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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方案

績效考核方案(精選8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順利進行,時常需要預先制定一份周密的方案,方案是有很強可操作性的書面計劃。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績效考核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績效考核方案 篇1

  為提升賓館的管理水平,充分調動餐飲部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不斷提高員工的服務質量和企業的整體績效水平,結合賓館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一、工資結構

  餐飲部員工工資=基礎工資+法定節假日工資+績效工資

  二、基礎工資

  餐飲部員工基礎工資為每月200元。

  三、法定節假日工資

  法定節假日工資=當月法定節假日天數×50元/天,不足部分以績效工資補充。

  四、績效工資

  1、績效工資實行月度考核,員工績效工資與當月餐飲收入以及部門工作完成情況緊密掛鉤。

  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基數×績效工資係數×績效考核得分

  2、績效工資基數

  餐飲部領班月度績效工資基數為1300元/月,實習生月度績效工資基數為600元/月,其他服務員月度績效工資基數為1100元/月。

  3、績效工資係數

  賓館根據當月餐飲收入總額(扣除宴請、張金海、柳嵩消費金額),將餐飲部員工績效等級分為A、B、C、D、E五個等級,對應的績效工資係數如下:

  4、績效考核得分

  賓館根據對餐飲部工作的考核與評比,每月末給出當月得分,總分為1分,可酌情給與獎勵。

  績效考核方案 篇2

  一、績效考核的目的

  1、績效考核為人員職務升降提供依據。透過全面嚴格的考核,對素質和能力已超過所在職位的要求的人員,應晉升其職位;對素質和能力不能勝任現職要求的,則降低其職位;對用非所長的,則予以調整。

  2、績效考核為浮動工資及獎金的發放提供依據。透過考核準確衡量員工工作的“質”和“量”,藉以確定浮動工資和獎金的發放標準。

  3、績效考核是對員工進行激勵的手段。透過考核,獎優罰劣,對員工起到鞭策、促進作用。

  二、績效考核的基本原則

  1、客觀、公正、科學、簡便的原則;

  2、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對員工各個考核週期的評價指標資料積累要綜合分析,以求得出全面和準確的結論。

  三、績效考核週期

  1、中層幹部績效考核週期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

  2、員工績效考核週期為月考核、季考核、年度考核。

  3、月考核時間安排為1.⒉⒋⒌⒎⒏⒑月的每xx月xx日開始,至下xx月xx日上報考核情況;

  季考核時間安排為⒊⒍月的每xx月xx日開始,至下xx月xx日上報考核情況;

  半年考核時間安排為xx月xx日開始,xx月xx日前上報考核情況;

  全年考核時間安排為xx月xx日至下一年度xx月xx日結束。

  四、績效考核內容

  1、三級正職以上中層幹部考核內容

  ( )領導能力( )部屬培育

  ( )士氣( )目標達成

  ( )責任感( )自我啟發

  2、員工的績效考核內容

  一德:政策水平、敬業精神、職業道德

  二能:專業水平、業務能力、組織能力

  三勤:責任心、工作態度、出勤

  四績:工作質和量、效率、創新成果等。

  五、績效考核的執行

  1、集團成立績效考核委員會,對績效考核工作進行組織、部署,委員會構成另行通知;

  2、中層幹部的考核由其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3、員工的考核由其直接上級、主管領導和人力資源部執行。

  六、績效考核方法

  1、中層幹部和員工的績效考核在各考核週期均採用本人自評與量表評價法相結合的方法。

  2、本人自評是要求被考核人對本人某一考核期間工作情況做出真實闡述,內容應符合本期工作目標和本崗位職責的要求,闡述本考核期間取得的主要成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的設想。

  3、量表評價法是將考核內容分解為若干評價因素,再將一定的分數分配到各項評價因素,使每項評價因素都有一個評價尺度,然後由考核人用量表對評價物件在各個評價因素上的表現做出評價、打分,乘以相應權重,最後彙總計算總分。

  4、根據“階段性和連續性相結合的原則”,員工月考核的分數要按一定比例計入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季度考核的分數也應該按一定比例計入年度考核結果分數中,具體各考核週期考核結果分數計算公式如下:

  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一月份考核分數+二月份考核分數)×%+本季度考核分數×%

  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四月份考核分數+五月份考核分數)×%+本季度考核分數×%

  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七月份考核分數+八月份考核分數)×%+本季度考核分數×%

  年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一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二季度考核結果分數+第三季度考核結果分數)×+(十月份考核分數+十一月份考核分數)×%+年度考核分數×%

  5、個人自評表和測評量表在填寫完畢之後,經彙總連同彙總計算的各週期考核結果分數列表一併上交人力資源部。

  七、績效考核的反饋

  各考核執行人應根據考核結果的具體情況,聽取有關被考核人對績效考核的各方面意見,並將意見彙總上報集團人力資源部。

  八、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

  人資資源部對考核結果進行彙總、分析,並與各公司部門領導協調,根據考核結果對被考核人的浮動工資、獎金髮放、職務升降等問題進行調整。

  1、浮動工資調整。被考核人總得分高於員工平均分的,按照超出比例上浮浮動工資;被考核人總得分低於員工平均分的,按照差距比例下調浮動工資;等於平均分的不作調整。

  2、獎金髮放由主管領導根據考核結果確定發放標準,但必須保證獎金總數全額髮放,不得私扣獎金。

  3、中層幹部的職務升降及職位調整,由總經理辦公會議根據考核結果適時做出決定;員工的職位調整由各公司主管領導決定,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由員工晉升為中層幹部的,由總經理辦公會議做出決定。

  績效考核方案 篇3

  第1章 考核的目的

  第1條 績效考核的目的:提升組織運營效能、提高員工工作效率。

  第2章 考核的範圍

  第2條 公司及下屬分店。

  第3章 定義

  第3條 績效——員工在一定時間和條件下,利用必要的資源為實現預定的工作目標而採取的有效工作行為和實現有效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效果、效率和效益等。

  第4條 績效管理——對員工實施動態指導與管理,以促進其績效水平的提升與公司發展目標一致的管理過程。

  第5條 工作目標——為使工作成果達到規定要求而設定的目標。

  第6條 關鍵績效指標——決定或密切影響員工實現工作目標的關鍵工作層面和工作要素。

  第7條 績效標準——界定關鍵績效指標的實現程度對工作目標的`實現是否有效的規定尺度和衡量標準。

  第4章 職責

  第8條 總經理

  1、制定公司戰略發展格局,確定公司保持長期發展的方針、政策、策略和目標。

  2、審批公司年度或階段性經營目標。

  3、審批分管副總經理的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4、分管副總經理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9條 總經理辦公室

  1、擬定公司年度或階段性經營目標。

  2、擬定分管副總經理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3、審批各部門、分公司、分店的總體工作目標。

  4、審批各部門負責人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及標準。

  5、審批各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績效評估結果。

  6、分管副總經理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0條 分管副總經理

  1、擬定分管部門的年度或階段性總體工作目標。

  2、擬定分管部門負責人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審批各級管理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4、稽核各級管理人員和重要崗位人員的績效評估結果。

  5、部門負責人的績效評估和績效改進指導工作。

  第11條 各部門、分店負責人

  1、擬定管理崗位的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審批其他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所屬員工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2條 各級管理人員

  1、擬定管理範圍內各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所屬員工的績效評估和改進指導工作。

  第13條 員工

  1、與主管人員共同擬定所屬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2、完成設定的目標、績效指標和標準。

  第14條 人力資源部

  1、提供有關績效管理體系相關內容的培訓和諮詢。

  2、協助制定和評估各級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

  3、監督績效管理過程符合規範操作要求。

  4、就績效管理過程的有效性和效率與公司高層保持順暢溝通。

  5、績效管理過程形成的檔案、資料和其他資訊的收集、儲存和管理。

  6、受理績效投訴。

  第5章 考核的程式

  第15條 績效管理原則

  1、工作目標及關鍵績效指標管理原則。以各層級工作目標為績效導向,以支援工作目標達成的關鍵績效指標的實現程度為績效評估的重要引數。

  2、實效原則。透過績效管理過程的實施,促成實際工作成果和業績的實效提升。

  3、關鍵績效指標設定原則。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來源於財務、顧客、內部經營和學習成長四個方面。

  4、職業規劃原則。將員工績效評估和改進提升與其職業生涯規劃緊密結合起來。

  5、物質激勵原則。將員工績效水平與其工作收入部分掛鉤。

  第16條 績效管理手冊

  1、建立《績效管理手冊》的部門包括:

  (1)本部各部門;

  (2)本地分公司;

  (3)異地分公司、分店各部門。

  2、《績效管理手冊》採用活頁資料夾的形式,由人力資源部統一製作和發放,各建立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領取、記錄和管理。

  3、《績效管理手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1)所屬部門各崗位的《崗位說明書》;

  (2)年度或階段性的《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

  (3)“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

  (4)“績效管理日誌”;

  (5)“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

  (6)“績效資訊(資料)採集表”;

  (7) 《績效評估報告》。

  4、確保加入《績效管理手冊》中的任何有關資訊都是經其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的。

  5、各部門每月25日至30日將《績效管理手冊》送交人力資源部稽核檢查:本地分店的手冊送交人力資源部審查;異地分店的手冊送交行政人事部門。

  第17條 績效管理區間

  1、完整的績效管理區間應包含以下內容和階段。

  (1)設定工作目標。

  (2)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統計方法。

  (3)制訂工作計劃和進行績效面談。

  (4)中期改進指導。

  (5)績效評估與面談。

  (6)績效評估結果輸出。

  2、設定階段性績效管理區間一般不超過半年;設定年度績效管理區間,應在每個季度終了時進行中期改進指導與修正。

  第18條 設立工作目標

  1、依據公司經營發展戰略,相關管理人員在各管理層面上設定年度或階段性工作目標。部門的工作目標由部門負責人的直接上級設定;各工作崗位的工作目標由該崗位的直接上級設定。

  2、根據不同的工作內容和性質,應擬定合理和適當的工作目標。當業務狀況須形成階段性成果時,應設立階段性工作目標;當業務狀況以年度為總結區間時,應設立年度工作目標。

  3、設定年度工作目標或跨季度的階段性工作目標時,應在每季度對工作目標的實現情況進行評估、檢查與修正,以確保目標的達成。

  4、設定好的工作目標應與責任人簽訂“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19條 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統計方法

  1、設定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的原則

  (1)關鍵績效指標、績效標準、測量、統計方法和評估資訊收集渠道的確定,由員工與其直接上級共同進行,員工應服從直接上級合理的設定與安排。

  (2)設定的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必須能夠直接支援工作目標的實現,否則視為無效指標標準。

  (3)設定的關鍵績效指標和標準必須滿足SMART原則。

  2、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維度

  (1)財務類指標。指從財務管理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財務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現金流、投資回報率、銷售額、支出費用等。

  (2)顧客(含內部顧客)類指標。指從顧客與關聯方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顧客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服務滿意度、工作效率、服務人性化、市場份額等。

  (3)內部經營(業務流程)類指標。指從主幹業務流程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內部經營過程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專案週期、專案開發等。

  (4)學習與成長類指標。指從學習與成長的角度影響目標達成和績效水平的指標,可列為但不限於學習與成長類關鍵績效指標的包括培訓、獎懲等。

  3、設定關鍵績效指標應能夠直接證實工作目標的達成,即當各項指標達標時,可以確認工作目標達成。管理崗位的關鍵績效指標每一維度設定1~3個;其他工作崗位的關鍵績效指標每一維度設定1個。

  4、設定關鍵績效指標後,結合工作目標的可完成情況,應制定出各指標的績效標準、測量與統計方法和評估資訊的收集方。

  5、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測量、統計方法和評估資訊收集方確定後,應填報“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經員工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6、公司制訂績效考核計劃(一)(見附表)來考核員工績效中的可量化部分,制訂績效考核計劃(二)(見附表)考核員工績效中的不可量化部分,各個部門和人員可採用其中符合的指標制定相應的考核表進行考核。

  第20條 制訂工作計劃和進行績效面談

  1、每一績效管理區間開始時,部門或工作崗位的直接上級應與部門負責人或在崗員工進行績效面談,確保員工瞭解:

  (1)績效管理區間和流程;

  (2)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和達標標準;

  (3)目前的準備狀態和可使用資源情況;

  (4)達成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必須制訂的工作計劃。

  2、績效面談應使直接上級與員工在績效管理區間內達成工作目標和達到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方面雙方認可與接受,如有分歧,可圍繞上一級工作目標達成的可能性進行協商,協商不成的,上報隔級上級裁定,裁定結果應獲得遵守並執行。

  3、當員工在達成工作目標、達到關鍵績效指標標準方面面臨困難時,直接上級應協助其制訂完成工作目標的工作計劃,並提供必要的幫助和指導。

  4、績效管理面談結果填報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21條 中期改進指導

  1、直接上級應密切關注所屬部門或員工的績效水平和工作狀況,及時掌握相關資訊,記入績效管理日誌。

  2、在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出現無法達成目標和關鍵績效指標標準的徵兆或工作表象時,直接上級應對其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無法達標的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1)能力不足與技能欠缺;

  (2)客觀情況轉變,完成工作部門難度加大;

  (3)個人情況變化。

  3、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的時間一般為每季度末,緊急情況下可隨時給予改進指導。

  4、進行中期改進指導的方法包括但不限於:

  (1)直接上級面談;

  (2)隔級上級面談;

  (3)現場工作指導;

  (4)修正工作計劃;

  (5)參加培訓。

  5、中期改進指導的資訊與結果應記入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該部門或工作崗位的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6、透過改進指導仍無法達成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的,經隔級上級批准,直接上級可與員工討論修改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但應確保修改後不影響隔級工作目標的實現。

  7、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須修改的,應重新填寫“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和“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報經直接上級確認、隔級上級承認。

  第22條 績效評估與面談

  1、績效管理區間終了時,直接上級對員工的績效狀況進行評估,評估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1)工作按計劃完成的進度和效果;

  (2)設定的各項關鍵績效指標的達標情況;

  (3)設定的工作目標的達成情況;

  (4)其他能夠反應績效水平高低的資訊。

  2、績效評估資訊的收集、整理與分析

  (1)績效評估資訊向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上規定的資訊提供方收集,績效評估資訊應經資訊提供方的部門負責人簽署確認,認可其有效性。

  (2)直接上級對收集到的資訊進行整理與分析,必要時向人力資源部尋求協助,確定在績效管理區間內該員工的工作目標、指標標準達成狀況。

  3、績效評估等級

  (1)優秀——指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達到且超過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

  (2)合格——指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

  (3)有待改進——指未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個別未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透過努力和指導可以達成。

  (4)不合格——指未達成制定的工作目標,全部或多數未達到制定的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判斷其無法達成。

  4、經對績效資訊進行分析後,直接上級形成績效評估報告,報經員工隔級上級和人力資源部(分店行政人事部門)稽核與備案。

  5、績效面談

  (1)績效評估結果形成並經隔級上級和人力資源部(行政人事部門)稽核後,直接上級應儘快安排與員工進行績效面談,績效面談包括但不限於:

  ① 工作目標和關鍵績效指標的達標評估結果;

  ② 績效管理區間內的工作表現優點;

  ③ 績效管理區間內的工作表現不足;

  ④ 工作改進方法、途徑和計劃。

  (2)員工對績效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向隔級上級或人力資源部(行政人事部門)申訴,獲得答覆為最終回覆。

  (3)績效面談的資訊與結果記入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經直接上級確認和隔級上級承認後,加入《績效管理手冊》。

  第23條 績效評估結果輸出

  1、獎懲輸出

  (1)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優秀的,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給予0.1~0、3的獎勵係數,即獎金=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的月基本工資總額×獎勵係數。

  (2)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合格的,全額髮放工資總額。

  (3)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有待改進的,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減發0.1係數的工資。即減發金=績效管理區間內員工的月基本工資總額×減發係數。

  (4)績效評估等級評定為不合格的,如預計在下一績效管理區間內可以改善,則依據員工基本工資標準,減發0、2~0、3係數的工資;如預計不可改善或績效水平過低的,給予調整崗位或辭退處理。

  2、規劃輸出

  用於制定下一績效管理區間工作目標、關鍵績效指標、標準和工作計劃時參照使用。

  第24條 其他規則

  1、績效管理區間的間隔時間最多不超過兩週,逾期而未形成的,由員工隔級上級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詳細解釋,無合理理由的,將對隔級上級按二級處罰執行罰款並限令形成。

  2、績效管理區間內,出現下列情況的,將對責任方直接上級處以月工資總額的20%罰款,不能改善或情節嚴重的,給予調整崗位或辭退處理:

  (1)關鍵績效指標的設定不能促成工作目標達成的,員工直接上級不能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合理、詳細解釋的;

  (2)績效評估資訊收集方不能提供準確資訊的,直接上級不能向公司人力資源部做出合理、詳細解釋的;

  (3)員工在績效管理區間內發生嚴重工作失誤和造成嚴重工作事故的。

  第25條 記錄

  1、《工作目標管理責任書》、關鍵績效指標明細表、績效管理日誌、績效面談(指導)記錄表、績效資訊(資料)採集表由各部門、分店保留三年。

  2、績效評估報告一式兩聯,分別由各部門、分店和人力資源部保留三年。

  績效考核方案 篇4

  為了保證公司在銷售上的連貫性和公司形象的整體性,考慮有效銷售激勵制度的完整性,以及員工的穩定性,同時為更好激勵員工高效地工作和創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特制定本草案。

  一、薪酬體系:

  1、薪酬組成結構:

  1、1基本工資+補貼+銷售獎金;

  1、2本地員工增加交通補貼;外派員工公司安排住宿增加異地工作補貼,但不享受交通補貼;

  1、3非經濟性報酬:在工作方面提供員工參加有興趣工作、參與企業管理;企業方面讓員工有實現價值的機會;關懷員工個人生活,有公司如家感覺。

  2、基本工資標準:

  一級置業顧問:800元/月

  二級置業顧問:650元/月

  三級置業顧問:500元/月

  四級置業顧問:400元/月

  實習置業顧問:350元/月

  3、補貼組成及標準:

  生活補貼:100元/月

  醫療保險補貼:20元/月

  養老保險及其他:100元/月

  交通補貼:130元/月

  異地工作補貼:130元/月

  二、銷售獎金組成及標準

  銷售人員獎金的計算:

  銷售人員獎金實發額=個人獎金應發總額x業績提成比例

  1、個人獎金應發總額=銷售數量獎十銷售價格獎十提前收款獎

  (1)銷售數量獎

  銷售人員超額完成個人任務指標的,按100元/m支付獎金,超額指標達到50%以上的部分,按120元/m支付獎金,上不封頂。成交者,按成交價1%發放獎金。

  (2)銷售價格獎

  銷售人員操作結果高於規定付款方式折扣率的,按其差率的50%計提獎金。

  (3)提前收款獎

  銷售人員根據定購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若提前10天收到房款,則按實際收到房款折算成面積,按5元/m支付獎金,提前收款時間每遞增5天,折算到每平方米的提獎標準增加1.5元/m。

  2、業績提成標準

  ①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任務100%以上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110%支付。

  ②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面積任務的90%以上不到100%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100%支付。

  ③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面積任務的70%以上不到90%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80%支付。

  ④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面積任務不足70%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60%支付。

  三、關於進級標準

  升降級標準:

  置業顧問新進入公司一律按實習置業顧問,工作滿一個月後可轉為四級置業顧問,工作滿三個月(不含實習期),可參加三級置業顧問評定;工作滿六個月(不含實習期),可參加二級置業顧問評定;工作滿八個月(不含實習期),可參加一級置業顧問評定。

  實習置業顧問

  工作滿一月

  四級置業顧問

  工作滿三月

  三級置業顧問

  工作滿六月

  二級置業顧問

  工作滿八月

  一級置業顧問

  四、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將扣發其所在專案個人獎金。

  1、被公司辭退的員工。

  2、在該專案銷售結束前離職的員工。

  3、累計曠工達七天或連續事假二週的員工。

  4、在工作中有嚴重過失,過公司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的員工。

  五、員工薪酬管理細節參照公司員工手冊。

  六、本草案執行時間從公司修訂之日起開始。

  績效考核方案 篇5

  一、指導思想:

  1、加強學校管理,加大人事制度和分配製度的改革,建立充滿活力的校內管理機制。

  2、有利於激發全體教職工愛校、愛崗、敬業、奉獻的精神,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於引導教職工集中精力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環境育人。

  3、進一步體現獎勤罰懶,多勞多得,優質優酬,向關鍵崗位傾斜,向一線教師傾斜,向效率高、成果顯著傾斜。

  4、本考核方案的考核結果,將作為年度《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的配套考核方案。

  二、考核內容與分值:考核基本分為100分,加分不封頂,扣分最多為100分。

  1、教學常規(基本為20分)。

  (1)按時參加學科組活動。無故缺席者每次扣5分,請假者每次扣1分(因公、當天病、事假除外,必須有書面請假條)。(由教研組長考核)

  (2)教師備課筆記由教務部門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每次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一學期評比一次)。

  (3)作業佈置、批改由業務校長組織檢查,評價結果按好、中、差三等分別計加2分、0分、扣2分(每學期評比一次)。

  (4)聽課節數達到規定要求,並有評課意見加2分,每少聽一節扣1分,每缺一節評課意見的扣0.5分。弄虛作假者,查實一節扣2分。

  (5)未經學校同意私自調課,每次扣2分,曠課一節每次扣5分。

  (6)無故不監考一次扣10分,監考遲到一次扣5分,私自調監考一次扣2分。監考不認真扣5分,造成不良後果者扣10分。

  (7)閱卷不服從學校安排一次扣5分,無故缺席者一次扣5分,閱卷不認真或弄虛作假造成成績不真實,一次扣10分。

  (8)各種成績及質量分析不及時上交者一次扣2分。

  (9)不服從學校課務安排一次扣10分,不接受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每次扣5分。(校長室考核)

  (10)上課時,坐著上課的、接聽手機的、發簡訊的發現一次扣5分,手機鈴聲響扣2分。

  (11)早讀課、技能課遲到或早退一次扣0.5分。無故缺席一次扣1分。

  (12)未經校長室同意私自為學生訂閱資料的,責任人每次扣10分,並追究其相應責任。(校長室考核)

  以上扣完基本分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2、教學工作成績及其它(基本分60分)。

  (1)實開公開課和示範課超過規定標準的並及時上交教案、評課表的教師每人加2分;面向市以上上公開課的教師加4分,面向區以上開出公開課的教師加3分。學期應開公開課或彙報課而未開的,未開課教師扣5分。(三年未達標教師開課要求以考核要求為準,其他教師每學年必須在校內上公開課一節)。

  (2)任教學科理論考試及格率在80%以上的,加2分;60%以下扣3分。

  (3)教師任教學科參加考級考證透過率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加2分x5分。

  (4)輔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校級競賽獲一等獎輔導教師加2分;區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3、2、1分;市級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4、3、2分;省級以上競賽獲一、二、三等獎分別加6、5、3分(超過3人獲獎的,按3個最高級別累加,國家級另加)。

  (5)有計劃開展興趣小組或第二課堂,並有活動記錄、教案,輔導教師加3分。

  (6)學生、家長來電、來信、來訪意見較大,經查實確有責任的一次扣5分。

  (7)教師參與黃、賭、毒,經查實,視情節扣10x30分。(校長室考核)

  (8)教師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向家長索要錢物的,視情節扣10x20分,工作期間上網遊戲的一次扣2分。(工會、校辦等部門考核)

  (9)上級主管部門的調研性聽課,評為好課加2分,評為差課扣2分。

  (10)學校領導巡課,發現教師教學不認真,課堂秩序混亂的扣5分。

  (11)學生滿意率超過85%加2分,70%——84%加1分,低於60%的扣2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扣分的得基本分。

  3、出勤(基本分20分)。

  (1)每遲到或早退1次扣0.5分。(校辦考核)

  (2)請假半天以上要填寫請假單,由校長批准。一學期累計事假超過三天以上,有一天扣1分,病假不扣分,但必須出具醫院診斷證明,否則以事假考核。(校辦考核)

  (3)未經批准不參加教職工會、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每次扣1分。(校辦考核)

  (4)行政人員隨機查崗,無故不在崗一次扣3分。

  (5)凡請婚假、產假應學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教師,每提前一天加1分。

  (注:要及時辦理銷假手續,以銷假時日為準)(校辦考核)

  (6)曠工一天扣10分。

  以上扣完基本分為止,但加分不封頂,沒有加分和扣分的得基本分。

  三、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

  1、教師績效考核每學期統計一次,每年考核計分。考核分前10%的教師為優秀,考核分不滿70分的教師為基本合格,其餘教師為合格。

  2、在《目標管理獎發放辦法》中,增設績效考核係數,凡考核為優秀的,增加係數0.1,考核為基本合格的,在總係數中扣去0.1係數。

  四、說明

  1、此《方案》教代會通過後,自20xx學年第一學期起實施,考核期間為學制年度,即每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統計時間為每學期末,每學年第二學期末計分評定等第。

  2、《教師績效考核方案》的考核物件為全校任課教師,其中考核結果與目標管理獎掛鉤的物件為高階以下普通教師(行政幹部與高階職稱教師、職員、職工除外)。

  3、高階職稱及獲得區教學新秀稱號的骨幹教師其績效考核結果是骨幹教師考核的依據之一。

  4、本辦法解釋權屬校長室。

  績效考核方案 篇6

  生產管理工作,崗位本職工作加上績效的長期監督管理,促使員工長期努力工作,做實做細。唐山生產管理諮詢公司宏智瑞達企業管理,以下介紹某公司倉庫帳管員績效考核方案:

  對倉庫帳管員的考核,主要包括工作業績、制度遵守、出勤、合理化建議四部分,其中,制度遵守、出勤為扣分項,而合理化建議則為加分項。

  1、賬務登記差錯率。

  權重25%;考評辦法:

  ①目標值為0,達到目標值,得滿分100分;

  ②差錯率每提高1%扣xx分,差錯率超過5%時記為0分;資訊來源:倉儲經理、財務部的檢查記錄。

  2、賬務卡核對工作按時完成率。

  權重20%,考評辦法:

  ①賬務卡核對工作100%按時完成,得滿分10分;

  ②每降低1%扣除xx分,低於95%使記為0分;資訊來源:倉儲經理、財務部的檢查記錄。

  3、財務資料按時記錄入準確率。

  權重15%,考評辦法:

  ①目標值為100%,達成目標值得滿分100分;

  ②每降低1%扣xx分,及時率低於95%時記為0分。資訊來源:倉儲經理、財務部的檢查記錄。

  4、倉儲財務報表質量。

  權重20%,考評辦法:

  ①報表內容全面、資料準確真實,得滿分100分;

  ②報表內容有缺項或資料不真實,每發現一次扣xx分,發現次數超過3次,該項考核記為0分;資訊來源:倉儲經理、財務部的檢查記錄。

  5、倉儲財務報表編制及時率。

  權重10%,考評辦法:

  ①目標值為100%,達到目標值,得滿分100分;

  ②每降低1%扣xx分,及時率低於95%時記為0分。資訊來源:倉儲經理、財務部的檢查記錄。

  6、財務資料完整率。

  權重10%,考評辦法:

  ①賬務資料無缺失、無破損,得滿分100分;

  ②每出現一次公司規章制度,扣xx分;資訊來源:倉儲經理、財務部的檢查記錄。

  7、制度遵守情況。

  按照實際分數扣分。考評辦法:

  ①每違反一次倉儲作業規章制度,扣xx分,

  ②每違反一次公司規章制度,扣xx分,資訊來源:倉儲經理檢查記錄、公司違紀處理罰單。

  此外還有出勤情況、合理化建議方面的考核。

  績效考核方案 篇7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精神和工作要求,以市教育局“績效”管理思想為指導,切實加強我校教師隊伍建設,規範教育教學質量管理,健全激勵、競爭機制,使學校管理更為科學、規範,以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特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物件:

  本校在職在崗教職工。

  二、考核方案:

  1、教育教學過程獎:

  (1)對在崗教職工出勤考核,實施《xx中學教職工出勤獎勵辦法》,按人均每月60元計算。

  (2)對在崗職工“四優”進行考核,實施《xx中學四優評比方案》,按人均每月30-50元計算。分三等優、良、合格的比例為2∶6∶2。

  2、教育教學質量獎:

  (1)對學校教職工進行教育教學工作全面考核並實施獎勵,實施《龍坪中學教學常規考核細則》按人均100-150元計算。分三等3∶5∶2。

  (2)對參加市統一調研考試實施達標考核獎勵和調研考試中單班學科獲全市前十名的實施特殊貢獻獎勵,按人均每月20元計算。

  (3)對班主任工作實施過程管理獎及其它部門工作優秀獎,按人均每月30元計算。

  績效考核方案 篇8

  為加強機關管理,充分調動全域性幹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形成個個爭上游,人人比貢獻的工作競爭局面;克服考核過程中的形式主義和人為因素,客觀公正評價每個幹部職工的現實表現和工作業績,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物件

  局機關在職在崗幹部職工(包括借用到局機關工作時間達半年以上的幹部職工)。

  二、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為學習、出勤、現實表現、工作業績、股室工作、群眾測評、領導評價七個方面。

  三、考核程式

  1、動員準備:召開年度考核動員大會,上交個人考核資料,彙總平時檢查結果。

  2、個人總結和述職:總結全年工作,填寫年度考核表,分組進行個人述職。

  3、考核組考核:考核組根據幹部職工提供的材料和領導及有關職能部門提供的記載進行考核,確定每個幹部職工在學習、出勤、現實表現、工作業績、股室工作的得分。

  4、量化測評:按照年度工作考核評價表,由領導和群眾進行測評。考核組按權重計算出每個幹部職工的測評實得分。

  5、綜合評價:在個人述職、考核組考核、量化測評的基礎上,由考核組按得分高低提出考核等次意見。

  6、確立等次:考核領導小組對考核組提出的等次意見進行研究,集體確定考核等次。

  7、反饋。

  8、上報(個人讓優、找優不予認可和上報)。

  四、考核評分細則

  1、政治業務學習(10分)

  ①有政治業務學習讀本、學習筆記、調研報告和合理化建議記4分,缺一項扣1分。

  ②政治、業務學習筆記(含心得體會)達10000字以上。達到記6分,每少100字扣0.5分。

  2、出勤(10分)

  ①按時參加集體學習和有關會議(包括參加州、縣有關會議,4分)。無故缺會1次扣1分,遲到早退1次扣0.5分。

  ②堅持出滿勤,有事必先請假。曠工1天扣3分,事假1天扣0.5分,本人和直系親屬因病住院、子女升學請假1天扣0.1分。出滿勤記6分。

  3、現實表現(10分)

  ①團結同志,不扯皮吵架(5分)。吵架1次扣2分。

  ②廉潔自律,遵守黨紀國法(5分)。受黨紀、政紀處分的該項記0分。

  4、工作業績(20分)

  ①工作服從安排(5分)。不服從工作安排的1次扣2分。

  ②履行崗位職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5分)。未完成工作任務的每次扣1分。

  ③全年工作無重大失誤(5分)。出現1次工作重大失誤扣5分。

  ④做好便民服務工作(5分)。接到群眾不滿意意見1次扣1分。

  5、股室工作(20分)

  機關股室年度考核按股室實得分從高到低分為三類,一類股室幹部記20分,二類股室幹部記19分,三類股室幹部記18分。

  6、群眾測評(10分)

  測評專案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檔次設定,測評時優秀檔次的個數不得超過被測評物件總數的30%。被考核者測評得分=[“優秀”個數×1+“稱職”個數×0.9+“基本稱職”個數×0.8+“不稱職”個數×0]×100÷參評人數。

  7、領導測評(20分)

  測評專案按“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檔次設定,測評時優秀檔次的個數不得超過被測評物件總數的30%。被考核者測評得分=[“優秀”個數×1+“稱職”個數×0.9+“基本稱職”個數×0.8+“不稱職”個數×0]×100÷參評人數。

  五、考核辦法

  考核實行平時檢查與年終考核相結合,領導考核與群眾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

  幹部職工的政治業務學習情況由考核組進行檢查考核;出勤和參加會議情況以辦公室平時記載為準;現實表現由分管機關的副局長和紀檢組長進行考核;工作業績由考核組徵求主管領導和股室長意見後評定;股室工作以機關股室年度考評方案為依據進行考核。

  六、獎勵與懲罰

  1、考核結果進入個人檔案,並作為幹部選撥任用和晉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2、年度考核評優時,根據被考核者的得分情況,確定評優物件。年度考核獲優人員,除上報上級部門給予嘉獎外,並按規定給予物質獎勵。

  3、對綜合考核得分在60分(含60分)以下且排名在末位的實行待崗學習,在年度考核中定為基本稱職(基本合格)。

  七、加強領導,成立工作班子

  為了把局機關幹部職工的年度考核工作抓好、抓落實,成立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徐朝洪擔任組長,石海林、張紹平、向海燕、周隆發為成員,具體考核工作由石海林、李代文、楊明忠、吳務生、楊宏生、田儒賢、楊小紅同志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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