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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成績公佈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成績公佈

  一、成績公佈和查詢

  考生可在網上輸入本人考試通知單上的12位報名號和報名時所填的考生證件號碼的最後六位數字(不含字母)查詢。

  根據市教委相關檔案規定,合格性考試成績分“合格”、“不合格”兩類,以卷面成績的標準分值劃定。等級性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其評定辦法為:以獲得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合格”成績為前提,根據學生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的得分之和(滿分為150分),按獲得等級性考試有效成績的考生(即缺考或未得分的考生除外)總數的相應比例劃分等級,位次由高到低分為A、B、C、D、E五個等級。凡參加等級性考試的學生,如相應科目合格性考試成績為“不合格”,則其等級性考試不給予等級。“/”表示未參加該科目考試或未獲得該科目有效成績。考試成績以區縣下發的成績單為準。

  二、成績複核

  考生若對本人的'成績有疑問,可在規定時間內登入“上海招考熱線”網站首頁“考生服務通道”中的“成績查詢”欄目申請網上成績複核,按照系統提示輸入相關資訊並提交。成績複核是核查答題紙姓名、報名號等是否與考生本人對應,試卷有無漏評、漏閱,小題得分是否漏統(登),各小題得分合成後是否與提供給考生的成績一致等。成績複核結果只向考生提供所複核科目成績等第。成績複核不重新評閱答卷,考生本人不得查閱答卷。

  成績複核具體時間和辦法如下:

  1.成績複核申請時間:20xx年1月17日(星期二)9:00-16:00。

  2.考生使用考試通知單上報名號作為使用者名稱登入成績複核系統,初始密碼為報名時所填的考生證件號碼的最後六位數字(不含字母),登入後可以修改密碼。

  3.登入後,在申請頁面勾選需複核的科目後點擊“提交申請”,看到提示“提交成功”字樣表示申請完畢,退出請點選“退出系統”按鈕。

  4.考生如需增加複核的科目,可在開通網上申請的時間段內再次登入系統增加科目。複核科目以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最後一次網上成功提交的為準。

  5.考生網上填寫或增加複核科目後,應退出系統再重新登入,檢視並確認自己申請的複核科目。

  6. 成績複核反饋時間:20xx年1月18日(星期三)12:00至1月25日(星期三)12:00,考生可登入“上海招考熱線”網站首頁“考生服務通道”中的“成績查詢”欄目查詢成績複核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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