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調查報告> 海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調查報告

海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調查報告

海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調查報告

  在現實生活中,報告的用途越來越大,報告具有語言陳述性的特點。為了讓您不再為寫報告頭疼,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海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調查報告,歡迎大家分享。

  xx市xx縣位於xx海灣西南岸,海岸線102公里,擁有廣闊的淺海灘塗1000萬公畝,養殖面積67萬公畝,鹽田面積333萬公畝,豐富的海水資源為 xx縣地方經濟的發展提供了巨大的動力,以鹽業生產、鹽業化工為主題的海水資源的綜合利用專案已越來越成為xx縣經濟的支柱產業。海水資源的綜合利用也為當地提供了豐富的稅源,給當地財政帶來的豐厚的回報。據統計,以魯北化工、埕口鹽化等為代表的海水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年提供的稅收佔全縣財政總收入的20% 以上。為理清海水資源綜合利用各環節提供的稅收,在稅收徵管過程中做到有的放矢,今年年初該局按照市局的統一安排,結合全省地稅系統xx“質效年”活動,組織力量下到鹽業生產企業第一線,對整個海水資源綜合利用的過程做了一番詳細的調查研究,並制定了初步的稅收徵管意見。

  調查過程中,該局主要對魯北鹽化專案和埕口鹽化專案做了典型的剖析,採取了檢查帳目、實地考察和座談會的形式。海水“一水多用”的總體情況是:海水(2~5°be′)首先用來養殖,得魚、蝦、蟹、貝等海產品;中度滷水(12~15°be′),用來自硫酸系統的so2 、氯鹼系統的cl2作原料提取溴素,並生產溴系列精細化工產品;滷水在24°be′時,副產的鹽石膏去制硫酸和水泥;滷水在26.5°be′時,結晶得海鹽、並精加工生產加碘鹽等;排出的苦鹵繼續利用,提取硫酸鉀、氯化鎂等產品。

  一、海水資源綜合利用各環節涉及的稅收分析

  (一)海水的初級利用階段。海水經抽調後,滷度在2~5°之間可供養殖。主要由各鹽業企業的內部養殖公司自行養殖或者以承包的形式租賃給個人養殖,養殖的海產品主要有對蝦、鱸魚、梭魚、梭子蟹、青蛤、溢蟶等。在此階段,根據現行的稅收政策,僅對企業實現的租賃收入徵收營業稅金及附加,租賃收入計入其他業務收入或營業外收入徵收企業所得稅。xx年埕口鹽場34萬公畝對外承包面積實現營業稅金及附加49萬元,魯北化工實現營業稅金及附加19萬元,企業所得稅按現行規定實行減半徵收。對屬於個人的養殖收入屬於免稅範疇,不徵收個人所得稅。因此在海水利用的初級階段,政策性減免稅專案較多,實現稅收較少,稅負相對較低。

  (二)海水的中級利用階段。養殖區的海水蒸發後濃度升高,海水滷度達到在12°~15°之間,主要產生養殖和化工兩種經濟效益。

  1、生產化工產品。在本滷度範圍內的海水,經過嚴格的程式提煉後,能夠生產出從一溴到十溴的多種溴素產品,另外還能生產出鈉、苯等多種化工產品。由於該滷度的滷水是非飽和滷,不符合液態鹽的條件,不實現資源稅稅收,但化工專案實現稅收較為可觀。xx年埕口鹽場生產溴素1583噸,銷售1459噸,實現銷售收入 1642萬元,上繳稅金181萬元。魯北化工股份公司溴素廠實現銷售收入1542萬元,實現利潤227萬元,上繳稅金165萬元。溴素化工專案能夠提供較為可觀的.稅收,而且能迴圈利用海水,比較環保,總體稅負在11%左右,財政貢獻率較高,是值得提倡的海水綜合利用專案。

  2、產生部分養殖效益。主要是繁殖豐年蟲卵,由於受近海汙染的影響,海水質量下降,水中微生物減少,近年來豐年蟲卵的繁殖能力降低,產量逐年萎縮。據統計,xx年全縣的豐年蟲卵產量約120噸,僅相當於xx年的22%。這部分水產品產生的稅收較少,但屬於企業整體收益的組成部分,也屬於稅務檢查容易忽略的地方。

  (三)飽和滷水的綜合利用。滷度約達24°以上的滷水即稱為飽和滷,飽和滷水的作用主要有兩方面:

  1、用來曬鹽。原鹽資源銷售或自用後即提供資源稅和增值稅及附徵稅費。由於是經過天然曬制,所以成本低廉,收益比較穩定。每噸鹽的生產成本約80元,利潤最低也在50元以上。xx年魯北鹽場結晶區生產原鹽26萬噸,銷售原鹽21萬噸,實現資源稅342萬元,實現銷售收入3300萬元;埕口鹽場結晶區總面積32 萬公畝,實現資源稅646萬元,實現銷售收入7000萬元。由於資源稅政策調整,xx年減收198萬元。據鹽業管理部門統計,xx年全縣各鹽業企業投資 1.8億元,xx年原鹽生產能力將達到320萬噸,可提供資源稅6400萬元。

  2、發展苦鹵化工專案。主要生產氯鹼產品,專案也僅侷限於魯北鹽場(系資源綜合利用企業)。即利用本公司鹽場提溴、曬鹽後的滷水為原料,生產出燒鹼、氯氣、鹽酸。氯鹼產品屬於海水的綜合利用的末端產品。用來生產氯鹼產品的滷水主要有兩種渠道:一種是直接購買鹽場的飽和滷水,按照市場價格折算按每立方米 20元付給鹽場材料費,另一種渠道則是透過購買鹽場的原鹽,再融化成飽和滷水後,進行加工再生產。生產1噸液氯需要1.18噸原鹽,生產1噸燒鹼需要 1.2~1.6噸原鹽。xx年,魯北氯鹼廠生產液鹼191732噸,銷售195337噸,實現銷售收入10969萬元,銷售成本費用6561萬元,實現利潤4317萬元,稅金1516萬元。生產液氯49524噸,銷售44333噸,實現銷售收入6420萬元,銷售成本費用5220萬元,實現利潤1132萬元,稅金441萬元。生產鹽酸8245噸,銷售8000噸,實現銷售收入264萬元,銷售成本費用240萬元,實現利潤24萬元,稅金8萬元。共實現銷售收入17654萬元,利稅總額7439萬元,其中地方稅收1965萬元,總體稅負在11%以上。

  (四)辦公生活區。總體上看,鹽業生產企業的水面區域屬於免徵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範疇,只有少量的辦公生活區符合徵稅條件,稅收較少。

  二、海水資源綜合利用中稅收徵管存在的問題

  (一)各稅種沒有做到全面管理。稅務人員存在重申報輕管理的現象。通常情況下,企業對資源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較容易掌握的稅費計提較及時準確,而對租賃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稅種重視程度不夠。

  (二)稅收管理沒有做到精細化。根據調查的情況,發現很多稅收管理員的管理水平不足,對企業的全盤情況瞭解較少,沒有對海水綜合利用各階段產生的稅收情況有一個詳細的把握。

  (三)企業存在故意偷逃稅行為。特別是利用液體鹽生產高階化工產品方面,企業主要透過兩種途徑達到偷逃稅目的:一是大企業集團間的鹽業生產企業與利用液體鹽化工企業之間屬於關聯企業的性質,鹽業生產企業無償向化工企業提供飽和滷水,視為“自用”,不做銷售處理,不計提稅金,二是有償使用飽和滷水,但記賬時透過非飽和滷水入帳,不計提稅金。

  (四)延伸徵管不到位。海水養殖產品大部分屬於免稅產品,但是當地的一部分經營業戶以集中收購海產品後轉賣經營為業,形成了很多豐年蟲卵專業戶、海產品專賣店等納稅業戶,基層徵收單位往往忽視了對這部分業戶的稅收管理,造成稅收流失。

  三、加強稅收管理的建議與對策

  (一)對大企業實行專人管理。挑選業務素質較高的稅收管理員專門負責大企業管理,在宣傳稅收政策、開展納稅輔導的同時,詳細瞭解企業的生產經營狀況,掌握各環節的稅收情況,前移管理關口,充分發揮稅收管理員“稅收宣傳員、資訊採集員、納稅輔導員、納稅評估員、稅收監督員”的五員角色,加強管理,搞好服務。

  (二)充分發揮納稅評估的作用。對於企業規避稅收的行為,要透過微觀稅負分析的方式,找出稅負較低的原因,帶著疑點去查詢稅源的隱藏點,對企業的各稅種上繳情況進行納稅評估。具體工作中應著重把握以下幾個方面:1、企業承包水面收入是否入賬;2、自身養殖部分收入是否入帳;3、對企業有償使用液體鹽是否計算收入、計提資源稅;4、對於企業無償使用液體鹽是否核算收入,計提資源稅;5、企業所得稅是否據實預繳;6、稅收優惠政策是否落實;7、是否存在提高入帳 “鹽價”,減少原鹽資源稅的課徵數量;8、集團公司內部關聯企業之間經濟往來是否按照市場價格進行。同時,加強對海產品二級市場的稅收管理,主要是透過公司承包清單,摸清納稅人底數,採取稅收清理的方式對不辦理稅務登記納稅人集中清繳稅款。

  (三)嚴格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海水綜合利用過程中,養殖、迴圈利用等涉及到多種稅收優惠政策,落實這些新的稅收優惠政策有助於盤活企業經營,為企業發展提供動力。

  (四)大力培植涵養稅源。堅持以科技為先導,以專案為載體,以資源為依託,鹽化養並舉,科學拉長產業鏈,一水多用,充分發揮稅收的扶持作用,大力發展迴圈經濟和高階滷水化工專案,營造企業核心競爭力,努力打造海洋化工基地、海水養殖基地和綠色迴圈經濟產業示範基地。

【海水資源綜合利用稅收調查報告】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