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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與阿茲卡班的囚徒》電影觀後感

《哈利波特與阿茲卡班的囚徒》電影觀後感

《哈利波特與阿茲卡班的囚徒》電影觀後感1

  《阿茲卡班的囚徒》,無論是原著還是電影,都是我最摯愛的一部。

  原著早已看過不下十遍,清晰記得第一次閱讀是在小學五年級,十一年前。清晰記得第一章的名目叫“貓頭鷹郵遞”,清晰記得這一部的大多數情節都發生在夜晚和秋冬季,清晰記得其清楚地記得在這一部裡哈利又有了親人。

  初中二年級,九年前,電影上映。

  上初中時,我在外獨居,週末回到冷冰冰的“家裡”,六親疏離,生活似乎與快樂沒有什麼關係。

  那時,家鄉只有一家電影院,在一條行道旁種著香樟的商業街上。它只有一個影廳,一部大片會連續上映大半個月,更有趣的是,這家電影院還不清場,中午買票進去,可以反覆看到晚上十點打烊。

  似乎是那年十月的連續兩個週日,我都去那家電影院看《阿茲卡班的囚徒》,國語配音昨晚我才得知,是上海電影譯製廠翻譯的版本。這些年來,一直忘不掉那幾位配音演員溫柔的聲音。

  如今,又是在十月的一個週末,心情一如當年,無意間找到了上譯廠當年配音的音軌,搭配著人人影視上下載的高畫質MKV影片,再次回味。

  時光如水,電影院拆掉再建,高樓碾壓香樟,少年也遠走他鄉。

  我還清晰記得那條種著香樟的半里長街,哈利和赫敏溫柔的聲音,和年少無依的自己。

《哈利波特與阿茲卡班的囚徒》電影觀後感2

  這部片子上映的時候哈利波特已經非常火了,為了一些商業效果編劇加入了大量喜劇元素和相當大膽的改編。但有一些細節處理不當導致了嚴重的邏輯問題。

  開篇哈利在床單下練習熒光閃爍咒語,違反了未成年人不得在校外使用魔法的規則。(這條規則在所有七本書裡都被反覆提及,在第五本書裡面起著非常重要的推波助瀾作用,哈利差點因為校外使用魔法被撅斷魔杖。)讓我們假設編劇本來就是想在這一部裡忽略這條規則,可是哈利吹漲姑媽後費農姨夫就不應該威脅說“你不能在校外使用魔法”,哈利回應說“tryme”,費農說“他們不會再讓你回去了,you have now here to go”這說明了未成年人不得在校外施魔法的規則還是存在的。電影裡面這麼自相矛盾的邏輯就算沒讀過原著也會發現的。

  隱形衣對攝魂怪無效,電影裡開學的校長講話沒有說明,這就很容易造成誤解,為什麼哈利在第一次拜訪霍德莫德村的時候沒有直接穿上隱形衣溜出去。在原著里正是因為隱形衣是幫不上忙,twins才大發善心把地圖給了harry。

  書裡面盧平上課的時候,是在博格特變成攝魂怪之前先擋住哈利的,他以為會出現伏地魔。電影裡博格特都他媽已經變成攝魂怪了,哈利問為什麼不讓他練習的時候,盧平卻說“這不是很顯然麼,我以為會出現伏地魔”,都已經變成攝魂怪了啊!怎麼想的啊!

  理論上阿尼馬格變形後衣服不會保留的,這點書裡沒有寫,但是第一部電影裡面麥格教授從講臺上由貓變成人的一幕說明了這點。同時蟲尾巴從斑斑變成人也沒有裸體,不知道為什麼人變回老鼠的時候那身衣服就脫落了。狼人變身的時候衣服被撐破了倒還是可以理解的。書裡對阿尼馬格是什麼還有必須登記這兩點進行了說明,電影裡沒有,我覺得細細推敲還是有漏洞,沒看過書的觀眾不知道阿尼馬格的性質,可能會以為他們還可以變成別的動物什麼的。

  原書裡盧平帶著哈利練習呼神護衛的時候,哈利選擇的最強有力的愉快回憶不是來自父母,而是來自他被告知自己是一名巫師。我不覺得電影裡做這樣的改動有什麼好處。因為哈利本來就想不起來任何有關父母的事情了,只有恐怖的尖叫和綠光。不過這個不是邏輯錯誤。

  同樣在本集沒有造成邏輯錯誤但對其他集有影響的情節還有:三把掃帚禁止未成年人入內。原書裡三把掃帚是很多聚會的主戰場,哈利在第四部接受採訪就是在三把掃帚。

  三把掃帚老闆娘rosmertta為什麼要和麥格教授和部長一起喝茶?原文是一群老師在gossip,老闆娘在插話。

  哈利穿著隱形衣在霍格莫德橫衝直撞地走,又留腳印,又撞到人的,第一不是他性格,就算生氣了他也不會這麼做。第二隱形衣雖然不是人手一件,但不是特別稀奇的東西,(他的只不過最好而已),他那麼魯莽,人們不可能猜不到是有人穿了隱形衣。他從蜂蜜公爵出來手裡拿著紅色棒棒糖。你說你是不是傻,你不把糖放在斗篷下面你怎麼吃?這不是bug麼難道?然後大家看到還不懷疑麼?

  哈利波特從第一部開始晚上出門就會帶隱形衣的。學校有宵禁。偏偏這一次他不穿隱形衣,這是bug。只是編劇為了安排他的地圖被發現,從而符合書裡的劇情。而書裡本來寫的是他在霍格莫德打馬爾福的時候隱形衣掉了,他的頭露出來了,馬爾福回去告訴了斯內普。

  電影裡為什麼盧平不用哈利教就會使用活點地圖,而哈利卻從來不問。書裡在結尾盧平說了自己就是月亮臉。電影裡明明有這個機會,編劇卻偏偏不讓盧平在告別的時候說出真相。電影裡大腳板蟲尾巴尖頭叉子月亮臉的名字出現了兩三次,其中有一次還羞辱了斯內普。如果沒有看過書的話,電影又沒有給出解釋,這四個名字就毫無意義,還不如不表現。尖頭叉子作為詹姆斯牧鹿形象的化稱,又是哈利守護神的形態,其實是父子關係的一種神秘輪迴,不說出來,實在是遺憾。畢竟後面書裡還反覆提到四個人的友誼,與哈利父母的死,哈利對斯內普的看法,都有影響。

  哈利在水晶球裡看到了小天狼星,這也不是邏輯錯誤,只是不尊重原著。羅琳在小說裡反覆質疑預言可以被學習的可能性。這是天分。茶葉水晶球什麼的都是扯淡。特里勞妮無論在小說和電影裡都被塑造成不靠譜的騙子形象,偶爾做的兩次預言卻都對情節發展有著莫大影響,這是因為她曾祖母是偉大預言家,她被僱傭的原因也只是作出預言後她生命就有危險了,鄧布利多相當於把她保護起來了。

  電影中能讓時間倒轉的項鍊是有鋪墊的。書裡和電影裡赫敏在這學期都表現得神出鬼沒,ron說了好幾次“wheredidyoucomefrom”。書裡我們讀到赫敏有這麼個東西,所以可以同時修幾門課的時候,回過頭可以聯想起來羅琳的鋪墊,而電影裡卻很難回想導演的鋪墊,因為大概只有兩三次,ron問了這句話,觀眾很容易以為是喜劇效果就給忽略了。

  鄧布利多全7部電影裡都不夠好,鄧布利多的關鍵詞絕對包括幽默和優雅,兩個演員都沒有抓住他的神韻。太嚴厲了。鄧布利多這個角色幾乎每一部的電影裡都有漏洞。他是絕對不會在學生當中喊move!move!的。

  但這一部對於熟悉原著的人來說其實也有很多驚喜,開學晚宴的合唱,全部電影的配樂,風景鏡頭,特里勞妮的演出。

  書變成電影,肯定有細節缺失。說實話,只是書看得太多人都迂了,在這吹毛求疵而已。

  在經歷了魔法、特技、三維足球、精緻的場景、完美的演員搭配和皆大歡喜的結局之後,很難再想像哈里波特還能有什麼新的突破。前兩部的成功給這一系列設立的基準不低。在走進影院的時候,多數波特迷期望的可能是故事的繼續。像007一樣,知道期望什麼,只要能保持相近的製作標準,兩個小時的'享受是能保證的。

  以這樣的期望,你會得到一個極大的驚喜。如果說前兩部中,大人會發現自己偷偷地和孩童分享童話的快樂,併為為此感到稍稍難為情的話,在這部電影中,我們會因為比小孩享受的更多而感到歉疚。“阿茲卡班的囚徒”是一部十足的情節電影,它在魔幻、特技、動作之上增加了劇情、懸疑和驚愫。轉折和意外使你很難猜到結果。其實你沒有時間去猜,緊湊的情節會一直牽著你走。這也是我對這部電影的意見,它近乎沒有節奏,它用百米的速度一口氣跑完了三千,不給你片刻回味的機會。

  相對於多數青少年讀物,哈里波特的精神寓意向來是現實的。在第三部中,這種現實由含蓄變得直接。不公正可以永遠延續,恐懼和弱點可以永無擺脫之時,正義和勇氣可能是別無選擇。在娛樂之外,從這部電影中得到更多的收穫,需要一定程度上心智的成熟。加上整部影片極度晦暗的基調,這不是一部適合十歲以下兒童的電影。不過,成人往往會低估孩子的領悟能力,JKRowling的成功一次次證明了這一點。

  結論:三部哈里波特中最好的一部。如果你還沒有看過,不建議看情節介紹過多的影評。因為情節轉折的突然,一兩個關鍵的字句就能剎風景。

《哈利波特與阿茲卡班的囚徒》電影觀後感3

  在去霍格沃茨的途中,哈利聽說巫師監獄——阿茲卡班——有一個重點關押的名叫小天狼星布萊克的人。因為據說,布萊克是伏地魔的忠實信徒,還曾用一句咒語結束了十三條性命。報紙上還說,布萊克已逃出阿茲卡班,準備伺機殺死哈利,為他的主人伏地魔報仇。因為十二年前伏地魔想殺死哈利,但沒有成功,自己反而遭受重創。據阿茲卡班的看守說,布萊克在睡夢中依然說夢話:“他在霍格沃茨,他在霍格沃茨。”

  哈利·波特雖然身在霍格沃茨的城堡裡,既有朋友們的幫助,又有老師們的悉心呵護——當然,斯內普教授對他的態度還是那樣,馬爾福還是處處給哈利製造麻煩——但校園內危機四伏,哈利的生命時時受到威脅:許多噩夢讓哈利感到頭痛欲裂;攝魂怪在他身邊遊弋徘徊;黑魔法防禦術課教師盧平·萊姆斯教授給哈利上了幾堂抵抗攝魂怪的訓練課,結果他當場昏倒;有一次,布萊克甚至出現在了好朋友羅恩的床邊。

  一天,在學校城堡外,布萊克終於出現在了哈利面前。哈利為了替父母報仇,決定與布萊克同歸於盡。可是出乎哈利的預料,布萊克竟然一味忍讓,並沒有出手。原來布萊克一直想殺死的人不是哈利,而是羅恩的寵物——斑斑。其實,斑斑是一個阿尼馬格斯,(阿尼馬格斯是指藉助魔法而變成動物的人)它的真實身份與盧平和布萊克一樣,是詹姆(即哈利的父親)的好朋友,叫小矮星彼得。

  十二年前,由於布萊克對彼得的輕信,便把哈利父母的行蹤告訴了他,誰知彼得把這一切全告訴了伏地魔,導致哈利的父母被伏地魔殺死了。布萊克既為自己而導致朋友的死亡而感到內疚,又對彼得出賣好朋友的行為而感到憤怒,他決心親手除掉彼得。盧平讓彼得現出了人形,彼得向哈利承認了當年出賣哈利父母的惡行。哈利和盧平以及布萊克經過考慮,最終決定把彼得先送回霍格沃茨,再轉交給阿茲卡班。誰知,彼得又逃跑了。

  我認為彼得真是可恥。自己的朋友都出賣,那誰不出賣?而故事的後面,彼得還說他是覺得伏地魔強大才告訴伏地魔哈利父母的去向。出賣朋友本來就夠惡劣了,還狡辯,真是太可惡了。就算他說的是實話,那麼哈利和彼得的精神就剛好相反:哈利是充滿勇氣的,而彼得則是個膽小鬼。

  看完故事後,我不由得發出感嘆:對於朋友的秘密如果能不透露出去,那算得上高尚;別人逼迫你說的時候,你透露出去,情有可原;如果你主動透露的話,那就是最低賤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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