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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相關內容的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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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後,對於造成的人身傷害,進行傷殘等級鑑定的時候會根據不同的程度進行劃分傷殘等級,傷殘等級從一級到十級不等。那傷殘等級是怎麼確定的?怎麼來劃分的?現在的小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詳細的介紹。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劃分:

  (一)一級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2、意識消失;

  3、各種活動均受到限制而臥床;

  4、社會交往完全喪失。

  (二)二級

  1、日常生活需要隨時有人幫助;

  2、僅限於床上或椅上的活動;

  3、不能工作;

  4、社會交往極度困難。

  (三)三級

  1、不能完全獨立生活,需經常有人監護;

  2、僅限於室內的活動;

  3、明顯職業受限;

  4、社會交往困難。

  (四)四級

  1、日常生活能力嚴重受限,間或需要幫助;

  2、僅限於居住範圍內的活動;

  3、職業種類受限;

  4、社會交往嚴重受限。

  (五)五級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導;

  2、僅限於就近的活動;

  3、需要明顯減輕工作;

  4、社會交往貧乏。

  (六)六級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償,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幫助;

  2、各種活動降低;

  3、不能勝任原工作;

  4、社會交往狹窄。

  (七)七級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嚴重受限;

  2、短暫活動不受限,長時間活動受限;

  3、不能從事複雜工作;

  4、社會交往能力降低。

  (八)八級

  1、日常生活有關的活動能力部分受限;

  2、遠距離活動受限;

  3、能從事複雜工作,但效率明顯降低;

  4、社會交往受約束。

  (九)九級

  1、日常活動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學習能力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十)十級

  1、日常活動能力輕度受限;

  2、工作和學習能力有所下降;

  3、社會交往能力輕度受限。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需遵守哪些規定?

  發生交通事故後,被侵權人要進行傷殘鑑定,那麼關於我們的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需要遵守哪些規定呢?我們的法律中有沒有對傷殘鑑定的規定問題有沒有具體的規定呢?現在將在下面的文章中為您分析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需要遵守哪些規定,幫助您更好的解決疑問。

  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需遵守哪些規定?

  傷殘鑑定需遵守哪些規定

  (一)客觀評定原則

  傷殘鑑定應以人體傷後治療效果為依據,認真分析殘疾與、損傷之間的關係,實事求是地評定。

  (二)比照評定原則

  遇有本標準以外的傷殘程度者,可根據傷殘的實際情況,比照本標準中最相似等級的傷殘內容和附錄1的規定,確定其相當的。同一部位和性質的傷殘,不應採用本標準條文兩條以上或者同一條文兩次以上進行評定。

  (三)分別評定原則

  受傷人員符合2處以上傷殘等級者,鑑定結論中應當寫明各處的傷殘等級。在全面規範人體傷殘程度的同時,該標準還建立了多等級傷殘和肢體功能喪失的綜合計算數學方法,引入了肩關節複合體的概念並建立了功能喪失的計算方法,為解決多處傷殘和肢體功能喪失的計算及肩胛帶傷殘的評定問題提供了依據。在該標準實施後,對多處傷害造成的多處傷殘不再直接進行綜合評定,而是按受傷部位分別評定殘級,再根據多等級傷殘的綜合計算方法,確定傷殘賠償指數,計出傷殘者的傷殘實際賠償額。

  (四)排除原傷病原則

  鑑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時,應排除其原有傷、病等進行評定。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於交通事故傷殘鑑定需要遵守的規定的相關問題的解答,更多關於交通事故方面的問題的諮詢,如交通事故傷殘等級分幾種?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方法,以及訴訟時效方面的問題請具體聯絡我們,我們會根據您提出的具體問題,為您做最專業的法律分析,幫助您維護正當的合法權益。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評定時間

  現實生活中,很多人都不清楚交通事故傷殘等級評定時間。那麼交通事故傷殘等級評定時間是怎樣的呢?雖然我國法律中對交通事故傷殘等級評定時間作了一些規定,但是關於交通事故傷殘等級評定時間的問題大家可能還不是很清楚,下面就交通事故傷殘等級評定時間作一個簡要的闡述。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必須等你康復後才可以評定的,要看你的鋼板拆了以後的情形啊。交通事故傷殘傷殘鑑定是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的過程。傷殘等級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十級。它們各有不同的標準。但一般來說,這樣的至少九級,也很可能十級。

  申請等級評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指派或聘請的具有專門知識、承擔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人員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等級的過程。

  交通事故的因交通事故受傷致殘並需要進行傷殘評定,必須在治療終結後15日內即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併發症治療終結後15日內,由受傷的當事人先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才可以進行評定,如受傷的當事人不提出申請的,則視為一般受傷。傷者必須在治療終結後的15日內申請傷殘鑑定。如果傷者15天內不提出傷殘評定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得到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的權利。超過申請期限提出的申請是無效申請,即醫療終結後15日以後的申請為無效申請,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不再受理。

  申請應當向的公安機關以書面形式提出,公安機關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作出傷殘評定,並製作傷殘評定書送達當事人,或者向當事人推薦鑑定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以上就是我們的法律中關於交通事故傷殘等級評定時間問題的解答,希望對你有所幫助。當然在實踐中,更多關於交通事故傷殘等級評定的問題,如交通事故傷殘等級評定程式等問題?如果您想要更多關於這方面的問題請具體聯絡我們,我們會根據您的具體問題,您好做專業的法律分析,幫助您更好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什麼時候做交通傷殘鑑定?

  隨著大家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人都夠買了汽車,隨之而來的就是交通事故頻發,在交通事故發生的時候我們最關心的兩個問題一個是責任在誰,另一個就是賠償問題,交通事故的賠償是需要傷殘鑑定的,今天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就是關於什麼時候做交通傷殘鑑定的問題。

  一、交通事故後什麼時候做傷殘鑑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鑑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後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要取出固定物後,才能做傷殘鑑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的時間往往把握不準,導致一些傷殘鑑定結論在訴訟中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援。殘疾賠償金是對交通事故受害人經現有醫療手段和醫療水平治療後仍留下的傷情影響工作和生活進行賠償的一個法定賠償專案。

  交通事故致殘的,應在治療終結後,由具有資質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一般應在治療終結,出院後進行鑑定,如有內固定的,必須待內固定取出恢復後才能做傷殘鑑定。

  如果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鑑定,此時尚未治療終結,對治療終結後,受害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影響,是否能完好如初,尚無法判斷,根據此時受害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無法反映、體現治療終結後的情況。

  傷殘鑑定機構可以由律師事務所委託,也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指派、委託,也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託,但在委託之前,一定要了解此鑑定機構是否具備相應的鑑定資質,否則其鑑定結論可能會因此而得不到法院的採納。

  二、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依據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依據是什麼?交通事故中有人員受傷的,需要做傷殘等級評定,以便制定賠償金額,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需要依據下面三種情況來評定:

  1、人體傷後治療效果。

  2、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係。

  3、交通事故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併發症或者後遺症。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需要根據以上三方面綜合評定。

  三、交通事故傷殘賠償金由誰出

  傷者的損失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的由保險公司賠償,超過部分由肇事方承擔。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以上的內容就是小編想要告訴大家的關於交通傷殘鑑定什麼時候去做的問題了,希望小編的整理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助,因為傷殘鑑定關係到交通事故的賠償問題,希望大家引起重視,如果大家還想知道關於交通事故的賠償標準,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的標準,歡迎詳情諮詢我們的線上律師。

  2015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程式

  交通事故每時每刻都在發生,那麼在我們遇到交通事故的時候,應該瞭解一下交通事故的傷殘鑑定程式。那麼2015年最新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程式是什麼樣的呢?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程式的要求是什麼?下面就由小編為您介紹一下。

  一、鑑定的申請和決定

  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當事人和代辦代理人有權向公安機關提出鑑定和重新鑑定的申請。但條件前提一是鑑定申請的理由要公道;二是鑑定專案有助於弄清事實的真相;三是鑑定專案切實可行,能夠實現。

  事故調查所需的鑑定由公安機關決定;事故調解所需的鑑定,當事人可以自行選擇已在省級公安機關存案的鑑定部分鑑定。

  二、委託鑑定

  委託鑑定,應根據被鑑定題目的性質和難度,選擇相應的鑑定機構;事故調查所需的鑑定,一般指派或委託公安機關的鑑定職員、鑑定機構進行;公安機關無法完成的,也可委託公安機關制定的社會有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此類鑑定不能由當事人自行選擇。對當事人的精神病醫學鑑定、對當事人的傷殘評定、對有爭議的財產損失評估,應當委託具備資格的檢修、鑑定、評估機構進行,該機構可以是公安機關的鑑定機構,也可以是社會的鑑定機構,但均必需具備資格。

  三、鑑定時限

  根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式劃定》第39條劃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檢修、鑑定應當在勘查現場之日起5日內指派或委託技術鑑定機構進行檢修、鑑定。鑑定機構應當在20日內完成鑑定,對於因技術原因無法在20日內完成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批准可以延長10日。遇特殊情況仍不能完成的,須報請省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批准。

  四、重新檢修、鑑定

  《交通事故處理程式劃定》第44條劃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應當在接到檢修、鑑定結果後二日內將檢修、鑑定結論影印件交當事人。當事人對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的檢修、鑑定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修、鑑定結論影印件後三日內提出重新檢修、鑑定的申請。經縣級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負責人批准後,應當另行指派或者委託專業技術職員、有資格的鑑定機構進行重新檢修、鑑定。重新檢修、鑑定可以由原鑑定機構進行,但應另行選擇與原鑑定人平等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的鑑定人進行鑑定。按照《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劃定》第75條的劃定,重新鑑定,假如鑑定結論有改變的,鑑定用度由公安機關承擔;假如鑑定結論沒有改變,鑑定用度由重新鑑定申請人承擔。

  當事人對自行委託的檢修、鑑定、評估結論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檢修、鑑定、評估結論後三日內另行委託檢修、鑑定、評估,並告知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公安機關交通治理部分予以存案。

  以上就是由小編為您整理的關於2015年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程式的總結,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更多關於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程式可以聯絡我們的線上律師。

  多個交通事故傷殘等級如何計算

  我們都知道當交通事故發生以後需要交通事故傷殘鑑定然後再進行賠償,但是交通事故不可能只傷及一個地方,還可能涉及很多的地方,那麼多個交通事故傷殘等級如何計算呢?請閱讀下面小編為您帶來的文章進行詳細瞭解。

  多個交通事故傷殘等級如何計算:

  不同傷殘等級的賠償比例是不同的,賠償比例從第i級(100%)到第x級(10%),每級相差10%。傷殘等級具體等級對應的賠償比例(即傷殘賠償指數)為:一級100%;二級90%;三級80%;四級70%;五級60%;六級50%;七級40%;八級30%;九級20%;十級10%

  多等級傷殘的綜合計算是按傷者的傷殘賠償計算方法加以計算。

  根據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係數、賠償指數等,通俗表達可以為:

  實際賠償額=傷殘賠償總額賠償責任係數(幾個傷殘等級最高的傷殘賠償指數+傷殘賠償附加指數1+傷殘賠償附加指數2+傷殘賠償附加指數n)

  其中的傷殘賠償總額就是死亡賠償金,這個死亡賠償金需要根據不同地區、不同居民(城市居民和農村居民)以及不同年齡來計算確定;

  幾個傷殘等級最高的傷殘賠償指數是指在幾個傷殘等級中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如兩個十級、一個九級,則其中最高等級為九級,九級的傷殘賠償指數為20%,又如一個五級,一個七級和一個九級,則其中最高等級為五級,五級的傷殘賠償指數為60%。這裡需要注意,根據計算公式,在存在幾個傷殘等級的情況下只計算最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其他的傷殘等級不再計算相應的傷殘賠償指數,而是按附加指數計算,因此,幾個傷殘等級合併的傷殘賠償指數並不是將幾個傷殘等級的傷殘賠償指數簡單疊加,如兩個十級即簡單確定為10%*2=20%,這樣的理解是錯誤的。

  閱讀過以上的文章,大家是不是對於如何計算多個交通事故傷殘等級有一定的瞭解了,希望小編的整理能夠對大家的生活有所幫,當然對於交通事故還有很多其他相關的法律知識小編在這裡沒有提及的到,具體你們可以詳情諮詢我們的線上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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