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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利用海外投資應對反傾銷的行為

淺析利用海外投資應對反傾銷的行為

  一、我國企業海外投資現狀

  根據商務部公佈的統計資料,截至2002年年底,中國共批准設立境外中資企業總數6960家,中外雙方協議投資總額137.8億美元,中方協議投資金額93.4億美元,其中,境外加工貿易企業420家,中方企業投資額11.22億美元。2002年當中,經原外經貿部批准或備案設立的境外中資企業共計350家,雙方協議投資總額14.46億美元,中方協議投資金額9.83億美元。其中,境外加工貿易企業75家,中方協議投資額1.67億美元。

  中國企業海外直接投資可以轉移國內過剩的生產和技術能力,不斷開發國外優勢資源,學習國外最新的技術、管理、資訊和營銷經驗,鍛鍊和提升企業競爭力,積極開拓國外市場,促進和帶動商品出口,適應經濟全球化發展要求,構建企業的全球生產、研發和營銷網路,加快中國跨國公司的成長,應對國外反傾銷,享受入世後中國所應享受的權利。

  二、利用海外投資應對反傾銷的理論分析

  投資替代貿易理論   從理論上講,傳統的國際貿易理論認為國際投資能夠完全替代國際貿易,按照傳統理論的分析,資本在國際間的流動會使要素價格均等化,從而使國際貿易的基礎(要素價格的國別差異)消失,所以投資和貿易是相互替代的關係。因此,在不存在任何國際投資壁壘的情況下,如果企業實施跨國直接投資,那麼這種跨國直接投資就能夠在最高的效率或最低的生產要素成本基礎上,實現對商品貿易的完全替代。

  但在現實中,由於投資壁壘、市場不完全等因素的存在,投資與貿易的關係是相當複雜的,既體現出替代關係,又表現出互補關係,還存在相互促進的關係。研究表明,貿易與投資究竟是替代還是互補主要取決於國際直接投資的型別。國際直接投資的型別按照投資動機大體可以分為三種:第一種是市場導向型直接投資(Market-Oriented FDI),指的是跨國企業為了逃避東道國嚴厲的貿易保護壁壘,或者出於佔領當地市場的需要,透過對東道國的直接投資,就地生產,就地銷售。第二種是生產導向型直接投資(Production-Oriented FDI),指的是跨國企業受到低成本生產區位的吸引,出於降低生產成本的需要而進行的直接投資。第三種是貿易促進型直接投資(Trade-facilitating FDI),是指跨國企業為了更好地配合本身的出口貿易活動,為企業的出口提供各種服務而進行的直接投資。在這些來源於不同投資動機的直接投資形式中,市場導向型直接投資容易成為貿易的替代,應對反傾銷的作用明顯;生產導向型直接投資應對反傾銷的作用幾乎沒有;貿易促進型直接投資可以增加投資國和東道國之間的貿易量,不僅起不到應對反傾銷的作用,有時反而會增加遭遇反傾銷的可能。

  然而,我國目前直接投資有近一半是屬於貿易促進型的,這些投資的目的主要是為了服務於國內企業的出口,而跨越貿易壁壘的市場導向型對外直接投資所佔比例很小,未能充分發揮對外直接投資應對反傾銷的作用。

  國外的一些研究發現,日本20世紀80年代對歐盟和美國的直接投資流量受到了兩國反傾銷案數量增加的正面影響,投資流量相應增加。例如:從1980年到1995年期間,美國共發起791起反傾銷訴訟,其中有126起訴訟中的被訴公司在訴訟後採取了繞過反傾銷的對外直接投資方式在美國投資,其中絕大部分是採取新建方式,還有一些企業是採取併購當地企業或者擴大原直接投資企業規模的方式。其他各國實踐經驗也表明,東道國嚴厲的反傾銷等貿易保護主義威脅,最終會助長直接投資替代貿易的經濟活動。可見,透過對外直接投資繞過反傾銷已經是被世界各國廣泛使用的一種策略。

  2.行業發展生命週期理論

  美國哈佛大學教授維農的產品生命週期理論既可以用來解釋產品的國際貿易問題,也可以用來解釋對外直接投資。維農把產品看成有生命的東西,並把一種產品的生命週期劃分為創新、成熟和標準化3個階段,每個階段中的貿易和投資特徵與策略各不相同。根據維農的理論,在產品生命週期的第二和第三個階段都存在著企業利用對外直接投資繞過貿易壁壘,替代出口的行為。

  受該理論的啟發,可以提出一個新的理論觀點:即行業發展生命週期理論。某些行業在發展中,存在一個更大範圍的行業發展生命週期,即由開始的完全進口階段一直髮展到最後大部分在海外生產海外銷售階段,這一生命週期具體包括五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完全進口階段;第二階段是進口替代階段;第三階段是出口導向階段;第四階段是出口貿易與海外投資並行階段;第五階段是主要透過對外投資在國外當地生產當地銷售階段。日本與亞洲新興工業化國家和地區二戰後對外貿易與海外投資的發展軌跡以及中國家電、機械等行業的發展歷程印證了這一理論。可以發現,頻繁受到反傾銷威脅的產品一般都處於第三個階段。因此,為了徹底解決反傾銷問題,企業必須努力邁向第四和第五階段,即必須藉助對外直接投資化解反傾銷困局。

  3.區位特定優勢可變理論   有國外學者認為,只有當一國企業的成本優勢全部或部分是公司特定型並且可以轉移到國外時,企業才會進行以繞過反傾銷壁壘為目的的對外直接投資,而對於那些只具有本國區位特定優勢的企業來說,無論東道國採取怎樣的反傾銷措施,這些企業只會選擇出口而不會選擇對外直接投資。國內一些企業也認為,中國企業的優勢在於國內廉價的勞動力成本,屬於本國區位特定優勢,無法透過對外直接投資轉移出去,而且在國外總體經營成本高,因此只能選擇出口而不是對外直接投資,如果遭遇反傾銷,只能放棄目標市場,無法保持國外市場份額。

  這種認識在經濟全球化加速發展的環境下是不正確的,實際上,區位特定優勢是相對的,可變的。雖然,發達國家勞動力成本普遍較高,但應當注意以下幾點:第一,發達國家的勞動生產率水平高於我國,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彌補勞動力成本高的損失,並且使用高素質的勞動力還能夠提高產品質量,降低次品率,從而贏得更多消費者的認可。第二,雖然對外直接投資導致產品成本上升,但海外企業產品的銷售價格在質量提高的基礎上也相應提高,價格高的產品一般不會受到反傾銷調查。第三,國外尤其是發達國家市場經濟制度相當完善,能夠為企業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從而也能減少一部分必須支出的交易費用。

  三、透過海外投資應對反傾銷的案例分析

  1.中國TCL集團案例   1988年6月,歐盟開始對中國彩電發起反傾銷調查,中國彩電被迫退出歐盟市場。後來2002年8月,歐盟雖然同意在我國7家彩電廠家嚴格履行價格和數量承諾的基礎上,對限量內的彩電免除反傾銷稅,但是歐盟給予中國7家彩電企業的配額僅佔歐盟彩電的年銷售量的1.6%,中國彩電企業從總體上講實際上還是被排斥在歐盟市場之外。此外,作為世界重要彩電市場的美國在2003年5月也開始對中國彩電發起反傾銷調查。為了徹底繞過歐盟和美國的反傾銷壁壘,獲得巨大的歐盟和美國市場,TCL集團採用了海外直接投資的方式應對反傾銷。

  2002年9月,中國TCL集團下屬的TCL國際控股有限公司,透過其新成立的全資附屬公司施耐德電子有限公司,與德國施耐德電子股份公司的破產管理人達成收購資產協議,收購施耐德電子有限公司的主要資產,包括生產裝置、研發力量、銷售渠道、存貨及多個品牌。其中包括“施耐德”及“杜阿爾”等著名品牌的商標權益。同時協議租用施耐德位於土爾克海姆的2.4萬平方米的土地,作為在歐洲的高階電視機生產基地,總共出資約820萬歐元。施耐德是一傢俱有113年曆史的家電生產廠家,號稱德國三大民族品牌之一,是德國家喻戶曉的企業。2002年年初,這家老牌企業正式宣佈破產,5月底完全停止生產。2001年,施耐德在歐洲市場有高達2億歐元的銷售額和多於41萬臺彩電的市場份額,超過了歐盟於2002年給予中國7家彩電企業的配額總和。

  TCL透過對這家家電名牌老企業的收購,TCL一方面可以避開反傾銷壁壘,成功進入歐盟市場,另一方面,施耐德在德國和歐洲有著廣泛的經營基礎,可以幫助TCL快速進入歐洲市場。在2003年8月29日至9月3日於德國柏林舉行的歐洲國際電子展上,施耐德電子及TCL集團有關事業部共接待來自歐洲、美洲、非洲、亞洲20多個國家近500個客戶,簽訂本年內供貨合同超過3000萬歐元。TCL與施耐德展區的門庭若市,表明TCL藉助歐洲當地品牌進入市場的海外戰略首戰告捷。

  另外,繼收購德國施耐德之後,TCL集團又於2003年7月花費數萬美元收購了美國著名的家電企業戈維迪奧公司,這次收購是一次全資收購。戈維迪奧公司是一個做錄影機、DVD等視像產品的渠道公司,一年的銷售額有2億多美元。併購美國戈維迪奧公司後,TCL集團仍計劃借外國品牌開啟海外市場,在美國市場繼續使用戈維迪奧品牌銷售彩電、碟機等產品,努力擴大在美國市場的份額。借外國品牌打海外市場已經成為TCL繞過反傾銷壁壘的重要手段。應該說,對於相對廣闊的市場,透過收購當地一個有基礎的知名品牌,快速切入這個市場,繞過反傾銷壁壘,對中國企業來說是一種新的大膽嘗試。

  2.中國創維集團案例   創維是我國四大彩電巨頭之一,近年來,創維一直是中國彩電出口量最大的企業。為了繞過高關稅和反傾銷等貿易壁壘,創維選擇了在當地設立工廠的方法,同時也採取了在第三國投資設立企業應對反傾銷的方式。創維在墨西哥、俄羅斯和土耳其都擁有自己的控股生產基地。由於墨西哥是北美自由貿易區成員,所以在墨西哥設廠有助於創維開拓美國市場,降低遭受反傾銷的可能;土耳其在整個歐洲地區成本相對較低,對於下一步重點進軍西歐市場也具有地理優勢,所以在土耳其設立生產和銷售機構;而俄羅斯工廠則是創維面向俄羅斯及歐洲市場的橋頭堡。由於以自由貿易區為代表的區域經濟一體化組織的加速發展,相信創維這種方式的海外直接投資會為越來越多的企業所採用。

  3.日本豐田汽車公司案例   日本是世界上僅次於美國的第二大汽車生產國,汽車工業是它的重要支柱產業之一,汽車出口貿易也是日本外貿的重要支柱。在20世紀80年代和90年代初,隨著日本汽車對美國出口的日益增多,日美之間的汽車貿易摩擦不斷,日本汽車受到了美國大量的反傾銷訴訟。在美國的貿易保護主義壓力下,特別是1981年的自動出口限額協議簽訂後,大量日本公司開始轉而向美國直接投資,當地生產,就地銷售,以繞開貿易保護主義的壁壘,豐田公司就是其中的一個典型。   1996年豐田公司投資1億美元與通用建立了其在美國的第一家合資工廠,其後遭遇的兩次反傾銷訴訟加快了其在美國投資的步伐。1987年4月豐田公司遭到反傾銷訴訟,1988年6月被判傾銷成立,為了避免再次遭到反傾銷,豐田擴大了在美國的投資,1997年豐田建立了豐田肯塔基州汽車製造公司。到目前為止,它在美國投資建有8家汽車製造公司,還擁有4家子公司或附屬公司。從1991年之後,豐田再沒有受到美國的任何反傾銷訴訟。2002年豐田在美國銷售了150萬輛汽車,其中有110萬輛是在北美洲地區生產製造的。   透過以上三個例子看出,無論是併購當地企業還是在海外直接投資,都不失為規避反傾銷的一個好方法,但同時也存在一些要注意的問題,下面筆者就如何利用海外投資應對反傾銷進行分析。

  四、利用海外投資應對反傾銷的建議

  我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的可行性   我國經過幾十年的改革開放,已經成為世界上重要的貿易大國。對外貿易額從1978年的206億美元增加到2001年的5097億美元,在世界貿易中的拍名位列第6位。截至2002年6月底,我國外匯儲備餘額已達2427億美元,居世界第2位。可以說我們已經具備了進行對外直接投資的資金條件。

  近年來,我國機電產品出口增加顯著,表明其具有較強的'競爭力,但是與此同時我國機電產品頻頻遭遇反傾銷訴訟,不僅丟了現在的市場,而且在以後的一段時間內也無法進入對方市場。我國加入WTO後,利用我們的資源和勞動力優勢成為世界上的加工大國,而加工行業是發達國家的夕陽行業,為了維護本國的利益,他們將更多的利用反傾銷工具阻止我們的加工出口,反傾銷對我們的威脅將越來越大。在存在貿易障礙威脅的條件下,有些投資是為了化解這些貿易障礙,經濟學上稱之為“補償投資”。我國每年存在的巨大的貿易順差和我國頻頻遭受反傾銷起訴有很大的關係。很好的利用對外直接投資規避貿易壁壘將顯得越來越重要。

  2.應對反傾銷的海外投資方式

  (1)在東道國投資設立企業。設立企業的方式可以是透過綠地投資新建一個企業,也可以是併購一家當地企業。新建方式比較適合生產自己品牌的產品。併購方式的優點是可以快速進入目標市場,利用被併購企業的相關資源提高競爭力,但併購方式對企業的資金實力、目標企業的選擇能力和整合能力等都有很高的要求。前例中豐田公司的做法就屬於在國外新建一個企業,仍然使用自己的品牌,也成功的繞過了美國的貿易壁壘。

  (2)在東道國購併知名品牌。即購併當地知名企業及品牌,借雞下蛋,歸我所有,為我所用,使用這些品牌生產產品在當地銷售。這種方式需要購併企業具有強大的資金實力和品牌管理能力,它的優點是可以利用原有知名品牌的營銷渠道和忠誠的消費群體,從而獲得重要客戶關係,迅速開拓市場。前例中TCL集團的做法就是購併外國知名品牌,利用原知名品牌的營銷渠道和客戶基礎迅速進入海外市場,並且節約了時間成本。

  (3)在第三國投資設立企業應對反傾銷。到與主要目標市場國家有某種貿易協定關係(如自由貿易區協定等)的國家或地區投資創辦企業,然後利用第三國與主要目標市場國家之間存在的貿易優惠將產品銷往主要目標市場國家。前例中創維在墨西哥設廠的做法就是利用了墨西哥在北美自由區的特殊地位,採取了在第三國墨西哥設立企業的方式應對反傾銷。   3.利用海外投資應對反傾銷要注意的問題   採用第一種方法規避反傾銷時,需要注意的一個問題就是,使產品的新增價值達到一定比例,因為在歐美等發達國家的反傾銷法中都有反傾銷規避和反規避的內容,如果所設立的海外企業僅僅是簡單組裝產品的低成本“改錐工廠”,一旦被裁定存在規避反傾銷的行為,則同樣會被徵收反傾銷稅。同樣,採取第三種方式在第三國建立據點,迂迴出口時,也要考慮反規避的問題。

  參考文獻:

  王世春王琴華張漢林:名家論壇——反傾銷應對之道[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21

  唐凌李春傑:《反傾銷與中國企業對外直接投資淺析》

  盧進勇鄭玉坤:《化解反傾銷困局——中國企業海外直接投資與應對反傾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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