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屋>考試> 河北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

河北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

河北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

  2016河北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已公佈,內容如下:

  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大綱、統一命題的考試製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初級)》、《社會工作實務(初級)》2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透過全部應試科目方可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證書。

  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分為:《社會工作綜合能力(中級)》、《社會工作實務(中級)》和《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3個科目。應試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透過全部科目後,方可取得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

  客觀題科目考試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塗作答,在題本上作答一律無效。主觀題科目考試,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考生在作答時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專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在題本上作答一律無效,不按相關要求及規定作答造成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河北社會工作師考試科目】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