

  2、在氬氦刀能正常使用以及氬氦刀的各項資質檔案與使用手續齊全後的第2個月起,乙方保證每月返還給甲方的氬氦刀和TPS款項不低於2萬元,不到2萬元的以2萬元返還給甲方。

  3、氬氦刀的各項資質檔案與使用手續齊全後計算起,乙方三年內返還給甲方的裝置款達118萬元人民幣後不再返還給。

  如果乙方返還給甲方的氬氦刀治療費用三年內不達到118萬元,乙方於第三年的最後一個月補足118萬元給甲方,以部隊政策內沒有“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導致協議無法履行”為前提條件。

  4、氬氦刀和TPS系統裝置歸屬:乙方返還給甲方裝置款達118萬元人民幣時,氬氦刀和全套TPS系統均歸乙方所有。

  5、三年內甲方負責維修氬氦刀裝置的主機,並且由甲方承擔主機的維修費用。

  5、乙方按月返還裝置款給甲方。

  6、如果乙方拒絕按雙方約定返還氬氦刀和TPS款項,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要求終止本協議和撤走氬氦刀和TPS款項,並且不給乙方任何補償。

  第五條:合作營銷約定

  1、甲方充分利用自己的營銷網路進行營銷,甲方介紹來的病人使用氬氦刀治療的,在扣除成本後,甲方分成80%,乙方分成20%。

  2、氬氦刀治療的成本包括:按原乙方與醫院簽訂的合同所上交的管理費、耗材費(氣體等)、醫生勞務費、管理人員費用(總體成本不得超過氬氦刀治療總收入的37%)。

  3、乙方將合作營銷的分成按月返還給甲方。

  第六條:除腫瘤治療以外的其它病種治療的約定

  1、原乙方與醫院簽訂的除腫瘤治療中心以外的專案仍然由甲方全權經營管理與處置,乙方必須協助甲方辦理各項手續和運營管理,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2、腫瘤治療中心以外的病種收入款項,每月醫院返還到乙方的賬戶之後,甲乙雙方3個工作日內進行核算後,匯入甲方指定的賬戶。

  第七條:財務管理與費用結算:

  1、醫院轉款匯入乙方賬號,財務由乙方派人管理。

  2、經營收入實行“當月結清”方式,每月20日前甲乙雙方核算上月的費用與分成,在收到醫院結算款五個工作日內匯到各方指定賬號。

  第八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本協議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洩露給第三方,否則洩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和損失。

  第九條:協議的修改、變更和解除

  1、對本協議及其附件的修改、變更與解除,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補充協議才能生效。

  2、由於不可抗力及部隊政策發生變化,致使協議內容無法履行,或雙方均認為合作終止的條件成立,經協商可以終止合作。

  在沒有違約和沒有遭遇不可抗力的條件下,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作。

  3、由於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協議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時,由過失方承擔違約責任。

  4、違約處理:解除合同;違約賠付金為20萬元;或者守約方按審計核定的損失向違約方索賠。

  第十條: 不可抗力

  由於戰爭、地震等自然災害和政策調整等不可抗力的原因,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協議,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如遇部隊政策調整,不能履行協議時,雙方必須無條件立即終止合作。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十二條:爭議和解釋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協議生效及其它

  1、本協議及其附件,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效力。

  3、法人代表的更換或主體更名不影響本協議的正常執行。

  4、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定補充協議,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民營醫院投資協議書4

  第一章 總則

  為推動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實施強強聯合,更好地為婦幼提供優質的醫療服務,充分利用縣第二人民醫院的良好醫療環境、設施和品牌,結合乙方醫院運營管理的成功經驗,雙方同意在梁山縣第二人民醫院實行門診、病房統一管理,建立以婦產科為特色的診療中心,並以此,提高醫院的醫療技術與服務檔次,提升醫院婦產科的綜合實力,在山及周邊區域形成以婦產

  科為特色的專業品牌。

  經雙方友好協商,第二人民醫院(以下簡稱甲方)聘請(以下簡稱乙方)全權管理婦產科” (以下簡稱婦產科)的合作事宜達成如下意向。

  第二章 合作雙方

  甲方:

  乙方:

  第三章 合作目標及範圍

  合作目標:

  根據雙方的實際情況及需求,本專案將採取目標責任制管理模式,乙方協助甲方進行科室管理,負責婦產科部分醫務人員崗前及在崗培訓,承擔醫療裝置投入、市場營銷推廣、企劃宣傳費用及裝修經費。甲方負責醫療質量的控制管理。透過雙方共同努力逐步將梁山縣第二人民醫院婦產科建成梁山縣婦產中心。

  合作範圍:婦產科門診、及婦產病房。

  第四章 投資方式與資金來源

  在現在婦產科的基礎上,由乙方投資拓展醫療業務,改造裝修現有病房及增建簡易病房擴大收容;從而獲取更大的投資回報,產生更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以上所需資金由乙方出資投入,預算約為700萬元,分六年由合作科室返回。

  第五章 組織結構

  甲、乙雙方派員組成“婦產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管委會為“婦產科”的.決策機構,甲方擔任管委會主任,乙方擔任副主任。醫務科主任、護理部主任及臨床科室主任自動成為管委會成員。

  一、管委會主任具體負責如下工作:

  1、負責“婦產科”的醫療、科研、教學及疾病預防工作。

  2、制定“婦產科”工作計劃,深入科室瞭解和檢查醫療和護理安全的情況,組織科研、教學工作的實施,經常督促檢查,按期總結匯報。

  3、執行院部對“婦產科”的醫護質量、感染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及診療技術操作規範,積極配合院部相應的檢查。

  4、參與院部各項會議,傳達會議各項內容,執行會議決議事項。

  5、定期查房,共同討論解決重症疑病例診斷、治療上的問題;組織術前講座、臨床講座;組織指導危重病員的搶救工作。

  6、組織“婦產科”人員業務學習,運用國內外醫學先進經驗,開展新技術、實行新療法並及時總結經驗。

  7、負責“婦產科”醫療糾紛的防範和處理工作,不斷提高醫療護理質量,嚴防差錯事故的發生,並負責落實重大事故上報制度。(詳見醫療差錯事故管理辦法)

  8、加強人事工作管理,做好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增強凝聚力,努力完成“婦產科”各項任務,認真抓好職工隊伍建設,培養髮現並儲備人才。

  9、確定醫生輪轉、值班、會診、出診等醫療工作安排。

  10、落實“婦產科”主任、“婦產科”醫療、經營副主任等人員的崗位職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相互配合,遵守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紀律,認真執行“管委會”制定的各項規定和制度。

  12、負責與醫院相關部門的聯絡、溝通,保證“婦產科”工作的正常開展。

  13、對“婦產科”人員進行醫德醫風教育和愛護醫療器械、儀器、裝置的教育,充分發揮裝置效能。

  14、完成院領導及“管委會”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管委會副主任具體負責如下工作:

  1、協助“婦產科”主任工作,負責制定婦產科非醫療工作規章制度,努力完成“婦產科”年度目標任務。

  2、全面負責“婦產科”財務、企劃、技術推廣宣傳、績效考核、後勤管理工作,為“婦產科”業務工作開展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

  3、遵守財經制度,嚴格報銷制度,“婦產科”費用支出報銷需由“婦產科”副主任簽字認可,並嚴格按照協議所定的財務規定執行。

  4、認真做好“婦產科”業務收支、藥品醫療器械往來、固定資產保管、庫存和資金往來賬目與報表,並及時上報。

  5、負責市場調研、公關促銷,對廣宣方案、視覺設計、媒介釋出等對外宣傳活動進行總體策劃組織、貫徹執行、效果監控、完善提高。

  6、掌握“婦產科”業務工作動態,按時填報業務報表,協助“婦產科”主任分析、解決業務中存在的問題。

  7、對“婦產科”人員進行醫德醫風教育和愛護醫療器械、裝置、儀器及最佳化辦公環境意識的教育。

  8、協助“婦產科”主任進行對外關係協調工作。

  9、完成“婦產科”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六章 “婦產科”管理

  一、“婦產科”是醫院下屬的臨床科室,該科室門診、急診病房實行統一管理,採取獨立核算,利益分成的管理機制,為方便患者,在“婦產科”逐步實行檢查、診斷、治療一條龍服務。

  二、“婦產科”在相對獨立區域內完成病人的診治,經雙方同意設在本科內的診療專案,可以在科內完成。發生在甲方相關輔助科室的檢查費用按甲:乙=5:5比例分成,並單獨核算,不列入“婦產科”營業毛收入之中,作為乙方收入。“婦產科”與甲方之間按甲方現行經濟管理辦法執行。

  三、“婦產科”在裝置、藥品、耗材的管理上按國家有關標準執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所需專科裝置、藥品耗材由“婦產科”組織購置,進入甲方藥品、器械倉庫,根據需要由“婦產科”領用,其它的普藥採購收入歸甲方所有。

  四、“婦產科”重大問題由管委會集體研究決定,管委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討論技術引進,營運目標和發展計劃等重大事項。臨時遇到重大事項,可召開臨時會議雙方協商。

  五、“婦產科”要嚴格貫徹落實本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隨時接受上級的各項檢查,特別是醫療護理質量檢查、醫院投訴的調查等。

  六、“婦產科”要堅持黨支部的建設,樹立良好形象,自覺維護醫院的利益和聲譽,如遇到突發事件、戰備等任務時,納入醫院統一安排調整,保證完成上級醫院交給的各項任務。

  七、“婦產科”要堅持為人民服務為宗旨。

  八、“婦產科”要嚴格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及廣告管理規定。

  第七章 雙方責任和任務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提供醫院現有婦產科醫療用房及辦公場所,水、電取暖裝置等。甲方所屬的醫療、技術、輔診、財務、安全保衛、後勤及行政科室,應向“婦產科”提供完善的管理服務。

  (二)根據“婦產科”工作需要,被聘用的非甲方醫務人員由“婦產科”發放工資、獎金;被聘用的甲方醫務人員由“婦產科”發放獎金,人事關係仍由甲方負責。

  (三)甲方負責辦理物價申請,新聞釋出等工作,經費由乙方負責,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在院內製作宣傳欄、標牌以及印製專科宣傳資料並對外宣傳。

  (四)根據需要,甲方為“婦產科”提供外線電話(經費由乙方負擔)和內線電話。

  (五)甲方對“婦產科”的醫療新技術、管理模式,經濟執行情況等嚴格保密。

  (六)甲方協助辦理“婦產科”委託的其它事宜。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乙方根據實際所需投資購買“婦產科”所需的醫療裝置,並負責裝置的管理、維修、保養。

  (二)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對“婦產科”門診、病房閒置房屋進行裝修、改造。

  (三)乙方根據業務需要,開拓市場、制訂對外宣傳計劃,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宣傳材料需經甲方機關審定同意。

  (四)乙方負責聘請具有高階專業技術或知名專家與甲方專家共同組成“婦產科”高階顧問

  組,負責專家門診、會診,確保“婦產科”的診斷、治療質量的不斷提高。

  (五)“婦產科”醫、技、護等人員若短缺,由“婦產科”招聘,列入甲方招聘人員管理,工資、獎金等費用由“婦產科”承擔。所聘醫務人員應具有相應的“執業資格”,並向甲方提供身份證、執業證、職稱證的影印件等材料,由甲方醫務處、護理部稽核並備案。如現有醫務人員不服從“婦產科”管理,報醫院黨委研究由醫院另行安排工作。

  (六)“婦產科”若發生醫療糾紛和差錯。由甲方出面按醫院的相關程式進行調解和處理,並徵得乙方同意,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列入“婦產科”成本。

  (七)“婦產科”負責辦理甲方委託的其它事宜。

  第八章 財務管理及經濟分配原則

  一、合作期限為12年,雙方按經營利潤進行效益分配。

  1、第1—6年,甲方每年劃撥10萬元作為甲方的收入;

  2、如果第5年實際年營收高於360萬元的預計年營收,超出部分按8%計提給梁山縣第二人民醫院作為上繳利潤;

  3、如果第6年實際年營收高於360萬元的預計年營收,超出部分按8%計提給梁山縣第二人民醫院作為上繳利潤;

  4、第7—12年,甲方每年按“婦產科”毛收入的14%作為甲方的收入。其餘部分歸乙方所有。

  二、根據醫院有關規定,收費全部由甲方統一進行,“婦產科”不得另行收費。甲方應嚴格遵守財務制度,做到收支賬目清晰。雙方賬目實行日清月結,每月3日前結算(節假日順延),並匯入雙方指定賬號。分成比例,從專案合作開始即日起計算。

  三、“婦產科”的收益。“婦產科”的收入包括掛號費、治療費、處置費、觀察費、檢查費、醫用耗材費、麻醉費、手術費及住院費等。扣除在甲方請領的藥品、血製品、衛生消耗品、氧氣、等成本後為“婦產科”的收益。

  第九章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12年,自2011年 7月 1日至2023年 7月 1日,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

  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蓋章、法人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章 其他事項

  一、甲、乙雙方合作期間,均應認真履行合同規定的雙方責任和義務,本著“求大同,存小異”和互諒互讓的原則,盡力維護病人和甲、乙雙方的權益,確保合作順利進行。甲、乙雙方如違反合同,守約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二、由於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規定,造成“婦產科”無法經營,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終止合同,應賠償乙方投入的所有的“婦產科”裝置、藥品、耗材和房屋裝修改造費用的即時作價款,乙方終止合同,乙方投資的所有裝置及裝修改造等歸甲方所有)。如要繼續經營,應在違約一方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後方可進行。

  三、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有意繼續合作,在乙方提出申請,並附評估報告,績效說明等時,乙方享有優先續約權。

  四、合作期滿後,“婦產科”裝置歸甲方所有(其中不含藥品、耗材等)。

  五、甲、乙雙方如遇不可抗力的原因(地震、水災、戰爭等)終止本合同,可免除相關責任。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合同及附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簽字後,雙方合作依此合同書各條款實施。本合同修改、變更、補充條款等,經雙方簽章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或調解解決。如果協商或調解無效,應提交中國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或當地仲裁委員會進行裁決

  甲方:第二人民醫院

  法定代表人:公章:

  乙方: 簽訂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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