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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安全駕駛的辦法

關於汽車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安全駕駛的辦法

  汽車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如何安全駕駛?

  (1)分道行駛

  汽車在高速公路行車道上行駛時,應嚴格按規定選擇行駛車道。在同向2車道的高速公路上行車,車速低於100km/h,應在右側車道上行駛。在同向3車道高速公路上行車,最右側車道的最低車速為60km/h,車速高於90km/h的汽車應在中間車道上行駛,車速高於110km/h的汽車應在最左側車道上行駛。在同向4車道的高速公路上行車,車速高於90km/h的汽車應在中間兩條車道上行駛,車速高於110km/h的汽車應在最左側車道上行駛。汽車不準騎、壓分界線行駛。除因停車駛入或者駛出緊急停車帶和路肩外,不準在緊急停車帶和路肩上行車。

  (2)控制車速

  汽車在高速公路上的行駛速度並非是越高越好,超高速行駛極易造成交通事故;但行駛速度也不是越慢越安全,車速過低則與其他汽車的速度差增大,經常處於被超狀態,反而不安全。為此,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中最高速度和最低速度的規定。

  (3)控制車距

  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應保持合適的行車間距。因高速公路上行駛的汽車速度很快,如果行車間距過小,很容易發生首尾相撞或刮擦事故,有時甚至會連撞幾輛車;如果行車間距過大,容易被後車插入,也不安全。為使駕駛人正確控制車距,高速公路每隔一段距離,設有專門為駕駛人確認安全距離使用的路段和標誌牌,該路段用於駕駛人確認車速在100km/h時的安全距離。汽車在高速公路以100km/h的速度行駛時,l00m為安全距離,50m為危險車間距。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超車,車速為100km/h時,最小橫向間距應為1.5m。

  (4)變更車道

  汽車因超車等駕駛操作需變更車道時,應提前開啟轉向燈,注意觀察道路標誌、標牌和路上的情況,確認安全後,緩轉轉向盤,駛入需要變更的車道。

  (5)平穩轉向

  汽車在行車道變換或修正行車方向時,轉動轉向盤的轉角儘量要小,以免車身偏移過多,導致駛出車道,或造成不必要的頻繁修正方向,車轍呈S形。透過彎道操縱轉向盤的速度應儘量小,要避免猛打、猛迴轉向盤,否則會使汽車失穩、側滑,其至翻車。

  (6)緩慢制動

  汽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速度很高,不宜過於頻繁使用行車制動器,特別是緊急制動。需要制動時,可先掛上低速擋,用發動機牽阻作用制動,減緩車速,到了接近需要制動的地點時,再緩慢制動,以使汽車平緩停車或減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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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提高安全行車能力

  面對人、車、路、環境構成的複雜的道路交通狀況,其因素的不確定性和變化性,決定了交通事故的隨機性和偶然性。因而要求駕駛人有機敏、冷靜的頭腦和熟練的駕駛能力,確保安全行車。駕駛人在駕駛車輛中,遇到緊急情況應迅速決斷,快速採取措施。同時要求駕駛人還應具備化險為夷或儘量減少損失的技術素質和化複雜情況為簡單情況的能力。

  2.增強自控能力

  複雜的社會現象和各種各樣的矛盾都會影響駕駛人的'心情。在這種情況下,要求駕駛人必須有較強的自我剋制和解脫能力,保持良好的心態,專心致志地駕駛好車輛。所謂自控能力,就是在意志作用下約束和控制自己的言行的能力。在行車中,駕駛人不能有絲毫的馬虎和任何失誤,精神必須高度集中。如果自控能力差,不能保持良好的心態,帶著個人情緒駕車,就有可能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

  3.會車需“禮讓三先”

  會車前,應看清來車動態及路面情況,適當降低車速,選擇較寬闊、堅實的路段會車。做到“禮讓三先”,即先讓、先慢、先停。會車時,要與來車保持較寬的橫向距離。在篡雜的道路交通情況下會車,應把腳放在制動踏板上,做好隨時停車的準備。在沒有交通標線的道路和窄路上會車,必須減速靠右行駛。會車有困難時,有讓路條件的一方讓對方先行。夜間在照明不良的道路上會車,必須距對面來車150米以外互閉遠光燈,改用近光燈。在會車中,為了看清行駛路線,可短暫開遠光燈,但應與對面來車錯開時間開燈。當車頭交會後,即可開遠光燈。

  4.超車需條件齊備

  超車要選擇道路寬直、視線良好的道路。超車時的車速,不得違反交通法規規定的時速限制。連續超車時,被超的車多、線長,超越的時間和距離都長,在這樣的情況下,不宜超越。如能保證安全,在具備良好的超車條件下,方可加速連續超越。超越停駛車輛時,應減速鳴喇叭,注意觀察,防止停駛車輛突然有人開啟車門下車或其他行人和非機動車從停駛車輛前竄出。在夜間、雨天、霧天視線不良時,按交通法規規定,在泥濘冰雪道路上嚴禁超車。

  5.倒車需先觀察

  倒車時,駕駛人應事先下車觀察周圍情況,確認安全後,選擇好地形、路線。並透過駕駛室後窗觀察情況倒行。水型客貨車在倒車時,駕駛人可將側窗玻璃放下或手扶半開的車門窗,從側窗觀察後方道路情況,確認安全後,方可倒行。倒車中在照看後面的同時,要不間斷地以翼子板或示廓標杆為標誌,觀察車前部的行駛情況。

  6.轉彎需提前減速

  汽車駛近轉彎處,要提前降低車速,再拐彎。拐彎時駕駛人必須估計本車的內輪差,否則會使後外側輪越出路外,造成車身刮蹭行人或障礙物等。汽車在右轉彎時,遇到右前方有直行的腳踏車,不能強行轉彎,應減速讓腳踏車先行。

  7.掉頭要選好地點

  汽車在掉頭時,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儘量選擇廣場、立交橋、路口或平坦、寬闊、土質堅實的地段進行。應儘量避免在坡道、狹窄路段或交通擁擠之處進行掉頭。不能選擇橋樑、隧道、涵洞、城門或鐵路交叉道口進行掉頭。

  8.停車在適當的地方

  應選擇道路寬闊、不影響交通的地方靠道路右側停放。在坡道上停車,車停好後應掛上低速檔或倒檔,拉緊駐車制動,墊上三角木。在冰雪路上停車,提前減速,儘量運用發動機的牽制制動或靈活地運用駐車制動。

  9.直路行駛不麻痺

  由於直路行駛時路寬筆直,景觀單調,操作簡單,思想容易產生麻痺和疲勞感,事故易於發生。所以駕駛人在寬敞直路上行車,不能放鬆警惕,不能盲目開快車。

  10.在坡路上行駛

  上坡前,應認真檢查車輛裝載是否勻稱合理,認真檢查車輛狀況,特別是制動效能,必要時應試試製動效果。上坡時要儘量使用低速檔一次透過,避免中途換檔。嚴禁熄火滑行和空檔滑行。如制動器失效,應充分利用發動機的制動作用控制車速,果斷地利用天然障礙物,給車輛造成阻力,以消耗汽車的慣性,使車輛停在天然障礙物處脫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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