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交通/運輸/物流/倉儲> 交通事故中包不包括被損車輛停動損失的問題

交通事故中包不包括被損車輛停動損失的問題

關於交通事故中包不包括被損車輛停動損失的問題

  交通事故的發生往往會導致當事人的重大財產損失,那麼被損車輛的停動損失又該如何解決呢,下面一起來看《關於交通事故中的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動損失問題的批覆》的相關內容。

  一、制定背景

  近年來,隨著道路交通的快速發展和機動車輛的大量增加,道路急劇增加,譬如1998年全國共發生道路交通事故346129起,死亡78067人,傷殘222721人,分別比1997年上升13.8%、 5.7%和17.1%。人民法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也相應增加。針對吉林省高階人民法院請示的人民法院在審理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機動車輛被損後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是否給予賠償的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於1999年2月11日公佈了《關於交通事故中的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動損失問題的批覆》(法釋 [1999]5號)。

  二、分歧意見

  吉林省高階人民法院在討論中形成如下兩種意見:一種意見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這裡的“其他重大損失”應當包括間接損失。因此,交通事故受害方車輛修復期間所造成的停運損失,應視為受害人因此遭受的其他重大損失,侵害人應當予以賠償。另一種意見認為,依照國務院《道路辦法》第三十六條、公安部[1991]113號檔案第三項之規定,財產損失只規定了直接損失,而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等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因此,停運所造成的間接損失不予保護。

  三、賠償理由

  機動車輛被損後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是否給予賠償的問題,實際上是道路交通事故的賠償範圍問題。

  (一)行政法現、規章以往的行政法規、規章是把因交通事故損壞的車輛、物品、設施等和因受傷而失去使用價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作為財產的直接損失的,而把因交通事故停工、停產、停業等所造成的損失作為財產間接損失,交通事故責任者只賠償直接損失,不賠償間接損失。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第三十六條規定:“損害賠償的專案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公安部於1991年12月2日釋出的《關於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號檔案第三項規定,“在事故處理中,財產損失,還應包括現場搶救(險)、人身傷亡善後處理的費用,但不包括停工、停產、停業等所造成的財產間接損失。”

  (二)最高人民法院覆函與行政法規、規章不同的.是,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9月13日在《關於國內船舶發生海損事故造成的營運損失應列入海損賠償範圍的覆函》中明確答覆廣東省高階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規定,損壞他人財產的,侵害人應當賠償受害人因其侵權行為所遭受的實際損失,包括受害人財產的毀損、減少、滅失和為減少或消除損失所支出的費用,以及受害人在未受侵害的正常情況下可以得到的利益。因此,國內船舶在內河或沿海運輸中發生海損事故造成的船舶修理期間的合理營運損失(其中包括船員工資損失),應當列入海損賠償範圍。”顯然,覆函所確定的賠償範圍包括海損事故造成的營運損失這類可得利益的損失。

  (三)賠償依據

  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損壞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的,應當恢復原狀或者折價賠償。”“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損失的,侵害人並應當賠償損失。”機動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屬於因交通事故遭受的“其他重大損失。”

  2.理論依據賠償損失最鮮明的特點在於它的補償性。賠償多少則取決於賠償範圍的大小。大陸法一般把損失分為積極損失和消極損失,英美法一般把損失分為預期利益損失和信賴利益損失,我國民法理論一般把損失分為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預期利益損失、消極損失其實與可得利益損失大致相當,並不是所謂的間接損失,我國民法上沒有采用間接損失這一概念,因此本批覆也沒有采用、間接損失這一概念。可得利益損失是應當賠償的。可得利益損失是未來的,在本批覆中即交通事故的發生導致運輸合同一方當事人被迫停止正常的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而遭受的損失;可得利益損失是確定的,即是可以用金錢計算和衡量的;可得利益損失是確實的,即這種損失是必然的、有現實意義的,而不是臆測的、抽象的、假設的,而且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的,因此,應當把機動車輛被損後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列入賠償範圍。只是機動車輛被損後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必須具有確定性,必須證據確鑿、充分、必須從嚴掌握,不得隨意擴大。

  四、結論

  交通事故中的財產損失包括被損車輛停運損失。換言之,在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中,如果被損車輛正用於貨物運輸或者旅客運輸經營活動,受害人要求賠償被損車輛修復期間的停運損失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一十七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者應當予以賠償。

  以上就是為您收集整理的有關《關於交通事故中的是否包括被損車輛停動損失問題的批覆》的全部內容,如果您還想知道更多的相關問題,請登入網站進行諮詢,我們有專業的律師為你解答。

【交通事故中包不包括被損車輛停動損失的問題】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