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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

寧波市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

  從市人社部門獲悉,從201*年5月3日起,參加市區(暫不包括奉化區)社會保險的各類參保單位的新年度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開始申報。

  據瞭解,企業單位(含參照企業繳費的其他單位)參保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按本人201*年1月-12月全部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的'月平均水平據實申報,其中月繳費工資水平高於繳費基數上限的,繳費基數按上限標準確定;月繳費工資水平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繳費基數按下限標準確定。

  社會保險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15335元、下限為3068元。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基本醫療、失業、工傷保險的個人繳費基數計算口徑應與本人參加機關事業養老保險繳費基數一致。

  今年,市人社部門繼續開通網上線上申報方式,各參保單位可在申報期間透過登入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實時進行網上申報。少數網上申報確有困難的單位,可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視窗辦理申報手續。

  另外,個體勞動者(含靈活就業人員)參保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由本人自主申報。原繳費基數在今年繳費基數上下限標準範圍之內並願意繼續按原繳費基數繳費的,或原繳費基數低於今年繳費基數下限並願意按今年繳費基數下限繳費的,這兩種情況可免於申報,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調整確定。

  申報工作將於5月23日結束,未按期為職工申報繳費基數的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依據《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按該單位職工上年繳費基數的110%調整確定。

  溫馨提示

  根據《社會保險法》規定,參保單位應將職工社會保險參保型別和繳費基數申報情況以適當方式向本單位公佈,接受職工監督。

  職工發現單位申報社會保險參保型別錯誤或繳費基數不實的,可要求單位予以糾正,也可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門舉報。社會保險有關法規檔案以及社會保險各險種的繳費比例和基數確定標準,可在寧波市人力資源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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